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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中華民國 103 6 月編 採購作業自主檢核參考手冊

採購作業自主檢核參考手冊 · 2016-12-26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中華民國103年 6 月編 採購作業自主檢核參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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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6 月 編

    採購作業自主檢核參考手冊

    採購作業自主檢核參考手冊

  • 採購作業自主檢核參考手冊 目次

    壹、使用說明………………………………………………………………… 1

    貳、自主檢核參考表………………………………………………………… 2

    項次 區 分

    1 辦理財物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2

    1-1 招標前之檢核(採購規劃)………………………………………… 2

    1-2 招標階段之檢核(招標準備)……………………………………… 6

    1-3 開標審標階段之檢核……………………………………………… 10

    1-4 決標階段之檢核…………………………………………………… 14

    1-5 履約管理階段之檢核……………………………………………… 17

    1-6 驗收階段之檢核…………………………………………………… 19

    1-7 保固階段之檢核…………………………………………………… 21

    2 辦理工程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22

    2-1 招標前之檢核(採購規劃)………………………………………… 22

    2-2 招標階段之檢核(招標準備)……………………………………… 25

    2-3 開標審標階段之檢核……………………………………………… 29

    2-4 決標階段之檢核…………………………………………………… 32

    2-5 履約管理階段之檢核……………………………………………… 36

    2-6 驗收階段之檢核…………………………………………………… 38

    2-7 保固階段之檢核…………………………………………………… 40

    3 辦理勞務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41

    3-1 招標前之檢核(採購規劃)………………………………………… 41

    3-2 招標階段之檢核(招標準備)……………………………………… 43

    3-3 開標審標階段之檢核……………………………………………… 46

    3-4 決標階段之檢核…………………………………………………… 50

    3-5 履約管理階段之檢核……………………………………………… 53

    3-6 驗收階段之檢核…………………………………………………… 55

    4 主(會)計單位監辦採購案件自主檢核表………………………… 57

    4-1 開標及決標階段之檢核…………………………………………… 57

    4-2 驗收階段之檢核…………………………………………………… 61

    5 政風機構採購案件自主檢核表…………………………………… 64

    參、附表……………………………………………………………………… 66

    項次 區 分

    1 附表1:機關辦理財物採購前自我檢核表…………………………… 66

    2 附表2:公共工程預算書圖審查表…………………………………… 67

    肆、相關法規………………………………………………………………… 74

    項次 區 分

    1 政府採購法…………………………………………………………… 74

  • 2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88

    3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103

    4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 104

    5 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 106

    6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109

    7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112

    8 招標期限標準………………………………………………………… 119

    9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121

    10 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 126

    11 採購契約要項………………………………………………………… 127

    12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137

    13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139

    14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142

    15 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146

    16 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148

    17 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 149

    18 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 150

    19 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 152

    20 行政類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 155

    21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180

    伍、相關函釋………………………………………………………………… 183

    項次 字 號

    1 工程會 88 年 6 月 11 日工程企字第 8808395 號函………………… 183

    (政府採購法適用疑義)

    2 工程會 88 年 6 月 30 日工程企字第 8808995 號函………………… 186

    (政府採購法第 20 條第 1款所稱「經常性採購」之涵義)

    3 工程會 88 年 7 月 22 日工程企字第 8810509 號函………………… 187

    (政府採購法分批辦理之執行疑義)

    4 工程會 88 年 7 月 29 日工程企字第 8810864 號函………………… 188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採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者免報上級核准)

    5 工程會 88 年 8 月 24 日工程企字第 8811508 號函………………… 189

    (政府採購法適用疑義)

    6 工程會 88 年 8 月 30 日工程企字第 8812328 號函………………… 194

    (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項第 1款所稱「重大改變者」之涵義)

    7 工程會88年 9月 9日工程企字第8813610號函…………………… 195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疑義)

    8 工程會88年 10月 26日工程企字第8816036號函………………… 196

    (政府採購法第 20 條第 1項第 1款「經常性採購」之執行疑義)

  • 9 工程會 89 年 1 月 5 日工程企字第 88022788 號函………………… 197

    (政府採購法適用疑義)

    10 工程會89年 1月 19日工程企字第88022422號函………………… 198

    (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辦理選擇性招標之補充規定)

    11 工程會89年 3月 17日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 199

    (補充訂定機關辦理採購限定投標廠商營業項目之規定)

    12 工程會89年 8月 17日工程企字第89022184號函………………… 200

    (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規定之執行疑義)

    13 工程會 90 年 7 月 18 日工程企字第 90027292 號令……………… 201

    (辦理勞務或財物採購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

    14 工程會 90 年 11 月 27 日工程稽字第 90046660 號函……………… 202

    (機關於辦理採購招標時,應將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

    電話、傳真及地址等,依序分別載明於招標文件及公告)

    15 工程會 91 年 7 月 24 日工程企字第 09100312010 號函…………… 203

    (修正「機關辦理採購之廠商家數規定一覽表」)

    16 工程會91年 11月 27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 205

    (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17 工程會 92 年 3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09200123081 號函…………… 206

    (修正「依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

    件之執行程序」)

    18 工程會94年 11月 18日工程企字第09400418240號……………… 209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9條第 2款規定適用政府

    採購法之疑義)

    19 工程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 210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8條及第 9條規定適用政

    府採購法之疑義)

    20 工程會95年 5月 5日工程企字第09500166850號函……………… 211

    (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之執行疑義)

    21 工程會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 212

    (「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其他影響

    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之情形)

    22 工程會95年9月20日工程企字第09500365030號………………… 213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2條第 1項第 3款執

    行疑義)

    23 工程會97年 4月 2日工程企字第09700113090號………………… 214

    (辦理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之採購,僅一家廠商投標,當場改採

    限制性招標之議價,其底價訂定疑義)

  • 24 工程會99年5月28日工程企字第09900157681號函……………… 215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

    招標議價之簽陳範例)

    25 工程會99年 12月 30日工程企字第09900529030號函…………… 216

    (修正本會訂頒之「投標須知範本」及「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26 工程會100年 11月 4日工程企字第10000418530號函…………… 221

    (檢送「常見保險錯誤及缺失態樣」)

    27 工程會101年 2月 14日工程企字第10100050350號函…………… 223

    (檢送「機關辦理保險事項檢核表」)

    28 工程會 102 年 11 月 26 日工程企字第 10200420150 號…………… 225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 ANZTEC 將於 102 年 12 月 1 日生效,請配合辦

    理)

    29 工程會103年4月3日工程企字第10300109610號函……………… 226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 ASTEP 將於本 103 年 4 月 19 日生效,請配合

    辦理)

    30 本會 98年 10月 6日輔捌字第0980001486號函…………………… 227

    (底價訂定應注意之作業規定)

