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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飲酒行為因素之探討 The Study of Factors in the Drinking Behaviors of Female Police Officers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析女警飲酒行為的真實現況與成因,透過問卷調查研究法蒐集服務於 研究者所任職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機關及單位之女警個人背景因素、工作壓力、 生活滿意度等資料,對於飲酒行為的關聯性進行分析及了解。研究結果顯示,新北市女 警整體的飲酒比例與現今臺灣地區女性飲酒比例相當,並未因職業同化的影響而有偏高。 從飲酒頻率及飲酒量上來觀察,也並沒有發現有成癮的現象。在飲酒的動機方面,則顯 示新北市女警將飲酒視為是種生活享受,而且飲酒本身具有聯絡情感的功能,與過去所 做的研究認為警察飲酒型態多屬於是逃避型飲酒行為不盡相同。 關鍵字:酒文化、女性主義、女警、飲酒行為、飲酒動機 The study attempts to disclose the actual situation and the causes of female polices’ public drinking behavior by questionnaire. The author collected data including personal background, working pressure, and life satisfication from the female police working in the New Taipei City Police Department, and worked on analyzing how these variables had a correlation with the drinking behavior. According to the findings, the proportion of NTPD female police with drinking behavior corresponds to that of women in Taiwan. It shows that female police was not assimilated by the male colleagues. In terms of the frequency and the consumption of drinking, there is no sign of alcoholism. As far as the motivation is concerned, the NTPD female police consider drinking as a pleasure of life and a connection with people. It is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studies revealing the police officers were usually drinking out of stress relief or other negative reasons. Key words: Wine culture, feminism, female police, drinking behavior, motivation for drinking

女警飲酒行為因素之探討 - mba.management.org.tw file示新北市女警將飲酒視為是種生活享受,而且飲酒本身具有聯絡情感的功能,與過去所 做的研究認為警察飲酒型態多屬於是逃避型飲酒行為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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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飲酒行為因素之探討

The Study of Factors in the Drinking Behaviors of

Female Police Officers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析女警飲酒行為的真實現況與成因,透過問卷調查研究法蒐集服務於

研究者所任職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機關及單位之女警個人背景因素、工作壓力、

生活滿意度等資料,對於飲酒行為的關聯性進行分析及了解。研究結果顯示,新北市女

警整體的飲酒比例與現今臺灣地區女性飲酒比例相當,並未因職業同化的影響而有偏高。

從飲酒頻率及飲酒量上來觀察,也並沒有發現有成癮的現象。在飲酒的動機方面,則顯

示新北市女警將飲酒視為是種生活享受,而且飲酒本身具有聯絡情感的功能,與過去所

做的研究認為警察飲酒型態多屬於是逃避型飲酒行為不盡相同。

關鍵字:酒文化、女性主義、女警、飲酒行為、飲酒動機

The study attempts to disclose the actual situation and the causes of female polices’

public drinking behavior by questionnaire. The author collected data including personal

background, working pressure, and life satisfication from the female police working in the

New Taipei City Police Department, and worked on analyzing how these variables had a

correlation with the drinking behavior. According to the findings, the proportion of NTPD

female police with drinking behavior corresponds to that of women in Taiwan. It shows that

female police was not assimilated by the male colleagues. In terms of the frequency and the

consumption of drinking, there is no sign of alcoholism. As far as the motivation is concerned,

the NTPD female police consider drinking as a pleasure of life and a connection with people.

It is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studies revealing the police officers were usually drinking out of

stress relief or other negative reasons.

Key words: Wine culture, feminism, female police, drinking behavior, motivation for

drinking

1

壹、前言

過去酒一直被視為是男性化的象徵,在公共場所喝酒及酒醉是男性的特權,但近來

的研究報告顯示,新時代女性的飲酒量、酒醉、酒精濫用及酒癮問題與男性之間的差距

已經逐漸縮小,一份來自澳洲的新南威爾斯大學(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在 2014

年的研究報告指出,男性與女性飲酒人數的差異,從早期 1900 年的 2.2 倍降至 1990 年

末期的 1.1 倍。造成女性飲酒行為增加的原因,可能有文化禁忌的式微、社會環境變遷、

女性意識抬頭及女性更願意透露自己的飲酒行為,且女性認為飲酒儼然是具有男女平等

的意涵,讓商人找到群眾認同的符號,更加大以女性為對象的酒類商品促銷力道,再再

使得女性飲酒人數增加,女性飲酒行為也從過去的負面意義,轉變成展現自我的正面符

號。

其實飲酒行為在華人傳統文化一直佔有重要的地位,中國傳統文化認為,酒具有協

調人際關係的功能。除此之外,飲酒也常常是人們用來抒解心情抑鬱以及調適壓力的因

應策略,英國郵報曾報導,一個涉及 825 人的調查發現,有壓力的成年人更傾向於喝酒

放鬆,而不是尋求家人的幫助,心理學家也認為經過勞累的一天後,我們的大腦傾向於

找個理由來放鬆自己,而飲酒成了麻痺大腦的一種方式。根據學者研究,飲酒的理由可

區分為兩種,一為增進正向情緒的經驗,使自己在社交場合感覺更有自信,並且讓人感

覺友善,二為減緩負向情緒,例如降低緊張的感覺(Franken, 1998)。

警察機關在公務體系中屬於人際關係互動較多的單位,除了內部不同組織間的溝通

協調,與外機關的合作互助,使得警察人員不論內外,皆須面面俱到。此外,警察工作

本身即具有高壓力與高危險性,警察每天面對的不是來自犯罪者的威脅,就是執勤時所

面臨的不確定風險,加之各項專案績效的要求、民意代表的關說以及民眾對於警察超標

準的檢視,使得警察揹負著更大的重擔。警察人員所扮演的角色相當矛盾,暨是保護者

(Protector)、協助者(Helper),有時候又擔任調解者(Referee)、執法者(Enforce)、

開具交通違規告發單、從事逮捕工作或使用致命武力者(Deadly Force)(劉誌雄,2006),

這些角色衝突以及長期工作時間的顛倒及僵化,造成警察人員的自殺率,較其他行業高

出許多,飲酒亦是面對壓力產生的行為改變之一(林錦坤,1999),綜上所述,警察人

員在一般民眾刻板印象中,飲酒行為相較於一般公務員來得普遍。

之前關於警察與飲酒的研究,大多著重於員警的飲酒行為分析,雖然問卷沒有區隔

男女,但畢竟在警察工作組織中,是以男性為大宗,所得出來的結論,可以說是男警的

飲酒行為的分析,在現代女性飲酒的人數已逼近男性的社會中,似乎應該也要特別關注

女警的飲酒行為態樣、社會及心理層面因素,女警飲酒是否如同之前對於警察飲酒行為

研究結果相同。本研究以筆者所認職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女警為樣本,希望從年齡、官

