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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双喜盈门保险产品计划(黄金版)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华夏喜盈门(2.0 版)年金保险》与《华夏喜盈门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组 合产品,按年交保费 1:0 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 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须知 1.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日)至60周岁(含60周岁); 2.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至终身; 3. 交费频率:趸交、三年交、五年交、十年交; 4. 本险种按份投保,每份保险费 1000 元,最低投保份数 5 份,投保份数必须为整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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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双喜盈门保险产品计划(黄金版)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华夏喜盈门(2.0 版)年金保险》与《华夏喜盈门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组

合产品,按年交保费 1:0 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 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须知

1.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日)至60周岁(含60周岁);

2.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至终身;

3. 交费频率:趸交、三年交、五年交、十年交;

4. 本险种按份投保,每份保险费 1000 元,最低投保份数 5 份,投保份数必须为整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Page 2: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关爱金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3 年交或 5 年交,自第 5 个保单周年日起(含

第 5 个保单周年日)至第 9 个保单周年日(含第 9 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

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已交

保险费的 18%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共给付 5 次。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 10 年交,自第 10 个保单周年日起(含第 10 个保单周

年日)至第 14 个保单周年日(含第 14 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任

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8%

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共给付 5 次。

年金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3 年交或 5 年交,自本合同第 10 个保单周

年日起(含第 10 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

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一次年金。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 10 年交,自本合同第 15 个保单周年日起(含第 15 个

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

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一次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

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特别关爱金

与年金;

Page 3: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

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特别关爱金

与年金;

(二)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身故保险金与全残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责任免除

1、因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

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除外;

Page 4: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

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

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单质押借款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经您书面申请且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在

犹豫期后向我们办理保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 80%扣除各项欠款

后的余额为最高限额,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 日。

Page 5: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借款及利息,则所欠的借款

及利息将作为新的借款按我们最近一次宣布的利率计息。

三、 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时,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

合同终止,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将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四、您申请保单质押借款须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保险合同原件、您的有效身份证

件办理。

犹豫期及退保(合同解除)

一、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 10 日内(含第 10 日)为犹豫期(通过商业银行代理渠道购买

的,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

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

费。

Page 6: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

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五、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二、华夏喜盈门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须知】

1.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日)至60周岁(含60周岁);

Page 7: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至终身;

3. 交费频率:趸交、三年交、五年交、十年交;

4. 本险种与《华夏喜盈门(2.0 版)年金保险》搭配销售时,不需要缴纳保费,即万能险缴纳

保费:年金险缴纳保费比例为 0:1。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万能型保险产品,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说明书

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华夏喜盈门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条

款》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产品特征】

本产品属于万能型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是一种新型保险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相比,

万能型保险产品具有费用透明、结算利率公开、资金增值等特点,而且对保险合同账户价值设

有最低保证利率,非常适合作为一种稳健的资产配置工具。

【保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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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达到养老年金起领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养老

年金起领年龄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自本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

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当时本合同账户价值的 1%给付一次养老年金,给付后本合同的账户价值等

额减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变更养老年金的给付比例,但每次养老年金给付的金

额、养老年金给付后的保单账户价值应符合我们的规定。

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部分领取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与该保单年度内已领取的养老年金之和不

得超过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20%。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领取的养老年金与部分领取的账户价值后

的金额;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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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领取的养老年金与部分领取的账户价值后

的金额;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账户价值。

【保险费的构成】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或分期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

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之前交纳当期

保险费。到期未交纳的,您可暂缓交纳期交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若您暂缓交纳期交

保险费,以后每次交纳期交保险费时,须按照顺序依次交纳以前各期缓交的应交期交保险

费,最后交纳当期的应交期交保险费。所有期交保险费分别归属相应的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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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情况下,投保人可申请追加保险费,经本公司审

核同意,本公司将按约定的交费金额收取追加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交费金额须符合本公司

当时的投保规定。

(三)投保时您与我们约定的定期转入的保险费。

【本产品主要投资策略】

万能险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和权益类投资品种,将根据资

产负债匹配原则和不同市场相对价值判断进行动态资产配置,追求长期稳定投资收益。

【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一、保险合同账户价值计算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一)保险合同账户建立时,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等于您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

(二)交纳分期支付的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您交纳的分

期支付的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等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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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算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结算的账户利息等额增加;

(四)发放持续奖金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发放的持续奖金等额增加;

(五)给付养老年金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给付的养老年金等额减少;

(六)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您实际领取的金额及本合同约定收

取的部分领取费用等额减少。

二、保险合同账户利息

(一)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在每个结算日零时或本合同终止时根据计息天数按日以复利结算;

(二)若在结算日零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利率为当期公布的结

算利率;

(三)若在本合同终止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当期结算期间的实际经过天数,利率为本合

同最近一期公布的结算利率。

三、结算利率与最低保证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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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月 1 日为结算日。我们根据保险合同账户的实际投资运作状况,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

