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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中學數學歸納法之引論方向
摘要
歸納法是由原因引出結果之論述。即是從已知條件切入,觀察經過
一些推理,還可以得到一些結論,簡稱“可知”。我們相信任何複雜的
事件或事理都是由一些基本的因素所組成的,則理所當然地就會衍生出
各種歸納分析的論點研究方法。首先是分別利用正向性、逆向性及雙向
性的歸納來分析論點找出基本因素,隨後再運用綜合論點由基本因素來
組合成複雜的事件或事理。 從而達到對事件或事理結構上之透徹與了
解, 並且引伸出「以簡馭繁」的要領。本文我們試圖闡明數學歸納分
析法在數學與科學中所扮演的角色。因此,各種歸納法的演繹推理要有
正確的引論,這即是所謂的綜合型引論性思維。
壹、研究動機及目的:
歸納法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分析現象時常用的推理方式,它的本意
是從已有的但不一定完全的資料整理出通用的規則,這種整理出來的通
則正確與否全靠觀察和推測的功夫。數學歸納法(Mathematical Induction)
雖然是一個強有力的證明工具,在使用上稍一不慎,卻很容易讓證明有
瑕疵,或導出錯誤甚至荒謬的結論。對於一個中學程度的學生在抽象能
力沒有充分的發展以前,要他們去理解皮亞諾公理的數學歸納法原理實
在很困難,更談不上利用它來證明數學題目。如此可說是強迫學生去接
受的一種教學過程,而站在教師立場其理論是洋洋大觀,可是以學生為
中心的教學活動就需要在他們的心智範圍給於適當的材料。歸納法是我
2
們日常生活中分析現象時常用的推理,它的本意是說從已有的不完全資
料整理出通用的規則,而正確與否全靠觀察與推測的能力。數學歸納法
的教材內容其目的在培養學生觀察、推測、歸納的能力。
貳、研究設計:
一、正向性歸納聯想:這種想法是將所學的數學之間建立聯繫而形成一
個知識鏈,例如:當遇到某題中題設條件就能聯想到與之相關的
知識。
二、正向性歸納目標:從命題條件根據探求的結論為目標的演繹推理過
程。以方向性的導引培養建立有效的指標意識。
三、正向性歸納類比:將所學習的新知識與舊知識進行相似的類比,可
明確地找出其規律性。
四、逆向性歸納分析:是針對先有結論而反求其原因的一種反向歸納分
析過程。
五、雙向性歸納分析:同時運用正向性及反向性的歸納分析過程。
參、研究過程或方式:
一、正向性歸納聯想的方法:
在ΔABC三邊有分別有X,Y,Z三邊長, 2 2 2X Y Z YZ 0− − − = ,求 A∠
的角度。由 2 2 2X Y Z YZ 0− − − = 聯想到餘弦定理。
(一) 在ΔABC中,若 ,則ΔABC形狀如何?
若 ,試證ΔABC是等腰三角形。若 2 2 2sin A sin B sin C+ = 且
sinC 2sinA sinB= ⋅ ,求證ΔABC是等腰直角三角形。
若 ,求證ΔABC是等邊三角形。
sinC cosA
sinA cosC=
sinBcosA
2sinC=
sinA sinB sinC
X Y Z= =
3
(二) 已知ΔABC,求證 ( )2 2 2X Y Z 2 XY YZ XZ 0+ + − + + = 及
( ) ( ) ( )X Y cosC Y Z cosA X Z cosB X Y Z+ + + + + = + + 。(一)(二)兩題中
含有正弦與餘弦函數,則應該聯想到正弦與餘弦定理代入整理即可證
明。
若方程式 2ax 2bx c 0− + = 。a ,b ,c為鈍角三角形三邊長,b為最
大邊。證明:方程式有兩個不相等的實數根。我們可以由結論聯想到證
明: 0Δ > 。即是 ( )2
2
2b 4ac 2b 4acΔ = − − = − ,由 a ,b ,c 為三角形之
三 邊 長 且 存 在 最 大 邊 b 的 平 方 聯 想 到 餘 弦 定 理 :
2 2 2 2 2
b a c 2accosB a c= + − > + ( 因 為 cosB 0< ) , 則
( ) ( )22 2
2 a c 4ac 2 a c 0Δ > + − = − ≥ ,由上述可知 0Δ > 。
二、正向性歸納目標的方法:
在正三角形ΔABC中,在AC,BC上分別截取AD,CE,使AD CE= ,
AE與BD相交於 F。求證 DFE∠ 為定值(如圖 1)。
圖 1
證明:求證 DFE∠ 為定值,若盲目去演繹是難找到解題的途徑。由題意
4
可知,無論 P,Q 取在AC,BC上哪個位置,只要AD=CE,則 DFE∠ 的
值是固定不變,於是取AC,BC的上中點 D、E以這種情況下探求。由此
可知AE BC⊥ ,BD AC⊥ ,而 C=60°
∠ ,所以 DFE 120∠ =o(如圖 2)。
圖 2
在半圓直徑AB上任取一點 C,分別以AC,BC為直徑做半圓,過 C
