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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chengdu.gov.cngk.chengdu.gov.cn/.../070329020401/2019102911043633.docx · Web view案件的联动执法、有效合作。二是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我市首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建立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刑事司法等协作机制。三是在行政复议与诉讼方面,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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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法规处3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处9宣传处17规划与环境统计处18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25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处29水生态环境处36大气环境处48机动车污染防治处55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6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68生态环境监测处72环保产业与科技信息化处77应急信访与企业服务处82行政审批处87财务审计处94人事处98机关党委107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111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23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33成都市环境应急指挥保障中心144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153成都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161成都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174成都市环境工程评审中心182

法规处

2019年,法规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讲话精神,严格按要求完成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市环境立法、司法联动、执法监督、生态损害赔偿和企业信用评价等各项工作依法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调整及相关任务分解

根据《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成委发〔2019〕2号),原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在此新的工作框架下,局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下发了《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成立局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局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相应的专项小组。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落实了局全面依法治市年度任务台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守法普照法协调小组分解落实了局2019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及“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建设工作,立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和执法协调小组都分别按各自职责围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二、不断健全地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全面完成地方立法计划中的年度立法工作,陪同市人大赴南京、杭州开展《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审议。二是将《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纳入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三是及时清理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拟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修订《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成都市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废止《成都市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四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法制审查,共回复法规草案征求意见40余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20余件、合同审查60余件。四是清理更新常用法律法规。按局领导指示,法规处对生态环境保护常用的20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我局应该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清理,并对应落实到内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其主要意义在于指导各相关处室与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找到学习、熟悉并执行法律法规的一个工作手段。

三、持续强化司法联动协调机制

一是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规定和《污染环境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会议纪要》(成检会〔2018〕2号)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在办理过程中与法、检、公安部门探讨研究了案件信息共享、证据收集、线索移送、鉴定方式及费用承担、危险废物处置、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对接与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等问题,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联动执法、有效合作。二是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我市首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建立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刑事司法等协作机制。三是在行政复议与诉讼方面,2019年1-9月,以市局和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的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共22件,以市局和各派出机构作为被告的环境诉讼案件共12件(市局6件、各派出机构6件),目前在审3件,审结9件,胜诉8件,败诉1件。虽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举报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类有所增加,但复议与诉讼仍以行政处罚事项为主(占比约83.34%)。四是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中严格贯彻和执行《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目前已审结的案件我局负责人出庭率100%。五是严格落实领导批示,加强与法院的联系与沟通,配合人民法院的诉源治理工作,注重非诉渠道化解纠纷,将环境行政纠纷化解在诉前。

四、创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一是拟定《成都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并按要求上报审议。二是积极办理生态损害赔偿具体案件。我局接受市政府指派,经多轮磋商,与彭州11.18刑事案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成都晨光亚克力塑胶有限公司、都江堰中亚有机玻璃有限公司等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向市政府赔偿共计509.6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此外,正在办理对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将浓缩生产废水倾倒入光华大道和三环路下水管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五、依法严格法制审核与执法监督

2019年1-9月,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13件,行政处罚金额6002.43万元。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规处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制度与裁量标准,2019年1-9月组织16次局案审会,集体审议了22件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行政处罚案件。同时为规范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提升办案质量,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进行了监督:建立了全市环境行政执法统计台账,动态调度全市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开展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抽查评查,对发现的不合法及不适当具体行政行为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针对性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六、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市工作要求,今年对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仍然采取省市分级评价方式,共对全市1593家企业(省级评价企业501家、市级评价企业1092家)开展环境信用评价。1-9月,法规处经过对省市两级参评企业的分批培训、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复审校对、复核抽查,目前,省级评价企业已进行初评公示,正在开展异议申诉复核工作,市级评价即将进行初评公示。根据目前进度,能按照预定计划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评价工作。

七、修订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环保职责分工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环保职责分工修订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的市委市政府整改事项,经过我局近一年来对照整改,多次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目前已完成对《成都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第十八稿)修订,并形成送审稿。下一步将按相关程序报审议发布。

八、认真开展尽职容错办法起草工作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和《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我局拟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实施尽职容错。法规处在市纪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监组的指导下,在收集各派出机构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意见,召开专门研讨会议的基础上起草了《成都市生态环境系统尽职容错办法》初稿,规定了尽职容错主体、基本原则、基本条件、程序以及推进改革、环境监管、环境执法、应急处置共四大类32种容错情形,为进一步激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加强了保障。

九、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完成依法治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年度工作,落实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专项小组的相关制度及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七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建设工作活动。二是依法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做好应诉工作准备。面对机改与垂改完成后我市环境行政执法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依法委托全市各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执法的新模式,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三是持续开展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办案指导。定期对委托执法事项及具体案件进行监督与抽查,落实环境行政执法案件的陈述申辩复核、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等制度,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战指导,以点带面,培养派出机构的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熟练掌握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程序、准确运用调查取证规范。四是根据市人大2020年度立法计划,推动《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尽快出台,按计划开展《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五是强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与市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业务部门、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察支队、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市司法局及生态损害赔偿各承办部门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面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行刑衔接、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工作进一步提升。六是按计划完成市本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年度任务和其他专项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处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关心指导下,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处(市环保督察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以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抓手,圆满完成了市级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贯彻执行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为驱动,全面做好了专项调度、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制度创新、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

(一)专项调度有力有序。以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主要任务的同时,继续对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等14本台账开展专项调度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涉及整改问题共计11207个,已完成10864个,完成率96.9%。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192个具体措施,已完成118个,完成率61.5%;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4082个,已完成4038个,完成率98.9%;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问题1611个,已完成1512个,完成率93.9%;四川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1147个,已完成1125个,完成率98.1%。一是高效率编制整改方案。针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成都的问题,于2019年7月先行印发并实施《成都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共涉及9个方面、23项整改任务、92项具体整改措施。9月启动调度工作,10月起开展销号工作。截至目前,92项具体整改措施中,已完成整改7项,达到序时进度85项。二是高标准调整任务清单。按照省整改办《关于调整<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直部门整改责任单位的通知》(川环整改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级部门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对《成都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部分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调整;召开专题协调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并印发了《关于调整<成都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市级部门整改责任单位的通知》(成环整改领〔2019〕2号),保障整改任务的顺利进展。三是高质量推进专项调度。针对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于2019年8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成都市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调度工作,督促涉及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遵照方案有序推进,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国家发现的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另1个正按时序推进;各地自查发现的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个,整改销号工作正按四川省统一要求实施,无逾期情况。

