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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19-1020

网址: www.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19-1020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16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1、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报名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2、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5、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6、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7、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10、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11、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19-1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1:人民币5247800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2:人民币8219880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3:人民币2330000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4:人民币680000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5:人民币380000元

最高限价:子项目1:5247800元;子项目2:8219880元;子项目3:2330000元;子项目4:680000元;子项目5:人民币380000元

四、采购数量:5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子项目1采购内容为:RFID固定资产管理、诉讼服务大厅系统、微信远程庭审;子项目2采购内容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利用、广州综合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及数据上报、移动互联;子项目3采购内容为:少年庭新穗学校远程帮扶教育系统、智慧语音转录系统;子项目4采购内容为:智慧警务;子项目5采购内容为:项目监理服务。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子项目4、子项目5可兼投不可兼中,中标顺序为:子项目2、子项目1、子项目3、子项目4、子项目5。子项目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子项目评标。

(二)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子项目2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样板室或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报名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16日公告之时至2019年9月5日 23:59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1:

   (一) 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2:

   (一) 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3:

   (一) 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4:

   (一) 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5:

   (一) 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16日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9月6日 9:00。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9月6日 9:00。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9年9月6日 9:00-2019年9月6日 10:00。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3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1: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联 系 人:刘碧云 联系电话:(020)020-85805765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2: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联 系 人:刘碧云 联系电话:(020)020-85805765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3: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联 系 人:刘碧云 联系电话:(020)020-85805765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4: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联 系 人:刘碧云 联系电话:(020)020-85805765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必达、执必果”配套建设项目子项目5: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联 系 人:刘碧云 联系电话:(020)020-8580576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 高强,联系电话:(020)28866112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 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 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6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

2、 一般要求

(1)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投标总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万元

1.2%

1.2%

0.8%

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0.88%

0.64%

0.56%

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0.64%

0.36%

0.44%

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0.4%

0.2%

0.28%

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0.2%

0.08%

0.16%

1亿元<采购额≤5亿元

0.04%

0.04%

0.04%

5亿元<采购额≤10亿元

0.028%

0.028%

0.028%

10亿元<采购额≤50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亿元<采购额≤100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中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3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9)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 质疑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6)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7)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请自行在“交易中心主页-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下载。

(8)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4、 投标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 如有对多个子项目投标的,要对每个子项目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6.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8.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9.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1.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完成投标报名。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4)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投标人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需填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作为价格评审中价格扣除的依据(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填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作为价格评审中价格扣除的依据(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本项目包括以下5个子项目:

子项目号

项目

最高限价(万元)

子项目1

RFID固定资产管理

126.58

诉讼服务大厅系统

318.20

微信远程庭审

80.00

子项目2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利用

107.00

广州综合业务系统

399.988

数据对接及数据上报

250.00

移动互联

65.00

子项目3

少年庭新穗学校远程帮扶教育系统

150.00

智慧语音转录系统

83.00

子项目4

智慧警务

68.00

子项目5

项目监理服务

38.00

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子项目4、子项目5可兼投不可兼中,中标顺序为:子项目2、子项目1、子项目3、子项目4、子项目5。子项目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子项目评标。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中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图纸和清单、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连接、调试、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维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所有满足系统正常运转及使用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供应商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工程完成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有关工程竣工资料文件。

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以商务谈判等理由为借口,提出变更设备或拖延工程施工进度。

★项目实施须按招标需求中要求的时间完成项目进度,合同款支付按财政预算资金划拨进度申请支付。若资金支付进度晚于项目进度,中标人不能因为资金支付进度而影响项目工期进度,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应充分考虑项目资金、技术等风险,务必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内容,以保证各系统顺利运行。

★供应商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各系统原厂供货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中标人必须承诺:在项目实施前提供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工作日程表等进度计划方案,并在征得采购人的认可和同意后,方可开始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方案执行。

1. 项目概况

1.1. 子项目1背景情况

1.1.1. RFID固定资产管理

为履行国家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现根据采购人固定资产量大,变动频繁,办公专业设备多,难于进行系统化管理实际现状,需要引进开发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实现采购人固定资产管理向制度化、信息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实现资产变动信息实时及时记录、实时追踪、实时管理、实时更新起到重要作用。采购人现正在使用鹏程资产管理系统6.8版本,但由于旧系统使用标签条码管理,加上搬迁致新办公楼资产分布到各个位置,清查盘点资产相对比较困难。因此,急需建设一套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让法院各使用部门参与资产管理工作,借助RFID电子标签等技术加强管理,提高清查盘点效率、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提高资产数据的实效性、准确性,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1.1.2. 诉讼服务大厅系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有效提升广州法院诉讼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方便群众诉讼,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法发【2014】23号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诉讼服务三年规划》(粤高法【2015】196号)文件 要求,全面提升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建设。

1、通过建设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受尊重地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2、诉讼服务中心是为法院各部门搭建的对外服务平台。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运行要求承担诉讼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3、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根据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功能设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将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提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水平。注重地区差别和层级差别,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注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

