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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2日 星期三 编辑:金震寰 版面:杨娟 校对:陆强 皖江城市带 A25 特色小城市 1、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14 个): 大城市周边的县城,主要有肥 西、肥东、长丰、芜湖、繁昌、怀远、凤 阳、寿县、凤台、濉溪、来安、全椒、怀 宁、当涂。 要求与中心城市统一规划,在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设施建设、环 境保护等方面与中心城市实现一体 化发展。 2、20万人口规模以上县级型小城市(33 个): 县域人口总数大、吸引就地就 近城镇化人口多、具备一定的发展 基础和条件的县级市和县城,主要 有巢湖、无为、南陵、庐江、临泉、太 和、界首、霍邱、涡阳、颍上、阜南、利 辛、萧县、舒城、蒙城、枞阳、定远、灵 璧、宿松、宁国、砀山、泗县、天长、广 德、桐城、和县、明光、望江、五河、东 至、固镇、含山、郎溪。 将着力提高县城集聚产业和人 口的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 础设施配套,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发 展成为产城一体、宜居宜业、功能齐 全、设施配套的县域中心城市。 3、特色小城市(14 个): 具有独特的自然环境特征和历 史文化特点的县城,主要有金寨、岳 西、霍山、太湖、潜山、歙县、休宁、黟 县、祁门、石台、青阳、泾县、绩溪、旌 德。 发挥其自然、生态、产业和文化 优势,以资源节约、特色彰显、建设 精细为原则,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 护、历史文化传承、特色产业集聚, 发展成为文化积淀深厚、生态环境 优美的宜居宜游的居住和旅游目的 地。 特色小城镇 1、农业服务: 支持淮南市毛集镇、怀远县万 福镇、当涂县黄池镇等小城镇,结合 农业生产需求和服务半径,努力完 善镇内农业生产服务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加快构建镇村一体的农业 生产和生活服务体系。 2、工业发展: 天长市铜城镇、繁昌县孙村镇、 界首市光武镇等小城镇,发展特色 产业,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强市 政基础设施和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3、商贸流通: 重点支持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 等小城镇,注重改善交通设施,加强 商业街、集贸市场和仓储物流建设。 4、旅游发展: 庐江县汤池镇、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休宁县齐云 山镇、岳西县温泉镇等小城镇,注重 特色旅游业态打造,以休闲旅游为 核心产业,构建融合文化、旅游、生 态、社区等功能的创新创业发展平 台,完善提升服务接待能力。 5、历史文化: 肥西县三河镇、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旌德县白地镇、 黟县宏村镇、青阳县陵阳镇等小城 镇,塑造文化风貌特色,加大古建 筑、古街区的保护开发力度。 6、民族聚居: 重点支持亳州市 谯城区十八里镇等小城镇,加强生 态保护、旅游资源打造、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形成民族文化、民俗风情 与自然风光相辅相融的格局。立足 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 “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推进一批 特色小镇建设,重点培育80个左右 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优良、文化 积淀深厚的小镇,打造成为创新创 业人才聚集区和新型城镇化的有效 载体。 这些各具特色小城镇,你去过几个? 安徽公布一批特色小城市与小城镇的发展规划 近期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了《(2016—2025 年)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明确了 20万人口规模以上县级型小城市(33 个),特色小城市(14 个),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 (14个)。完善区域及省内交通网络,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 局,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衔接互动,重点推动安徽中心城市与上 海、杭州、南京等长三角核心城市、重要枢纽及周边地区的无缝对接、互联互通。记者 苏勇 马鞍山大青山 合肥三河镇 皖南古城楼 皖东山水美景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汪金煌局长发布 马鞍山市 2016 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建 设、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等情况。 关注一:大气环境 2016 , 马鞍山市空气质量指数( AQI 范围在 24210 之间,其中空气质量状况为 优的天数有 76 天,为良的天数有 196 天。细 颗粒物( PM2.5 )年均值浓度为 49 微克/立方 米,超国家二级标准,与 2015 年( 61 微克/方 米)相 比 下 降 19.7%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值浓度为 75 微克/立方米,超国 家二级标准,与 2015 年( 87 微克/立方米)相 比下降 13.8%;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 20 /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 2015 24 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 16.7%;二氧化氮 年均值浓度为 34 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 标准,与 2015 年( 35 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 2.9%;一氧化碳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浓度为 2.1 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 2015 年( 2.2 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 4.5%;臭氧最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浓度为 158 微克/ 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 2015 年( 141 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 12.1%关注二:水环境 2016 年,长江马鞍山段、采石河、雨山 河、慈湖河、得胜河、裕溪河、姑溪河、青山河 和石臼湖各监测断面(点位)水质均符合环 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指标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限值,饮用水水 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长江马鞍山段四个监测断面水质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质状况为优。 采石河上游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质 状况为良好;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V 类,水 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雨山河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质 状况为中度污染。 慈湖河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质 状况为中度污染。 青山河当涂查湾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 水质状况为优。 姑溪河两个监测断面(姑溪河大桥和当 涂水厂)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水质状况为优。 得胜河入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 质状况为良好。 裕溪河运漕镇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 质状况为良好。 石臼湖监测点位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质状况 为良好。 关注三:声环境 2016 年道路交通噪声:全市昼间道路 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昼间 平均等效声级为 67.5dB A ),与 2015 年相 比下降了 0.5dB A )。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 效声级范围在 58.076.5dB A )之间。 2016 年区域环境噪声:全市昼间区域 声环境质量为三级,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 等效声级为 55.9dB A ),与 2015 年相比上 升了 0.9dB A )。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 级范围在 46.167.3dB A )之间。 关注四:环境保护行动与措施 污染减排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 2016 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马鞍山市 围绕《 2016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任务及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计划》,全面完成 19 项大气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和 23 项水污染 减排重点工程。全市电力、钢铁、水泥等重 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 6186 吨、 5963 , 2015 年降幅分别为 12.2%7.2%;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 排量分别 775 吨、 105 吨,较 2015 年降幅分 别为 3.7%7.5%2016 年全市主要污染物 减排量超额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项目》,明确了考 核依据。G20 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期间,制定 了《 G20 峰会马鞍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 案》,明确 450 个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 完成时限和重点企业停限产情况、重点管控 企业情况及网格监管责任。继续强化秸秆 禁烧工作,制定了《马鞍山市 2016 年重点时 段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方案》,印发了《关于加 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的通知》,秸秆露 天焚烧现象得到遏制,实现环保部卫星遥感 监测和省督查组巡查通报“零火点”目标。 落实《马鞍山市 2016 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 施方案》,发布《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实施方 案》 ,2016 年计划淘汰 2007 年底前注册的黄 标车及老旧车 3575 辆,实际淘汰黄标车及 老旧车 6210 辆(其中黄标车 3797 辆),提前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16 年,马 鞍山市全年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均值为 75 微克/立方米,低于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80 微克/立方米,降幅全省第二,综合考核排名 全省第五。 土壤污染防治 马鞍山市开展了土壤环 境质量排查监测点位选取和监测准备工作, 起草了《马鞍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编制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根据 国家环保部、安徽省环保厅统一布置,完成 507 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空间 位置遥感核实。 关注五:环境执法监管 马鞍山市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 配套办法,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重点打击偷排 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 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 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开展 了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环保大检查、饮用 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铅蓄电池企业专项 执法检查、化工企业环境隐患专项排查、生物 质发电企业专项检查、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 项执法检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行为专项行动、 G20 峰会环境质量保障驻厂 监管、秸秆禁烧、高中考禁噪、违法违规建设 项目清理整改、和县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整改 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016 年,马鞍山市环保部门依法实施限 制生产、停产整治 35 家,查封扣押 6 起,移送 行政拘留 3 起,移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1 起, 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50 起,共计出动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 8198 人次,现场监察 4345 厂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 528 份,实施行 政处罚 80 件,共计处罚金额 666.85 万元。 关注六:生态环境保护 制定了《马鞍山市 2016 年生态文明建 设工作要点》和《 2016 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 资金安排方案》。含山县、博望区获得省级 生态县(区)命名,博望区丹阳镇等 4 个乡镇、 含山县林头镇青龙村等 9 个行政村分别获得 了全省第十批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命 名。截至 2016 年,全市已成功创建 2 个省级 生态县、 1 个省级生态区、 2 个国家级生态乡 镇、 3 个国家级生态村、 26 个省级生态乡镇、 58 个省级生态村。2016 年,全市生态环境 质量保持良好水平,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 坏事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马鞍山召开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广告

