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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
报 告 表(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项 目 名 称 年产纸吸管 5亿支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莆田市天蜗纸制品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盖章或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351100
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
编 号
仅供环保部门信息公开使用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工业型建设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
附件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 1:90000,应反映行政区划、水
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 2 项目周围环境图
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
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 1-2项进行专项评价。
⑴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⑵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⑶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⑷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⑸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六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
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纸吸管 5亿支项目
建设单位 莆田市天蜗纸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
建设依据 —— 主管部门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代码 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工程规模 租用厂房建筑面积 1450m2 总 规 模 年产纸吸管 5亿支
总 投 资 100万元 环保投资 5万元
主要
产品名称
主要产品
产量(规模)主要原辅
材料名称
主要原辅材
料现状用量
主要原辅材料
新增用量
主要原辅材料
预计总用量
纸吸管 5亿支/年 牛皮纸 0 600吨/年 600吨/年
水性油墨 0 8吨/年 8吨/年
主 要 能 源 及 水 资 源 消 耗
名 称 现状用量 新增用量 预计总用量
水(t/a) 0 150 150
电(kwh/a) 0 50万 50万
生物质(t/a)
燃油(t/a)
其它
2
1.1项目由来
年产纸吸管 5亿支项目由莆田市天蜗纸制品有限公司(附件 2:营业执照、附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选址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系租赁莆田市创新
鞋服有限公司 2#4F空置车间,租赁建筑面积为 1450m2。项目总投资 100万元,主要从
事纸吸管的生产,年产纸吸管 5亿支。项目聘用职工 1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 300
天,每天工作 8小时(夜间不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
29纸制品制造中有化学处理工艺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业主于 2018年 8月委托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委托书见附件 1)。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
集和调研的基础上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3
二、当地环境简述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项目所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
119°05'35.58"、北纬 25°28'32.76"。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2-1。
(2)项目周边环境
项目租用莆田市创新鞋服有限公司 2#4F空置车间。项目北侧及西侧为鑫祥公司;
南侧为出租方其他厂房;东侧为雪津公司。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 2-2,周围环境现
状照片见图 2-3。
4
项目所在地
图 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5
图 2-2 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
图例
本项目
出租方
噪声监测点
6
项目北侧 项目东侧
项目南侧 项目南侧
本项目所在楼 本项目车间现状
图 2-3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7
2.1.2气象特征
项目所在地年平均气温 20.2℃,日照射数 1943h,平均降雨量 1289mm,平均相对
湿度 78%,平均气压 1011.7hPa,累年平均风速为 2.2m/s,瞬时极大风速 17.2 m/s,最
大风速出现在 7-10月间,如受强台风袭击时,最大阵风有时可达 12级以上。累年风向
频率以静风 28%为最多,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风频 16%。属于典型的南亚热带海洋
性季风气候,常年温和湿润,春秋相连,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如春。夏末秋初间
有台风,或带有暴雨或成灾。
2.1.3水文状况
涵江区水源充沛,水系发达,具有流程短、流速快、水量丰富、相对落差大等特点。
境内河流多数自西北向东、南方向径流,主要有木兰溪、延寿溪和萩芦溪三大溪流水系。
萩芦溪为市内第二大河,河流短促,上游有二源,西源出自仙游县东北部山地;北
源与永泰县交界,汇吉宦溪、湘溪、巩石溪、朱溪、蒜溪等,自东北向东南流经庄边、
白沙、萩芦、江口等乡镇,注入兴化湾。萩芦溪干支流总长 150公里,集雨面积 709平
方公里(莆田市境内 662平方公里)。
兴化湾潮流属半日潮型,落潮历时比涨潮历时长 45min,潮波平行于海岸线,呈往
复流形式。感潮段平均潮差 5.08m,平均流速 0.22m/s,平均水面宽度 52.7m。
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地表水系主要包括石庭河、石港河、永和河、千五古
河、庭港河、星港河、双联河、赤港河等内河、沟渠,该开发区内河网主要功能为农业
灌溉兼排洪排涝。
2.1.4地形地貌
项目所在地属兴化平原台地区,位于莆田中部,区内海拔在 3~20m之间,河流在
这里形成众多分支,整个地形南低北高,北部为花岗岩低丘、台地,南部系海岸线上升、
复以木兰溪冲积而成,海拔高度仅 8m左右,地势平坦。本区地处长乐—南澳断裂带和
东南向活动构造带复合处,地震烈度为 7度。
项目所在地西北高东南低,位于兴化海积平原北洋区地貌单元,地形平坦,河渠成
网,是兴化平原的组成部分。海拔标高在 3.7m~20m 之间。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规
划为石庭、郊前、赤港三个组团。石庭工业组团为微丘地形,地势北高南低;郊前工业
组团地势平坦,有两条疏洪河道从该组团内穿过;赤港组团地势平坦,环境优美。参考
8
该区域部分场地勘察结果,分布地层从上至下依次为:填土层、粉制粘土(Ⅰ)层、淤
泥质粘土、粉制粘土(Ⅱ)层和卵石层。
项目地处“闽东燕山断坳带”东侧与闽东沿海变质带相接的中部,区域断裂构造主要
有北北东--北东向、北西向和近东西向三组。近场区发育的较大断裂构造有北北东--北
东向的长乐---诏安断裂带,该断裂带北起闽江口川石岛,琅岐岛,经长乐、福清、笏石、
晋江、厦门、漳浦至诏安一带,延伸总长度大于 350公里。该断裂带由一系列近于平行、
长度不等的断层组成,带宽 38~58公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该断裂明显活动时代为
中更新世,自晚更新世以来,活动性明显减弱,一些老断裂面风化强烈,已趋稳定状态。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修订版)附录 A 和
闽建设[2002]37号文、闽建设[2003]10号文,本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 7度,设计基本地
震加速度为 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2.2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2.2.1水环境
本项目周边主要水系包括石庭河、石港河、永和河、千五古河、庭港河、星港河、
双联河、赤港河等,根据莆政[1999]综 79号文《莆田市地面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类别区划方案》中的“境内其他河流”,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Ⅲ类标准。本项目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木兰溪感潮
段(木兰陂~宁海桥),木兰溪感潮段(木兰陂~宁海桥)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详见表 2-1。
表 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 (单位:mg/m3)序号 项 目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1 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控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值(无量纲) 6~9
3 溶解氧≥ 6 5 3 2
4 高锰酸盐指数(CODMn)≤ 4 6 10 15
5 生化需氧量(BOD5)≤ 3 4 6 10
6 氨氮(NH3-N)≤ 0.5 1.0 1.5 2.0
7 石油类≤ 0.05 0.05 0.5 1.0
2.2.2大气环境
9
