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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 12 2016 3 20 20173 ◆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发布 ◆贵州环保开启“云上模式”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以人为本”引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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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 12 期

2016 年 3 月 20 日 〔2017〕第 3 期

◆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发布

◆贵州环保开启“云上模式”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以人为本”引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主办

目录

◇政策要闻 ....................................................................................................... 1

环境保护部确立未来 5年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目标 ............................ 1

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发布 .................................................... 2

◇经验集锦 ....................................................................................................... 3

贵州环保开启“云上模式” ......................................................................... 3

济宁智慧环保平台成为环境监督尖兵 .................................................... 7

◇研究思考 ....................................................................................................... 9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 9

◇智者论坛 ..................................................................................................... 14

“以人为本”引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 14

◇工作短讯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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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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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 2016年印发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下

文简称《方案》)的通知,提出未来五年内,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要实现的目标是,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

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

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原则是顶层设计、应用导向;开放共享、

强化应用;健全规范、保障安全;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方案》提出生态环境大数据总体架构为“一个机制、两套体

系、三个平台”。

一个机制即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工作机制,包括数据共享开放、

业务协同等工作机制,以及生态环境大数据科学决策、精准监管和

公共服务等创新应用机制。两套体系即组织保障和标准规范体系、

统一运维和信息安全体系。三个平台即大数据环保云平台、大数据

管理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平台。其中,大数据环保云平台是集约化建

设的 IT基础设施层,为大数据处理和应用提供统一基础支撑服务;

大数据管理平台是数据资源层,为大数据应用提供统一数据采集、

分析和处理等支撑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是业务应用层,为大数据

在各领域的应用提供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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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将围绕推进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加强

生态环境科学决策、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公共服

务、统筹建设大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试点六大任务开展。

此外,《方案》提出了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健全数据管理制度、

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实施统一运维管理、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五项保

障措施。

今年 2 月省发改委《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2017

年本试行)》(以下简称《引导目录》)发布,旨在推进河南国家大

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源投资方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大力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

《引导目录》涵盖大数据核心产业、大数据衍生业态、大数据

关联产业、大数据产业基础支撑 4 个方面。

其中,大数据核心产业领域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处理、流

通交易、信息安全等环节的技术研发及应用;大数据衍生业态领域

包括大数据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应用产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大

数据关联产业领域包括大数据采集、加工、应用过程中需要的硬件、

软件产品;大数据产业基础支撑领域包括发展大数据产业所需要的

新一代信息网络、北斗导航、数据中心、大数据特色产业园区、大

数据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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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要求,各市要按照《引导目录》中列出的大数据产业

领域,抓紧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加快推进滚动实

施,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经验集锦

2014 年贵州率先在全国开展“7+N”云工程建设,环保云便是

七朵云之一。目前,贵州建成了环境自动监控云、环境地理信息云、

环境公众应用云、环境移动应用云、环境电子政务云。这也标志着

贵州环保开启了“云上模式”。

环境监测不再靠眼睛看、鼻子闻、耳朵听

以往贵州环境基础设施总量严重不足,很多站点人员、设备配

置都无法满足环境监测需求,尤其在基层,环境监测基本处于“眼

睛看、鼻子闻、耳朵听”的状态,这是贵州环境治理的一大痛点。

更为头痛的,是一些企业的治污设施往往是应付检查。上面有人去

检查,就临时运行污染设备,检查的人走了,设备也就停运了。

环保云的建成首先破解了环保基础设施方面的难题。据了解,

环保云统一部署在云上贵州平台,服务器、网络等基础设施的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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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云上贵州统一提供,实现了集约化运维,大大减轻了基层运维的

负担。环境业务软件的运维由各省环保厅相关单位负责开展。

为彻底改变环境监测靠“眼睛看、鼻子闻、耳朵听”的状态,

贵州省环保厅建成了环境自动监控云。这双“千里眼”使环境管理

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对全省 37 个监测点位的地表水水质、32 个国控

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454 家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 24 小时全

