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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03 年度營業報告 ……………………………………………… 1

二、104 年度營運計畫 ……………………………………………… 1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

環境之影響 ……………………………………………………… 1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 3

二、經營理念及遠景 ………………………………………………… 3

三、公司沿革 ………………………………………………………… 3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 7

(一)組織結構 ……………………………………………………… 7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8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

主管資料 ………………………………………………………… 10

(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10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 16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之酬金 …………………………………………………………… 16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22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 22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25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26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

情形 …………………………………………………………… 34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35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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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查詢方式 ………… 45

(八)其他足以增進公司治理運作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 56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59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為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

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

缺失與改善情形 ……………………………………………… 60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為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

議事項 ……………………………………………………… 60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為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

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 ………… 70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

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

情形之彙總 ………………………………………………… 70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 71

(ㄧ)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

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ㄧ以上者 …………… 71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

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 ……………………………………… 71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 71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 ………………………………………………… 71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

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71

八、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

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72

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

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73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

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74

肆、募集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 75

(一)股本來源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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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東結構 ……………………………………………………… 76

(三)股數分散情形 ………………………………………………… 77

(四)主要股東名單 ………………………………………………… 77

(五)最近兩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78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78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運績效及每股盈餘之

影響 …………………………………………………………… 79

(八)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79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80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80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80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80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81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82

七、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之

辦理情形 ………………………………………………………… 82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82

(ㄧ)計畫內容 ……………………………………………………… 82

(二)執行情形 ……………………………………………………… 83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 84

(一)業務範圍 ……………………………………………………… 84

(二)產業概況 ……………………………………………………… 84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85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86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87

(ㄧ)市場分析 ……………………………………………………… 87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89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90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 10%以上之廠商

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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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 92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 92

三、從業員工 ………………………………………………………… 92

四、環保支出資訊 …………………………………………………… 93

五、勞資關係 ………………………………………………………… 100

六、重要契約 ………………………………………………………… 104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105

(ㄧ)簡明資產負債表 ……………………………………………… 105

(二)簡明綜合損益表 ……………………………………………… 108

(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110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111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117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 118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 118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 118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 119

二、財務績效 ………………………………………………………… 120

三、現金流量 ………………………………………………………… 121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22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 123

六、風險事項 ………………………………………………………… 123

(ㄧ)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

應措施 …………………………………………………………

123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

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124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125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

措施 ……………………………………………………………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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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125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125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 125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 126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126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

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

126

(十ㄧ)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 126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 126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 126

(十四)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 ……………………………………… 127

七、其他重要事項 …………………………………………………… 127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128

(ㄧ)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 128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 130

(三)關係報告書 …………………………………………………… 13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132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

情形 ……………………………………………………………… 133

四、其他必補充說明事項 …………………………………………… 133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

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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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03 年度營業報告 103 年雖有個人電腦需求減少、行動裝置售價下滑、日幣貶值及

地緣性政治衝突等外在不利因素,但在美國景氣回溫、大陸內需強勁

的助益下,本公司積極推動產品與客戶多元化策略,耕耘高利基產品

市場,且兩岸分工,就近服務客戶,降低生產成本,使公司獲利狀況

明顯改善,並轉虧為盈,合併營收達 349 億 6,752 萬 2 仟元,年成長

率為 8.1%,合併稅前淨利為 19 億 9,743 萬 7 仟元,比 102 年增加

27 億 4,933 萬 4 仟元。

本公司配合產品市場趨勢,除持續擴大個人電腦高階應用產品

市佔率,更致力於提高網路通訊與消費性電子應用產品營收比重;

此外,車用電路板產品受益於汽車市況穩定與零組件電路板需求

增加,銷售量顯著成長,在較佳的產品組合下,使 103 年獲利狀況

得以大幅改善。

二、104 年度營運計畫 因應行動裝置、雲端運算及大數據分析等應用產品蓬勃發展,

今年本公司將持續精進產品製程能力與提升品質良率,發展任意層

高密度連結板、超薄晶片模組等高階產品,積極爭取龐大商機,

並配合兩岸分工,以技術與品質優勢擴大市佔率。

有鑑於汽車內使用之電子零件比重不斷增加,本公司將於今年

推出先進駕駛輔助系統與車用雷達應用產品,以繼續拓展車用電子

市場;此外,穿戴式與物聯網裝置為未來終端電子產品重要發展

領域,潛在成長性高,故本公司在 IC 載板方面,已將系統級封裝

產品導入量產。同時持續執行產品多元化策略,開發超高畫質數位

電視晶片、記憶體模組晶片、通訊網路產品及 LED 面板所使用之載板

與一般電路板,以進一步提升獲利。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

經營環境之影響 今年美國經濟逐漸好轉,美元勁揚,台幣相對貶值,且金、銅等

金屬價格下跌,有利台灣電子出口廠商報價與獲利。然而,歐洲近期

面臨區域性政治衝突與恐怖攻擊,且希臘債務問題未解,歐元區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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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化,此外,大陸地區執行打房政策,營建需求下滑,經濟成長減緩,

故今年全球總體經濟仍面臨諸多挑戰。

在大陸政府政策鼓勵下,許多大陸廠商逐步跨入 IC 載板製造

領域,使得同業競爭更加激烈;此外,終端電子產品走向低價化的

趨勢,持續衝擊零組件供應商獲利,致電路板產業經營更具挑戰。

面對不穩定的總體經濟與日益激烈的同業競爭,本公司將配合

未來電子產品發展趨勢,研發厚度更薄、線路更細小之 IC 載板,

並持續與客戶合作開發新世代高階產品,有效提高產品價值,減緩

產品售價下滑之衝擊,以提升獲利與競爭力,同時開發大陸 IC 設計

與封裝測試客戶,貫徹產品與客戶多元化策略,分散營運風險,

使公司營業額與獲利均能穩定成長。

展望未來,新創科技不斷開拓電子產品的應用領域,製程技術亦

不斷創新,本公司將持續秉持台塑企業『勤勞樸實』的精神,掌握

市場脈動,有效發揮技術與成本管理的競爭優勢,以創造全體股東

最大利益,敬請各位股東持續給我們支持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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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中華民國 86 年 10 月 28 日。

二、經營理念及遠景 台塑企業歷經 50 餘年的努力,今日已發展成為橫跨各領域的綜

合性產業集團,本公司秉持著二位創辦人王永慶先生與王永在先生一

再強調、並且身體力行的「勤勞樸實、止於至善、永續經營、奉獻社

會」精神,促使組織得以不斷擴充、成長及茁壯。

在事業經營上,本公司深切體認,唯有具備良好的管理基礎,才

能促使企業穩健經營,不致因客觀條件的變動而動搖根本,因此長期

以來,無論在產銷、人力配置或資源運用等各方面,都秉持著追根究

柢、實事求是、追求合理化的管理精神,持續致力於成本的降低與效

益的提升,這股精神也早已內化成為企業文化的重要核心,同時也是

本公司追求進步與永續的原動力。

另一方面,本公司一向認為,唯有同時達成創造合理利潤,以及

對社會做出良好貢獻,才具備充分的存在意義。因此,在事業經營有

成之餘,也持續投入關懷弱勢等公益事業,並且不斷擴充其規模,致

力提升效益與品質,以善盡企業公民的責任。

三、公司沿革 本公司前身係南亞塑膠公司之電路板事業部,自民國 74 年開始營

運,茲將本公司重要沿革列示如下:

民國86年 8月 由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董事會通過以99.99%

持股比率轉投資設立。

10月 經濟部商業司准予設立登記。

民國87年 3月 完成各項籌備工作,南亞電路板公司正式獨立營

運,並補辦公開發行。

民國88年 7月 三廠一期擴建完成,以生產傳統電路板為主。

8月 成立南亞電路板(香港)有限公司,俾利轉投資大

陸設廠。

民國89年 8月 轉投資成立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

9月 三廠二期擴建完成,持續擴充傳統電路板產能。

民國90年 8月 五廠覆晶封裝載板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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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一廠轉型生產覆晶封裝載板後段製程。

民國91年 4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

評等展望:穩定。

6月 成立南亞電路板(美國)有限公司。

民國92年 1月 大陸昆山一廠一期投產,以生產傳統電路板為

主。

2月 二廠一期打線封裝載板擴建。

9月 三廠三期傳統電路板擴建完成。

民國93年 10月 大陸昆山一廠二期傳統電路板擴建完成。

12月 大陸昆山一廠三期傳統電路板擴建完成。

民國94年 6月 大陸昆山一廠四期傳統電路板擴建完成。

9月 五廠覆晶封裝載板擴建完成。

10月 三廠部分廠房(六廠)轉型生產覆晶封裝載板,

原傳統板以生產高密度連結板(HDI)為主。

11月 二廠二期打線封裝載板擴建完成。

民國95年 3月 六廠一期覆晶封裝載板擴建。

4月 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4月 八廠覆晶封裝載板擴建動土興建。

7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調升為twAA-、企業短期信用評

等:twA-1、評等展望:穩定。

7月 六廠二期覆晶封裝載板擴建。

民國96年 4月 大陸昆山二廠一期擴建完成,導入生產高密度連

結板(HDI)製造。

6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調

升為twA-1+、評等展望:穩定。

12月 二廠三期打線封裝載板擴建完成。

民國97年 6月 榮獲數位時代「96年台灣科技業前100強」。

6月 七廠一期覆晶封裝載板前段製程擴建。

10月 七廠二期覆晶封裝載板後段製程擴建。

11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

評等展望:穩定。

民國98年 6月 榮獲數位時代「97年台灣科技業前100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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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年 8月 榮獲經濟部頒發之97年度重點拓銷市場出口成

長率獎「馬來西亞第一名」與「韓國第二名」。

11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

評等展望:穩定。

民國99年 3月 榮獲99年遠見雜誌「第六屆企業社會責任獎」評

比為前65強。

6月 榮獲數位時代雜誌「98年台灣科技業前100強」。

6月 榮獲行政院頒發「99年第一季創造就業貢獻獎」。

8月 榮獲經濟部頒發「98年度金貿獎」出進口績優廠

商第67名。

11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

評等展望:穩定。

民國100年 8月 榮獲經濟部頒發「99年度金貿獎」出進口績優廠

商第71名。

11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

評等展望:負向。

12月 榮獲行政院頒發「100年第4回創造就業貢獻獎」。

民國101年 6月 榮獲數位時代雜誌「101年台灣科技100強」。

6月 榮獲中華徵信所「2012年台灣地區大型企業排名

TOP5000獎章」。

8月 榮獲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之進出口績優

廠商證書。

10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

評等展望:負向。

民國102年 11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評

等展望:負向。

12月 取得財政部關務署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資格。

民國103年 3月 榮獲ASESH Continuous Improvement Supplier

of Substrate in Y2013獎項。

3月 榮獲ASECL Best Supplier of Substrate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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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3獎項。

民國103年 10月 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企業長期信

用評等:twA+、企業短期信用評等:twA-1、評

等展望:穩定。

本公司已通過之主要認證制度

民國82年 2月 通過ISO-9001認證。

民國85年 8月 通過ISO-14001認證。

民國87年 12月 通過UL-QS-9000。

民國90年 2月 通過OHSAS-18001認證。

民國91年 3月 通過TL-9000認證。

民國92年 10月 通過Green Product/RoHS認證。

民國93年 11月 通過TS-16949認證。

民國98年 1月 通過TOSHMS認證。

民國99年 7月 通過ISO-14064-1認證。

民國99年 11月 通過EICC認證(黃色等級)。

民國100年 9月 通過TTQS銅牌獎認證。

民國101年 11月 通過EICC認證(綠色等級)。

民國102年 1月 通過ISO-9000認證。

民國102年 1月 通過TS-16949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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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一)組織結構

股東大會

董事會

董事長

總經理

監察人

稽核室

總經理室

製程整合處

研究開發處

產品設計處

薪資報酬委員會

電路板一廠

電路板二廠

電路板五廠

電路板六廠

電路板七廠

電路板八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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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主 要 部 門 工 作 職 掌

