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XI DAILY 政 文...

Preview:

Citation preview

6 政 文 ■ 责任编辑 杨学文 张 晨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JIANGXI DAILY

◎ 门急诊服务能力扩容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江西省精神病院结合“奉人民为上、视群众为友、与健康同行”专项活动,主动转变门诊服务模式,建立以专病诊疗为核心的新诊疗模式和空间布局,提高门急诊医疗服务应对能力,在解决患者“看病难”的同时,实现了医院资源的最大化合理利用,激发了医院亚专科建设的新活力。

据了解,该院明确了有利于病人快速准确定位的特色专病及亚专科门诊模式,将专病门诊的设置细分为情感障碍、睡眠障碍、成瘾医学、老年科、儿少科等五类,不仅满足患者就医需求,而且激发了亚专科建设的活力,提升了学科竞争力;加强导诊分诊的工作,增加无假日志愿服务岗,快速引导患者及家属合理地选择就诊科室。

与此同时,该院优化了信息系统,协调专科专病医生的门诊排班,增加门急诊相关辅助人员配置,联合门诊、急诊、医技等多部门,建立和规范危急病人识别、诊治的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医院门急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日间医疗”满足就医需求

“心理热线只能够解决一般性的心理困扰,如果问题比较严重,达到了心理障碍的程度,则需要及时就医治疗。”江西省精神病院心理科主任刘桥生说,在心理病区满负荷运行的情况下,该院探索将部分住院服务转变为“日间医疗”服务,为心理疾病患者提供了形式多样、经济便捷、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针对“无法长时间住院、无家属陪护、排除了‘四防’行为”的自愿接受心理治疗的对象,该院心理科为其提供日间的物理治疗、心理治疗及用药咨询服务,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心理科病床数不足的缺陷,满足更多群众的心理健康医疗服务需求。

据了解,该院日间心理诊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心理咨询、个体心理治疗、团体心理治疗、低频脉冲电治疗、多媒体生物反馈治疗、经颅磁刺激治疗、心理测量等多项服务。

◎ 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公众

据介绍,消极心情长期积压一旦得不到释放,轻则产生焦虑不安、精神抑郁等症状,重则诱发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在南昌市心理援助热线(0791-88330120)电话机旁,每天都有志愿者轮番守候,为“心里苦”的人提供帮助,纾解他们的烦闷心情。

南昌市心理援助热线是我省首条面向社会的公益性专业心理援助热线,开通有 9 年之久,365 天无休,已帮助数以万计的人解开了“心结”。

江西省精神病院副院长陈海波表示,南昌市心理援助热线“接线员”全部是医院的专业医护人员,具备心理学、精神学科等相关学科知识,他们不仅善于倾听、循循善诱,而且在心理危机干预领域具有丰富临床经验。

◎ 对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服药,可有效地预防及控制疾病的复发。过去,有的患者家属把精神类药品当作救急药吃,患者发病了就给药吃,不发病就不吃药,导致规范服药率低、疾病复发率高。

“56 名临床精神科医生每年平均要进入 10至 12 个社区,一位医师每年来回奔波的路程达到 2000 多公里。”该院公卫科主任余雪虎表示,这支精防队伍由 56 名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组成,分成 4 个点对点的技术帮扶精防服务队,每个队分片包干负责 30 至 33 个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分别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

查、确诊、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多年来的筛查诊断及评估随访工作,

我们已基本掌握每个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总体情况并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治疗。”江西省精神病院院长魏波表示,精神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实现了患者信息与管理的无缝对接,形成了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闭环,让每一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服务管理,提高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报告率、规范管理率、服药率、规律服药率。

◎ 专科联盟下沉优质医疗

2018 年,江西省精神病院牵头成立了“江西省精神疾病专科联盟”,充分发挥精神专科医疗资源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形成了上下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

作为我省精神疾病专科联盟的牵头单位,江西省精神病院在精神疾病治疗方面有着明显的技术优势,向成员单位提供了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业务指导、疑难病例讨论、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对成员单位开展讲座、出诊、查房、带教,为基层培养了一批能胜任精神卫生工作的医护人员和专业防治、管理队伍。

