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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项目(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
项目编号:201600090000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0月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谈判通知
公司:
根据采购人及专家推荐意见,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邀请你公司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
三、采购项目编号:201600090000
四、采购预算: 330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内容:本次谈判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一包折叠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主要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四省的二联票,印制数量约为7400万份。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本项目由具备票据印制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谈判,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
(二)相关要求: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供应商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主供应商和副供应商,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印制任务、义务以及对采购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的印制任务下达给主供应商,由主供应商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八、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办法:
1、获取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采购人将通过[email protected]发送谈判文件至被邀请的谈判供应商。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7日13:30-14: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第二办公区6层第三会议室
4.谈判地址、电话:海淀区太平东路北京十一学校一分校北门对面, 63410205
十、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 系 人:张晓迪 孙伟
联系电话:010—63417043 63410205
传 真:010—63417043
邮政编码: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 容
1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
谈判编号: 201600090000
2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3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内
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5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word格式和扫描件两种形式)
5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www.ctaxccgp.gov.com.cn)
6
递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3:30-14: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第二办公区6层第三会议室
地址: 海淀区太平东路北京十一学校一分校北门对面 63410205
7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办法
获取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获取办法:采购人将通过[email protected]发送谈判文件至被邀请的谈判供应商。
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交五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9
采购人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银行帐号: 11001079300056000377-0010
开户银行: 北京建行万寿路支行
10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最终付款之日止
(一) 总 则
1.采购项目预算
1.1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330万元,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预算。
2.供应商与服务要求
2.1供应商资质条件及要求
2.1.1本项目由具备票据印制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谈判,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
2.1.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供应商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主供应商和副供应商,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印制任务、义务以及对采购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的印制任务下达给主供应商,由主供应商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2.1.3 供应商应了解和熟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能提供使采购人满意的优质服务,并能够严格执行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履行响应承诺。
2.2 合格的服务
2.2.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2.2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具体包括:发票的印制、包装、仓储、运输、售后服务等。
2.2.3 供应商的设备、技术水平应能满足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印制需要,同时能满足印制货物的生产监督、安全管理、保密以及运输管理等要求。
2.2.4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3.采购内容和供货要求
3.1 采购内容:本次谈判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一包折叠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主要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四省的二联票,印制数量约为7400万份。
3.2 采购范围:包括发票的印制、包装、仓储、运输、售后服务等。
3.3 供货范围:广东、广西、海南、云南。
3.4 交货时间及地点: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印制任务计划通知后60天内(追加印制计划为30天)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送达地点为谈判文件确定的省级税务机关和地市级税务机关。送货具体时间由成交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协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送货。
4.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谈判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 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谈判通知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4)响应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项目业务需求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6.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 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7.偏离
7.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7.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 响应文件编制