稽核室 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規範是否健全,查核內部控制是否

持續有效執行。

人事組

人力資源規劃及規章制度之建立、員工遷調及考核、人員招

募及教育訓練、用人合理化推動與管理、員工需求分析與意

見反應溝通處理。

經營分析組 統籌董事會、股東常會召開事宜、免稅業務規劃與執行、

經營檢討資料彙編、績效評核與執行、成本分析。

管理組 產銷制度管理、營業業務管理。

公關組 產業資訊彙整、市場競爭分析、公司上市投資分析、投資人

關係建立與維持、法說會相關作業規劃。

設備組 設備保養制度建立與推行。

資材組 原物料用料計畫、請購備料與進度管制、用料成本合理性追

蹤與檢核、存量與倉儲管理作業。

大陸專案組 大陸地區建廠與擴建計畫擬定、新製程及新設備安排規劃、

設備安裝、試車與各項生產管理。

產銷組 擴建計畫擬定、量產與試製交運安排規劃、製具及原物料需

求擬定。

室務室 智權及法務管理、專利權申請。

安衛環組 污染防治業務推動與管理、工安、環保、衛生之各項教育訓

練推行。

會計處 會計制度之規劃、建立、督導與執行,審核各項交易合理性

與適法性、日常帳務處理及稅務申報、產品成本損益分析。

資訊處 MIS資訊管理、內部網路系統架設以及網際網路管理、負責資

訊系統評估與開發、內部網站架設、應用程式開發。

研究開發處

新材料、技術、製造規範設(修)訂、新產品開發製程訂定與

檢討、客戶加工技術及測試需求的評估與開發執行計畫、新

產品試製生產技術導入量產之推動執行。

產品設計處 製具設計製作與製具規範修訂、生產技術整合與規範合理性

審核、試製生管作業、底片、網板製作、新客戶規範彙整。

營業處 市場分析與行銷、營業計畫擬定與推行、新客戶開發、客戶

服務、新產品市場分析。

品保處 品保系統建立、客戶稽核、UL認證、信賴性測試、品質資料

分析及改善、產品品質計畫及評價。

工務處 機電工程規劃及概算分析、工程用料管理、工程監造作業、

對抗品開發、擴建工程委託及驗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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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部 門 工 作 職 掌

製程整合處 製程改善、良率分析及改善措施追蹤。

面對客戶及整合公司的資源提良率相關的完整方案。

公用處 各項公用設備、廢水處理設備故障管理、統計分析、改善規

劃、電力系統操作執行、運轉管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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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

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職稱

(註 1) 姓名

國籍或

註冊地

選(就)任

日期

初次選任

日期

(註 2)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數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董事長 南亞公司

代表人

吳嘉昭 中華民國 103.06.24

86.10.14 432,744,977 66.97 432,744,977 66.97

86.10.14 2,982 - 2,982 -

董 事 南亞公司

代表人

王文淵 中華民國 103.06.24

86.10.14 432,744,977 66.97 432,744,977 66.97

95.08.23 0 0 0 0

董 事 南亞公司

代表人

鄒明仁 中華民國 103.06.24

86.10.14 432,744,977 66.97 432,744,977 66.97

97.06.24 10,506 - 10,506 -

董 事 南亞公司

代表人

劉元珊 中華民國 103.06.24

86.10.14 432,744,977 66.97 432,744,977 66.97

100.06.23 0 0 0 0

董 事

張家鈁

中華民國 103.06.24三

年86.10.14 692,841 0.11 692,841 0.11

董 事

湯安得

中華民國 103.06.24三

年90.06.18 194 - 194 -

獨 立

董 事

王政一

中華民國 103.06.24三

年94.06.15 0 0 0 0

獨 立

董 事

侯伯烈

中華民國 103.06.24三

年94.06.15 0 0 0 0

獨 立

董 事

詹德和

中華民國 103.06.24三

年94.06.15 0 0 0 0

監察人 培仁公司

代表人

林豐欽 中華民國 103.06.24

94.06.15 2,769,886 0.43 2,769,886 0.43

103.06.24 0 0 0 0

監察人

侯忠榮

中華民國 103.06.24三

年103.06.24 0 0 0 0

監察人

葉明忠

中華民國 103.06.24三

年100.06.23 0 0 0 0

註 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

稱)並應填列下表。

註 2: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 3: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

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 4:持股比率未達 0.01%以上,則用「-」表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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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

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單位:股、%;104 年 4 月 19 日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註 3)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職稱 姓名 關係

0 0 0 0政治大學企管系

南亞塑膠董事長

南亞科技董事長

無 0 0 0 0

0 0 0 0 美國休士頓大學

工業工程所

台化、福懋興業

福懋科技董事長

董事

監察人

張家鈁

林豐欽姻親

0 0 0 0

0 0 0 0台北工專化工系 南亞塑膠執行副總

無 0 0 0 0

0 0 0 0台灣大學化學系 南亞塑膠資深副總

無 0 0 0 0

13,247 - 0 0逢甲大學自動控制工程

學系

南亞電路板總經理

南亞科技執行副總

董事

監察人

王文淵

林豐欽姻親

688 - 0 0台灣工業技術

學院電機系 南亞電路板副總

0 0 0 0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

前財政部政務次長 無

0 0 0 0中興大學財政系

前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無

0 0 0 0美國南加大公共行政研究所

前財政部關稅總局總局長 無

0 0 0 0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 南亞塑膠資深副總

董事

董事

王文淵

張家鈁姻親

75,538 0.01 0 0

1,000 - 0 0 成功大學企管系 南亞塑膠副總

0 0 0 0 東吳大學會計系 南亞塑膠協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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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4 年 4 月 19 日

法人股東名稱

(註 1)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註 2)

南亞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1.長庚醫療財團法人(11.05%)

2.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88%)

3.王永在(5.41%)

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5.21%)

5.長庚大學(4.00%)

6.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2.39%)

7.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26%)

8.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1.86%)

9.渣打託管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專戶(1.29%)

10.花旗銀行託管遠大系統股份有限公司(1.23%)

培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東

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

2.上表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4 年 4 月 19 日

法人名稱(註 1) 法人之主要股東(註 2)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係財團法人,未發行股份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1.長庚醫療財團法人(9.44%)

2.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65%)

3.匯豐銀行託管美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戶(6.26%)

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63%)

5.王永在(4.43%)

6.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4.16%)

7.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3.05%)

8.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7%)

9.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83%)

10.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1.43%)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

有限公司

1.長庚醫療財團法人(18.58%)

2.王永在(7.37%)

3.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6.35%)

4.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3.80%)

5.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39%)

6.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40%)

7.聯合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1.63%)

8.渣打託管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專戶(1.38%)

9.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專戶(1.37%)

10.匯豐銀行託管肯德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1.2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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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稱(註 1) 法人之主要股東(註 2)

長庚大學 係財團法人,未發行股份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

際投資公司 Landmark Capital Holdings Inc.(100%)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

1.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8.79%)

2.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24.38%)

3.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3.34%)

4.長庚醫療財團法人(5.65%)

5.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83%)

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64%)

7.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專戶(0.60%)

8.匯豐銀行託管包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專戶(0.51%)

9.渣打託管中央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專戶(0.49%)

10.匯豐銀行託管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專戶(0.48%)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

際投資公司 Everred Corporate, Inc.(100%)

渣打託管梵加德新

興市場股票指數基

金專戶

海外投資專戶

花旗銀行託管遠大

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投資專戶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1.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7.36%)

2.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5.14%)

3.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15.02%)

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5.02%)

5.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4.61%)

6.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1.08%)

7.矽成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0.79%)

8.長庚醫療財團法人(0.73%)

9.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0.57%)

10.匯豐託管荷蘭銀行代理人新加坡有限公司(0.45%) 註 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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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或監察人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專業資格:

條 件

姓名(註1)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

其他

公開

發行

公司

獨立

董事

家數

商務、法

務 、 財

務、會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上

法官、檢

察官、律

師、會計

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

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

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商務、

法務、

財務、

會計或

公司業

務所須

之工作

經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南亞塑膠公司

代表人:吳嘉昭 無

南亞塑膠公司

代表人:王文淵 無

南亞塑膠公司

代表人:鄒明仁 無

南亞塑膠公司

代表人:劉元珊 無

張家鈁

湯安得

王政一

侯伯烈

詹德和

培仁公司

代表人:林豐欽 無

侯忠榮

葉明忠

註 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註 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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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

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1%以上或持

股前 10 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5%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或持股前 5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 5%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

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

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

使職權辦法第 7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10)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註 3:法人股東係以其代表人判定。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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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職稱

(註1) 國籍 姓名

選 任 日 期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總 經 理 中華民國 張家鈁

87.03.01

692,841 0.11 13,247 -

長 長 長 長

0 0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湯安得

96.06.21

194 - 688 - 0 0

財務主管 中華民國

雷震霄

99.08.26

0 0 0 0 0 0

會計主管 中華民國

江文楓

101.03.19

0 0 0 0 0 0

註 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 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 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 3:持股比率未達 0.01%以上,則用「-」表示。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董事酬金

報酬(A) (註2)

退職退休金(B)

盈餘分配 之酬勞 (C)

(註3)

業務執行費用 (D)

(註4)

A、B、 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1)

職稱 姓名 (註1)

本 公 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8)

本 公 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8)

本 公 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 8)

本 公 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 8)

本 公 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 8)

董事長 南亞塑膠 吳嘉昭

董事 南亞塑膠 王文淵

董事 (新任)

南亞塑膠 鄒明仁

董事 南亞塑膠 劉元珊

董事 張家鈁

董事 湯安得

獨立董事 王政一

獨立董事 侯伯烈

獨立董事 詹德和

3,600 3,600 0 0 0 0 510 510 0.2545 0.254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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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經理、副總經理、 單位:股、%;104 年 4 月 19 日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經理人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職稱 姓名 關係

南亞塑膠經理 逢甲大學自動控制工程學系

南亞電路板(美國)董事長 南亞電路板(香港)董事主席 南亞電路板(昆山)總經理 南亞科技執行副總經理

無 無 無

南亞電路板協理 台灣工業技術學院電機系

南亞電路板(香港)董事 南亞電路板(昆山)董事

無 無

台塑關係企業總管理處 風險管理組組長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

台塑關係企業總管理處 財務部副總經理

無 無

南亞塑膠會計處資深管理師 文化大學會計系 無

無 無

註 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 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 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 3:持股比率未達 0.01%以上,則用「-」表示。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之酬金:

1.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103 年 12 月 31 日

董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

(E) (註5)

退職退休金(F)(註14)

盈餘分配員工紅利(G) (註6)

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H) (註7)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I) (註13)

A、B、 C、D、E、F及G等七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註11)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8) 本

公 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8)

本 公 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8)

現金紅

利金額

股票紅

利金額

現金紅

利金額

股票紅

利金額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8)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8)

本 公 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 8)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註12)

12,105 12,105 203 203 4 0 4 0 73 73 0 0 1.0169 1.0169 6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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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

(A+B+C+D)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 (註 9)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 10) I

本公司 (註 9)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 10) J

低於 2,000,000 元

南亞公司(吳嘉昭、王文淵、鄒明仁、劉元珊)張家鈁、湯安得、 王政一、侯伯烈、詹德和

南亞公司(吳嘉昭、王文淵、鄒明仁、劉元珊)王政一、侯伯烈、詹德和

2,000,000 元(含)~ 5,000,000 元 0 0 湯安得

5,000,000 元(含)~ 10,000,000 元 0 0 張家鈁

10,000,000 元以上 0 0 0 0

總計 9 9 9 9

註 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 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

註 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 3: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 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

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 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 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紅利(含股票紅利及現金紅利)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員工紅利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配發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配發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 7: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包括已執行部分),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

註 8: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9: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10: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

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11: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

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12: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b.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 J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員工紅利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 13: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之一。

註 14:103 年度實際給付退職退休金金額:0仟元、費用化退職退休金之提列提撥金額: 203 仟元。

註 15:本公司於 103 年 6 月 24 日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原法人監察人培仁公司代表人鄒明仁先生為改選任為法人董事南亞塑膠公司代表人。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

稅之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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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監察人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103 年 12 月 31 日

職稱 姓名 (註1)

監察人酬金 A、B及C 等三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註8)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

酬金 (註 9)

報酬(A) (註2)

盈餘分配之酬勞(B) (註3)

業務執行費用(C)(註4)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5)

