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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25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 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釋海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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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25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

    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釋海弘

  • 726 福嚴學生論文集

    大 綱

    一、前 言

    二、《大智度論》中之般舟三昧

    (一)般舟三昧與般若之關係

    (二)念佛三昧與般舟三昧之關係

    (三)天眼見佛與般舟三昧力見佛之差別

    三、《十住毘婆沙論》之<助念佛三昧品>中之般舟三昧

    (一)般舟三昧的禪相分別

    (二)般舟三昧成就之果報

    (三)般舟三昧的修學次第

    (四)修習資糧與出、在家之差別比較

    四、結 論

    【參考書目】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27

    一、前 言

    初期大乘時代,由於佛弟子對佛陀之永懷,使十方佛的信仰萌芽、發展而茁壯。

    而一切佛法之終極目標,必與實踐相結合,大乘佛法雖理想成分提昇,但仍不失佛法

    實修實証的原則。而三昧是佛弟子普遍的修習法門,大乘佛子於是將信仰與實修相互

    融攝,故念佛三昧乃成為大乘禪觀的特色。如《大智度論》(後文簡稱《智論》)卷

    七云:

    念佛三昧名十方三世諸佛,常以心眼見如現在前。問曰:云何為念佛三昧。答

    曰:念佛三昧有二種,一者聲聞法中,於一佛身心眼見滿十方。二者菩薩道於

    無量佛土中,念三世十方諸佛,以是故言:念無量佛土諸佛三昧常現在前。(大

    正25,108下~109上)

    大 乘 的 念 佛 見 佛 , 主 要 的 是 般 舟 三 昧

    (pratyutpanna-buddha-sajmukhqvasthita-samadhi)。般舟三昧之名義如《智論》卷二

    七云:「得是般舟三昧,悉見現在十方諸佛,從諸佛聞法斷諸疑網」。(大正25,262

    上)十方佛的信仰中,最早為佛子所禮敬者,學界普遍認為是:阿粊佛和阿彌陀二佛。

    阿彌陀佛之事記載於《般舟三昧經》,阿粊佛之事記載於《道行般若經》及《阿粊佛

    國經》,這三經均係後漢支婁迦讖所譯,由此得知在西元二世紀以前其信仰已經流行。

    1 印順法師依《般舟三昧經》所見八大菩薩,數目之增補情形,考定其約成立於《下

    品般若經》集成與《中品般若經》尚在成立中之時期,應為西元五0~一00年頃。2

    此時大乘佛法有兩大特色:般若法門的傳出與十方佛之信仰,從《般舟三昧經》

    中,可見此二大思潮巧妙的融貫,而落實於三昧之專修。般舟三昧直承般若思想,又

    啟發日後念佛求生淨土法門,為淨土法門根本所依經典,於彌陀信仰更有切身關係。

    般舟三昧成就能於定中見佛,而《阿彌陀經》、《大阿彌陀經》等偏重臨終見佛往生。

    可見念佛法門從《般舟三昧經》重三力見佛:佛力、三昧力、本功德力。(大正13,

    899中)本是現生可証的,日後漸重於他力接引之發展。3 本文將以《智論》和《十住

    1 望月信亨著,印海法師譯《淨土教概論》3~4 頁。 2 印順法師著,《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848~850 頁。 3 望月信亨著,印海法師譯《淨土教概論》150~151 頁。