1.1.3. 微信远程庭审

人民法庭始终秉持廉洁执法、定纷止争、便民为民的原则,立足服务创新,不断探寻创新便民举措。利用微信进行庭审询问,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法官开庭的负担,提高了办案效率。

1.2. 子项目2背景情况

1.2.1.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利用

1.2.1.1. 建设背景

近年来,法院信息化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目前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普遍存在着“重流程、轻实体”的现象。在审判程序上,运用工作流等技术,基本实现了审判工作的程序化管理、时限管理、规范化管理,而且基本实现了网上流转。而在审判实体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上,往往不规范、不全面、不深入、不准确,只重视输入结构化的信息,对一线法官缺乏有效的办案自动化辅助支持,从法官的角度来看,往往认为增加了工作量。

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是将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1.2.1.2. 建设内容和目标

(1)全过程随案同步

采集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形成法官可利用的电子化数据,为后续深度应用奠定基础。

(2)全业务智能服务

通过对证据材料、庭审、合议等审判活动笔录的智能分析,自动生成案件流程节点信息,使审判流程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3)全流程深度利用

在案件收案立案、案件办理、结案归档等阶段,为法官高效办案提供辅助支持。

1.2.2. 广州综合业务系统

1.2.2.1. 建设背景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社会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发展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客观要求,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的重要行动,也是打造“智慧法院”的必然选择。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推进人民法院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

统筹规划,持续发展。遵循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规划和标准,结合实际需求和条件,确定建设规模和内容,分步实施,稳妥推进,持续发展;

需求主导,服务审判。以审判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审判工作为目标,以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利用为主线,稳步推进;

全面应用,务求实效。拓展信息化在法院工作各个领域的应用空间,以建设带动应用,以应用促进发展,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加强管理,保障安全。正确处理建设、应用、安全的辩证关系,综合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确保人民法院信息安全。

1.2.2.2. 建设内容和目标

通过本项目建设,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技术规范的要求,夯实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基础,提升我市法院信息化水平,并籍此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审判工作发挥其社会效能。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 家事调解

(2) 涉少刑事案件系统

(3) 要素式审判

(4) 司法救助线索发现和提供平台

(5) 裁审衔接

(6) 优化营商环境司法透明度指数、裁判文书检索窗口

(7) 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业务平台

(8) 新增系统统计分析功能

(9) 数据分析平台新增功能

(10) 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平台

(11) 法律援助

(12)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版本升级

1.2.3. 数据对接及数据上报

1.2.3.1. 建设背景

依照法办[2018]58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人民法院数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按照2015规范的数据要求进行案件报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的技术要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建设人民法院案件业务信息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系统,届时将实现广州市两级人民法院案件业务信息的自动采集生成及上报,实现同最高法院大数据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同时将规范数据报送到省法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市两级法院审判业务数据的集中工作,并通过上报接口服务统一上报到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同时推送到省法院,实现与省法院的无缝对接。

1.2.3.2. 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是实现与最高院相关数据对接服务

1. 最高院15规范数据上报(由广州法院自行打包,直报最高);

2. 最高人口身份信息查询验证,最高律师服务相关接口对接。

二是实现与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数据对接服务

1. 与省法院的司法委托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将司法委托有关的数据按省法院要求上传至省院。

2. 15规范数据上报,共享省法院

三是实现与外联单位数据对接服务

1. 检察院:目前审判业务开发给检察院提交材料下载文书相关功能,审判导入立案;后续继续扩展检察院接口提交材料;

2. 省政法委:涉案款物数据上报;

3. 市人大:市人大案件监督平台上报数据;

4. 广州市数据共享平台:与广州市数据共享平台对接;

5. 减刑假释:第三方的系统,我方采集或后续的统计分析。

6.其它单位的一些系统对接。

1.2.4. 移动互联

1.2.4.1. 建设背景

2017年6月,广州法院律师通APP上线试运行,实现了律师用户的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材料文书查询、庭审直播、我的案件、一卡通等功能。

随着微信活跃用户不断增加,微信小程序应用已经日趋成熟,以微信为重要支撑的移动互联3.0时代的到来,深刻地改变了人与人的交往方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也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利用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将现有律师通APP的功能迁移至微信小程序,为律师机构提供统一的、基于微信小程序的微服务平台。

1.2.4.2. 建设内容和目标

通过在法律+互联网的领域不断探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打造有鲜明特色的智慧法院,让司法服务更加透明便民,让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在移动互联时代的多元司法需求。

律师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包括了律师一卡通、工作台历、我的案件、审务服务、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法律咨询、12368服务、庭审直播、审务导航这些功能模块。通过律师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为律师了解案件内容,查看案件处理过程,指引办案过程等提供全面服务。

