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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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函〔2017〕61 号

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总体部署,全国党员管理信

息系统将于 2017 年下半年面向各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通

使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

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23 号)要求和市委教工委统一

安排,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现对全校党组织和党

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

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

息化、规范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共 26 项(详见附件 1、附件 2),其中党组织和所

 

在单位基本信息 10 项、党员基本信息 16 项。

对于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或停止党籍的失联党员,可先采集

已知信息,待取得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理后更新信息。对信息采集

期间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

二、工作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基层党委”)

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级要求,请务必于 8 月 27 日(星期日)

前完成全部信息采集、校核工作。具体任务和工作步骤如下。

(一)采集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

各级党组织要指定 1 名信息采集员,通过查阅本党组织成

立文件等材料,对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指定系

统,并生成《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 1),打

印、签字、盖章后复印,原件于 9月 8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学

校党委组织部(2号办公楼 307),复印件由基层党委留存。

(二)采集党员基本信息

各党支部指定 1名管理员,在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党员

信息后向党员发起“提交确认”申请。党员本人在党员支持服务

系统中确认信息。生成《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 2),打印、

签字、盖章后复印,原件于 9月 8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学校党

委组织部(2号办公楼 307),复印件由基层党委留存。因外出、

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签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员签字。

 

(三)进行检查验收

各基层党委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采集信息进行验收。

抽查时可通过查看信息采集表、党员档案等方式,验收采集信息

是否完整、准确、规范。对于数据质量不高的,责令其及时自查

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基层党委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信息

采集覆盖所有党支部、所有党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基层

党委要指派业务熟、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信息采集、校核等工

作。各级党组织信息采集员,要认真负责做好信息采集、校核工

作。

(二) 保证信息质量

各基层党委要把督查指导贯穿于信息采集、校核全过程,对

于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成果,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及时更新维护

信息录入完成后,基层党委要指定 1名信息管理员,负责信

息日常维护、办理相关业务等。如有党组织调整、党员基本信息

变动、新发展党员、党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流动、失

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党员停止党籍、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员

 

出党等情况,均要及时登录系统、维护信息。

(四) 注意安全保密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保密意识,在组织进行数据校核、录入以

及日常维护等工作中,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

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基层党委完成信息录入后,除信息管理员

外,未经批准,不得授予其他人员进入系统的权限。对因违规泄

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徐碧瑢 68918860

附件:1.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3.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

北京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 年 7 月 3 日

 

附件 1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党组织信息 

1.党组织名称(填写全称):

2.党组织书记:

3.党组织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组织类别(参照《组织类别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6.党组织所在单位情况(勾选一项): 与上级党组织相同□

法人单位□

                                                                          联合支部□

(备注:“与上级党组织相同”指本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与上级党组织

所在的法人单位相同,如勾选此项,则以下所在单位信息不用填写;“联

合支部”指本党组织为多个单位共建的联合党支部,如勾选此项,则以下

应填写多个所在单位信息,不够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信息

7.单位名称(填写全称):

8.单位类别(参照《单位性质类别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9.单位建立党组织情况(参照《单位建立中共组织情况代码》填写相应代

码):□□ 

10.党组织所在单位代码(一般为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信息采集员(签字): 党组织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层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注:软件系统中信息齐全的,此表可直接从软件系统中导出打印,再交由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初核,基层党委复核。

 

附件 2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1.姓名:______________        2.性别:男□ 女□ 3.民族:________   

4.公民身份证号:□□□□□□□□□□□□□□□□□□ 

5.出生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学历(参照《学历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7.人员类别(勾选一项):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8.所在党支部(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加入党组织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转为正式党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1.工作岗位(参照《工作岗位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12.联系电话(手机号):□□□□□□□□□□□ 

(固定电话):(区号)□□□□ +(电话)□□□□□□□□

13.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党籍状态: 正常□ 停止党籍□

15.是否为失联党员: 是□ 失去联系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

否□

16.是否为流动党员(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采集):是□ 否□

外出流向: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市(地、

州、盟)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 

————————————————————————————— 

党员(签字): 信息采集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党支部书记(签字): 基层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软件系统中信息齐全的,此表可直接从软件系统中导出打印,再交由党员本人确认,党支部

(党总支、党委)初核,基层党委复核。

 

附件 3

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

1.为完成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北京市特于

2017 年 7 月 1 日-8 月 27 日临时开放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新增

和删除党员权限,请各基层党组织利用好新增和删除功能,

使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党员数量与信息与实际相符。

2.可通过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http://106.38.59.199

或 http://106.38.59.216)进入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和党员支

持服务系统。

一、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

第一步: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以下相

同)在【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维护党组织相关信息。

 

1.基层党组织管理员登录党内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党

员党组织信息】页面。

2.点击【党组织名称】进入组织信息页面。

3.核对并维护字体为红色的【党组织全称】、【组织类别】

和党组织的【所在单位】3项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按钮。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党组织全称】要填写公章上的名称。如果没有公章,

一般为“中共”+“单位名称”+“党组织类型”,如

“中共北京理工大学宇航学院机关支部委员会”;

2) 【组织类别】要填写最下一级的代码,如 XX 党支部

 

既属于代码“6”的“党的基层组织”,又属于代码为

“631”的“党支部”,那么要填写最下一级的代码,

即“631”。采集表中其他需要填写代码的信息项,也

都按此把握。

3) 【所在单位】勾选“与上级党组织在同一法人单位”

选项。

第二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支持服务系统】中维护党

组织书记、党组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息。

1.党委(党总支)管理员登录【党员支持服务系统】,在

【党员管理】中找到本组织的书记和作为联系人的工作人员,

点击其姓名前的【职务】按钮进入授权管理页面。

 