  • 728 福嚴學生論文集

    毘婆沙論》中之<助念佛三昧品>所見般舟三昧,略探其要義,重溫初期大乘時代,

    大乘佛子修習般舟三昧之遺緒,汲取此中精粹,將有助於更廣泛的了解念佛法門,如

    何依念佛而導入第一義諦?今時之念佛人,於此用心著力者甚少,故有寫作本文的動

    機。

    二、《大智度論》中之般舟三昧 (一)般舟三昧與般若之關係

    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之心者名為菩薩,然而多有於中途退失菩提心者,如《智

    論》卷四偈云:「菩薩發大心,魚子菴樹華,三事因時多,成果時甚少」。(大正25,

    88上)又如《十住毘婆沙論》卷五云:「行大乘者佛如是說,發願求佛道,重於舉三

    千大千世界」。(大正26,41上)菩薩之所以能長遠劫於生死中行廣大行,而不畏怯

    疲厭,所依的即是般若空慧,否則徒有大悲而缺無所得之方便(般若),所修善法皆

    羼夾雜染。而大乘法中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兩類行者,如《十住毘婆沙論》

    卷五云:「佛法有無量門…或有勤行精進;或有以信方便易行,疾至阿惟越致」。(大

    正26,41中)這二類根性,也就是重智與重信的不同。

    然而無論是重信的或是重智的,祇是下手處偏重不同。佛法乃是信、智一如,修

    學佛法之次第為:信、解、行、証。信以心淨為體性,信心有三個層次:信忍→信求

    →証信。單有智而無信,亦不可能成就佛法的殊勝功德,所謂:「我法甚深妙、無信

    云何解」。所以行菩薩道的兩類有情,皆須同重「般若」,即使行易行道,証得無生

    法忍後;仍是以「般若空慧」於生死中行嚴土熟生事業。「般若法門」不同聲聞乘那

    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直觀一切法

    不生,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

    原理。4

    般舟三昧行法先緣佛相好,取相成功而成就三昧,為攝化「信增上」者之善巧。

    然而其非僅如此而已,更有從方便而契入實相之慧觀,舉《智論》卷三五以明之:

    4 印順法師著,《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自序 2~3 頁。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29

    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父母之中母功最重。是故佛以般若為母,般舟三昧為父。

    三昧唯能攝持亂心令智慧得成,而不能觀諸法實相。般若波羅蜜能遍觀諸法,

    分別實相。無事不達,無事不成。功德大故,名之為母。(大正25,314上)

    此中可見般舟三昧與般若之關係,依三昧力得定,雖有令心不散之功能,亦有調

    伏煩惱的力用。心力增強有助於分別抉擇力之提昇,但此慧乃共世間(三界)的,唯

    有依此三昧力,進而觀諸法實相方得解脫。然而般若波羅蜜,必建立於戒、定二學之

    磐石上,否則此慧有如風中殘燭,隨時有滅失的過患。如論中舉父母為喻,單有母親

    無有父緣,法王子亦不得生。

    菩薩所修三昧種種無量,何以獨舉般舟三昧,為解此疑《智論》中有明確的解析,

    今將其歸結為四點:

    (1) 念佛三昧能對治三毒煩惱,及先世業,因念佛故有大福德能度眾生,故勝

    其它三昧。

    (2) 佛為法王,菩薩為法將,因尊崇恭敬,故菩薩常修念佛三昧。

    (3) 菩薩種種功德智慧皆從佛得,念佛恩重故常修念佛三昧。

    (4) 菩薩廣學一切法門,為度一切有情,非祇學般舟三昧,餘諸三昧亦當修習;

    如空、無相、無作三昧,亦為菩薩所重,今言常念不言不行餘三昧。5

    菩薩成就般舟三昧後,如何依此三昧力導入實相呢?如《智論》卷二九說:

    從三昧起,作是念言:佛從何所來?我身亦不去。即時便知諸佛無所從來,我

    亦無所去。復作是念:三界所有,皆心所作。何以故?隨心所念,悉皆得見。

    以心見佛,以心作佛,心即我身。心不自知,亦不自見。若心取相,悉皆無智;

    心亦虛誑,皆從無明出。因是心相,即入諸法實相,所謂常空。(大正25,276

    中)

    由引文得知,見佛並非修習般舟三昧的究極目標,見佛祇是三昧成就之表徵。如

    以此為足反倒是著相了,是不得解脫的。般舟三昧的勝義所在:是依修定所得之現觀

    經驗,出定後作如理思惟,而了知所見唯心無實,並進一步體察到「心」亦是虛誑妄

    想所生,故能直破無明契入無生。

    5 《大智度論》卷七(大正 25. 108 下~109 中)。

  • 730 福嚴學生論文集

    (二)念佛三昧與般舟三昧之關係

    念佛三昧非唯大乘特有,聲聞法中亦有念佛法門,如《雜阿含經》卷三三云:

    聖弟子念如來事…如是念時,不起貪欲纏,不起瞋恚、愚癡心。其心正直,得

    如來義,得如來正法…於如來所得隨喜心,隨喜心已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輕

    安),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其心定。心定已,彼聖弟子於兇嶮眾生中,

    無諸罣礙,入法流水,乃至涅槃。(大正2,237下)