階、工作屬性、服務單位、從警年資、感情(婚姻)狀況等個人背景變項來分析,並了

解在工作壓力、生活滿意度等自變項的影響下,與飲酒行為的關連性,希望能呈現女警

飲酒行為的真實面,是否與目前女性飲酒現況符合,也希望能探究女警飲酒行為與之前

2

關於警察飲酒行為研究的結果是否相同亦或是有明顯差異,釐清是否飲酒行為也有男女

警有別的現象

貳、警察飲酒行為的相關因素

一、工作壓力與飲酒行為

警察工作特性與一般行政工作不同,具有偶發性的危險、不確定、時間長及勤務變

動不定等特性,一直以來警察工作都被認為是一個高壓力的職業。根據學者研究,警察

若是無法承受如此巨大的工作壓力,無法把持住的話,就容易與酒色財氣結合一起(吳

學燕,1995:13);此外,警察職司社會治安,常面對複雜的情境,因此工作壓力也較

大,為了調適壓力,警察人員會較一般人更容易產生飲酒行為(陳明傳,1993:8),吳

秀娟(2003)的研究也指出,警察人員飲酒量與工作壓力有正相關,回家頻率越低、婚

姻狀況不良、服務於外勤之警察人員,其家庭及工作壓力越大,而飲酒情境及飲酒行為

也越嚴重,階級越高的警察人員則是相反;翁萃芳(2003)的研究也提到警察人員面對

壓力產生的行為改變以飲酒、濫用藥物、暴力行為及自殺等四種居多。是知,警察工作

的高壓力特性,使警察人員為求紓壓,而自然與飲酒行為產生連結,其中又以第一線接

觸民眾加上作息不定,於公於私感受更強烈工作及生活壓力之基層警察人員為然。

二、社會網絡與飲酒行為

邇來社會網絡與個人飲酒行為之關聯性也在各相關研究中漸漸被提到,許多國外學

者如 Genevieve M. Ames & Linda-Anne Rebhun(1996)及 Kenneth H. Beck & Katherine A.

Treiman(1996)的研究也證實了工作環境與職場文化對於飲酒行為是有影響的。心理

學專家張春興教授(2013)在其所著的教育心理學一書中提到,個人在團體中的角色行

為是在社會影響下學習而建立的,每個團體都有成文和不成文的規範來約束其成員的角

色行為。從眾行為(conformity behavior)是指個人在團體中,在希望別人喜歡我們及希

望做對的心情下所展現的行為,以順應眾人所認可的標準。因此,飲酒行為在某些文化

脈絡中,不僅不被視為病態或偏差,反而是一種被認可的行為,一個特定職業或工作場

所之人口族群的飲酒型態與飲酒行為,也會受職業組織及工作場所中關於飲酒之態度及

規範等次文化因素所決定(Sorensen, Pechacek & Pallonen,1986)。Kaye Middleton Fillmore

(1990)的研究也發現工作環境中共事之同事往往是決定其中工作人員飲酒行為的重要

因素。

對於警察組織而言,由於有著複雜的外在環境,要與各友軍單位、義警民防、記者

媒體互通交流,內在環境部分也為了領導統御及與同仁間保持良好互動,警察人員於公

於私皆需面面俱到,使得人際關係互動更為複雜,相對地有更多的應酬需要出席,也導

致飲酒的機會也增加。為了促進良好的公私關係,酒成了警察工作推展的潤滑劑,警界

人士常以「乾杯」、「勸酒」、「酒量等於工作量」及「打通關」等方式,以彰顯英雄氣概

3

及忠誠度,並藉此解決工作上的障礙,飲酒行為儼然成為警察人員建立人脈及推動工作

的手段,長久以往,乃形成一個明顯的警察機關飲酒次文化,社會觀感也普遍把警察工

作與飲酒聯結在一塊。

三、家庭和婚姻品質與飲酒行為

由於警察工作性質的關係使得警察人員對於家庭生活的參與相對其他職業來的少,

尤其是從事外勤工作的員警,蔡德輝、吳學燕及蔡中志等人(1993)的研究發現,有 90.4%

的員警認為,從事警察工作會影響全家人共同從事休閒活動的機會,主要影響的因素分

別是「休假不固定」及「工作時間太長」所致,如此日積月累,容易導致婚姻及家庭關

係淡薄,就有研究指出,問題性家庭與偏差行為間的惡性循環,將導致「依賴酒精因應

社會壓力」的行為模式(李易蓁、王芬蘭,1996),因此不良的家庭互動會造成警察人

員壓力,有可能促成其飲酒或酗酒行為。

正向的家庭支持則有助於個體自我評價、生活品質及外在行為的發展,尤其對警察

人員而言,良好的家庭支持能減緩其工作壓力所造成的衝擊,間接地也能對員警的身心

健康及生活產生正面的效應,增強員警與社會的依附程度,因為個體能從家庭中獲得支

援與幫助,並可消弭壓力帶來的潛在傷害及提升個人自我控制能力,有效可以降低員警

酗酒及其他病態行為的發生(林漢堂,2014:57)。

四、重要他人與飲酒行為

個人生活情境中的重要他人,係指家庭中較親密之一等親、同事、朋友,個人的飲

酒行為可能會受到渠等飲酒行為的影響。根據學者 Ronald L. Akers(1979)所持之社會

學習理論的觀點,社會行為是經由直接操作制約和模仿他人行為而產生,產生的行為再

經由報酬(正增強)和避免處罰(負增強)而增強,或經由消滅不好的刺激和不給與酬

勞而減弱,其理論主要有四個概念,即為模仿、區別性接觸、區別性增強及定義。

警察人員與其他一般民眾一樣,主要的模仿對象來員為家庭、同事及朋友。在針對

青少年飲酒行為與態度的關聯研究中,黃惠玲(1993)就發現對青少年而言,週遭有飲

酒習慣的同儕成員數越多,青少年本身發生飲酒行為的機率越高。在剛才社會網絡與飲

酒行為一節中,也有提到學者的研究指出工作環境中共事之同事往往是決定其中工作人

員飲酒行為的重要因素。由此推估警察因為工作時間長,工作性質比較偏向團體合作,

加上警察單位是屬於對飲酒文化採取寬鬆態度的工作情境,因此如果單位內有越多的警

察同仁有飲酒習慣,耳濡目染下就也容易發展出飲酒行為。

五、生活滿意度與飲酒行為

不同的學者對於生活滿意度有不同的的觀點,但大抵來說生活滿意度可以說是個人

對其經濟、體力、情緒、心理等各社會因素等層面,是否適應良好的主觀判斷。根據 James

4

G. Murphy(2005)的研究,大學生問卷中的生活滿意度與飲酒行為有顯著的相關,生

活滿意度下降時飲酒狀況越嚴重;江逸群、黃雅文(2000)針對國中生飲酒者與未飲酒

者在生活狀況上的比較研究,也發現飲酒者在學校生活、放學後的生活、家庭生活(包

括生活方式、飲食、零用金等)均較未飲酒者感到不滿意。此外,青少年在面臨生活困

難而無法適應時,會有較高傾向以逃避、消極的因應方式來處理生活問題,尤其容易以

物質使用或其他越軌行為來因應之(Hoffman & Su, 1997)。飲酒動機有正向(社交型飲

酒)與負向(逃避型飲酒)兩種,前一類為社會型動機,係與促進人際網絡交流有關的

社交活動及追求個人快樂的目的,後一類則為內在動機,係在減低心理的緊張,亦或是

逃避工作及生活上的現實困境。翁萃芳(2003)的研究顯示,整體警察人員的飲酒動機,

「逃避型飲酒」是高於「非逃避型飲酒」,雖飲酒過量情形不普遍,但確實是有藉助於

飲酒逃避生活或工作上困擾之傾向。

参、研究設計與實施

本研究旨在探析女警飲酒行為的真實現況與成因,透過問卷調查研究法蒐集服務於

研究者所任職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機關及單位之女警個人背景因素、工作壓力、

生活滿意度等資料,對於飲酒行為的關聯性進行分析及了解。

一、研究架構

圖 1 研究分析架構圖

背景變項

1. 年齡

2. 婚姻狀況

3. 子女數

4. 官階

5. 服務單位

6. 職位

7. 工作年資

8. 教育程度

工作壓力 1. 工作負荷 2. 上司支持 3. 同事支持 4. 福利感受 5. 角色衝突

生活滿意度

1. 自我評價

2. 家庭支持

3. 經濟狀況

4. 同儕影響

飲酒行為

1.飲酒量

2.飲酒頻率

3.飲酒動機

5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是以目前服務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之編制內女警為對象,根據新北市政府警