監察人

(新任)

培仁公司

林豐欽

0 0 0 0 180 180 0.0111 0.0111 無

監察人

(新任) 侯忠榮

監察人 葉明忠

監察人

(舊任)

培仁公司

蔡茂林

監察人

(舊任) 鄒明仁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監察人姓名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本公司 (註 6)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 7) D

低於 2,000,000 元 培仁公司(林豐欽、蔡茂林)侯忠榮、葉明忠、鄒明仁

培仁公司(林豐欽、蔡茂林)侯忠榮、葉明忠、鄒明仁

2,000,000元(含)~ 5,000,000元 0 0 5,000,000元(含)~ 10,000,000元 0 0 10,000,000 元以上 0 0 總計 5 5

註 1:監察人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

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註 2:係指最近年度監察人之報酬(包括監察人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

等)。

註 3: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之監察人酬勞金額。

註 4:係指最近年度給付監察人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

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

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

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 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監察人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6:本公司給付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註 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

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註 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

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9: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監察人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b.公司監察人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監察人於子公

司以外轉投資事業別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 D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

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監察人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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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之報酬、酬勞、員工紅利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 10:本公司於 103 年 6 月 24 日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a.原法人監察人培仁公司代表人鄒明仁先生改選任為法人董事南亞塑膠公司代表人。 b.新任法人監察人培仁公司代表人林豐欽先生。 c.新任監察人侯忠榮先生。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

稅之用。

(三)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103 年 12 月 31 日

職稱

姓名 (註 1)

薪資(A) (註 2)

退職退休金(B)

(註 12)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

(C)(註 3)

盈餘分配員工紅利(D)

(註 4)

A、B、 C 及 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 9)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額 (註 5)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註 11)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註10)

本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司(註 6)

本公司

財務 報告 內所有公司(註 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6)

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5)

本公司

財務 報告 內所有公司 (註 6)

本公司

財務 報告 內所有公司 (註 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6)

現金

紅利

金額

股票

紅利

金額

現金

紅利

金額

股票

紅利

金額

總經理

張家鈁

12,105 12,105 203 203 0 0 4 0 4 0 0.7624 0.7624 73 73 0 0 無副總經理

湯安得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 (註 7)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 8) E

低於 2,000,000 元 0 0 2,000,000 元(含)~ 5,000,000 元 湯安得 湯安得 5,000,000 元(含)~ 10,000,000 元 張家鈁 張家鈁 10,000,000 元以上 0 0 總計 2 2

註 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

註 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 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

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 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 4: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紅利金額(含股票紅利及現金紅利),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配發金額比例計算 今年擬議配發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 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5: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包括 已執行部分),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

註 6:應揭露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7: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

副總經理姓名。 註 8: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

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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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9: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 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10: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 金額。

b.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 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 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員工紅利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 11: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 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之一。

註 12:103 年度實際給付退職退休金金額:0仟元、費用化退職退休金之提列提撥金額: 203 仟元。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 課稅之用。

(四)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103 年 12 月 31 日

經理人

職稱 (註 1)

姓名 (註 1)

股票紅利 現金紅利 總計 總額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總 經 理 張家鈁

0 5 5 0.0003 副總經理 湯安得

財務主管 雷震霄

會計主管 江文楓 註 1: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盈餘分配情形。

註 2: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經理人之員工紅利金額(含 股票紅利及現金紅利),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配發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配發 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3: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 92 年 3 月 27 日台財證三字第 0920001301 號函令規定,

其範圍如下:

(1)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4)財務部門主管

(2)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5)會計部門主管

(3)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6)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註 4:若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領取員工紅利(含股票紅利及現金紅利)者,除填列附表

一之二外,另應再填列本表。

(五)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

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1.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單位:% 職稱/年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董事 -2.0253 1.0169

監察人 -0.0251 0.0111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1.5254 0.7624 註 1:本公司民國 102 年度稅後純益為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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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給付酬金說明:

(1)本公司獨立董事係每月支領固定金額之酬金,另按實際出席董

事會情形支領車馬費。

(2)其餘董事、監察人依公司章程規定,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及監察

人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考同業通常支給

之水準議定之,另按實際出席董事會情形支領車馬費。

(3)本公司於97年6月24日股東會通過取消由盈餘提撥董事及監

察人酬勞金。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召開 6次董事會,董事出席情形

如下:

職稱 姓名(註 1) 實際出席

次數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席率

(%) (註 2) 備註

董事長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吳嘉昭 6 0 100

連任

103.06.24 改選

並當選為董事長

董 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王文淵 6 0 100

連任

103.06.24 改選

董 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鄒明仁 4 0 100

新任

103.06.24 改選

董 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劉元珊 6 0 100

連任

103.06.24 改選

獨 立

董 事 王政一 6 0 100

連任

103.06.24 改選

獨 立

董 事 侯伯烈 5 1 83.33

連任

103.06.24 改選

獨 立

董 事 詹德和 6 0 100

連任

103.06.24 改選

董 事 張家鈁 6 0 100 連任

103.06.24 改選

董 事 湯安得 6 0 100 連任

103.06.24 改選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 14 條之 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

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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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董事會

日期 議案內容 董事姓名 應利益迴避原因

參與表

決情形

103.3.25

訂定本公司 103 年第 2 季資

金貸與之對象、金額及計息

方式

董事長

吳嘉昭 擔任華亞汽電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未參與

表決 董事

王文淵

103.3.25

本公司為配合業務需要,透

過合格廠商公開招標方式,

擬向關係人南亞電路板(昆

山)有限公司 讓售設備,總

價款新台幣 196 萬 8,291 元

董事長

吳嘉昭

擔任南電(昆山)有限

公司董事長

未參與

表決

董事

張家鈁 擔任南電(昆山)有限

公司董事 董事

湯安得

103.5.12

審查本公司持股 1%以上股

東提出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

獨立董事

王政一

獨立董事被提名人 未參與

表決

獨立董事

侯伯烈

獨立董事

詹德和

103.6.24 委任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員

獨立董事

王政一

擬受委任擔任薪資報酬

委員會成員 未參與

表決

獨立董事

侯伯烈

獨立董事

詹德和

103.8.11 擬定本公司獨立董事薪酬

獨立董事

王政一

本案當事人 未參與

表決

獨立董事

侯伯烈

獨立董事

詹德和

103.8.11

訂定本公司 103 年第 4 季資

金貸與之對象、金額及計息

方式

董事長

吳嘉昭 擔任台朔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未參與

表決 董事

王文淵

103.12.25

訂定本公司 104 年第 1 季資

金貸與之對象、金額及計息

方式

董事長

吳嘉昭 擔任台朔重工及華亞

汽電(股)公司董事

未參與

表決

董事

王文淵

董事

張家鈁

擔任南電(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主席

董事

湯安得

擔任南電(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

103.12.25 擬定本公司經理人年終獎金

發放標準

董事

張家鈁本案經理人

未參與

表決 董事

湯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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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本公司董事會之運作均依法令、公司章程規定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所有董事除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專業知識、技能及素養外,均本著

忠實誠信原則,為所有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二)本公司已選任獨立董事,且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已依

證券主管機關規定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包含主要之議事內容、作業

程序、議事錄應載明示項、公告及其他應遵循事項,均依本規範之規定

辦理。

(三)本公司除定期辦理自行檢查董事會運作情形,強化董事會職能外,內部

稽核人員亦對董事會運作情形作成稽核報告,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

(四)本公司已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103 年度並依

規定召開 2 次會議,審查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政策,以落實

公司治理。

註 1:董事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 2:(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

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

該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

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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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本公司並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召開 6次董事會,監察人列席

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註 1) 實際列席次數實際列席率(%)

(註 2) 備註

監 察 人 培仁(股)公司 代表人:林豐欽

4 100 新任

103.06.24 改選

監 察 人 侯忠榮 4 100 新任

103.06.24 改選

監 察 人 葉明忠 6 100 連任

103.06.24 改選

監 察 人 培仁(股)公司 代表人:蔡茂林

2 100 舊任

103.06.24 改選

監 察 人 鄒明仁 2 100 舊任

103.06.24 改選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

監察人透過公司發言人為窗口,作為與員工、股東溝通之管道,歷年

來運作順暢,頗能協助監察人發揮監督功能。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

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1.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內部

稽核單位應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內部稽核

人員依稽核計畫確實執行,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於

稽核報告完成後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監察人核閱,使各監察人可從

報告中明暸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狀況是否依公司制度執行,如有異常

發生,也可從中瞭解後續之改善對策及實際改善情形。

2.本公司召開董事會均請監察人列席參加,故會中報告財務、業務之

進行狀況或稽核主管報告內部稽核查核結果等,監察人均可於會中

表示意見。又會計師查核後之財務報告亦均送請監察人核簽,監察

人於查閱財務報告時若有意見表示,除先由會計主管說明解釋外,

亦可進一步與會計師溝通。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

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註 1: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 2:(1)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

在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

註明該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

列席次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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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

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訂定並

揭露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

V 本公司經103年11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於證券主管機關指

定之資訊申報網站揭露。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1條規

定。

內容依本公司實

務略為修正,惟與

守則之精神一致。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

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

內部作業程序

處理股東建議

、疑義、糾紛及

訴訟事宜,並依

程序實施?

V

本公司訂有處理股東事務之內部作業程

序並設置發言人隨時接受股東建言或說

明疑慮外,並由總經理公關組及各機能組

幕僚人員全力支援,對股東的建言或疑慮

深入了解並檢討後,提出讓股東滿意的口

頭或書面答覆。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13條規

定。

(二)公司是否掌握

實際控制公司

之主要股東及

主要股東之最

終控制者名

單?

V 本公司對持股5%以上股東及擔任董監

事、經理人持股有增減或抵押變動情形,

均隨時注意掌握。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

10%以上股東部分,每月均依規定輸入證

券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揭

露。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19條規

定。

(三)公司是否建立

、執行與關係企

業間之風險控

管及防火牆機

制?

V 1.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均實施利潤中心管

理,各公司人員及財產管理權責均明確

劃分,並無非常規交易及經理人互相兼

任情形。

2.財務往來係依市場利率行情加碼計

息,每年依業務往來需要重新評估設定

貸與金額。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亦訂

有保證範圍及額度限制。

3.對往來銀行,客戶及供應商,整體企業

作綜合風險考量,並可透過電腦查核各

公司對同一客戶之授信及停止對同一

供應商之付款,以降低損失。

4.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

理、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皆訂有辦法

加以控管,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

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有「對

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作業,落實對子

公司風險控管機制。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14~17

條規定。

(四)公司是否訂定

內部規範,禁止

公司內部人利

用市場上未公

V 本公司訂定人事管理規則等內部規範,禁

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

賣有價證券等違法獲利,並適時宣導教育

員工遵循相關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10條第

3項規定。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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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開資訊買賣有

價證券?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

(一)董事會是否就

成員組成擬訂

多元化方針及

落實執行?

V

本公司董事具備多元專業背景及豐富經

營經驗,各董事主要經學歷詳本年報第貳

章節公司簡介之二、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

主管資料,目前成員包含3位獨立董事、

暫無女性董事。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20條規

定。

(二)公司除依法設

置薪資報酬委

員會及審計委

員會外,是否自

願設置其他各

類功能性委員

會?

V 本公司經100年12月27日董事會決議已設

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另依102年12月31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金管證發字

第10200531121號令規定,依本公司實收

資本額擬於106年設置審計委員會。除上

述兩委員會外,本公司目前尚無設置其他

功能性委員會。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28-1條

規定。

(三)公司是否訂定

董事會績效評

估辦法及其評

估方式,每年並

定期進行績效

評估?

V 本公司目前尚無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

法,惟已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並依規定

召開董事會,董事對本公司目標及營運、

財務等狀況均已瞭解,董事會運作良好,

並與本公司經營團隊保持有效溝通。

尚未符合「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第37

條第4項規定,惟

本項屬得辦理事

項。

(四)公司是否定期

評估簽證會計

師獨立性?