(二)环保督察有的放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现场督察为抓手,在督察中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问题化解,整体提升问题整改质量。重点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环境问题案件、全市环境问题暗访督查、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等工作,深入问题点位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单位高标准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深入推进案件整改。在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督察的同时,重点将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案件纳入现场督察范畴。截至目前,共出动现场390余人次,对市水务局、市经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以及22个区(市)县负责主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开展现场督察,共督察案件1329件,提出督察整改建议181条。二是集中开展专项督查。2019年1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水环境专项督查,分别对三大流域1122个下河排水口截污治理、全市河渠水环境日常监管3-30周通报555个问题整改、城市建成区外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现场交叉检查问题整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整治、其他突出水环境情况六大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督察,整改问题点位650个。2019年4月,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为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我省《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专人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分别对网络舆情案件、水环境重点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央督“回头看”案件进行台账管理,并对高新区、锦江区等13个区(市)县,以及市水务局等市级部门主办的相关案件进行现场督察;督察案件88件,其中:网络舆情案件18件;水环境重点问题10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7件;央督“回头看”案件53件。三是联合开展暗访督查。今年以来,联合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8个市级部门,重启环境问题暗访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暗访督查环境问题点位1208个,发现问题点位443个。据各部门反馈,4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1个问题尚在整改推进中。

(三)问题整改有条不紊。一是整改销号不断推进。依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有关要求,制定并实施《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试行)》,督促有关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积极做好销号资料准备,完成整改任务并达到销号标准的,按销号流程及时送签相关材料,及时备案和销号,避免了销号超期的情况发生。二是制度创新不断完善。研究并撰写《环保督察专报》,分析突出的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供领导掌握和参考。及时学习和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实时更新台账管理,对生态整改推进不力和进展滞后的,严格开展督查督办。用足用好预警提示、调度通报、公开曝光等有效举措,全年共印发《环保督察通报》13期、《环保督察简报》21期,通报工作进度、宣传先进做法、曝光发现问题,强力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三是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自2018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起,成都市同步启动“智慧化环保督察工作管理平台”,即城市环境问题督察支撑服务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在“回头看”期间,已实现了1611件信访举报件台账和案件办理情况录入、各类数据统计等工作。项目2期需求方案已通过大数据办审核。截至目前,2017年央督4082件信访举报件台账也已全部数字化并纳入系统管理。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办结质量不高。部分牵头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还不够准确,存在执法尺度掌握不好的情况;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办法还不够多,且存在死灰复燃现象;未形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同一环境违法行为问题涉及重复投诉,特别是集中居住区噪音扰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和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等老百姓重点关注的环境高敏感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整改意识有所松懈。随着各次督察暴露的问题逐渐得到解决,个别责任单位的警惕性有所下降,在案件调度过程中,出现了延误和漏报的情况。部分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统筹力度不大,导致配备力量不足、工作业务不精的现象,问题整改落实没有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良好局面,压力传导还存在层层衰减的问题。

(三)职能职责界限不清。由于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职能职责调整较大,部分责任划分存在争议,调整清单和梳理央督“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工作推进难度较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仍有显现,疏于监管、环境问题高发的情况往往出现在辖区交界或职能交叉区域,由于区域间、部门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而存在监管缺失、协调“留白”。

(四)部门配合默契不够。一方面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之间工作不够默契。有的牵头部门只管自己的业务领域,对需要协调的不主动协调,没有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有的配合部门以牵头部门没有安排部署为由,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不管不顾,认为整改主要是牵头部门的事,缺乏责任担当未能积极配合,导致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另一方面,市环保督察办内部人力不够。环保督察工作已进入第三个年头,但市环保督察办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性不强、熟悉度不够,7月是第二、三批次抽调人员工作交接过渡期,出现工作延续性不足、人才断档等问题,对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有不良影响。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群策群力做好迎检准备。2020年,四川省要对成都市开展专项督察,市环保督察办将加强与省上环保督察工作的对接,组织学习其他市(州)迎检工作经验,提前拟制2020年迎检方案。督促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要加速推进、按期完成,确保能够顺利通过省上的专项督察。

(二)强抓调度形成整改合力。坚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台账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督促有关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及时将整改工作最新情况反映到调度表中,确保实际工作进展的情况与调度表的填写内容保持一致。下一步,重点围绕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矿山矿企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进一步梳理核实问题清单,重点抓住未完成问题,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准确掌握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半月通报和不定期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环境保护整改合力。

(三)强化督察不留环保死角。持续推进“日常化”督查、“随机式”抽查、“定点式”督查,结合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彻底排查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抓好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居民集中区噪音扰民、生活垃圾堆放和废气排放等老百姓重点关注的环境高敏感领域的排查工作,突出抓好医药制造、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工业渣场等高危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隐患应按照先后缓急、危害等级归类归档,做好责任分工,即查即办,不留死角。

(四)优化考核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将目标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抓手,不断优化环保督察考核打分细则,将机构建设、督察督办、问题整改、案件调度等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现场发现问题、督察通报、工作约谈等纳入考核打分,压紧压实环保督察工作责任。根据已制定的《2019年成都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时完成2019年度涉及环保目标考核工作,严格兑现奖惩,积极引导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继续做好2020年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五)夯实队伍强化工作保障。坚持机构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培训常态化,注重人才培养和多岗位锻炼,邀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对环保督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强化环保督察综合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智慧化环保督察工作管理平台”,将督察管理、案件调度、现场督察、迎检工作、目标考核等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宣传处

规划与环境统计处

2019年,规划与环境统计处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一二三四五六七”工作思路,着力抓好排污许可证核发、污染源数据库建设、环保规划编制、污染源普查等重点工作,助推环境高效能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规划与环境统计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经反复核实,梳理了2019年应核发行业企业名单。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等文件要求,我市2019年应核发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等21个行业、约5600张(包含至今未出台技术规范57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二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十四家社会机构作为成都市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技术支撑单位,保证核发质量。三是切实做好排污许可工作培训宣传,先后举办了30余次排污许可证申领培训,同时,通过成都市排污许可信息平台服务号推送相关文章,对国家政策、成都市排污许可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宣传,该服务号目前的关注人数已达93926人。截至10月25日,我市2019年已核发4342张排污许可证。