察局人事室統計,現有局本部(含直屬隊)、大隊及 16 個分局女警數為 777 名,以官階

來做區分,女警官計有 112 名,基層女警(含警員、巡佐、小隊長及偵查佐)計有 665

名,由於官階是本次研究的背景變項之一,因此本次研究對象篩選,是以官階做為問卷

發放之首要抉擇,另外,第九及第十一序列女警在分局部分人數較多,再依其服務單位

屬性及城鄉差距不同進行抽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現有員額及抽樣結果如下(以下分局

均含該分局警備隊、偵查隊、交通分隊及派出所等外勤單位):

表 1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女警官階、服務單位及人數統計及研究樣本抽取表

警察官 單位 現有員額 抽樣數 備註

第四序列 局本部 2 2 (三線一星)

第五序列

局本部 1 1 (兩線四星)

刑事警察大隊 1 1

婦幼警察隊 1 1

分局 2 2

第六序列

局本部 11 6 (兩線三星)

刑事警察大隊 1 1

交通警察大隊 2 2

婦幼警察隊 2 2

分局 7 4

第七、八

序列

局本部 3 3 (兩線二星)

刑事警察大隊 1 1

婦幼警察隊 1 1

少年警察隊 2 2

分局 16 8

第九序列

局本部 10 5 (兩線一星)

刑事警察大隊 6 3

婦幼警察隊 2 2

少年警察隊 1 1

分局 36 2 板橋分局

5 海山分局

5 樹林分局

1 金山分局

第十序列

局本部 1 1 (一線四星)

刑事警察大隊 46 15

交通警察大隊 1 1

少年警察隊 3 3

分局 19 10

6

第十一序

局本部 4 4 (一線三星)

保安警察大隊 15 8

交通警察大隊 51 20

婦幼警察隊 18 10

分局 374 26 海山分局

22 板橋分局

13 瑞芳分局

11 金山分局

總計 777 205

三、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採用的問卷是由國內已實施過,具標準化及有效性的量表所組成,其中包

括個人背景變項、工作壓力量表、生活滿意度量表及飲酒行為量表。並將問卷初本委請

6 位學者專家(國內大學專任教授、副教授及講師)進行審查,針對研究問卷適合度與

重要性評量,提供諮詢意見並協助進行題目良窳判斷,以建立內容效度,經由專家審查

後,研究者針對其提供之意見進行修改再與指導教授討論製成正式問卷。

再將「工作壓力」與「生活滿意度」量表題項進行探索性因素分析(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EFA),以確認本研究工具量表在檢定測驗時的建構效度(construct validity),並

計算 Cronbach’s α 係數,進行量表信度之評估。而兩個量表皆是以 Likert 五點量表蒐集

各受訪女警對不同變數的同意程度(非常不同意= 1~非常同意= 5)。

由於「工作壓力」與「生活滿意度」量表在編制過程中是根據相關理論建立構面,

因此本研究以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le component factor analysis, PCF)萃取因素,依據

文獻建議分別對「工作壓力」量表取 5 個因素及「生活滿意度」量表取 4 個因素以建構

各分量表之效度(Validity)。在因素分析轉軸方式中,以直交轉軸(orthogonal rotation)

中的最大變異法(varimax)取出因素負荷量(factor loading),並以 Hair, Black, Babin, and

Anderson(2009)所建議的實務顯著性(practically significant)0.5 作為選題標準,得出

「工作壓力」與「生活滿意度」量表。

肆、研究變項之現況分析

一、飲酒行為分析

(一)飲酒動機

表 2 飲酒動機量表之描述性分析(N = 186)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 我會為了紓解工作壓力或困擾而飲酒 2.35 1.21 8

7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2 我會為了有助於升遷和長官飲酒 2.31 1.10 9

3 我會為了有助於工作推動而飲酒 2.36 1.15 7

4 我認同酒量等於工作量這句話 1.83 0.94 11

5 我會為了和同事連絡感情而飲酒 3.12 1.13 2

6 我會為了和長官連絡感情而飲酒 2.66 1.13 5

7 我會為了和朋友連絡感情而飲酒 3.32 1.16 1

8 我認為飲酒是基本的社交技巧 2.88 1.09 3

9 我會為了紓解生活困擾或苦悶而飲酒 2.45 1.14 6

10 我為因為感情(夫妻、情侶)問題而飲酒 2.13 1.00 10

11 我會因為不想被別人瞧不起而飲酒 1.81 0.85 12

12 我覺得飲酒是件很有格調與品味的事 2.82 1.10 4

從飲酒動機來分析,女警飲酒動機最多和次多為「和朋友和同事聯絡感情」而

飲酒,是從正向角度出發,以增進生活情趣、聯絡感情等的非逃避型飲酒的飲酒行

為,並且認為「飲酒是基本的社交技巧」、「喝酒是件很有格調的事」,這也符合之前

文獻探討中,女性近年來飲酒行為的變化。女性跳脫出以往傳統文化的束縛,在女

權運動的推波助瀾下,使得女性更重視自己的權利,也打破僵化的男女藩籬,女性

開始找回跟男性同等的地位,男性可以做的事女性也可以做,女警飲酒的動機,恰

好符合當今的潮流趨勢。

另外,在飲酒行為中的負面影響因素,在本次研究中並非佔有重大的比例,最

高者為「為了紓解生活苦悶」,但僅排飲酒動機中第六位,其餘包括「紓解工作壓力」、

「因為感情問題」等,排位均是靠後,這可以解釋女警在排除壓力時,並不會將飲

酒視為一個重要抒壓的手段和方法,與一般男警不同。再者,「為了推動工作」、「有

助於升遷」及「認同酒量等於工作量」這幾個飲酒動機,亦屬於排名靠中後的選項,

可以推論女警的飲酒動機並未受職場中男警之同化影響,也並不認同警界傳統對於

飲酒所帶來的「附加價值」這個觀念。

(二)飲酒頻率及飲酒量

表 3 飲酒行為之次數分配表(N = 186)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飲酒行為

是 105 56.5

否 81 43.5

3 個月內喝酒頻率

3 個月內至少 1 次 40 38.1

3 個月內至少 2 次 18 17.1

每個月 1-2 次 26 24.8

每個星期 1-2 次 5 4.8

1 星期超過 2 次 4 3.8

無 12 11.4

8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3 個月內飲酒情形(複選,N = 102)

個人獨飲 20 19.6

家庭聚會 36 35.3

朋友聚會 78 74.5

同事聚會 40 39.2

約會 9 8.8

公事應酬 10 9.8

未喝酒原因(複選,N = 76)

怕影響工作 15 19.7

身體疾病 9 11.8

宗教因素 3 3.9

伴侶反對 1 1.3

不喜歡酒精味道 52 68.4

飲酒會身體不適 27 35.5

其他原因 6 7.9

平均每次飲酒量

1 罐以下 34 32.4

2-4 罐 50 47.6

5-7 罐 13 12.4

8-10 罐 2 1.9

11 罐以上 6 5.7

從飲酒人數來看,有飲酒行為者的比例為 56.45%,這比例符合行政院性別平等

會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所公布,衛生福利部所做 2018 年我國男女 18 歲以上人口喝