作CD AB⊥ 交圓於 D,CD線段長為 a,則陰影面積為
(如圖 3),因為 C 點為AB上的一點,使圖形中陰影面積一定。故
考慮到 C 點移到AB的中心來探求(如圖 4)。設AB 4= ,則AC BC 2= = ,
a CD 2= = ,所以陰影面積=
21
a4π
2 2 2
2 2
1 1 12 1 2
2 2 2
1 12 a
4 4
⎛ ⎞π× = π× + π×⎜ ⎟
⎝ ⎠
= π× = π
5
圖 3
圖 4
三、正向性歸納類比的方法:
正向性歸納類比是將所學的新知識與所學過的知識類似之處進行
類比。使我們更有系統地掌握知識,因為不同的事物往往存在一些相似
的屬性,若將此類比,可明確方向找出其規律性所在。
如幾何中全等三角形與相似三角形進行類比。平行四邊形與矩形、
菱形與正方形的定義,判斷性質列表進行類比。
一次函數與正比例函數進行類比。二次函數 2y ax= , 2y ax c= + ,
( )2
y a x h= + , ( )2
y a x h l= + + ,在同一座標系內進行類比分析、歸納出
6
二次函數性質和圖像的平移規律。學習求函數定義域的時候與學習分式
及二次根式有意義的條件進行類比等等。
四、逆向性歸納分析的方法:
逆向性歸納分析是執果索因,若想要證得結論,則需要找出需知。
這個過程是逆向性歸納分析。
(一) 逆向性歸納分析解題需培養逆向性思維的品質。
例如:求證: 3 7 4 6+ < +
證明:為了該式成立,只需證明
2 2( 3 7) ( 4 6)+ < + ,即10 2 21 10 2 24+ < + ,即
21 24< 或21 24< 。
(二) 設問逆向性題型,增強逆向性歸納分析的意識。
在學習中要挖掘教材中互逆因素,進行逆向設問以破
除固有的思維模式。例如學習 ( )a b a b a 0,b 0⋅ < ⋅ ≥ ≥ 之
後,可以設計問題,把根號外的因式適當的改變後移到根
號內。如 3 a− , 等。譬如已知有一方程
組 ,其x 1= , y 2= ,求 a,b 之值。若理解
同類根式的概念後,反問 m、n為何值時,最簡根式 n 13 2 x+
與 m 2x是同類根式。
題型中逆向性設計提問的題目無所不在,要有感覺地
把握與具有相對性的處理, 可促使學生加強逆向性歸納分
析的能力。
(三) 逆向運用公式法則,激發逆向思維的興趣。
早在西元前三百年,古希臘數學家歐幾里德就利用了反
1a
a−
ax y b
4x by a
+ =⎧⎨
− =⎩
7
證法的概念證明出:質數的個數是無限多的。歐幾里德先
假設質數只有有限個,把質數按大小次序排列:2,3,5,
7,11,……m,其中,m是最大的質數。接著,把有限個質
數連乘起來,再加上1,得到一個新數N。N=2×3×5×7×……
×m+1,若N是質數,就表示在最大的質數m以外,還存在著
更大的質數。這就表示與「m是最大的質數」自相矛盾了。
N是合數,那它一定能分解成質因數,可是,在質數2、3、
5…m中,找不到N的質因數,這就表示N還含有新的質因數。
這說明,原來假設質數只有2,3,5,7……m是錯誤的。大
於1的自然數,不是質數就是合數,現在,這兩種情況都說
明了:假設質數只有有限個是不可能的,由此可以得出結
論:質數有無限多個。你看,歐幾里德的證明方法是多麼
巧妙。他不是從已知的條件出發,通過推理,直接得出要
證明的結論;而是假設命題的結論不成立,那麼它的反面
必然成立。然後,他從反面結論成立這個假設出發,根據
已知條件進行推理,得出一個與命題的已知條件相矛盾的
結果。只要推理沒有錯誤,那麼,這種矛盾的結果產生的
原因,在於反面結論成立的假設是錯誤的,即命題的反面
結論不能成立,這就斷定命題的結論一定正確。
有一些數學問題, 若用正向性歸納分析去考慮, 有時
會很困難。若是能逆向運用公式法則, 則很快找到解決辦
法, 順利地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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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求 的值
逆用 ( )z
z z
xy x y= , y z y zx x x += 。
=
逆用公式法則
五、雙向性歸納分析的方法:
世界上許多事物的運動形態都是雙向的,數學中的雙向思維比比皆
是,運算與逆運算,分析與綜合等等。當人們習慣於正向思維時,某種
逆向思維就會產生新的境界,許多發明創造就是這樣萌發的。如火箭冲
天對氣球騰空來論,其原理是逆向的。在數學教學中也是這樣,當學生
经過努力從正向理解了某個規定、公式、法則後,若適當引導学生逆向
思考下,往往會跨進新的知識領域。例如學了加法後再學減法,學了乘
法再學除法。我們在學習中通過已知條件和問題的可逆性變換來打開学
生的思路,培養學生的逆向思維能力。
在教學中要重視運用變式的方法精心設計練習,防止思維刻板僵