(二)污染源数据库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对全市工商企业数据、用电企业数据、企业税务数据进行整合、比对,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线监测等多个污染源数据,建成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和部分生活源在内的83277户固定污染源企业基础数据库,录入固定污染源综合信息平台。二是对污染源企业信息申报平台(小程序)进行了优化升级,优化升级后分别在固定污染源数据收集处理、点源复核、管理功能、信息填报等方面有了较大效能提升;截至2019年10月25日,污染源企业信息申报平台共完成22738家企业的认领工作,其中涉气企业10833家,协助大气处对6589家涉气企业完成了信息填报工作。三是完成了26980家企业地理信息的核实工作,其中,对约7000家企业的地理信息进行了现场核实。四是根据《成都市固定污染源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研究及试点项目工作方案》,截至10月25日,已完成现场安装企业38家(覆盖12个行业),共安装点位242个,其中高压点位42个,低压点位198个, 相关企业用电量数据可在“慧能云系统”进行实时查看,美科思远工作团队已根据二污普数据完成试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测算,同时与信息中心对接,接入用电采集设备数据,正组织相关人员对数据进行梳理,研究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用电数据的关联,开展用电数据趋势研究与分析工作。

(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认真开展。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东进”战略新举措、新要求,组织相关处室和编制单位赴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和简阳市进行调研,及时对“东进”战略环境保护规划内容进行优化调整。二是积极支持《东部市东部新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9-2070)》编制。按照市东部新城办要求,5月13日至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相关专家围绕东部市东部新城战略定位、生态环境现状、快速发展带来的开发压力,编制了《东部市东部新城空间发展战略生态环境承载力研究》,明确了东部市东部新城未来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指标,提出了九大重点任务、五项政策措施。三是按照《东部新城系列规划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将《成都市实施“东进”战略环境保护规划(2017-2035年)(送审稿)》《成都市东部新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报送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东部新城办。四是组织市环科院完成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五是启动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组织市环科院按时完成了《成都市“十四五”期间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和重点举措》重大课题前期研究。

(四)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加强宣传,做好培训,2019年市污普办分批次先后组织各区(市)县培训累计5次,培训人数累计550余人。二是开展产排污量核算工作,截止到6月6日,除去农业源和增补污染源,全市其他所有污染源核算完成率和系统审核通过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质控,提高数据质量,市污普办开展了部门联审,组织专家、相关业务处室、相关成员单位对二污普数据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按照国家和省污普办的核查抽样要求,于1月、8月、9月对全市22个区(市)县开展了现场抽样核查,累计核查普查对象近两千余个,组织核查人员累计140人次。四是加强档案管理,于9月9日印发《成都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成污普办〔2019〕36号),规范区(市)县档案管理。五是多次迎接国家、省污普办调研检查,1月10日,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葛察忠主任到我市调研入户调查核查工作质量;7月14日至15日,生态环境部普查办综合组组长毛玉如一行9人下沉至我市金堂县和新都区检查国家数据问题清单的整改完成情况;8月27日至28日,国家普查办质量核查第二轮第五检查组组长高尚宾一行莅临成都市开展质量核查。

(五)铁路沿线涉污企业治理有序推进。为深入贯彻全省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9〕77号)要求,牵头制定了《成都市铁路沿线涉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局内外意见。同时,我们形成了《〈成都市铁路沿线涉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局内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不同类型污染问题整治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召开了局内任务分解协调会。根据我局污染源数据库信息,对铁路沿线的(城镇100米、农村500米)区域涉污企业名单进行梳理,共梳理出3000余家目标监管企业,作为整治工作的参考资料。

(六)党建工作贯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文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执行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组织党员按照中央主体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

二、存在的问题

(一)排污许可方面。一是国家排污许可相关政策变化较大,部分行业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出台较晚,影响了排污许可核发工作的正常推进。二是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衔接不足,部分项目在审批阶段,不按实际内容填报部分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重点内容,“虚构”环保设施处置方式、处理效能、排放方式,直接导致排污许可核发过程中出现审批材料、排污许可证核发材料“两张皮”的情况。三是部分企事业单位主体意识淡薄,一些企事业单位刻意“淡化”主体责任意识,缺乏主动性;部分企业为减少监测次数,节省检测费用,不及时进行排污许可申领。

(二)污染源普查方面。一是核查发现依旧存在企业核算环节错填漏填、支撑材料缺少或者材料对不上数据、企业行业选错等基础问题。二是存在人口统计数不匹配等情况。

三、2020年工作安排

(一)强力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一是做好2020年需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梳理。根据排污许可制度节点性任务安排,到2020年底将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2020年需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涉及饲料加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医院、工业炉窑(工序)等38个大类70个行业(工序)。二是结合二污普数据、全市污染源数据库等数据资料,做好排污许可核发企业目录梳理,初步预计2020年我市应核发70个行业(工序)涉及企业约13200家,其中重点管理企业约1800家、简化管理约6000家、登记管理5400家。三是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在借鉴其他城市预算的基础,综合我市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专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做好项目资金分配。四是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培训与质量控制,优选质量控制机构,层层把关,保证核发质量,适时举办行业分片区的培训会、行业现场指导会不少于20次,宣传活动不少于40次。

(二)加快推进污染源数据库建设。一是开展调研,充分掌握各派出机构、各处室、直属单位的业务管理需求。二是对全市散落固定污染源数据进行统一清理和汇集,搭建固定污染源数据管理系统,通过工具实现数据的自动化、智能化管理。三是遵照国家技术标准,对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固定污染源数据动态更新,着力打造一批基于固定污染源的亮点应用。

(三)稳步推进污染源普查。一是做好数据动态更新。根据《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川污普〔2019〕34号)要求,对成都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对系统内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更新、新增普查对象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做好质量管理。二是规范管理普查档案。按照生态环境部与中宣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建立各类污染源普查档案。普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污染源普查档案移交至同级生态环境局保管。三是做好成果总结与开发。按照国家编制的普查成果开发和应用工作指南要求,在确保数据成果质量前提下,有序推进成果开发实施,指导督促任务落实。四是开展表彰活动。根据国家、省污普办要求,相应开展表彰活动。