(1)常规因子
根据莆政[1999]综 79号文《莆田市地面水环境和环境空气功能类别区划方案》,项
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属二类区,空气环境质量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部分指标详见表 2-2。
表 2-2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分指标
污染物名称 平均时间浓度限值
二级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60µg/m3
24小时平均 150µg/m3
1小时平均 500µg/m3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µg/m3
24小时平均 80µg/m3
1小时平均 200µg/m3
PM10年平均 70µg/m3
24小时平均 150µg/m3
TSP年平均 200ug/m3
24小时平均 300ug/m3
(2)特征因子
非甲烷总烃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第 244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非
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标准,美国的同类标准已废除,故我国石化部门和若干地区通常
采用以色列同类标准的短期平均值为 5mg/m3。但考虑到我国多数地区的实测值,“非甲
烷总烃”的环境浓度一般不超过 1.0mg/m3,因此在制定本标准时选用 2mg/m3作为计算依
据。”详见表 2-3。
表 2-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 P244中非甲烷总烃质量标准解析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标准浓度限值(mg/m3)1 非甲烷总烃 小时均值 2
2.2.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为 3类区,厂界噪声执
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3类标准。其指标详见表 2-4。
表 2-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录)
执行标准 昼间 dB(A) 夜间 dB(A)
(GB3096-2008)3类 65 55
10
2.3执行排放标准
2.3.1污水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
SS≤400mg/L),氨氮参照执行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的 B等级标准(氨氮≤45mg/L)。闽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 GB18918-2002《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一级 A标准。
表 2-5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指标
执行标准 pH COD(mg/L)
BOD5(mg/L)
SS(mg/L)
NH3-N(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4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标准6-9 50 10 10 5
注:①——《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中 B等级标准。
2.3.2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 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1784-2018)中排放限值,详见表 2-6。
表 2-6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
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50 1.5周界外浓度最
高点2.0
2.3.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 2-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3类标准 65 55
2.3.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 2013年的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11
控制标准》及其 2013年修改单。
2.4环境质量现状
2.4.1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7年莆田市环境质量状况》,木兰溪水质良好。
水质功能达标率(化学需氧量参与评价)为 100%,Ⅰ~Ⅲ类水质(均值)比例为 83.3%,
同比均持平。Ⅰ~Ⅲ类水质比例为 16.7%,同比持平,水质保持稳定。
2.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8年 7 月份莆田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
况》可知,2018年 7月涵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各监测指标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2.4.3环境噪声质量现状
为了解本项目声环境现状,建设单位于 2018年 8月 10日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
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现状噪声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 2-8,监测点位见图 2-2。
监测报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6。
表 2-8 噪声现状监测值 单位:dB(A)监测
时间
监测
时段测点名称 主要声源
测量
时间测量值 执行标准
2018.8.10 昼间
1# 环境噪声 9:05~9:15 61.2
652# 环境噪声 9:20~9:30 60.93# 环境噪声 9:35~9:45 61.5
4# 环境噪声 9:50~10:00 61.3
根据上表测量值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 GB3096-2008《声
环境质量标准》的 3类标准。
2.5主要环境问题
通过工程分析,结合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纳污水域产生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2
2.6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目标
2.6.1环境保护目标
(1) 确保项目纳污水域木兰溪感潮段(木兰陂~宁海桥)水质达到(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
(2)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要求的《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6.2敏感目标
项目租用莆田市创新鞋服有限公司 2#4F空置车间。项目北侧及西侧为鑫洋公司;
南侧为出租方其他厂房;东侧为雪津公司。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详见表 2-9、
图 2-4。表 2-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因素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环境功能 环境保护要求
水环境木兰溪感潮段(木
兰陂~宁海桥)—— —— 景观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Ⅴ类标准
大气环境
东坡村 北侧 334m 居住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都邠村 西侧 458m 居住
码头村 南侧 200m 居住
黄霞村 东侧 305m 居住
声环境 码头村 南侧 200m 居住《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标准
13
本项目
图 2-4 项目周围敏感目标示意图
14
三、工程分析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纸吸管 5亿支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市天蜗纸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
总 投 资:1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租赁厂房面积 1450m2;
生产规模:年产纸吸管 5亿支;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天,聘用员工 10人,均不住厂。
3.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3-1,车间平面布置图见图 3-1。表 3-1 主要工程内容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1 生产车间 面积约 1450m2 位于 4F
辅助工程 1 办公区 面积约 50m2 位于生产车间内
储运工程1 原料区 依托厂房剩余空间 /
2 成品区 依托厂房剩余空间 /
环保工程
1废气治
理措施
印刷废
气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 /
2 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化粪池依托出租方
3 噪声处理设施 减振、隔音 /
4 固废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垃圾桶、边角料堆放
区/
公用工程1 供水 150t/a 由自来水公司提供
2 供电 50万 kwh 由电力公司提供
15
3-1 车间平面布置图
图例
排气筒
16
3.2辅助工程
3.2.1给排水
(1)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2)排水: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其中 NH3-N指标
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中 B等级标准“45mg/L”)