这些各具特色小城镇,你去过几个?epaper.yzwb.net/images/2017-07/12/A25/20170712A25_pdf.pdf2017年7月12日 星期三 编辑:金震寰 版面:杨娟 校对: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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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2日 星期三 编辑:金震寰 版面:杨娟 校对:陆强

皖江城市带 A25

特色小城市

1、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14个):

大城市周边的县城,主要有肥西、肥东、长丰、芜湖、繁昌、怀远、凤阳、寿县、凤台、濉溪、来安、全椒、怀宁、当涂。

要求与中心城市统一规划,在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与中心城市实现一体化发展。

2、20万人口规模以上县级Ⅰ型小城市(33个):

县域人口总数大、吸引就地就近城镇化人口多、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和条件的县级市和县城,主要有巢湖、无为、南陵、庐江、临泉、太和、界首、霍邱、涡阳、颍上、阜南、利辛、萧县、舒城、蒙城、枞阳、定远、灵璧、宿松、宁国、砀山、泗县、天长、广德、桐城、和县、明光、望江、五河、东至、固镇、含山、郎溪。

将着力提高县城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发展成为产城一体、宜居宜业、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县域中心城市。

3、特色小城市(14个):具有独特的自然环境特征和历

史文化特点的县城,主要有金寨、岳西、霍山、太湖、潜山、歙县、休宁、黟县、祁门、石台、青阳、泾县、绩溪、旌德。

发挥其自然、生态、产业和文化优势,以资源节约、特色彰显、建设精细为原则,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传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成为文化积淀深厚、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居宜游的居住和旅游目的地。