率,每月从结算日起 6 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为年利率,且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之

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三)本合同年保证利率为 3.0%。

【持续奖金】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第 5 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

日按前 5 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之和的 1%发放持续奖金,并按本合同第 5 条第 5.6 款约定计

入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自第 6 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

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前 1 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 1%发放持续奖金,并按本合同第 5 条

第 5.6 款约定计入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三、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分期支付的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不享有持续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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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质押借款】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经您书面申请且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在

犹豫期后向我们办理保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 80%扣除未偿还的

保单质押借款及其利息后的余额为最高限额,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 日。

二、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借款及利息,则所欠的借款

及利息将作为新的借款按我们最近一次宣布的利率计息。

三、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时,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

合同终止,本合同及保险单内其他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将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四、您申请保单质押借款须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保险合同原件、您的有效身份证

件办理。

【费用收取】

一、初始费用

(一)初始费用是指您交纳的保险费进入保险合同账户之前所扣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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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我们按您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收取初始费用,具体

比例如下表所示:

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 初始费用

人民币 50,000 元及以

下部分 5%

人民币 50,000 元以上

部分 3%

(三)对于分期支付的保险费,我们按您期交保险费的 5%收取初始费用。

(四)对于追加保险费,我们按您所追加保险费的 3%收取初始费用。

(五)对于转入保险费,我们按您所转入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用。

二、退保费用

退保费用是指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领取时我们收取的费用,为我们收到解

除合同申请书时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或者您申请部分领取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具体

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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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年度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第 4 年 第 5 年 第 6 年及以后

退保费用比例 3% 2% 1% 1% 1% 0%

【现金价值权益】

一、本合同现金价值

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等于本合同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

二、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

(二)申请领取的金额和领取后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均符合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要求。

(三)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部分领取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与该保单年度内已领取的养老年金之

和不得超过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20%。

您申请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时,须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部分领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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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

(三)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您所能提供的与本项申请相关的其他资料。

自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我们向您给付您申请部分领取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在扣除退

保费用后的余额。

【犹豫期及退保(合同解除)】

一、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 10 日内(含第 10 日)为犹豫期(通过商业银行代理渠道购买

的,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

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合同保险费。

二、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

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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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保险合

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

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华夏双喜盈门保险产品计划(黄金版)现金价值摘要表

男,40 岁,5 年交,年交保费 10000 元(年金险保费 10000 元,万能险保 0 元,保费比例 1:0)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周年日

被保险人年龄

当期保险费

累计保险费

喜盈门(2.0)年金保险

现金价值

身故|全残

保险金

特别关爱金

年金

承保次日 40 10000 10000 0 10000 0 0

1 41 10000 20000 5600 20000 0 0

2 42 10000 30000 13782 30000 0 0

3 43 10000 40000 23568 40000 0 0

4 44 10000 50000 34466 50000 0 0

5 45 - 50000 37374 50000 9000 0

6 46 - 50000 30425 50000 9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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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7 - 50000 23096 50000 9000 0

8 48 - 50000 15365 50000 9000 0

9 49 - 50000 7209 50000 9000 0

10 50 - 50000 7264 50000 0 341

11 51 - 50000 7322 50000 0 341

12 52 - 50000 7384 50000 0 341

13 53 - 50000 7449 50000 0 341

14 54 - 50000 7517 50000 0 341

15 55 - 50000 7589 50000 0 341

16 56 - 50000 7665 50000 0 341

17 57 - 50000 7744 50000 0 341

18 58 - 50000 7829 50000 0 341

19 59 - 50000 7917 50000 0 341

20 60 - 50000 7853 50000 0 341

21 61 - 50000 7786 50000 0 341

22 62 - 50000 7717 50000 0 341

23 63 - 50000 7646 50000 0 341

24 64 - 50000 7572 50000 0 341

25 65 - 50000 7495 50000 0 341

26 66 - 50000 7415 50000 0 341

27 67 - 50000 7333 50000 0 341

28 68 - 50000 7248 50000 0 341

29 69 - 50000 7159 50000 0 341

30 70 - 50000 7067 50000 0 341

31 71 - 50000 6972 50000 0 341

32 72 - 50000 6874 50000 0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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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73 - 50000 6771 50000 0 341