    祇是大乘更進而念十方佛,聲聞乘著重於釋迦一佛,如《智論》卷七云:

    念佛三昧有二種:一者聲聞法中,於一佛身心眼見滿十方。二者菩薩道於無量

    佛土中,念三世十方諸佛,以是故,言念無量佛土諸佛三昧常現在前。(大正

    25,108下~109上)

    又聲聞人重於念佛的功德法身,而大乘行者,念功德法身是不離佛的色身觀,除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外,更觀佛陀之圓滿報身的無量相好。如《觀無量壽佛經》中云:

    無量壽佛有八萬四千相,一一相中各有八萬四千隨形好,一一好中復有八萬四

    千光明,一一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大正12,343中)

    念佛法門在原始佛教時期,與大乘佛教時代,同為攝受重信的佛弟子,為引入真

    實的方便;但大乘的念佛觀,直承原始佛教淳樸的念佛觀,繼而將佛德無限提昇,更

    具象化的反映在十方佛常住的信仰,與報身佛的無量相好莊嚴,這巍巍常住的功德相,

    似乎更能得到信仰層面之共鳴!而般舟三昧即是初期大乘時期,念佛觀之典範。今舉

    《智論》卷二七之文句說明之:

    般舟般三昧是菩薩位,得是般舟般三昧,悉見現在十方諸佛,從諸佛聞法斷諸

    疑網。(大正25,262上)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31

    由「念」十方佛成就三昧,故見十方諸佛。進而能聞佛說法解疑,進一步反觀唯

    心無實、心亦虛誑。(如前段般舟三昧與般若之關係中所說)於是契入諸法常空的寂

    滅性而現証般若。念佛三昧之具體內容,如《智論》卷二一中云:

    經中佛自說:如是名號,應當作是念佛。…佛身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莊嚴…

    故視之無厭。見佛身者忘世五欲萬事不憶。…復次佛持戒具足…復次佛定眾具

    足…復次佛慧眾具足...復次念佛解脫眾具足…復次念佛解脫知見眾具足。…

    復次念佛一切智、一切知見、大慈大悲、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

    共法等;念如佛所知無量不可思議諸功德,是名念佛。(大正25,219下~221

    中)

    此中所舉包括:名號、相好、五分法身、一切智、一切知見、大慈大悲、十力、

    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等,而總結為無量不可思議諸功德。又如引文中言:

    念佛能忘世間五欲,可知初發心菩薩未得無生法忍,當先以名號攝持亂心,進而可觀

    佛相好,功德法身。於此得勢力即可定中見佛聞法,進而轉入唯心觀契入實相。故念

    佛三昧乃般舟三昧之前方便,沒有之前的名號、觀相、法身觀等加行,想定中見十方

    佛是不易的,何況契入般若空慧,但《智論》中之念佛三昧與般舟三昧,語義似有混

    淆共用之情形,如《智論》卷三十云:

    菩薩摩訶薩入念佛三昧悉見諸佛…諸法從本以來常自清淨…從三昧起作是念

    言,佛從何所來,我身亦不去;即時便知,諸佛無所從來,我亦無所去…若取

    心相悉皆無智…菩薩常不離諸佛者,當學般若波羅蜜。(大正25,276b)

    文中並未出現般舟三昧一詞,但所談內容卻是般舟三昧。個人以為:為別於聲聞

    之念佛三昧,故大乘法中別立般舟三昧一詞,以突顯大乘念佛三昧的特色。祇是般舟

    三昧,偏重三昧成就而見十方佛,由定而起慧觀,契入實相。而念佛三昧包括,成就

    般舟三昧前的種種加行,乃至見十方佛後至契入無生,皆名念佛三昧。

    (三)天眼見佛與般舟三昧力見佛之差別

    天眼為六通之一。為眼根所具有的特殊視覺功能,具稱天眼智証通。今舉《智論》

    卷五以作說明:

  • 732 福嚴學生論文集

    天眼通者,於眼得色界四大造清淨色,是名天眼。天眼所見,自地及下地六道

    中眾生諸物,若近若遠、若覆若細諸色,無不能照。(大正25,98上)