(四)规划工作持续推进。一是扎实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题研究(拟定11项专题),编制专题研究报告,形成正式成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科学支撑。二是认真做好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划初稿,为2021年上半年环保规划顺利上报市政府审批并颁布打牢基础。三是持续跟进“东进”战略环境保护规划报批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

2019年是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成立运转的开局之年。按照局党组“一二三四五六七”工作思路,全处紧紧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经济形势分析、“三大战役”统筹等重点职责,着力抓落实、建机制、补短板、求创新,助力环境高效能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有力推进。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快速理顺工作机制。编制印发《成都市低碳城市建设2019年度计划》,召开全市低碳城市建设专题会,首次提出实施低碳城市建设“636”工程;完成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将低碳城市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细化分解了碳排放强度年度目标,修订《成都市低碳城市建设区(市)县目标责任评价办法》。二是提升基础能力,创新低碳发展模式。编制形成《成都市2018年绿色低碳发展报告》,举办两期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培训会;完成29家省级重点企业和200家市级扩围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指导4家发电企业完成注册登记、交易系统开户,加快推进配额分配核算;创新性提出“以公众减排积分奖励、项目减排开发运营”为路径的“碳惠天府”建设思路,并依托普惠平台探索实施大型会议碳中和活动。三是加强宣传合作,积极推广成都经验。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中瑞低碳城市工作会议、“中国城市碳排放达峰和低碳发展研讨会”在蓉召开;与C40、宜可城等国际组织广泛交流,启动“C40气候行动规划成都项目”研究,先后参加“C40中国区域论坛”“第四届‘一带一路’城市绿色经济发展大会”“第七届C40全球市长峰会”等活动,“成都市五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项目成功入选C40《100城》案例。

(二)探索开展环境经济形势分析。基本建立市级部门数据月度收集机制,完成2013-2018年度、2019年月度数据收集。成立工作专班、联合专业机构,通过实施“短期购买服务+自主研究”的工作方式,先后形成多项研究成果。西南财大承担的《成都市2018年环境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研究课题顺利结题;会同省环科院完成了一季度、二季度环境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并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8月29日,左正常委在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2019年上半年环境经济形势分析》上批示:此举很好,值得肯定!望继续深化提升水平)。

(三)持续强化“三大战役”统筹协调。完成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印发成都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和2019年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治气等年度工作方案。成立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污染防治“十大攻坚战”局内分工调整方案》。统筹开展污染防治“十大攻坚战”推进情况调度、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半年工作自查和季度进展跟踪,完成2016-2018年度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集中开工重大项目前三季度投资进展调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方面。一是统筹实施低碳城市“636”工程,持续深化绿色低碳“产业、能源、城市、碳汇、消费和制度能力”六大体系,督促落实年度36项重点任务,力争全面完成碳排放下降20.5%的“十三五”目标;研究编制“十四五”控制温室气体工作方案,完成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考评验收。二是持续提升低碳发展基础能力,组织各级、各领域低碳主管部门召开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组建专业技术支撑机构和专家库;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重点企业碳核查,继续发布《成都市2019年绿色低碳发展报告》。三是积极探索低碳转型“成都模式”,统筹创建公共机构、学校、社区等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出台“碳惠天府”建设工作方案和会议展会碳中和实施意见,逐步构建可持续、自生长的碳普惠生态圈;尝试开展二氧化碳浓度监测、发布城市低碳指数。四是着力鲜明城市发展低碳特质,积极引进低碳领域国际性会议,加快推进“C40气候行动规划成都项目”;立足“低碳城市+韧性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宜可城、能源基金会、C40等国际组织开展务实合作。

环境经济形势分析方面。一是进一步理清研究思路,根据目前研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从成都市发展现状和阶段出发,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站在污染排放为经济发展服务高度,通过环境排放和经济发展“挂钩”分析,深入揭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为市委、市政府实施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科学支撑。二是优化成果呈现方式,立足整体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情况,开展半年和年度综合分析;立足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分析提出单位排放经济贡献清单,开展季度专题分析;立足实现环境与经济有关数据变化情况的快速反映,开展月度环境与经济数据收集。三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依托省环科院既有课题研究,抓紧研究形成支撑环经分析工作的数据收集方案,确保环境数据完整、准确、易得;指导市环科院全面承接环经分析课题研究工作,加快组建研究团队,做大做强自有研究力量。

“三大战役”统筹协调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发挥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围绕污染防治“十大攻坚战”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攻坚目标,健全工作调度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立足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深化局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处

2019年,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我局“1234567”工作体系,围绕中心工作,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生态红线评估划定、自然保护地相关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五大主题重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2019年,成都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这个工作目标,我们完成6项工作:一是协调生态环境部,以市政府名义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取得支持。二是成立成都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下设生态办,制定《成都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实施方案》,分解指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三是召开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第一次专题会议,完成《成都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的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委托的专家评审,全面启动全市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对标收集资料。对照国家指标,补弱固强,向市级部门以及区市县政府发放3批资料清单,全面开展指标梳理收集。五是编撰2017年—2018年全市创建工作报告和指标技术报告初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亮点筛选,启动创建宣传片制作。六是认真指导金牛、大邑、双流、青白江、彭州、邛崃、都江堰、崇州、新津8个区(市)县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其中金牛、大邑通过生态环境部2019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核查,目前正在公示;彭州、青白江、双流完成创建规划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审查;邛崃、新津、崇州、都江堰正在开展规划编制。

(二)有序开展成都市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我局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若干意见》,积极推进中央巡视组反馈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开展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先行试点。2019年,按照《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2019〕-4号)要求,落实关于生态保护红线4项整改措施,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了《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问题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的报告》,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纳入了2019年成都市对区(市)县的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在全市的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中,我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月调度制,列出专项资金开展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质量控制第三方服务项目。彭州市率先完成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任务,双流区、温江区、龙泉驿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由于全省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尚在评估调整阶段,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暂告一段落,待2020年评估调整工作完成后继续实施。