酒比率,49 歲以下女性飲酒比率為 55.45%1。飲酒的頻率相對來說不算頻繁,相對

於翁萃芳(2003)所做的警察人員飲酒行為之研究,女警在「3 個月內至少一次」及

「3 個月內無飲酒」相加近 5 成比率,一般警察只有 19.4%,但在「每星期一次以上」

則高達 31.9%,女警在本研究的統計只有 8.6%,顯見女警相對於一般警察而言,女

警並沒有顯著的飲酒習慣。再從平均飲酒量來分析,女警以「2-4 罐」的比例最高,

達 47.6%將近一半,再來則是「1 罐以下」的 32.4%,「5 到 7 罐」12.4%及「11 罐以

上」5.7%,這與翁萃芳(2003)所做之一般警察的平均飲酒量人數研究結果一致,

一般警察依前述飲酒量比例分別是 37.4%、27.4%、14%及 5.2%,可見女警在飲酒量

上與一般警察無異,尤其是平均飲酒量 11 罐以上比例如此接近,表示女警確實在飲

酒時,有巾幗不讓鬚眉的英雌氣概。

女警在飲酒情形方面的統計,仍是以「和朋友聚會」、「和同事聚會」及「家庭

聚會」為大宗,這也符合之前所探討之中國的酒文化是所謂的集體主義,如果沒有

人際交往的客觀需要,一般自己不喝酒。而且飲酒情形的統計也和飲酒動機相呼應,

在「公事應酬」上的佔比相當低,也可以說女警在選擇飲酒對象的傾向,主要還是

以生活情境中的重要他人為優先,這與翁萃芳(2003)所做的研究顯示,一般警察

以同事共飲為多不同,翁認為因為警察工作性質緣故,導致交友範圍有限,交往者

多為身邊同事,因此飲酒對象既是同事也是朋友。惟現階段女警在警界的人數比率

未達 10%,同個單位內如果是派出所,女警平均僅有 2-4 人,又加上勤務中為了女

1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

https://www.gender.ey.gov.tw/gecdb/Stat_Statistics_DetailData.aspx?sn=GW1JgaxFwb22%2FEJmHuebGg%3

D%3D 索引日期:2018/12/13

9

警人身安全,現今仍是由男女一同服勤,而不見女女共同服勤,因此,女警彼此在

工作場合中互動可能不像一般男警間緊密且頻繁,既是同事又是朋友的關係,就不

如男警間明顯,且男女有別為避免落人口實,女警也不太會主動約男同事飲酒,因

此在統計上顯示,女警在飲酒情形上是以朋友飲酒為最主要,而非朝夕相處的同事。

再者,在未飲酒的原因分析中,女警未飲酒的原因主要為「不喜歡酒的味道」,

這與吳秀娟(2003)所做的研究則相同,惟其做的研究,「怕影響工作」為次要原因,

佔 29.22%,「會引起身體不適」僅佔 9.86%,本研究則是「會引起身體不適」為次要

原因,佔比 35.5%,「怕影響工作」再次之,佔比 19.7%,可能解釋原因為如同前面

文獻探討中,女性由於酒精去氫酶的活性較低,代謝酒精能力比男性差,所以身體

不適的情形會較明顯,因此,統計結果也就與一般警察的結果略有不同。

二、個人背景變項與飲酒行為分析

(一)年齡對飲酒行為影響

表 4 年齡在飲酒動機上之差異分析

飲酒動機

(1) 20-30 歲未滿(n

= 89)

(2) 30-40 歲未滿(n = 57)

(3) 41 歲以上(n = 40) F p 事後比較

M ± SD M ± SD M ± SD

紓解工作壓力 2.45±1.11 2.25±1.29 2.30±1.30 0.55 .579

助於升遷 2.33±1.04 2.39±1.21 2.15±1.08 0.57 .569

助於工作推動 2.35±1.06 2.49±1.28 2.20±1.16 0.76 .469

酒量等於工作量 1.88±0.95 1.95±1.06 1.58±0.68 2.04 .133

同事連絡感情 3.10±1.09 3.07±1.16 3.25±1.19 0.33 .720

長官連絡感情 2.67±1.07 2.70±1.21 2.55±1.15 0.23 .793

朋友連絡感情 3.38±1.12 3.32±1.21 3.20±1.16 0.34 .711

基本社交技巧 2.89±1.06 2.96±1.09 2.73±1.18 0.58 .564

紓解生活困擾 2.64±1.06 2.46±1.25 2.00±1.04 4.53* .012 1>3

感情問題 2.15±0.94 2.18±1.09 2.05±1.01 0.20 .822

不想被瞧不起 1.89±0.90 1.72±0.84 1.75±0.74 0.80 .453

格調與品味 2.79±1.10 2.89±0.98 2.80±1.26 0.18 .837

註:以平均數±標準差呈現 *p < .05,**p< .01,***p< .001(以下各表均同)

表 5 年齡在飲酒行為上之卡方分析

飲酒動機

(1) 20-30 歲未滿(n

= 89)

(2) 30-40 歲未滿(n = 57)

(3) 41 歲以上(n = 40) χ

2 p

事後比較

N(%) N(%) N(%)

飲酒頻率 5.99 .200

無 38 (42.7) 28 (49.1) 25 (62.5)

3 個月內 1-2 次 34 (38.2) 19 (33.3) 7 (17.5)

1 個月 1 次以上 17 (19.1) 10 (17.5) 8 (20.0)

每次飲酒量 13.57** .009

1 罐以下 47 (52.8) 38 (66.7) 30 (75.0) 3>1

2-4 罐 34 (38.2) 9 (15.8) 7 (17.5) 1>2、3

10

飲酒動機

(1) 20-30 歲未滿(n

= 89)

(2) 30-40 歲未滿(n = 57)

(3) 41 歲以上(n = 40) χ

2 p

事後比較

N(%) N(%) N(%)

5 罐以上 8 (9.0) 10 (17.5) 3 (7.5)

從年齡來談討女警飲酒行為的差異性,基本上在 12 個飲酒動機方面並沒有表現

出差異性,唯獨在「紓解生活困擾」這個選項,20-30 歲的女警喝酒的動機程度顯著

高於 41 歲的女警,可解釋的因素有很多,從工作層面影響生活的層面來探討,高於

41 歲的女警,在工作方面已經有豐富的經驗,且從事的工作也大多是內勤工作,工

作性質穩定且工作風險低,相較於 20-30 歲的女警,這階段的女警尚在累積工作經

驗,且因為政策因素女警員必須至外勤服務,工作負荷及風險均較資深女警高,因

此影響生活的程度也較高;再者就自身而言,超過 41 歲女警如同前面所述,在經歷

警察工作的洗禮下,許多女警已練就金剛不壞之身,不管是在氣度、智慧及涵養上

均有相當程度的洗鍊,相對於 20-30 歲女警而言,他們所能承受的壓力強度也較大,

在事情的處理及人際關係應對上,也較 20-30 歲女警來的成熟,在生活中的困擾多

能憑藉著自身的經驗來化解,因此藉由透過飲酒的方式來抒壓的動機,就不如年輕

女警來的顯著。

再者年齡並沒有對飲酒頻率造成顯著的差異,飲酒頻率並不受年齡所影響,但

在飲酒量的分析上,則有顯著差異,41 歲以上女警的飲酒量在「1 罐以下」的比例

顯著高於 20-30 歲未滿者,20-30 歲未滿女警的飲酒量在「2-4 罐」的比例顯著高於

30-40 歲未滿與 41 歲以上者。單就生理方面來分析,這樣的統計結果有符合越年輕

酒量越好的刻板印象,但也不得不考量其他原因造成這樣的統計結果,例如通常年

紀大的女警,有家庭及小孩因素的考量,不能夠喝這麼多,因為還要回家做家事及

照顧老公和小孩,也有可能是另一半不喜歡自己喝太多,又或者是年紀輕的女警,

因為年輕體力好,聚餐的時間可以比較久,因此喝酒的量也就相對年紀大的女警而

言比較多,如此等等。

(二)感情狀況及子女數對飲酒行為影響

表 6 感情狀況在飲酒動機上之差異分析

飲酒動機

(1) 單身

(n = 77)