魏波表示,江西省精神疾病专科联盟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通过建立卫生人才向下流动通道、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和患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形成了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极大地满足了我省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

探索心理健康服务新路——江西省精神病院改善医疗服务纪实

□ 过江帆

受多种因素影响,不

少人因心理问题得不到

及时疏解而导致失眠、抑

郁等病症,心理健康服务

日益重要。

如何让心理健康服

务更接地气,能够走进千

家万户?近年来,江西省

精神病院从心理健康干

预、精神疾病诊疗、康复

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为

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的

心理健康服务。

心理科医生正在为无法长时间住院的心理科医生正在为无法长时间住院的心理疾病患者提供日间治疗心理疾病患者提供日间治疗

江西省精神疾病专科联盟成立江西省精神疾病专科联盟成立 精防服务队医生利用休息时间走村入户精防服务队医生利用休息时间走村入户,,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巡诊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巡诊、、送药送药 心理援助热线室的志愿者们每天轮番守候倾听心理援助热线室的志愿者们每天轮番守候倾听““心声心声”,”,唤醒希望唤醒希望

心理专家走进南昌市东湖区小金台社区开展心理专家走进南昌市东湖区小金台社区开展““世界睡眠日世界睡眠日””科普宣传科普宣传

(图片由江西省精神病院提供)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有效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江西文化标识体系1.推进江西文化探源。积极融入“考古中

国”重大研究课题,深入开展赣北、赣东北、赣中地区先秦遗址调查发掘和学术研究工作;拓展考古时空框架序列,推进御窑厂遗址、海昏侯国遗址等重大考古工作,整理出版一批考古发掘报告和文物普查资料,实证江西历史发展脉络和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

2.深化历史文化研究。推进陶瓷文化、书院文化、青铜文化、宗教文化、稻作文化等特色历史文化,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革命文化,临川文化、庐陵文化、客家文化等地域文化的梳理研究阐释。依托价值突出、内涵丰富的珍贵文物,遴选一批江西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增强江西人民自豪感和凝聚力。

二、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3.深化文教结合。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和

江西特色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鼓励和支持文博单位与学校等单位共建基地。完善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创建教育活动项目品牌,认定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

4.强化价值引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网络智媒时代文物宣传与舆情应对工作。继续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展提升工程、网上数字展馆建设工程和“两讲”规范工程,命名一批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5.创新传播方式。制定江西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以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节庆活动为契机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打造弘扬江西传统文化的名牌栏目、节目,讲好江西故事。

三、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6.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以《江西省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实施方案》为统领,切实推进江西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革命文物平安工程,传承好红色基因,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地。

7.加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经验为样板,以井冈山、原中央苏区、闽浙赣、湘鄂赣、湘赣 5 个片区86个县为主战场,以长征主题、抗战主题和红色标语保护利用为重点,推进全省革命文物连片保护、整体展示和专题革命博物(纪念)馆高品质发展。引导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加快将南昌、井冈山、瑞金、安源等地打造成全国红色文化和理想信念教育基地。

四、加强文物执法督察8.加强文物督察。充实省市文物督察人员

力量,强化督察职责。配合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加大对文物安全形势严峻、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

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督察力度,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9.加强文物执法。厘清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关系,落实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承担文物行政执法职责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应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五、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10.明确文物安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

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文物安全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文物安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强化文物安全措施,守住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

11.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创新完善文物安全监管手段,建设全省文物安全监控系统。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设施。强化智慧消防建设,推动消防设施进行物联网改造升级,省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保单位、国有博物馆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

12.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建立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聚焦未批先建、未批先迁、未批先拆等法人违法行为,将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六、加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13.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依据国家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规定,制定本省落实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文物名录信息动态更新发布制度。实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完善常态化文物登录制度,建立江西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

七、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14.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认真落实文物

保护单位“四有”要求,确保做到保护范围科学准确、标志标牌界碑界桩清晰完整、记录档案全面及时、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加强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及时把新发现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涉及文物保