(三)理顺自然保护地监管职责,强化“绿盾”行动

一是2019年我们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积极与市委编办、市公园城市局进行对接,形成市委编办《部分自然保护区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移交协调会备忘录》,顺利完成了简阳市龙泉湖自然保护区(省级)、简阳市黑水寺自然保护区(县级)、彭州市飞来峰自然保护区(县级)相关资料移交,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由我局调整为市公园城市管理局。

二是围绕“绿盾2019”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会同市公园城市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印发《成都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成环函〔2019〕83号),对528处卫星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进行了排查,对“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建立问题台账,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市县政府进行整改。创新性开展了对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及时向市公园城市局函告发现问题清单,做到一旦发现,及时沟通、迅速处理,认真解决自然保护地突出问题,积极遏制生态破坏活动。

(四)加强国际交流,切实保护成都生物多样性

2019年,参加了生态环境部在南昌开展的“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在北京与新加坡、德国等地环保官员就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座谈,加强了国际交流。我们列出经费,组织开展成都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课题研究,完成各子课题野外调查,形成全市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数据汇总、生物多样性评价及总报告,为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

(五)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按照国家考核“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四项指标要求,对全市17个区(市)县136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目前,各区(市)县按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组织对崇州市2013、2014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行了验收,督促指导都江堰市2013、2014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清理汇总,完成全市2008年—2018年使用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项目进展情况成效评估,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评估报告和调研报告。三是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向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报送了《成都市人民政府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自查报告》,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2019年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切实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四是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成都市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分工要求,进行了任务分工和措施的细化落实。五是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工作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52号),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向生态环境厅报送禁养区划定排查信息及划定方案,严格落实超范围划定禁养区整改,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畜禽无害化处置场地选址和场地周边环境监测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维护生猪产业安全。六是配合做好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按照《成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行动计划》的任务分工,完成对温江区万春镇先锋村、高山村和盛镇友庆社区“2019年百村容貌整治”的帮扶任务,乡村整治取得实效。

二、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我局的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把握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围绕我市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自然生态地保护、生态红线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价值转化研究等,深入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一)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一是举全市之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向生态环境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全面做好迎接创建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力争2020年创建成功。

二是指导区(市)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中国生态文明奖”参选,打造一批样板,深入挖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与生态环境部政策研究中心合作开展生态价值转换课题的研究,争取新成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已创建成功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工作的动态跟踪,建立调度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以“绿盾”行动为契机强化自然保护地环保监管。充分发挥“绿盾”监督检查利剑作用,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地为重点,积极与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对接,争取第一手卫星遥感资料,会同自然保护地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园城市局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跟踪督办,建立以台账为基础的数据库。

(三)按期完成成都市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启动红线监管。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的顶层设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积极协助省厅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统建设,按上级要求完成成都市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交流,完成信息管理系统的搭建。积极参与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的交流,掌握最新动态。对成都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课题成果进行运用,与信息中心共同搭建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五)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以及乡村振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指导区(市)县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畜禽无害化处置、特色镇(街道)创建、乡村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等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水生态环境处

2019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局党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思路,紧盯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1-9月,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总体稳定趋好,全国338个重点城市中,我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排第16名。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得到栗战书委员长来川视察时的充分肯定。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一)总体水质情况。2019年1-9月,成都市地表水水质总体呈良好,107个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2个,占86%,同比上升13.1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13个,占12.1%,同比下降8.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1.9%,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河段为金马河流域杨柳河、白河。

1.锦江流域:水质优,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42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0.5%、9.5%。与2018年同期相比,锦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1.9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4.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7.1个百分点。

2.金马河流域:水质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石油类。38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比例分别为81.6%、13.1%和5.3%。主要污染河段为杨柳河和白河。与2018年同期相比,金马河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7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2.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2.4个百分点。

3.沱江流域成都段:水质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溶解氧。27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水质比例分别为85.2%、14.8%。与2018年同期相比,沱江流域成都段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7.5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23.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3.8个百分点。

(二)国、省考核断面水质情况。2019年1-9月,8个国、省考核断面中,清白江三邑大桥断面水质达Ⅱ类,金马河岳店子、江安河二江寺、毗河二桥、沱江宏缘断面水质达Ⅲ类,优良水体比例为62.5%;无劣Ⅴ类水体,劣Ⅴ类水体比例0%。

5个国考断面中,清白江三邑大桥断面水质达Ⅱ类;金马河岳店子断面水质达Ⅲ类;沱江宏缘断面总磷浓度同比下降27.2%,水质改善为Ⅲ类;江安河二江寺断面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1.1%、58.2%、73.6%,水质改善为Ⅲ类;锦江黄龙溪断面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8%、16%,水质改善为Ⅳ类。

3个省考断面中,毗河二桥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分别下降53.8%、37.5%、27.4%,水质改善为Ⅲ类;新津老南河大桥断面总磷浓度同比下降12.1%,水质改善为Ⅳ类;绛溪河爱民桥总磷浓度同比下降47.4%,水质保持为Ⅳ类。

(三)目标责任书考核断面水质情况。2019年全市设置64个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水质目标责任书断面),2019年1-9月,Ⅰ~Ⅲ类水质47个,占73.44%;Ⅳ~Ⅴ类水质14个,占21.87%;劣Ⅴ类水质3个,占4.69%。劣Ⅴ类断面主要分布于杨柳河、白河、西江河。

水质同比改善:金牛区沙河泰宏桥;青羊区肖家河大石西路62号对面桥;武侯区南河安顺廊桥;武侯区、双流区江安河协和三江村街道、二江寺;锦江区府河水津桥,沙河成仁桥;成华区沙河杆塔厂;高新区摸底河新希望酒店;天府新区府河正公路;都江堰市江安河土桥;郫都区毗河新毗大桥;双流区金马河广滩、府河黄龙溪;邛崃市南河桂山、黄塔;蒲江县蒲江河五星;新津县南河老南河大桥;彭州市濛阳河井岗桥、人民渠水质净化站;青白江区毗河二桥;新都区清白江三邑大桥;金堂县毗河一桥、沱江干流三皇庙、宏缘;龙泉驿区驿马河西河天平;简阳市沱江干流新市。