8.一般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响应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9.2 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3 除在谈判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0.2 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及格式要求制作,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谈判时按要求封装提交。其中加★条款为强制性条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且不允许在谈判后补正。
10.3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和资料:(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年审要求的必须提供年审审核资料,使证明文件保持有效)
(1)★谈判响应声明(原件,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由主供应商填写盖章);
(2)★联合体响应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
(3)★报价一览表(原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6)★2015年10、11、12月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8)★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助于证明其服务能力和响应产品品质的证明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和资料中(5)、(6)、(7)、(8)条,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由主供应商盖章。其他由主供应商填写并盖章。
10.4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文件和资料:
(1)★业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2)★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提交能体现技术人员学历、职称等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单独填写格式文件);
(3)★适用于本项目的生产设备投入情况(按格式文件填写,并附生产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或合同相关内容,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单独填写格式文件);
(4)★生产厂房及库房情况(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单独填写格式文件);
(5)★物资供应方案(提供各种生产原料来源的证明文件:购买发票复印件或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6)★安全保密管理方案;
(7)★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应急方案;
(8)★运输交付方案;
(9)★售后服务响应流程和方案;
(10)★服务质量承诺;
(11)★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10.5 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供应商可以对谈判文件未涉及的部分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及补充。
10.6 本谈判文件中所指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供应商的“行政公章”,而非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0.7 响应文件应双面打印。
11.报价
11.1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且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11.2报价应包含纸张、油墨等原材料价格、印刷、防伪等制造费用、包装、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各种费用。
11.3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以日历天计算,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为响应文件有效期。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得低于90天的要求,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
1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1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文本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同时提交Word文件和扫描件两种形式。电子文档中 “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要分别单独制作并扫描。
13.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4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响应文件由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报价一览表四部分组成。
14.1.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均应单独密封包装,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将“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再封装在一个包装内,谈判时单独提交。
14.1.2报价一览表 正本1份单独封装在一个封套内,谈判时单独提交。
14.1.3 每层包装均应:
14.1.3.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地址送至采购人;
14.1.3.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
14.1.3.3 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1.3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6.1 供应商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文件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16.2 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 评审与谈判
17.供应商资格审查
17.1 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审查
18.1 有效性、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 响应程度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认定。
19.澄清
19.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9.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0.谈判
20.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0.2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0.3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谈判小组在谈判现场决定谈判及报价轮次。
21.最后报价
21.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 谈判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 最后一轮的报价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要依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2.提出成交供应商
22.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人在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谈判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批准,只有2家供应商进行谈判的除外。
24.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5.保密
25.1 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谈判情况以及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禁止行为
25.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成交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26.成交信息公告
2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及谈判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媒体上公布。
27.成交通知