护利用的,应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需要。

15.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基本建设工程应当依法事先报请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发掘工作。各级政府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埋藏文物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发掘前不得入库。基本建设和政府储备土地涉及的考古调查发掘所需经费纳入项目预算或建设工程预算。建立健全考古工作相关制度,完善出土文物和执法部门罚没文物移交工作机制。

16.推进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庐山和武夷山(江西铅山段)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和巡查监管制度,积极做好御窑厂遗址、赣南围屋、万里茶道江西段申遗基础性工作。加快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区,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开展湘赣边区域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加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中文物的保护利用,加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八、促进文物合理利用17.扩大不可移动文物开放程度。按照有址

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的要求,具备开放条件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应全部向社会开放,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要设立相应标识。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依法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

18.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鼓励同类型的文物保护机构加强协作,促进全省博物馆联盟建设,支持联合、巡回、流动和网上展览展示,推动文物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藏品展示利用率。深化博物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非基本公共服务多样化、个性化、优质化。实施“文物+”战略,促进文物与教育、科技、旅游、传媒、设计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与公众的“超级链接”。

九、建立社会参与保护机制19.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研究制

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实施意见,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大力发展博物馆志愿服务。

20.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出台促进全省

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意见,落实土地、财税、水电等优惠政策,健全国有博物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帮扶机制,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全藏品账目及档案,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

21.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江西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景德镇世界陶瓷文化、鹰潭道文化、赣州客家文化、宜春禅宗文化、抚州戏曲文化旅游中心。开展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工程试点工作,实施“红色经典故事”工程,提升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的影响力,巩固江西全国红色旅游首选地地位。

十、促进博物馆活力创新22.发挥博物馆文化中枢作用。构建布局合

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体系,推动博物馆教育实践基地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博物馆与城市提升改造、景区建设等相结合,鼓励地方建设博物馆集群聚落。推广以博物馆业务为核心、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博物馆发展方式,打造博物馆网络矩阵,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23.加强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树立多元化收藏理念,加大文物、自然标本、现代文明物证等藏品征集力度。加强可移动文物修复性保护、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指导各地博物馆提高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品牌开发和活化利用能力。

24.创新博物馆体制机制。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建立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分类推进博物馆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运行和监督。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

十一、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25.规范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加强文物

购销、拍卖经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文物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全省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管理系统,探索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加大文物鉴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各级文物鉴定单位和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鉴定职能,多层次规范开展文物鉴定服务。

十二、促进对外文物交流合作26.推动江西文物“走出去”。积极参与国家

“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合作,成立“一带一路”中国瓷器之路旅游联盟。加快省部共建葡萄牙里斯本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推进江西“中华文化走出去”项目库建设,突出抓好陶瓷文化、戏曲文化、客家文化等江西特色文化项目赴国(境)外交流展示,打造“丝路瓷行”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

十三、加强文物保护科技信息建设27.推动文物科技融合创新。建设江西文旅

云平台,推动“5G+红色移动 VR”应用普及。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系统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的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科技创新、修复技术、研究能力和装备建设,做好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科研基地建设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或参与文物领域相关项目和课题。

十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28.创新人才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博物

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全省文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健全各级文物保护专家库,加快文物保护修复鉴定、展览策划、考古发掘等紧缺人才培养,继续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按规定在包括文物在内的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域开展及时奖励申报、推荐和评选等有关工作。

29.建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负责文物保护管理的机构,合理配置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切实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确保文物安全。未设置专门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文物保护巡查管理。

十五、加强实施保障30.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文物工作纳入各级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文物保护利用意识。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要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强化制度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31.提高法治水平。健全完善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适时修订《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鼓励设区的市或文物集中地区制定专门的文物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遵守文物保护法的自觉性。

32.加大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利用的支出责任,把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遏制资金截留、长期沉淀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探索对文物资源密集区的支持方式,创新博物馆发展投融资机制,鼓励市场化运作。

33.加强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实施意见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任务的落实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11日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