34 74 - 50000 6665 50000 0 341

35 75 - 50000 6555 50000 0 341

36 76 - 50000 6440 50000 0 341

37 77 - 50000 6321 50000 0 341

38 78 - 50000 6197 50000 0 341

39 79 - 50000 6068 50000 0 341

40 80 - 50000 5934 50000 0 341

41 81 - 50000 5794 50000 0 341

42 82 - 50000 5649 50000 0 341

43 83 - 50000 5498 50000 0 341

44 84 - 50000 5342 50000 0 341

45 85 - 50000 5179 50000 0 341

46 86 - 50000 5010 50000 0 341

47 87 - 50000 4834 50000 0 341

48 88 - 50000 4651 50000 0 341

49 89 - 50000 4462 50000 0 341

50 90 - 50000 4266 50000 0 341

51 91 - 50000 4062 50000 0 341

52 92 - 50000 3850 50000 0 341

53 93 - 50000 3631 50000 0 341

54 94 - 50000 3404 50000 0 341

55 95 - 50000 3169 50000 0 341

56 96 - 50000 2925 50000 0 341

57 97 - 50000 2672 50000 0 341

58 98 - 50000 2411 50000 0 341

Page 20: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9 99 - 50000 2142 50000 0 341

60 100 - 50000 1863 50000 0 341

61 101 - 50000 1575 50000 0 341

62 102 - 50000 1278 50000 0 341

63 103 - 50000 973 50000 0 341

64 104 - 50000 658 50000 0 341

65 105 - 50000 335 50000 0 341

Page 21: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喜盈门养老利益演示 实际结算

保单周年日

当期保费

初始费用

每年计入

账户价值

账户价值

保底利率 3%

账户价值

中档利率 4.5%

账户价值

高档利率 6%

账户价值利率 5%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4 0 0 0 0 0 0 0

5 - 90 8910 8910 8910 8910 8910

6 - 90 9000 18177 18311 18445 18356

7 - 90 9000 27723 28135 28551 28273

8 - 90 9000 37554 38401 39264 38687

9 - 90 9000 47681 49129 50620 49621

10 - 3 428 49539 51767 54085 52530

11 - 3 341 51366 54438 57671 55497

12 - 3 341 53248 57229 61472 58613

13 - 3 341 55187 60145 65502 61885

14 - 3 341 57183 63193 69773 65320

15 - 3 341 59240 66377 74300 68927

16 - 3 341 61358 69705 79099 72715

17 - 3 341 63540 73183 84186 76691

18 - 3 341 65787 76817 89578 80867

19 - 3 341 68101 80615 95294 85251

20 - 3 341 70485 84584 101353 89855

21 - 3 341 72941 88731 107775 94689

Page 22: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 - 3 341 75470 93065 114582 99764

23 - 3 341 78075 97594 121798 105093

24 - 3 341 80759 102326 129447 110689

25 - 3 341 83522 107272 137555 116564

26 - 3 341 86369 112440 146149 122733

27 - 3 341 89301 117841 155259 129211

28 - 3 341 92321 123485 164916 136013

29 - 3 341 95432 129383 175152 143154

30 - 3 341 98636 135546 186002 150653

31 - 3 341 101936 141987 197503 158527

32 - 3 341 105335 148717 209694 166794

33 - 3 341 108836 155750 222617 175475

34 - 3 341 112442 163100 236315 184589

35 - 3 341 116156 170780 250835 194160

36 - 3 341 119982 178807 266226 204209

37 - 3 341 123922 187194 282540 214760

38 - 3 341 127981 195959 299834 225839

39 - 3 341 132161 205118 318165 237472

40 - 3 341 136467 214689 337596 249687

41 - 3 341 140902 224691 358192 262512

42 - 3 341 145470 235143 380025 275979

43 - 3 341 150175 246066 403167 290119

44 - 3 341 155022 257480 427698 304966

45 - 3 341 160013 269407 453701 320555

46 - 3 341 165155 281871 481264 336924

47 - 3 341 170450 294897 510481 354111

Page 23: 1:0 组合 一、 版)年金保险合产品,按年交保费1:0组合 一、 华夏喜盈门(2.0版)年金保险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8 - 3 341 175905 308508 541451 372158

49 - 3 341 181523 322732 574279 391107

50 - 3 341 187310 337596 609077 411003

51 - 3 341 193270 353129 645963 431894

52 - 3 341 199409 369360 685061 453830

53 - 3 341 205732 386323 726506 476862

54 - 3 341 212245 404048 770437 501046

55 - 3 341 218954 422571 817005 526440

56 - 3 341 225863 441928 866366 553103

57 - 3 341 232980 462156 918689 581099

58 - 3 341 240311 483294 974151 610495

59 - 3 341 247861 505383 1032941 641360

60 - 3 341 255638 528466 1095259 673769

61 - 3 341 263648 552588 1161315 707799

62 - 3 341 271898 577796 1231335 743530

63 - 3 341 280396 604137 1305556 781047

64 - 3 341 289149 631665 1384231 820441

65 - 3 341 298165 660430 1467626 861804

1.上述利益演示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

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险合同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2.上述利益演示仅供您投保时参考使用,实际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假设保费交纳、初始扣费、持续奖金及养老年金的领取发生于保单年度初。

4.假设保险期间内未发生部分领取,若申请过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会相应减少。

5.账户价值、身故保险金、现金价值均为保单年度末的数据,年度内的数据您可以向本公司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