(2) 已婚或有伴侶(n =

109) t p

M ± SD M ± SD

紓解工作壓力 2.42±1.16 2.31±1.24 0.58 .565

助於升遷 2.34±1.08 2.28±1.11 0.33 .746

助於工作推動 2.39±1.15 2.34±1.16 0.29 .770

酒量等於工作量 1.73±0.90 1.91±0.97 -1.29 .197

同事連絡感情 3.12±1.09 3.13±1.16 -0.07 .945

長官連絡感情 2.66±1.07 2.65±1.17 0.07 .948

朋友連絡感情 3.32±1.16 3.32±1.15 0.02 .983

基本社交技巧 2.90±1.05 2.86±1.13 0.21 .836

紓解生活困擾 2.57±1.15 2.36±1.13 1.26 .209

11

飲酒動機

(1) 單身

(n = 77)

(2) 已婚或有伴侶(n =

109) t p

M ± SD M ± SD

感情問題 2.16±1.01 2.12±0.99 0.25 .806

不想被瞧不起 1.79±0.92 1.82±0.80 -0.19 .848

格調與品味 2.78±1.07 2.85±1.12 -0.45 .652

表 7 感情狀況在飲酒行為上之卡方分析

飲酒動機

(1) 單身

(n = 77)

(2) 已婚或有伴侶(n = 109) χ

2 p 事後比較

N(%) N(%)

飲酒頻率 2.05 .360

無 36 (46.8) 55 (50.5)

3 個月內 1-2 次 29 (37.7) 31 (28.4)

1 個月 1 次以上 12 (15.6) 23 (21.1)

每次飲酒量 6.58* .037

1 罐以下 43 (55.8) 72 (66.1)

2-4 罐 28 (36.4) 22 (20.2) 1>2

5 罐以上 6 (7.8) 15 (13.8)

表 8 子女數在飲酒動機上之差異分析

飲酒動機

(1) 無子女

(n = 126)

(2) 有子女

(n = 60) t p

M ± SD M ± SD

紓解工作壓力 2.43±1.17 2.20±1.27 1.21 .227

助於升遷 2.36±1.09 2.20±1.12 0.91 .363

助於工作推動 2.42±1.13 2.23±1.18 1.04 .301

酒量等於工作量 1.83±0.93 1.83±0.98 0.00 1.000

同事連絡感情 3.13±1.09 3.10±1.22 0.20 .844

長官連絡感情 2.71±1.09 2.55±1.21 0.88 .379

朋友連絡感情 3.33±1.14 3.32±1.20 0.05 .962

基本社交技巧 2.90±1.04 2.82±1.20 0.49 .626

紓解生活困擾 2.60±1.12 2.12±1.11 2.77** .006

感情問題 2.18±0.98 2.03±1.02 0.96 .341

不想被瞧不起 1.85±0.88 1.72±0.78 1.00 .320

格調與品味 2.83±1.05 2.80±1.20 0.19 .847

表 9 子女數在飲酒行為上之卡方分析

飲酒動機

(1) 無子女

(n = 126)

(2) 有子女

(n = 60) χ2 p 事後比較

N(%) N(%)

飲酒頻率 2.54 .280

無 57 (45.2) 34 (56.7)

3 個月內 1-2 次 45 (35.7) 15 (25.0)

1 個月 1 次以上 24 (19.0) 11 (18.3)

每次飲酒量 7.27* .026

12

飲酒動機

(1) 無子女

(n = 126)

(2) 有子女

(n = 60) χ2 p 事後比較

N(%) N(%)

1 罐以下 70 (55.6) 45 (75.0) 2>1

2-4 罐 41 (32.5) 9 (15.0) 1>2

5 罐以上 15 (11.9) 6 (10.0)

感情狀況對女警而言,不管是單身或是結婚(單身有伴侶)在飲酒動機及飲酒頻

率上都沒有顯著的差異,這和董時叡、王俊雄(2000)及翁萃芳(2003)的研究結

果一致,不同的職業上都顯示,感情狀況對於飲酒行為並無顯著差異。但在飲酒量

上則有顯著差異,事後比較發現,尤其在「2-4 罐」飲酒量的選項中,單身的女警明

顯高過非單身的女警,這如同前面年齡所探討的因素,單身的女警相對於非單身的

女警而言,少了另一半及孩子的束縛,因此在飲酒時的顧慮相對較輕,所以表現在

飲酒量上,也就來的高。

在子女數方面,有子女的女警和沒有子女的女警,在飲酒動機上僅有「紓解生

活壓力」選項有顯著差異,其餘 11 個選項均未達顯著差異。之前就有探討過,飲酒

與心理因素有關,一般認為造成女性過量飲酒或飲酒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憂鬱,憂鬱

是婦女最重要的健康問題,與嚴重的壓力與生活事件有關,女性的壓力多數來自於

家庭角色及不良的婚姻品質,因此有子女的女警可能為了小孩教養的緣故,而比無

子女的女警承受更大的壓力,為了紓壓而有較高的飲酒動機。然而,恰恰好表現在

飲酒量上則是相反,有子女的女警飲酒量在 1 罐以下的比例顯著高於無子女者,無

子女的女警飲酒量在 2-4 罐的比例顯著高於有子女者。有子女的女警較無子女的女

警,平均飲酒量較少,這原因如同前感情狀況所述,有了子女的羈絆,使得女警在

飲酒時可能會考慮到照顧孩子的因素,而降低自己的飲酒量,避免因喝醉而無法盡

到做母親的責任。

(三)官階對飲酒行為影響

表 10 官階在飲酒動機上之差異分析

飲酒動機

(1) 基層佐警組

(n = 135)

(2) 中階警官組

(n = 49)

(3) 高階警官組

(n = 2) F p 事後比較

M ± SD M ± SD M ± SD

紓解工作壓力 2.36±1.16 2.41±1.34 1.00±0.00 1.32 .270

助於升遷 2.26±1.04 2.47±1.26 1.50±0.71 1.20 .302

助於工作推動 2.33±1.09 2.43±1.29 2.50±2.12 0.14 .872

酒量等於工作量 1.85±0.93 1.80±1.00 1.50±0.71 0.19 .828

同事連絡感情 3.10±1.06 3.22±1.30 2.50±2.12 0.54 .586

長官連絡感情 2.61±1.07 2.78±1.26 2.50±2.12 0.38 .684

朋友連絡感情 3.30±1.13 3.43±1.21 2.50±2.12 0.75 .475

基本社交技巧 2.92±1.06 2.78±1.16 2.50±2.12 0.43 .653

紓解生活困擾 2.47±1.09 2.45±1.26 1.00±0.00 1.65 .196

13

飲酒動機

(1) 基層佐警組

(n = 135)

(2) 中階警官組

(n = 49)