1.3. 子项目3背景情况

1.3.1. 少年庭新穗学校远程帮扶教育系统及派出法庭改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家事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在少年审判特色工作机制日趋成熟的基础之上,探索推进家事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综观近几年广州中院受理案件情况,由于社会治安的好转和少年司法工作的完善,一方面少年刑事案件数逐年下降,另一方面民事纠纷年均7000件,家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占比10%。广州中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精神,经报经省法院及相关部门审批,将少年审判庭正式更名为少年家事审判庭。广州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成立是进一步推进少年家事司法制度改革,适应广州市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形势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对广州未来的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广州新穗学校是广州市青少年特殊学校,广州法院少年家事庭与其建立远程帮扶教育系统是立足社会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利用少年庭司法资源有效服务少年特殊帮扶教,使其真正成为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开的“正能量”。

同时广州法院根据最高院关于智慧法院的要求,对2008年早期建设的4个位于从化、增城、番禺、花都的派出数字法庭进行改造,使其设备由标清改为高清,并与已建成的广州法院智慧庭审云平台实现对接,全方位纳入云集控管理,实现法庭、看守所(监狱)、检察院三方远程庭审功能。

1.3.2. 智慧语音转录系统

2018年中院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在新大楼法庭建设了庭审智能录音系统(简称快审系统)。本项目将按法官、书记员在快审使用过程中的需求,结合人工智能语音转换技术,在立案庭4个速裁组的6个快审法庭实现庭审语音一键转录功能,提升简案快审效率。具体是在快审系统的基础上安装电子签名、指纹签名平板,实现对庭后框架式庭审笔录电子签名确认;增加庭审语音文件二维码推送功能,实现当事人现场扫码听庭审录音功能;升级法官、书记员办公终端快审助手软件,利用语音引擎实现对庭审录音文件一键转录生成word笔录并支持快审法官助手语音智能书写裁判文书功能。

1.4. 子项目4背景情况

1.4.1. 智慧警务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技术标准》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智慧警务系统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内外联动、快速反应的法院一体化智慧警务系统。

当前,执行难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系列文件精神,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切实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2016年3月13日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人民法院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法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应有之义,是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舞。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16年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该纲要从多个方面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表明了法院系统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质量的决心。

1.5.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根据最高院“送必达、执必果”的要求,提升法院信息化建设。以现有各类应用系统为基础,打通数据接口、集成应用界面、拓展和完善业务功能,构建融合审判、执行、人事、司法管理等各类应用系统的内部融合平台,集成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沟通宣传等各类应用系统的外部服务平台,贯通内部融合平台和外部服务平台,形成“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平台资源整合、业务协同和多方利用,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无缝对接。

1.6. 项目目标

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和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切实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

在海珠新穗学校建立远程帮扶教育系统是少年家事庭落实省高院要求少年审判要“前伸”“后展”要求,及时发现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因素,有助于更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好的发挥少年家事庭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与社会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形成合力,发挥出最大化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对2008年早期建设的4个位于从化、增城、番禺、花都的派出数字法庭进行改造,使其设备由标清改为高清,并与已建成的广州法院智慧庭审云平台实现对接,全方位纳入云集控管理,实现法庭、看守所(监狱)、检察院三方远程庭审功能,全面提升庭审效力。

通过外联单位数据对接开发,加强法院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广州市数据共享平台,为法院信息化服务,提升法院干警办案效率。

1.7. 系统建设原则

安全可靠的原则

本平台涉及各业务数据,系统必须具有必要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以及对计算机犯罪和病毒的防范能力。

良好的适应性和可扩展性的原则

本平台必须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适应业务的发展,通过良好的架构设计和系统配置管理,保证系统的适应性和与时俱进的扩展性。

实用性的原则

在本平台设计和开发过程中,本着“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避免为了集中而集中;避免盲目扩大建设范围,产生浪费。

先进性的原则

在保证实用、可靠的前提下,结合当前业界先进的设计思想和软件技术、数据库技术,构建工作量评估信息平台。

高效性的原则

本平台负责处理所有共享数据的更新和访问请求、变更发布,系统必须具有很高的响应能力。

标准化的原则

本平台设计必须遵循信息共享的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保证各节点能互连互通,使数据更新、访问顺利执行,保证接口的规范性;服务器、操作系统、存储设备、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门户等软硬件产品采用统一的技术规格要求。

数据融合的原则

本系统需要对接市中院的审判管理系统、执行系统、高院的减刑假释系统、大数据服务平台等多个上游系统,需要按照最高院的2015法标将相关系统数据资源进行集成和融合,实现多业务数据汇聚统一进行计算并输出。

灵活性的原则

随着每年案件情况的变化,可以灵活调整各种案件的固定系数和浮动系数,而且是调整结束可以立即生效,达到“所见即所得”的效果,适应未来采购人工作量评估的工作。

1.8. 项目组织要求

本项目由招标方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的实施,并负责同投标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1、为使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须组织由足够数量与满足应标素质的技术人员组成开发队伍。

2、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

3、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必须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人员,在项目组织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9. 项目管理需求

1.9.1. 人员配备及资源保障要求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变更。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项目人员进行施工。项目组成员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数据库工程师、软件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成员。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9.2. 质量保证要求