天候不间断监控,实时准确获取海量环境监控数据。

那么,这些监测数据如何保障准确性?企业的污染设施处于全

天候实时监控,使得数据造假无机可乘,为环保部门精准决策奠定

了基础。一旦出现监测数据超标情况,监控系统会自动启动报警程

序,并自动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环境管理人员。

其中,重点污染源是监管重点,环境地理 s 信息云运用三维建

模技术,还原了重点污染源的厂区和周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环境保护专题数据等所有环境

信息都可以在“一张图”上显示,实现各类环境管理对象的全方位

自动监控。

“更重要的是,环境地理云系统有环境质量模拟预测功能,可

以对环境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迁移等进行模拟,为环境治理与突

发性污染事故预警提供相应科学依据。”相关负责人说,这都大大

提升了环保部门对环境的掌控能力和污染应急处理能力。

数据共享为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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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环保云建设的意义并不止于此。“更重要的在于,环保云建

设可以打通业务壁垒,实现数据共享,而这也正是生态环境大数据

建设的基础和要义。”

以往,由于信息化建设缺少总体规划与协调,以单一业务需求

为驱动的信息化建设出现了信息孤岛,而各业务部门单打独斗的模

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求。

环保云在建设过程中,首先对各类系统进行了整合,打破了数

据孤岛和烟囱。

比如一源一档系统在在整合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在线自动

监控系统等各类信息后,目前基本实现了一源多用,多级环保部门

共享。

同时环境数据还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对外共享,贵州省不同

级别、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查看需要的环境数据,并基于贵州

省环境保护“一张图”进行全面展示,大大提升了跨部门的环境信

息共享能力,有利于政府间跨部门联动。

在数据共享基础上,目前贵州已经全面梳理了污染源数据、环

境质量数据、核与辐射数据、应急管理数据、生态环境数据环境空

间数据等五大类数据,建设了“环保云”数据中心,同时整合水、

气、声、固体、污染源等数据,形成环保生态数据全图。数据库集

群达到 10TB 级以上存储能力,数据处理能力达 500G 以上。

公众成为环境管理共治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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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管控无法涵盖每个污染源,而近年来各类污染源种类

和数量激增,依托公众形成共治成为贵州环保厅的必然选择。

以移动互联网作为切入点,贵州省建成了环境移动应用云,其

中面对公众建设的环境监管随手拍 APP 是一项重要的建设内容。

公众可以将看到的环境污染事件等用手机拍下来,通过 APP 进行

环境信访投诉,后台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派给相应的环境管理部

门进行处理,并通过网站和 APP 回复处理情况。

一些地方还在环保云的基础上开展了探索,近期,贵阳市乌当

区一款名为“空气医生”APP 已经走红。公众可以实时查看环境健

康指数,指数越高,表示环境越好或人体的舒适程度越高。此外,

APP 还可以查看二氧化氮、臭氧、PM10 和 PM2.5 的实时数据和

24 小时趋势图。

同时,贵州省环保厅还专门建设了环境公众云,通过政府网站

和“环保云”外网门户及时发布公众及媒体所关心的环境动态、环

境质量信息,提供公众与环保部门互动平台。

为实现全流程网上办事,提升公众参与的体验感,环保云平台

会自动将外网业务推送到环保电子政务云,建立了一套外网申报、

内网审核、外网公示的办理模式。业务办理流程办结后,云平台自

动将办理状态和办理结果推送到公众应用云进行查询和公示。

比如厅长信箱投诉、咨询等环境业务通过外网提交后,可以直

接交互到内网云平台,实现了业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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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保政务内网办理平台看到,家住龙洞堡污水处理厂的李先