V 本公司每年至少評估一次簽證會計師之

獨立性與適任性,針對會計師事務所規模

與聲譽、連續提供審計服務年數、提供非

審計服務之性質及程度、審計簽證公費、

同業評鑑、是否無任何法律訴訟案件或主

管機關糾正、調查之案件、審計服務品

質、是否有定期進修、與管理階層及內部

稽核主管之互動等指標,請會計師及其事

務所提供相關資料及聲明書,由總經理室

據以評估,已將評估結果提104年3月24

日董事會報告。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29條規

定。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

害關係人溝通管

道,及於公司網站

設置利害關係人

專區,並妥適回應

利害關係人所關

切之重要企業社

會責任議題?

V 本公司視不同情況,責成總經理室與利害

關係人溝通,且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擔任對外溝通管道。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設有電話及電子郵件

之詳細聯絡資訊,另亦設有發言人電子信

箱及投資人電子信箱由專人負責處理,以

便利害關係人視不同狀況能有與公司溝

通之管道。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51及52

條規定。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

股務代辦機構辦

理股東會事務?

V 本公司股東會事務目前係採自行辦理,惟

相關程序係由專責股務單位、法務室及總

經理室等單位依規定嚴謹規劃辦理,使股

雖未符合「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第7

條第1項之部分規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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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東會在合法、有效、安全之前提下召開,

並得以確保股東權益。

定,惟無損於股東

會運作效益。

六、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

網站,揭露財務

業務及公司治

理資訊?

V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依相關法令

規定即時揭露應申報及公告財務及營運

資訊。本公司網址為:

www.nanyapcb.com.tw。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57條規

定。

(二)公司是否採行

其他資訊揭露

之方式(如架設

英文網站、指定

專人負責公司

資訊之蒐集及

揭露、落實發言

人制度、法人說

明會過程放置

公司網站等)?

V 1.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於

總經理室公關組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

及揭露,並提供予發言人及相關業務部

門解答利害關係人及主管機關之查詢。

2.本公司及本企業之社會責任報告書及

企業雜誌等資訊均已於網站揭露。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55~58

條規定。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

助於瞭解公司治

理運作情形之重

要資訊(包括但不

限於員工權益、僱

員關懷、投資者關

係、供應商關係、

利害關係人之權

利、董事及監察人

進修之情形、風險

管理政策及風險

衡量標準之執行

情形、客戶政策之

執行情形、公司為

董事及監察人購

買責任保險之情

形等)?

V 1.員工權益:

本公司極力追求和諧的勞資關係,並且

重視員工表達意見的權利,我們在員工

經常進出的地點廣設實體意見箱,並在

企業資訊系統設立網路意見箱,各意見

箱都指定專人進行瞭解及回覆,以暢通

員工意見溝通管道,並訂有「異常舉報

獎勵辦法」,建立內部吹哨管道及保護

制度。同時,各工會定期召開的理監事

會及勞資會議,相關部門主管均出席參

加,與勞方代表充分溝通意見;在重大

勞資議題上,本企業更優先聽取工會意

見,並由最高階層主管與工會座談協

商,以達成共識,確保勞資關係和諧及

企業永續發展。

2.僱員關懷:

為照顧員工身心健康,公司每年均編列

預算由長庚醫院為員工實施健康檢

查,並且在法令規定的檢查項目之外,

主動為員工增加甲型胎兒蛋白及癌胎

胚抗原等癌症篩選項目檢查,讓員工瞭

解自身健康狀況,進而愛護與強化自己

的身體健康。在員工最密切的飲食方

面,公司對於餐廳使用的食材來源、驗

收儲存、用水安全衛生、供膳人員與餐

廚清潔作業、食品與餐具洗淨檢驗等作

業都透過衛生健康相關規範加以遵循

辦理,以確保員工的飲食衛生安全。相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28-2、51~54條

規定。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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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關福利措施請參閱本年報伍、營運概況

之五、勞資關係說明。

3.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設有股務部門,作為公司與股東

之橋樑,在公司資訊透明度方面,本公

司網站設有「投資人專區」,提供投資

人相關資訊。為維繫與投資人之良好關

係,本公司已設置發言人制度,提供與

股東及法人投資機構之連繫窗口,另除

參與國內外券商舉辦之投資論壇外,並

不定期與國內外投資人進行一對一說

明會。

4.供應商關係:

本公司的採購發包作業,主要精神在創

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尋找優良的廠

商,以合理的價格,適時提供適質、適

量之設備、材料或工程,以配合各部門

擴建或營運之需求。

(1)公開公平的採購發包機制:

本公司以「公開招標」方式,透過

台塑網電子交易平台採購發包系

統,線上提供廠商詢價、報價、議

價、訂單、交貨、付款進度查詢等

多項作業功能,所有資訊皆透過電

子憑證加密和防火牆管制,嚴格確

保所有往來資料的安全性。廠商透

過網際網路不受時空限制,隨時隨

地可以查看詢價案件,並進行報

價,大幅提升了作業效率、節省時

間與金錢,同時也降低了營業成

本,增加銷售利潤。所有詢價案件

經電腦開標後,以報價最低且交

期、品質符合之廠商優先採購發

包,以構成買者、賣者雙方都能在

和諧氣氛下,合理達成雙方之目的。

(2)健全的廠商管理:

為穩定用料品質及交期,並確保施

工品質及進度,本公司透過健全的

廠商管理和評核,所有廠商登記加

入時必須經過評鑑分級,另廠商交

貨(工程)逾期、品質不良、違反

工安規定者,將自動列入評核記

錄,藉以汰換不良廠商,並培養長

期優良廠商,達到雙方良好的合作

關係。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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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3)電子交易達成雙贏:

本公司結合多年來完善的ERP電腦

管理制度,及數字化、公開化、透

明化的網路採購發包機制,建構一

個優質、安全、便利、快速之電子

交易環境,進而由內而外擴大延伸

至其他垂直及水平產業,與所有企

業共同分享e世代「台塑經驗」。目

前結合本公司上下游供應鏈體系,

擁有超過一萬家之供應商與協力廠

商,於此電子交易平台共同分享公

開化交易帶來的商機與經濟利益。

5.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本公司除了在本業上持續精進向上,追

求良好經營績效,盡力達成「照顧員

工、服務客戶、回饋股東」的使命,故

對股東、對客戶、對供應商、對員工及

社會都肩負著一份妥善照顧的承諾。除

遵守法律及商業道德規範,與國際接軌

提升競爭力,創造股東權益,並供應穩

定、物美價廉的產品,以工業與環保並

重為期許,朝向生態工業區發展,推動

綠建築及採購綠色節能原料及用品,積

極廣植樹林,重視各項社會問題,投入

適合企業參與之社區及社會公益事

業,為社會增添關懷與溫暖。

6.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日期 103/10/21-103/10/22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課程名稱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研習班_台北班

進修時數

12小時

進修名單

監察人:侯忠榮

日期 103/11/2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課程名稱

企業營運必備的風險管理機制

進修時數

3小時

進修名單

董事長:吳嘉昭 董 事:王文淵、鄒明仁、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40、50

條規定。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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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日期 103/11/21 進修名單

董 事:劉元珊、王政一、 侯伯烈、詹德和、張家鈁、湯安得。

監察人:林豐欽、葉明忠

7.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

情形:

(1)投保期間:102年8月1日至104年2

月1日,並已續保至105年8月1日。

(2)投保金額:1,500萬美金。

(3)投保對象:全體董事及監察人。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39、49

條規定。

8.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

情形:

(1)風險管理機制

A.本公司目前未從事衍生性金融商

品交易,未來如有均由總管理處

財務部統一辦理,為落實衍生性

商品之交易與交割作業人員不得

互相兼任之風險控管原則,於財

務部內分設外匯交易組與風險管

理組。外匯交易組於商品交易訂

約後,由風險管理組與各金融機

構雙向複核當日之交易明細內

容,並執行後續相關之交割作

業。一旦發現交易異常,則須立

即擬訂處理對策,呈報財務部最

高主管核准後,持續追蹤改善情

形。

B.為避免因交易對象之信用異常而

產生違約風險,以長期信用評等

等級為指標,依據所承作金融商

品之風險與期間,明訂不同之可

交易對象信用等級範圍,並每半

年複核一次,以避免因違約風險

之發生而蒙受損失。

C.本公司獨立於總管理處財務部外

分設內部稽核部門,不定期檢核

財務部各項避險交易之成效與允

當性,作成稽核報告呈報董事會

授權之總管理處總(副總)經理核

准後,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符合「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16條規

定。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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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2)交易策略擬訂

本公司避險交易策略之擬訂,乃由

財務部外匯交易組依公司外匯需

求與資金餘絀狀況,配合市場走

勢,研擬短、中、長期避險策略與

選擇最適切之金融商品。並於每月

例行召開之公司最高幕僚及財務

主管月會中,向公司財務最高主管

及內部稽核部門提報市場走勢、風

險管理與例行性、專案性避險交易

之執行情形及計畫,並於會後以書

面紀錄提報董事會授權之總管理

處總(副總)經理同意後據以執行。

(3)操作策略

A.本公司之匯率避險以減少公司淨

匯率風險部位之自然避險為原

則。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

分,均於市場匯率有利時買入即

期或遠期外匯支應。對外幣長期

負債,分別於簽約、撥款及利率、

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

知名銀行簽訂換匯換率(CCS)契

約,俾使本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

收獲利之影響減到最低。

B.針對本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

(包含浮動利率計息公司債),為

規避利率波動風險,本公司經審

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分別於簽

約、撥款及利率處於相對低檔時

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利率交

換(IRS)契約,承作利率皆較投

資計畫預估融資成本為低。

(4)借款與避險部位之市價評估

財務部風險管理組每週須按市價

評估各長短期外幣借款部位與避

險部位之未實現兌盈損評價資

料,提報該部最高主管核簽,每月

則須提報本公司最高幕僚及財務

主管月會,藉以確實掌控本公司風

險部位之兌盈損狀況與避險交易

之執行成效。

9.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客戶是企業之所以存在之基石,就近迅

速地供應客戶所需產品、做到穩定且如

數供料,使客戶能正常生產。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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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1)打造穩定的供需關係

由於企業的發展與客戶彼此間存

有相戶依存、共存共榮的重要關

係,因此打造一個穩定的供需關係

是每個永續發展的公司必須重視

之課題。本公司著眼於台灣產業的

長期發展,積極投資塑膠及纖維原

料的生產行列,為客戶提供穩定料

源,也為相關產業奠定紮實基礎。

因為長久且良好的合作關係,客戶

均呈現穩定成長。

(2)電子商務節省成本提升效率

為提升與客戶在交易過程的作業

效率,使客戶在下單、訂單進度查

詢、收料付款,能得到即時資訊及

迅速回應,本企業於90年1月正式

成立台塑網電子商務中心,作為全

方位企業對企業線上交易入口網

站,導入電子商務交易體系,統籌

管理企業內部資源及力量,並整合

上下游供應鏈體系及客戶的商務

關係。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

理自評報告或委

託其他專業機構

之公司治理評鑑

報告?(若有,請

敍明其董事會意

見、自評或委外評

鑑結果、主要缺失

或建議事項及改

善情形)(註2)

V 本公司目前尚未編製公司治理自評報

告,惟自103年起已配合主管機關規定,

參與第一屆公司治理評鑑,並針對各項公

司治理評鑑指標辦理自評。

-

(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無自評相關規

定)

註 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註 2: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

項目中目前公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告。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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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別 (註 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薪資

報酬委

員會成

員家數

備註(註3)

商務、法

務 、 財

務、會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相 關

料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上

法官、檢

察官、律

師、會計

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

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

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

務、法

務、財

務、會

計或公

司業務

所需之

工作經

1 2 3 4 5 6 7 8

獨立

董事 王政一

獨立

董事 侯伯烈

獨立

董事 詹德和

註 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 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

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50%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1%以上或

持股前 10 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5%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或持股前 5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 5%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

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 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

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6條第 5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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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人。

(2)本屆委員任期:103 年 6 月 24 日至 106 年 6 月 23 日,最近年

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

出席次數(B)

委託

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註)

召集人 王政一 2 0 100 無

委 員 侯伯烈 2 0 100 無

委 員 詹德和 2 0 100 無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

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

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

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

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

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

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

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

(%)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

企業社會責任

政策或制度,以

及檢討實施成

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

舉辦社會責任

教育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

推動企業社會

責任專(兼)職

單位,並由董事

會授權高階管

理階層處理,及

向董事會報告

V 1.本公司秉持台塑企業「取之於社會,用

之於社會」之宗旨,以「公司治理」、「環

境保護」、「社會公益」等三大領域為企

業社會責任之努力方向,並於各項節能

環保工作、社會弱勢扶助工作訂定

KPI,透過不斷檢討,持續改善,將企

業止於至善的管理精神,應用至社會責

任推行工作。

2.為提升員工對於人權及工作安全等意

識,本公司不定期辦理勞工安全衛生、

勞動基準法、性騷擾防治及性別工作平

等法律課程。

3.本公司總經理室及安全衛生環保等專

責單位積極推動及落實各項政策制

度。另台塑企業自97年成立「社會責任

工作推動中心」,由行政中心王瑞華副

符合「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6~10

條規定。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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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處理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

合理薪資報酬

政策,並將員工

績效考核制度

與企業社會責

任政策結合,及

設立明確有效

之獎勵與懲戒

制度?