本项目系统应用软件开发要求采用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软件开发、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对应用系统软件必须进行充分的测试,确认其正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必须有详细易懂的系统的安装、运行、验收测试的技术文件;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是中文。

1.9.3. 开发过程管理及电子文档要求

系统开发应严格遵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中标人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

1、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实施计划》

2、需求分析阶段:《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

3、设计阶段:《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数据交换规范》

4、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

5、试运行/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报告》

6、过程文档:《例会记录》、《实施周报》、《实施进度月报》

7、交付使用:《系统操作手册》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整个系统的安装光盘、本文所规定文档;以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两种形式同时交付,一式三份。

1.10. 系统测试要求

1. 本项目必须至少经过如下测试:

(1)单元模块测试;

(2)联调集成测试;

(3)功能性测试;

(4)与其它有关系统进行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方面的测试;

(5)系统整体性能和压力测试;

(6)提交相应的《测试报告》。

2. 项目验收交由采购人验收之前,中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自测试报告,测试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元模块测试;

(2)联调集成测试;

(3)性能和安全性测试。

2. 子项目1技术需求

2.1. RFID固定管理资产需求

2.1.1. 资产管理系统功能需求

为履行国家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现根据采购人固定资产量大,变动频繁,办公专业设备多,难于进行系统化管理实际现状,需要引进开发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实现采购人固定资产管理向制度化、信息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实现资产变动信息实时及时记录、实时追踪、实时管理、实时更新起到重要作用。采购人现正在使用鹏程资产管理系统6.8版本,但由于旧系统使用标签条码管理,加上搬迁致新办公楼资产分布到各个位置,清查盘点资产相对比较困难。因此,急需建设一套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让法院各使用部门参与资产管理工作,借助RFID电子标签等技术加强管理,提高清查盘点效率、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提高资产数据的实效性、准确性,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1.1.1. 功能模块需求(B/S端)

2.1.1.1.1. 个人资产管理

功能说明

单位所有人员可进行线上查询本人名下的个人资产明细,并对个人资产进行资产查询和确认,同时在指定时间内对个人资产进行盘点确认。功能界面如图:

2.1.1.1.2. 部门资产管理

功能说明

具有相应权限的用户可在该模块中查看其管理的科室(部门)下的所有资产明细。对部门资产明细进行查询、确认等操作。功能界面如图:

2.1.1.1.3. 资产领用

功能说明

个人对闲置的资产进行领用,上报经领导审批,就可完成领用。功能界面如图:

2.1.1.1.4. 资产处置

功能说明

具有相应权限的用户可在该模块中可对资产进行资产处置(包括报废、毁坏、丢失、盘亏、其它损失、捐赠、卖出、置换),并可查看已处置的单据内容。功能界面如图:

2.1.1.1.5. 资产汇总查询

功能说明

所有有权限的用户可在该模块中查看资产汇总。功能界面如图:

2.1.1.1.6. 单据审批

功能说明

具有相应权限的用户可在该模块中可对资产进行审批操作。功能界面如图:

2.1.1.1.7. 资产变更

功能说明

具有相应权限的用户可在该模块中可对资产进行使用人、使用位置等变更操作。功能界面如图:

2.1.1.2. 功能模块需求(C/S端)

2.1.1.2.1. 申请管理

功能说明

包括领用/采购申请、生成采购单、供货商设置等模块。功能界面如图:

2.1.1.2.2. 登记管理

功能说明

包括验收登记、财务凭证号登记、领用与借用、交回与归还、部门调拨、合并与拆分等模块。支持导入XLS格式外部数据生成相应单据。

验收登记 :首先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验收登记,资产验收过程需严格按照采购单明细、发票等票据对资产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能否正常使用等重要信息进行检验,检验通过后将验收信息填写到验收单。完成验收后打印验收单提供给财务人员作为报销依据。

验收登记功能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定义内部验收审批流程。

领用与借用:资产管理员根据个人申请单进行资产领用或借用,报内部领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交回与归还:对领用与借用资产的一个反向操作。

合并与拆分:资产拆分适用于电脑整台登记的资产,当其中显示器需要报废处理时将其按数量或金额进行拆分成多条资产;系统支持按金额比例或按数量拆分。功能界面如图:

2.1.1.2.3. 处置变更管理

功能说明

包括外部调拨、资产处置、资产变更、财产重估、维修更换等模块。

外部调拨:进行系统内或系统外调拨处理。

资产处置:对多种处置类型进行资产处置。由单位资产管理员提交处置申请,根据自定义的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审批。

最后由单位资产管理员执行处置,处置完成后资产即从单位资产帐销帐。

资产重估:当资产价值经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时,根据重估价格重新登记资产价值。功能界面如图:

2.1.1.2.4. 审批管理

功能说明

包括审批路线设定、单据审批模块。

审批路线设定:对不同的单据自定义审批流程。

单据审批:按自定义的审批路线对各单据进行审批。功能界面如图:

2.1.1.2.5. 低值易耗品管理

功能说明

对低值易耗品入库、出库登记,库存维护、出入库查询等处理。功能界面如图:

2.1.1.2.6. 资产统计查询

功能说明

包括财产卡片、财产单据、财产明细表、财产汇总表、财产历史跟踪表、按资产项目查询等模块。功能界面如图:

2.1.1.2.7. 电子盘点

功能说明

固定资产均粘贴(RFID)电子标签码,资产盘点清查人员配备手持读卡器,进入办公区域内或库房,通过在资产附近走动可轻松完成办公区域或库房内的资产信息识别盘点。数据上传至资产管理平台后生成盘点数据。功能界面如图:

2.1.1.2.8. 折旧管理

功能说明

2014年财政部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要求计提折旧,根据政策系统已设计折旧相关功能。包括折旧方式设置、计提折旧、折旧明细表、折旧汇总表。功能界面如图:

2.1.1.2.9. 数据接口

功能说明

生成财委资产数据接口、久其EXCEL数据接口。功能界面如图:

2.1.1.2.10. 预警功能

功能说明

具备自动提醒功能,如资产已达使用年限到期提醒,资产撤离本院警示等等。功能界面如图:

2.1.1.2.11. 电子地图

功能说明

投标人必须承诺此功能配合采购人3D电子地图进行开发定制,具备资产电子地图管理功能,根据资产位置动态显示资产电子地图,点击相应资产图标即显示相应资产详细资料信息。

2.1.1.3. 与OA系统对接功能需求

与OA系统无缝对接,在OA系统上实现数据同步,并实现资产领用、归还、报废报损处置等申请及审批流程操作。具体实现方式,可以用网页链接形式,也可以嵌入式。

个人可以从OA系统单点登录跳转到资产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资产明细;领导单点登录跳转后,按权限还可以查看本部门、全院的资产明细。

2.1.2. 采购管理系统功能需求

广州人民法院在建的信息系统项目数量较多,统筹规划管理较为复杂,如何更好地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合理利用资金,提高开发质量至关重要。随着项目建设难度的增加,其中的质量管控、进度管控、联系协调等问题逐步涌现,信息室领导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提出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新思路,在充分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广州人民法院建设一套适合自己应用的“项目采购管理系统”,实际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位问题,提升项目管理成效。

项目采购管理系统的建设将促进法院项目建设的科学化管理,全面提高项目建设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建设水平和工作成效,逐步建立起与法院建设发展相适应,与管理机制相配套,达到全面监管与高效运作相结合的项目管理体系,为法院项目建设做出贡献。

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将以广州法院项目管理需求为导向,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构建更加规范灵活的项目管理架构体系,强化统筹保障,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应用,推动相关资源的优化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管理上更加规范合理、技术上更加先进、安全上更加可靠的要求。

2.1.2.1. 项目采购管理

2.1.2.1.1. 处理流程

领导审批

任务分配

承办人办理

采购申请

是否集中采购

Y

部门审批

开始

结束

招标结束登记

招标审批

N

2.1.2.1.2. 功能结构

采购管理

工作流中配置完成

2.1.2.1.3. 功能要求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1

采购申请

采购申请包括对所有物资的采购申请。主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内容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数量、价格、总价、采购类型(自采或集中采购)等,登记完成后报部门领导审批。集成即时短信平台系统发送一条提示信息给部门审批人。

2

部门审批

部门领导审批采购申请,并报主管领导(院长)审批,同时系统发送一条提示信息给主管领导(院长)。

3

领导审批

主管领导(院长)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批。若本次采购为自采同时系统发送一条提示信息给申请人和部门审批人;若是集中采购统发送一条提示信息给采购办领导。

4

任务分配

采购办领导根据采购种类,分派任务,制定本次采购承办人

5

办理

承办人根据采购要求制定招标方案,报领导审批。集成即时短信平台系统发送一条提示信息给审批领导。

6

招标审批

领导对承办人制定招标方案进行审批。同时系统发送一条提示信息给承办人。

7

招标结束登记

承办人负责发标、组织招标、确定中标人。

8

采购计划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需求计划单进行需求计划汇总得出需要采购的货物,并作出采购计划单。

9

查询统计

按照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数量、价格、总价、采购类型等条件进行查询统计。对查询统计结果提供打印功能。

2.1.2.2. 项目管理

2.1.2.2.1. 项目信息

项目立项批复以后,在系统中及时登记项目信息,并提供项目信息的管理维护功能。

项目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质量目标、进度计划、支付计划、检查计划、评审计划、验收计划、培训计划、推广应用计划等内容。

2.1.2.2.2. 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开工、变更、延期、评审、检查、验收、请示、会议纪要、项目报告、请款支付、监理等内容和主要环节。

从技术手段上来看,项目过程管理使用高效的工作流平台引擎,支持一系列标准组件,并支持以此为基础对操作角色、表单工单、事务流程的定制、流程建模定制、流程监控、表单定制和角色管理等。

(1)检索:根据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组合/模糊查询项目信息,结果显示在列表中;

