2018 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原吉林省地方 税务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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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原吉林省地方

税务局)部门决算

2019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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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994 年 7 月 30 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分税制财政

管理体制的要求,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组建,是吉林省

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省以下地方税务局

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

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结合全

省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税收的具体实施办法。

2.承担全省地方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

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负责税收理论和政策的综合性调研,研究税负总水

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适度调控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地

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

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

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

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

5

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税收宣传和开展税务咨询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

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

项。

7.负责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负责

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

8.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

资、财务经费、内部审计监督及资产设备管理。

9.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思想政治

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税收征管

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负责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企业所得

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

船税,烟叶税等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

人保障基金、防洪基金和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内设16个机构,分

别为办公室、法规处、财产和行为税管理一处、财产和行为

税管理二处、所得税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

6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发票管理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

人事处、基层工作处、绩效办、老干部处、巡察办,另设机

关党委。

全省地税系统组织机构共计525个,具体包括原吉林省

地方税务局(机关)、7 个省局直属单位、10个市州局级单

位、195个县(市、区)局级单位、312个基层分局(所)。

全系统实有人员13,606人,其中:在职人员 10,304人,离

退休人员 3,302人。。下设15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

1.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本级)

2.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3.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4.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5.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票证印发中心

6.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7.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8.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直属征收分局

9.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0.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11.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2.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13.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14.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局

7

15.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

16.原长春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17.原长春市二道区地方税务局

18.原长春市宽城区地方税务局

19.原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

20.原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

21.原长春市双阳区地方税务局

22.原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3.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4.原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5.原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6.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驻一汽税务局

27.原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

28.原榆树市地方税务局

29.原榆树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0.原德惠市地方税务局

31.原德惠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2.原九台市地方税务局

33.原九台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4.原农安县地方税务局

35.原农安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6.原吉林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8

37.原吉林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38.原吉林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9.原吉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40.原吉林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局

41.原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

42.原吉林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局

43.原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44.原吉林市昌邑区地方税务局

45.原吉林市船营区地方税务局

46.原吉林市丰满区地方税务局

47.原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48.原吉林市龙潭区地方税务局

49.原吉林市地方税务局驻吉化税务局

50.原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51.原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52.原永吉县地方税务局

53.原永吉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54.原蛟河市地方税务局

55.原蛟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56.原舒兰市地方税务局

57.原舒兰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58.原磐石市地方税务局

9

59.原磐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60.原桦甸市地方税务局

61.原桦甸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62.原四平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63.原四平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64.原四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65.原公主岭市地方税务局

66.原公主岭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67.原梨树县地方税务局

68.原梨树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69.原双辽市地方税务局

70.原双辽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71.原伊通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72.原伊通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73.原辽源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74.原辽源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75.原辽源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76.原东丰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77.原东丰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78.原东辽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79.原东辽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80.原通化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0

81.原通化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82.原通化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83.原梅河口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84.原梅河口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85.原辉南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86.原辉南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87.原柳河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88.原柳河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89.原通化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90.原通化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91.原集安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92.原集安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93.原白山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94.原白山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95.原白山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96.原白山市江源区地方税务局

97.原抚松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98.原抚松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99.原靖宇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00.原靖宇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01.原白山靖宇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102.原临江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1

103.原临江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04.原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05.原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06.原松原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07.原松原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108.原松原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09.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10.原前郭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11.原乾安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12.原乾安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13.原长岭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14.原长岭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15.原扶余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16.原扶余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17.原白城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18.原白城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119.原白城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20.原洮南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21.原洮南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22.原大安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23.原大安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24.原通榆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2

125.原通榆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26.原镇赉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27.原镇赉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28.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本级)

129.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130.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31.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132.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133.原延吉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34.原延吉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135.原延吉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36.原图们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37.原图们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38.原敦化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39.原敦化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40.原敦化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141.原龙井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42.原龙井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43.原珲春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44.原珲春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45.原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地方税务局

146.原和龙市地方税务局(本级)

13

147.原和龙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48.原汪清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49.原汪清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50.原安图县地方税务局(本级)

151.原安图县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52.原长白山地方税务局(本级)

153.原长白山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14

二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5

二、收入决算表

16

17

三、支出决算表

18

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1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5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6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支总计 274,963.55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

