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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张环委办发〔2019〕1号

张掖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实施环境监管“小微权力”

清单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城管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沉痛教

训,举一反三,以解决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畜禽养殖臭气等突

出环境问题为切入口,切实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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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行业监管部门依

法履职的工作水平。经研究,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实施环境监

管“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工作,现将《实施环境监管“小微权力”

清单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履行的生态环境保

护监管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张掖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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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沉痛教

训,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畜禽养殖臭气等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管

“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旨在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还老百姓繁星闪烁、鱼

翔浅底、鸟语花香的美好生态环境为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利益问题,以聚焦事关群众的噪声、

油烟污染、畜禽养殖臭气等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口,以实施环境

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为抓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提升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把保护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

同和行动自觉,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

感、幸福感的增长点。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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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调查,分析研判。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

断提升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对负有噪声、油烟、畜禽养殖监管

职责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畜牧兽医、文广旅游、公安、城管

执法等各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入户、电话征询、邮箱留言等方式,

深入到经营门店、居民村民、养殖企业不同层级开展调研工作,

广泛听取餐饮娱乐门店、商场超市经营者、畜禽养殖业主和周围

居民村民对维护环境权益方面的意见建议,把居民群众最关注的

噪声、油烟、臭气与“小微权利”清单结合起来,分析研究职能

部门与管理对象及周围老百姓对生态环境的服务需求,上下联

动,为实施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梳理职责,制定清单。结合对近年来环境信访问题的

集中梳理,聚焦餐饮娱乐及畜禽养殖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在分析研判和调研走访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

利益问题和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同步促进餐饮娱

乐、超市门店及畜禽养殖业主厘清应承担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

广大居民群众环境保护相关权益,制定出城市油烟污染、噪声扰

民和农村畜禽臭气污染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并对照“清

单”为业主和群众制作不同内容的“明白卡”(即“餐饮娱乐门

店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明白卡”和“畜禽

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明白卡”)。“明白卡”需

载明居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投诉渠道、政府部门监管职责、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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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商业门店及养殖经营单位应该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做到环境

保护权力与义务、责任与监督“双向”告知,“两个”明白,有

效防止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环境信访调处效率不高的问题,使广

大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

(三)明确范围,规范程序。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

管理,重点在餐饮娱乐、畜禽养殖企业集中的街道、村镇实施。

通过向群众公开职责及监督内容、畅通举报渠道的方式,接受群

众的监督,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的支持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

要扭住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和畜禽臭气污染具体问题不放,由点

及面,从浅入深,积小胜为大胜,切实解决我市近年来在餐饮娱

乐、畜禽养殖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疑难环

境问题和涉及较多部门需联合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的分流、协调工

作,市场监管、畜牧兽医、文广旅游、公安、城管执法等其他各

职能部门要在为业主做好主动服务的同时,严格按照环境信访受

理登记、调查处理、回访答复、分类归档等程序认真处理群众投

诉。凡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积极作为,都

要严肃认真对待,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切实以环境信访问题处

置的“小切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大变局”。

(四)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

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

宣传报道实施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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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回应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环境信访问题,强化跟踪报

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畜牧兽医、文广旅游、公安、城管执

法等各职能部门,要及时通过内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或在公

共场所、居民小区、村镇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在居民小区、村镇

公示栏粘贴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实施环境监管“小微权力”

清单化管理宣传力度。通过对居民群众、企业门店两个层级的宣

传,凝聚各方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环境监管“小微

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启动实施,总结推广。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

管理工作从 2019 年 6 上旬启动实施,通过集中解决油烟噪声和

畜禽养殖环境信访等点上的问题,形成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面上的

工作。各职能部门在 2019 年 12月底前,对本系统实施环境监管

“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出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和漏洞,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有效的做法通过

制度或其他适当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

针对性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体系,从 2020 年起

逐步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其他工作中推广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

作实行联席会的制度,由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召集、各职能

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主要分析研判阶段性环境信访形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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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涉及多部门的疑难环境信访问题及违法案件,协调解决工作中