后排入闽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2.2供电
由市供电局提供,用电量为 50万 kWh/年。
3.2.3消防工程
工程消防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设有室外消防栓,厂内设有消防灭火器等。
3.3主要的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
3.4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表 3-2 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台) dB(A)
1 卷管机 10 75-80
2 分切机 1 75-80
3 印刷机 1 75-80
4 包装机 5 75-80
3.5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污环节
(1)生产工艺
工艺简介:
图 3-2 生产工艺流程
包装牛皮纸
噪声、废气
分切印刷 卷管 成品
噪声 噪声
17
将牛皮纸进行印刷、分切、卷管等工序后再进行包装。
(2)主要产污环节
①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②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
③噪声:项目机器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④固废:生活垃圾、边角料。
3.6水平衡
3.6.1用水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员工人数 10人,均不住
厂。不住厂员工污水量标准可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2008.03),不住厂员工平均用水定额为 50L/人·d,年工作天数为 300天。则生活用水
量为 0.5t/d(150t/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 80%计,污水总产生量约为 0.4t/d
(120t/a)。
3.6.2水平衡图
3.7主要污染源强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3.7.1施工期污染源及源强分析
本项目厂房属租赁性质,且已建成,因此本项目不再分析施工期的污染源强。
3.7.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3.7.2.1 水污染源及源强分析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为 0.4t/d(120t/a)。生活污水水质大体
为 COD:500mg/L、SS:250mg/L、NH3-N:30mg/L、BOD5:250mg/L。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三级
图 3-3 项目水平衡图
新鲜水150
生活用水 闽中污水处理厂120
损耗 30
化粪池
120
18
标准(其中 NH3-N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等级标准“45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一级 A标准后,最终排入木
兰溪。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3-3、3-4。
表 3-3 生活污水的处理效果分析
废水类型污染物名
称
污染物
处理前排放量 治理
措施
去除率
(%)
消减量
(t/a)
污染物
处理后排放量
浓度(mg/L)产生量(t/a) 浓度(mg/L)排放量(t/a)
生活污水
(120t/a)
COD 500 0.0600
化粪池
15 0.0180 425 0.0510
0.1928BOD5 250 0.0300 9 0.0054 227.5 0.0273
SS 250 0.0300 30 0.0180 175 0.0210
NH3-N 30 0.0036 3 0.0002 29.1 0.0035
表 3-4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项目
COD BOD5 SS NH3-N水量
(t/a)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425 0.0510 227.5 0.0273 175 0.0210 29.1 0.0035 12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 A标准50 0.0060 10 0.0012 10 0.0012 5 0.0006 /
3.7.2.2 废气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印刷工艺。
项目印刷使用水性油墨,根据《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
指南》(2013 年 11月 15 日实施),使用水性油墨时,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占使用量
5%,本项目水性油墨使用量为 8t/a,则理论上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4t/a,年工作时间
2400h,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 0.167kg/h。项目印刷工序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
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后由 20m 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90%,有组织废气收集量为 0.36t/a。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 80%,风量为 10000m3/h,
则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 0.072t/a,排放浓度为 7.2mg/m3,排放速率为 0.03kg/h。项目未
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 0.04t/a,排放速率为 0.017kg/h。
19
3.7.2.3 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印刷机、纸管机、分切机等高噪声设备,其噪声源强约为 75~
80dB(A)。
3.7.2.4 固体废物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原料空桶及危险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来源于项目分切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根据业主提供的资
料,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 2t/a,统一收集后外售。
(2)原料空桶
项目水性油墨空桶年产生量约 100个。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环境保护部2017年5月27日批准,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6.1以
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
在生产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用于其原
始用途物质”。项目产生的原料空桶可由生产厂家回收并盛装同种物质。项目产生的原
料空桶可由生产厂家回收并盛装同种物质。因此不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但由
于原料空桶沾染有水性油墨等危险废物,原料空桶应当按照国家对该包装物、容器所包
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进行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
(3)生活垃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聘用员工 10人,均不住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住厂员工
按 0.5kg/人·d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t/a。生活垃圾统一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4)危险废物
项目印刷废气处理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容量为
0.3-0.4kg/kg(活性炭),本评价按 0.4kg/kg(活性炭)计算,本项目活性炭吸附的废气
量为 0.288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0.72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49(其
他废物,废物代码 900-041-49),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20
表 3-5 危险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生产工序 形态 有害成分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活性
炭HW49 900-041-49 0.72 处理废气 固态 有机废气
集中收集后委
托有资质的单
位处置
3.8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根据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对厂区布局合理性分析如下:
(1)厂区总平面布置遵循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2)项目将厂区划分为生产区、办公区等。生产区内机台设备按照工艺流程顺序
布置,物料流程短,有利于生产操作和管理,以及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厂区设有 1个主
出入口,位于厂区北侧,方便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及紧急情况时厂区人员疏散。
(3)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顺畅。厂房内机台设备按照工艺流程顺序布置,物料流
程短,有利于生产操作和管理,以及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4)办公区远离废气排放口,最大程度上减轻了项目生产可能对职工生活可能产