    31 本會 102年 7月 18日輔捌字第1020048367B號書函……………… 228

    (辦理餐飲伙食外包作業採購,有關廠商雇用之烹調人員應持證比

    例)

    32 本會102年9月4日輔捌字第1020062865C號書函………………… 230

    (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案,預算金額編列及底價核定原則)

    33 本會政風處99年12月15日輔政處字第0990003258號書函……… 232

    (不得以「協辦政風」身分參與採購監辦)

    陸、本會所屬機構辦理採購案件共同性錯誤態樣………………………… 233

  • 總 1

    使 用 說 明

    一、緣審計部過往查核本會所屬機構歷年辦理採購涉有疏失案

    件,事後檢討原因,大多為未依採購作業程序,便宜行事所

    致。採購作業程序繁雜,且就本會所屬機構現況,開標主持

    人、驗收主驗人等,大多由不具採購專業之副首長擔任,審

    標及驗收人員亦多由不具採購專業之使用單位派員擔任,極

    易因不諳法令規定,導致採購爭議。為防範未然,強化採購

    內控機制,本會 102 年第 4次「廉政會報」通過成立本案廉

    政品管圈,研訂採購案件自主檢核參考表。

    二、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

    購案件時,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

    定之參考,其目的為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

    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

    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政府採購相關法規及函釋查詢網址】

    (一)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檢索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Law.aspx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法令規章/政府採購法規/政府採購法規解釋函令及相關函文

    http://www.pcc.gov.tw/pccap2/TMPLfronted/ChtIndex.do?site=002

    三、為便利參考資料之取得及日後更新,本案自主檢核參考表另

    製作成電子檔置於本會網頁(行政業務服務網/知識分享/共

    享區),請自行下載運用。

  • 總 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財物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招標前之檢核(採購規劃)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採購規劃階段

    (一)採購標

    的類別、採購

    金額級距

    1.採購分類:財物。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2、7、36 條規定。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條。 3.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2.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且為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巨額 □特殊

    □符合 □不符合

    3.預算來源:

    □符合 □不符合

    (二)公告金

    額以上採購

    案分批情形

    1.□非分批採購,其情形: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14 條規定。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3.工程會 88 年 7 月 22 日工程企字第 8810509 號函、工程會 88 年 9月 9 日工程企字第 8813610 號函。

    2.□分批採購 □有 □無 □免報上級機關核准 核准文號:

    □符合 □不符合

    (三)採購招

    決標方式評

    1.招標方式:(擇一辦理) □公開招標 □選擇性招標:□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0 條第 款規定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 □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2條第 1項第 款規定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2條第 1項第 款規定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19、20、22 條。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3.工程會 89 年 1 月 19 日(89)工程企字第 88022422 號函、88 年 6月 30 日 (88)工程企字第8808995 號函、工程會 88 年 10月26日(88)工程企字第8816036號函、88 年 6 月 11 日(88)工程企字第 8808395 號函及 88 年 7月 29 日 (88)工程企字第8810864 號函、88 年 8 月 30 日(88)工程企字第 8812328 號函、88 年 8 月 24 日工程企字第8811508 號函。

  • 總 3

    2.決標原則:(擇一辦理) □最低標決標 □同質 □異質 □最有利標決標 □適用 □取最有利標精神 □複數標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2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6 條。3.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最有利標作業手冊、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3.以單價決標者,□是□否載明預估數量或採購金額上限。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條。

    (四)建案簽

    辦作業

    1.請購(動支經費)簽陳□是□否敘明採購要項,如採購金額、預算金額、招標方式、決標原則及法規依據等。

    □符合 □不符合

    2.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採購,簽陳□是□否敘明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項各款情形。

    □符合 □不符合

    3.□是□否屬依政府採購法第 22條第1項第3款或第105條第1項第 1款、第 2款規定辦理之緊急採購。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105 條第 1項第1、2款。

    2.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第2、5、6及 7條。

    4.辦理巨額採購前,□是□否依「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第 2點,應就規定事項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

    5.查核金額以上財物採購,□是□否查核填妥「機關辦理財物採購前自我檢核表」,併同招標文件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

    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參照工程會訂定「機關辦理財物採購前自我檢核表」(如附表 1)。

    (五)採最有

    利標方式

    1.最有利標之採購,簽陳□是□否敘明不宜採最低標而宜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具體事實及理由。

    □符合 □不符合

    2.□是□否依個案特性及實需研訂評選項目(含子項)及配分權重。

    □符合 □不符合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5、6、7、8、9、10 條。

    3.□招標前或□開標前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開標前成立理由為: 。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3、8條。

    4.外聘委員之遴聘及人數□是□否符合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條。

  • 總 4

    (六)財物設

    備採購前評

    1.單位□是□否調查評估其他機構有堪用設備可辦理移撥。

    □符合 □不符合

    以下自我檢核勾選結果如係「不符

    合」,請退申購單位重新檢討。

    2.單位□是□否曾有採購類似標的前例。

    □符合 □不符合

    3.本採購□是□否依其所需標的之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

    □符合 □不符合

    4.本採購在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是□否限制競爭。

    □符合 □不符合

    5.本採購□是□否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

    □符合 □不符合

    6.本採購案規格之製訂□是□否有抄襲特定廠商規格。

    □符合 □不符合

    7.本採購案規格之製訂□是□否超出需求或與需求無關之規格。

    □符合 □不符合

    8.本採購案□是□否有非屬必要,卻限定不同組件須由相同廠牌所組成。

    □符合 □不符合

    9.本採購□是□否有限取得正字標記而未允許同等品競標,或以ISO9000系列驗證證書做為產品規範。

    □符合 □不符合

    10.擬訂定之技術規格如有國家標準者,□是□否據以訂定技術規格。

    □符合 □不符合

    11.□有□無檢核採購標的與既有之相關設備、系統之可能銜接、適用及支援性。

    □符合 □不符合

    12.採購設備標的□是□否有高價配件耗材,可改以耗材標廠商無償提供設備使用。

    □符合 □不符合

    13.□有□無考量將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納入辦理。

    □符合 □不符合

    14.訂定特定資格□是□否限制競爭。

    □符合 □不符合

    15.規格需求文件中之資料□是□否錯誤,例如:數量或數據有誤;前後矛盾;引用過時或失效之資料。

    □符合 □不符合

    16.國內廠商對於周邊相關設備、零件、技術、工法□有□無製造或供應能力。

    □符合 □不符合

  • 總 5

    17.□是□否所標示參考之廠牌不具普遍性或競爭性。

    □符合 □不符合

    18.□有□無指定進口品或無條約協定關係卻指定特定國家之進口品。

    □符合 □不符合

    19.□是□否指定特定國家或協會之標準而未允許同等品。

    □符合 □不符合

    20.□是□否有指定之檢驗規格高於國內試驗機構所能承作。

    □符合 □不符合

    21.□有□無其他無正當理由對廠商為差別之待遇。

    □符合 □不符合

    22.□有□無考量未來營運、安裝地點之工作場所及物理環境等條件(包含工作溫度、日照、輻射強度、降雨、空間及其他類似條件等)使採購標的可正常使用、營運。

    □符合 □不符合

    23.□是□否檢核採購數量及計畫配置地點之妥適性。

    □符合 □不符合

    24.□是□否檢核使用年限與採購經費之經濟效益。

    □符合 □不符合

  • 總 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財物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招標階段之檢核(招標準備)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二、招標準備作業階段

