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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4 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优化提升及“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优化提升及“多审合一、多证合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成自然资规〔2019〕3号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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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4部门研究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 12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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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优化提升及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
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
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
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
函〔2019〕57号)文件要求,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以及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
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项目生成阶段、立项用地
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以及涉及到并联竣工验收阶
段的规划核实及土地核验工作提出了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流程
优化提升及“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成都市市域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不包括特
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单独选址项目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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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制订规则)。
二、优化原则
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在规划、国土审批事项及流程高度融
合的基础上,针对现有流程多头审批、重复审查、流程复杂、精
细化程度不够等情况,按照业务融合、服务前置、事项合并、流
程精简、信息共享的原则,针对堵点、难点认真分析,提出解决
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做到“四个减少”:减
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限、减少审批要件、减少群众跑路。“九
个合一”:事项合一、流程合一、要件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
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平台合一、表单合一,全面优化审批
流程、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三、优化提升内容
(一)项目生成阶段前置服务
为提高项目生成阶段项目生成率,保障后续审批改革和运行
顺畅,将原生成阶段部分工作调整为前置服务。
1﹒调整原项目生成阶段工作内容。减少原生成阶段的审查
内容,优化勘测定界图的制作流程,并将净地审查、文物勘探及
水电气通讯等事项均纳入前期咨询服务。
2.明确合规性审查工作内容和并联部门。建筑项目前置服
务阶段包括拟建项目合规性审查,出具已初步核实土地权属的拟
建项目规划范围信息图。市政项目前置服务阶段包括拟建项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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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性审查,出具拟建项目规划信息图。原合规性审查涉及的部分
并联单位(环保、文物、安监等),调整到项目生成阶段建设条
件集成并联提出各自意见。尚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储备项目,作为
前期咨询服务项目,继续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开展合规性
审查咨询服务。
3.项目生成阶段前期咨询服务。建设单位取得合规性审查
意见后,开展地籍测绘。取得勘测定界图后,即开展净地审查、
文物勘探发掘工作以及水电气、通讯线缆的咨询服务工作。
4.针对省级已发选址项目在合规性审查阶段,仅核实控规
信息和土地权属信息,出具拟建项目规划范围图。
5.重新梳理土地整合的流程。
项目生成阶段前置服务阶段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
文广旅局配合。
(二)项目生成阶段
1.调整生成流程内容和流程。项目生成阶段明确为提出规
划条件(含规划用地红线图)、同步办理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
见书、集成建设条件以及出具《拟供地方式的函》。对明确为国
有建设用地下的管线类项目、不新增用地的道路(或河道)改建
项目发《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三个环节。
2.合并审批环节。对拟划拨用地建设项目(单独选址项目、
省级选址项目除外),属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提规划条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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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审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此类项目使用已
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由属地规
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证书备注中注明“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仅用于选址,不含用地预审内容”。
3.调整建设条件集成部门及事项。在原有并联单位的基础
上,将办理规划条件的事项提前,为其他单位出具建设条件提供
规划支撑。按照相关规定,减少城管部门审查事项。调整和细化
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交管部门不再对道路、地下空间等项目提建
设要求。经信部门主要针对工业项目及电力、通信、燃气项目提
出建设要求。公园城市部门提出古树名木避让和保护措施保护要
求、提出公园项目建设要求。除以上调整外,建筑工程涉及并联
单位 11 家以及水电气通信等相关市政服务机构。市政工程涉及
并联单位 8家以及水电气通信等相关市政服务机构。
项目生成阶段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文
广旅局等并联单位配合。
(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1.精简前置要件。将净地审查报告(含所有土地权属证明
文件、两公告一登记等内容)作为项目生成阶段出具《拟供地方
式的函》的前置要件,《拟供地方式的函》作为立项用地规划许
可阶段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变更)的前置要件之一。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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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重复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拆迁安置补偿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内
容。
2.流程细化分类。理顺发改、规划和土地审批事项之间的
关系,重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流程。按照划拨用地(新
供地、自有用地改扩建)、出让用地(招拍挂新供地、协议出让
新供地、自有土地改扩建)、省级已发选址项目、带方案出让项
目等审批事项细化分类,明确不同的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和发放
结果。
3.明确项目分类阶段。在此阶段开始按要求将项目分为政
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等 8大类。
4.合并划拨项目供地批准和用地规划许可。以划拨方式取
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建设用地批准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
并,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步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5.明确辅线以及线下办理事项及流程。将发改部门的政府
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纳入辅线办理。可能会涉及到划拨补办出
让、划拨转让补办出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协议签订等事项,由市工程
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纳入线下办理。对非招拍挂的出让自有用地出
具《成都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非招拍挂项目)审批结果
告知书》,作为线下办理出让合同及变更协议的办理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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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明确自有土地办理要求。(1)新建项目以划拨方式已取
得、土地权利人转移的,先办理国有划拨土地收回。收回的方式
有两种,一是对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直接注销不动产登记证书
后,持登记证书注销文件按照新建项目流程再从项目生成前置服
务阶段进入建审平台报审。二是新建项目取得了划拨用地批准文
件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项目,依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
政府审批收回原划拨用地后,再按照新建项目从项目生成前置阶
段进入建审平台报审。(2)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或划拨土地转让补
办出让的(改扩建),申请人先到政务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窗口
办理补办出让用地审批手续后,再按照新建项目从项目生成阶段
开始办理。(3)对非招拍挂的出让土地,根据规划条件办理国有
土地使用权变更审批,签订变更协议后申请办理工程建设许可
证。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牵头部门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
发改委、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四)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合并出让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建设许可
办理环节。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方案
经依法批准并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或变更
协议后,由建设单位在此阶段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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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将项目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等
8大类分别制定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同时完善建设工程建设许
可相关调整、延期、注销等内容,以及临时建设许可、危房恢复
重建等流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牵头部门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
局、市人防办等并联单位配合。
(五)竣工验收阶段
1.实现“多验合一”。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
段同类事项整合”原则,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合
并为一个验收事项,实现审批事项“一表申请、一窗进出、合并
办理、一个意见”。
2.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据审核通过的 “多测
合一”报告进行规划土地核实。
竣工验收阶段牵头部门是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六)实现不动产首次登记与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衔接
1.按照 “减证便民”服务要求,优化不动产首次登记要件,
修订不动产首次登记办事指南,更新常见业务事项流程图。
2.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管理系统对接联通。
此内容牵头部门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七)优化市政项目办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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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市政项目的特点,重新梳理调整建设条件集成和建
设许可阶段的并联单位。
2.对不新增用地的道路(或河道)的改建工程,在土地权
籍调查后,分三类情况办理:一是明确为未征地的,需先行办理
征地手续。二是明确为已征地且未涉及新增用地的,无需进行净
地审查,在项目生成阶段发放《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三是对
部分为未征地部分为已征地的,需对未征地部分进行净地审查,
完善征地手续。对已征地部分无需进行净地审查,在项目生成阶
段发放《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
3.制定简化的审批流程。对取得《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
的市政项目无需进行立项用地阶段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将《市
政项目用地意见函》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即可办理《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
4.对市政道路扩建项目,在项目生成阶段,可将净地审查
初审意见作为前置要件。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净地审
查报告为必备要件。在净地审查未完成之前,不得办理行政划拨
手续、申报工程建设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八)优化提升审批系统服务能力
1.全面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
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完善系统流程
设计,提高系统使用的稳定性和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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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应用为导向,打破“信息孤岛”,强化业务审批管理系
统与“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中介
服务大厅等系统的对接联通,按照要求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
接,进一步拓展“一个系统”联接范围。
3.优化提升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
向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延伸,深化数据开放服务与政务信息公
开。
四、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 2年。
2019年 12月 2日前已申报项目按原流程办理。如申请在新
流程办理,须完成目前阶段的办理事项后,方可从下一个阶段开
始办理。
附件:1.建设项目流程图(建筑类)
2.建设项目流程图(市政类)
3.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阶段实施细则(建筑类、
市政类)
4﹒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
施细则(建筑类)
5﹒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施
细则(市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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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并行
审批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建筑类)
7﹒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并行
审批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市政类)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 12月 2日
- 13 -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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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 16 -
- 17 -
- 18 -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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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 21 -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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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阶段实施细则(建筑类、市政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
办发〔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
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
〔2019〕2 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9〕
57号)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含建筑、市政)立项用地规
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环节,精简申请材料、限时提出并联审查
意见,重新梳理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
基础设施工程新建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
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单独选址项目)。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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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府函〔2019〕57号文工作要求,为提高工程项目生
成工作效率,完善项目生成前置服务,规范项目生成前置要件,
明确建设条件并联并行审查单位事项及要求。将原合规性审查
阶段纳入项目生成前置服务阶段,调整为对拟建项目规划合规
性审查,为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制作提供政务服务,简化项目
生成阶段工作内容和流程。
三、项目生成阶段审查内容
(一)工程项目生成前置服务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为项目生成提供前置服务。建
筑项目前置服务阶段包括拟建项目合规性审查,出具已初步核
实权籍的拟建项目规划范围信息图。市政项目前置服务阶段包
括拟建项目合规性审查,出具拟建项目规划范围信息图。在此
基础上,建设单位申请净地审查、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工作及项
目涉及的水电气通信的前期咨询服务。
2.符合控规及具备建设条件的进入合规性审查。尚不具备
建设条件的储备项目,作为前期咨询服务项目,继续由市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规划处)牵头开展合规性审查咨询服务。
3.调整合规性审查工作内容和并联部门。原合规性审查中
其它并联单位(环保、保密、地铁等)在项目生成阶段建设条
件集成时提出各自意见,在此阶段不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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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阶段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规划处、市政处、详规处、行批处负责协调相关事项。
(二)项目生成阶段办理规则
1.明确项目生成阶段前置要件。勘测定界图、净地审查意
见或市政项目净地初审意见、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
书等作为前置要件。
2.该阶段流程包括办理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同步办理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条件集成和《拟供地方
式函》(对市政管线项目和不新增用地的道路(或河道)项目出
具《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
3.规划要件办理环节。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
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对拟划拨用地建设项目(无
需办理建设项目预审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提规
划条件时同步办理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的审查。核发建设项
目的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在证书备注中注明“该用地预审及
选址意见书仅用于规划选址,不含用地预审内容”。
4.建设条件集成。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规划
条件后,即发起建设条件并联集成环节,将规划条件及红线图
推送并联部门。各审查单位对所涉及的审查事项分头审查,并
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推送审查结果,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
- 26 -
源局汇总形成建设条件。各审查单位 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
审查意见并提交系统。各审查单位应在限期内予以回复,未回
复则视为无要求(或无意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逾期单位负责。
5.生成阶段审查成果。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
《拟供地方式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规划条件及规
划用地红线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类)。
同步发放建设条件(并联部门的建设条件均同步发放)。
6.对未取得净地审查意见和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
知书的市政工程可单独申请办理规划条件、建设条件集成、建
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仅用于规划选址)。
四、工作程序
(一)在项目完成项目生成前置服务阶段,申请人已取得
勘测定界图、净地审查意见、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
书后,到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以下简称区(市)
县综合窗口】申请项目生成。窗口进件后,同步派件给市规划
信息中心和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市规划信息中心出具规划用地红线图(4 个工作日
内),交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规划信息中心发现勘
测定界图有变化、不能出具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联系区(市)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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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协调。因勘测定界图有变化,导致规划用地红线图无法生成
的,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项目审查不通过的《函
复意见》,推送至区(市)县综合窗口。
(三)项目属地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规划
用地红线图后出具规划条件(5个工作日内),并将规划条件及
附图推送给建设条件集成并联部门。规划条件审批不通过的,
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项目审查不通过的《函复
意见》,推送至区(市)县综合窗口。相关单位重新回复后,直
接推送至该阶段。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汇总后推至
下一个阶段。
对划拨新供地建设项目,在项目生成阶段办理建设项目用
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审查(5个工作日内),并将审批结果推
送给区(市)县综合窗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不通过
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项目审查不通过的《函
复意见》,推送至区(市)县综合窗口。
(四) 建设条件集成。项目属地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向并联审查单位统一推送拟
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及规划条件,发起并联审查环节;
各审查单位对所涉及的审查事项分头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反
馈推送审查结果,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汇总形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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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条件。并联部门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出具审查意见的,应先出
具《函复意见》,并推送至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市)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等待并收集并联部门的正式意见。并联
部门审查不通过,涉及要件修改的,应出具《函复意见》,并推
送至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判断是否需要要件调整后重新进件,需要重新进件的,由
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函复意见》推送至区(市)
县综合窗口。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集齐所有并联部门
的有效建设要求后,推送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批处。
各并联审查及并行单位自收到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之日
起 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并联审查意见及提示告知意见并提
交系统。
建筑项目建设条件并联单位及并联事项:(1)产业部门根
据申请人填报的产业类别,提出宗地产业条件及要求,产业部
门包括但不限于:经信部门(针对工业项目)、商务部门、物流
部门、文广旅部门、金融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民
政部门等;(2)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要求;提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提出成品住
宅建设要求、道路建设要求、开竣工期要求;提出涉及城市轨
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要求;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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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
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项目要求;
(4)公园城市部门提出古树名木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查意见;提
出公园项目建设要求;(5)水务部门提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
雨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意见;(6)国安部门提出国家安全事项审
查意见;(7)人防部门提出人防建设管理要求;(8)生态环境
部门提出污染地块前期审核意见、明确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
噪音距离;(9)应急部门提出生产和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
设项目设立前审查意见;(10)公安交管提出道路开口要求(地
下空间项目除外);(11)保密部门提出保密要求;(12)市政公