總裁擔任總召集人,總管理處楊兆麟總

經理及傅陳卿資深副總擔任副召集

人,負責全企業的社會責任策略擬訂及

績效監督。下設有「節能減碳小組」及

「造林小組」,負責環境保護之相關業

務,同時設立多個基金會直接隸屬召集

人/副召集人,負責社會公益業務。

CSR專責單位透過內部正式文件,將所

有工作事項提報給公司董事;若董事認

為相關議題需進一步與獨立董事商

議,則於董事會提出討論。

4.本公司對員工晉升、考核、訓練、獎懲

等制度訂有明確規範。新進人員薪酬標

準係依職務所需人才之學經歷等條件

而訂定,秉持「同工同酬」之精神,相

同職位、職等級之女男員工基本薪資比

例為1:1,錄用後則視其工作表現逐年

調薪及晉升,給予相對應之薪酬。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

於提升各項資

源之利用效

率,並使用對環

境負荷衝擊低

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

產業特性建立

合適之環境管

理制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

氣候變遷對營

運活動之影

響,並執行溫室

氣體盤查、制定

公司節能減碳

及溫室氣體減

量策略?

V 1.本公司從原物料採購到產品銷售各個

階段,對客戶健康及安全相當重視,持

續改善生產流程,並配合市場趨勢及下

游客戶之需,朝向生產無毒性、對環境

友善及綠色能源產品等發展趨勢。

2.本公司制定安衛環管理辦法、管理資訊

系統、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等,透過完善

制度強化廠區安衛環管理。此外,進一

步導入環境會計制度,掌握企業環境支

出資訊、環境支出效益,並具體向利害

關係人揭露環保作為。

3.本公司定期委託BSI(英國標準協會)與

SGS(台灣檢驗科技公司)施行溫室氣體

盤查。節能減碳方面,每年訂定具體減

量目標。

符合「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第

11~17條規定。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

相關法規及國

際人權公約,制

定相關之管理

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

V 1.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及尊重國際

公認基本勞動人權原則,制定人事規章

制度以保障員工權益,並提供穩定且優

惠待遇、完整的教育訓練、晉升發展體

系,及創造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以提

升員工之專業能力。

2.本公司在員工經常進出的地點廣設實

符合「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第

18~27條規定。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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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員工申訴機制

及管道,並妥適

處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

員工安全與健

康之工作環

境,並對員工定

期實施安全與

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

員工定期溝通

之機制,並以合

理方式通知對

員工可能造成

重大影響之營

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

工建立有效之

職涯能力發展

培訓計畫?

(六)公司是否就研

發、採購、生

產、作業及服務

流程等制定相

關保護消費者

權益政策及申

訴程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

之行銷及標

示,公司是否遵

循相關法規及

國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

來往前,是否評

估供應商過去

有無影響環境

與社會之紀

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

供應商之契約

是否包含供應

商如涉及違反

其企業社會責

任政策,且對環

體意見箱,並於資訊系統設立網路意見

箱,指定專人深入瞭解及回覆,確保員

工意見溝通管道暢通。

3.本公司定期提供員工健康衛教資訊,為

提升員工安全衛生意識,配發「作業危

險提醒卡」與「安全衛生手冊」等,並

透過教育訓練、安全觀察,提醒員工作

業安全。

4.本公司各生產廠區均成立工會,定期召

開理監事會及勞資會議,相關部門主管

均出席參加,與勞方充分溝通意見。此

外,企業優先保障員工工作權益,建立

人力整合機制,以調任取代資遣,並以

縮減的部門人力取代外包業務與外勞

雇用。進行職務異動與員工部門調動

前,部門主管以口頭告知,並依規定約

十天完成調任程序。

5.本公司透過e化訓練管理系統,確保人

員循序漸進完成新進人員、基礎、專業

與幹部儲備訓練等。此外,配合個別單

位作業與安全需要,輔導員工取得相關

專業證照,不定期舉辦各種主題研習,

以及加強人權與工作安全意識等課程。

6.客戶關係管理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

環節,為瞭解客戶寶貴意見,本公司明

確訂定客戶投訴管道、退換貨及賠償申

請程序,使客戶藉由「意見反應表」表

達相關訴求,而產品客訴則由營業員填

寫「客訴處理表」辦理各項退換貨,並

將處理進度納入電腦管制。網站上提供

各產品銷售服務專線及電子郵件信

箱,利客戶利用多元管道直接反應意

見,相關部門則定期將客戶關心議題彙

總,依其重要性、時效性界定改善優先

順序,確保客戶需求獲得處理。

7.本公司多數生產產品非直接售予一般

消費者,媒體廣告、文宣等行銷活動較

少;如有涉及法規面的推廣活動,各單

位均會諮詢法務室意見,避免觸法。

8.& 9.本公司於每次採購時,均要求上游

供應商須符合RoHS合格、國家規定相關

廠商工安資格、ISO合格、隨貨標示危

害物公告及圖示等標準條件,且廠商需

妥善回收使用容器或裝載輔具,優先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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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境與社會有顯

著影響時,得隨

時終止或解除

契約之條款?

購身心障礙團體生產之物品及隨貨附

無輻射污染證明等,於「詢價單」與「訂

購通知」中要求供應商確實遵守規定,

並於上述表單說明本公司秉持永續經

營精神之立場,以及遵守公平交易原

則,致力要求往來廠商符合環保、工安

及人權準則,若不符合規定,將予以拒

收並列入廠商評核作業等處分。採購材

料、零件或產品含有金屬成份時,均要

求供應商詳實調查是否符合「無衝突金

屬」,以確保所採購原物料均經由合法

管道所取得。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

網站及公開資

訊觀測站等處

揭露具攸關性

及可靠性之企

業社會責任相

關資訊?

V 【公司網站】

「2013年南亞電路板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及「2013年台塑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涵蓋環境保護、公司治理與社會公

益領域之資訊,並於公司網站揭露各項

社會責任工作之情況

1.執行政策及成效詳載網站之「企業社會

責任」專區。

2.另定期於網站「投資人專區」、證交所

「公開訊息觀測站」,揭露各季財報與

年報訊息。

3.網址:

公司網站:

http://www.nanyapcb.com.tw

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環保署網站】

1.環保署「六輕環保監督」專區,定期揭

露各項環境監測資料、健康風險評估、

生態與環境衝擊評估。

2.網址:

http://www.epa.gov.tw

符合「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第29

條規定。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

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持續於公司治理、環境保護、社會公益三大領域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擬於104年

度研議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之可行性。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說明一】相關制度與架構

為有效整合及推動全企業的社會責任工作,台塑企業成立「社會責任工作推動中心」,負

責策略擬訂及績效監督,並由全企業各公司、幕僚單位、非營利組織的醫療及教育單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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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工合作,全力推動各項社會責任工作。另一方面,由創辦人王永慶先生及王永在先生資助

設立的七個基金會與公益信託,也扮演重要角色,長期以來秉持創辦人「取之於社會,用

之於社會」的理念,積極投入社會公益,為提升社會關懷、降低社會問題盡一份心力。「社

會責任工作推動中心」下設立「造林小組」及「節能減碳小組」,全企業以各廠區為中心

及相關事業部為單位,依權責設立專責的安全衛生處,以提高環境品質;組織敦親睦鄰關

懷小組,關懷及協助弱勢族群;成立醫療中心,扶助急難救助等,以達成減少耗能及污染、

創造生態環境平衡的重要任務,俾順利達成各項企業社會責任的工作計畫。

【說明二】全企業從事社會公益情形

(一)對環保、安全衛生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台塑企業創立以來一直秉持「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並重」的理念,追求善盡社會責任

及企業永續經營,因此對於環境保護之工作相當重視。

1.台塑企業依此理念,對生產製程與環境保護之設備都是採用國際上最新進之技術,

例如早在十多年前建造發電廠時,即首開國內先河,堅持使用密閉式煤倉,使煤塵

不再污染空氣,並使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使污染排放遠低於國內外標準,

雖然使得建造費用增加,但卻可得到無形的環境改善和減少資源浪費、成本降低之

效益,除在規劃初期選用最佳生產製程及環保設備外,同時考量上、中、下游製程

充分整合,將上游製程之副產品及廢棄物循環再利用做為中、下游製程之原物料、

燃料,由廠與廠間之廢氣、廢熱及與低階能源的充分整合再利用,發揮資源及能源

之最佳使用效率,降低能、資源浪費,以追求達到生態化工業園區的努力目標,以

六輕廠區為例,102年單位營業額溫室氣體排放量較94年降幅達44.8%,優於國家減

量政策至109年單位GDP溫室氣體排放量降幅20%之目標。本企業之精神乃貴在追根

究柢、持續改善、止於至善,藉由不斷的改善,持續提高設備運轉效率來降低能、

資源使用量,強化永續經營之競爭力。

2.以節約用水為例,自88年迄103年,六輕廠區已經投資了74.2億元,完成911件改善

案,每日可節省用水量24.17萬噸,持續進行中將再投資2.2億元推動119件改善案,

預估每日將可再節水0.64萬噸,總計共投入76.4億元,完成後年效益約為10.9億

元,在節能減碳方面,六輕廠區也已經投入81.7億元,完成2,359件改善案,約可

減少775萬噸CO2,持續進行中將再投資68.5億元推動416件改善案,預估約可再減

少97萬噸CO2,總計共投資150.2億元,完成後年效益約為230.9億元。

上述成效都可由台塑企業在97到103年7年內,已有100個單位獲得經濟部水利署、

工業局、能源局及環保署等主管機關之頒獎表揚得到肯定。

3.除了採用國際生產效率最佳之製程,做好污染防治、清潔生產、節能減碳及節水等

自身環境保護工作,以朝生態化工業園區目標邁進之外,本企業亦順應時代趨勢,

關注全球暖化相關課題,長年來在企業廠區推動植樹綠化工作,近年來積極推動各

廠區的綠美化,目前已經種植近200萬株喬木與39萬平方公尺的灌木,每年可吸收

CO2約13.4萬噸,為員工及附近居民提供綠意盎然的有氧環境,也兼顧了工業發展

及環境保護的兩全其美做法,傳統工廠給人的印象是很少有綠地及樹木,甚至煙囪

不時排放黑煙,製造空氣污染;本企業各個廠區所努力的方向就是要改變一般人的

想法,將工廠營造出「公園化」的綠意景觀,讓空氣污染轉變成「鳥語花香」的情

境。

4.同時,本企業也響應政府造林減碳計畫,配合雲林縣政府推動平地造林減碳活動,

於100年度起作10年期造林減碳對等補助,至103年雲林縣內參與平地造林獎勵作業

申請面積為1,103.9公頃,已提供約5.82億補助款項予造林申請戶,為造林減碳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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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獻一份心力。

5.另本企業亦全力配合環保署推動民間企業綠色採購,以落實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

策,統計本企業103年度綠色採購金額計1.1億元。

6.未來,台塑企業仍將持續以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理念,落實節水、節能減碳、

資源永續利用與友善環境等各項工作,善盡社會責任。

7.此外,提供一個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是台塑企業對員工與其眷屬的責任,因此,