    (一)採購金額、預算金額認定

    1.分批採購□是□否依各批合計總金額認定其採購金額。

    □符合 □不符合

    2.採購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是□否將其金額併計採購金額。

    □符合 □不符合

    (二)廠商資格訂定

    1.廠商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是□否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3條第 1項及第 4條第 1項規定訂定。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36、37 條。 2.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3.工程會 89 年 3 月 17 日工程企字第 89007116 號函。 2.□有□無訂定廠商特定資格,

    若有,□是□否符合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5、6、7及 8條之規定。

    □符合 □不符合

    3.藥品、醫療器材、衛材採購,販賣或製造之廠商依規定□是□否須有「販賣業許可執照」資格文件。

    □符合 □不符合

    (三)標的規格訂定

    1.所訂供不特定廠商競標之技術規格,□是□否符合「以達成機關於功能、效益或特性等需求所必須者為限」之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 2.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執行注意事項第 6、8點。

    2.招標文件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是□否標示「或同等品」類似之字樣。□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執行注意事項」第 8點之規定。

    □符合 □不符合

    3.藥品、醫療器材、衛材採購,申購單位□是□否詳訂標的規格,□是□否規定標的須有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許可證或證明

    □符合 □不符合

  • 總 7

    文件,□是□否須經醫院藥事(醫事)審查會審議。

    (四)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是□否採用工程會最新範本。不適用之條文,□是□否刪除條文內容。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22、63 條。

    2.□是□否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若是,招標文件□是□否載明其名稱。

    □符合 □不符合

    3.開口契約以單價決標,契約書除載明契約單價外,□是□否載明預估需求總數量(即數量上限)或契約總價(即金額上限)。

    □符合 □不符合

    4.辦理後續擴充採購,□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項第 7款規定,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符合 □不符合

    5.契約關於保險之種類及內容(如承保範圍、被保險人、保險金額、保險期間、自負額等),□是□否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規範載明。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100 年 11 月 4 日工程企字第 10000418530 號函頒「常見保險錯誤及缺失態樣」、101 年 2 月 14日工程企字第 10100050350 號函頒「機關辦理保險事項檢核表」。

    6.評選(審)須知、項目、配分及評定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7.□是□否依採購案特性檢附相關文件,無誤用他案不適用之文件。

    □符合 □不符合

    參考歷史標案,應注意現行法規規定,不宜未經檢視即照單全用。

    (五)評選委員會

    1.機關辦理評選□是□否依規定成立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成立簽辦過程及相關文件,□有□無注意保密措施。

    □符合 □不符合

    2.外聘評選委員遴聘方式、類別及聯繫委員擔任意願之排序,□有□無簽請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承辦單位□有□無依排序逐一聯繫,聯繫過程□有□無書面紀錄可稽。

    □符合 □不符合

    3.評選委員(含內派與外聘)確認後□是□否簽請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評選委員或召集人變更□有□無另案簽請原核准人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4.公告金額以上採購,評選委員 □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 總 8

    會成立時,□是□否一併成立 3人以上工作小組。

    □不符合

    5.「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採購評選委員切結書」□是□否於通知委員派(聘)兼時,一併附於通知書。

    □符合 □不符合

    (六)押標金、履約及保固保證金

    1.免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之依據:□是□否符合採購法第 30條第 1項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30 條。

    2.繳納額度及方式□是□否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相關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七)招標公告登載

    1.□是□否誤刊公告(如公開招標誤刊為限制性招標,財物採購誤刊為工程採購)。

    □符合 □不符合

    2.採購案之屬性歸類□是□否正確(如自來水管更新工程歸類為財務採購)。

    □符合 □不符合

    3.公告內容與招標文件□是□否一致(如廠商資格、或缺漏上傳部分招標文件)。

    □符合 □不符合

    4.□是□否有後續擴充權利,若是,則□有□無將後續擴充金額計入採購金額並敘明擴充條件。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條第 1項第 3款。

    5.預算金額□是□否公開,不公開之情形: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1 條。

    6.本採購案等標期 天。□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招標期限標準。

    7.□是□否適用政府採購協定(GPA)、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102年 11月 26日工程企字第 10200420150 號、103 年 4 月 3日工程企字第 10300109610 號函。

    8.適用 GPA 者,□是□否有辦理採購預告,若無,第一次招標公告等標期□是□否符合至少40 天之規定(電子領標得減少5天、有刊登公告亦得減少 5天);若有,等標期□是□否符合至少 24 天之規定。

    □符合 □不符合

    9.公告期間□有□無變更招標文件,若涉及延長等標期,□是□否依規定延長。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88 年 8 月 30 日(88)工程企字第 8812328 號函。

  • 總 9

    10.履約期限:□是□否參考採購契約要項第43、44點規定訂定。

    □符合 □不符合

    採購契約要項第 43、44 點。

    11.□是□否敘明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資訊。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90 年 11 月 27 日工程稽字第 90046660 號函。

  • 總 1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財物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開標審標階段之檢核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三、開標審標階段

    (一)投標廠商法定家數

    1.開標/議價前□是□否查詢非拒絕往來廠商名單,□是□否列印備查或註記。

    □符合 □不符合

    2.投標廠商法定家數□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91 年 7 月 24 日工程企字第09100312010 號函。

    (二)投標文件送達地點

    □是□否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指定地點。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32、33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32條。

    (三)底價訂定

    1.□是□否依規定訂定底價,底價訂定時機□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46 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46、47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52、53、54 條。

    3.本會 98 年 10 月 6 日輔捌字第0980001486 號函「核定底價人員如認為建議底價有偏低情形,應請需求單位依政府採購法第 46條規定重新檢討,若因時間不及作業,應於核定底價金額時註明理由」。

    4.工程會 95 年 9 月 20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365030 號、97 年 4 月 2日工程企字第 09700113090 號、99 年 5 月 28 日工程企字第09900157681 號函。