用告知服务信息(成都市五城区拟用地市政公用告知服务信息
包含: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出具电源条件、现状
管网的保护及迁改要求;市自来水公司出具水源条件、现状管
网的保护及迁改要求;市燃气公司出具气源条件、现状管网的
保护及迁改要求;蓉城管线公司出具通讯管道新建、现状管网
的保护及迁改要求。成都市五城区外的其他市域范围拟用地的
市政公用告知服务信息按属地要求参照执行)。
市政项目建设条件并联单位及并联事项:(1)经信部门提
出电力、通信、燃气等项目的建设要求等。(2)住建部门提出
建设条件,提出涉及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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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要求,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要求。(3)
文广旅部门提出文物保护意见。(4)公园城市部门提出古树名
木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查意见。(5)水务部门提出水利工程管理
范围和雨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意见及给排水建设规模要求。(6)
人防部门提出人防管理要求。(限综合管廊工程和轨道工程)(7)
环保部门提出交通干线的防噪音要求。(8)应急部门提出高压、
次高压燃气管线等涉及危化品市政工程建设要求。(9)市政公
用告知服务信息(成都市五城区拟用地市政公用告知服务信息
包含: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具电力管线新建要求、现状管网
的保护及迁改要求;市自来水公司出具给水管线新建要求、现
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要求;市燃气公司出具燃气管线新建要求、
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要求;蓉城管线公司出具通讯管道新建
要求、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要求。成都市五城区外的其他市
域范围拟用地的市政公用告知服务信息按属地要求参照执行)。
(五)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全部有效建设要
求、规划条件及附件等后,办理拟供地方式审查,对一般市政
工程出具《拟供地方式的函》,对管线类市政工程及不新增用地
的道路(或河道)改建工程(含附属设施)出具《市政项目用
地意见函》,推送至区(市)县综合窗口(不能明确供地方式、
不能出具拟供地方式的函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批处出
- 31 -
具《函复意见》,并推送至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综合
窗口。)
(六)项目属地的区(市)县综合窗口收集《拟供地方式
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规划条件及规划用地红线图、
建设条件(并联部门的建设条件均同步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
审与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类)等成果,或项目审查不通过的
《函复意见》后,将项目纳入项目生成库,发放审批结果。
(七)《拟供地方式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规
划条件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建设条件(并联部门的建设条件均
同步发放)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的,申请人
须重新申请前置并联审查。
(八)项目取得《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拟供地方式的函》后,
办理要求如下。
1. 拟招拍挂项目供地的,其中:
(1)申请人将取得的《建设条件》《拟供地方式的函》等
相关资料交至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宗地
土地评估及地籍调查(中介服务事项);
(2)五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申请人提交的拟招拍挂宗
地资料组卷完成后,将宗地资料上传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动态
监测系统,并在系统中提交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
- 32 -
(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方案》,提交中心城区土地出让方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4)对于审查通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其移送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中心组织上市公告。
(5)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使用条件变更协议。
2. 拟行政划拨、协议出让项目供地的。申请人凭《关于工
程建设项目拟供地方式的函》等前置要件申请立项用地规划许
可项目审批。
五、工作职责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批处、市场处、市政处按照
各自工作职责牵头项目生成阶段流程制定和综合协调,各并联
单位、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共同做好本环节各项
工作。
(二)项目属地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出具
规划条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类)、归
集各单位并联并行审查意见、项目进件、项目发件、项目资料
纳入项目生成库。并组织协调具体项目的建设条件集成有关问
题。
- 33 -
(三)各并联单位工作职责同建设条件集成要求(具体要
求详见工作程序中建设条件集成内容)。
(四)各责任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在成都市“多规合一”业务
协同平台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办人员按时限办理,对
无法协调解决或涉及两个以上审查责任部门的问题,及时向牵
头部门提出协调申请。各责任单位因在规定限期内未回复并联
审查意见所造成的责任由逾期单位承担。
(五)市网络理政办负责建设成都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平台,在拟用地属地的区(市)县政府建立成都市工程建设项
目建审综合窗口,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并健全监管机制,
利用成都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各责任单位的并联审查
工作实行亮灯预警、催办,建立日常督查、协调工作机制。
(六)市效能监察部门根据在线实时监控及市网络理政办
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对并联审查工作中存在责任
问题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绩效扣分及效能问责。
(七)市规划信息中心、市国土信息中心负责对接建设成
都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完善相应办公系统。
六、办理地点
在项目拟用地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均可
办理,申请并领取审查结果。
- 34 -
七、其他
(一)对已进入项目生成流程的项目,在原流程完成阶段
事项后,进入下一个阶段时按新流程办理。
(二)对提升方案正式实施以前已取得的规划用地红线图
经项目属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确认可继续使用的,补齐相关
资料后,可按程序进入下一环节报建。
(三)划拨正式申请办理项目生成前需先登录“四川省投资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 http:// tzxm.sczwfw.gov.cn/)申
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附件:3-1.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前置服务合规性审
查申请表
3-2.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类)生成申请表
3-3﹒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类)生成申请表
3-4.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办事指南
- 35 -
附件 3-1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前置服务
合规性审查申请表
综合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
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 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项目坐落
项目分类※ 建筑项目□ 市政项目□ (一般市政项目□ 管线类□ 不新增用地的改建□ )(市管□ 非市管□)
规划用地性质
项目是否涉密是 □ 否 □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申请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盖鲜章,PDF及WORD电子文档各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及申报单位委托函(原件,盖鲜章); 3.拟建用地范围图(成都平面坐标系的shape格式矢量数据、带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shape格式矢量数据);(必要件) 4.土地权属文件(市政项目除外):(1)新征土地(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复印件)(2)旧城存量土地(市、区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复印件)(3)单位自有土地上的自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划拨决定书(划拨批文)(核原件,收复印件)土地移交协议或用地说明(原件)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5.国家、省、市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具有相应的国家和省、市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或政府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核原件);(重大项目类必要件)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其他□
证照类型及号码(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组
织结构代码填写一项
即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通过合规性审查后,请你单位持取得的合规性审查意见、规划范围图委托开展土地权属调查。 2﹒经土地权属调查后取得勘测定界图,以及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净地审查报告等申请文件,申请下阶段开展项目生成工作。
3﹒勘测定界图、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净地审查报告等均需标注综合编号。本单位承诺:本单位报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自愿承担因
虚报、瞒报、造假等非法手段而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36 -
附件 3-2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类)生成申请表
综合编号:
申
报
事
项
基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
县□ 蒲江县□
用地位置
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是否涉密是 □ 否 □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拟申请的
供地方式
行政划拨□ 协议出让 □ 招拍挂出让□ 自有用地(划拨□ 出让□)省级以上已选址项目□ 带方案出让项目□ 土地整合 □ 不需供地 □
申请材料
1.项目生成申请表(原件1份,盖鲜章,PDF及WORD电子文档各1份) □
2.用地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及用地单位委托办理函(原件,盖鲜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
3.勘测定界图(原件一套) □
4.净地审查意见(核原件,收复印件) □
5.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
6.主管部门对于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项目(政策性住房项目)的意见(划拨用地类建筑项目提供) □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
申
请
人
申请人(法人)名称
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自然人□ 其他□
申请人(自然人)
证照类型及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和组织结构代码
填写一项即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
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7 -
备注:
拟已划拨方式供地项目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须提供发改部门统一代码(固定资产投资代码)。
申请人承诺:本单位报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自愿承担因虚报、
瞒报、造假等非法手段而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38 -
附件 3-3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类)生成申请表
综合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项目位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是否涉密是 □ 否 □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项目分类※一般市政项目□ 管线类□ 不新增用地的改建项目□ 地下轨道线路、地下站点工程 □ (市管□ 非市管□)
拟申请的
供地方式行政划拨□ 不需供地 □ 其他 □
申请事项 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条件集成□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拟供地方式审查□
申请材料
1.项目生成申请表(原件 1份,盖鲜章,PDF及WORD电子文档 各 1份)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及建设单位委托办理函(原件,盖鲜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 3.勘测定界图(原件一套)(管线类工程除外) □4.净地审查意见(核原件,收复印件)(管线类市政项目,不新增用地的道路(或河道)改建工程,地下轨道线路、地下站点工程除外) □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
申请人(法人)名称
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自然人□ 其他□
申请人(自然人)
证照类型及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和组织结构代码
填写一项即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9 -
备注:
1、在此阶段单独申请规划条件、建设条件集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无需提供申请条件第 4项内容;2、行政划拨项目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须提供发改部门统一代码(固定资产投资代码)。
申请人承诺:本单位报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自愿承担因虚
报、瞒报、造假等非法手段而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40 -
附件 3-4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项目生成、项目生成前置服务(合规性审
查部分)
(二)办理窗口:项目拟用地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
综合窗口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五)《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六)《划拨用地目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行条例》
(八)《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九)《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41 -
(十一)《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
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十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申请资料
(一)项目生成申请表(原件 1份,盖鲜章,PDF及WORD
电子文档 各 1份)
(二)用地单位或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
原件,收复印件)及用地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办理函(原件,盖
鲜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勘测定界图(管线类市政工程除外)(原件一套)
(四)净地审查意见(原件一份)(管线类市政项目,不新
增用地的道路(或河道)改建工程,地下轨道线路、地下站点工
程除外)
(五)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原件一份)(建
筑项目提供)
(六)主管部门对于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项目(政策性
住房项目)的意见(划拨用地类建筑项目提供)
(七)涉外建筑项目需提供《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
事项审查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
- 42 -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说明:单独申请办理规划条件、建设条件集成、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仅用于规划选址)的市政项目可不提供
第 4项申请资料。
四、办理流程
(一)项目生成前置服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前往项目属地的区(市)县综合窗口申请。
第二步:项目属地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合
规性审查办理。
第三步:申请人前往项目属地的区(市)县综合窗口领取拟
建项目规划信息图。
申请人领取拟建项目规划信息图委托测绘,可选择使用该图
申请净地审查、委托文物勘探、开展水、电、气、通讯线路迁改
工作前期咨询。
(二)项目生成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下载并
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申请表》,凭《申请表》及申请
材料在项目拟用地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起申请,
上传申请资料。
第二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申请资料推送
至“多规合一”平台进入项目生成阶段。
第三步:项目属地的区(市)县综合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拟
- 43 -
供地方式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仅针对于管线等不
办理供地项目)、规划条件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建设条件(并联
部门的建设条件均同步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划拨用地类)等成果,或项目审查不通过的《函复意见》。
五、办理结果形式
(一)项目生成前置服务办理结果
拟建项目规划信息图。
(二)项目生成办理结果
1.《拟供地方式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仅针对
于管线等不办理供地项目)
2.规划条件及规划用地红线图
3.建设条件(并联部门的建设条件均同步发放)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类)
(三)项目审查不通过的出具《函复意见》
- 44 -
附件 4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施细则(建筑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
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9〕57号)文件
要求,对原建设项目(含建筑和市政)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进
行优化,精简申请材料、限时提出并联审查意见,重新梳理工作
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生成阶段
前置并联并行审查,取得《拟供地方式的函》,并实施供地的工
程建设项目(含自有用地)。
二、项目分类
精准分类审批。按照工程审批项目 8大分类的要求,结合发
- 45 -
改部门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要求,按照划拨用地(新供地、
自有用地改扩建)、出让用地(招拍挂新供地、协议出让新供地、
自有土地改扩建)、省级已发选址项目、带方案出让项目等事项
细化分类制定前置要件、办理流程和审查结果。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审批事项及时限。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立项
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的效率,将 12个事项进行并联
并行审批,包括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的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发改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事项。
(二)统一审批程序。市工程项目建设综合窗口(针对市级
立项的项目)或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区级立
项的项目)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各审批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
审批事项分头审批,并将结果推送至“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建审平台”),由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或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办结结果。
(三)推进“多证合一”。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
批准书,不再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建设单位向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申请,经有权批准的政府批准通过后,由区(市)县
- 46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建设单位同步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优化办事流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待有批准
权的政府审批通过后,出具《成都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非
招拍挂项目)审批结果告知书》,出让合同与出让变更协议另行
签订。调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办
理。并根据事项特点,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放在辅线,缩
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环节办理时限。
(五)本规定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其他事项)、
条件、程序、时限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属于市本级审
批权限范围内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三、工作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取得《拟供地方式的函》后,在“建审平台”
下载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
申请表》(详见附件 4),携带申请材料向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
口(以下简称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
口【以下简称区(市)县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
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
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修改
补充。
第二步: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将申请人提交的
- 47 -
申请材料上传至“建审平台”,由系统将申请资料分类推送至各审
批单位进行具体事项审批。
第三步:各审批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进行审批,对于符
合要求的,原则上由区(市)县综合窗口统一发放批准文件,市
级立项项目在市综合窗口发放。如申请材料需要补正,应暂停办
理并在 2个工作日内出具《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
可阶段并联并行补正通知书》;如审批单位认为确需退件,则应
停止办理并在 2个工作日内出具《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
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退件通知书》。通过“建审平台”反馈至市
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待资料齐备后重新申请。
四、工作职责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本阶段牵头单位建立协调机
制,主动协调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
做好各项改革工作。需报请市工程建设项目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的,应及时组织报送。市、区(市)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本阶段规定的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国有土地使用
权划拨审核及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审批事项。
(二)市发改部门(针对市级立项的项目)或区(市)县发
改部门(针对区级立项的项目)负责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
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审
- 48 -
批事项。
(三)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指导申请人按要求
规范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
申请表》,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办事指南》的事项清单收取申请材料,并对申请资料进行
形式审查。市、区(市)县综合窗口做好受理和回复工作;定期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咨询
服务工作;及时公示审批结果,做好相关资料的发放工作。
五、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按分类不超过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市级立项的项
目);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区级立项的项目)
六、进度查询
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市级立项的项目);区(市)
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区级立项的项目)
七、代办服务(免费)
无
八、投诉监督
市政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九、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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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一)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针对市级立项的项
目);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针对区级立项的
项目)
(二)免费快递送达(针对市级和区级立项的项目)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附件:4-1﹒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办事指南(建筑类)
4-2﹒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审批申请表
4-3﹒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审批补正通知书
4-4﹒成都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非招拍挂项
目)审批结果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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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1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办事指南(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
(二)办理单位: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
(三)办理窗口: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市级立项
的项目);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区级立项的
项目)