出现的其他需要由会议协调的问题。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每月向各

成员单位调度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

一名分管领导和专门的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本部门应履行的环境

监管职责,真正把居民群众对环境需求的每一件小事都当做大事

办好办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统一监督责

任,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文广旅游部门负

责对 KTV、网吧等门店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并受理处置

相应环境信访投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餐饮行业经营性噪声和

经营性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并受理处置相应环

境信访投诉;公安部门负责对非经营性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

施监督管理,并受理处置相应环境信访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对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并受理处置相应环境信

访投诉;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畜禽养殖企业臭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并受理处置相应环境信访投诉。

(三)加强履职监督。各职能部门要把环境监管“小微权力”

清单化管理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

义、官僚主义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环境监管“小微权力”信

访办理工作制度》处置来电、来信、来访等举报,要强化日常监

督检查,坚决杜绝环境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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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部门履行环境信访问题处置职责中突出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

不落实落不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

进行处理。

附件:1.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环境监管“小微权力”信访办理工作制度

3.餐饮娱乐门店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

权力”清单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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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落实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强化各

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及时有效解决环境监管信访问题,实

现“小切口”推动“大变局”的目的,建立环境监管“小微权力”

清单化管理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旨在综合分析研判餐饮娱乐、畜禽养殖行业突出环

境问题,解决涉及多部门疑难环境信访问题,统筹协调部门之间

联合执法、信访调处等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对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安

排部署和要求;

(二)分析阶段性、区域性餐饮娱乐、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突

出问题形势,研究审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

(三)研究典型、疑难、突出问题,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四)协调解决涉及较多监管部门的环境问题,协商开展联

合环境执法和环境信访调处工作;

(五)及时督促和纠正在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实施过

程中职能部门不作为行为,防止出现执法监督缺位问题发生;

(六)研究成员单位认为应共同协商处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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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公安、文广旅游、市场监管、

畜牧兽医、城管执法等各职能部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召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成员单位的

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若因工作变动需要

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在调整后及时告知会议召集部门,并做好人

员更替衔接工作,确保工作不脱节、不缺位。

(三)各联席会议部门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环境监管“小微权

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参加联席会议,并及时

报送调度情况。

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

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

(二)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

本部门环境监管职责范围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

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反馈任务完成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

际情况增加召开次数。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

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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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环境监管“小微权力”信访办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广旅游、公安、城管

执法、畜牧兽医等部门环境监管“小微权力”信访处理程序,确

保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畅通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渠道

(一)市、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广旅游、公安、城管

执法、畜牧兽医等部门(以下简称为:各职能部门)应畅通环境

污染防治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多

种渠道接受群众在餐饮娱乐门店油烟噪声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方面的信访投诉。

(二)各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受理环

境信访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接待时间、

地点和查询方式等,方便群众多渠道反映诉求。

(三)各职能部门在畅通其他渠道的同时,必须保证固定投

诉举报热线电话畅通,并安排专人受理。市生态环境部门 12369

投诉电话、市文广旅游部门 12318 投诉电话、市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 12315 投诉电话、市公安部门 110 投诉电话、市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部门 8227426 投诉电话、市畜牧兽医部门 8213268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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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保 24小时畅通。

二、认真受理环境信访问题

(一)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专人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回

访答复、分类归档等程序认真处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群众投诉

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引导信访人

向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阐述事实、表达诉求。同时,根据信

访人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告知相应的办理职能部门,及时引导信

访人合理反映信访诉求。如信访人不能按引导向相关部门反映环

境信访事项,第一个接待信访人的干部职工可采取先受理后移交

相关部门办理的方法处理。参与信访查处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

相关保密工作。

(二)群众来访的接待。接待群众来访时,要严格落实信访

接待“八个一”(一张笑脸迎送,一杯热茶问好,一个座位办事,

一个满意的办理答复,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当地人外地人一样礼

貌,办事者不论身份一样尊重,不同对象咨询服务一样耐心)工作

要求,不得不理不睬,注意掌握原则和方法,既不能无动于衷,

又不能信口开河,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应有的尊重。对于明显存在

有意将事态影响扩大、言辞过激的信访人,注意把握信访工作的

政策要求,不要发生与信访工作本身无关的争论。对于群众合理

合法的信访投诉,要及时进行受理登记并呈报分管信访工作的领

导进行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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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听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接听投诉电话时要做到耐心