生通过厅长信箱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引起的噪音问题,当天就收到了

回复。

未来,贵州省的环境管理工作将依托环保云这一新平台,更大

程度地联合公众,实现环境管理共治新局面。

近年来,济宁市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新路径,建立智慧

环保平台,将线上监控与线下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机融合,管理人员

在指挥中心便可以对重点环保问题进行现场调度,确保第一时间发

现问题、在线督办、查处整改并上报结果,大大提高了环境监管能

力和执法效率。

转变人海战术,实现智能监控

本着能纳尽纳的思路,济宁市将辖区所有污染源纳入智慧环保

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在线监测、在线监督等功能,对重点企业、

重点镇街、重点园区排污情况实时监测,并通过智慧环保平台和专

业团队的分析研判,制定处置方案,推进科学治气。同时,平台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工业企业、港口、煤矿、建筑工地等抑尘

措施落实情况,也可以实时查看和回放各类执法车、环卫车作业时

的行驶轨迹。

为扩大智慧环保平台覆盖范围,济宁市不断加快监测点位和配

套设施建设。目前,全市 175 个空气监测微站已全部建成,12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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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及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完成布点;市、县、乡三级环境

监控平台已经建成。智慧环保平台已接入各类环境监测点位 642 个,

接入环保、城管、经信、煤炭等 12 个承担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 1 万多个污染源监控数据,以及 12 县市区废气、废水、固废、

PM10 监测点、污染源周边监控视频、与产生和防治大气污染相关

车辆信息,实现了对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

动态分析、不间断管控。

搭配网格单元,强化监管执法

智慧环保平台不仅需要强大的线上监控能力,也需要有力的线

下支持。为此,济宁市制定出台《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

作方案》,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市、县、乡

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与智慧

环保平台相结合,实现智能监管执法全覆盖。

济宁市将全市划分为 1个一级网格(共包含 14个一级子网格)、

14 个二级网格(共包含 166 个二级子网格)、166 个三级网格(共包

含 6447 个三级子网格)。一级网格由市政府建立,以各县和市直开

发区为一级子网格;二级网格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开发区管委

会建立,以各乡(镇、街道)和县(市、区)属开发园区为二级子网格;

三级网格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属开发园区管

委会建立,原则上以行政村、社区为三级子网格。

乡镇网格单元作为环境监管的最前线,也是智慧环保平台的

“触角”。据了解,济宁市通过强化乡镇专职环保机构建设,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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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乡镇都设立了环保站,配备专职环保网格员 992 名,不断壮大基

层监管执法力量。智慧环保平台通过在线监督发现突出环境问题后,

可以指挥镇街的环保站网格管理人员和基层环保网格员第一时间

到现场查看环境污染事件情况,并将现场情况反馈指挥中心。智慧

环保平台搭配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了网格员全覆盖、管理机

构全配备、工作情况全留痕等目标。

此外,为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依法进行,按制度推进,给

智慧环保平台提供支持,济宁市明确环保、公安、城管、住建等部

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中的职责,建立巡查和报告、处置、协调

沟通、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加强市、县两级环保机构和环

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研究思考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2017 年 3 月 9 日报道,公安部日前

破获一起特大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侵入国内多家

互联网公司服务器,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多达 50多亿条,涉及交通、

物流、医疗、社交、银行等多个领域。这仅仅是近几年我国公民个

人信息被泄露诸多事件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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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公民个人信息不仅承载着个人权益,也在很大程度上牵涉到商

业机密、企业信誉、国家安全与信息主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

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公民个人信息被盗用、滥用的问题日

趋严重,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

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犯罪花样百出、屡打不绝,社会危害

极其严重,群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目前,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情况不容乐观,日常生活中很多