27.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8.履约保证金
28.1 成交供应商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8.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29.签订合同
29.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9.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询问与质疑
3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三章 合同格式与合同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甲 方: 国家税务总局
乙 方:
日 期:
合 同 格 式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确定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谈判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合同》(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通用条款;
(2) 报价表;
(3) 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技术需求书;
(4) 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
(5) 送货地点一览表;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本合同货物单价为二联票人民币___元/份(¥ /份)。合同金额以每批《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计划通知》的数量,按照合同货物单价进行逐批结算。
4、印制数量及交货时间
4.1 每批的印制数量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计划通知》为准。
4.2 交货时间:乙方在收到印制任务计划通知后60天内(收到追加计划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送货具体时间由乙方与使用单位协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送货。
4.3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货物使用单位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质量、规格符合《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需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与响应样品一致。检测报告是货物使用单位办理验收手续的依据。
4.4 合同货物到达使用单位指定的唯一地点后,须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入库验收单》(一式五份),并经使用单位验收人签字、单位盖章,以此作为验收及付款的依据。
5、付款条件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在年度预算落实后分步支付。
5.2 每批印制计划下达后支付印制计划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印制计划所有数量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
5.3 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应提供付款申请以及经税务总局业务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等资料。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7、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付款之日止。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合同(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
2
合同编号
3
甲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
(1)
甲方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2)
甲方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4
乙方名称:
(4)
乙方地址:
(5)
乙方账务信息:
开户行:
账号:
(6)
乙方联系人:
(7)
联系电话:
(8)
传真:
5
供货时间:
乙方收到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60天内(收到追加计划通知后30天内)
(9)
供货地点:
本合同所附省级税务机关和地市级税务机关指定的唯一地点
6
合同金额:
本合同货物单价为二联票人民币___元/份(¥ /份)
7
合同付款: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在年度预算落实后分步支付。
每批印制计划下达后支付印制计划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印制计划所有数量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
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应提供付款申请及经税务总局业务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等资料。
8
履约金及返还: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的同时,以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五万元(¥50,000.00)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息返还。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付款之日止
二 合 同 通 用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
1.2“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1.3“使用单位”是指本合同所附各省级税务机关和地市级税务机关。
1.4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5“货物”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
1.6 “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具体包括:发票的印制、包装、仓储、运输、售后服务等。
1.7“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谈判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知识产权
3.1 如果甲方使用单位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生产过程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3.2 如果甲方使用单位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货物生产过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 乙方应提供最终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4.2 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装卸及长途运输。
4.3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4.4 包装箱要求
4.4.1包装箱材料及要求
包装箱材料为五层瓦楞纸,颜色为白色,箱体牢固、无破损。
4.4.2 包装箱执行标准
包装箱须满足GB/T 6543-2008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的技术需求。
4.5 各票种的具体包装要求见《项目技术需求》。
5、交货时间及地点
5.1 乙方在收到印制任务计划通知后60天内(收到追加计划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送货具体时间由乙方与使用单位协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送货。
5.2 乙方负责将印制完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运送到本合同所附各省级税务机关和地市级税务机关指定的唯一地点。
5.3 送达后,必须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入库验收单》(一式五份),并经使用单位验收人签字、单位盖章,以此作为验收及付款的依据。
5.4 乙方应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绝不允许出现货物丢失、被盗等情况。
5.5 不论用何种方式运输,所有运保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质量保证
6.1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并且货物质量完全满足《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需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在合同期限内,对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尽快提出解决方案,以弥补缺陷。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7、检验和抽检