    此謂以四根本靜慮為依地,而証得的色界四大種所造的淨色眼根,名為天眼。以

    此眼能照了自地乃至下地的遠近粗細諸物,故名為天眼通。其體為與眼識相應之慧,

    其性屬無記。6 然而天眼之品類,亦因所証神通妙用之淺深,而有所不同。如《智論》

    卷五云:

    佛法身菩薩清淨天眼一切離欲,五通凡夫所不能得,聲聞辟支佛亦所不得。所

    以者何?小阿羅漢小用心見一千世界,大用心見二千世界;大阿羅漢小用心見

    二千世界,大用心見三千世界;辟支佛亦爾,是名天眼通。(大正25,98上)7

    因此天眼通之極致,所見不過三千大千世界,但佛、菩薩之天眼卻可見十方恒沙

    世界,有此分別乃因般若波羅蜜力故,般若波羅蜜中,無近、無遠、無所罣礙。8 得

    無生法忍之菩薩,能以天眼見十方諸佛國土。但未得無生法忍之菩薩,亦有方便可得

    見十方諸佛剎土。此方便即是般舟三昧,然此與天眼見佛有何區別呢?如《智論》二

    三云:

    此天眼不隱沒無記。般舟三昧離欲人、未離欲人俱得;天眼但是離欲人得。般

    舟三昧,憶想分別,常修常習故見;天眼修神通,得色界四大造色眼,四邊得

    遍明相,是為差別。天眼功易,譬如日出,見色不難;三昧功難,如夜然燈,

    見色不易。(大正25,306上)

    6 無記者三性之一,佛典將一切法分為善、不善、無記三性。無記者,指事物之性不可判

    定為善或不善。如《順正理論》卷四云:「言無記者,謂不可記說為善、不善故,應讚

    毀法,可記說在黑白品中,名為有記。若於二品皆所不容,體不分明,名無記法」。(大

    正 29. 348 中)天眼通本身非善非惡,依天眼所見後,所起的造作乃有善惡之別,故言

    天眼性屬無記。 7 詳見《中華百科全書》(3)1255 頁a天眼通中之說明。 8 《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 25. 306 上)。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33

    由此段引文可以看出,天眼見佛與依般舟三昧力見佛的差異性。天眼是修神通所

    得的色界四大造色眼,在神通未退失之前,具有相當的穩定性,欲見則現故不隱沒,

    是無記性的(如註6中之說明)唯初禪以上離欲(欲界)之人能得。而般舟三昧之見佛,

    需精勤數數修習,待三昧成就乃得,定力退失即隱沒不現,又此三昧是離欲、未離欲

    人皆可經修習功成的。故論中喻天眼如日出見色不難,般舟三昧如夜燃燈見色不易。

    然而正因為般舟三昧見佛功難,是需憶想分別,常修常習故見。故行者能於見佛後,

    反觀心的造作性,而了知佛無所來我亦不去,而體証心的虛誑性,契入諸法常空。而

    天眼是神通境界,是修得的果報,其性不隱沒欲見則見,故欲依天眼見佛,而得「唯

    心無實」的觀慧,反倒是不易的。

    三、《十住毘婆沙論》之<助念佛三昧品>中之般舟三昧

    在修習三昧時,應先對禪法之屬性清楚了知,纔不致於盲修瞎練?諸如:對治那

    方面的煩惱最得力,繫屬欲界定、色界定或無色界定,能否依此定起無漏慧觀而得聖

    道;修習中乃至成就三昧,其間的果報境界如何,及修習之前方便、次第…。有這些

    認知方不致於走偏,修持時才有準繩可遵依循,今僅依《十住毘婆沙論》中之<助念

    佛三昧品>而做般舟三昧之──(禪相分別,成就果報,修學次第,修習資糧與出、

    在家之差別比較)等四點說明。

    (一)般舟三昧的禪相分別

    定增上學,有著淺深不等之差別,而般舟三昧依修定者,功行之殊異,所修雖同

    是般舟三昧,然三昧成就時,所証境界多有分別。如《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二中說:

    是三昧所住處少相、中相、多相。如是等應分別…是三昧或於初禪可得、或第

    二禪、或第三禪、或第四禪可得。或初禪中間得勢力,能生是三昧。或少者人

    勢力少故名為少,又少時住故名為少;又見少佛世界故名為少。中多亦如是。

    說是三昧或說有覺有觀,或無覺有觀,或無覺無觀。或喜相應、或樂相應、或

    不苦不樂相應。若有入出息、或無入出息…或有漏、或無漏。或欲界繫、或色

    界繫、或無色界繫。或非欲界、或非色界、或非無色界繫。是三昧是心數法、

    心相應、隨心行法、共心生法。非色、非現、能緣。非業、業相應、隨業行。

  • 734 福嚴學生論文集

    非先世業果報,除因報。可修、可知、可証。亦以身証、亦以慧証。或可斷、

    或不可斷,有漏應斷、無漏不可斷。(大正26,88中)

    般舟三昧之特性,從引文看來,含蓋了九次第定全體,今以簡表配合前文對照,

    即可明瞭。

    欲 界 色 界 無 色 界

    初禪 初禪中間 二禪 三禪 四禪

    有覺有觀 無覺有觀 無 覺 無 觀 未到地定

    喜 相 應 樂相應 不苦不樂相應

    有 出 入 息 無出入息

    欲界繫 色 界 繫 無色界繫

    非三界繫

    非 欲 界

    非色界 非 色 界

    非 無 色 界 非無色界

    般舟三昧依禪定勢力之不同,所見之佛有多寡之別,般舟三昧非一得永得,若不

    依此三昧力導入無漏,無論所証境界如何殊勝絕妙,終是生死凡夫。此三昧是修習所

    得的因報,非先世果報所得,當修習多修習,勿令數數懈廢。務使每次修習皆能得力,

    如僅是偶發的現觀經驗,不能於每次修習三昧皆得現前,那是無法因修習而得大利益

    的。務使每次修習,三昧皆能現前。如此熟悉三昧之行法,而增長三昧力,方能由有

    漏而導入無漏,由五蘊身,証此三昧「亦以身証」。進而能起般若觀慧,止觀相資,

    雖見佛而不以有取心見佛,故論云:「亦以慧証」。

    故知般舟三昧是可修可証的,以能緣之心而緣佛之相好,成就時能見十方佛。然

    而見佛祇是其善巧方便,非究竟真實義;如執實有佛可見,即不符論意:「有漏應斷、

    無漏不可斷」的精神。佛法非認為定境越深即能解脫,因正定有助於引發聖慧,故重

    於三昧之修習。依引文所見,祇要有欲界定即可成就般舟三昧,如論云:「或欲界繫」。

    也有在無色界定成就般舟三昧的,如引文中言:「或無色界繫」。但欲界定成就的可

    以是屬於無漏之三昧,而無色界定成就的,亦可能是有漏的三昧。這是沒有定論的,

    端看行者能否依此三昧力,轉入般若正觀,纔是有漏、無漏的關鍵所在。

    緣佛相好是成就般舟三昧之前方便,三昧成就能見佛,進而了知,此三昧乃心所

    有法(即心數法),見佛是定心相應而現,隨心行法共心生的。有此了知,即不執實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35

    有佛來為我所見,這些都是修習前當有的認識;否則對境執實,則失佛法正定之特質,

    恐入偏邪不可不慎!9

    (二)般舟三昧成就之果報 10

    「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智」的精神,在大乘法門中有極致的發揮。而法門欲普

    為流傳,必先明修學之功德,方能使人增長信心、意欲。在般舟三昧的弘傳中,有著

    深化與淺化兩個層面。深化的是:在定中起唯心無實觀,引入三解脫門,或融攝「般

    若」而說無著法門。11 淺化的如:聞此三昧不驚不畏得無量福,也鼓勵書寫、讀誦。

    如<助念佛三昧品>中舉出:聞→信受→持誦→講說→定心修習→三昧成就。這種種

    功德,後者超勝前者的功德,可見其接引之善巧方便。

    論中設問修習是三昧得何果報,論主以:「於無上道得不退轉」總答。能如法修

    學,能於無上道得不退轉,是毋庸置疑的。但此乃別時意說,非即修即証。論主進一

    步作細部說明修習所得果報,今將其歸結為九點來說明:

    (1) 不墮劫盡時的火患。

    (2) 無有官事。

    (3) 不遇怨賊、獅子、虎狼、惡獸、惡龍諸毒蟲等。

    (4) 不為諸惡鬼神所擾。

    (5) 遠離一切諸病得善終。

    (6) 佛與諸天皆共愛念、護念、稱讚。

    (7) 諸天乃至諸佛,皆欲見是菩薩來至其所。

    (8) 所未聞經自然得聞。

    (9) 乃至夢中皆得前舉八種利益。

    以上所列出的(1)~(6)是修習般舟三昧而感得之吉祥;(7)~(9)應是三昧成就後所

    感得的果報。般舟三昧,以能緣之心緣佛相好,成就時見十方佛及其剎土。見佛後更

    能從佛聞法,般舟三昧是修習所成就,故現生可証。非到命終才見佛,因此諸天乃至

    9 有關《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二(大正 26. 88 中)之引文,可參閱新國譯一切經《十住毘

    婆沙論Ⅱ》294~295 頁;326 頁。 10 關於般舟三昧成就之果報,此段請參閱《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二(大正 26. 87 下~88

    中)之原文。 11 印順法師著,《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851 頁。

  • 736 福嚴學生論文集

    諸佛,皆欲見是菩薩來至其所。這無非意味著,行者在般舟三昧的修持已能得力,故

    諸天乃至諸佛,皆欲見是菩薩來至其所。所未聞經自然得聞,則比第(7)點更為殊勝了,

    能聞佛說法解其疑網。夢中皆得如是諸利益事,則是夢中三昧餘勢相隨的說明。此中

    有一點值得吾人留意的,論中雖廣舉修習般舟三昧之利益,但末了總是附加一句「唯

    除業報必應受者。」可見在般舟三昧傳出之時代,雖廣闡三昧的種種不思議功德,但

    並非神乎其神,仍立足於佛法因緣果報之理則。

    (三)般舟三昧的修學次第

    般舟三昧之修習,並非下手即觀佛的相好,新發意菩薩,未與定心相應,即刻觀

    相是不易取相成就的。如《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二云:

    是人未得天眼故,念他方世界佛,則有諸山障礙。是故新發意菩薩,應以十號

    妙相念佛。(大正26,86上)

    念佛的十種德號,有助攝護粗心,並增長淨信心。此為觀相之前方便,身心安穩

    後更當進修觀相,多修習故而成就三昧。如《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二云:

    以緣名號增長禪法,則能緣相。是人爾時即於禪法得相,所謂身得殊異快樂。

    當知得成般舟三昧,三昧成故得見諸佛。(大正26,86中)

    以緣名號為修習三昧之前加行,進而緣佛相好,如法觀佛相好,而於緣相中得自

    在的輕安樂,進而成就般舟三昧見十方佛。然而色身觀成就,當轉觀諸佛法身;因色

    身非佛之真身,佛是成就法身功德乃得圓滿菩提。待法身觀功成,更當提昇至實相觀,

    實相無相而諸法宛然,諸佛因體証諸法的寂滅性,乃能不著一法現証涅槃。般舟三昧

    成就,雖能見十方佛為其說法,佛說法無非欲令眾生入於佛智,佛智是於一切相不起

    虛妄分別的,是故行者需泯除能見,所見之對立相,方能與佛心相契。如《十住毘婆

    沙論》卷一二云:

    「不染著色身,法身亦不著。善知一切法,永寂如虛空」。(大正26,86上)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37

    般舟三昧之修學次第即:名號→觀相(32相80種好)→法身觀(四十不共法)12 →

    實相念佛。如同卷中說:

    行者先念色身佛,次念法身佛。何以故;新發意菩薩,應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念佛。如先說轉深入得中勢力,應以法身念佛,心轉深入得上勢力,應以實相

    念佛而不貪著。(大正26,86上)

    修學般舟三昧,應依此次第進次而修不應躐等。然而這是就階段性的偏重不同而

    說,實則名號、觀相、法身觀、實相念佛,是無法斷然割離的,在修習的過程中,必

    然是相資而互含互攝,如此功夫方能相續成片。

    (四)修習資糧與出、在家之差別比較

    般舟三昧,是精勤的常行三昧,其具體行法如《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二所示:

    初四法者。一於三月未嘗睡眠,唯除便利、飲食坐起。二於三月乃至彈指不生

    我心。三於三月乃至經行不息。四於三月兼以法施不求利養。(大正26,86下)