途径都在不经意间将我们个人信息泄露。以下几条途径,便是个人

信息泄露的主要方式:一是个人信息被肆意收集。我们在日常生活

中办理一些业务时,被商家要求填写大量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

联系方式、地址等个人信息。而很多个人信息与所办业务并没有必

然的关系,却被商家肆意收集。二是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商家通

过对个人信息进行挖掘分析,为其获取商业利益服务,在数据挖掘

分析中有一条界线,跨越了这条界线,就有可能侵犯到客户隐私。

现实中,很多商家更加注重商业利益而忽视个人信息保护。三是个

人信息被恶意窃取。一些黑客为了商业利益或打击报复等原因,利

用系统安全管理漏洞,恶意窃取个人信息,给应用系统管理单位和

公民隐私带来巨大危害。四是个人信息未被有效保护。一些个人信

息管理部门玩忽职守,没有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和制度,导致个

人信息被泄露。五是个人信息被违法交易 。个人信息的违法交易

已经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不断地侵害着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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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范围内大数据产业的不断推进,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

题也日益凸显,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在大数据时代遭遇严峻冲击,

如何寻求个人信息的合理及有效保护成为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

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须立法在前

大数据技术发展与个人信息权保护的争议由来已久,在国际范

围内主要体现为欧盟与美国政策法律法规取向的差异。欧盟及其成

员国对公民个人信息有严格的立法保护,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处

罚十分严格,包括对公司工作场所和数据处理设施的稽查和调查、

数额巨大的罚款,以及对于特大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处罚等。除此

之外,欧盟还成立专门的数据保护管理机构,对侵犯个人数据的公

司予以曝光,以增大惩戒力度。

不同于欧盟的综合立法,美国对隐私保护政策框架持较为开放

的态度,更加关注如何在大数据所带来的效益与由于大数据采集信

息而不可避免遭受损失的价值之间,做到合理的平衡。美国更倾向

于利用大数据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采取了分行业保护立法,以

保持美国在相关领域的领先地位,比如制定了《金融隐私权法案》

《健康保险隐私及责任法案》《有线通讯隐私权法案》《公平信用报

告法》等行业隐私法律。

近年来,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也迈出了很大一步,

取得了些许成效。比如,2015年 8月 29日刑法修正案(九)对于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罚,

由此前的最高刑期三年提高至七年;2017 年 6 月 1日起施行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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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

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在刚刚

过去的全国两会上进行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其中的亮点之

一即是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归属关系,强调信息也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个人对其具备支配地位;《电子商务法(草案)》中明确了包括第三

方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支付服务提供者、快递物流服务提供

者等在内的信息安全保护责任主体,提出对未履行保护义务的,最

高处 50万元罚款并吊销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但是,

与欧盟和美国比较,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仍相对滞后,

有关法律法规不仅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而且比较零散、缺乏

系统性。

三、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几点建议

大数据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势在必行,应深入调研,积极

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减少由

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效应,促进我国大数据产业健康持续

发展。

(一)加快立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立法部门要借鉴个人信息

立法保护相对完善的国家(地区)的优秀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实际

以及大数据发展方向,明确立法模式、宗旨、基本原则等,使我国

相关法律法规起点高、前瞻性强。同时,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对市场

进行管理,在没有法律规定的领域内,通过先行制定行业自律规范

对已出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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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力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坚决打

击恶意泄露、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电信诈骗、

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此类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

决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政府机构、银行、

物流、电信和互联网公司等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要完善内部

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查询审批备案和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主动承担

起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和责任,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人员

不当利用。

(四)不断增强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通过广播、电

视、报纸和自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民提高个

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避免轻易将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银行卡号、

家庭住址等重要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或机构,切实防范个人信

息泄露。与此同时,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多种途径揭露当下利用公

民个人信息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使此类违法犯罪

活动暴露在阳光下。

(鹤壁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 王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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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论坛

智慧城市建设是近几年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据统计,

我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由 1978 年的 17.9%增长到 2015 年的

56.1%,城镇人口数量从 1.7 亿增加到 7.7 亿。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