生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考虑了建、构筑物布置紧凑性等因素,功能分区明确,
总图布置基本合理。
3.9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纸吸管的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年本)(2013 年修正)》,
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3.10选址合理性分析
(1)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具备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虽然在运营
过程中会产生污水、噪声及固废污染,但经过采取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可以做到污染
物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看,项目选址基本合
理。
21
(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系租赁莆田市创新鞋服有限公司
2#4F空置车间作为经营场所。根据出租方土地证“莆国用(2007)第 2007055”(详见附
件 5),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可见,项目用地符合规划。
(3)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规划图》(见图 3-4),该项目选址于福建省莆田市
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为建设用地,符合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①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分析
目前,莆田市未划定生态红线。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
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 4月 14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新涵工业集中区,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引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
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A.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闽中污水处理厂;厂区设置相应防渗措
施。采取相应的措施后,从水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对
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B.大气环境
根据《2018年 6月份莆田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可知,项目所在地区环
境大气污染物 PM10、PM2.5、SO2、NO2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的二级标准。
C.声环境
本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3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
量标准》3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 GB3096-2008《声
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根据预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
声环境贡献值较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22
综合分析,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水资源损耗小,且项目使用市政供水,因此项目建设符
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由于项目所处区域未设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评价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
(试点版)》进行对照说明,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市场
准入。
23
本项目
图 3-4 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规划图
24
四、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房属租赁性质,且已建成,因此本项目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五、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5.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其中 NH3-H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
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中 B等级标准(NH3-H≤45mg/L)后排入市政管网
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标准后排放。
5.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0m高的
排气筒排放,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kg/h),经处理后的废
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无组织废气
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 0.04t/a,排放速率为 0.017kg/h。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利用估算模式预测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浓度,
以此来确定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 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 SCREEN3筛
选计算,参数选取见表 5-1,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正常排放估算模式预测最大地面浓
度及占标率见表 5-2。
表 5-1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参数
污染源名称 生产车间 排放参数(m*m*m) 排放速率(kg/h) 生产工况
非甲烷总烃 生产车间 80*18*15 0.017 正常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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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2项目无组织废气正常排放估算模式预测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
污染源
最大占标距离
(最大落地浓
度距离)m
预测最大浓度
mg/m3最大占标率%
评价标准
mg/m3达标分析
非甲烷总烃 159 0.002596 0.13 2.0 达标
根据项目表 5-2预测结果分析,项目无组织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
增量贡献值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及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建议企业加强车间操作工人
个人防护措施,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计
算项目无组织排放单元所需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表 5-3。
表 5-3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源大气防护距离计算表
生产车间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面源尺寸
(m*m*m)评价标准(mg/Nm3)
计算结果
(m)
生产车间非甲烷总
烃0.017 80*18*15 0.6 无超标点
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的无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时,下风向未出现超标点位,不需要
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卫生防护距离
本评价卫生防护距离按 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中规定的方法及当地的污染物气象条件来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Dc
m
c LrBLAC
Q 50.02 )25.0(1
式中:Qc—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
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比从《技术方法》中查取。无组织排放
26
单元等效半径按生产车间面积进行等效换算。各参数选取及相关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见表 5-4。
表 5-4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
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m)
计算值 提级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0.309 50
经计算,本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取 5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地块