    2.底價單□是□否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底價。

    □符合 □不符合

    3.核定底價人員如認為建議底價有偏低情形,□是□否請需求單位依政府採購法第 46條規定重新檢討,若因時間不及作業,□是□否於核定底價金額時註明理由。

    □符合 □不符合

    4.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是□否已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3條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議價),改採限制性招標議價後,其底價之訂定,□有□無依本法施行細則第 54 條第 3項規定辦理。

    □符合 □不符合

    5.廢標後重行招標,招標之圖說、規範、契約、成本、市場

    □符合 □不符合

  • 總 11

    行情等有所改變,□是□否依規定重訂底價;或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重訂底價□是□否參考前次廠商最低報價。

    6.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案,□有□無優先參考本機關歷年及他機關近年決標價據以核定底價。

    □符合 □不符合

    本會 102 年 9 月 4 日輔捌字第1020062865C 號書函:「務請優先參考本機關歷年及他機關近年決標價據以核定底價。」。

    (四)開標主持人

    1.開標主持人□是□否依規定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派。

    □符合 □不符合

    2.開標主持人由他人代理,□是□否敘明理由於開標前另案簽陳核派。

    □符合 □不符合

    3.開標主持人□是□否具公務人員身分。

    □符合 □不符合

    (五)開標程序

    1.□是□否依招標文件公告之時間及地點辦理開標作業。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34、45、48、50、51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8、49、49 之 1、50 條。

    3.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4.工程會 91 年 11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09100516820 號令。

    2.底價及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違反保密事項。

    □符合 □不符合

    3.押標金額度及繳納方式:□是 □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4.□是□否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48 條規定不予開標決標情形。

    □符合 □不符合

    5.廠商□是□否有採購法第 50條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之情形。

    □符合 □不符合

    6.□是□否依招標文件審查廠商之資格及規格。

    □符合 □不符合

    7.對投標文件有疑義時,□是□否依規定請廠商說明。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0、61條。

    8.□是□否依規定將審標結果通知投標廠商。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1 條。

    9.第 1 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 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是□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符合 □不符合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10.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開標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1 條。2.工程會 94 年 12 月 6 日工程企字第 09400451080 號、工程會 94年 11 月 18 日工程企字第09400418240 號、工程會 95 年 5月 5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166850號函。

  • 總 12

    (六)發現異常關聯

    1.機關辦理採購,有 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有 2家以上廠商有工程會 95 年 7 月 25日工程企字第 09500256920 號令所列情形之一,致僅餘 1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是□否暫停開標程序,探究該等廠商是否有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情事。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95 年 7 月 25 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 號令: 1.押標金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2.投標文件為空白文件、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一物。

    3.資格、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4.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

    5.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2.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是□否有工程會 91 年 11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 號令所列重大異常關聯情形之一者。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0條第1項第5款。2.工程會 91 年 11 月 27 日工程企

    字第 09100516820 號令。 (1)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

    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2)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

    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3)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

    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4)廠商地址、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聯絡人或電子郵件網址相同者。

    (5)其他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之情形者。

    (七)標價偏低處理程序

    1.廠商報價□是□否有低於底價80%或 70%之情形,若有,□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 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符合 □不符合

    1. 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 2. 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處理總標價

    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

    2.廠商標價偏低,□是□否先行檢討底價是否偏高,而無需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即逕予決標。

    □符合 □不符合

    本會 102 年 9 月 4 日輔捌字第1020062865C 號書函:「於廠商標價偏低,不宜逕予保留決標,務請先行檢討底價是否偏高,而無需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即逕予決標;於廠商未提出說明或說明理由顯無得標意願,亦得重行評估、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以遏阻廠商串通協議影響決標價格,並確保機關權益。」。

    (八)評選作業

    1.工作小組□是□否擬具初審意見,初審意見□是□否依規定載明工作小組人員姓名、職稱及專長,□是□否載明「受評廠商於各評選項目所報內容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及「受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 總 13

    評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差異性」,□有□無含主觀性評論優劣、好惡字句。

    2.評選委員出席人數□是□否符合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規定,出席委員中之外聘評選委員□是□否符合應至少 2人且不得少於出席人數三分之一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3.評選結果□是□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符合 □不符合

    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4.評選委員個別評分表□是□否密封保存。

    □符合 □不符合

    5.機關對於評選委員會或評審小組違反本法之決議,□是□否不予接受;發現評選作業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是□否依本法第 48條第 1項第 2款規定不予開標決摽。其涉及違法失職行為者,□是□否依相關規定懲處。

    □符合 □不符合

    (九)監辦作業(依採購金額,擇定檢核)

    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主(會)計或政風單位□是□否依規定辦理監辦。未派員監辦或採書面監辦者,□是□否依規定簽報單位主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12、13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3.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辦法。(公告金額以上採購)

    2.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主(會)計與政風單位□是□否依規定辦理監辦。未派員監辦或採書面監辦者,□是□否依規定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3.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是□否依規定報請上級機關辦理監辦。

    □符合 □不符合

    4.機關未設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者,□有□無違反「不得以『協辦政風』身分參與監辦」。

    □符合 □不符合

    本會政風處 99 年 12 月 15 日輔政處字第 0990003258 號函。

  • 總 1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財物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決標階段之檢核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四、決標階段

    (一)價格標 1.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於比減價格前,□是□否先洽最低標廠商減價 1次(優減)。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53 條。

    2.□是□否通知廠商減價或比減價格。

    □符合 □不符合

    3.機關於第 1次比減價格前,□是□否宣布最低標廠商減價結果;第 2次以後比減價格前,□是□否宣布前 1次比減價格之最低標價。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70 條。

    4.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 1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須限制減價次數者,□有□無先通知廠商。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73 條。

    5.比減價格時,僅餘 1家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之金額再減若干數額者,機關□有□無接受。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72 條。

    6.減價結果在底價以內,除有政府採購法第 58條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之情形者外,□是□否即宣布決標。

    □符合 □不符合

    7.比減價結果,廠商表明不願再減價,或減價次數已達限制次數而其報價仍超過底價者,□是□否廢標。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54 條。

    8.有 2 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其比減價格次數已達 3次者,□有□無逕行抽籤決定之;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 3次者,□是□否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 1次,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2 條。

  • 總 15

    以低價者決標;其標價仍相同者,□有□無抽籤決定之。

    9.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 80%,□是□否按「依政府採購法第 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79、80條。

    3.依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

    (二)適用最有利標

    1.以不訂底價為原則。採訂定底價者,□是□否已預先於招標文件標示價格為得協商更改之項目,並於評定最有利標前,與廠商進行協商程序時洽減之。

    □符合 □不符合

    2.評定最有利標前,□是□否確認其價格合理,無超預算決標,且無浪費公帑之情形,並將評選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再辦理決標。