(2)查看:查看指定项目的基本信息、质量目标、进度计划、支付计划、检查计划、评审计划、验收计划、培训计划、推广应用计划等内容;

(3)文档:项目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的统一管理维护;

(4)监控:项目质量目标、进度计划的跟踪监控;

(5)分析:针对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流程等方面的异常性、偏差性统计分析;

(6)分项:对于一个大的项目,可以分解为若干的子项目。分项主要包括分项信息、计划、关键节点定义等内容;

(7)变更:项目过程中的变更申请、审批与管理;

(8)延期:项目过程中的延期申请、审批与管理;

(9)评审:项目过程中的各种评审活动管理,如设计评审;

(10)检查:项目过程中各种检查活动管理,如项目中期检查、阶段检查;

(11)验收:项目验收的申请、审批、验收会议、验收材料的管理;

(12)开工:项目开工申请、审批、批复等活动管理;

(13)请示:项目过程中的各种请示、审批、回复等活动管理;

(14)会议:项目过程中的例会、座谈会等各种会议活动及其资料的管理;

(15)报告:项目过程中的项目周报、阶段汇报、形象进展报告等活动及其资料的管理;

(16)支付:支付申请、审批、付款等活动的管理;

(17)监理:项目过程中各种监理活动的管理。

2.1.2.2.3. 项目进度监控

以项目的计划进度、实际进度为主线进行对比,采用甘特图、状态图、活动图等方式,形象展现项目的进度及其偏差,便于跟踪监控,并可以按照要求生成项目形象进度报告。

2.1.2.2.4. 项目文档管理

按照项目流程阶段、项目文档资料类型、文档版本等分类管理维护项目的全部文档资料。文档管理支持以下功能:

(1)支持工程建设管理各环节文档的上传、下载、查询;

(2)支持各类文档模板管理、文档类型维护;

(3)支持文档读取权限的设置,可以按照组织架构、系统职责、用户名进行设置权限;

(4)支持文档的版本管理:对文档的状态进行管理;保留文档的各个版本;提供各历史版本文档的查看功能;

(5)支持工程建设管理各阶段文档自动归档,在调用时,可实现一键式文档调用;

(6)支持各阶段文档的一键式查询、导出、打印等功能。

2.1.2.2.5. 项目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功能:

(1)针对单个项目:项目过程中的异常性、偏差性统计分析;

(2)针对全部项目:项目的进展、经费、质量、付款、流程等方面信息分类统计分析。

2.1.2.2.6. 项目综合呈现

提供综合界面呈现功能。该界面是本系统统一的用户访问入口,把各个应用/信息发布系统聚集到Web门户上进行展现,用户只需要通过该入口,即可实现对所能控制的应用资源的统一组织和集中访问。在界面上呈现主功能条包括但不局限于:工具箱、待办事宜、公告、通报、消息中心等;要求针对不同层面提供个性化视窗。

2.1.3. 系统结构图

2.1.4. 主要设备指标要求

2.1.4.1. 读写器(108台)

1

射频芯片采用Impinj R2000芯片

射频通道基于Impinj性能优异的专用UHF RFID芯片。

2

高性能多标签识别算法

独一无二的I-Search多标签识别算法,提供业内最高识别效率。

3

为读取少量标签优化的算法

专为读取少量标签的应用设计的算法。超高的标签反应速度。

4

双CPU架构设计

主CPU负责轮询标签,副CPU负责数据管理。轮询标签和发送数据并行,互不占用对方的时间。极大的提高了整体性能。副CPU负责产生真正的随机数并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

5

快速4天线轮询功能

高速轮询4天线。每个天线最短轮询时间约25ms。可单独配置各天线的轮询时间。

6

两种标签盘存模式

缓存模式和实时模式。缓存模式读到标签后先放入缓存并过滤重复数据,数据无冗余。实时模式读到标签后立即上传,用户可第一时间得到标签数据。

7

硬件死机监测

硬件监测CPU运行状态。24小时×365天常年运行不死机。

8

射频放大器状态监测

监测射频功率放大器的工作状态。确保功放不出现饱和状态。保证功放长久稳定工作。

9

实现18000-6B/C全协议功能

可快速在18000-6B/C双协议间切换,实现同时读双协议标签。

10

18000-6B大数据一次性读写

一次性读216字节时间<500ms。一次性写 216字节时间< 3.5s。任意数据长度一次性读写。

11

天线连接状态监测

判断天线连接状态。可保护接收机。可通过命令关闭。

12

多点板载温度传感器

多点监测,精确的监控系统的运行温度。

13

双备份输出功率校正

保证射频输出功率精确可控。两个互相备份的功率校验模块。除非同时损坏,系统均可正常运行。

14

杰出的散热设计

大面积的散热片接触面。热耦合界面采用高热导率的固体材料,高温下不挥发。

15

尺寸

230mm(L) x 160mm(W) x 28mm(H)

