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1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一、 祭祀公業:又稱祭田,淵源於宋代時之「祭田」。為臺灣相當特 殊的社會團體,是臺灣先民因懷念其原鄉祖先,集資購置田產, 以其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之備辦費用的組織,彰顯先民社會慎 終追遠、尊祖敬宗優良傳統美德。先民希望從因敬拜祖先而獲 得祖先餘蔭到以宗法制度所發展出來對家族子孫成員照顧的做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1. 祭祀公業:由設立人捐助財產,以祭祀祖先或其他享祀人為 目的之團體。 2. 祭祀公業成員,多為同姓宗親或親戚,又可分類如下: (1) 設立人:捐助財產設立祭祀公業之自然人或團體。 (2) 享祀人:受祭祀公業所奉祀之人。 (3) 派下員:祭祀公業之設立人及繼承其派下權之人,其分 類如下派下全員及派下現員,說明如下: 派下全員: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自設立起至目前止 之全體派下員。 派下現員: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目前仍存在之派下 員。 (4) 派下權: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所屬派下員之權利。 (5) 派下員大會:由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派下現員組成, 以議決規約、業務計畫、預算、決算、財產處分、設定 負擔及選任管理人、監察人。 近代,祭祀公業所涉及的土地產權相當複雜,常因派下 權(祭祀公業所屬派下員之權利)不平而產生糾紛,其 中又以不動產居多。 3. 祭祀公業設立必須有二個要件,即人的要素及物的要素,人 的部分指須有享祀人及派下子孫,物的要素指須有財產,大 多數臺灣的祭祀公業組合條件,都是土地與房屋,其產權名 義以享祀者(即祖先姓名)為登記名義人,常態性的祭祀公 業不動產登記,均冠以「祭祀公業」以區隔一般私人(自然 人)不動產,惟其在宗族性祭祀公業命名上,有以祖先姓名、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 Upload
    others

  • View
    8

  • Download
    0

Embed Size (px)

Citation preview

Page 1: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1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一、 祭祀公業:又稱祭田,淵源於宋代時之「祭田」。為臺灣相當特

殊的社會團體,是臺灣先民因懷念其原鄉祖先,集資購置田產,

以其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之備辦費用的組織,彰顯先民社會慎

終追遠、尊祖敬宗優良傳統美德。先民希望從因敬拜祖先而獲

得祖先餘蔭到以宗法制度所發展出來對家族子孫成員照顧的做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 2條用詞定義如下

1. 祭祀公業:由設立人捐助財產,以祭祀祖先或其他享祀人為

目的之團體。

2. 祭祀公業成員,多為同姓宗親或親戚,又可分類如下:

(1) 設立人:捐助財產設立祭祀公業之自然人或團體。

(2) 享祀人:受祭祀公業所奉祀之人。

(3) 派下員:祭祀公業之設立人及繼承其派下權之人,其分

類如下派下全員及派下現員,說明如下:

派下全員: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自設立起至目前止

之全體派下員。

派下現員: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目前仍存在之派下

員。

(4) 派下權: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所屬派下員之權利。

(5) 派下員大會:由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派下現員組成,

以議決規約、業務計畫、預算、決算、財產處分、設定

負擔及選任管理人、監察人。

近代,祭祀公業所涉及的土地產權相當複雜,常因派下

權(祭祀公業所屬派下員之權利)不平而產生糾紛,其

中又以不動產居多。

3. 祭祀公業設立必須有二個要件,即人的要素及物的要素,人

的部分指須有享祀人及派下子孫,物的要素指須有財產,大

多數臺灣的祭祀公業組合條件,都是土地與房屋,其產權名

義以享祀者(即祖先姓名)為登記名義人,常態性的祭祀公

業不動產登記,均冠以「祭祀公業」以區隔一般私人(自然

人)不動產,惟其在宗族性祭祀公業命名上,有以祖先姓名、

Page 2: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2

家族公號、家號、組成房數、祖先偏名,如「祭祀公業陳○

○」、「祭祀公業陳益興號」、「祭祀公業陳七房」;日據時期大

正十一年以後日本政府以皇民化措施有計畫的消滅神明會組

織,使神明會管理人紛將財產冠上祭祀公業名義,如「祭祀

公業三官大帝」,致造成目前祭祀公業不動產、清理認定上的

許多問題。

4. 臺灣祭祀公業子孫繼承權通稱為派下權,所謂派下權是指身

分權與財產權的集合,依據當時臺灣民事習慣,係以男系繼

承為主,無男系可繼承者,冠本身家族姓氏的未出嫁女子、

養子女或招贅婚所生男子,亦有派下權,其認定依私權自理

原則,由祭祀公業內部自行依規約或共同決議方式加以認

定。

5. 祭祀公業法人:依「祭祀公業條例」第 25 條規定,祭祀公業

得申請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

(二) 祭祀公業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在鄉(鎮、市)為鄉(鎮、市)

公所。中央主管機關之權責為祭祀公業制度之規劃與相關法令

之研擬及解釋及對地方主管機關祭祀公業業務之監督及輔導。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權責為祭祀公業法人登記事項之

審查及祭祀公業法人業務之監督及輔導。鄉(鎮、市)主管機

關之權責為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申報事項之處

理、派下全員證明書之核發及變動事項之處理。

1.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

(1) 間數:新北市祭祀公業總數合計為 333間,數量以中和

區 46家居冠,以新莊區、五股區、林口區及平溪區各

1 家最少,另坪林區、八里區及烏來區則為 0家。

Page 3: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3

(2) 派下現員人數:新北市祭祀公業派下現員總數合計為

17,965 人,人數以中和區 3,569人居冠,以平溪區 4

人最少。

0間5間10間15間20間25間30間35間40間45間50間

0 19 4 7 35 46 1 1 8 9 2 14 0 16 1 8 7 0 20 10 9 34 1 7 10 25 9 11 19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間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間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間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間數

0人500人1000人1500人2000人2500人3000人3500人4000人

0

37

9

11

2

75

0

10

41

35

69

46

7 4

26

7

22

1

37

75

6 0

87

5

17

0

45

5

50

2 0

71

2

81

9

48

1

20

65

34

16

5

48

21

01

37

9

41

0

11

46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派下現員人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派下現員人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派下現員人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派下現員人數

Page 4: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4

(3) 土地面積:新北市祭祀公業土地面積合計總數為

7,807,596平方公尺,以貢寮區 1,273,421 平方公尺居

冠,以新莊區 1,493 平方公尺最少。

(4) 建物數量:新北市祭祀公業建物數量合計為 55棟,以

中和區 20 棟居冠,以板橋區、泰山區、貢寮區、深坑

區、蘆洲區及鶯歌區 1棟最少。

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1200000

1400000

八里0 三芝312140 三重4031 三峽65015 土城608605 中和508280 五股80513 平溪21300 永和3053 石門291064 石碇15585 汐止440672 坪林0 板橋52036 林口18234 金山399115 泰山69662 烏來0 貢寮1273421 淡水650412 深坑88775 新店1125815 新莊1493 瑞芳64233 萬里190269 樹林250258 雙溪986498 蘆洲72658 鶯歌214459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土地面積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土地面積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土地面積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土地面積(平方公尺平方公尺平方公尺平方公尺)

Page 5: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5

(5) 土地數量:新北市祭祀公業土地數量合計為 3,795筆,

以貢寮區 461筆居冠,以新莊區 3筆最少。

2.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

(1)間數:新北市祭祀公業法人總數合計為 120 間,數量以中和

區 21 家居冠,以八里區、坪林區、金山區、蘆洲區 1家最少,

0棟5棟10棟15棟20棟25棟

0 0 0 0 11 20 0 0 0 0 0 4 0 1 0 0 1 0 1 2 1 12 0 0 0 0 0 1 1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建物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建物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建物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建物數量