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双流区杨柳河桃荚渡、白河应天寺;邛崃市南河黄塔;蒲江县蒲江河五星;彭州市濛阳河井岗桥;新都区西江河梁湾村大桥、毗河拦河堰;龙泉驿区芦溪河川心桥、驿马河西河天平;简阳市绛溪河爱民桥、阳化河红日大桥。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紧盯国务院“水十条”目标任务,以《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统领,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积极迎接机构改革、转变职责职能,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完善制度方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大智治制,以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制度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确保“长制久安”。

1.优化完善治理体系。在去年制定7个治理方案(规划、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再印发《2019年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19〕2号)和《成都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19〕3号)两个方案,坚持重拳治水,“三水共治”,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626”工程,强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顺利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的充分肯定,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四川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方案》,坚决落实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指示精神。

2. 严格考核评价制度。一是按照《成都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考核激励试行办法》要求,组织现场考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所在区(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提出激励资金分配方案,报经政府同意后,分别给予金牛区705.92万元、成华区19.65万元、郫都区6975.35万元、都江堰市3872.85万元、彭州市541万元,共计12114.77万元的激励补偿。二是强化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强化《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执行力度。2019年1-8月,全市共扣缴区(市)县水质超标资金3912.00万元。三是严格督导机制,每月定期编发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通报各区(市)县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及督察、巡查发现问题。针对石盘水库(龙泉湖)水生态问题、龙泉驿区陡沟河污水处理厂、温江区新春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向属地区(市)县下发预警函,督促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加快整治力度。

3.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河长制,结合联系沱江的实际,及时构建市、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四级河长管理”的沱江河长组织体系,制定生态环保工作职责分工方案,严格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河长不能空挂”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紧盯目标任务,全面实施系统治水。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着力打好组合拳,全面开展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626”工程,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实施“三大流域”水生态治理。一是全面推进流域水生态项目建设。截止9月底,共截污治理排水口1122个、清淤337.27万立方米,完成城市建成区外黑臭水体截污治理133段,加强城市建成区43段已治理黑臭水体的巡查巡检,努力实现“长制久清”;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打捞漂浮物7.8万吨、岸存垃圾16.56万吨,清除淤积物490万立方米。二是开展劣Ⅴ类水体整治。以国考江安河二江寺断面为重点,推进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通过外源截污、内源清淤、系统修复等综合措施,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截至目前,二江寺断面未出现劣Ⅴ类情况,水质改善到Ⅲ类。三是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积极筹划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印发《成都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方案》,指导区(市)县进行排查整治前期准备,组织人员赴重庆市渝北区考察学习排查整治试点工作经验。目前,正在开展相关数据的解译和写入工作。截止9月底,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专家评审11个、下达批复文件5个。

2.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一是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体系。结合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新改扩建,同步实施排水管网建设。截止9月底,新建污水管网622公里,改造老旧、合流制污水管网458公里。二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涉及成都市项目共339个,目前已全部开工,已完工项目263个,完成总投资约81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82万吨/日,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3%、88.5%、72%。三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全市日处理规模1000吨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纳入提标改造143座。截止10月底,已完成提标改造22座、已开工82座、进入前期工作3座,已关停5座,拟关停14座。四是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按照《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攻坚方案(2018—2020年)》,印发《生活污水污泥分片区处置方案》。按照产处平衡、留有余地原则分阶段推进项目实施。

3.实施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一是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三大革命及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按照“高标准、全覆盖”思路,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止9月底,全市累计完工户厕改造299203户,占全市总任务数58.76%。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全市20户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民集中区共涉及70.05万户,截止9月底,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35.78万户,覆盖率51%。三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以粮油、蔬菜、果树、茶叶等作物为重点,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资、控害专项行动。四是加快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重点开展岷沱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水生态环境修复。目前共有1682家养殖场(户)划入了新划定的禁养区,截止9月底,已完成1329家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完成率79%。

4. 实施工业企业治污减排。一是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止9月底,全市24个工业园区已实现园区污水处理全覆盖。二是严格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印发《成都市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全市2019年“散乱污”整治攻坚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违法排污、无证无照、违法建设等六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散乱污”死灰复燃或新增。截止9月底,抽查“散乱污”工业企业1100余户,收缴罚款180.84万无,未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三是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节水目标管理。组织五大高耗水行业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开展“十三五”百户企业节水考核。

5. 实施水生态提升工程。一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按照《成都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利用“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大力宣传节约用水,推进节水文化建设;积极推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等7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二是探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以天府绿道建设为抓手,构建系统化、网络化城市海绵系统。三是加强流域水资源调度。编制市辖区内控制断面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统筹调配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基本生态用水。四是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在重点流域组织增殖放流,建立成都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基地。五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等建设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水污染防治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6.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开展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依法划定和撤销保护区。完成了简阳市2个、邛崃市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划分,温江区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撤销(按照程序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复),现场勘查了彭州市6个、新津县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拟调整划分保护区现状。二是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出台《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考核激励办法》,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三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组织相关区(市)县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全市无反弹现象发生。截止9月底,全市纳入整改的8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整改47个,整改完成率为58.7%。截止9月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改突出问题。按照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新增要求,针对成都市部分流域存在未达标水体,制定了未达标水体限期达标实施方案,坚持挂图作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一本账、挂牌办、回头看、周调度、月通报、年考核”六项制度,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涉水问题整改到位。截止9月底,我市107个水质断面仅剩下2个劣Ⅴ类断面。针对我市二江寺国考断面是长江流域现存12个劣Ⅴ类国考断面之一的问题,制定江安河流域水环境专项治理和二江寺国考断面劣Ⅴ类水质达标实施方案,在今年内彻底消劣Ⅴ。2019年1-9月,二江寺国考断面已经改善到Ⅲ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通报的我市新津肖林冲生猪养殖户偷排废水和高新东区绛溪河污水处理厂建设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河渠水环境日常管护的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不高,导致部分设施运行效果差。如:4月份,绕城高速府河大桥上游50米左岸,污水溢流井由于闸阀损坏,导致溢流。

二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人口增加,排放总量持续上升,加之部分区域管网配套不到位,部分老旧院落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管网带压运行,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溢流下河。如:温江海峡科技园污水时有溢流现象。