(3) 高階警官組

(n = 2) F p 事後比較

M ± SD M ± SD M ± SD

感情問題 2.13±0.97 2.18±1.07 1.00±0.00 1.36 .259

不想被瞧不起 1.83±0.83 1.73±0.88 2.00±1.41 0.28 .759

格調與品味 2.83±1.10 2.84±1.11 2.00±1.41 0.57 .569

表 11 官階在飲酒行為上之卡方分析

飲酒動機

(1) 基層佐警組

(n = 135)

(2) 中階警官組

(n = 49)

(3) 高階警官組

(n = 2) χ2 p 事後比較

N(%) N(%) N(%)

飲酒頻率 4.60 .331

無 72 (53.3) 18 (36.7) 1 (50.0)

3 個月內 1-2 次 40 (29.6) 19 (38.8) 1 (50.0)

1 個月 1 次以上 23 (17.0) 12 (24.5) 0 (0.0)

每次飲酒量 5.79 .216

1 罐以下 86 (63.7) 29 (59.2) 0 (0.0)

2-4 罐 33 (24.4) 16 (32.7) 1 (50.0)

5 罐以上 16 (11.9) 4 (8.2) 1 (50.0)

在官階方面,將女警合併為一線四星以下之「基層佐警組」、兩線一星到兩線三

星之「中階警官組」以及兩線四星以上之「高階警官組」。統計結果顯示,官階並未

在飲酒動機、飲酒頻率及飲酒量上顯示出差異性,這與陳富國(2010)的研究,位

階較低及擔服外勤勤務員警比位階較高及擔服內勤勤務員警,在飲酒次數及飲酒量

上次數及量均為多的結果有出入。並與英國 ONS(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所做

的 2011 年生活方式普查報告指出,高階女性管理者比起藍領階級的女性工作者一個

禮拜喝酒的次數高不同2。因為女性在警界能達到兩線四星以上的高階主管位置人數

較少,就本研究而言,兩線四以上的高階警官組僅有 2 位,在量化統計上面,每一

組至少有 30 位受試者才能維繫抽樣分配的常態性,因此,在本研究中無法顯現官階

對於飲酒行為是否造成顯著的差異性。

(四)服務單位對飲酒行為影響

表 12 服務單位在飲酒動機上之差異分析

飲酒動機

(1) 警察局內勤

(n = 35)

(2) 警察局直屬大隊(n

= 11)

(3) 少年及婦幼隊(n =

23)

(4) 分局內勤

(n = 54)

(5) 警備隊及分駐所(n

= 63) F p 事後比較

M ± SD M ± SD M ± SD M ± SD M ± SD

紓解工作壓力 2.20±1.26 2.18±1.17 2.70±1.22 2.28±1.20 2.41±1.19 0.75 .560

助於升遷 2.26±1.09 1.91±1.04 3.00±1.04 2.24±1.13 2.21±1.03 2.97* .021 N.S.

2 參見網站

http://www.ias.org.uk/Alcohol-knowledge-centre/Alcohol-and-women/Factsheets/Changing-trends-in-womens-d

rinking.aspx 索引日期:2018/1/3。

14

飲酒動機

(1) 警察局內勤

(n = 35)

(2) 警察局直屬大隊(n

= 11)

(3) 少年及婦幼隊(n =

23)

(4) 分局內勤

(n = 54)

(5) 警備隊及分駐所(n

= 63) F p 事後比較

M ± SD M ± SD M ± SD M ± SD M ± SD

助於工作推動 2.31±1.16 1.91±1.04 2.96±1.15 2.31±1.19 2.29±1.08 2.12 .080

酒量等於工作量 1.77±0.81 1.73±1.01 2.17±1.11 1.72±0.83 1.86±1.01 1.03 .396

同事連絡感情 3.20±1.21 3.45±0.93 3.43±0.95 3.09±1.20 2.94±1.11 1.16 .331

長官連絡感情 2.63±1.21 2.45±1.21 3.35±0.88 2.67±1.20 2.44±1.01 2.92* .023 3>5

朋友連絡感情 3.57±1.22 3.45±0.93 3.74±0.92 3.26±1.17 3.06±1.18 2.07 .086

基本社交技巧 2.77±1.21 2.73±1.35 3.13±0.92 2.80±1.07 2.94±1.06 0.56 .692

紓解生活困擾 2.29±1.18 2.27±1.19 3.17±1.03 2.31±1.15 2.41±1.07 2.89* .024 N.S.

感情問題 2.00±0.94 2.45±1.21 2.61±0.99 2.07±0.99 2.03±0.97 2.01 .096

不想被瞧不起 1.80±0.83 1.73±0.79 2.00±0.95 1.78±0.74 1.78±0.92 0.35 .842

格調與品味 2.77±1.14 3.00±1.41 2.83±1.07 2.87±1.01 2.78±1.13 0.14 .967

註 1:警察局內勤含大隊警勤加給支領三級者

註 2:N.S.為 non-significant,係指事後比較後皆無明顯差異

表 13 服務單位在飲酒行為上之卡方分析

飲酒動機

(1) 警察局內勤

(n = 35)

(2) 警察局直屬大

隊(n = 11)

(3) 少年及婦幼隊

(n = 23)

(4) 分局內勤

(n = 54)

(5) 警備隊及分駐

所(n = 63) χ2 p 事後比

較 N(%) N(%) N(%) N(%) N(%)

飲酒頻率 4.05 .852

無 14 (40.0) 8 (72.7) 11 (47.8) 28 (51.9) 30 (47.6)

3 個月內 1-2 次 13 (37.1) 2 (18.2) 7 (30.4) 17 (31.5) 21 (33.3)

1 個月 1 次以上 8 (22.9) 1 (9.1) 5 (21.7) 9 (16.7) 12 (19.0)

每次飲酒量 3.85 .871

1 罐以下 23 (65.7) 8 (72.7) 12 (52.2) 36 (66.7) 36 (57.1)

2-4 罐 9 (25.7) 2 (18.2) 7 (30.4) 14 (25.9) 18 (28.6)

5 罐以上 3 (8.6) 1 (9.1) 4 (17.4) 4 (7.4) 9 (14.3)

註:警察局內勤含大隊警勤加給支領三級者

在服務單位方面,不同服務單位的女警,在飲酒頻率及飲酒量上均無顯著差異,

有異於吳秀娟(2003)的研究結論,認為刑警、保安隊及派出所員警,工作及家庭

壓力均大,因此擁有較嚴重的飲酒行為,但在本研究中,在飲酒動機方面顯示,女

警的飲酒行為主要為非逃避型飲酒的正向飲酒行為,並非為了逃避生活及紓解工作

壓力,主要是為了聯絡感情而飲酒,因此服務單位對於女警而言,並非是影響飲酒

頻率及飲酒量的重要因素。再就飲酒動機進行分析,只有服務於少年及婦幼隊的女

警因「與長官連絡感情」而喝酒的動機程度顯著高於服務於警備隊及分駐所者,可

能推測是因為婦幼及少年隊的長官有女性主管,但所調查之警備隊及分駐(派出)所並

未有女性主管,因此在「與長官連絡感情」這個選項上,在少年及婦幼隊服務的女

警,有較在警備隊及分駐(派出)所服務的女警,較為顯著的飲酒動機。

15

(五)職位對飲酒行為影響

表 14 職位在飲酒動機上之差異分析

飲酒動機

(1) 主管

(n = 10)