(四)承诺事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在
1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的并联审批。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五)《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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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划拨用地目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行条例》
(八)《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九)《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十一)《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
用地审查的通知》
(十二)《政府投资条例》
(十三)《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十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十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事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取得《拟供地方式的函》后,在“建审平台”
下载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
审批申请表》,携带申请材料向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
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
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修改补充。
第二步:受理人员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上传至“建审平
- 52 -
台”,由系统将申请资料分类推送至各审批单位进行具体事项审
批。
第三步:各审批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进行审批,对于符
合要求的,由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发放批准文件;
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通知书》,待资料齐备后继续办理。
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函复意见》,申请人修改后,应重新按
事项申请办理。
四、须办理事项
申请人持《拟供地方式的函》及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属于
委托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到
“建审平台”下载《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审批申请表》一份,按要求填写后即可申请办理如下事项:
(一)划拨项目(13个工作日)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二)协议出让项目(13个工作日)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及变更协议审核
(三)招拍挂项目(5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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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级已发选址项目(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五)带方案出让(8个工作日)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发改部门事项需提交的材料
项目单位正式申请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项目单位需先
登录 “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网址 http://
tzxm.sczwfw.gov.cn/)申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在申领项目代码时,在网上同步办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备案表。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
3.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
程提供)
4.外商投资项目还需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
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
- 54 -
现金流量表)。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购项目
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
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
排等
(三)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
5.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
程提供)
6.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
项目)
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事项需
提交的材料
(一)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行并联
审批申请表(原件一份,附 word电子文件一份)
(二)勘测定界图成都平面坐标系 dwg格式,shp格式矢量
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项目用地边
界拐点坐标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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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地审查意见及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
权属证明文件)(系统推送)
(四)规划条件(系统推送)
(五)建设条件(系统推送)
(六)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单位法人证明(系统推送)
(七)市、区(市)县确定由建设单位自行整理土地的文件
及证明是配置地的文件、土地移交协议、土地价款结清证明
(八)土地评估报告(仅针对需要提供的)
(九)成交确认书(针对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
(十)省级发放的选址意见书及国家和省级批准核准的相关
文件(仅针对省级选址建设项目)
七、发放的材料
(一)划拨审批结果
1.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② ***项目核准的批复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二)协议出让审批结果
1.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② ***项目核准的批
复。
- 56 -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发放《成都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非招拍挂项目)审批结果告知书》,通知申请人线下签订
合同。
(三)招拍挂审批结果
1.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② ***项目核准的批复。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四)省级已发选址的项目、以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已取得
土地证的审批结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划拨决定书。(以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已取得土地证的
项目除外)
(五)带方案出让审批结果
1. 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② ***项目核准的批
复。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57 -
附件 4-2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并联并行审批申请表(建筑类)综合编号:
申报事项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分类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 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
土地取得方式 划 拨□出让新供地(招拍挂) □出让新供地(非招拍挂)□
省级已发选址
项目□土地整合
意见□带方案出让□
发改部门项目
立项申报类型审批□核准□备案□ 项目立项层级 □省级及以上 □市级 □区(县)级
建设项目是否涉密,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是□ 否□
申请材料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发改部门事项需提交的材料项目单位正式申请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项目单位需先登录“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 http:// tzxm.sczwfw.gov.cn/)申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在申领项目代码时,在网上同步办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项目申请报告;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3.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提供);4.外商投资项目还需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
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三)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5.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提供);6.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事项需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行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一份,附 word 电子文件
- 58 -
一份)2.勘测定界图(成都平面坐标系)dwg格式,shp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净地审查意见及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系统推送)4.规划条件(系统推送)5.建设条件(系统推送)6.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单位法人证明(系统推送)7.市、区确定由建设单位自行整理土地的文件及证明是配置地的文件、土地移交协议、土地价款结清证明。8.土地评估报告(仅针对需要提供的)。
9.成交确认书(针对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10.省级发放的选址意见书及国家和省级批准核准的相关文件(仅针对省级选址建设项目)11.涉外建筑项目需提供《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用地位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工期
申请人
用地单位
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自然人□ 其他□
申请人(自然人)
证照类型及号码(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
结构代码填写一项即
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59 -
附件 4-3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并联并行审批补正通知书综合编号:
用地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名称
用地位置
宗地面积 亩 平方米
未审批通过事项
补正意见
经审查,鉴于该项目存在问题,暂停办理,请向工程建设项目综
合窗口申请补正。待材料补正后,继续办理。
公章(政务服务中心工
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监章)
年 月 日
- 60 -
附件 4-4
成都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非招拍挂项目)
审批结果告知书
综合编号 批准文号:
用地位置
受让人
宗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
日期
规划用地性质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容积率
地价款总额(万元)
出让金总额(万元)
备注
受让人须在 年 月 日前持本审批结果告知书、地价款及出让金缴纳凭
证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变更协议》。受让人未在有效期限内按要求与出让人签订《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协议》的,
本次审批结果失效。
附: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协议样本 □
年 月 日
- 61 -
附件 5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施细则
(市政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
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
2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9〕57号)文
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环节,精
简申请材料、限时提出并联审查意见,优化审查流程,结合工作
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生成阶段
前置并联并行审查,取得《拟供地方式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
意见函》的市政项目。
- 62 -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分类审批。按照市政工程特点,结合发改部门的
审批审查备案的相关要求,按照一般市政项目、管线类市政项目、
不新增用地的道路及河道改建工程、省级选址项目分类细化制定
办理流程确定前置要件。
(二)统一审批事项及时限。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立项
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的效率,将多个事项进行并联并
行审批。包括: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及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改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三)统一审批程序。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市级
立项的项目)或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区级立
项的项目)受理申请,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
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办事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各审批单
位按照职能职责对审批事项分头审批,并将结果推送至“成都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建审平台”),由市或
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办结结果。
(四)推进“多证合一”。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区(市)县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经有批准权的政府
- 63 -
批准后,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建设单位同步发放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五)优化办事流程。管线类市政项目,不新增用地的道路
(或河道)改建工程,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在取得发改
部门的立项文件后,可直接进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六)本规定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其他事项)、
条件、程序、时限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属于市本级审
批权限范围内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三、工作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取得《拟供地方式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
意见函》后,在“建审平台”下载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
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申请表》,携带申请材料向市工程建
设项目综合窗口(以下简称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工程建设
项目综合窗口【以下简称区(市)县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申请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
请人应修改补充。
第二步: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将申请人提交的
申请材料上传至“建审平台”,由系统将申请资料分类推送至审批
单位子系统进行具体事项审批。
- 64 -
第三步:各审批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进行审批,对于符
合要求的,由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发放批准文件;
如遇申请材料需要补正情况,应暂停办理并在 2个工作日内出具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补正通
知书》;如遇审批单位认为确需退件的情况,应停止办理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出具《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退件通知书》。通过“建审平台”反馈至市综合窗口或区
(市)县综合窗口,待资料齐备后重新申请。
四、工作职责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本阶段牵头单位建立协调机
制,主动协调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
做好各项改革工作。需报请市工程建设项目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的,应及时组织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区(市)县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本阶段规定的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划
拨审核及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审批事项。
(二)市发改部门(针对市级立项的项目)或区(市)县发
改部门(针对区级立项的项目)负责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
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审
批事项。
(三)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指导申请人按要求
- 65 -
规范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
申请表》,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办事指南》的事项清单收取申请材料,并对申请资料进行
形式审查。市、区(市)县综合窗口做好受理和回复工作;定期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咨询
服务工作;及时公示审批结果,做好相关资料的发放工作。
五、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按分类不超过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市级立项的项
目);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区级立项的项目)
六、进度查询
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市级立项的项目);区(市)
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区级立项的项目)
七、代办服务(免费)
无
八、投诉监督
市政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九、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 66 -
(一)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针对市级立项的项
目);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针对区级立项的
项目)
(二)免费快递送达(针对市级和区级立项的项目)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附件:5-1﹒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办事指南(市政类)
5-2﹒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审批申请表
5-3﹒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
联并行审批补正通知书
- 67 -
附件 5-1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办事指南(市政类)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
(二)办理单位: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
(三)办理窗口: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市级立项
的项目);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针对区级立项的
项目)
(四)承诺事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的并联审批。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68 -
(四)《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五)《划拨用地目录》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
地审查的通知》
(八《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
知》
(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十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
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十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事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取得《拟供地方式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
意见函》后,在“建审平台”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申请表》,携带申请材料向
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符
- 69 -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
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修改补充。
第二步:受理人员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上传至“建审平
台”,由系统将申请资料分类推送至审批单位子系统进行具体事
项审批。
第三步:各审批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进行审批,对于符
合要求的,市综合窗口或区(市)县综合窗口发放批准文件;对
资料需要补正的,出具《补正通知书》,待资料齐备后继续办理。
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函复意见》,申请人修改后,应重新按事
项申请办理。
四、须办理事项
申请人持《拟供地方式的函》或《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及
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属于委托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建审平台”下载《成都市工程建设项
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申请表》一份,按要求填
写后即可申请办理如下事项:
(一)一般市政项目(15个工作日)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70 -
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二)管线类市政项目,不新增用地的道路(或河道)改建
工程(5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三)省级选址项目(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五、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发改部门事项需提交的材料
项目单位正式申请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项目单位需先
登录 “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网址 http://
tzxm.sczwfw.gov.cn/)申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在申领项目代码时,在网上同步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
3.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
程提供)
(三)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 71 -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
5.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
程提供)
6.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
项目)
(四)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辅线办理)
1. 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2. 项目建议书文本
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事项需
提交的材料
(一)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行并联
审批申请表(原件一份,附 word电子文件一份)
(二)勘测定界图(管线类市政工程除外)成都平面坐标系
dwg格式,shp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
个属性字段,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系
统推送)
(三)净地审查意见(不含:管线类市政项目,不新增用地
的道路(或河道)改建工程,地下轨道线路、地下站点工程)及
- 72 -
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系统推送)
(四)规划条件(系统推送)
(五) 建设条件(系统推送)
(六)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单位法人证明(系统推送)
(七)省级发放的选址意见书及国家和省级批准核准的相关
文件(仅针对省级选址建设项目)
七、发放的材料
(一)一般市政项目划拨审批结果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核准的批复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二) 管线类市政项目,不新增用地的道路(或河道)改
建工程审批结果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核准的批复
(三)省级已发选址项目审批结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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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2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并联并行审批申请表(市政类)
综合编号:
申
报
事
项基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项目分类
一般市政项目□ 管线类□ 不新增用地的改建项目□
市管□ 非市管□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 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
土地取得方式 划 拨□出让新供地(招拍挂) □出让新供地(非招拍挂)□
省级已发选址项目
□
土地整合意见□
带方案出让□
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有关部门
□省级及以上 □市级 □区(县)级