三是生态环境用水严重不足。据统计,成都市多年人均水资源仅为600立方米,仅占长江流域平均水平2325立方米的1/4,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加之随着城镇化推进,导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增加,生态环境用水被进一步挤占。如:紫坪铺水库已不具备新增供给生态流量的能力,无法有效保持河道生态流量和生态健康。

四、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围绕“水十条”收官之年,谋划好“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2020年,国务院“水十条”将正式进入考核收官之年,认真对照“水十条”,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收官。梳理总结“十三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面临的各种复杂形式,系统谋划“十四五”期间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目标、系统推进,抓住关键、久久为功,有序开展“十四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早日呈现“水润天府”景象。

(二)科学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实施“626”工程。结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方案,统筹考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用好生态基流,精准调度生态补水,确保全市优良水体比例稳定达到75%以上,确保全市劣V类断面控制在3%以内。全面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分步落实“查、测、溯、治、管”。按照“查、测、溯、治、管”要求,先期在重点污染河段和中心城区全面排查梳理入河排污口,摸清底数、按型归类,建立巡查、通报、约谈机制,探索建立入河排污口“治”和“管”的长效机制,力争形成典型经验。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补装流量计和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有序开展“查、测、溯、治、管”各阶段具体工作,实现精准治污。

(四)结合断面考核实际,织密监测网络。为适应新考核机制和管理要求,强化在线监测,实时准确掌握我市水量水质情况,结合下步考核断面调整情况,在已建成126个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再在各区市县主要出入境、干支流以及一级支流上增建自动监测站,适时启动水质预警预报预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空地一体”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夯实科技治水基础。

大气环境处

2019年,大气环境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部署和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将大气环境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空气质量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10月25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0天,优良率80.5%,50天轻度污染,8天中度污染,未出现重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7天,优良率增加5.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减少3天。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O3和CO浓度分别为6μg/m3、41μg/m3、63μg/m3、38μg/m3、163μg/m3和1.1mg/m3,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3.3%、4.7%、7.4%、9.5%、1.2%和8.3%。1-9月,综合指数排名在168个城市中排第80名,同比提升30名;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第8名。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顶层设计方面。高标准制定指导文件,为深入实施“铁腕治霾”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细化各项管控措施,大气处在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成都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19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成都市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19-2020年)》拟定工作。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编制完成《成都市2019-2020年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先后召开部门征求意见会和院士专家评审会对方案和预案进行讨论,正在抓紧修订完善中。启动大气立法调研,会同市人大赴杭州、南京开展专题调研,完成立法调研报告1篇,编制形成《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高质量筹备各项会议,承办3次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协办成都平原经济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一次市长联席会和科技治气现场会;承办成都平原经济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一次局长联席会和以成都市为轮值主席单位的“成都平原经济区空气质量联合会商”会议;组织召开成都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和3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通气会。

(二)工业管控方面。全面做好工业污染源管控,指导35家涉气重点源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推动平板玻璃、水泥生产等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监督性监测,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完成121家企业监测;完成建材、火电、玻璃、铸造等80家重点行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现状调查;完成336台老旧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治污,配合市经信局积极开展绿色环保示范企业打造,6家企业进入工信部绿色工厂名单,7家企业进入四川省绿色工厂名单,完成蜀邦实业、四川轮胎橡胶企业3台共计8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剩余3台大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专项检查和抽测工作的通知》,已完成1100台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抽测工作;会同交通局加快推进汽修行业绿色转型,建成2家钣喷中心绿色环保标准化示范点和1家4S维修站绿色环保标准化示范点,完成汽修行业烤漆房升级改造1470个,454家维修企业投入使用水性漆。深入抓好2019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运用数智环境大气系统,通过VOCs走航、联合检查、执法监测等手段开展夏季臭氧督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督查监管,共督查点位1261个,发现问题点位293个;VOCs走航128次,发现异常点位134个,经现场核查发现问题企业、工地共59个,对5家“散乱污”企业实行“两断三清”,对27家违法企业、工地予以立案查处,对27家问题企业实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项目方面。“车载式大气颗粒物在线监测”民生项目已在二环高架K1K2公交环线安装30台,并于2019年9月30日组织专家召开项目初步验收会,目前正按照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19年成都市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测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现状调查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并验收。2019年成都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监测抽查项目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工作,待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微站三期251个点位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代局党组草拟了《2019年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并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科技治气方面。强化智力支撑,联合北京大学、中科院等10余家顶尖科研机构,开展为期40天的成都平原臭氧及前体物长时段、多组分联合观测,为精准溯源夏季臭氧污染成因,科学制定成都平原臭氧管控方案,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承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臭氧污染控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城市和区域大气臭氧污染防治研讨会暨第二期“臭氧污染成因及来源解析技术”培训班,总结臭氧防控的经验与挑战,探讨大气臭氧污染防控的方向和路径。依托“院士工作站”,对固定污染源信息开展动态更新机制研究试点,对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等重点行业30余家企业试点安装用电信息采集装置;会同电力部门正在开展涉气企业用电数据比对工作;会同市科技局等部门加快“车载空气净化装置”的研究与测试,首批50辆加装装置的公交车已于9月30日实现上路试运行。

(五)自身建设方面。定期召开处务会和支部工作例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专题教育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题调研报告1篇。积极争先创优,荣获“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称号。主动对标先进城市,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先后赴上海、北京、河北学习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水泥行业深度治理、重点企业环保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经验。邀请中国建材院资源与环保研究所何捷副所长,就建材行业大气污染先进治理技术进行交流咨询;邀请河北省应急中心孟宪栋副主任,就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企业“一厂一策”减排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培训。举办成都市2019年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提升培训会,邀请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柴发合及工业窑炉、人造板、制鞋等行业专家,对相关行业协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臭氧污染防控任务艰巨。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虽总体改善,但臭氧指标改善不佳,特别是8月以来,受青藏高压的影响,全省出现了一次较重的区域性臭氧污染过程,受此影响,我市8月污染天数达到14天,臭氧浓度同比上升10.9%。综合分析历年来夏季臭氧污染情况,夏季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全年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防控形势日益严峻,管控难度逐年增加。

(二)氮氧化物减排压力较大。一方面,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大且逐年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呈加重态势;另一方面,众多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使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量不断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氮氧化物浓度。