我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不论城镇化发展的年增长率还

是城镇人口总量,我国都已经居于世界前列。根据预测,我国城镇

化率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提高,到 2020 年达到 60%以上,城

镇常住人口在 2018 年超过 8 亿,城市承载越来越多的人口,城市

工作愈加重要。由于传统城市发展的不足,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城

市病”。为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城市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发展难题,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让广大市民享受高质量的城市生活,建设智

慧城市成为城市发展之必然。

传统的智慧城市建设侧重于技术和管理,忽视了“技术”与“人”

的互动、“信息化”与“城市有机整体”的协调,导致了“信息烟

囱”“数据孤岛”,重技术轻应用、重投入轻实效,公共数据难以互

联互通,市民感知度较差等问题。2015 年,新型智慧城市被首次

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6 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

“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新型智慧城市作为智慧城市发

展的新阶段,是现代信息技术和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国家标

准委《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提出的八大指标中,惠民服务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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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体验分别占比 37%、20%,权重明显大于其他各项,“以人为本”

成为评价指标的宗旨,立足点在于应用效果和民众感受。因此,新

型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将“人”的实际需求作为顶层设计,以提高“人”

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核心,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城

市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使城市更容易被市民全面感知,提升城市

生活的便捷化、高效化。具体来讲,要以主体智慧推动城市进步,

以人人参与实现城市发展,注重满足市民物质和精神多方面的需要,

注重城市的个性和特色。

一是注重发挥城市主体的作用,人人参与、共同推动。城市因

人而生,因人而兴。城市智慧就是“人”的智慧,人的素质、能力

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的水平。“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建设中

最核心的要素。城市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人”的角色,将城市“智

能化”和人的“智慧化”协调统一起来,使“人”的智慧和“城”

的智慧共促共进,进而实现城市建设的“智慧”最大化。作为城市

主体的“人”,包括居民、企业、政府以及其他社会机构。新型智

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庞大且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调动各方面的

力量,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创造力,提升市民的参与度和参与能力,

形成城市建设主体的合力效应。牵起政府的有形之手、市场的无形

之手和市民的勤劳之手,促进城市主体之间协调协同,行动上同心

同向,实现新型智慧城市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另外,要加强相

关人才培养,形成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注重满足人的需要,增强市民的城市获得感。市民是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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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人,城市建设必须符合广大市民的利益,尊重民意、用好民智,

鼓励市民发挥其主体意识,使市民不仅成为城市建设的“剧中人”,

更是城市建设的“剧作者”。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把更多精力放在

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上,实现居民的生活便利、提高生活质量;新

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把科技手段和人的幸福感充分结合起来,坚持

需求牵引、效果为先,注重用户体验,把人民的满意度作为新型智

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注重城市建设的个性和特色,把城市特有的历史和文化要

素最大限度地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做到“一城一策”“百城

百样”。注重保持城市特有的历史传承、地域文化、民俗风格等“基

因”;根据城市的资源禀赋、特色基础、自然风格等,打造别具一

格的智慧城市品牌。发扬城市个性,杜绝千城一貌、城城一面。中

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

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城市建设要讲究城市文化,

塑造城市灵魂,提升城市品质,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文化和精神需

求。

总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发展的过程,是一个

永不竣工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从“人”自身出

发,获得真正人性的灵感,“以人为本”引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实现城市的无限“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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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短讯

1.2 月 20 日参加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研讨会暨科技成果转化交

流会。

2.2 月 22 日举办新型城镇化和大数据专题报告会和全息实景

城市建设项目签约仪式。

3.2 月 24 日焦作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到我市考察云计算中心

和备份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4.完成中国鹤壁微信公共平台迁移到云计算中心工作。

5.3 月 3 日组织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培训交流会。

6.参与制定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和市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7.赴省发改委对接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工作,邀请省电子政务

平台建设工作组、承建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北京东方通公司、

承建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杭州数梦工场公司和承建省社会信用

平台的辽宁立科公司到鹤壁进行沟通。

鹤壁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 共印 15 份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326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