16

机身材料

压铸铝合金

17

输入电压

DC 12V ~ 18V

18

待机状态电流

<70mA

19

睡眠状态电流

<100uA

20

最大工作电流

600mA +/-5% @ DC 12V Input

21

工作温度

- 20 °C ~ + 55 °C

22

存储温度

- 20 °C ~ + 85 °C

23

工作湿度

< 95% ( + 25 °C)

24

空中接口协议

EPC global UHF Class 1 Gen 2 / ISO 18000-6C / ISO 18000-6B

25

工作频谱范围

860MHz – 960MHz

26

工作区域支持

US, Canada and other regions following U.S. FCC Europe and other regions following ETSI EN 302 208 Mainland China, Taiwan, Japan, Korea, Malaysia

27

输出功率

0 – 33dBm

28

输出射频连接器

TNC/RP-TNC

29

输出功率精度

+/- 1dB

30

输出功率平坦度

+/- 0.2dB

31

接收灵敏度

< -85 dBm

32

盘存标签峰值速度

>700 张/秒

33

标签缓存区

1000张标签 @ 96 bit EPC

34

标签RSSI

支持

35

天线连接保护

支持

36

环境温度监测

支持

37

工作模式

单机/密集型

38

通讯接口

RS-232 或 TCP/IP

39

GPIO

2路输入光耦合 2路输出光耦合,可用于外接报警装置控制

40

最高通讯波特率

115200 bps

41

散热方式

空气冷却

2.1.4.2. RFID无线通信设备(432台)

1

频率

902-928/865-868MHz

2

尺寸

260 x 260 x 40 mm

3

净重

1.1 kg

4

增益

9 dBi

5

极化方式

圆极化

6

接头类型

N座

7

天线罩材料

ABS

8

天线罩颜色

白色

9

波瓣宽度

Hor: 70°, Ver:70°

10

电压驻波比

≤1.4

11

前后比

≥20

12

阻抗

50 Ω

13

最大输入功率

50 W

14

雷电保护

直流接地

15

抱杆直径

Φ30-50 mm

16

最大抗风力度

60 m/s

17

工作温度

-30 ~ 65 ℃

18

贮藏温度

-40 ~ 70 ℃

2.1.4.3. C72手持RFID读写机(8台)

1

物理参数

2

整机尺寸

164.2mm x 80.0mm x 24.3mm

3

整机重量

654g

4

显示屏

5.2寸,IPS FHD 1920x1080分辨率

5

触控屏

相当于康宁大猩猩玻璃,支持多点触控,支持手套或湿手操作

6

电池容量

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8000mAh

7

待机时间

>500小时

8

工作时间

>12小时(取决于使用情况和网络环境)

9

充电时间

3-4小时(使用标配电源适配器和数据线)

10

扩展卡槽

1个SIM卡槽,一个卡槽SIM或TF二选一

11

通讯接口

USB 2.0 Type-C, OTG

12

音频

扬声器,2个麦克风

13

键盘

4个主键,1个电源键,2个扫描键,1个多功能键

14

传感器

重力传感器,光线传感器,距离传感器

15

CPU

相当于Cortex-A53 1.3GHz 四核处理器

16

RAM+ROM

2GB+16GB

17

拓展内存

Micro SD(TF)卡可扩展至32GB

18

操作系统

相当于Android 6.0

19

SDK

终端软件开发工具包

20

开发语言

Java

21

开发工具

Eclipse / Android Studio

22

工作温度

-20°C至50°C

23

储存温度

-40°C至70°C

24

环境湿度

5%RH - 95%RH(无凝结)

25

跌落规格

在操作温度范围内,6面均能承受多次从1.5米高度跌落至混凝土地面的冲击

26

滚动测试

滚动连续1000次0.5米,6个面接触面滚动后依然稳定运行,达到 IEC 滚动规格

27

防护等级

主机IP65,达到 IEC 密封标准

28

静电防护

±8KV空气放电,±4KV接触放电

29

WLAN

支持IEEE802.11 a/b/g/n协议, (2.4G/5G双频);内置天线

30

WWAN

2G: 900/1800MHz

3G: 900/1900/2000/2100MHz

4G: TDD-LTE: B38, B39, B40, B41

FDD-LTE: B1, B3, B5

31

蓝牙

Bluetooth 4.0, BLE

32

GNSS

集成GPS,GLONASS和北斗;内置天线,支持AGPS

33

摄像头

1300万像素彩色摄像头,支持自动对焦、闪光灯

34

中国频率

920-925MHz

35

协议标准

EPC C1 GEN2 / ISO18000-6C

36

天线参数

圆极化天线

37

功率

1W(30dBm,支持+5dBm ~ +30dBm调节)

38

读卡距离

>25米(圆极化,室内);>10米(圆极化,室外空旷环境);读卡距离与实际环境有关

39

群读速率

>200标签每秒(圆极化);群读速率与实际环境有关

40

选配条码

可选配支持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

2.1.5. 采购清单

2.1.5.1. 硬件及设备

序号

设备

数量

单位

备注

1

S-8600读写器(4口)