7.1 乙方必须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需求》对发票印制所需的纸张进行采购,并履行到货检验职责,确保纸张质量满足技术标准;因纸张质量导致的发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7.2 甲方有权派出代表到乙方印刷厂对发票印制工艺、原材料质量、发票印制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参加合同货物出厂前的检验。
7.3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货物使用单位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质量、规格符合《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需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与响应样品一致。
7.4 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依据《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需求》进行到货验收以及抽查检测,以确保货物的合格性,并可作为付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依据。
7.5 合同货物提交后,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随时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样品地点为甲方指定的任意到货地点。乙方必须委派代表到抽样现场参与抽样并进行确认。
8、索赔
8.1 甲方有权根据7.2条、7.4条、7.5条之规定对乙方提交的货物进行抽查检测。如果被抽检产品的质量未满足《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需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乙方对合同货物质量偏差负有责任,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交的产品质量达不到6.1条之要求,产品有一项技术指标不合格率占所抽检产品的百分之二十(含)以上,甲方有权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2.1 乙方应用符合《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需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
8.2.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该货物的价格。
8.2.3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规定的方法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以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乙方须在15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部分补足。
9、付款
9.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在年度预算落实后分步支付。
9.2 每批印制计划下达后支付印制计划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印制计划所有数量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
9.3 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应提供付款申请及经税务总局业务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等资料。
10、履约保证金
10.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的同时,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五万元(¥50,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凭乙方提交的返还申请无息返还。
10.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10.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合同修改或变更
11.1 除了双方另行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2、乙方履约延误
1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
12.2 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该批次应付金额的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累计达到合同总额的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2.4 除了不可抗力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规定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
14.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及程序在北京进行。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
14.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5.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
15.1.2 乙方提交的产品质量不满足《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需求》且无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15.1.3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纸张、油墨等重要物资的;
15.1.4 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严重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15.1.5 产品防伪措施出现严重问题的;
15.1.6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5.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6.2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7、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7.1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生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8、合同转让
18.1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适用法律
2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1、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供应商承担风险。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
格式1 谈判响应声明
致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贵方为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邀请,本人________(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一式______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____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承诺我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特定条件。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
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供应商代表,就《项目》(项目编号:)谈判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3 报价一览表
1、总报价表
单位:元/份
发票类别
报价(单价)
折叠式二联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分项报价表
元/份
序号
产品类别
单价
备注
1
纸张
2
油墨
3
印刷
4
包装费
5
运输费用
6
保险费
7
税费
8
其他
9
合计
注:此表中的合计金额应与总报价表一致。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谈判文件条目号
谈判文件
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
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1
2
3
4