    □符合 □不符合

    (三)其他 1.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前之底價訂定,□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46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52 條至第 54 條規定。

    □符合 □不符合

    2.機關對於評選委員會或評審小組違反本法之決議,□是□否不予接受;發現評選作業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 48 條第 1項第 2款規定不予開標決摽。其涉及違法失職行為者,□是□否依相關規定懲處。

    □符合 □不符合

    3.□是□否依規定通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但未得標之廠商評選結果及決標結果;對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是□否通知其原因。

    □符合 □不符合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0 條。

    (四)開決標紀錄

    1.□是□否製作開標、決標紀錄,相關欄位(如上網日期、刊登採購公報日期、投標廠商及標價、審標結果、決標原則、決標過程等)□是□否記載正確。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1、61、62 條。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1、84、85、86 條。

    3.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2.相關人員(主持人、會辦、監辦)□有□無缺漏簽名。

    □符合 □不符合

  • 總 16

    (五)決標公告

    1.□是□否於決標後 30日內刊登決標公告,或辦理決標資料之定期彙送。

    □符合 □不符合

    2.□是□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得以當場以決標紀錄送交各投標廠商並請其簽收之形式為之)。

    □符合 □不符合

    3.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之政府規費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惟仍屬機關支出,□是□否併計決標金額及契約金額。

    □符合 □不符合

  • 總 1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財物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履約管理階段之檢核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五、履約管理階段

    (一)簽訂契約

    1.□是□否採用工程會訂頒之契約範本,□是□否依招標文件內容訂約,且契約條件無任意變更。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63 條。

    2.□是□否使用工程會之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文件,復規定廠商決標後需至機關簽約。

    □符合 □不符合

    (二)履約保證金

    1.□是□否逾期繳納履約保證金。

    □符合 □不符合

    2.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是□否符合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限長90 日之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 17 條。

    (三)保險 1.廠商□是□否依契約所定保險內容投保。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100 年 11 月 4 日工程企字第 10000418530 號函頒「常見保險錯誤及缺失態樣」、101 年 2 月 14日工程企字第 10100050350 號函頒「機關辦理保險事項檢核表」。

    2.□是□否督促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將保險單及繳費收據交由機關收執。

    □符合 □不符合

    3.逾保險期間□有□無要求廠商展延。

    □符合 □不符合

    (四)履約管理

    1.開口契約以各批或分期實做給付,契約期間逾契約數量或金額上限,□是□否仍繼續履約未重新招標。

    □符合 □不符合

    2.查察得標廠商□是□否無轉包情形。

    □符合 □不符合

    3.□是□否依契約規定辦理契約 □符合

  • 總 18

    變更或展延履約期限事宜。 □不符合

    4.契約變更,□是□否經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合意,作成書面紀錄,並簽名或蓋章。

    □符合 □不符合

    (五)採購文件保存

    1.招決標後,相關採購文件□是□否依檔案法相關規定存檔保存,□有□無遺失。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107 條。 2.檔案管理局 101 年 11 月 16 日檔

    徵字第1010009197號函修正「行政類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

    3.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區分參考表。2.□是□否依檔案管理局修頒「行政類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之各類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行政類-採購業務),訂定採購文件之保存年限。

    □符合 □不符合

    3.□是□否依本會 102 年 4 月 8日輔捌字第 1020023598C 號書函「各機關配合提供有權調查機關為調查或偵辦需要,調取採購案件相關文件資料原則」規定辦理。

    □符合 □不符合

  • 總 1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財物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驗收階段之檢核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六、驗收階段

    (一)主驗人核派

    1.主驗人□是□否依規定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派。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71、72、73 條。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0、91、

    93、94、96、97、98、99、100、101 條。

    2.主驗人由他人代理,□是□否敘明理由另案簽核指派。

    □符合 □不符合

    3.主驗人□是□否具機關公務人員身分。

    □符合 □不符合

    (二)驗收作業

    1.□是□否依契約所訂規格辦理驗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需檢測,□是□否依契約規定送驗。

    □符合 □不符合

    2.醫療器材採購□是□否依契約驗收規定,就可量化及不可量化之規格需求實施性能測試,並填列試用合格報告。或設備器材原產地與契約規定不符,未予釐清逕判定合格。

    □符合 □不符合

    3.農作肥料採購驗收,廠商提供係「政府差價補貼嚴禁轉售流用」之貨品,□是□否僅憑廠商書面聲明該批肥料未申請政府補助,機關即同意驗收,未洽農糧主管機關追認。

    □符合 □不符合

    (三)驗收紀錄

    1.□有□無依規定製作初驗,或驗收紀錄。

    □符合 □不符合

    2.驗收紀錄相關欄位(如契約價金、驗收日期、完成履約日期、驗收經過及驗收結果等)□是□否記載正確。

    □符合 □不符合

    3.相關人員(主驗、協驗、會驗、監驗)□有□無缺漏簽名。

    □符合 □不符合

    (四)其他 1.採書面驗收者,□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0條規

    □符合 □不符合

  • 總 20

    定。

    2.驗收時,□是□否依法令或契約規定,辦理丈量、檢驗或試驗。

    □符合 □不符合

    3.初驗或驗收結果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符者,□有□無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

    □符合 □不符合

    4.辦理減價收受者,□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72 條第 2項、及其施行細則第 98 條第 2項及契約規定。

    □符合 □不符合

    (五)結算驗收證明書

    1.驗收合格後□是□否填具結算驗收證明書,結算驗收證明書內容記載□是□否錯漏。

    □符合 □不符合

    2.相關人員(主驗、監驗、上級監辦、承辦單位)簽名□是□否缺漏。

    □符合 □不符合

    (六)監辦作業(依採購金額,擇定檢核)

    1.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是□否派員監辦,□是□否符合不派員監辦之特殊情形或得採書面審核監辦之規定。

    □符合 □不符合

    2.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是□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否於紀錄載明「書面審核監辦」。

    □符合 □不符合

    3.機關未設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者,□有□無違反「不得以『協辦政風』身分參與監辦」。

    □符合

    □不符合 本會政風處 99 年 12 月 15 日輔政處字第 0990003258 號函。

    4.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是□否依規定報上級機關派員監辦驗收程序。

    □符合 □不符合

  • 總 2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財物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保固階段之檢核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七、保固階段

    (一)保固期限

    1.保固切結書所載保固年限,□是□否短於契約規定保固年限。

    □符合 □不符合

    2.財物器材採購□是□否依契約規定於試用合格並經驗收通過後,起計始保固期。

    □符合 □不符合

    (二)保固保證金

    1.保固保證金□是□否依契約規定金額繳納。

    □符合 □不符合

    2.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是□否符合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長 90 日之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 26 條。