细致、用语规范,区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属于部门职责的,

准确据实记录投诉时间、投诉问题、地址、投诉人的姓名和联系

方式;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职责范围的,要耐心解释,引导信访人

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进行反映。坚决不允许出现“不知

道”、“不清楚”以及“我们不管”等服务禁语,严防因接听不

规范造成矛盾升级或扩大。

(四)群众来信的办理。对群众来信,严格按照信访专人受

理登记、调查处理、回访答复、分类归档等程序认真办理。

(五)网络信访舆情监控。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的环境信访办

理工作中,要安排专人负责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市政府公

务网以及百度张掖吧等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及时收集并处理涉及

属于本部门职责的环境信访相关信息,确保环境信访信息能第一

时间得到重视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或引起不良后果。

三、依法调查处理环境信访受理事项

环境信访事项一经受理,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及

时开展现场调查处理。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

证、分析,确认是否属实,认真做好记录,并依法处理。

(一)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对文化娱乐行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

监督管理,对 KTV、网吧等文化娱乐性经营门店噪声超标排放扰

民等投诉问题受理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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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餐饮行业经营性噪声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对餐饮行业经营噪声扰民和商业门店经营性社

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投诉问题受理并依法查处;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实施监督

管理,对餐饮行业油烟及油烟净化装置噪声扰民等投诉问题受理

并依法查处;

(四)公安部门负责对公共场所非经营性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对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

的非经营性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等投诉问题受理并依法查处;

(五)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畜禽养殖企业臭气污染防治实施

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环境污染问题受理并依

法查处。

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统一监督责任,负责协调督促相关

职能部门履行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相应职责,确保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环境信访事项全部得到依法办理。

四、及时答复和回访环境信访问题

环境信访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准确答复

信访人,一般信访案件要在 10 个工作日内答复,疑难复杂的信

访案件最长不得超过 30个工作日。

(一)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的,如实答复解决的情况;

(二)正在创造条件解决的,说明解决的计划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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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暂时无法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原因,争取信访人的谅解;

(四)属于不能解决的,依据职能设置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予以解释,并请投诉人在信访投诉反馈意见表上签注意见。投诉

人不满意的,要再次进行处理,直到投诉人满意为止。

五、及时做好环境信访资料归档工作

环境污染信访举报事项处理完毕后,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

信访事项办理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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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餐饮娱乐门店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监管

“小微权力”清单

一、油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餐饮油烟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

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它是 PM2.5 的直接排放源之一,其次油烟

中含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可以与环境中的氮氧化物发生反应,

增强大气的氧化性,加速二次颗粒物的形成。大量未处理的油烟

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会间接导致产生大量臭氧。同时,异味夹

杂在油烟中四处漫布,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影响。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

生的噪声,如 KTV、宣传大屏、庆祝活动等产生的噪声,它是一

种令人感觉不愉快的声音,它在无形中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造成了影响。环境噪声会对人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等产生影

响,长期接触噪声的人,会产生头疼、脑胀、心慌、记忆力衰退

和乏力等症状。

二、餐饮娱乐门店经营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如 KTV、电影院、商场、宣传大

屏等场所,经营者必须配套建设隔音墙、隔音门等噪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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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进行有效的隔音降噪,经营中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区域

时段噪声排放标准,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商场门店不得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

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三)商场门店不得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

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四)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

集会等活动,不得使用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音响器材。

(五)餐饮经营场所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并配套安装与经营

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位于环境敏感区的还应当设置

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配置油烟异味处理设施等多种有效防治措

施,同时配套建设净化设备的隔音防噪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噪声及油烟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三、油烟噪声排放标准