(2) 非主管

(n = 176) t p

M ± SD M ± SD

紓解工作壓力 1.90±1.20 2.38±1.20 -1.23 .221

助於升遷 2.10±1.20 2.32±1.10 -0.61 .543

助於工作推動 2.50±1.43 2.35±1.14 0.39 .694

酒量等於工作量 1.70±1.06 1.84±0.94 -0.46 .646

同事連絡感情 2.90±1.29 3.14±1.12 -0.64 .521

長官連絡感情 2.70±1.34 2.65±1.12 0.13 .899

朋友連絡感情 2.90±1.29 3.35±1.15 -1.19 .235

基本社交技巧 2.80±1.40 2.88±1.08 -0.23 .821

紓解生活困擾 1.90±1.29 2.48±1.13 -1.57 .119

感情問題 1.90±1.10 2.15±0.99 -0.76 .446

不想被瞧不起 1.70±0.82 1.81±0.85 -0.41 .684

格調與品味 2.80±1.23 2.82±1.09 -0.07 .947

表 15 職位在飲酒行為上之卡方分析

飲酒動機 (1) 主管 (2) 非主管

χ2 p 事後比較

N(%) N(%)

飲酒頻率 0.77 .682

無 6 (60.0) 85 (48.3)

3 個月內 1-2 次 2 (20.0) 58 (33.0)

1 個月 1 次以上 2 (20.0) 33 (18.8)

每次飲酒量 1.35 .510

1 罐以下 7 (70.0) 108 (61.4)

2-4 罐 3 (30.0) 47 (26.7)

5 罐以上 0 (0.0) 21 (11.9)

另外在職位方面,在飲酒動機、飲酒頻率及飲酒量方面,擔任主管職及非主管

職,均未達到顯著差異,這如同前揭在官階時所述,由於現階段女警仍未是警界的

中流砥柱,在擔任主管職務方面,不論高中低階,女警所佔的比例又更少,在研究

者所服務的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擔任主官(管)的女警僅佔全部主官(管)職的 4.15%

(722 名中,女性僅有 30 名),在本研究中,填寫問卷的女性主管僅有 10 人,未能

達到抽樣分配的常態性,因此,是否為主管職位並無法在飲酒行為上顯示出差異性。

16

(六)工作年資及教育程度對飲酒行為影響

表 16 工作年資在飲酒動機上之差異分析

飲酒動機

(1) 未滿 5 年

(n = 74)

(2) 5-未滿 15 年

(n = 71)

(3) 15 年以上

(n = 41) F p 事後比較

M ± SD M ± SD M ± SD

紓解工作壓力 2.32±1.12 2.38±1.21 2.37±1.36 0.04 .960

助於升遷 2.22±1.06 2.51±1.13 2.12±1.08 2.03 .134

助於工作推動 2.32±1.16 2.48±1.13 2.22±1.17 0.72 .489

酒量等於工作量 1.80±0.89 1.96±1.03 1.68±0.85 1.20 .303

同事連絡感情 2.99±1.13 3.20±1.08 3.24±1.22 0.93 .398

長官連絡感情 2.57±1.14 2.79±1.11 2.59±1.16 0.80 .453

朋友連絡感情 3.16±1.21 3.56±1.05 3.20±1.19 2.55 .081

基本社交技巧 2.86±1.04 2.93±1.06 2.80±1.25 0.18 .840

紓解生活困擾 2.54±1.15 2.55±1.13 2.10±1.09 2.51 .084

感情問題 2.12±1.06 2.15±0.90 2.12±1.05 0.02 .976

不想被瞧不起 1.84±0.97 1.80±0.79 1.76±0.73 0.12 .885

格調與品味 2.89±1.13 2.79±0.98 2.76±1.24 0.25 .776

表 17 工作年資在飲酒行為上之卡方分析

飲酒動機

(1) 未滿 5 年

(n = 74)

(2) 5-未滿 15 年

(n = 71)

(3) 15 年以上

(n = 41) χ2 p 事後比較

N(%) N(%) N(%)

飲酒頻率 4.73 .316

無 36 (48.6) 31 (43.7) 24 (58.5)

3 個月內 1-2 次 24 (32.4) 28 (39.4) 8 (19.5)

1 個月 1 次以上 14 (18.9) 12 (16.9) 9 (22.0)

每次飲酒量 4.97 .291

1 罐以下 40 (54.1) 46 (64.8) 29 (70.7)

2-4 罐 26 (35.1) 17 (23.9) 7 (17.1)

5 罐以上 8 (10.8) 8 (11.3) 5 (12.2)

表 18 教育程度在飲酒動機上之差異分析

飲酒動機

(1) 專科以下

(n = 89)

(2) 大學以上

(n = 97) t p

M ± SD M ± SD

紓解工作壓力 2.45±1.13 2.27±1.27 1.03 .306

助於升遷 2.28±1.02 2.33±1.17 -0.31 .761

助於工作推動 2.36±1.07 2.36±1.23 -0.01 .994

酒量等於工作量 1.90±0.97 1.77±0.92 0.91 .364

同事連絡感情 3.08±1.00 3.16±1.24 -0.52 .601

長官連絡感情 2.64±1.00 2.67±1.24 -0.18 .857

朋友連絡感情 3.25±1.09 3.39±1.21 -0.85 .395

基本社交技巧 2.85±1.07 2.90±1.11 -0.27 .789

紓解生活困擾 2.47±1.03 2.42±1.23 0.30 .768

17

飲酒動機

(1) 專科以下

(n = 89)

(2) 大學以上

(n = 97) t p

M ± SD M ± SD

感情問題 2.15±0.91 2.12±1.07 0.15 .879

不想被瞧不起 1.89±0.78 1.73±0.91 1.25 .212

格調與品味 2.80±1.10 2.85±1.10 -0.30 .769

表 19 教育程度在飲酒行為上之卡方分析

飲酒動機

(1) 專科以下

(n = 89)

(2) 大學以上

(n = 97) χ2 p 事後比較

N(%) N(%)

飲酒頻率 1.71 .424

無 48 (53.9) 43 (44.3)

3 個月內 1-2 次 26 (29.2) 34 (35.1)

1 個月 1 次以上 15 (16.9) 20 (20.6)

每次飲酒量 0.24 .886

1 罐以下 56 (62.9) 59 (60.8)

2-4 罐 24 (27.0) 26 (26.8)

5 罐以上 9 (10.1) 12 (12.4)

在工作年資方面,顯示對於女警飲酒行為沒有顯著差異性,這與吳秀娟(2003)

的研究結果具有一致性,警察工作年資的高低對於飲酒情境及飲酒行為並無顯著相

關。最後在教育程度方面,統計結果也顯示,不同的教育程度並不會對飲酒行為產

生顯著差異性,這和吳秀娟(2003)及翁萃芳(2003)的研究一致,不管男警女警,

教育程度的不同在飲酒行為上並無差異存在。

三、工作壓力與飲酒頻率及飲酒量分析

表 20 不同工作壓力變項對女警在飲酒頻率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喝酒頻率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事

後比較

工作負荷 (1)無 91 3.56 0.75 0.31 .733

(2)3 個月內 1-2 次 60 3.47 0.65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3.51 0.74

上司支持 (1)無 91 2.69 0.75 0.85 .431

(2)3 個月內 1-2 次 60 2.54 0.57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2.60 0.81

福利好壞 (1)無 91 2.49 0.75 0.18 .838

(2)3 個月內 1-2 次 60 2.53 0.59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2.44 0.66

角色衝突 (1)無 91 3.22 0.89 0.94 .393

(2)3 個月內 1-2 次 60 3.39 0.76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3.35 0.75

整體工作壓力

(1)無 91 2.98 0.55 0.02 .984

(2)3 個月內 1-2 次 60 2.98 0.46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2.97 0.53