「安全第一」成為我們珍惜員工的重要原則。除建立獎勵制度,鼓勵員工、承攬商

對於不安全狀況行為及虛驚事故勇於提出之外,也獎勵零職災的部門,鼓勵各單位

提報潛在的危害事項,舉發工安異常及不安全行為,每季彙整檢討消除潛在危害,

並且辦理部門間競賽及績效評比,以提高員工的參與感。

(二)社區參與:

台塑企業深耕台灣,廠區遍佈全台各地,我們極力與周邊居民成為「好厝邊」,在各廠

區成立睦鄰小組,與居民友善溝通並盡力提供各項協助。此外,持續動員員工清掃鄰

里街道及淨灘,不斷投入各項地方公益活動,並協助照顧清寒家庭及弱勢團體,讓我

們的員工及社區居民融為一體。員工也自發性組成公益社團,響應回饋鄰里,藉由長

期且持續關注,將人性關懷及愛心逐漸擴大至社會每個角落,共同建立祥和社會。

(三)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

台塑企業本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精神,致力於企業永續經營,並持續以「品

質、信譽、服務、環保」之經營方針回饋社會及善盡社會責任,以「企業社會責任報

告書」詳實記載我們對社會責任的履行情形。

除了致力於事業經營之外,也投入醫療、教育及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善盡企業社會責

任:

1.醫療:

長庚醫院創設於民國65年,以「提升醫療水準、創造社會福祉」為己任,勇於挑戰

窠臼,不但帶動醫界的改革及進步,也深獲廣大民眾的信賴,如今在全台灣設有有

四大院區,北院區(包含基隆、情人湖、台北、林口、桃園等分院及護理之家)、

嘉義院區、雲林院區及高雄院區(高雄及鳳山醫院),服務的面向,也從急症救治

醫療,擴展到復健、養生、銀髮照護等,是亞洲規模最大、設備最完善的醫療機構。

2.教育:

民國50年代,台灣各項產業蓬勃興起,有鑑於工業人才不足,台塑企業創辦了明志

工專(現為明志科技大學),為當時家庭經濟環境不佳的學子,提供半工半讀的升

學機會。爾後又陸續成立長庚大學與長庚技術學院(現為長庚科技大學),培養學

生勤勞樸實、腳踏實地、理論與實踐結合的特質,長期為台灣培育優秀的工業中間

幹部和醫護人才。

3.其他社會公益:

除了醫療與教育外,台塑企業創辦人更捐資成立七個基金會及公益信託社會福利基

金,透過基金會的運作與企業內各公司的積極參與,持續推動與捐助各項社會公益

事業,例如:

(1)長期資助原住民青少年教育與就業機會,自民國84年開始至今,捐贈金額約16.8

億元,協助人數達5,200多人。

(2)協助921地震及莫拉克颱風災區重建,並認養災區學校及各地老舊校舍重建,至

今已認養68所中小學。

(3)捐贈93萬5仟劑肺炎鍊球菌疫苗,推動全國75歲以上老人免費接種計畫,增進其

健康與生活品質,預計104年可達100萬劑。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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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4)持續推動「早期療育專業服務成效提升計畫」,系統性、全面性提升台灣整體早

期療育服務品質,目前已提供66家機構相關療育協助及補助;並建立「早期療

育專業人員交流平台」,提供全國早療活動訊息、療育文章及教學檔案分享與交

流。

(5)捐贈728套人工電子耳,造福聽障兒童。

(6)捐助雲林第二監獄、高雄監獄及台北監獄辦理彩虹計畫,協助毒癮愛滋患者培

養謀生技能及重返社會。

(7)推動各項獎助學金計畫,如兒少機構教育協助計畫、清寒學生獎學金及偏遠地

區學生助學金補助計畫,協助經濟弱勢或失依學童及少年順利就學。

(8)推動麥寮廠鄰近七鄉鎮弱勢學童營養早餐補助。

(9)推動受暴家庭經濟協助計畫,提供受暴家庭成員經濟協助。

(10)推動罕見疾病病友醫療及經濟協助計畫、未婚小媽媽經濟協助計畫。

(11)推動老人住宅改善計畫、麥寮鄉台西鄉獨居老人送餐計畫、推動樂齡健康活力

中心、捐贈老人日照中心交通車及圓夢計畫等老人照護福利計畫。

(12)捐贈社會福利機構日用品及白米、麥寮廠附近低收入戶三節禮品及禮金、弱勢

兒童陪讀班照明改善計畫。

(13)捐助台東牧心智能發展中心、早療協會南投服務中心新建院舍、雲林縣聲暉協

進會烘焙及行銷經費、捐助台東天琪幼兒園、捐贈花蓮原住民農業協會、推動

身心障礙者生態農場(捐助星星兒的家等三家機構)。

(14)推動發展台灣特色文化,贊助「明華園劇團」、「紙風車劇團」及「亦宛然掌中

劇團」辦理巡迴演出;贊助雲林地方布袋戲團校園巡迴演出。

(15)推動培育優秀體育人才計畫,及體育人才國外培訓計畫,協助國內體育人才提

升成績。

此外,長庚紀念醫院也設立社福基金,長期補助貧苦病患就醫,截至103年底已支

出64.7億元,並持續提供國內偏遠地區與落後國家所需的醫療援助。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2013年南亞電路板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及「2013年台塑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係參考

全球永續性報告書第三代綱領G3.1準則(GRI G3.1)查證標準之精神編撰,經第三方公正單

位英國標準協會(BSI)查證符合A+ Class揭露標準,其中「2013年台塑企業社會責任報

告書」並榮獲台灣永續能源基金會頒發之「2015年Top50企業永續報告獎–大型企業傳統

製造業銀獎」。

註 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註 2:公司已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者,摘要說明得以註明查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方式及

索引頁次替代之。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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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

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

章及對外文件

中明示誠信經

營之政策、作

法,以及董事會

與管理階層積

極落實經營政

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

防範不誠信行

為方案,並於各

方案內明定作

業程序、行為指

南、違規之懲戒

及申訴制度,且

落實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

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第

七條第二項各

款或其他營業

範圍內具較高

不誠信行為風

險之營業活

動,採行防範措

施?

V

V

V

1.本公司為恪遵法令及謹守道德規範之

企業,除遵循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

業會計法等規章法令外,並秉持「勤勞

樸實」企業文化精神,以廉潔誠信、公

平透明、自律負責之經營理念,以公司

總經理室為推動單位,制定落實各項道

德規範政策,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及風

險控管機制,謀求本公司之永續發展。

2.本公司於「人事管理規則」等規章制度

中明示誠信經營之道德規範政策,並針

對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已訂立

「道德行為準則」,請詳閱本年報第56

頁,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亦承諾積極落實

及監督誠信經營政策之執行。

3.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工作規

則」等規章制度中訂定嚴謹行為規範及

道德準則,並明訂相關獎懲規定,舉凡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

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嚴禁直接或間

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

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

背受託義務之行為,以防範營私舞弊、

挪用公款、收受賄賂、洩密或謊報等不

誠信行為。

4.針對從事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

活動者,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

及「工作規則」等明訂擔任營業、採購、

發包、監工及預算等職務者以及其他與

廠商有利益關係之職務者,不得接受廠

商邀請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亦不得

接受其餽贈之財物或其他利益,違者以

免職論處,其主管並予以連帶議處。另

相關職務已全面推動定期輪調作業,以

防範各類弊端之發生。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4及5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8、18及21條規

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2、6、10~14條

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7條規定。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V

本公司因商業活動對外簽訂之契約,均

訂定誠信行為條款。另針對客戶、供應

商等利害關係人進行誠信調查,以避免

發生不誠信行為而損及公司權益。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9條規定。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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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二)公司是否設置

隸屬董事會之

推動企業誠信

經營專(兼)職

單位,並定期向

董事會報告其

執行情形?

V

由本公司總經理室及全企業總管理處兼

職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運作,另每月將

內部稽核報告送請獨立董事核閱,並定

期向董事會報告。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17條規定。

(三)公司是否制定

防止利益衝突

政策、提供適當

陳述管道,並落

實執行?

V 1.本公司已於「董事會議事規範」明訂

董事對於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

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已說明

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

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

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

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2.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等明訂

員工應嚴謹遵守利益迴避之行為準

則,主動報備有利益衝突等道德疑慮

事項,並訂有競業禁止相關條款,以

防止利益衝突。

3.本公司訂有「員工申訴作業要點」及

「異常舉報獎勵辦法」規定,具體提

供員工舉報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之陳

述管道。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19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23條規定

(四)公司是否為落

實誠信經營已

建立有效的會

計制度、內部控

制制度,並由內

部稽核單位定

期查核,或委託

會計師執行查

核?

V 本公司已建立有效完善之會計制度及內

控機制,全面推行作業電腦化,將人事、

財務、營業、生產、資材及工程等六大

管理機能由電腦相互串連,層層勾稽,

執行異常管理。另本公司亦建立專業獨

立之內部稽核運作架構,運作架構共分

三大層面,第一層面由隸屬於公司董事

會之稽核室負責執行,第二層面則由企

業總管理處進行例行性及專案性之獨立

稽核,另基於內部稽核係全體員工之職

責,因此於第三層面要求公司各部門定

期(依項目設定為每月、每季、每半年或

每年)進行自主性之業務檢查,以落實內

控精神至公司各個層面。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20條規定。

(五)公司是否定期

舉辦誠信經營

之內、外部之教

育訓練?

V 本公司目前係不定期於各項場合積極宣

導教育員工秉持「勤勞樸實」企業精神,

培養廉潔誠信、公平透明、自律負責之

誠信經營工作理念與態度。

未符合「上市上櫃

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22條第2項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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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

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

具體檢舉及獎

勵制度,並建立

便利檢舉管

道,及針對被檢

舉對象指派適

當之受理專責

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

受理檢舉事項

之調查標準作

業程序及相關

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

保護檢舉人不

因檢舉而遭受

不當處置之措

施?

V

V

V

本公司訂有「員工申訴作業要點」及「異

常舉報獎勵辦法」等規定,提供具體檢

舉及獎勵制度:

1.提供實體信箱、電子郵件信箱及傳真

專線等多元檢舉管道,並於本公司主

要出入口明顯處公告週知,以供舉報

人利用。

2.檢舉案件受理後,由總管理處總經理

室相關機能組人員專責進行案件審

核、立案及後續調查之程序。

3.保密原則:案件承辦人調查期間及調

查結束後,均嚴禁向無關者透露案

情,各級核簽主管亦須確實保密,相

關資料須依機密文件方式處理及存

檔,確保檢舉人不因檢舉遭受不當處

置。

4.凡提供案件線索,協助制止違法、違

規或不當行為發生,從而維護企業權

益者,視該案件可能造成企業損失金

額,從優核發檢舉獎金。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23條規定。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

網站及公開資

訊觀測站,揭露

其所訂誠信經

營守則內容及

推動成效?