特色小城镇

1、农业服务:支持淮南市毛集镇、怀远县万

福镇、当涂县黄池镇等小城镇,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和服务半径,努力完善镇内农业生产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构建镇村一体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体系。

2、工业发展:天长市铜城镇、繁昌县孙村镇、

界首市光武镇等小城镇,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3、商贸流通:重点支持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

等小城镇,注重改善交通设施,加强商业街、集贸市场和仓储物流建设。

4、旅游发展:庐江县汤池镇、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休宁县齐云山镇、岳西县温泉镇等小城镇,注重特色旅游业态打造,以休闲旅游为核心产业,构建融合文化、旅游、生态、社区等功能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完善提升服务接待能力。

5、历史文化:肥西县三河镇、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旌德县白地镇、黟县宏村镇、青阳县陵阳镇等小城镇,塑造文化风貌特色,加大古建筑、古街区的保护开发力度。

6、民族聚居:重点支持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等小城镇,加强生态保护、旅游资源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成民族文化、民俗风情与自然风光相辅相融的格局。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

“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推进一批特色小镇建设,重点培育80个左右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积淀深厚的小镇,打造成为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区和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载体。

这些各具特色小城镇,你去过几个?安徽公布一批特色小城市与小城镇的发展规划

近期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了《(2016—2025年)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明确了20万人口规模以上县级Ⅰ型小城市(33个),特色小城市(14个),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14个)。完善区域及省内交通网络,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衔接互动,重点推动安徽中心城市与上海、杭州、南京等长三角核心城市、重要枢纽及周边地区的无缝对接、互联互通。记者 苏勇

马鞍山大青山

合肥三河镇 皖南古城楼

皖东山水美景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汪金煌局长发布马鞍山市 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建设、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等情况。

关注一:大气环境2016年,马鞍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

范围在 24~210之间,其中空气质量状况为优的天数有76天,为良的天数有196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为 49微克/立方米,超国家二级标准,与 2015年(61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 19.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超国家二级标准,与 2015年(87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3.8%;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 2015年(24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6.7%;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 2015年(35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2.9%;一氧化碳日均值第 95百分位浓度为2.1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2015年(2.2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4.5%;臭氧最大 8小时平均第 90百分位浓度为 15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5年(141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12.1%。

关注二:水环境2016年,长江马鞍山段、采石河、雨山

河、慈湖河、得胜河、裕溪河、姑溪河、青山河和石臼湖各监测断面(点位)水质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指标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限值,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长江马鞍山段四个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采石河上游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雨山河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

慈湖河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

青山河当涂查湾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姑溪河两个监测断面(姑溪河大桥和当涂水厂)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得胜河入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

裕溪河运漕镇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

石臼湖监测点位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

关注三:声环境2016年道路交通噪声:全市昼间道路

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7.5dB(A),与 2015年相比下降了 0.5dB(A)。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58.0~76.5dB(A)之间。

2016年区域环境噪声:全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5.9dB(A),与 2015年相比上升了 0.9dB(A)。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6.1~67.3dB(A)之间。

关注四:环境保护行动与措施污染减排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 2016年

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马鞍山市

围绕《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及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计划》,全面完成19项大气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和23项水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全市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6186 吨、5963 吨,较 2015 年降幅分别为12.2%、7.2%;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 775吨、105吨,较 2015年降幅分别为 3.7%、7.5%。2016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超额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项目》,明确了考核依据。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期间,制定了《G20峰会马鞍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明确 450个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完成时限和重点企业停限产情况、重点管控企业情况及网格监管责任。继续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了《马鞍山市 2016年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的通知》,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遏制,实现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和省督查组巡查通报“零火点”目标。落实《马鞍山市 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实施方案》,2016年计划淘汰2007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及老旧车 3575辆,实际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6210辆(其中黄标车 3797辆),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16年,马鞍山市全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75微克/立方米,低于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80微克/立方米,降幅全省第二,综合考核排名全省第五。

土壤污染防治 马鞍山市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排查监测点位选取和监测准备工作,起草了《马鞍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根据国家环保部、安徽省环保厅统一布置,完成了 507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

关注五:环境执法监管马鞍山市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

配套办法,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环保大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铅蓄电池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化工企业环境隐患专项排查、生物质发电企业专项检查、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驻厂监管、秸秆禁烧、高中考禁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和县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整改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016年,马鞍山市环保部门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35家,查封扣押6起,移送行政拘留3起,移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起,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50起,共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 8198 人次,现场监察4345厂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528份,实施行政处罚80件,共计处罚金额666.85万元。

关注六: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马鞍山市 2016年生态文明建

设工作要点》和《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含山县、博望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博望区丹阳镇等4个乡镇、含山县林头镇青龙村等9个行政村分别获得了全省第十批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命名。截至2016年,全市已成功创建2个省级生态县、1个省级生态区、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26个省级生态乡镇、58个省级生态村。2016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马鞍山召开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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