建设项目是否涉密,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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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发改部门事项需提交的材料项目单位正式申请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项目单位需先登录“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 http:// tzxm.sczwfw.gov.cn/)申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在申领项目代码时,在网上同步办理项目备案手续。(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项目申请报告;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3.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提供);4.外商投资项目还需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三)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提供)5.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提供)6.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事项需提交的材料(一)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行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一份,附word电子文件一份)。(二)勘测定界图(管线类市政工程除外)成都平面坐标系 dwg格式,shap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系统推送)。(三)净地审查意见(不含:管线类市政项目,不新增用地的道路(或河道)改建工程,地下轨道线路、地下站点工程)及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系统推送)。(四)规划条件(系统推送)。(五)建设条件(系统推送)。(六)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单位法人证明(系统推送)。(七)市、区确定由建设单位自行整理土地的文件及证明是配置地的文件、土地移交协议、土地价款结清证明。(八)土地评估报告(仅针对需要提供的)。(九)成交确认书(针对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十)省级发放的选址意见书及国家和省级批准核准的相关文件(仅针对省级选址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用地位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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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用地单位
单位性质※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自然人
其他□申请人(自然人)
证照类型及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和组织结构代码填
写一项即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76 -
附件 5-3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补正通知书
综合编号:
用地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名称
用地位置
宗地面积 亩 平方米
未审批通过事项
补正意见
经审查,鉴于该项目存在问题,暂停办理,请向建审综合窗口申
请补正。待材料补正后,继续办理。
公章(政务服务中心建
审综合窗口监章)
年 月 日
- 77 -
附件 6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审查工作实施细则
(建筑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
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9〕57号)文件
要求,优化建筑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环节,精简申请
材料、限时提出并联审查意见,优化审查流程,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市域范围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使用权的项目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
- 78 -
二、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
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
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
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园区内工业、仓储及
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项目除外)六
种类型。
三、基本原则
(一)按照“一家牵头,分类受理,统筹协调,并联审批,
限时办结,集中回复,成果共享”的原则,推行并联并行办理。
建设工程许可核发时一并进行方案审查,规划部门通过成都市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他部门不
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规划部门牵头出具审查结果,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环节同时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三)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前,须核实出让用地是否按
照规划条件签订合同或变更协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
金。
- 79 -
(四) 完善建设工作规划许可相关调整、延期、注销等内
容,以及临时建设许可、危房原址恢复重建等流程。
四、工作职责
(一)牵头单位工作职责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牵头单位,负
责建立本阶段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申请表单。配合网络理政办
建立“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建审系
统”),通过“建审系统”征集、汇总并牵头出具并联单位意见。
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前,核实出让用地是否按照规划条件签
订合同或变更协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金。核发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并联部门工作职责
1﹒应急部门:提出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
项目的审查意见;
2﹒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的
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审
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历史建筑实
施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的
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项目的审查意见;
3﹒文广旅部门:提出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及
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提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 80 -
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审查意见;
4﹒国安部门:提出涉外建设项目、涉及党政重要机关、单
位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5﹒人防部门:提出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审查意
见;
6﹒交通部门:提出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审查意见;
7﹒公园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审查
意见;
8﹒水务部门:提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各并联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成
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出意见,并加盖行政许可电子
印章(或盖鲜章扫描上传)。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由
此产生的责任由逾期单位负责。
四、网络理政办综合窗口工作职责
市网络理政办负责设置市、属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受理
报建,通过“建审系统”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各并联部门及市政公
用部门。收集发放市政公用部门技术指导意见,发放审批意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实施流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申请表,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
报材料到市、属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申报,综合窗口出具受
- 81 -
理文书凭证给建设单位。
(二)综合窗口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
窗口分件规则将申报材料发送至规划部门、各并联部门及市政公
用部门。
(三)各并联部门自行下载相关图纸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
将书面意见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发送至规划
和自然资源部门。
(四)市政公用部门自行下载相关图纸资料,并在规定时限
内将技术指导意见反馈至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系
统转送至综合窗口。
(五)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并联部门意见,出具工程建
设许可阶段审查意见或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向建设单位发
放审批结果和市政公用部门技术指导意见。
附件:6-1﹒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
6-2﹒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建筑类)申请表
6-3﹒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招拍挂)
6-4﹒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建设用地许可、
工程建设许可(建筑类)申请表
6-5﹒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非招拍
- 82 -
挂)
6-6﹒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建设用地许可、
工程建设许可(建筑类)申请表
6-7﹒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招拍
挂)
6-8﹒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 平
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
挂)建设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建筑类)
申请表
6-9﹒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非招
拍挂)
6-10.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 平
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
拍挂)建设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建筑类)
申请表
6-11.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
区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项目除外)工程建设许可
报建指南
6-12.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
危险化学品等特殊项目除外)建设用地许可、工程建
设许可(建筑类)申请表
- 83 -
附件 6-1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一)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应急部门: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
目设计方案审查
(三)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
的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
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历史建筑
实施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
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项目的审查意见;
(四)文广旅部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及文
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设计方案审查
(五)国安部门:涉外建设项目、涉及党政重要机关、单位
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六)人防部门: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及有人防
- 84 -
建设控制要求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七)交通部门:涉及公共汽车场站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
(八)公园城市部门: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九)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二、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成都市
市域范围内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参与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住建部门、文
广旅部门、国安部门、人防部门、交通部门、公园城市部门、水
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28-62671909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 2号 5楼
五、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10月 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
条
- 85 -
(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十一届人大常委
会第 25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
九条
(三)《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6月 3日经四川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三十
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四条、五十二条
(四)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2017
年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批准)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11月 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第十八
条
(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06
年 5月 2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第二条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4月 2
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九)《成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 11月 30日四川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十八
- 86 -
条
(十)《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2001
年 11月 2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过)第八条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十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
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第六条、第
四十六条
(十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2005年 7月 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防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修正)第十四条;
(十四)《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年 10月 12
日市人民政府第 4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十五)《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6年 9
月 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成
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
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
(十六)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
日)(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6月 3
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 6月 10日国务院令第 3
- 87 -
号发布。2017年 3月 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 10月 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
(十八)《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 6月 3日四
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 6月 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88号公布,自 2017年 8月 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十九)《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二十)《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 3月 29
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批准。)第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
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六、申报材料
(一)建筑类项目
1.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个工作日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
1份(jpg格式) ×
- 8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18 个工作日(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18个工作日;不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13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1份(word格式) 1份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1份(jpg格式) 1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1:500/1:1000)
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
2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
×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 ×
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 ×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 ×备注: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2.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7个工作日
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 ×
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 89 -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7个工作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3.报人防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人防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7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
×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 ×
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 ×
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 ×
备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
- 90 -
4.报交通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7个工作日
设计说明(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
1份(pdf格式) ×
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
1份(pdf格式) ×
5.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7个工作日
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1份(pdf格式) ×
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
1份(pdf格式) ×
6.报应急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7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 ×
- 91 -
7.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
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七、承诺时间
18个工作日(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8个工作日;不含规委
会审议时间为 13个工作日)
八、进度查询
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均可查询
九、代办服务(免费)
无
十、投诉监督
市政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十一、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文书
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份;建设工程设计
方案总平面图 1份。审查不通过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十三、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一)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
(二) 免费快递送达
十四、注意事项
- 92 -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
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自行失效。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类规划许可证件确
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
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 93 -
附件 6-2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建筑类)申请表
综合编号:
项目编号:
申报
事项
基本
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
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
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建设位置
项目分类
建筑项目□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 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
取得土地的方式行政划拨 □ 非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自有用地(划拨 □ 出让□)
使用土地
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 □(编号: )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编号: )国土划拨决定书 □(编号: )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 )
申报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是否分期发证 □ 项目共分_____期 本次申报第_____期
是否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变更 是□ 否□
建设项目是否曾经取得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 否□
曾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是否涉密,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是□ 否□
- 94 -
申请材料
一、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
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1份(jpg格式)。(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
1.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纸质文件 1份,word格式 1份)2.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纸质文件 1份,jpg格式 1份);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纸质文件 2份,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
关信息);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电子版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
5.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6.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二、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1.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2.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二)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
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
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
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报人防部门的材料
(一)涉及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所需材料:
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
2.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3.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4.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 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
四、报交通部门的材料
(一)涉及公共汽车场站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
1.设计说明 1份(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pdf格式)。
2.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 1份(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pdf格式)。五、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一)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1份(pdf格式)。(二)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1份(pdf格式)。
六、报应急部门的材料
(一)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所需材料:
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七、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
提供。
- 95 -
申请
人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其他□
建设单位证照类型及号码(社
会信息用代码和组织结构代
码填写一项即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