    3.保固期限屆滿,且無待解決事項,□是□否通知廠商退還保固保證金。

    □符合 □不符合

  • 總 2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工程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招標前之檢核(採購規劃)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一、採購規劃階段

    (一)採購標

    的類別、採購

    金額級距

    1.採購分類:工程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2、7、36 條規定。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條。 3.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2.採購金額: □未達公告金額且為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巨額 □特殊

    □符合 □不符合

    3.預算來源:

    □符合 □不符合

    (二)公告金

    額以上採購

    案分批情形

    1.□非分批採購,其情形: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14 條規定。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3.工程會 88 年 7 月 22 日工程企字第 8810509 號函、工程會 88 年 9

    月9日工程企字第8813610號函。

    2.□分批採購 【□有□無報上級機關核准、□法定預算書有標示】, 核准文號:

    □符合 □不符合

    (三)採購招

    決標方式評

    1.招標方式:(擇一辦理) □公開招標 □選擇性招標:□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0 條第 款規定

    □限制性招標:□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項第 款規定,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19、20、22 條。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3.工程會 89 年 1 月 19 日(89)工程企字第 88022422 號函、88 年 6月 30 日 (88)工程企字第8808995 號函、工程會 88 年 10月26日(88)工程企字第8816036號函、88 年 6 月 11 日(88)工程企字第 8808395 號函及 88 年 7月 29 日 (88)工程企字第8810864 號函、88 年 8 月 30 日(88)工程企字第 8812328 號函、88 年 8 月 24 日工程企字第8811508 號函。

  • 總 23

    2.水管電氣工程□是□否與建築分開招標: 合併招標□是□否經上級機關同意,核准文號:

    □符合 □不符合

    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

    3.決標原則:(擇一辦理) □最低標決標 □非異質 □異質 □最有利標決標 □適用最有利標決標 □取最有利標精神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2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6 條。3.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最有利標作業手冊、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4.以單價決標者,□是□否載明預估數量或採購金額上限。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條。

    (四)以統包

    辦理招標前

    應注意事項

    本採購案 □是□否採統包方式辦理,是者,請依序檢核;否者,免填。 以統包辦理招標者,先期檢討作業: 1.□是□否先行評估確認可提升採購效率、確保採購品質、可縮減工期且無增加經費之虞,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1.統包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第 2條。

    2.統包作業須知第 2點。

    2.評估結果工期 □是□否充裕,如工期充裕,則不得以縮短工期為採行統包招標之理由。

    □符合 □不符合

    統包作業須知第 4點。

    3.□是□否有下列情形: (1)廠商投標所需資訊不足。 (2)技術工法尚不明確,或擬議中

    之技術工法是否有效尚不確定。

    (3)先行設計後再行招標並無困難,不宜採統包方式辦理。

    (4)採購案已訂有設計準則與施工規範、明確的工作項目與技術工法者,應採最低標方式決標。

    □符合 □不符合

    1.統包作業須知第 4點。 2.統包作業須知第 5點。 3.統包作業須知第 6點。

    4.招標前□是□否完成綜合規劃及基本設計,據以撰寫機關需求書。

    □符合 □不符合

    統包作業須知第 7點。

    5.需求書□是□否納入招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需求書應有之內容,依統包作業須知第 7點及「統包招標前置作業參考手冊」規定訂定。

    6.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評審標準, □是□否包括廠商之技術能力、設計與計畫之完整性及可行性、標價之合理性完整性,

    □符合 □不符合

    1.統包實施辦法第 7條。 2.統包作業須知第 10 點。

  • 總 24

    並避免訂定固定決標金額。

    7.統包招標文件 □是□否規定下列事項:

    (1)得標廠商之設計應送機關或其指定機構審查後,始得據以施工或供應、安裝。

    (2)設計有變更之必要者,應經機關同意或依機關之通知辦理。其變更係不可歸責於廠商者,廠商得向機關請求償付履約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3)設計結果不符契約規定或無法依機關之通知變更者,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4)得標廠商設計成果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及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由廠商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符合 □不符合

    1.統包實施辦法第 8、9條。

    (五)工程先

    期規劃及

    建案前應

    辦事項

    □是□否依本會 101 年 1 月 3 日

    訂定「本會附屬機構先期規劃及

    建案前應辦事項自主檢查表」檢

    視建築基地權屬、現況調查結

    果、相關建築法令檢討結果、建

    案需求、招標文件及預算編列等

    項目。

    □符合

    □不符合 本會 101 年 1 月 3 日訂定「本會附

    屬機構先期規劃及建案前應辦事項

    自主檢查表」。

  • 總 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工程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招標階段之檢核(招標準備)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二、招標準備階段

    (一)訂定廠商資格

    1.□基本資格;□特定資格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36、37 條。 2.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4條(基本資格)、第5條(特定資格)。

    2.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所提出之登記或設立證明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其所限定之營業項目:□是□否參酌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業登記代碼表,訂定廠商業類別。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89 年 3 月 17 日工程企字第89007116 號函 重點: 1.機關辦理採購,如基於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所提出之「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主管機關已收回公司執造改為登記或設立證明)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其所限定之營業項目,應參酌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以該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限,不得再為更細微之規定,以免造成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

    2.所營事業項目於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機關於審查該案廠商之營業項目時,仍應考量其登記業務內容與代碼表所列項目之相關性,從寬認定。

    3.廠商資格□是□否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法令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營造業法第 7條。 2.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5

    條。 3.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 9條。 4.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第 4條。 5.自來水承裝商管理辦法第 4條。

    (二)訂定技術規範

    1.採購案□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 1項第2款之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2項。

    2.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

  • 總 26

    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是者,可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規定辦理。) 其情形:

    3.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執行注意事項第 3點。

    2.招標文件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是□否標示「或同等品」類似之字樣。□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執行注意事項」第 8點之規定。 其情形: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 2.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執行注意事項第 8點。

    3.招標文件載明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以外之其他標準(例如JIS、ASTM 等)或訂定較嚴之規格者: □是□否先行審查;審查之方式:□自行審查;□開會審查;□委託審查。□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執行注意事項」第 6點之規定。 其情形: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 2.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執行注意事項第 6點。

    4.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訂定招標文件之技術規格, □是 □否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公開徵求廠商意見。(但有特殊情形報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符合 □不符合

    1.「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第 2點。

    2.工程會90年7 月18 日工程企字第 90027292 號令:各機關於招標前辦理勞務或財物採購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但書並準用「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5.採購標的有不熟悉之產品時,□有□無邀請相關專家或廠商提供建議; □有□無依據政府採購法第 34條第 1項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並組成工作小組審視,供擬訂底價參考分析依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三 )招標文件