均为工业用地,目前现状为已开发为企业,没有居民区,故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
求。具体的卫生防护距离见图 5-1。
图 5-1 防护距离包络图
27
5.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
次项目所有生产设备进行预测,各高噪声级值情况详见表 3-2。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 75~80dB(A)之间,噪
声源强最大为 80dB(A)。生产设备采取防振、减震、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经采取上
述措施后,噪声可降噪 15-20dB(A)。本项目取值 15dB(A)。
(2)预测模式
噪声在传播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使其产生衰减,根据本工程噪声源和环境
特征,预测过程中对于屏障衰减只考虑厂房等围护结构造成的传声损失。本评价选用室
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点源衰减模式和噪声合成模式进行预测,具体预测
模式如下:
A.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
1)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P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w—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r—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
R—房间常数;Q—方向因子。
2)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3)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4)将室外声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S)处
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式中:S—透声面积,m2。
5)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 Lw,由此按室外
28
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B.点源衰减模式:Lr=L0-20lg(r/r0)
式中:Lr—距声源距离为 r处的等效 A声级值,dB(A);
L0—距声源距离为 r0处的等效 A声级值,dB(A);
r —关心点距离噪声源距离,m;
r0—声级为 L0点距声源距离,r0=1m。
C.噪声合成模式:
N
i
Leqg
AiL1
1.010lg10
式中:Leqg——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dB(A);
LA,i——第 i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dB(A);
N——声源个数。
(3)预测结果
采取上述预测方法,得出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详见表 5-5。
表 5-5项目环境噪声影响预测单位:dB(A)方位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贡献值 42.26 53.51 48.33 61.81
从表 5-5预测结果可知,昼间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
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原料空桶及危险
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过程中切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边角料统一
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垃圾袋、废包装等,不含特殊有毒有害物质物等,在厂
区内设置垃圾筒,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原料空桶
原料空桶由供生产厂家回收并用于盛装同种物质。由于原料空桶沾染有水性油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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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原料空桶应当按照国家对该包装物、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对其进行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
(4)危险废物
项目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
包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 2013年的修订单
相关要求。
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拟在车间西南角落建设危废暂存间。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常温、常压下
不水解、不挥发。项目危险废物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年修改单,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贮存,不受风吹、日晒、雨淋。
项目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20m2。项目废活性炭在厂区最大贮存期限为半年,拟建危
废暂存间贮存能力能满足要求;
项目拟建的危废暂存间地面应采用水泥硬化。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应完好无泄漏,应
在危废暂存间门口设置围堰,确保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可成功截留在危废暂存间内,
不会影响到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
②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废活性炭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泄漏到运输道路,受雨水冲刷将会流入地表水体,造成
水体水质污染,要求运输过程中盛装容器完好,运输车辆配套防泄漏措施,确保危险废
物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则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只要项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其 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危险废物的产
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以及运营期、服务期满后等全时段加强管
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0
六、退役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退役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废弃设备未妥善处理造成的环境影响。
(2)废弃产品和原料未妥善处置造成的环境影响。
退役期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1)企业退役后,妥善处理设备,其设备应遵循以下两方面原则:
①在退役时,尚不属于行业淘汰范围的,且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的设
备,可出售给相关行业。
②在退役时,属于行业淘汰范围、不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中的一种,
即应予以报废,设备可按废品出售给回收单位。
(2)原材料和产品均可出售给其他企业,对环境无影响。
(3)退役后,若该选址不再作为其他用途,应由该企业负责进行生态修复,使生态状
况得到一定的修复,防止因土壤裸露而造成水土流失。
只要按照上述的办法进行妥善处置,本项目在退役后,不会遗留潜在的环境影响问
题,不会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危害。
31
七、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评述
7.1废水治理措施评述
(1)排水方案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表 4 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表 1中 B等级标准“45mg/L”)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后排放。
(2)纳入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闽中污水处理厂位于莆田城涵结合部的白塘镇东墩村和显应村,厂区占地110亩,
总投资2.79亿元,其中厂区投资8262.5万元,管网和泵站投资19671.5万元。采用强化脱
氮除磷效果的A2/O生化处理工艺,引进丹麦污水处理设备,污水达到二级处理深度,出
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服务范围包括: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西天尾工
业区、赤港高新技术开发区。设计污水处理量总规模为远期32万t/d(2020年),莆田市
闽中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日污水处理量共16万t/d,目前进水量已达16万t/d;莆田市闽中
污水处理厂三期日污水处理量4万t/d,当前还可接受3万t/d的进水量。本项目污水排放量
为0.4t/d,仅占闽中污水处理厂现有容量的0.0013%,且项目污水性质较简单,故本项目
排放的废水不会对闽中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造成影响,且对区域内水体无影响。
7.2废气治理措施评述
项目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0m高的
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吸附法是脱除有机废气的常用方法,活性碳是