(三)VOCs治理难度大。VOCs总体排放量大,涉VOCs排放行业广,企业多;源头控制力度不足,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进缓慢;以汽修、家具、制鞋等行业为主的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较为明显,有的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或集中收集设备效率低下,造成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大气处将按照生态环境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提前思考、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格的管控,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一)持续打好2019-2020年冬季战役。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空气质量定期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会商、预测、预判、应急响应和后续评估,持续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八市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以精准减排为重点,督促指导企业编制和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措施,推动重点行业实行ABC绩效分级管控、非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减排。

(二)科学谋划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强化夏季臭氧攻坚月对臭氧生成前体物VOCs、NOx污染的管控和观测,充分运用成都平原首次臭氧联合观测追踪成果,合理制定和实施分类管控策略;严格落实涉气企业夏季错峰生产,实施绿色调度;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协同减排,强化督查与监测评估。

(三)大力推进VOCs治理。加大VOCs走航监测力度,强化涉及VOCs排放重点行业达标整治;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监测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监督性抽测;强化VOCs执法能力建设,严格依法查处违法企业;重点推进汽修、制鞋、家具、铸造等行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四)强化氮氧化物管控。继续推进火电、水泥、玻璃等NOx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深度治理;有序推进天然气锅炉“气改电”和低氮燃烧改造,加大在用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市级部门,推进新能源汽车使用,强化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非道路移动源机械管控。

(五)加强科技治气工作。依托院士工作站,深入开展典型区域臭氧生成机理研究,指导日用玻璃、铸造等重点行业持续推进绿色发展,试点开展园区VOCS在线监测。持续推广应用数智环境系统,按照“现状、科研、对策、执行、评估”五步闭环工作法,加强重点区域精准管控。加大“多尺度喷雾(淋)除霾”、“多维除霾生态系统”等技术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推广应用。

机动车污染防治处

机动车污染防治处自今年4月19日成立以来,认真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现将机动车处自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稳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截至2019年9月底,成都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69.1万余辆,其中汽车510.8万余辆,摩托车56.6万余辆,其他机动车(半挂车、轮式机械、挂车等)1.6万余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备案登记申请审核通过40532台,发放标志39092张。

1.扎实做好新标准实施工作。2019年5月1日,国家在用汽车两项新标准正式实施,会同机动车中心、宣教中心及时做好宣传和培训,并对成都公交集团在新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2.修改完善并出台成都市柴油车方案。根据四次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后,目前已报请市政府审批。

3.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成都基地)建设。会同市机动车中心多次与国家机动车中心、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对接,并确定以成都市固体废物治理站改制后的新公司作为“成都基地”项目的承载实施主体。目前正在完善改制方案,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预核名。

4.完成机动车检验机构环保检测防作弊(黑匣子)系统建设。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与项目施工方(东软集团)签订了补充协议, 9月底全面完成100条环检线黑匣子安装建设并通过了验收。

5.大力开展在用车监督性抽测。截至9月30日,全市共抽检车辆201380辆(包含遥感检测188535辆),其中发现超标车2769辆,处罚超标车166辆,罚款共计16200元;通过“黑烟车”智能监控抓拍系统累计抓拍“黑烟车”1551辆,其中本市车辆占比40.23%,外地车辆59.76%。

6.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2019年1-9月份,22个区(市)县共抽查了4775个工地,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7296台,不合格机械数量21台。通过备案登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划定及施工现场常态化抽查,高排放机械占比明显减少。

7.推动2019年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检测全覆盖。截至2019年8月,会同市经信局完成160座加油站和5座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抽测,其中37(座)不合格(加油站35座、储油库2座),总体合格率为77.6%,并对检测情况进行了通报;截止9月底,各区(市)县已完成辖区内加油站自检全覆盖。

8.强化环检机构监管。2019年1-9月,全市环检机构检测超标车、异地车、运营5年以上老旧柴油车等重点柴油车29590辆,核查28798辆,核查率97.32%;对19家违规检测机构进行扣分,对8家记满6分的机构进行约谈。

9.加强工作调研与对接。积极向国家机动车中心、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省机动车中心进行工作汇报和对接,争取工作支持;组织召开全市移动源工作座谈会,到相关区(市)县调研,了解目前全市移动源工作问题和难点;自我处成立以来,共接待各地调研13次。

(二)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成都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送审稿)》拟再次报请市政府审定。根据2019年8月9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兴军专题会议要求,第三次征求了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通过第二次法制审查,拟于近期再次报请市政府审议。

2.扎实开展成都市噪声地图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噪声地图试点示范项目工作推进会,成立了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技术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噪声地图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3.协助做好2019年高、中考禁噪保考工作。成立了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函告民航和铁路部门协助做好高、中考期间禁噪工作。高考期间,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分别对高新、锦江、武侯等中心城区进行了禁噪工作专项检查,确保禁噪工作落到实处。

4.开展了全市噪声影响评估。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针对当前噪声投诉量大的实际情况,收集了我市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共计183368条噪声投诉数据,开展了全市噪声影响评估分析研,并形成了评估报告,为下步完善噪声管理制度和落实监管措施打下基础。

(三)狠抓作风纪律建设。

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组织全处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题,开展集中研讨交流,提升素质和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将调查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深刻检视问题,召开处内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查找差距,并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四)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1.筹备并成功举办2019年环保产业成都商务交流会暨签约仪式。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会同机动车中心、办公室、信息中心等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协调,圆满完成了商务交流会暨签约仪式任务。

2.组织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现场考察。会同办公室、宣传处、机动车中心、信息中心、应急中心与宣教中心,联合市住建局,顺利组织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的现场考察工作。

3.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工作。2019年4-10月通过12369、12345、市信访局、网络理政信箱等途径共办理258件,其中噪声投诉243件,机动车相关内容咨询15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制度还未有效建立。

目前我市通过路检场检及遥感监测掌握了大量车辆超标信息和数据,但公安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顾虑较多,致使“6063”代码处罚工作在市级层面一直未得到落地。

(二)噪声投诉问题突出。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规划、建设的不合理,各类噪声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我市环境投诉的热点、焦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推进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重点实验室(成都基地)建设,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准备工作。

二是打造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成都精品”。进一步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系统,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污染物排放电子地图,并逐步向厂区、矿区、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