(一)饮食油烟排放标准

饮食业单位规模按灶头数分为大、中、小三级,其中小型规

模为 1≤灶头数≤3,中型规模为 3≤灶头数≤6,大型规模为灶

头数大于 6。按总功率(单位 108J/h)分,小型规模为总功率小

于 5.00,中型规模为 5.00≤总功率<10,大型规模为大于等于

10。按照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单位 m2)分,小型规模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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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面积<3.3,中型规模为 3.3≤投影面积<6.6,大型规模为

投影面积大于等于 6.6。无论大中小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均

为 2.0mg/立方米,但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小型规模必须控制在

60%,中型规模 75%,大型规模 85%。

(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标准

边界外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单位:dB(A) 夜间单位:dB(A)

0类区 50 40

1类区 55 45

2类区 60 50

3类区 65 55

4类区 70 55

四、政府部门环境监管责任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防治的统

一监督管理。

文广旅游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环境管理,防止噪声等污染。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有关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污染的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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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负责油

烟治理和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处置;负责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推广使

用,禁止餐饮单位使用散煤。

五、群众依法维权渠道

(一)KTV、网吧等门店噪声超标排放扰民的,依法向文广旅

游部门投诉。

(二)餐饮行业经营噪声扰民和商业门店经营性社会生活噪

声扰民的,依法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

(三)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非经营性

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依法向公安部门投诉。

(四)餐饮行业油烟及油烟净化器噪声扰民,依法向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生态文明倡导

(一)做环境保护的监督者。任何居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并有权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当您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投诉,以对

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依法进行维权,勿因邻里矛盾、个

人私利等对他人进行虚假投诉、恶意投诉,争做合格的环境保护

监督者。

(二)做节能环保的倡导者。在日常生活中主动采取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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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的生活方式,树立“低碳环保、绿色节能、家庭先行”理念,

形成合理消费、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争做节能环保的倡导者。

(三)做绿色生活的实践者。日常生活中养成出门自带购物

袋,尽量不用塑料袋;洗漱不要长流水,循环利用少排放;常去

户外做运动,亲近自然养身心;多养花草多种树,争做绿色生活践

行者。

(四)做环保宣传的志愿者。积极向家人、邻里、亲朋宣传

绿色环保知识、家庭节能技巧;坚持抵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

行为,共同监督,不断促进,争做环保宣传志愿者。

(五)做环境保护的守护者。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

蓝天也是幸福。希望广大市民和从事餐饮娱乐门店服务业的朋友

们,在生活和生产经营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治理义务,

规范经营行为,治理餐饮油烟,降低生产生活中的音量,共同营

造舒适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做环境保护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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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

一、畜禽养殖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动物排泄物收集困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

理不彻底以及养殖生产中附设物品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

括影响水体、影响空气、影响农田生态等。

(一)畜禽养殖业对水体的影响。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污水

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如果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排入水体,污

水中高含量氮磷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的将导致水体丧失部

分使用功能。而且,畜禽养殖污水一旦进入地下水,可使地下水

溶解氧含量减少,水体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

臭,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使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

(二)畜禽养殖业对大气的影响。畜禽养殖过程会产生大量

的恶臭气体,污染养殖场及周围空气,影响养殖场员工和离养殖

企业较近的居民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引发了社会矛盾。

(三)畜禽养殖业对农田生态的影响。高浓度的畜禽养殖污

水长期用于灌溉,会使作物陡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

甚至毒害作物,出现大面积腐烂。此外,高浓度污水可导致土壤

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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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畜禽养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

染防治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模以上养殖业是指

生猪存栏大于或等于 500 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 100头;肉牛

存栏大于或等于 200 头;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 5000 只;肉鸡存

栏大于或等于 10000 只。规模以下养殖业是指生猪存栏小于 500

头;奶牛存栏小于 100头;肉牛存栏小于 200头;蛋鸡存栏小于

5000只;肉鸡存栏小于 10000只。

(一)规模以上企业主体责任

1.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

要,建设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

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好氧堆肥、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