最常用的吸附剂。具有性能稳定、抗腐蚀等优点。由于它的疏水性,常被用来回收湿空气中的
有机溶剂、恶臭物质。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王栋成主编,中国标准出版社),
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 80%以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流程包括:
①预处理部分,为保证活性炭层具有适宜的孔隙率,减少气体通过的阻力,应预先除去
进气中的颗粒物及液滴;
32
②吸附部分,采用固定床吸附器,为保证连续处理废气,采用几个吸附器并联操作。
废气经处理后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排放限
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kg/h)。未被收集的
废气车间无组织扩散,可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
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
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运营期间印刷机、分切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正
常情况下,设备噪声声压级在 75~80dB(A)之间。要求项目应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
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可确保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针对该类型的噪声源,提出以下几点降噪、防护措施:
(1)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隔声罩等装置;
(2)对主要的降噪声设备做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
升高;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治设备老化,预防机械磨损;设备底部已安装防震垫等;
(3)合理安排各个工作程序的工作时间。
通过以上综合治理措施,同时经过厂房隔墙的衰减作用,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7.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过程中切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边角料统一
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原料空桶
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并用于盛装同种物质。原料空桶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贮
存、运输。
(4)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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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目前,项目拟在厂房车间西南角落设危废暂存间,其基本情况表见表 7-1。
表 7-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
号
贮存场所
(设施)名称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物
类别
危险废
物代码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暂存间废活
性炭
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
厂房
西南角20m2 桶装 5m2 1次/半年
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具体要求如下:
运营过程产生废活性炭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对危险废物的收集、
暂存和运输按国家标准有如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
a.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
b.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
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
c.危险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
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②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
危险废物堆放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规定:
a.按《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设置警示
标志。
b.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地面无裂隙;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
水最高水位。
c.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d.要有隔离设施或其它防护栅栏。
e.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共聚,并设有报警装置和应急防
护设施。
③危险废物运输要求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保证运输安全,防止非法转移
34
和非法处置,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五联单”中接受
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
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
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5
八、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1环保投资
表 8-1 项目主要环保设施及其投资
序号 分类 环保措施 投资(万元)
1 污水处理设施 化粪池 依托出租房
2 废气处理设施 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4
3 噪声处理措施 减震、隔声措施 0.5
4 固废处理措施 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垃圾桶 0.5
合计 5
8.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有关环保投资经估算约 5万元,占该项目投资(100万)的 5%。项目厂方
如能将这部分投资落实到环保设施上,切实做到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达标排放,同时
减少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优美的生产和办公环境。项
目的正常运行可增加当地的劳动就业和地方税收,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36
九、环境管理
9.1环境管理
企业环境管理由公司经理负责制下设兼职环境监督员 1~2人,在项目的运行期实
施环境监控计划,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
作为企业的环境监督员,有如下的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及其他要求;
(2)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相关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
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汇总审查相关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切实执行;
(4)进行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遇到特别环境污染事件,
有权责令停止排污或者消减排污量,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指导部门的环境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环境监督员的作用;
(6)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项和“三同时”相关事项,参加环保设施验收和
试运行工作;
(7)参加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本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9)负责本企业应办理的所有环境保护事项。
9.2排污申报
(1)排污单位于每年年底申报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
浓度等情况,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资料。
(2)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按批准的排放总量和浓度进行排放。
(3)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
定交纳排污费。
(4)排放污染物需作重大改变或者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排污者必须分别在变更
前 15日内或改变的 3日后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37
9.3污染物排放清单
污染物排放清单见表 9-1。
38
表 9-1 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污染
物类
别
污染源污染物名
称治理措施
排放时
段
排污口
信息
排放状况 执行标准
污染物
名称浓度 速率 排放量 浓度 速率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闽中污水处理厂