18

表 21 不同工作壓力變項對女警在飲酒量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每次飲酒量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事

後比較

工作負荷 (1)1 罐以下 115 3.52 0.72 0.09 .918

(2)2-4 罐 50 3.50 0.69

(3)5 罐以上 21 3.57 0.78

上司支持 (1)1 罐以下 115 2.67 0.74 0.69 .502

(2)2-4 罐 50 2.54 0.56

(3)5 罐以上 21 2.57 0.83

福利好壞 (1)1 罐以下 115 2.50 0.73 0.19 .831

(2)2-4 罐 50 2.51 0.59

(3)5 罐以上 21 2.41 0.65

角色衝突 (1)1 罐以下 115 3.24 0.84 2.19 .115

(2)2-4 罐 50 3.50 0.78

(3)5 罐以上 21 3.14 0.78

整體工作壓力 (1)1 罐以下 115 2.98 0.54 0.21 .812

(2)2-4 罐 50 3.01 0.49

(3)5 罐以上 21 2.92 0.47

從工作壓力方面來探討女警的飲酒頻率及飲酒量,統計結果顯示,不論是在「工作

負荷」、「上司支持」、「福利好壞」及「角色衝突」四個層面之相關上,均未達顯著水準,

這跟前面飲酒動機所顯示之結果是吻合的。紓解工作壓力或與工作相關人事物,並非是

女警飲酒的主要原因,因此表現在飲酒頻率及飲酒量上,亦無法達到顯著差異,與吳秀

娟(2003)所做的研究結果「警察人員工作壓力越大,飲酒行為越嚴重」略為不同。這

樣的現象值得更深入探討,因為一來吳秀娟的研究到現在已超過 15 年,在酒駕取締、

處罰日趨嚴重的今天,警察聚會喝酒、勸酒行為是否已有改變?二來男女警雖共同服勤,

但所承受的人際關係與工作壓力是否相同?目前此一研究對照所呈現的問題,尚待進一

步的深論。

四、生活滿意度與飲酒頻率及飲酒量分析

表 22 不同生活滿意度變項對女警在飲酒頻率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喝酒頻率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事

後比較

自我評價 (1)無 91 3.33 0.67 0.44 .647

(2)3 個月內 1-2 次 60 3.26 0.63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3.38 0.59

家庭支持 (1)無 91 4.06 0.75 1.36 .260

(2)3 個月內 1-2 次 60 3.87 0.56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3.94 0.73

經濟狀況 (1)無 91 3.43 0.77 2.64 .074

(2)3 個月內 1-2 次 60 3.67 0.65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3.38 0.72

同儕影響 (1)無 91 2.46 0.74 11.53*** <.001 2、3>1

(2)3 個月內 1-2 次 60 2.83 0.73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3.13 0.77

19

層面 喝酒頻率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事

後比較

整體生活滿意度

(1)無 91 3.17 0.40 4.69* .010 3>1

(2)3 個月內 1-2 次 60 3.29 0.37

(3)1 個月 1 次以上 35 3.39 0.37

表 23 不同生活滿意度變項對女警在飲酒量上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每次飲酒量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事

後比較

自我評價 (1)1 罐以下 115 3.35 0.62 1.04 .356

(2)2-4 罐 50 3.20 0.64

(3)5 罐以上 21 3.37 0.73

家庭支持 (1)1 罐以下 115 4.01 0.66 0.32 .726

(2)2-4 罐 50 3.92 0.72

(3)5 罐以上 21 3.94 0.85

經濟狀況 (1)1 罐以下 115 3.49 0.74 0.06 .946

(2)2-4 罐 50 3.53 0.61

(3)5 罐以上 21 3.48 0.90

同儕影響 (1)1 罐以下 115 2.48 0.70 16.66*** <.001 2、3>1

(2)2-4 罐 50 3.01 0.74

(3)5 罐以上 21 3.28 0.82

整體生活滿意度 (1)1 罐以下 115 3.18 0.36 5.65** .004 3>1

(2)2-4 罐 50 3.32 0.38

(3)5 罐以上 21 3.46 0.49

從生活滿意度方面來探討,在飲酒頻率方面,「同儕影響」項目及整體生活滿意度

之相關有達到顯著水準,周圍的朋友或同事如果有飲酒行為的話,女警飲酒的頻率就會

比較高,由於前面的飲酒動機顯示,女警主要飲酒原因是為了與朋友、同事聯絡感情而

飲酒,屬於非逃避型飲酒,而且認為飲酒是有品味且快樂的,所以在整體生活滿意度方

面,有在飲酒的女警對於渠等生活滿意度是較沒有飲酒的女警為高。

在飲酒量上,也和飲酒頻率一樣,在「同儕影響」與「整體生活滿意度」的分數有

顯著的差異存在。飲酒量越高的女警受同儕影響程度也越高,對於整體生活滿意度也較

飲酒量在 1 罐以下之女警來的高。

伍、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的結果顯示,新北市女警整體的飲酒比例與現今臺灣地區女性飲酒比例相當,

並未如同之前假設,會因為職業同化的影響而有偏高。在飲酒頻率上每星期一次以上者

僅有 9 人(105 人有飲酒行為),飲酒量上每次飲酒 8 罐啤酒以上者也只有 8 人,也並沒

有發現有成癮的現象。在飲酒的動機方面,則顯示新北市女警飲酒主要是為了要和同事、

朋友聯絡感情,以及認同飲酒是基本社交能力,並且是件很有格調的事,基本上飲酒是

種生活享受而且具有聯絡情感的功能,與過去所做的研究及一般大眾認知,認為警察飲

酒是因為工作壓力過大,或為了建立工作人脈而飲酒不盡相同。筆者認為這樣的現象對

於警察工作的推動上是具有正面效益的,因為讓酒成為紓壓放鬆的媒介,但卻不會影響

20

其生活及工作上的表現,這樣的研究結果著實讓人驚喜及欣慰。

然而,從另外的角度來切入,由於本研究只有針對女警作為研究標的,並未加入男

警去做比較,因此,在許多方面仍然是有未盡之處,例如,女警的飲酒行為並未受到工

作壓力影響,是否與現今警察工作仍是以男警為主力有關,在職場上,男警所受到的要

求及標準相對地比女警為高,例如,在偵查隊中,雖然是都是同個小隊的偵查佐,但是

女警主要的工作,仍是在辦公室協助繕打移送書及處理偵訊後的文書工作,外出辦案、

偵訊和埋伏等工作,仍然是男警在擔服,因此,女警對於工作的壓力感受程度相對男警

為低,以至於反應在飲酒的動機及行為上,就不同於一般員警所做出來的「工作壓力越

大飲酒越多」的研究結果,男警與女警飲酒行為動機差異,這也是未來可以繼續深究的

方向

最後,本研究屬於量化研究,對於女警的飲酒行為,僅能侷限的以問卷資料來進行

整體分析,對於飲酒行為上之其他各項原因、現象及其所衍生的問題並未深入探究,未

來也希望能透過質化研究的個案深入訪談,得到更詳盡的答案,還有能就都會區與鄉村

區女警進行探究,渠等飲酒型態及原因是否會有差異,最後則期待未來女警能在警界中

有更多出色的表現,有更多高階的女警官來領導警察,如此,除了能夠有更多的樣本來

比較高中低階女警飲酒行為及原因,是否如同外國研究結果所示,工作地位會造成飲酒

行為的不同,也能夠真正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打破所謂玻璃天花板的限制,讓真正優

秀的人才能在警界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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