    如此三月的精勤專修,非常人所能為,修習前必當有前方便,息伏欲心、增長道

    念方可成就。否則難保中途不畏縮退怯,論中廣舉:六種四法,二種五法。並立在家

    菩薩與出家菩薩,修習般舟三昧時應遵行的準則,且廣說五十種助三昧法。13 今將其

    歸結為五點作要略性之說明:

    (1) 需依止善知識而學

    此中善知識,指的是:能通達般舟三昧行法的善知識,論中一再強調親近善士的

    重要,需殷勤供養,並視之如佛。如離善知識之教誨而學,修習中遇到障礙,無人可

    以請教,或未証言証,或生種種禪病,因此必須親近有此現觀經驗的善士,方能捨有

    所得心,抉擇是非,如此方能與般舟三昧的修習善巧相應,修習才容易成就。

    12 請參閱《十住毘婆沙論》卷十,四十不共法品第二十一(大正 26. 71 下~83 下)。 13 《十住毘婆沙論》卷一二(大正 26. 86 中~87 下)。

  • 738 福嚴學生論文集

    (2) 造像、書寫、讀誦

    定心中所見的佛,乃意識所現非像佛,但行者必先依塑像或畫像,以為起修之方

    便,緣相得力後進而捨像,雖不緣佛像,以串習力故,意識自能現佛相好具如真佛。

    初學者供養佛像,借助佛像修觀是必要而不可或缺的。並也鼓勵書寫、讀誦《般舟三

    昧經》這有助於增長對法的恭敬心,同時在抄寫讀誦中,能加強對行法的憶持力,對

    日後行持般舟三昧,能建立起正確知見,能解迷網。

    (3) 信心之建立

    「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對法門沒有淨信,那是無法從中受益的,修習般舟三

    昧亦然,如沒有如金剛般的信心,那是不可能見佛聞法,進而導入實相的。如《十住

    毘婆沙論》卷一二云:

    若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及餘世人無能傾動,名為信力不可動。(大正26,

    86中)

    這信力的建立,必仰賴於前文所說的:(i) 依止善知識而學(親近善士)(ii) 書寫、

    讀誦(多聞熏習);經如理思惟(三昧之修持),成就般舟三昧後,見佛解疑,進觀

    唯心無實,契入真實。(法隨法行)是故般舟三昧之行法,是與四預流支的修學次第

    吻合不悖的。

    (4) 樂遠離、喜空閑靜處、於五陰生怨賊想

    未正修般舟三昧前,必已常樂修梵行,出離心殷切,深徹了知,於五陰假合之身,

    染著五欲的過患。行者身心需先有此調適方得正修,如貿然進修恐有發病、亂心之虞,

    不可不慎!

    (5) 在家、出家修習之差別

    論中廣舉二十條在家修學守則,六十項出家修學守則。今僅作提綱挈領的說明,

    在家菩薩方面,現將其歸納為十二要則,作原則性的說明:a.信心。b.不求果報而修。

    c.捨內外物。d.三皈五戒無毀缺。e.行十善。f.斷淫。g.不染五欲樂。h.不嫉妒。i.常願

    出家。j.常受齋戒。k.具足慚愧心。l.敬說法者。(大正26,87上)故知當先去除有所

    求心,不求果報方與定法相應;論中並強調:內、外財的布施,此能去貪,在日後正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39

    修三昧時,才不致對世間生起種種樂著。而持戒、齋戒、斷淫能攝護三業,俾使三業

    清淨,不隨染污心行而轉。此雖對在家菩薩而說,卻也強調常願出家;因為三月的專

    修,非一般染著五欲的俗人可修,必是好樂沙門法的居士方堪修學。般舟三昧是大乘

    法,所以也強調十善;十善為總相戒,亦是菩薩戒之根本。由以上所見,可得到一個

    結論:欲修習般舟三昧者,平日應以無染心(不求果報)行一切善法,積植福德資糧。

    親近善士、聞法,積植智慧資糧。福慧齊資,如此在正修三昧時,心的堪能性自然能

    提昇,容易與定法相應。

    出家菩薩修習的守則,與在家菩薩,並無本質上的不同,只是要求更為精嚴。更

    強調持戒,如論卷一二中說:「乃至微小罪心大怖畏」。(大正26,87上)又強調:

    不貪利養、住頭陀功德、不惜身命心常念死,更強調悲心,此乃大乘出家菩薩之風範,

    於利他中完成自利,於自利中念念不捨一切眾生。

    四、結 論

    般舟三昧的修學次第,含攝念佛法門,淺深不等的次第。使得重信的念佛法門,

    非僅止於仰信層面,更落實於精勤的事修;最終仍緊扣佛法一切法空的精神。如《智

    論》卷八十七云:菩薩不應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念佛,不應以佛的三無漏(戒、定、

    慧),五分法身、十力、四無所畏…等念佛,因為一切法無自性故。14 這並非否定佛

    所修集的一切功德,乃因一切法無有自性,方可成就一切無漏功德;若一一法有其自

    性,則有漏煩惱永無轉染成淨之可能性,是故菩薩雖念佛一切功德,卻不執此功德法

    身實有自性,更何況佛的色身相好。

    般舟三昧能立足於佛法(一切法空)的根本立場,但在接引眾生時,開出種種異

    方便,如本文「般舟三昧的修學次第」中所說。一般所說:念佛法門三根普被、鈍利

    全收,應是基於此一意義而說。從本文之探討中可以明白:念佛法門亦重次第、亦重

    慧証,非僅止於求佛臨終接引而已。可以是稱名、或是緣相、法身觀、唯心觀,乃至

    契入般若的實相念佛。有此認知對念佛法門信心之建立,是直從法上立根的,是自力、

    佛力感應道交的;是沒有宗派情見的。

    14 《大智度論》卷八七(大正 25. 667 中)。

  • 740 福嚴學生論文集

    從成就般舟三昧來說:所見非一佛、乃十方佛、十方剎土。即可了知大乘佛法「佛

    佛道同」、「法法一味」的精義。從見佛而進觀唯心所現,這並非否定佛的存在,乃

    是以般若空慧,証知諸佛法身遍一切處。如無三昧力雖佛法身遍一切處,自不能見。

    故可知「實相無相」,念佛法門能不共外道的偶像崇拜,乃因有般若的攝導。般舟三

    昧的修學次第,含攝了戒、定、慧,三增上學的完整學程。如本文<在家、出家修習

    之差別>中所舉:「乃至微小罪心大怖畏」。可見此法門對戒法之尊重態度,依持戒

    而淨心,此為修習三昧的前方便。戒法清淨身心無悔,起修三昧時(佛緣相好),則

    心力提昇容易成就,如法修習待三昧成就(見十方佛),此是修定。定成就後,更以

    觀慧引發無漏慧(了知唯心無實,心亦虛誑,而悟諸法常空)。這與原始佛教的解脫

    道次第正相契相合,如《中阿含經》卷十,42經中云:

    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

    因樂便得定。…因定便得見如實,知如真…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

    後有。(大正1,485中)

    可見般舟三昧並沒有脫出佛法常軌,仍是遵循三學相資依戒得定,依定發慧的修

    道次第,祇是與十方佛的信仰,做了巧妙的結合,成為攝引信行佛子,導歸真實的無

    上方便。

  • 《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中之般舟三昧略探 741

    【參考書目】

    1 《大智度論》大正藏第二十五冊。

    2 《十住毘婆沙論》大正藏第二十六冊。

    3 新國譯大藏經,釋經論部(13)《十住毘婆沙論Ⅱ》大藏出版株式會社發行1995

    年11月現在。

    4 望月信亨著,印海法師譯《淨土教概論》,華宇出版社,77年2月初版。

    5 印順法師著,《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正聞出版社,70年5月初版,83年

    7月七版。

    6 印順法師著,《成佛之道》增註本,正聞出版社,83年6月初版。

    一、前 言 二、《大智度論》中之般舟三昧    (一)般舟三昧與般若之關係    (二)念佛三昧與般舟三昧之關係    (三)天眼見佛與般舟三昧力見佛之差別 三、《十住毘婆沙論》之<助念佛三昧品>中之般舟三昧    (一)般舟三昧的禪相分別    (二)般舟三昧成就之果報    (三)般舟三昧的修學次第    (四)修習資糧與出、在家之差別比較

    四、結 論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