    1.投標須知 (1)□是□否採用工程會最新範

    本。 (2)不適用之條文,□是□否全部

    刪除條文內容,並保留條次。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 總 27

    2.補充投標須知 (1)□是□否採用工程會最新範

    本。 (2)廠商資格條件,□是□否依採

    購案需求增刪修改。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3.契約 (1)工程採購 □是□否參採工程

    會最新範本。 (2)契約範本條文有選項、或空格

    者□是□否已選定及填列。 (3)不適用之條文,□是□否全部

    刪除條文內容,並保留條次。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4.評選/審查/評審之須知、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2.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3.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4.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5.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 6.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 7.未達公告金額招標辦法。

    5.□是□否訂定招標附件清單,以利逐項檢視。

    □符合 □不符合

    6.招標文件無規定廠商「不得異議」。

    □符合 □不符合

    7.公告金額以上(榮民總醫院工程為1,000萬元以上)預算書圖是否報本會備查,備查文號:

    □符合 □不符合

    另參照「公共工程預算書圖審查表」(如附表 2)。

    8.其他

    □是□否依採購案特性檢附相關文件,無誤用他案不適用之文件。

    □符合 □不符合

    參考歷史標案,應注意現行法規規

    定,不宜未經檢視即照單全用。

    (四)押標金、履約及保固保證金

    1.免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之依據:□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30 條第 1第 款。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30 條。

    2.繳納額度及方式□是□否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相關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2.投標須知。

    (五)招標公告

    1.□是□否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勾選「是」者,續檢核以下問項) □是□否將後續擴充金額計入採購金額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條第 1項第 3款。

    2.預算金額 □是□否公開,不公開之情形: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1 條。

  • 總 28

    3.本採購案為第 次招標,本次招標公告日: ;截止投標時間: 等標期 天。□是□否 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招標期限標準。 2.限制性招標,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免公告者,免填。

    4.公告期間□無、□有變更招標文件。變更招標文件如係重大改變,□有□無延長等標期。

    □符合 □不符合

    參考工程會 88 年 8 月 30 日(88)工程企字第 8812328 號函:…「重大改變者」,例如廠商資格的放寬、數量的明顯變更等,而如原採購依放寬或變更後之招標內容及條件招標,或不致於發生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之情形者。

    5.本採購案□是□否適用 WTO 政府採購協定(GPA)。□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政府採購章。□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PE)政府採購章。

    □是□否依規定刊登英文公告 等標期□是□否符合各該協定之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WTO 政府採購協定(GPA)。 2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政府採購章。

    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PE)政府採購章。

    6.履約期限:□是□否參考採購契約要項第43、44點規定訂定。

    □符合 □不符合

    1.採購契約要項第 43、44 點。 2.應與契約規定相符。

    7.招決標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8.廠商資格摘要:□是□否重點敘述。

    □符合 □不符合

    9.押標金、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是□否與招標文件相符。

    □符合 □不符合

    10.□有□無刊登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郵遞或親領地點及時間、電子領標網址。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29 條。 2.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7條。

    11.□有□無刊登預定決標日。 □符合 □不符合

    預定決標日期務必填寫;因預定決標日期係攸關投標廠商決定報價有效期之依據。機關如因故延期決標,投標廠商得以書面主張,該報價逾原預定決標日以後無效,若未以書面主張,則視為同意延長其報價有效期至實際決標日止。

    12.招標公告所述內容與招標文件□是□否一致。

    □符合 □不符合

    13.招標公告 □是□否敘明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資訊。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90年11年27日工程稽字第90046660 號函:機關於辦理採購招標時,應將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依序分別載明於招標文件及公告。

  • 總 2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工程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開標審標階段之檢核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三、開標審標階段

    (一)投標廠商法定家數

    投標廠商法定家數□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工程會 91 年 7 月 24 日工程企字第 09100312010 號函:「機關辦理採購之廠商家數規定一覽表」。

    (二)投標文件送達地點

    □是□否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指定地點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32、33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9、32條。

    (三)開標程序

    1.□是□否依規定辦理開標作業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45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8、49、49 之 1、50、51 條。

    2.□是□否違反保密事項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34 條。

    3.繳納押標金額度及繳納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投標須知及招標公告。

    4.採購案不予開標決標情形, □是□否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之ㄧ情形。

    5.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情形,□是□否依規定處理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 2.工程會91年11月27日工程企字第 09100516820 號令 應注意投標廠商是否有「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0 條第 1項第 5款處理:

    (1)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2)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3)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4)廠商地址、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聯絡人或電子郵件網址

  • 總 30

    相同者。 (5)其他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

    為之情形者。

    6.□是□否依招標文件審查廠商之資格

    □符合 □不符合

    7.□是□否依招標文件審查廠商之規格

    □符合 □不符合

    8.□是□否依招標文件審查廠商之價格

    □符合 □不符合

    9.對投標文件有疑義時,□是□否依規定請廠商說明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0、61條。

    10.□是□否依規定將審標結果通知投標廠商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1 條。

    (四)評選(審)或審查委員會

    本採購案 □是□否採最有利標、準用最有利標或異質採購最低標方式辦理,是者,請依序檢核;否者,免填。 1.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者,□是□否報經上級機關核准。核准文號: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56 條。

    2.機關辦理評選□是□否依規定成立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成立簽辦過程及相關文件,□是□否注意保密措施。

    □符合 □不符合

    1.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3、4條。

    2.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6條。

    3.外聘評選委員遴聘方式、類別及聯繫委員擔任意願之排序,□有□無簽請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承辦單位□有□無依排序逐一聯繫,聯繫過程□是□否做成書面紀錄。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條。

    4.評選委員(含內派與外聘)確認後□是□否簽請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評選委員或召集人變更□有□無另案簽請原核准人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條。

    5.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是□否一併成立3人以上工作小組。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8條。

    6.□是□否明定評選(審)方式及配分權重;如價格納入評選時,配分權重□是□否不低於20%,且不逾 50%。

    □符合 □不符合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17 條第 2項。

    7.「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採購評選委員切結書」□是□否於通知委員派(聘)兼時,一併附於通知書。

    □符合 □不符合

  • 總 31

    (五)監辦作業

    依採購金額,擇定檢核: (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主會計

    或政風單位□是□否依規定辦理監辦。未派員監辦或採書面監辦者,□是□否依規定簽報單位主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12 條(上級機關之監辦)。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3.政府採購法第 13 條(機關內部監辦)。

    4.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辦法。(公告金額以上採購)。

    5.本會政風處99年12月15日輔政字處第 0990003258 號函。

    (2)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主會計與政風單位□是□否依規定辦理監辦。未派員監辦或採書面監辦者,□是□否依規定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符合 □不符合