108

见指标要求

2

RFID无线通信设备

432

见指标要求

3

网线及馈线等辅材

1

含馈线、网线等

4

资产管理专用电脑

4

商用台式电脑(相当于I5-7400 8G 1T 2G独显)

5

资产管理服务器云扩容

1

2U机架式服务器主机

标配2颗相当于E5-2650V4 CPU和主板

标配内存:128G

标配硬盘:SSD480G*2块/4T*3块

标配磁盘控制器:相当于H730标配:正版相当于WINDOWS Server 2012中文标准版64位和服务器数据库正版相当于SQL Server2012 R2标准版不限用户中文。

6

C72手持RFID读写机

8

见指标要求

7

RFID标签打印机

1

8

资产管理软件

1

软件标配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功能:

1、部门资产管理

2、财委资产数据对接

3、处置变更管理

4、单据审批

5、登记管理

6、低值易耗品管理

7、电子地图

8、电子盘点

9、个人资产管理

10、申请管理

11、审批管理

12、预警功能

13、折旧管理

14、资产变更

15、资产处置

16、资产汇总查询

17、资产领用

18、资产统计查询

2.1.5.2. 软件功能开发

2.1.5.2.1. 资产管理系统功能软件开发

子模块名称

单位

数量

部门资产管理

1

财委资产数据对接

处置变更管理

单据审批

登记管理

低值易耗品管理

电子地图

电子盘点

个人资产管理

申请管理

审批管理

预警功能

折旧管理

资产变更

资产处置

资产汇总查询

资产领用

资产统计查询

2.1.5.2.2. 采购管理系统功能软件开发

子模块名称

单位

数量

1项目采购-部门审批

1

1项目采购-采购申请

1项目采购-查询统计

1项目采购-领导审批

1项目采购-任务分配

1项目采购-招标审批

2项目管理-项目过程管理

2项目管理-项目进度监控

2项目管理-项目统计分析

2项目管理-项目文档管理

2项目管理-项目信息

2项目管理-项目综合呈现

3合同管理

负载均衡读写分离

合同支付管理

数据同步、备份

2.1.5.3. 服务器租赁

序号

产品

说明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负载数据库服务器租赁

主机2颗E5-2650V4 12核2.2GHz 128G/480G SSD*2

1

投标人需自行向有资质的单位协调服务器租赁事宜,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2. 诉讼服务大厅系统建设需求

2.2.1. 建设现状

新院区目前建成的门禁系统包括院区和大楼两部分:其中院区门禁系统包括北门2道车闸、2道人行闸机门,南门2道电动伸缩门;大楼门禁系统包括大楼北门1楼大厅6通道行人闸机、负2楼5通道行人闸机、负1楼1通道行人闸机及各楼层办公室、会议室、通道门禁;院区门禁系统主要用于限制院外车辆进出,大楼门禁系统主要用于限制院外人员进出,构成“外松内紧”的安全防护体系。

重点办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原计划在南门安检门楼部署人行闸机6台、访客自助登记终端6台、访客人工登记终端1台作为诉服人员进出管理,目前设备已采购未安装,但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和诉服系统也未实现联动控制及数据共享;诉讼服务大厅建设项目也采购了访客自助登记终端1台、访客人工登记终端1台,用于诉服系统访客登记,但也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和门禁系统也未实现联动控制及数据共享。现有两个项目采购的软、硬件系统均需要升级改造及综合集成后,才能满足诉服人员全流程刷脸服务要求。

2.2.2. 总体需求

按照“一个平台、多种应用,综合集成、联动控制”的总体设计思想,聚焦当事人便捷化服务、精确化管控要求,依托统一的人脸识别云服务平台,整合升级现有访客、门禁、安防、诉服等软硬件系统,实现诉讼服务全域、全流程刷脸通。同步升级微信法院小程序,实现网上刷脸预约办事,通过互联网+,进一步拓展诉讼服务范围及能力,系统组成如图1所示:

诉服人员管控系统组成图

诉服人员采用网上预约或现场登记方式记录来访诉求,经身份认证及安检后,即可通过刷脸方式在诉服大厅获取所需服务,诉服人员基本流程如图2所示:

诉服人员来访流程图

2.2.3. 自助立案需求

通过该系统实现立案案件信息自助填写、电子资料上传、书面材料扫描、诉讼流程指引、相似案例推荐等功能,解决业务系统当事人信息填报不准、信息反复录入问题,减少立案法官信息录入工作量,减轻窗口接待压力,提高服务质效。

立案人员信息获取模块

通过高拍仪扫描二维码访客单后,自助立案系统对接访客系统,自动获取当事人相关信息,当事人的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证件号、居住地、常住地、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在进行立案信息填写时,以上信息自动带入相关填写项。

跨法院预约立案模块

当事人可以选择当前所在法院,也可以选择其他法院。如果选择当前法院,当事人的立案信息可以实时传递至窗口进行下一步的业务办理。如果选择其他法院,立案信息会以预约立案的形式传递至相关法院。

诉讼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