V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並於網站及公

開資訊觀測站中以年報方式揭露誠信經

營相關資訊。

符合「上市上櫃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25條規定。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

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於103年11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雖依本公司實務略

為修正,惟訂定之守則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規範之精神一致。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

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將參照台灣證券交易所臺證治理字第1030022825函公佈修訂「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規定,研擬修正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相關規定。

註 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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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查詢方式:

本公司經 103 年 11 月 1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

已於本公司網站(www.nanyapcb.com.tw)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守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制

定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治理守則,以資遵

循。

第二條 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外,應依下

列原則為之:

一、 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

二、 保障股東權益。

三、 強化董事會職能。

四、 發揮監察人功能。

五、 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六、 提昇資訊透明度。

第三條 本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考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之營運活動,建立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並隨

時檢討,以因應公司內外在環境之變遷,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

行持續有效。

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或修正應提董事會決議通過;獨立董事如有反

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本公司除應確實辦理內部控制制度之自行檢查作業外,董事會及管

理階層應至少每年檢討各部門自行檢查結果及稽核單位之稽核報

告,監察人並應關注及監督之。

本公司管理階層應重視內部稽核單位與人員,賦予充分權限,促其

確實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以確保該

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

任,進而落實公司治理制度。

為落實内部控制制度,強化內部稽核人員代理人專業能力,以提昇

及維持稽核品質及執行效果,本公司應設置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代

理人。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一條第三項有關內部

稽核人員應具備條件、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於

前項職務代理人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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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股份 第一節 鼓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

第四條 本公司執行公司治理制度應以保障股東權益為最大目標,並公平對

待所有股東。

本公司應建立能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悉,參與、決

定等權利之公司治理制度。

第五條 本公司應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召集股東會,並制定完備之

議事規則,對於應經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須按議事規則確實執行。

本公司之股東會決議內容應符合法令及公司章程規定。

第六條 本公司董事會應妥善安排股東會議題及程序,股東會應就各議題之

進行酌予合理之討論時間,並給予股東適當之發言機會。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

第七條 本公司應鼓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並使股東會在合法、有效、安全

之前提下召開。本公司應透過各種方式及途徑,並充分採用科技化

之訊息揭露方式,藉以提高股東出席股東會之比率,暨確保股東依

法得於股東會行使其股東權。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股東得選擇採行以電子或現場投票方式之一行

使其表決權;並依章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選舉董事、監察人。

本公司股東就股東會議案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

日,將股東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證券交易所指定之網際網

路資訊申報系統。

第八條 本公司應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於股東會議事錄記載會議之

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

及其結果。董事、監察人之選舉,應載明採票決方式及當選董事、

監察人之當選權數。

股東會議事錄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妥善保存,並宜在公司網站充

分揭露。

第九條 股東會主席應充分知悉及遵守公司所訂議事規則,並維持議程順

暢,不得恣意宣布散會。

為保障多數股東權益,遇有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之情事者,

董事會其他成員宜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

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為主席,繼續開會。

第十條 本公司應重視股東知的權利,並確實遵守資訊公開之相關規定,將

公司財務、業務、內部人持股及公司治理情形,經常且即時利用公

開資訊觀測站或公司設置之網站提供訊息予股東。

第十一條 股東應有分享公司盈餘之權利。為確保股東之投資權益,股東會得

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之規定查核董事會造具之表冊、監察人之

報告,並決議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股東會執行前揭查核時,得選

任檢查人為之。

股東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

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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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董事會、監察人及經理人對於前二項檢查人之查核作業應

充分配合,不得有妨礙、拒絕或規避行為。

第十二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等重大財務業務行

為,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訂定相關作業程序提報股東會通過,

以維護股東權益。

本公司發生管理階層收購(Management Buyout,MBO)時,除應依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外,宜組成客觀獨立審議委員會審議收購價格及收

購計畫之合理性等,並注意資訊公開規定。

本公司處理前項相關事宜之人員,應注意利益衝突及迴避情事。

第十三條 為確保股東權益,本公司由專責人員妥善處理股東建議、疑義及糾

紛事項。

本公司之股東會、董事會決議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或董事、監察

人、經理人執行職務時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之規定,致股東權益受

損者,公司對於股東依法提起訴訟情事,應妥適處理。

第二節 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公司治理關係

第十四條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人員、資產及財務之管理權責應予明確化,

並確實辦理風險評估及建立適當之防火牆。

第十五條 本公司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

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第十六條 本公司應按照相關法令規範建立健全之財務、業務及會計管理制

度,並應與關係企業就主要往來銀行、客戶及供應商妥適辦理綜合

之風險評估,實施必要之控管機制,以降低信用風險。

第十七條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有業務往來者,應本於公平合理之原則,就相

互間之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訂定書面規範。對於簽約事項應明確訂定

價格條件與支付方式,並杜絕非常規交易情事。

本公司與關係人及股東間之交易或簽約事項亦應依照前項原則辦

理,並嚴禁利益輸送情事。

第十八條 對本公司具有控制能力之法人股東,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對其他股東應負有誠信義務,不得直接或間接使公司為不合營

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

二、 代表人應遵循本公司所訂定行使權利及參與議決之相關規範,

於參加股東會時,本於誠信原則及所有股東最大利益,行使其

投票權,並能踐行董事、監察人之忠實與注意義務。

三、 對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提名,應遵循相關法令及公司章程規定

辦理,不得逾越股東會、董事會之職權範圍。

四、 不得不當干預公司決策或妨礙經營活動。

五、 不得以壟斷採購或封閉銷售管道等不公平競爭之方式限制或妨

礙公司之生產經營。

第十九條 本公司應隨時掌握持有股份比例較大以及可以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

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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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定期揭露持有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有關質押、增加或

減少公司股份,或發生其他可能引起股份變動之重要事項,俾其他

股東進行監督。

第三章 強化董事會職能

第一節 董事會結構

第二十條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向股東會負責;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

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

權。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主要股東持股情

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五人以上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注重性別平等,並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

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

之能力如下:

一、 營運判斷能力。

二、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 經營管理能力。

四、 危機處理能力。

五、 產業知識。

六、 國際市場觀。

七、 領導能力。

八、 決策能力。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應制定公平、公正、公開之董事選舉辦法,並應依公司法之

規定採用累積投票制度,以充分反應股東意見。

本公司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

親屬關係。

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者,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本公司董事會之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應符合法令規定,各董事股

份轉讓之限制、質權之設定或解除及變動情形均應依相關規定辦

理,各項資訊並應充分揭露。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依公司法之規定,於章程中載明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選舉董

事,就股東或董事推薦之董事候選人之資格條件、學經歷背景及有

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款情事等事項,進行事先審查,並將審查

結果提供股東參考,俾選出適任之董事。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之職責應明確劃分。

董事長及總經理不宜由同一人擔任。如董事長及總經理由同一人擔

任或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則宜增加獨立董事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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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獨立董事制度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設獨立董事至少三人。

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與他公司及其集團企業與組織,有互相

提名另一方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為獨立董事候選人者,本公司

應於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時揭露之,並說明該名獨立董事候選

人之適任性。如當選為獨立董事者,應揭露其當選權數。

前項所稱集團企業與組織,其適用範圍及於本公司子公司、直接或

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

能力之機構或法人。

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於任職期間不得轉換其身分。

獨立董事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第一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

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

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本公司如有設置常務董事者,常務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一

人,且不得少於常務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獨立董事應具備專業知識,其持股與兼職應予限制,且於執行業務

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不得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其專

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方式及其他應遵行

事項之辦法等事項,應依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

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決議通過;獨立董事如

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一、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

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

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三、 涉及董事或監察人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四、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五、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六、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七、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八、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九、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本公司應明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及賦予行使職權之有關人力物

力。公司或董事會其他成員,不得限制或妨礙獨立董事執行職務。

本公司應於章程或依股東會決議明訂董事之報酬,董事之酬金應充

分反映個人表現及公司長期經營績效,並綜合考量公司經營風險。

對於獨立董事得酌訂與一般董事不同之合理報酬。

本公司以章程訂定、股東會議決或依主管機關之命令另行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者,其順序應於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之後,分配董事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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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勞及員工紅利之前。

第三節 功能性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本公司董事會為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得考量董事會規模

及獨立董事人數,設置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應對董事會負責,並將所提議案交由董事會決議。

功能性委員會應訂定組織規程,經由董事會通過。組織規程之內容

應包括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職權事項、議事規則、行使職權時公

司應提供之資源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設置監察人,由股東會依法選任之;監察人依公

司法規定行使監察權。

第二十八條之一 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其成員專業資格、職權之行使、組織

規程之訂定及相關事項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之規定辦理。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

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但有關監察人薪資報酬建議提交董事會

討論,以監察人薪資報酬經公司章程明訂或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

辦理者為限:

一、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

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

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

之關連合理性。

二、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

納之行為。

三、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

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應選擇專業、負責且具獨立性之簽證會計師,定期對公司之

財務狀況及內部控制實施查核。針對會計師於查核過程中適時發現

及揭露之異常或缺失事項,及所提具體改善或防弊意見,應確實檢

討改進。

本公司應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公司連

續七年未更換會計師或其受有處分或有損及獨立性之情事者,應考

量有無更換會計師之必要,並就結果提報董事會。

第三十條 本公司宜委任專業適任之律師,提供公司適當之法律諮詢服務,或

協助董事會、監察人及管理階層提昇其法律素養,避免公司及相關

人員觸犯法令,促使公司治理作業在相關法律架構及法定程序下運

作。

遇有董事、監察人或管理階層依法執行業務涉有訴訟或與股東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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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糾紛情事者,公司應視狀況委請律師予以協助。

第四節 董事會議事規則及決策程序

第三十一條 本公司董事會應每季至少召開一次,遇有緊急情事時並得隨時召集

之。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

人,並提供足夠之會議資料,於召集通知時一併寄送。會議資料如

有不足,董事有權請求補足或經董事會決議後延期審議。

本公司應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其主要議事內容、作業程序、議事

錄應載明事項、公告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應依公開發行公司

董事會議事辦法辦理。

第三十二條 董事應秉持高度之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如涉有董事本身利害關

係致損及公司利益之虞時,即應自行迴避,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有不當

之相互支援。

董事自行迴避事項,應明訂於董事會議事規範。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討論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應提董事會之事項,獨立董事

應親自出席,或委由其他獨立董事代理。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保留

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

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

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董事會之議決事項,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

聲明者,除應於議事錄載明外,並應於董事會通過之日起二日內於

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董事會進行中得視議案內容通知相關部門非擔任董事之經理人員列

席會議,報告目前公司業務概況及答覆董事提問事項。必要時,亦

得邀請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列席會議,以協助董事瞭解公

司現況,作出適當決議。

第三十四條 本公司董事會之議事人員應確實依相關規定詳實記錄會議報告及各

議案之議事摘要、決議方法與結果。

董事會議事錄須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

內分送各董事、監察人,董事會簽到簿為議事錄之一部分,並應列

入公司重要檔案,在公司存續期間永久妥善保存。

議事錄之製作、分發及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公司應將董事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並至少保存五

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關於董事會相關議決事項之訴訟時,

相關錄音或錄影存證資料應續予保存,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以視訊會議召開董事會者,其會議錄音、錄影資料為議事錄之一部

分,應永久保存。

董事會之決議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致公司受損害時,經

表示異議之董事,有紀錄或書面聲明可證者,免其賠償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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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對於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討論:

一、 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 年度財務報告。

三、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四、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

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

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七、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

會決議或提董事會之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除第一項應提董事會討論事項外,在董事會休會期間,董事會依法

令或公司章程規定,授權行使董事會職權者,其授權層級、內容或

事項應具體明確,不得概括授權。

第三十六條 本公司應將董事會之決議辦理事項明確交付適當之執行單位或人

員,要求依計畫時程及目標執行,同時列入追蹤管理,確實考核其

執行情形。

董事會應充分掌握執行進度,並於下次會議進行報告,俾董事會之

經營決策得以落實。

第五節 董事之忠實注意義務與責任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成員應忠實執行業務及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並以高度

自律及審慎之態度行使職權,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除依法律或公

司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應確實依董事會決議為之。

董事會決議涉及公司之經營發展與重大決策方向者,須審慎考量,

並不得影響公司治理之推動與運作。

獨立董事應按照相關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要求執行職務,以維護公司

及股東權益。

第三十八條 董事會決議如違反法令、公司章程,經繼續一年以上持股之股東或

獨立董事或監察人通知董事會停止其執行決議行為事項者,董事會

成員應儘速妥適處理或停止執行相關決議。

董事會成員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依前項規定辦理,並

立即向監察人報告。

第三十九條 本公司得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於董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

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並分散董事因錯

誤或疏失行為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

第四十條 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

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

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

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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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發揮監察人功能

第一節 監察人之職能

第四十一條 本公司應訂定公平、公正、公開之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應依公司法

之規定採用累積投票制度以充分反應股東意見。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置監察人三人。

本公司全體監察人合計持股比例應符合法令規定,各監察人股份轉

讓之限制、質權之設定或解除及變動情形,均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各項資訊

並應充分揭露。

第四十二條 本公司依公司法之規定,於章程中載明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選舉監察

人,就股東或董事推薦之監察人候選人之資格條件、學經歷背景及

有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款情事等事項,進行事先審查,並將審

查結果提供股東參考,俾選出適任之監察人。

第四十三條 本公司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應至

少一席以上,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一。

監察人宜在國內有住所,以即時發揮監察功能。

第二節 監察人之職權與義務

第四十四條 監察人應熟悉有關法律規定,明瞭公司董事之權利義務與責任,及

各部門之職掌分工與作業內容,並列席董事會監督其運作情形且適

時陳述意見,以先期掌握或發現異常情況。

本公司應於章程或經股東會決議明訂監察人之酬金。

第四十五條 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及董事、經理人之盡職情況,並關注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情形,俾降低公司財務危機及經營風險。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監察