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备注:1.总平面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编制规定,方案(平、立剖)符合国家相
关规范,且送审的全部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
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纳入诚信管理。
3.分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在总平图上明确标示分期范围、综合技术经济分期指标及综合技术经济总指
标。
4.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格式可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http://www.cdgh.gov.cn/)下载填写。
5.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面积指标计算的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性负责。
自愿承担因报建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注册建筑师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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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3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
(招拍挂)
一、事项名称
(一)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筑类)
(二) 应急部门: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
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涉及危化品管道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
案审查
(三)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
的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
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历史建筑
实施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
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项目的审查意见;
(四)文广旅部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及文
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设计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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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安部门:涉外建设项目、涉及党政重要机关、单位
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六)人防部门: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及有人防
建设控制要求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七)交通部门: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公路用地范围内
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八)公园城市部门: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九)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二、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成都市
市域范围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参与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住建部门、文
广旅部门、国安部门、人防部门、交通部门、公园城市部门、水
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28-626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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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 2号 5楼
五、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10月 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
条
(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十一届人大常委
会第 25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
九条
(三)《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6月 3日经四川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三十
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四条、五十二条
(四)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2017
年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批准)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11月 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第十八
条
(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06
年 5月 2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 99 -
会议通过)第二条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4月 2
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九)《成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 11月 30日四川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十八
条
(十)《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2001
年 11月 2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过)第八条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十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
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第六条、第四
十六条
(十三)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
法》(2005年 7月 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防空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修正)第十四条;
(十四)《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年 10月 12
日市人民政府第 4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十五)《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6年 9
月 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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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
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
(十六)《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6月 3
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 6月 10日国务院令第 3
号发布。2017年 3月 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 10月 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
(十八)《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 6月 3日四
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 6月 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88号公布,自 2017年 8月 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十九)《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二十)《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 3月 29
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批准。)第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
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六、申报材料
- 101 -
(一)建筑类项目
1.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个工作日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
1份(jpg格式)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18 个工作日(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8 个工作日;不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3 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1份(word格式) 1份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1份(jpg格式) 1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格式 1套,pdf格式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
2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
×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18 个工作日(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8 个工作日;不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3 个工作日)
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 ×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 ×
备注: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 102 -
2.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
目(招拍挂):7个工作日
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 ×
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7个工作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3.报人防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人防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7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pdf格式各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
×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 ×
- 103 -
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 ×
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 ×
备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
4.报交通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7个工作日
设计说明(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
1份(pdf格式) ×
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7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
1份(pdf格式) ×
5.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7个工作日
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1份(pdf格式) ×
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
1份(pdf格式) ×
- 104 -
6.报应急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生产或储
存危化品
的化工园
区建设项
目设计方
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
目(招拍挂):7
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
件1份(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专篇及附图附
件 pdf格式)×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
书1份(pdf格式) ×
7.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
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七、承诺时间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18个工作日(含规委会审议
时间为 18个工作日;不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3个工作日)
八、进度查询
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均可查询
九、代办服务(免费)
无
十、投诉监督
市政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十一、收费及标准
- 105 -
不收费
十二、结果文书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1份。审查不通过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1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1份。审查不通过
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十三、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一)市(县)区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二)免费快递
十四、注意事项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
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自行失效。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类规划许可证件确
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
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 106 -
附件 6-4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建设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建筑类)申请表
综合编号:项目编号:
申报
事项
基本
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建设位置
项目分类
建筑项目□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
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
取得土地的方式行政划拨 □ 非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自有用地(划拨 □ 出让□)
使用土地
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 )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 □(编号: )
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编号: )
国土划拨决定书 □(编号: )
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 )
申报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是否分期发证 □ 项目共分_____期 本次申报第_____期
是否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变更 是□ 否□
建设项目是否曾经取得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 否□
曾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是否涉密,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是□ 否□
- 107 -
申请材料
一、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1份(jpg格式)。(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1.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纸质文件 1份,word格式 1份);2.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纸质文件 1份,jpg格式 1份);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纸质文件 2份,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电子版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5.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仅自有土地项目提供);6.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二、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1.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2.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二)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报人防部门的材料(一)涉及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所需材料: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2.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3.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4.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 4 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四、报交通部门的材料(一)涉及公共汽车场站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说明 1份(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pdf格式)。2.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 1份(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pdf格式)。五、报水务部门的材料(一)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1 份(pdf格式)。(二)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1份(pdf格式)。六、报应急部门的材料(一)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七、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 108 -
申请
人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其他□
建设单位证照类型及号码
(社会信息用代码和组织
结构代码填写一项即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备注:1.总平面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编制规定,方案(平、立剖)符合国家相关规
范,且送审的全部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
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纳入诚信管理。
3.分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在总平图上明确标示分期范围、综合技术经济分期指标及综合技术经济总指标。
4.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格式可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http://www.cdgh.gov.cn/)下载填写。
5.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面积指标计算的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性负责。
自愿承担因报建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注册建筑师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109 -
附件 6-5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
(非招拍挂)
一、事项名称
(一)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应急部门: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
目设计方案审查
(三)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
的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
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历史建筑
实施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
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项目的审查意见;
(四)文广旅部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及文
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设计方案审查
(五)国安部门:涉外建设项目、涉及党政重要机关、单位
- 110 -
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六) 人防部门: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及有人
防建设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七)交通部门: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公路用地范围内
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八)公园城市部门: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九)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二、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成都市
市域范围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参与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住建部门、文
广旅部门、国安部门、人防部门、交通部门、公园城市部门、水
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28-62671909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 2号 5楼
- 111 -
五、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10月 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
条
(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十一届人大常委
会第 25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
九条
(三)《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6月 3日经四川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批准)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
四条、五十二条
(四)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2017
年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批准)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11月 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第十八
条
(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06
年 5月 2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 112 -
会议通过)第二条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4月 2
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九)《成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 11月 30日四川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十八
条
(十)《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2001
年 11月 2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过)第八条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十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
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第六条、第四
十六条
(十三)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
法》(2005年 7月 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防空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修正)第十四条;
(十四)《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年 10月 12
日市人民政府第 4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十五)《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6年 9
月 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成
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
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
- 113 -
(十六)《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6月 3
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 6月 10日国务院令第 3
号发布。2017年 3月 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 10月 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
(十八)《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 6月 3日四
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 6月 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88号公布,自 2017年 8月 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十九)《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二十)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 3月
29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批准。)第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
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六、申报材料
(一)建筑类项目
1.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 114 -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3个工作日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
1份(jpg格式)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18个工作日(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8个工作日;不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3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1份(word格式) 1份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1份(jpg格式) 1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