畜禽种类 规模以上养殖业(存栏量) 规模以下养殖业(存栏量)

生猪 ≥500头 <500头

奶牛 ≥100头 <100头

肉牛 ≥200头 <200头

蛋鸡 ≥5000只 <5000只

肉鸡 ≥10000只 <100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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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

化处理设施。

2.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对畜禽粪便处理可采取以下常用

方法:①干燥处理。通过沉淀、离心、过滤、焚烧、絮凝等物理

与化学方法对粪便进行干燥处理。②除臭技术。通过添加除臭剂、

遮蔽剂、中和剂、吸附剂的方法对粪便进行除臭处理。③生物处

理。主要有化粪池、好氧堆肥、厌氧发酵、生产沼气及养殖蚯蚓

等方法。④人工干清粪处理。主要有人工干清粪、机械干清粪、

水冲粪、水泡粪和垫草垫料等五种方式。

(二)规模以下企业主体责任

养殖业业主可根据个人养殖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对养殖

过程产生的粪便、废水进行日产日清,防止臭气污染环境,影响

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1.人工或机械干清粪方式。

2.水冲粪、水泡粪等方式清理。

3.垫草、垫沙土、垫料等方式。

三、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规

范排放,环评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废水处理后五日生化需氧量应小

于或等于 150mg/L;化学需氧量应小于或等于 400mg/L;悬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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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小于或等于 200mg/L;氨氮应小于等于 80mg/L;经无害化处理

后的废渣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5个每千克;臭

气浓度应小于 70(无量纲)的标准进行排放。

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五日生

化需氧量

(mg/l)

化学需

氧量

(mg/l)

悬浮物

(mg/l)

氨氮

(mg/l)

总磷

(以P计)

(mg/l)

粪大肠菌群数

(个/100ml)

蛔虫卵

(个/L)

标准值

(浓度) 150 400 200 80 8.0 1000 2.0

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标准

臭气浓度(无量纲) 70

四、政府部门环境监管责任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防治的统

一监督管理。

畜牧兽医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监督新建、改建、扩

—25—

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

用;加强对病死畜禽安全处置、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

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五、群众依法维权渠道

(一)畜禽养殖企业在禁养区内违法从事养殖活动的,依法

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投诉。

(二)畜禽养殖企业不能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

用,产生恶臭的,依法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投诉。

(三)畜禽养殖企业对病死畜禽没有安全处置,造成环境污

染,产生恶臭的,依法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投诉。

(四)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处置设备运用管理缺失,导致畜

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产生恶臭的,依法向畜牧兽医主管部

门投诉。

(五)畜禽养殖企业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

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

理直接将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产生恶臭的,依法向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投诉。

六、生态文明倡导

(一)做节能环保的倡导者。在日常生活中主动采取低碳、

节约的生活方式,树立“低碳环保、绿色节能、家庭先行”理念,

形成合理消费、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做节能环保的倡导者。

—26—

(二)做绿色生活的实践者。日常生活中养成出门自带购物

袋,尽量不用塑料袋;洗漱不要长流水,循环利用少排放;常去

户外做运动,亲近自然养身心;多养花草多种树,争做绿色生活

践行者。

(三)做环保宣传的志愿者。积极向家人、邻里、亲朋宣传

绿色环保知识、家庭节能技巧;坚持抵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

行为,共同监督,不断促进,争做环保宣传志愿者。

(四)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

蓝天也是幸福。为共同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畜禽养

殖业业主要自觉履行污染治理义务,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开展畜禽养殖,争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

(五)做环境保护的监督者。任何居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并有权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当您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投诉,切勿

因邻里矛盾、个人私利进行虚假投诉、恶意投诉、通过投诉谋取

不正当利益,要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合格监督者。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 6月 17日印发

共印 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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