选择“党委书记”(“总支书记”)和“管理员”并单击【确

定】按钮,完成对本组织书记和作为组织联系人的管理员的

设置。

2.党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支持服务系统】,在【党员管

理】中找到本支部的书记和组织委员(或其他委员),点击其

姓名前的【职务】按钮进入授权管理页面。

 

选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并单击【确定】按钮,

完成对本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设置。

3.在【党员管理】中点击作为党组织联系人的党委(党

总支)管理员或支部委员姓名前面的【编辑】按钮,进入编

辑党员信息页面。

 

维护“手机号码”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完成联系

电话的设置。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党组织书记】书记空缺的暂时不填,书记到任后及

时更新信息;

2) 【党组织联系人】通常为负责党组织日常事务的党

员;

3) 【联系电话】是指能联系到该党组织的电话号码,可

以是联系人手机号,也可以是党组织办公电话。固定

电话要包括区号。

第四步:基层党组织在【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党

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1.基层党组织管理员登录【党内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党

员党组织信息】页面,然后单击右侧党组织列表中的【党组

织名称】进入【组织信息】页面。

 

2.点击【下载】按钮,将 excel 文件保存至本地计算机

中。然后打开,核对【党组织名称】、【党组织书记】、【党组

织联系人】、【联系电话】、【组织类别】,以及【单位名称】是

否为“北京理工大学”。

 

3.信息核对无误后,直接在 excel 文件中将《党组织和

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打印出来,在相应位置按要求签

字、盖章后复印。原件于 9月 10 日前提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2号办公楼 307),复印件由基层党委留存。

需要注意:党组织书记签字栏,若书记空缺,可由党组

织其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人员。对于市内转

接,如在 8月 27 日前系统中的转组织关系流程未完成(去往

的支部在系统中确认才是市内转接流程完成),则由原单位进

行信息采集;对于市外转接,如党员所去单位在 8月 27 日前

未收到纸质版介绍信回执,则由原单位进行信息采集。

第一步:党支部在【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维护每名党

员的信息。

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内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党员党组

 

织信息】按钮,进入党组织信息浏览页面。

2.点击【查看】按钮,进入党员列表页面。

3.点击党员【姓名】,进入【党统信息集】

维护字体为红色的 16 项中组部信息,并注意以下几点:

 

1) 【姓名】、【性别】、【民族】和【公民身份证号】这 4

项均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

2) 【出生日期】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极个别党员

实际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登记的不一致,应填写组织

上认定的出生日期,允许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

3) 【学历】按照《学历代码》来填写对应代码。需要注

意的是,部分党员只有硕士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

对此,应以学历证书为准;

4) 【党员类型】只可选择“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5) 【加入党组织日期】指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

日。该项原则上要具体到日,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

因党员档案等材料不齐全无法查询,遇到此种情况,

日期统一填写当月 1日;

6) 【转为正式党员日期】该项参照上一项要求填写;

7) 如果为失联党员,请在【是否为失联党员】一项选

“是”,并填写“失联日期”;

8) 【工作岗位】以前录入为“机关干部岗位”、“研究生”、

“大学本科学生”和“大学专科学生”的党员,需要

按照中组部更加细化的信息项重新录入;

9) 【联系电话】优先填写手机号。对于部分年纪大、没

有手机的党员,可以填写本人住宅电话或子女手机号

码。之所以要填写手机号码,除了便于日常联系外,

 

主要考虑下一步信息系统可能会使用短信功能,比

如,在登录系统时接受验证码,在组织关系转接、流

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中,利用短信对党员进

行提醒;

10) 【家庭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应填写当前最容易

与党员取得联系的地址。如以后党员住址发生变动,

再及时更新维护住址信息;

11) 【党籍状态】在“正常”和“停止党籍”中勾选 1

项。如果存在“停止党籍”的党员,请党组织填报前

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12) 【是否为失联党员】失联党员指通过党员组织关系

集中排查,截止填表时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如果是

失联党员,则勾选“是”,并填写失去联系的起始时

间;

13) 【是否为流动党员】如果是,请党组织填报前与党

委组织部联系;

 

4.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返回党员列表页面。

勾选信息已维护完的党员(可多选),然后点击【提交确认】

按钮将信息提交党员个人审核确认。点击【提交确认】按钮

后,该名党员的信息审核状态变为“待确认”。

第二步:党员在【党员支持服务系统】中确认自己的信

息是否有误。

1.党员个人通过用户名(一般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

始密码 bj0701)登录党员支持服务系统,在党员个人首页点

击【更多资料】按钮进入党员个人信息展示页面。如登录出

现问题,请联系上一级党组织解决。

 

2.红色字体为必核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信息】

按钮即可,此时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该名党员的个人信息审

核状态会变为“已确认”;如果发现有信息项填写不正确,则

点击【修改信息】按钮并主动联系党支部管理员在党内信息

管理系统中更正,此时该名党员个人信息审核状态会变为“待

修改”;党支部将党员信息修改正确后,重复之前步骤再次提

交党员确认。

第三步:党支部在【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党员基

本信息采集表。

1.当党员信息的【审核状态】变为“已确认”时,党支

 

部管理员可以点击党员姓名进入【党统信息表】中,再点击

【打印预览】按钮,以党员信息采集表的样式预览党员信息,

确认无误后下载 PDF 格式进行打印。在相应位置按要求签字、

盖章后复印,原件于 9 月 10 日前提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2

号办公楼 307),复印件由基层党委留存。

2.对于不方便登录【党员支持服务系统】确认信息的党员,

可由支部管理员先行将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打印出来,线下

与党员确认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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