注: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________(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6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采购人):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联合体主供应商。
三、联合体主供应商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主供应商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格式11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谈判文件技术规范对应序号
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技术规范
偏差(+/-)
备注
1
2
3
……
特别说明:
1、填写此表时,应做到用文字一一对应的描述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与响应文件技术规范序号、技术规范要求的响应与偏离。
2、不能只简单写为“满足”或“无偏差”,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格式7 投入本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情况一览表
企业职工总人数
管理人员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
学历
从事本工作
年限
备注
用于本项目管理人员
用于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
注:应提供各类人员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8 用于本项目的生产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购买
日期
购买
金额
购买数量
品牌
制造商名称
备注
1
2
3
--
注:表中所列各类设备应附购买发票复印件或合同相关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9 厂房情况
序号
类别
面积(平方米)
产权情况
备注
1
厂房
2
库房
--
注: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一包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业务技术需求
第一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一包第
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业务需求
1.采购内容及数量
1.1本次谈判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第一包折叠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第Ⅵ子包11、12月份用票,主要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四省的二联票,印制数量约为7400万份。
2.质量要求
2.1 发票的外观应清洁,不应有脏点、糊版、压感、皱折、破洞、毛边、裂口、粘连、异常颜色等缺陷,不应夹带其他纸张、纸屑或杂物。
2.2 表格、线条、文字要清晰,墨色均匀,图案内容正确、完整,无断线、断划、掉字、透印、重影等缺陷,折叠式发票各联次套合准确,误差不超过±1mm。
2.3 发票号码和代码的字迹应清晰完整、目视易辨,不可漏印、间断、重码和错码,规格应符合《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技术需求》。
2.4 切边应整齐清洁,不允许有断边、裂口、缺角等。
2.5 各项防伪措施和规格尺寸符合《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技术需求》。
2.6 中标供应商最终提交产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必须符合《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技术需求》。交货时,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纸张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2.7 采购人有权派代表到印刷厂检查印制工艺、原材料质量和印刷品质量,也有权对出厂后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处罚,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均由印制企业承担。
3. 发票包装要求
3.1 印制企业应提供最终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3.2 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装卸及长途运输。
3.3 印制企业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3.4 包装箱材料、规格及要求
包装箱材料为五层瓦楞纸,颜色为白色,箱体牢固、无破损。
3.4.1 包装箱指标
包装箱须满足GB/T 6543-2008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的技术需求。
3.4.2 包装方法及要求
产品装箱后,箱盖使用印有生产企业名称和标识的专用胶带密封,箱体使用印有生产企业名称和标识的专用捆扎带打成“井”字,松紧适度。
3.4.3 箱签上须注明:发票代码、发票起止号码、生产日期、箱号。
3.4.4 包签上须注明:企业名称、发票代码、数量、包号、起止号、注意事项内容。
4. 交货及运输要求
4.1 交货时间: 印制企业在收到每批正常印制计划通知后60天内将货物送达(收到追加计划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送达)所附省级税务机关和地市级税务机关指定的唯一地点。送货具体时间由印制企业与使用单位协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送货。
4.2 交货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送达后,必须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入库验收单》(一式伍份),并经使用单位验收人签字、单位盖章,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
4.3 产品运输必须采用全封闭厢式专用货车运输和专业保卫(安)人员押运,保障产品运输安全,绝不允许出现产品丢失、被盗等情况。
4.4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运输,所有运保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厂房设备要求
5.1 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印前设备、印刷设备、检测设备的清单及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
5.2 供应商(供应商)印制企业设备均须符合以下要求
5.2.1 印前设备要求:完善的设计、制版设备。
5.2.2 印刷设备要求
5.2.2.1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
如果是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合计6色(含)以上商业表格印刷机不少于10台,配页打码机不少于10台;联合体中的每家企业6色(含)以上商业表格印刷机不少于2台,配页打码机不少于2台。如果是单个企业投标的,6色(含)以上商业表格印刷机不少于10台,配页打码机不少于10台。
5.2.3 检测设备要求: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合计号码在线检测设备不少于10台,联合体中的每家企业号码在线检测设备不少于2台。如果是单个企业投标的,号码在线检测设备不少于10台。
5.3 发票印制应在独立、封闭的生产区域内进行,夏季:温度23±2℃,湿度55±5%,冬季:温度24±2℃,湿度55±5%。
5.4 本项目货物的生产加工所需的所有工序必须在一个封闭的厂房内完成,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房布局图、房屋产权证明、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内每一个企业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自有、无偿使用或租赁期三年以上的厂房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
6.仓储要求
6.1 印制发票的专用物资要具有环境良好的保管仓库,有完全独立的物资、发票成品、半成品、废品废料专用库房,库房标准要达到采购人发票存放的要求。
6.2 发票及发票专用物资库房必须具备完善的防火、防潮、防盗设施、以及防鼠、防虫等措施。发票半成品库房温湿度要求夏季:温度23±2℃,湿度55±5%,冬季:温度24±2℃,湿度55±5%。
6.3 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库房房屋产权证明、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内每一个企业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自有、无偿使用或租赁期三年以上的库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投标人为单个企业的,自有、无偿使用或租赁期三年以上的库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7.安全要求
安全保障体系,指运用系统安全理论与方法,保障产品生产、存储、运输安全。供应商应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保障制度及方案。
8.数字管理要求
