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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商务局责任清单 表 1
主体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有关商务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制定全市服务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
组织实施;推进服务业产业功能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重
大问题,分析研究全市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三)牵头全市服务业对外开放工作;统筹金融、总部经济、商贸、物
流、会展、教育、卫生等现代服务业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经贸交流
合作,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经贸交易会,为企业开展外经贸业务提供信息咨
询服务。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成都市有关酒类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
究我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指导我市酒类产品做好品质提升,抓
好市场营销;推进邛酒实施品牌战略,增强邛酒市场影响力。
(五)负责全市对外贸易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
建设,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进口促进政策和管理措
施;制定鼓励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市服务贸易工作,指导、推动、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
展体系建设。
(七)牵头全市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发展对策建议,
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八)负责指导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改革创新和应用
推广工作。
(九)牵头制定全市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
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编制商品市场规划、商业布局规划和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规划,组织推进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和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商贸企业改
革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推动社区服务业体系
建设,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十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边界
1.关于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等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商贸流
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
药品流通、汽车销售(家用乘用)、特许经营的行业发展。负责制定餐饮业的
发展规划,指导餐饮业、拍卖的行业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品交易市场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药品流通、汽车销售(家用乘用)、直销、
餐饮业、酒类等流通市场经营主体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职责。
2.关于投资促进项目职责分工。市投促局牵头,负责工业投资促进项目
策划及项目跟踪、洽谈、签约等投资促进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和现代农业园
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农业投资促进项目策划及项目跟踪、洽谈、签约等投资
促进工作;市商务局牵头,负责金融、总部经济、商贸、物流、会展、教育、
卫生等现代服务业投资促进项目策划及项目跟踪、洽谈、签约等投资促进工
作;市文旅局牵头,负责体育、文化、旅游投资促进项目策划及项目跟踪、
洽谈、签约等投资促进工作。
3.关于邛酒发展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编制落实酒类产业发展规划;
负责制定落实酒类产业发展政策;负责酒类产业运行监测分析;负责指导组
织酒类企业开展市场拓展活动;负责牵头协调解决邛酒产业营销和品牌战略
发展中的困难问题;负责牵头抓好重点白酒品牌建设。市经科局负责抓好酒
类生产企业的协调服务,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的困难问题;负责争取上级经
信部门对酒类产业发展的支持;参与酒类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
表 2-1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餐饮经营者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
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罚种类及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
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
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
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零售商促销行为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零售商经营者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罚种类及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
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
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
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不依法备案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不依法备案的行为,予以审查,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罚种类及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
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
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
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4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违法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罚种类及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
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
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
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5
序号 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办展未按规定发布招展信息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未以主办单位名义发布招展信息或者承办单位擅自发布
招展信息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罚种类及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
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
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
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6
序号 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办展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未以主办单位名义发布招展信息或者承办单位擅自发布
招展信息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罚种类及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
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
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
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7
序号 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主办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主办方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行为,予以审查,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罚种类及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
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
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
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8
序号 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采取有效禁烟措施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采取有效禁烟措施的行为,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9
序号 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法经营美容美发业务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违法经营美容美发业务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0
序号 1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1
序号 1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发行与服务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涉嫌违反发行与服务相关规定的行
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2
序号 1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违反资金管理及业务报告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发卡企业违反资金管理及业务报告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3
序号 1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4
序号 1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家庭服务机构违反经营规范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违反家庭服务机构违反经营规范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
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5
序号 1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
同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拒绝家庭服务
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行为(或者下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
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6
序号 1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的行
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7
序号 1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
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8
序号 1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
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19
序号 1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营者销售禁止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经营者销售禁止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行为,予以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0
序号 2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营者收购禁止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经营者收购禁止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行为,予以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1
序号 2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
查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2
序号 2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营者未设立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如实、准确记录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经营者未设立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如实、准确记录
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3
序号 2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未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
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未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
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4
序号 2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待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待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的行为,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5
序号 2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营者将在流通过程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用于与旧电
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无关的领域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经营者将在流通过程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
人信息用于与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无关的领域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
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6
序号 2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未建立旧电器电子经营者档案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未建立旧电器电子经营者档案的行为,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7
序号 2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营者未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经营者未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的行为,予以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8
序号 28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未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未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的行
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29
序号 29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依法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及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
不及时处理、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
作出安排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违反《对外劳务合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12 第 620
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0
序号 30(68184696-7-B-030000)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未按规定为劳务人员
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按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12 第 620
号)第十二条及四十二条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1
序号 3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擅自从事或不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违反规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
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2
序号 3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备用金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 立案责任:对违反《四川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
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6 号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3
序号 3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市场经营者违反《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市场经营者违反《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商务部令 2013 年第 3 号)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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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4
序号 3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违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
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5
序号 3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汽车经营主体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汽车销售及相关经营主体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6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项目名称 对汽车经营主体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检查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依法查处违法销售行为。
3.移送责任: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或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或违法行为涉
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机关。
4.事后管理责任:依法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
查。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7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
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
号)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
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
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 2004 年第 14 号)第四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商务部委托符合条
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
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受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
案登记。
(三)《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下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贸函〔2009〕5 号)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项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备案制度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
意备案的意见。
3.决定公布责任: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备案的应当
书面告知理由)。
4.解释备案责任:对备案事项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解释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8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项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备案制度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
意备案的意见。
3.决定公布责任: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备案的应当
书面告知理由)。
4.解释备案责任:对备案事项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解释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39
序号 1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零售商促销备案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项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备案制度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
意备案的意见。
3.决定公布责任: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备案的应当
书面告知理由)。
4.解释备案责任:对备案事项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解释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40
序号 2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含备案)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项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备案制度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
意备案的意见。
3.决定公布责任: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备案的应当
书面告知理由)。
4.解释备案责任:对备案事项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解释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41
序号 3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和服务网点核查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项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
定是否同意出具认可函的意见。
3.决定公布责任:作出是否做出认可函的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出具的应
当书面告知理由),同意出具的,按照商务部通知格式要求出具。
4.解释备案责任:对出具认可函的事项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解释管
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
表 2-42
序号 4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举办会展备案(含变更)
责任主体 邛崃市商务局
责任事项
1.立项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备案制度要求,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
意备案的意见。
3.决定公布责任: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备案的应当
书面告知理由)。
4.解释备案责任:对备案事项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解释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8877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