化。既應用正向思維的題目,也應有逆向思維的題目,把正逆思維交融
在一起。如:
( )÷7=6……5
57÷( )=8……1
200+□÷600=350120X(35+□)=6000
例:如圖 5 AD,AE分別是 ABCV 之 A∠ 的內、外角平分線。
求證:
( )1995
199412
2
⎛ ⎞⋅ −⎜ ⎟
⎝ ⎠
( )1995
199412
2
⎛ ⎞⋅ −⎜ ⎟
⎝ ⎠( ) ( )
-1995 1994 -1995+1994 -11
2 2 2 =2 =2
⋅ =
1 1 2
BD BE BC+ =
9
圖 5
證明:
此式只要利用三角形的內(外) 角平分線的性質就可得到。
略證: 因為AD是 BAC∠ 的內角平分線,
所以
因為AE是 BAC∠ 的外角平分線,
所以
從而
B
A
E
C D
1 1 2 BC BC2
BD BE BC BD BE+ = ⇒ + =
BD CD BE CE2
BD BE
+ −+ =
CD CE1 1 2
BD BE+ + − =
CD CE0
BD BE− =
CD CE
BD BE=
CD AC
BD AB=
CE AC
BE AB=
CD CE
BD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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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只要將分析過程倒轉即可。
總體來說,中學數学大綱上說的分析問題、解決问題的能力,決不
是一個抽象概念,它必定是許多知識和許多種思維能力交織而成的。
肆、研究結果:
數學歸納法本身,是基於哪些推理方式來成全它的有效性呢?演繹
的推理方式,想必是呼聲最高的一種。也有許多參考資料指出數學歸納
法的邏輯依據是:無限次具遞迴性的 modus ponens 推理。茲用 P(n) 來
表示待證明的敘述,
P(1) 成立 (根據數學歸納法的步驟 1)
且 P(1) → P(2) (根據數學歸納法的步驟 2)
所以 P(2) 成立
且 P(2) → P(3) (根據數學歸納法的步驟 2)
所以 P(3) 成立
且 P(3) → P(4) (根據數學歸納法的步驟 2)
所以 P(4) 成立
……
河內塔問題是法國科學家 Edouard Lucas 於 1883 年提出的謎題
(張福春•莊淨惠,2009),實際操作河內塔,採循序漸進方式,由 1 個
圓環開始分析河內塔移動的策略,然後增加圓環數,進而推展至 N 個
圓環,找出其規則性。規定每次移動只能搬移一個圓環,並且於過程中
在每一根長柱上,都是直徑較小的圓環被放在較上層,必須保持圓環由
上到下是由小到大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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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內塔是採循序漸進方式,由1個圓環開始分析河內塔移動的
策略,然後增加圓環數,進而推展至N個圓環,找出其規則性。
1 個圓環時,只須 1步即將所有圓環移到右柱上。
2 個圓環時,只須 3步即將所有圓環移到右柱上。
3 個圓環時,只須 7步即將所有圓環移到右柱上。
由「一環」至「三環」乃至「四環」的圓環套到長柱上之操作步驟,發
現每增加一圓環時,操作步驟乃由低圓環數之步數累加而成,我們可類
推至「五環」,仍是由重覆「四環」之動作完成,再上推至「六環」....,
也符合此一規則,我們觀察到下表的規則性。
12
河內
塔左
柱上
的圓
環數
所有圓環由左柱移到
右柱上所需之步驟
操作步驟與連
環個數之關係
以數學式表示
(遞迴關係)
一環 1 1=1個圓環由
左柱移到右柱
需要的步數
1S 1=
二環 3 3=2個圓環由
左柱移到右柱
需要的步數
2S 3=
三環 7 7=3個圓環由
左柱移到右柱
需要的步數
=2個圓環的步
數×2+1(左柱
上最下層的圓
環移到右柱
上)
3 2S S 2 1 7= × + =
四環 15 15=4個圓環由
左柱移到右柱
需要的步數
=3個圓環的步
數×2+1(左柱
上最下層的圓
環移到右柱
上)
4 3S S 2 1 15= × + =
五環 31 31=5個圓環由
左柱移到右柱
需要的步數
=4個圓環的步
數×2+1(左柱
上最下層的圓
環移到右柱
上)
5 4S S 2 1 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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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環 63 63=6個圓環由