2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18个工作日(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8个工作日;不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3个工作日)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 ×
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 ×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 ×
备注: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 115 -
2.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7个工作日
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 ×
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3.报人防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人防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7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
×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 ×
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 ×
- 116 -
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 ×
备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
4.报交通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7个工作日
设计说明(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
1份(pdf格式) ×
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
1份(pdf格式) ×
5.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7个工作日
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1份(pdf格式) ×
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
1份(pdf格式) ×
6.报应急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7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 ×
- 117 -
7.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
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七、承诺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 个工作日(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8个工作日;不含规委会审议时间为 13个工作日)
八、进度查询
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均可查询
九、代办服务(免费)
无
十、投诉监督
市政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十一、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文书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1份。审查不通过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1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1份。审查不通过
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 118 -
十三、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一)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
(二)免费快递送达
十四、注意事项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
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自行失效。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类规划许可证件确
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
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 119 -
附件 6-6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建设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
(建筑类)申请表综合编号:项目编号:
申报
事项
基本
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
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建设位置
项目分类
建筑项目□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 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
取得土地的方式行政划拨 □ 非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自有用地(划拨 □ 出让□)
使用土地
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 □(编号: )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编号: )国土划拨决定书 □(编号: )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 )
申报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是否分期发证 □ 项目共分_____期 本次申报第_____期
是否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变更 是□ 否□
建设项目是否曾经取得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 否□
曾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是否涉密,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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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1份(jpg格式)。(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1.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纸质文件 1份,word格式 1份)2.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纸质文件 1份,jpg格式 1份);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纸质文件 2份,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电子版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5.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1份(jpg格式)(仅自有土地项目提供);6.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1份(Excel格式);二、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1.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1份(pdf格式);2.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二)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报人防部门的材料(一)涉及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所需材料: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2.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3.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4.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1份(pdf格式)。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 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四、报交通部门的材料(一)涉及公共汽车场站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说明 1份(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pdf格式)。2.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 1 份(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pdf格式)。五、报水务部门的材料(一)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1份(pdf格式)。(二)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1 份(pdf格式)。六、报应急部门的材料(一)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七、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 121 -
申请
人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其他□
建设单位证照类型及号码
(社会信息用代码和组织结
构代码填写一项即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
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备注:1.总平面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编制规定,方案(平、立剖)符合国家相关规
范,且送审的全部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
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纳入诚信管理。
3.分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在总平图上明确标示分期范围、综合技术经济分期指标及综合技术经济总指标。
4.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格式可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http://www.cdgh.gov.cn/)下载填写。
5.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面积指标计算的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性负责。自
愿承担因报建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注册建筑师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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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7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
(招拍挂)
一、事项名称
(一)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应急部门: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
目设计方案审查、涉及危化品管道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
(三)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
的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
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历史建筑
实施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
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项目的审查意见;
(四)文广旅部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及文
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设计方案审查
(五)国安部门:涉外建设项目、涉及党政重要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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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六) 人防部门: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及有人
防建设控制要求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七)交通部门: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
(八)公园城市部门: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九) 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
二、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
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参与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住建部门、文
广旅部门、国安部门、人防部门、交通部门、公园城市部门、水
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28-62671909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 2号 5楼
- 124 -
五、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10月 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
条
(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十一届人大常委
会第 25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
九条
(三)《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6月 3日经四川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三十
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四条、五十二条
(四)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2017
年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批准)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11月 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第十八
条
(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06
年 5月 2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第二条
- 125 -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4月 2
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九)《成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 11月 30日四川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十八
条
(十)《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2001
年 11月 2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过)第八条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十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
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第六条、第四
十六条
(十三)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
法》(2005年 7月 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防空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修正)第十四条;
(十四)《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年 10月 12
日市人民政府第 4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十五)《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6年 9
月 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成
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
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
- 126 -
(十六)《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6月 3
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 6月 10日国务院令第 3
号发布。2017年 3月 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 10月 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
(十八)《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 6月 3日四
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 6月 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88号公布,自 2017年 8月 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十九)《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二十)《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 3月 29
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批准。)第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
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六、申报材料
(一)建筑类项目
1.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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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3个工作日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
1份(jpg格式)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8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1份(word格式) 1份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1份(jpg格式) 1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格式 1套,pdf格式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
2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8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
×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 ×
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 ×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 ×
2.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 128 -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5个工作日
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 ×
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5个工作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3.报人防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人防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5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1:500/1:1000)
(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
×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 ×
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 ×
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 ×
备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
- 129 -
4.报交通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5个工作日
设计说明(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
1份(pdf格式) ×
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
1份(pdf格式) ×
5.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
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5个工作日
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1份(pdf格式) ×
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
1份(pdf格式) ×
6.报应急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5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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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
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七、承诺时间
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
工程规划许可:8个工作日
八、进度查询
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均可查询
九、代办服务(免费)
无
十、投诉监督
市政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十一、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文书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1份。审查不通过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1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1份。审查不通过
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十三、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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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
(二)免费快递送达
十四、注意事项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
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自行失效。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类规划许可证件确
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
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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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8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建设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
(建筑类)申请表综合编号:项目编号:
申
报
事
项
基
本
情
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建设位置
项目分类
建筑项目□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 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
取得土地的方式行政划拨 □ 非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自有用地(划拨 □ 出让□)
使用土地
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 □(编号: )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编号: )国土划拨决定书 □(编号: )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 )
申报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是否分期发证 □ 项目共分_____期 本次申报第_____期
是否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变更 是□ 否□
建设项目是否曾经取得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 否□
曾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是否涉密,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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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一、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1份(jpg格式)。(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1.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纸质文件 1份,word格式 1份)2.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纸质文件 1份,jpg格式 1份);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纸质文件 2份,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电子版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5.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1份(jpg格式)(仅自有土地项目提供);6.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1份(Excel格式);二、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1.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1份(pdf格式);2.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二)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报人防部门的材料(一)涉及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所需材料: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2.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3.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4.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1份(pdf格式)。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 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四、报交通部门的材料(一)涉及公共汽车场站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说明 1份(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pdf格式)。2.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 1份(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pdf格式)。五、报水务部门的材料(一)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1份(pdf格式)。(二)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1份(pdf格式)。六、报应急部门的材料(一)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七、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 134 -
申
请
人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其他□
建设单位证照类型及
号码(社会信息用代
码和组织结构代码填