    (3)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是□否依規定報上級機關派員監辦驗收程序。

    □符合 □不符合

    (4)機關未設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者,□有□無違反「不得以『協辦政風』身分參與監辦」。

    □符合 □不符合

  • 總 3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工程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決標階段之檢核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四、決標階段

    (一)監辦作

    業。

    1.□有□無依規定辦理監辦。 □符合 □不符合

    2.不派員監辦或採書面監辦□是 □否依規定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符合 □不符合

    (二)底價訂

    1.未訂底價者,□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47 條第 1項第

    款規定,並於招標文件內敘明不訂底價之理由。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47 條第 1項。

    2.底價訂定、核定時間:依據政府採購法第 46 條第 2項第 款或□細則第 54 條第 項訂定底價。核定時間:□是□否 符合規定。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46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54 條。

    3.□是□否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資料(重複性採購或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外) 。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53 條。

    4.底價□是□否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是□否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46 條。

    (三)決標程

    最低標決標之採購:

    1.最低標標價高於底價者,□是□否依規定辦理減價程序。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3、54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70、71、72、73、74 條。

    2.最低標標價低於底價且無標價偏低顯不合理者,□是□否辦理決標。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53 條第 1項第 1款。

    3.超底價決標:□是□否依規定 □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3 條第 2項。

  • 總 33

    核准。 □不符合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71 條、第73 條第 2項前段。

    4.最低標標價低於底價 80%且標價顯不合理者,□是□否依「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並分別作開標紀錄及後續決標紀錄。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 2.工程會 92 年 3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09200123081 號函:「依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

    3.最低標廠商標價偏低保留決標時,應注意下列作業程序:

    (1)工程會 89 年 8 月 17 日(89)工程企字第 89022184 號函: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限期請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則對於各合格廠商報價及押標金,於報價有效期內,機關得斟酌決定全部或部分保留,無須先徵詢各合格廠商意願。至於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十二條第四款所稱「無得標機會」而先予發還押標金之廠商,仍得為決標對象。因此,為利採購作業之進行,建議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時,除應保留最低標廠商之標價及押標金外,亦應同時保留至低於底價且無標價偏低之次低標廠商之標價及押標金,俟次低標廠商無得標機會時再退還押標金。

    (2)工程會89年1月5日(89)工程企字第 88022788 號函:機關於宣布保留決標時,仍應製作紀錄。其後於作成決標或廢標之決定時,得免另訂時間及地點公開為之。另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決標時得不通知投標廠商到場,其結果應通知各投標廠商。

    (3)本會 102 年 9 月 4 日輔捌字第1020062865C 號書函:「於廠商標價偏低,不宜逕予保留決標,務請先行檢討底價是否偏高,而無需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即逕予決標;於廠商未提出說明或說明理由顯無得標意願,亦得重新評估、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以遏阻廠商

  • 總 34

    串通協議影響決標價格,並確保機關權益。」。

    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異質最低標、採最有利標精神決標之採購:

    5.評選委員辦理評選及出席會議,□是□否親自為之,並參與評分(比)。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6條。

    6.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是□否達 2人以上並不低於三分之ㄧ。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9條。

    7.機關於委員評選後,□是□否彙整製作總表,載明相關內容,並經各評選委員再次簽名確認。

    □符合 □不符合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6條之1。

    8.評選委員會辦理廠商評選後之評選結果,□是□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符合 □不符合

    政府採購法第 56 條第 1項。

    9.□是□否通知最優勝廠商或合格廠商辦理議價(約)或比價。

    □符合 □不符合

    (四)決標之

    資訊公開

    1.□是□否製作決標紀錄 決標日期: 刊登日期: 得標廠商: 未得標廠商:

    □符合 □不符合

    1.政府採購法第 61、62 條。 2.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4條第3項。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85、86條:

    4.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5.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 6.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1 條。

    2.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公告及通知情形:

    (1)□是□否於決標日起 30 日內刊登決標公告。

    (2)□是□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得以當場以決標紀錄送交各投標廠商並請其簽收之形式為之)。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3.逾十萬元以上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告及通知情形:

    (1)□是□否刊登決標公告或決標當月之次月底以前彙送主管機關。

    (2)審查結果□是□否通知投標廠商(得以當場以決標紀錄送交各投標廠商並請其簽收之形式為之)。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 總 35

    4.採最有利標決標、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或異質最低標決標之採購,刊登決標公告情形:(依個案性質勾選)

    (1)□是□否公布最有利標之標價及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2)□是□否將評選結果通知未得標廠商。

    (3)□是□否公布所有參與協商廠商之標價及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無協商者,免填)【得以當場以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送交各投標廠商並請其簽收之形式為之】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0 條。

  • 總 3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辦理工程採購 自主檢核參考表

    使用時機:履約管理階段之檢核

    使用說明:本表僅提供正副首長、各級審核主管、業務承辦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

    做為自主檢核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參考,其目的為

    協助各級採購人員避免作業疏漏,故屬參考性質,如因法規變更或有

    不同解釋,仍應依據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相關函釋為準。

    階段作業 檢核項目 檢核結果 依據及說明

    五、履約管理階段

    (一)簽訂契

    決標後,招標附件清單即得轉為訂約之目錄,依序裝訂: □是□否依招標文件內容訂約,且契約條件無任意變更。

    □符合 □不符合

    (二)繳納履

    約保證金

    1.廠商□是□否依招標文件及契約規定期限及金額繳納履約保證金。

    □符合 □不符合

    1.各工程投標須知及契約規定。 2.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2.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是□否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限長九十日。

    □符合 □不符合

    (三)投保保

    1.保險期間□是□否涵蓋契約開始(開工)至驗收合格之日止。(如開始履約(開工)後補辦保險。)

    □符合 □不符合

    各工程契約規定。

    2.承商實際投保金額、自負額□是□否符契約規定。

    □符合 □不符合

    各工程契約規定。

    3.□是□否將機關、工程承攬廠商及工程契約全部分包廠商等為被共同保險人。

    □符合 □不符合

    各工程契約規定。

    4.□是□否依契約規定將機關列為受益人。

    □符合 □不符合

    各工程契約規定。

    5.發生災害時,□是□否延誤提出災害理賠申請作業。

    □符合 □不符合

    各工程契約規定。

    (四)施工管

    理及督導

    1.公告金額以上工程採購,廠商□是□否依規定提報品質計畫及施工計畫。

    □符合 □不符合

    1. 政府採購法第 70 條。 2.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

    點第 3點。 3. 各工程契約規定。

    2.廠商提報之施工及品質計畫□ □符合 1.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

  • 總 37

    是□否符合規定。 □不符合 點第 3點。 2. 各工程契約規定。

    3.廠商□是□否依規定提報工地主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