左柱移到右柱
需要的步數
=5個圓環的步
數×2+1(左柱
上最下層的圓
環移到右柱
上)
6 5S S 2 1 63= × + =
七環 127 127=7個圓環
由左柱移到右
柱需要的步數
=6個圓環的步
數×2+1(左柱
上最下層的圓
環移到右柱
上)
7 6S S 2 1 127= × + =
八環 255 255=8個圓環
由左柱移到右
柱需要的步數
=7個圓環的步
數×2+1(左柱
上最下層的圓
環移到右柱
上)
8 7S S 2 1 225= × + =
九環 511 511=9個圓環
由左柱移到右
柱需要的步數
=8個圓環的步
數×2+1(左柱
上最下層的圓
環移到右柱
上)
9 8S S 2 1 511= × + =
N環 Sn Sn =N個圓環
由左柱移到右
柱需要的步數
N
N N 1S S 2 1 2 1
−
= × + = −
14
=(N-1)個圓環
的步數×2+
1(左柱上最下
層的圓環移到
右柱上)
由一環一直到九環數所需之步驟 1、3、7、15、31、63、127…所形成
的數列,我們發現該數列具有遞迴關係,經觀察可得:
1、3、7、15、31、63、127… 於各項加1後數列成為2、4、8、16、32、
64、128…各項變成2的次方關係21、22、23、24、25、26、27、…….
可推導出數列具 NN N 1
S S 2 1 2 1−
= × + = − 的數學式關係,我們再以數學歸
納法證明看看是否正確!
(1) n=1時, N 1N N 1
S S 2 1 2 1 2 1−
= × + = − = − = 1 正確;
(2) n=K時,命題成立 KK K 1
S S 2 1 2 1−
= × + = − ;
(3) n=K+1時, ( )K K K 1K 1 KS S 2 1 2 2 1 1 2 2 2 1 2 1+
+= × + = − + = × − + = −
正確!
由以上證明發現數學歸納法之三要項均成立。故 NN
S 2 1= − 之公式成立。
伍、研究結論:
1、 溝通與思考的能力可以由數學證明的格式來加深加廣
該怎麼跨域特定證明方式的辨識並牽引出分析歸納推理呢?
此時,問題的提問與引導,就顯得非常重要。若問學生:n 可不可
以從 0 開始?或者是 n 可不可以是某個自然數以後的自然數?
之後,再提出可以造成學生認知衝突的例子。
2、 數學證明以有效性為主、解釋性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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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種觀點來思考接受的含義,一種是意義上的接受,另一種
則是邏輯上的接受。前者被稱為具有解釋性的證明,後者則是具備
有效性的證明。
3、 假設 p 推得 q 的意義不在乎 p 是否為真
假如學生已經判斷對一個命題「p→q」的證明過程是正確的之
後,如果問及此一證明過程可以證明什麼是真的?(1) p 是真的 (2)
q 是真的 (3) p→q 有效的,則學生也許會以為 (1)、(2)、(3) 都真
或有效。故學生亦可能對數學歸納法步驟中的假設 n=k 時 P(k)
成立產生疑惑,而對於該步驟是證明了什麼,抱持了一知半解的狀
態。若如能幫助學生建立這方面假設性的歸納推理概念,如此應該
對於學生往後在大學學習機率統計的假設檢定概念時,也具有正面
的影響。
4、 反駁不同於證明的思考方式
在數學上針對某個敘述時,一個反例就足以反駁此敘述。也許
大多數的學生都已具有這樣的概念,可是他們卻不一定明白什麼是
在條件下構成一個反例,而且即使有了某個反例,能可以反駁什
麼。這種狀況也許與我們的課堂課程主要均是以建構證明為核心,
卻比較少以正式深入探討尋找反例的教學活動有關。我們不妨在做
數學證明時,也設計一些錯誤的問題來讓大家有機會來『反駁』。
陸、參考資料:
洪萬生 (2002),〈數學文本與問題意識〉,《HPM 通訊》第五卷第一期。
夏國興 (1999),《數學歸納法縱橫談》,台北:九章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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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宗巨 (1989),《數學家傳略辭典》,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
謝佳叡 (2003),〈數學雜談--從數學歸納法談起〉,《HPM 通訊》第六卷
第八、九期。
江銘輝(2010)。遞迴分析與河內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