写一项即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备注:1.总平面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编制规定,方案(平、立剖)符合国家相关规
范,且送审的全部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
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纳入诚信管理。
3.分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在总平图上明确标示分期范围、综合技术经济分期指标及综合技术经济总指标。
4.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格式可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http://www.cdgh.gov.cn/)下载填写。
5.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面积指标计算的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性负责。自
愿承担因报建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注册建筑师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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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9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
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非招拍挂)
一、事项名称
(一)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应急部门: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
目设计方案审查、涉及危化品管道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
(三)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
的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
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历史建筑
实施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
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项目的审查意见;
(四)文广旅部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及文
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设计方案审查
- 136 -
(五)国安部门:涉外建设项目、涉及党政重要机关、单位
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六)人防部门: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及有人防
建设控制要求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七)交通部门: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
(八)公园城市部门: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九)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二、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成都市
市域范围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
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参与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住建部门、文
广旅部门、国安部门、人防部门、交通部门、公园城市部门、水
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28-62671909
- 137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 2号 5楼
五、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10月 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
条
(二)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十一届人大常
委会第 25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
十九条
(三)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6月 3日经四川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三
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四条、五十二条
(四)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2017
年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批准)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11月 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第十八
条
(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06
年 5月 2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 138 -
会议通过)第二条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4月 2
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九)《成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 11月 30日四川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十八
条
(十)《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2001
年 11月 2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过)第八条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十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
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第六条、第四
十六条
(十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2005年 7月 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防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修正)第十四条;
(十四)《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年 10月 12
日市人民政府第 4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十五)《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6年 9
月 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成
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
- 139 -
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
(十六)《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6月 3
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 6月 10日国务院令第 3
号发布。2017年 3月 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 10月 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
(十八)《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 6月 3日四
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 6月 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88号公布,自 2017年 8月 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十九)《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二十)《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 3月 29
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批准。)第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
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六、申报材料
(一)建筑类项目
- 140 -
1.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3个工作
日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
项目)
1份(jpg格式)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 不 大 于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8 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1份(word格式) 1份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1份(jpg格式) 1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
2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
×
- 14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 不 大 于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8 个工作日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 ×
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 ×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 ×
2.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5个工作日
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 ×
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 142 -
3.报人防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人防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5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
×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 ×
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 ×
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 ×
备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
4.报交通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5个工作日
设计说明(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
1份(pdf格式) ×
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
1份(pdf格式) ×
5.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 143 -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5个工作日
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1份(pdf格式) ×
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
1份(pdf格式) ×
6.报应急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非招拍挂):5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 ×
7.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
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七、承诺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个工作日
八、进度查询
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均可查询
- 144 -
九、代办服务(免费)
无
十、投诉监督
市政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十一、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文书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1份。审查不通过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1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1份。审查不通过
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十三、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一)市(县)区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二) 免费快递送达
十四、注意事项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
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 145 -
可证自行失效。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类规划许可证件确
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
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 146 -
附件 6-10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
的项目)(非招拍挂)建设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建筑类)申请表
综合编号:项目编号:
申报
事项
基本
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建设位置
项目分类
建筑项目□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 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
取得土地的方式行政划拨 □ 非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自有用地(划拨 □ 出让□)
使用土地
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 □(编号: )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编号: )国土划拨决定书 □(编号: )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 )
申报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是否分期发证 □ 项目共分_____期 本次申报第_____期
是否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变更 是□ 否□
建设项目是否曾经取得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 否□
曾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是否涉密,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是□ 否□
- 147 -
申请材料
一、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1份(jpg格式)。(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1.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纸质文件 1份,word格式 1份)2.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纸质文件 1份,jpg格式 1份);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纸质文件 2份,dwg格式 1套,pdf格式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电子版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5.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仅自有土地项目提供);6.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二、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1.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2.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二)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报人防部门的材料(一)涉及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所需材料: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2.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3.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4.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 4 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四、报交通部门的材料(一)涉及公共汽车场站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说明 1 份(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pdf格式)。2.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 1份(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pdf格式)。五、报水务部门的材料(一)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1份(pdf格式)。(二)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1份(pdf格式)。六、报应急部门的材料(一)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七、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 148 -
申
请
人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其他□
建设单位证照类型
及号码(社会信息
用代码和组织结构
代码填写一项即
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备注:1.总平面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编制规定,方案(平、立剖)符合国家相关规
范,且送审的全部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
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纳入诚信管理。
3.分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在总平图上明确标示分期范围、综合技术经济分期指标及综合技术经济总指标。
4.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格式可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http://www.cdgh.gov.cn/)下载填写。
5.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面积指标计算的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性负责。自
愿承担因报建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注册建筑师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149 -
附件 6-11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项目除外)
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一)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应急部门: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
目设计方案审查、涉及危化品管道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
(三)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
的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
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历史建筑
实施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
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项目的审查意见;
(四)文广旅部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及文
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设计方案审查
- 150 -
(五)国安部门:涉外建设项目、涉及党政重要机关、单位
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六)人防部门:对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及有人防
建设控制要求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七)交通部门: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公路用地范围内
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八)公园城市部门: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九)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
查
二、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
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项目除外)。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参与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住建部门、文
广旅部门、国安部门、人防部门、交通部门、公园城市部门、水
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 151 -
电话:028-62671909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 2号 5楼
五、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10月 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
条
(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十一届人大常委
会第 25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
九条
(三)《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6月 3日经四川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三十
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四条、五十二条
(四)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2017
年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批准)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11月 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第十八
条
(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06
- 152 -
年 5月 2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第二条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4月 2
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九)《成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 11月 30日四川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十八
条
(十)《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2001
年 11月 2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过)第八条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十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
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第六条、第四
十六条
(十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2005年 7月 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防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修正)第十四条;
(十四)《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年 10月 12
日市人民政府第 4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十五)《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6年 9
月 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成
- 153 -
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
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
(十六)《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6月 3
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 6月 10日国务院令第 3
号发布。2017年 3月 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 10月 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
(十八)《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 6月 3日四
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 6月 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88号公布,自 2017年 8月 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十九)《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二十)《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 3月 29
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批准。)第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
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六、申报材料
(一)建筑类项目
- 154 -
1.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
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招拍挂):3个工作日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
1份(jpg格式)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6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1份(word格式) 1份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1份(jpg格式) 1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
2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
×
- 15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6个工作日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 ×
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 ×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 ×
备注: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2.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3个工作日
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 ×
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3个工作日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 ×
- 156 -
3.报人防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人防设计方案审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3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
(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