收、支总计各减少 722.33 万元,降低 0.3%,主要原因是年

初结转结余数和当年其他收入数比上年减少,当年执行过程

中压缩整体支出规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45,985.8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73,673.7 万元,占 70.6%;其他收入 72,312.18 万元,占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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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38,749.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8,090.03 万元,占 70.4%;项目支出 70,659.36 万元,占

29.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129,122.69 万元,占 76.8%;

公用经费 38,967.34 万元,占 2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187,718.53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955.43 万元,

增长 1.1%。主要原因:按照政策规定调整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28

津补贴及增人经费;在职、离退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以及用于支付给有关机构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

税款的手续费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税务宣传、

信息化建设等税收专项业务经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64,398.12 万元,占本年支出

合计的 68.9%。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70.51 万

元,增长 0.3%。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

经费,以及用于支付给有关机构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

托代征税款的手续费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税

务宣传、信息化建设等税收专项业务经费有所增加。

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64,398.12 万元,主要用于以

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4,804.04 万元,占 8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4,690.38 万元,占 8.9%;医疗

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6,040.91 万元,占 3.7%;住房

保障(类)支出 8,862.78 万元,占 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1,214 万元,支出

决算为 164,398.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4%。其中:

30

1.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88,891.9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0,275.99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预算执行中按政策追加单位新增人员经费和规范

津贴补贴经费并发生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5,516.5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51.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

因是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规模。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 1,767.8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28.59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

机关服务支出规模。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 324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6.3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结转

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登记证及

发票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3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68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8.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

因是消化上年结转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

31

税款手续费(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

1,641.9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执行中

追加支付给有关机构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代征税

款的手续费并发生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 11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0.62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税务宣传

支出成本。

8.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 2,216.2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51.37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

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8,426.96 万元,支出决算为 9,006.5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预算执行中按政策追加单位新增人员经费及规范津贴

补贴经费并发生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

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709.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6,824.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

因是压缩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32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13,072.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745.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长及工资增长。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 945.1 万元,决算数

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按政策追加死亡人员抚恤

金和丧葬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6,003.05 万元,支出决算

为 5,455.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9%,决算数小于预算

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影响。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602.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85.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影响。

1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7,136.37 万元,支出决算为 8,862.78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2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

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0,816.3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20,912.7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33

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

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29,903.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

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

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

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839.2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9.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52.5%。决算

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省地税系统行政单位公务用

车改革后,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接待批次和人

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为 2.21 万元,占 0.1%;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477.62 万元,占 99.2%;公务接待费支

34

出决算为 9.91 万元,占 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 2.21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

出国(境)团组 1个,累计 1人次,赴奥地利开展税收交流。

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2.21 万元,年初无预算,支

出数全部是执行中追加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 2,513.1 万元,全

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支出决算为 1,477.62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58.8%。主要是节约开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税务征管、稽查、

办案和票证运输等执法执勤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 年度,开支财政

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418 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26.14万元,支出决算为9.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0%,主要是实际接待批次和人次少。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全省地税系统跨地区、跨部门开展

税制改革、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联合办税、督导检查、业

35

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66

个、来宾 1,423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全省地税系

统 2018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本级)

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

评项目 326 个,共涉及资金 13,581.7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

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0%。

组织对“税收专项业务费--税收宣传”1个项目开展了

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9 万元。从评价情

况来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税收专项业务费--税

收宣传”项目资金支出 119 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 100%。此

项目资金为吉林省财政厅拨付给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的税

收宣传经费,由于征管体制改革,改革后经费统筹使用。经

费主要用于在平面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媒体、网

络媒体(网站)、新媒体微信、微博)及全省办税服务大厅

及定期开展涉税服务活动,发表税收宣传文章,组织开展专

题宣传活动,网上视频进行税收政策辅导等宣传方面。此项

目指标设置合理、完整,年底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6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7,908.4 万元,比年初

预算数增加 3,035.63 万元,增长 12.2 %,主要是机构合并

后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820.46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7.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5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892.3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

同金额 3,288.1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8.2%,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230.3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

额的 46.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共有车辆

1,418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3 辆、

执法执勤用车 1,138 辆、其他用车 27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车改取消车辆,尚未上缴完毕。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

设备 66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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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

行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租金收入、从省财政以外的同

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

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

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

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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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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