0筆50筆100筆150筆200筆250筆300筆350筆400筆450筆500筆

0

25

7

16

60

32

5

30

0

20

24

14

13

2

14

15

4 0

97 4

14

6

82 0

46

1

24

8

11

4

39

1 3

64

71

22

4

20

2

71

30

1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土地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土地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土地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土地數量

Page 6: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6

另平溪區、石碇區、林口區、泰山區、烏來區、貢寮區、新

莊區及萬里區則為 0家。

(2)派下現員人數:新北市祭祀公業法人派下現員人數合計為

12,028人,以中和區 3,195 人居冠,以鶯歌區 90人最少。

0間5間10間15間20間25間

1 3 2 10 17 21 4 0 5 6 0 3 1 7 0 1 0 0 0 3 4 18 0 3 0 5 2 1 3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間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間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間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間數

0人500人1000人1500人2000人2500人3000人3500人

0

31

9

16

0

98

9

10

51

31

95 0 0

10

12

63

3 0

13

7 0

49

4 0 0 0 0 0 0

91

2

21

08 0

31

2 0

11

5

35

5

14

6

90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派下現員人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派下現員人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派下現員人數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派下現員人數

Page 7: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7

(3)土地面積:新北市祭祀公業法人土地面積合計為

3,046,634 平方公尺,以板橋區 525,782 平方公尺居冠,以

金山區 1,381 平方公尺最少。

(4)建物數量:新北市祭祀公業法人建物數量合計為 279 棟,以

汐止區 79 棟居冠,以五股區、瑞芳區及樹林區 1棟最少。

0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600000

10

47

8

18

28

05

66

23

41

75

86

21

57

04

13

28

75

15

37

13 0

23

99

4

33

06

11 0

23

53

6

77

41

7

52

57

82 0

13

81 0 0 0

96

10

7

17

80

71

22

20

29 0

16

74

89 0

14

72

42

24

81

5

78

73

7

29

64

2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土地面積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土地面積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土地面積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土地面積(平方公尺平方公尺平方公尺平方公尺)

Page 8: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8

(5)土地數量:新北市祭祀公業法人土地數量合計為 2,053

筆,以板橋區 259 筆居冠,以金山區 1筆最少。

0棟10棟20棟30棟40棟50棟60棟70棟80棟90棟

0 4 0 0 0 45 1 0 71 0 0 79 0 65 0 0 0 0 0 2 0 10 0 1 0 1 0 0 0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建物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建物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建物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建物數量

0筆50筆100筆150筆200筆250筆300筆

13

78

22

17

7

18

4

20

0

31 0

13

5

14

8 0

61

18

6

25

9 0 1 0 0 0

40

11

1

21

0 0

71 0

66

24

13

23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土地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土地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土地數量新北市各區祭祀公業法人土地數量

Page 9: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9

二、 神明會:神明會是因爲對神明信仰而由會員集資成立,因此神

明會通常有會產、動產、不動產等

(一)神明會的定義:

1. 同一個神祇的祭祀團體稱為神明會,為信眾組成,而不像「祭

祀公業」具有宗族關係,乃先民為祈求神恩永沐、海路平順,

或解離鄉背井之苦悶,將其所崇拜特定神明予以供奉建立之

宗教信仰組織,並藉組織之建立與發展,鞏固其庄頭或地盤,

久之成為臺灣社會特有之民間信仰與聚落社群聯繫、聯誼之

宗教性崇神組織力量。

2. 依據法務部出版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對神明會的組成背

景,其分析指出,神明會有因同鄉、同姓、同一行業、同一

村莊、結拜金蘭或純粹認同某一特定神明所結合的人士,故

其名稱通常稱為「會」、「社」、「堂」,亦有稱「嘗」、「季」、「盟」、

「閣」、「亭」、「祠」、「祀典」者,為籌集組織運作及聚餐聯

誼之經費,該組織之成員,通常被稱為會員或信徒,以集資

購置財產,用其收益,如不動產之租榖、租金等,辦理該神

明會祭典活動;惟顯現在神明會不動產上之之土地登記名義,

有神明名義、會社名義或其他名義,如「天上聖母」、「福德

爺」、「魯班公」、「關帝爺會」、「天上聖母六媽會」、「如蘭堂」

等,一般人事實上對該組織與土地登記認知上會有部分落差,

甚至從上述土地所有權登記資料上很難認定,甚至有部分產

權性質與寺廟組織有糾葛不清情況,這些僅有神明或會社名

義之土地所有權人外加值年爐主之管理人名義登記,造成目

前神明會處理上難以認定其成員的主要問題。

3. 臺灣地區的神明會組織,依常態性分析,大多設管理委員會

或管理人處理其會務及財產,其成員通稱會員或信徒,多以

規約規定其成員之權利義務及會務運作,其成員之繼承權利,

依當時臺灣民事習慣,通常為長子繼承或共推一人繼承,此

方式常會在規約中加以明定。

Page 10: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10

4. 新北市各區神明會:

(1) 間數:新北市神明會總數合計為 21間,數量以鶯歌區

7家居冠,以八里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板橋

區、淡水區、深坑區、新莊區及瑞芳區 1家最少,另三

芝區、三重區、三峽區、五股區、平溪區、石門區、石

碇區、坪林區、林口區、金山區、泰山區、烏來區、貢

寮區、萬里區、樹林區、雙溪區及蘆洲區則為 0家。

(2) 會員(信徒)人數:新北市神明會會員(信徒)人數合計為

327人,以鶯歌區 64 人居冠,以深坑區 4人最少。

0間1間2間3間4間5間6間7間8間

1 0 0 0 3 1 0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1 1 2 1 1 0 0 0 0 7八里 三芝三重三峽土城 中和五股平溪 永和石門石碇 汐止坪林板橋 林口金山泰山 烏來貢寮淡水深坑 新店新莊瑞芳 萬里樹林雙溪 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神明會間數新北市各區神明會間數新北市各區神明會間數新北市各區神明會間數

Page 11: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11

三、祭祀公業與神明會的關係:

(一)「祭祀公業」與「神明會」組織因年代久遠,加以子孫散居

各地,公業祖產因未清理,土地權利人不明,以致土地登記、處

分、改良、利用等受到限制而無法進行,土地稅賦亦無法徵收。

內政部爰制定祭祀公業條例及地籍清理條例,於 97年 7 月 1 日同

步施行,協助辦理清理作業。

(二)現存之祭祀公業及神明會土地係屬派下員(會員)全體「公

同共有」,其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權利之行使應得全體之同意,

往往造成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財產運用或處分之困難。為解決上述

問題,內政部自 97年開始清查公告、通知及受理申報,申報完成

清理後,除祭祀公業可依祭祀公業條例成立祭祀公業法人外,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亦可依民法規定成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將其

財產登記為派下員、會員分別共有或個別所有,有助於維持祭祀

公業之優良傳統、地籍管理及土地活用。

(三)祭祀公業及神明會未清理者,應依祭祀公業條例、地籍清理

0人10人20人30人40人50人60人70人

32 0 0 0 42 26 0 0 18 0 0 11 0 30 0 0 0 0 0 46 4 11 35 8 0 0 0 0 64八里三芝三重三峽土城中和五股平溪永和石門石碇汐止坪林板橋林口金山泰山烏來貢寮淡水深坑新店新莊瑞芳萬里樹林雙溪蘆洲鶯歌

新北市各區神明會會員新北市各區神明會會員新北市各區神明會會員新北市各區神明會會員(信徒信徒信徒信徒)人數人數人數人數

Page 12: 認識祭祀公業與神明會 - ca.ntpc.gov.tw107年8月)認識... · 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一)祭祀公業的定義: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如下

12

條例規定申報,其未能釐清權利內容及權屬者,由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代為標售。已清理者如未處理其土地或建物,將由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囑託均分登記為派下員、會員或信徒

分別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