连续,2400h/a
污水排
放口
废水量 / / 120t/a / /
COD COD 50mg/L / 0.0060t/a 50mg/L /
BOD5 BOD5 10mg/L / 0.0012t/a 10mg/L /
SS SS 10mg/L / 0.0012t/a 10mg/L /氨氮 氨氮 5mg/L / 0.0006t/a 5mg/L /
有组
织废
气
印刷废气非甲烷总
烃
集气装置+活性炭吸
附+20m排气筒
连续,
2400h/a
排气筒
出口
非甲烷
总烃7.2mg/m³ 0.03kg/h 0.072t/a 50mg/m³ 1.5kg/h
无组
织废
气
印刷废气非甲烷总
烃/
连续,
2400h/a/
非甲烷
总烃/ 0.017kg/h 0.04t/a 2.0mg/m³ /
固体
废物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间歇 / / / / 0 / /
一般固体废物 边角料 集中收集后外售 间歇 / / / / 0 / /
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并
用于盛装同种物质间歇 / / / / 0 / /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处置间歇 / / / / 0 / /
39
9.4排污口规范化
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
(GB15563.1-1995),见表 9-2。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图形
颜色采用白色,废气、废水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并便于采
样监测。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危险废物应分别设
置专用堆放容器、场所,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表 9-2 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
名称 废水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 噪声排放源 一般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提示
图形
符号
功能表示污水向水
体排放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
境排放
表示噪声向外
环境排放
表示一般固体
废物贮存、处
置场
表示危险废物
贮存、处置场
9.5总量控制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 9-3。
表 9-3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一览表
项目 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生活污水
污水量 120 0 120
COD 0.0600 0.0540 0.0060
NH3-N 0.0036 0.0030 0.0006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
54号)文件通知:“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
(闽政[2014]24号)确定开展 8个行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自 2017年 1月 1日起,将排污权
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实施对象扩大为全省范围内工业排污单位,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和废气、废
水集中治理单位。”根据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不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不需购买相
应的排污权指标。
40
9.6竣工验收
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
函【2017】1235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 10月 1日起实施),
建设单位应自主验收,根据报告提出的措施内容尽快完善厂区内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
就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如实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
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
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
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
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
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
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可以参照我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的意
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
9.7环境监测制度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项目在申请验收或委托监测时,
其监测方案的制订是由排污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的废水、
噪声等进行监测。
表 9-4 常规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项目 监测因子 监测负责单位 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废水 排放量、pH、COD、BOD、SS、氨氮
委托专业监测
单位
1次/年 厂总出口
废
气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排气筒出口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项目边界
噪声 等效连续 A声级 1次/季 项目边界
41
十、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
于印发<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
[2016]94号文)等相关规定,环评单位于 2018年 8月 21日至 8月 27日在网络平台上
(福建环保网)将《年产纸吸管 5亿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第一次公示,于
2018年 8月 31日至 2018年 9月 6日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期间未收到公众
的反对意见,详见附件 7。
42
十一、结论
11.1项目概况
莆田市天蜗纸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5%。年产纸吸管 5亿支,聘用职工 10人,
年工作时间为 300天。
11.2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11.2.1水环境影响结论
(1)水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项目纳污水域木兰溪感潮段(木兰陂~宁海桥)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
(2)水环境现状
根据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7年莆田市环境质量状况》,木兰溪水质良好。
水质功能达标率(化学需氧量参与评价)为 100%,Ⅰ~Ⅲ类水质(均值)比例为 83.3%,
同比均持平。Ⅰ~Ⅲ类水质比例为 16.7%,同比持平,水质保持稳定。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其中 NH3-H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中 B等级标准(NH3-H≤45mg/L)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闽中污水
处理厂,经其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中的 A标准后排放,废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11.2.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要求的《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环境空气现状
43
根据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8年 7 月份莆田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
况》可知,2018年 7月涵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各监测指标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0m高的排气筒排
放,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
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及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在正常运营过程,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印刷行
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1.2.3声环境影响结论
(1)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现状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可知,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11.2.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项目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原