×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 ×
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 ×
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 ×
备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4)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
4.报交通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涉及公共汽车场站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3个工作日
设计说明(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
1份(pdf格式) ×
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
1份(pdf格式) ×
5.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 157 -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3个工作日
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1份(pdf格式) ×
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
1份(pdf格式) ×
6.报应急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3个工作日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 ×
7.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
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七、承诺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
八、进度查询
- 158 -
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九、代办服务(免费)
无
十、投诉监督
市政务中心投诉监督:86924837
十一、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文书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1份。审查不通过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1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1份。审查不通过
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十三、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一)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发放
(二)免费快递送达
十四、注意事项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
- 159 -
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自行失效。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类规划许可证件确
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
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 160 -
附件 6-12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项目除外)建设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
(建筑类)申请表
综合编号:项目编号:
申报
事项
基本
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
县□ 蒲江县□
建设位置
项目分类
建筑项目□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招拍挂□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一一非招拍挂□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 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
取得土地的方式行政划拨 □ 非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自有用地(划拨 □ 出让□)
使用土地
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 □(编号: )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编号: )国土划拨决定书 □(编号: )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 )
申报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是否分期发证 □ 项目共分_____期 本次申报第_____期
是否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变更 是□ 否□
建设项目是否曾经取得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 否□
曾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是否涉密,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是□ 否□
- 161 -
申请材料
一、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用地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自有用地项目)1份(jpg格式)。(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的材料1.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纸质文件 1份,word格式 1份)2.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纸质文件 1份,jpg格式 1份);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 1:500/1:1000)(纸质文件 2份,dwg格式 1套,pdf格式1套)(如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在总平面图中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信息);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 A3幅面效果图)电子版 2套(dwg格式 1套,pdf格式 1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5.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1份(jpg格式)(仅自有土地项目提供);6.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份(jpg格式);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 1份(Excel格式);二、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1.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 1份(pdf格式);2.在保护范围内新建项目,应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二)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涉及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份(pdf格式);三、报人防部门的材料(一)涉及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所需材料: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比例尺 1:500/1:1000)(dwg、pdf格式各 1套,并标注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位置关系);2.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表 1份(pdf格式);3.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1份(pdf格式);4.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分期)情况说明书 1份(pdf格式)。注:仅申请异地建设或合并分期建设的项目需另填报第 4 项;分期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上详细说明,并明确标示分期范围、人防工程分期指标。四、报交通部门的材料(一)涉及公共汽车场站的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说明 1 份(需包含公交场站部分建筑、结构、水、电、暖、交安和导视设计说明)(pdf格式)。2.设计单位盖章的交通分析图 1份(需包含项目交通组织流线及周边公交流线分析)(pdf格式)。五、报水务部门的材料(一)排水设计方案(新建、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1份(pdf格式)。(二)涉及河渠工程须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1份(pdf格式)。六、报应急部门的材料(一)涉及生产或储存危化品的化工园区建设项目所需材料: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1份(pdf格式)。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份(专篇及附图附件 pdf格式)。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份(pdf格式)。七、报住建部门、国安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 162 -
申请
人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其他□
建设单位证照类型
及号码(社会信息
用代码和组织结构
代码填写一项即
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备注:1.总平面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编制规定,方案(平、立剖)符合国家相关规
范,且送审的全部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
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纳入诚信管理。
3.分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在总平图上明确标示分期范围、综合技术经济分期指标及综合技术经济总指标。
4.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格式可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http://www.cdgh.gov.cn/)下载填写。
5.经过立项用地环节审批的项目,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面积指标计算的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性负责。自
愿承担因报建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注册建筑师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163 -
附件 7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并
行审批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市政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9〕11 号)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
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
〔2018〕91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9〕57
号)文件要求,实行市政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市政项目。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一家牵头,分类受理,统筹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
结,集中回复,成果共享”的原则,推行并联并行办理。建设工
- 164 -
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方案审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通
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
头出具审查结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工作职责
(一)牵头单位工作职责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牵头单位,负
责建立本阶段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申请表单。配合网络理政办
建立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属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门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征集、汇总并牵头出具
并联单位意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并联部门工作职责
(一)应急部门:提出高压、次高压燃气项目及其他涉及危
化品市政项目的审查意见。
(二)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城市规划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
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审查意见。
(三)文广旅部门:提出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
及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四)人防部门:提出综合管廊项目、轨道项目人防审查意
- 165 -
见。
(五)公园城市部门:提出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审查意
见。
(六)水务部门:提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意
见。
各并联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成
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出意见,并加盖行政许可电子
印章(或盖鲜章扫描上传)。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由
此产生的责任由逾期单位负责。
四、网络理政办综合窗口工作职责
市网络理政办负责设置市、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
口受理报建,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申报
材料发送至各并联部门。
五、实施流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申请表,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
报材料到市、属地工程建设项目审综合窗口申报,综合窗口出具
受理文书凭证给建设单位。
(二)综合窗口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按照窗口分件规则将申报材料发送至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各并
联部门。
- 166 -
(三)各并联部门自行下载相关图纸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
将书面意见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发送至规
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四)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并联部门意见,出具工程建
设许可阶段审查意见或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市、属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向建设单位发放审批
结果。
附件:7-1﹒市政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
7-2﹒市政项目工程建设许可申请表
- 167 -
附件 7-1
市政项目工程建设许可报建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一)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应急部门:提出高压、次高压燃气项目及其他涉及危
化品市政项目的审查意见。
(三)住建部门:提出涉及城市规划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
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提出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审查意见。
(四)文广旅部门:提出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
及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五)人防部门:提出综合管廊项目、轨道项目人防审查意
见。
(六)公园城市部门:提出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审查意
见。
(七)水务部门:提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意
见。
- 168 -
二、适用范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成都市
市域范围内市政工程项目。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参与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住建部门、文
广旅部门、人防部门、公园城市部门、水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属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28-62671909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 2号 5楼
五、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10月 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
条
(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十一届人大常委
会第 25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
九条
(三)《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6月 3日经四川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三十
- 169 -
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四条、五十二条
(四)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2017
年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批准)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11月 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第十八
条
(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06
年 5月 2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第二条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4月 2
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九)《成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 11月 30日四川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十八
条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十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
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第六条、第四
- 170 -
十六条
(十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2005年 7月 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防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修正)第十四条;
(十三)《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年 10月 12
日市人民政府第 4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十四)《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6月 3
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 6月 10日国务院令第 3
号发布。2017年 3月 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 10月 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
(十六)《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 6月 3日四
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 6月 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88号公布,自 2017年 8月 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十七)《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9月 1日)
(建城〔2000〕192号)第十四条
六、申报材料
- 171 -
(二)市政类项目
1.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含建设
工程设计
方案审查)
13个工作日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
可申请表(市政类)1份(word格式) 1份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
可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
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包括建设规模、实施范围等及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份(word格式) 1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含
建设用地批准书、配套界址点
成果表)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
件(含《市政项目用地意见
函》)
1份(jpg格式) ×
工程设计方案图(比例尺
1:500/1:1000)(方案设计说明中应包含规划条件通知书及
附图,市政项目数据信息表。
电子文件须符合数据格式且
须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电子
文件数据格式要求详见成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
PDF格式电子文件 1份、DWG格式电子文件 1份
2份
发改部门可研批复文件(限政
府投资项目)1份(jpg格式) ×
- 172 -
2.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
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水利工程
管理范围
内建设项
目设计方
案审查
7个工作日
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
程 建 设 方 案 )( 比 例 尺
1:500/1:1000)
PDF格式 ×
3.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要件名称
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
控制地带内及一般
保护区内的市政工
程建设项目设计方
案审查
7个工作日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限文
物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的
建设项目)
PDF格式 ×
4.报住建部门、应急部门、人防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
料与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重复提供。
七、承诺时间
13个工作日八、进度查询
- 173 -
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审综合窗口九、代办服务(免费)
无
十、投诉监督
市政务投诉监督:86924837
十一、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无
十三、结果文书
审查通过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份;建设工程设计
方案总平面图 1份。审查不通过的,发放《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
十五、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一)市、属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二) 免费快递
十六、注意事项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
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自行失效。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各类规划许可证件确
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
- 174 -
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cdgh.gov.cn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 175 -
附件 7-3
成都市工程建设许可(市政类)申请表
项目编号: 受理时间:
建设单位
※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电 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建设地址※ 设计单位※
取得土地的方式※ 划拨□ 出让□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是否涉密※ 是□ 否□
(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图纸、文件等材料需先行进行
脱密处理后再报建 )
项目所在区域※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建设内容※ □道路 □排水 □给水 □燃气 □电力
□通讯 □桥隧 □河道 □轨道交通 □综合管廊
使用土地
证明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编号: )国土划拨决定书 □(编号: )市政项目用地意见函 □(编号: )其它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立项文号
- 176 -
需报送的文件、图纸清单:
(一)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
1.成都市工程建设许可(市政类)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各一份)。其中申请报告应说明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规模、实施范围等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其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含《市政工程用地意见函》)(jpg格式电子文件一份);3.工程设计方案图(比例尺 1:500/1:1000,纸质文件 2份、PDF格式电子文件 1份、DWG格式电子文件 1份)(方案设计说明中应包含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附图,市政项目数据信息表。电子文件须符合数据格式且须与纸
质文件保持一致,电子文件数据格式要求详见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
4.发改部门可研批复文件(jpg格式电子文件一份,限政府投资项目)5.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二)报水务部门的材料
1.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附初步设计深度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仅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比例尺 1:500/1:1000, PDF格式电子文件 1套);(三)报文广旅部门的材料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限文物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PDF格式电子文件 1套);(四)报住建部门、应急部门、人防部门、公园城市部门的材料与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材料相同,无需
重复提供。
注意事项:
一、工程方案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
二、提交的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
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纳入诚信管理。
四、建设单位信息无变化的,可不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发改部门项目申报类型等内容。
五、市政项目数据信息表可在成都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http://mpnr.chengdu.gov.cn/)下载填写。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结构代码填写一项即可。
七、※为必填项。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设计资料图文一致性、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性
负责。自愿承担因报建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19年 12月 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