产品数字管理,应贯穿于整个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数量进行监督、控制和跟踪,确保产品数字准确为目标。供应商必须有严格、健全的生产数字管理保障体系,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保障制度及方案。
9.保密要求
9.1 有完善的保密管理保障体系,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保障制度及方案,发票印制的技术资料不得向第三方和本单位无关的人员泄露。
9.2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终止合同后,须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所有技术资料交回,发票生产专用物资在采购单位监督下销毁,所产生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0.检测鉴别要求
10.1中标供应商提供终身免费发票鉴别服务。
11.物资供应要求
11.1 有健全的物资供应体系和严格的物资供应管理制度。各种防伪物资必须符合安全性和保密性的要求。
11.2 发票使用的防伪物资,其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技术需求》。
11.3 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所需纸张、油墨供应商供货保证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内容应包含供应商供货保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保证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1.4纸张采用供应商(供应商)自行采购无碳复写纸。
11.5 中标厂商在与国家税务总局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纸张、油墨等重要物资采购来源。今后纸张、油墨等重要物资采购来源的变更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
12.服务要求
12.1一旦印刷品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生由于印制产生质量问题时,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保证发票供应,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2.2 中标人应按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12.3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组织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不定期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满意度测评采用百分制计分。
第二部分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二联票术需求
1. 二联票技术需求
1.1 产品规格尺寸
产品规格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
单位:毫米
品种
长
宽
电脑二联票
240±1
139.7±0.5
1.2 产品外观、图案、颜色、油墨及防伪特征
1.2.1 产品外观
产品每份为二联次,采用横向易撕线折叠式连接方式,票幅两侧均有连续的电脑齿孔和纵向易撕线, 纵向易撕线距产品边缘10毫米。电脑齿孔孔径4毫米,孔与孔圆心距为1/2英寸。
1.2.2 产品图案及颜色
产品图案及颜色应符合下表规定,具体参照实际票样。
联次
名称
表格颜色
代码及№颜色
监制章颜色
号码颜色
第一联
记账联
蓝色
灰黑色
红色
深蓝色
第二联
发票联
棕色
灰黑色
红色
深蓝色
1.2.3 产品纸张
1.2.3.1产品纸张为无碳复写纸。
1.2.3.2 产品纸张规格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
品种
长(米)
宽(毫米)
上纸
6000±100
241±1
下纸
6000±100
241±1
1.2.3.3 产品纸张技术指标
产品指标须至少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GB/T16797—2008国家标准的要求。
1.2.3.4 无碳复写纸技术标准
指 标
单位
规 定
试验方法
定量
上纸
g/m2
45.0
GB/T 451.2
中纸
52.0
下纸
47.0
定量偏差
上纸、下纸 不大于
%
±5.0
中纸 不大于
±6.0
紧度 不小于
g/cm3
0.67
GB/T 451.3
亮度(白纸) 不小于
%
80.0
GB/T 7974
不透明度
上纸、下纸不小于
%
60.0
GB/T 1543
中纸 不小于
70.0
平滑度(CF面) 不小于
s
50
GB/T 456
表面pH
--
6.0~9.0
GB/T 13528
翘曲最大值 不大于
mm
5
GB/T 16797-2008附录A
耐磨擦性ΔE
动态 不大于
--
5.0
GB/T 16797-2008附录B
静态
无明显显色点
显色灵敏度
(第二、三、四、五联)
ΔD 不小于
%
85.0
GB/T 16797-2008附录C
显色密度
24h
第二联
ΔD 不小于
--
0.70
第三联
ΔD 不小于
--
0.70
第四联、第五联
ΔD 不小于
--
0.70
耐光性(ΔE保留率)144h不小于
%
60.0
交货水分
%
6.5±2.0
GB/T 462
1.2.3.5 其它要求
纸张在印刷时不应有明显透印、掉粉、掉毛现象,应适于打印。
纸面应平整光滑、洁净、涂布应均匀,不许有折子、皱纹、孔洞、明显条痕、裂口、斑点、毛边、着色等外观纸病。
卷筒纸宽度偏差不许超过±1 mm,长度偏差不许超过±100 m。
每批产品一个接头的纸卷不超过15%。
1.2.4 油墨
印制发票的油墨必须满足发票在正常保存条件下不少于10年的保存期限。
1.2.5 防伪特征
本发票防伪特征:代码、字符(№):采用灰变红防伪油墨,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使用一张普通的白纸摩擦票面的地区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地区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1.3 代码、字符(№)、号码、双杠线、监制章、文字及表格规格位置(见下表),具体参照实际票样。
单位:毫米
名称
规格
位置
代 码
12位宋体阿拉伯数字,字高4.5,长42。
位于票面左上角,数字最右端距双杠线左端2.0,底边距表格上边框线14.0。
字符(№)
字高5.0,宽5.5。
位于票面右上角,字符(№)左端距双杠线右端2.0,底边距表格上边框线14.0。
号 码
8位,长约22,高约4.5,字体为花体。
位于票面右上角字符(№)后,号码首位数字距字符(№)右端3.0,底边距表格上边框线14.0。
双杠线
双杠线两端各长出票头3.0,线粗为0.2。
位于票面表格上方居中,双杠线下一行线距表格上边框线11.5。
监制章
椭圆形,长30.0,高20.0,字体为楷体。
位于产品记账联、发票联票面表格上方居中,椭圆下半弧顶点距表格上边框线2.5。
表 格
长202.0,宽95.0。表格线粗0.18,字体为楷体10pt。
表格上边框距上横向易撕线30.0,右边框距右纵向易撕线9.0。
票头
票头文字字体为楷体18pt,票头位于表格左右居中位置。票头下边距双杠线5.0。
边字
表格左侧边字字体为楷体11pt,右侧边字字体为楷体10pt。边字文字位于表格左右居中位置。
1.4产品耐光性
本发票印刷图案需具备耐光性。
1.5 加工要求
配联整齐,抓钉牢固,每两份一折叠。
1.6 包装要求
1.6.1 每100份塑封,要求塑封收缩平整,不破损。包内放包签,包签上须注明:企业名称、发票代码、数量、包号、起止号、注意事项内容,包签号码与产品号码应统一。包签成品尺寸:85×145 mm
印制企业名称
发票代码
数量
100份
包号
起止号码
00000000至00000000
注意事项
1、每包100份。
2、开封前先检查有无破裂可疑,无疑后拆包。
3、拆包后发现份数不符,经手人应将原包签报送税务机关。
1.6.2 装箱:将塑封好的产品每20包装一箱。
1.6.3包装箱规格
包装箱内径尺寸为:490毫米×290毫米×90毫米。
1.6.4 包装箱双长侧面红色应标有“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起止号码、生产日期及开启方向”。包装箱双短侧面红色标有:“国税专用”字样。箱盖使用印有生产企业名称和标识的专用胶带密封,箱体使用印有生产企业名称和标识的专用捆扎带打成“井”字,松紧适度,接口采用烫压方式联接。每箱2000份。
1.6.5箱子长面贴有箱签(如图),箱签贴在与“发票代码;发票起止号码;生产日期”字样对应位置。
1.6.6箱签
110012362000
0001
00000001—00002000
2016年 月 日
附件:1.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二联票)配送地点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二联票)票样
附件1 增值税普通发票配送地点
地 区
配送地点
广东
广州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广西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海南
海口、三亚、儋州
云南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楚雄州(楚雄市)、红河州(蒙自市)、文山州(文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大理市)、德宏州(芒市)、怒江州、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附件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票样
490mm
发票代码:
发票起止号码:
生 产 日 期:
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式)(20包×100份/箱)
开启方向
90mm
29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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