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并用于盛装同种物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
置。
11.3环境可行性结论
11.3.1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44
本项目主要从事纸吸管的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11.3.2选址合理性与总平面布置结论
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项目功能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合
理。根据出租方土地证“莆国用(2007)第 2007055”,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
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规划图》,项目为建设用地,符合涵江区
新涵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保法规,做好各项污
染防治措施,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11.3.3三线一单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引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
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经处理后,
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类项
目,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11.3.4总量控制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不需要购买相应的排污权指标。
11.3.5公众参与
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1.3.6达标排放可行性结论
项目经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11.3.7项目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要求
项目的环保措施见表 11-1,竣工验收监测内容见表 11-2。
45
表 11-1 环保措施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 设施或措施内容 执行标准或要求
1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经其
处理达标后排放。
a、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 NH3-N 指标
参 考 《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
(GB/T31962-2015)表 1中B等级标准“45mg/L”)
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
NH3-N≤45mg/L。b、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排放达到《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标 准 中 的 A 标 准 , 即 COD≤50mg/L ;
BOD5≤10mg/L;SS≤10mg/L;NH3-N≤5mg/L。
2
有组
织废
气
印刷废
气
非甲
烷总
烃
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
+20m排气筒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1784-2018)(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 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kg/h)
无组
织废
气
印刷废
气
非甲
烷总
烃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1784-2018)(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 2.0mg/m3)
3 设备噪声
定期检修,采取隔声、减
振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及
厂区
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
夜间≤55dB(A)。
4 固体
废物
①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
售;②原料空桶由生产厂
家回收并用于盛装同种
物质;③生活垃圾统一收
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运处理;④废活性炭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的临时贮存执行《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 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
物执行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及其 2013年修改单。
5 —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符合相关规范
6 环境
管理
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完善
的环境管理系统——
46
表 1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环境工
程类别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监测
位置
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闽中污水处理厂
处理
废水
排放
口
监测项目
和要求
①监测项目:pH、COD、BOD5、SS、氨氮;
②要求:排放污水处理达标,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执行标准
经处理后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三级标准
( NH3-N 指 标 参 考 《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
( GB/T31962-2015 ) 表 1B 等 级 标 准 NH3-N≤45mg/L ) , 即
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45mg/L。
有组织
废气
处理设施 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
排气
筒出
口
监测项目
和要求
①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
②要求:排放废气处理达标,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执行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非甲烷总
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kg/h)。
无组织
废气
处理设施 —
厂界监测项目
和要求
①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
②要求:排放废气处理达标。
执行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非甲烷总
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0mg/m3)
固废
处置
固废处置情况
①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②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并用于盛装同
种物质;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④废活性
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执行标准
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的临时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 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
物执行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 2013年修
改单。
噪声
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厂界
监测项目
和要求
①监测项目:等效连续 A声级;
②要求:厂界噪声达标。
执行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65dB(A),夜间≤55dB(A)。
环保管理制度①记录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数据,不得无故停运。
②做好污水、噪声和固废处置的有关记录和管理工作。
47
11.4总结论
莆田市天蜗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所在
区域大气、水及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够满足环境规划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
反对意见。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
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的
影响。从环保角度,项目在此建设和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
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意见:
(盖 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意见:
(盖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