人為公司之代表。

第四十六條 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公司相關部門應配合提供

查核所需之簿冊文件。

監察人查核公司財務、業務時得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或會計師審核

之,惟公司應告知相關人員負有保密義務。

董事會或經理人應依監察人之請求提交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妨

礙、規避或拒絕監察人之檢查行為。

監察人履行職責時,本公司應依其需要提供必要之協助,其所需之

合理費用應由公司負擔。

第四十七條 為利監察人及時發現公司可能之弊端,本公司應建立員工、股東及

利害關係人與監察人之溝通管道。

監察人發現弊端時,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弊端擴大,必要時

並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或單位舉發。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總經理及財務、會計、研發及內部稽核部門主

管人員或簽證會計師如有請辭或更換時,監察人應深入了解其原因。

監察人怠忽職務,致公司受有損害者,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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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條 本公司之各監察人分別行使其監察權時,基於公司及股東權益之整

體考量,認有必要者,得以集會方式交換意見,但不得妨害各監察

人獨立行使職權。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得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於監察人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

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並分散監察人

因錯誤或疏忽行為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

第五十條 監察人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

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

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第五章 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第五十一條 本公司應與往來銀行及其他債權人、員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

或公司之利益相關者,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並尊重、維護其應有

之合法權益。

本公司發生管理階層收購時,應注意嗣後公司財務結構之健全性。

當利害關係人之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公司秉誠信原則妥適處理。

第五十二條 本公司對於往來銀行及其他債權人,應提供充足之資訊,以便其對

公司之經營及財務狀況,作出判斷及進行決策。當其合法權益受到

侵害時,公司應正面回應,並以勇於負責之態度,讓債權人有適當

途徑獲得補償。

第五十三條 本公司應建立員工溝通管道,並鼓勵員工適度反映對公司經營及財

務狀況或涉及員工利益重大決策之意見。

第五十四條 本公司在保持正常經營發展以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之同時,應關

注消費者權益、社區環保及公益等問題,並重視公司之社會責任。

第六章 提升資訊透明度 第一節 強化資訊揭露

第五十五條 本公司應確實依照相關法令、證券交易所之規定,忠實履行資訊公

開之義務。

本公司應建立公開資訊之網路申報作業系統,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

訊之蒐集及揭露工作,並建立發言人制度,以確保可能影響股東及

利害關係人決策之資訊,能夠及時允當揭露。

第五十六條 為提高重大訊息公開之正確性及時效性,本公司應選派全盤瞭解公

司各項財務、業務或能協調各部門提供相關資料,並能單獨代表公

司對外發言者,擔任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本公司應設有一人以上之代理發言人,且任一代理發言人於發言人

未能執行其發言職務時,應能單獨代理發言人對外發言,但應確認

代理順序,以免發生混淆情形。

為落實發言人制度,本公司應明訂統一發言程序,並要求管理階層

與員工保守財務業務機密,不得擅自任意散布訊息。

遇有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異動時,應即辦理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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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條 本公司宜運用網際網路之便捷性架設網站,建置公司財務業務相關

資訊及公司治理資訊,以利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等參考。

前項網站應有專人負責維護,所列資料應詳實正確並即時更新,以

避免有誤導之虞。

第五十八條 本公司召開法人說明會,應依證券交易所之規定辦理,並以錄音或

錄影方式保存。法人說明會之財務、業務資訊應依證券交易所之規

定輸入其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並透過公司網站或其他適

當管道提供查詢。

第二節 公司治理資訊揭露

第五十九條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令及證券交易所規定,揭露下列年度內公司治理

之相關資訊:

一、 公司治理之架構及規則。

二、 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三、 董事會之結構及獨立性。

四、 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職責。

五、 監察人之組成、職責及獨立性。

六、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七、 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酬金

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酬金給付政策、標準與組合、訂

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另於個別特殊狀況下,

應揭露個別董事之酬金。

八、 董事、監察人之進修情形。

九、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及關係。

十、 對於法令規範資訊公開事項之詳細辦理情形。

十一、 公司治理之運作情形和本公司治理守則及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之差距與原因。

十二、 其他公司治理之相關資訊。

本公司宜視公司治理之實際執行情形,採適當方式揭露其改進公司

治理之具體計畫及措施。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與國際公司治理制度之發展,據以檢討改進

公司所建置之公司治理制度,以提昇公司治理成效。

第六十一條 本公司治理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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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足以增進公司治理運作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1.爲遵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年10月28日證

期一字第 0930005101 號函,及台灣證券交易所 93 年 11 月 11 日

台證上字第 0930028186 號函規定,茲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暨

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如下: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包括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

資深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其他有為公司管

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基於職權為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時,其道德

行為有所遵循,特訂定本準則,以防止不道德行為和有損公司及股

東利益之行為發生。

第二章 道德行為規範內容 第二條 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本著誠實無欺、守信守法、公平公正及合

乎倫理道德之自律態度處理公司事務。

第三條 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避免個人利益介入或可能介入公司整體利益

時之利害衝突,包括但不限於該人員無法以客觀及有效率之方式處理

公司事務時,或是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父

母、子女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獲致不當利益等情況。為防止利益衝突,

本公司與前述人員或其所屬關係企業之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

大資產交易之情事,須事先經董事會審核,相關進(銷)貨往來則應

以本公司最大利益為考量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面臨獲利機會時,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維護公司所能獲

取之正當合法利益。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不得使用公司財產、資

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私利,且除依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外,

不得從事與公司競業之行為。

第五條 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對於本公司及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

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

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造成損害之未公開資

訊。

第六條 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

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

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第七條 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保護並基於公務所需適當使用公司資產,

避免公司資產因被偷竊、疏忽或浪費而影響公司獲利能力。

第八條 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均應遵守各項法令及本公司規章制度之規定。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發現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有違反法令規章或本準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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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時,應檢具足夠資訊向監察人、直屬經理人、總經理室人事或

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人員檢舉呈報,檢舉案經查明確認後,

公司將依人事管理規則酌情獎勵。本公司以保密負責之方式適當處

理上述檢舉呈報資料,並將盡全力保護本著善意檢舉者之安全,使

其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報復。

第十條 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若有違反本準則之情事,經查明後,除依人事

管理規則懲處外,並應呈報董事會,相關違反人員並依法須負一切民、

刑事或行政責任,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違反人員之違反日

期、違反事由、違反準則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第三章 豁免適用之程序 第十一條 於特殊情況下,擬豁免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遵守本準則時,必須經

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

之,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獨立董事

之反對或保留意見、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

準則等資訊,俾供股東評估是否適當,以維護公司權益。

第四章 資訊揭露方式 第十二條 本準則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修正時亦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並送各監察人及提報股東會,修正時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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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經理人、會計主管及內部稽核主管每年亦參與公司治理

有關之進修訓練,均具備專業知識,受訓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進修日期 進修主辦機構 進修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總 經 理 張家鈁 103.11.21

財團法人證券

暨期貨發展基

金會

企業營運必備的風險管

理機制

3

副總經理 湯安得 103.11.21 3

財務主管 雷震霄 103.11.21 3

會計主管 江文楓

103.09.18

103.09.19

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

所會計主管持續進修班 12

103.11.21

財團法人證券

暨期貨發展基

金會

企業營運必備的風險管

理機制 3

內部稽核

主 管 呂連瑞

103.11.20

103.11.24

財團法人證券

暨期貨發展基

金會

1.建立企業風險管理機

制實務研習班

2.合約管理執行與稽核

實務研習班

12

103.11.21

財團法人證券

暨期貨發展基

金會

企業營運必備的風險管

理機制 3

3.公司內部重大訊息資訊處理:

(1)本公司一向強調「勤勞樸實」,也訂定嚴格的道德準則,期望

員工在工作及日常生活言行上以負責任的態度遵循各項行為

規範及倫理準則,決不允許員工洩漏公務機密或謊報事實、

營私舞弊、造謠生事。

(2)本公司訂有「人事管理規則」並告知員工,其中除要求員工非

經公司書面許可,不得洩漏公司資料或其他未經公布之任何

資訊,亦不得供作個人利益或其他公司業務無關之用途。

(3)本公司另訂有「發言人作業要點」,針對資訊公開、廠區重大

異常事件處理等,訂定完善的處理原則,除公司發言人及代理

發言人外,所有員工均不得擅自對媒體記者與外界人士洩漏

公司政策、營運及業務相關資訊及資料,避免違反暨發生內線

交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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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聲明書: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04年3月24日

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 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

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

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

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 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

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

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

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 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

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

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

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

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每個組成

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 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

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 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3年12月31日註2的內部控

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

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

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 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

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

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 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4年3月24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8人中,無

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嘉昭 簽章

總經理:張家鈁 簽章

註 1: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如於年度中存有重大缺失,應於內部控制制度聲

明書中第四項後增列說明段,列舉並說明自行檢查所發現之重大缺失,以及公司於資產負債日前所採取之改善行動與改善情形。

註 2:聲明之日期為「會計年度終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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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為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

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

形:無。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為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事項

1.103 年 6 月 24 日股東常會

出席股東常會董 事:吳嘉昭、王文淵、劉元珊、王政一、

侯伯烈、詹德和、張家鈁、湯安得。

監察人:鄒明仁、葉明忠。

決議執行情形:

103 年股東常會之議案包括修正公司章程、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

舉辦法、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董監事改選及解除董事

競業禁止等,均依股東常會決議內容執行。

(1)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 102 年度決算表冊,請 承認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 499,444,134 權;經

票決結果--承認 473,579,927 權,占表決權總數

94.8%;反對 0 權;棄權 25,864,207 權。承認權數超

過本公司章程規定數額,本案照案承認。

第二案

案由:爲依法提出 102 年度虧損撥補之議案,請 承認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 499,444,134 權;經

票決結果--承認 473,579,927 權,占表決權總數

94.8%;反對 0 權;棄權 25,864,207 權。承認權數超

過本公司章程規定數額,本案照案承認。

(2)討論事項(壹)

第一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第 13 條及第 21 條條文,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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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 499,444,134 權;經

票決結果--贊成 473,579,927 權,占表決權總數

94.8%;反對 0 權;棄權 25,864,207 權。贊成權數超

過本公司章程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為配合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之選舉改採候選人提名制

度,擬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第 5 條,

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 499,444,134 權;經

票決結果--贊成 473,579,927 權,占表決權總數

94.8%;反對 0 權;棄權 25,864,207 權。贊成權數超

過本公司章程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爲遵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 年 12 月 30 日金管證

發字第 1020053073 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

分資產處理準則」之規定,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

分資產處理程序」第 1、3、7、12、14、26 及 34 條,

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 499,444,134 權;經

票決結果--贊成 461,222,927 權,占表決權總數

92.3%;反對 0 權;棄權 38,221,207 權。贊成權數超

過本公司章程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3)選舉事項

案由:為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已屆滿,請依法改選案。

(董事會提)

選舉結果:

經主席指定股東賴黃成、翁秉群為監票員,黃玉雪、曾文珍、

郭冠汝為計票員,選舉結果由主席指示大會秘書處當場宣

布,當選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名單及當選權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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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姓 名 當選權數

董事

(6 人)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嘉昭 447,141,552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文淵 442,628,547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鄒明仁 435,363,979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元珊 435,289,977

張家鈁 435,200,979

湯安得 434,370,977

獨立

董事

(3 人)

王政一 433,328,959

侯伯烈 433,014,318

詹德和 432,964,037

監察

(3 人)

培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豐欽 435,385,977

侯忠榮 434,575,977

葉明忠 433,931,538

(4)討論事項(貳)

第一案

案由:為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指派代表人當選本公司董

事之法人股東競業禁止之限制,是否可行?請 公決

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 499,444,134 權;經

票決結果--贊成 437,908,269 權,占表決權總數

87.7%;反對 29,797,375 權;棄權 31,738,490 權。贊

成權數超過本公司章程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5)臨時動議:無。

2.103 年 3 月 25 日 103 年第 1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造具 102 年度決算表冊,並訂定 103 年度營運計畫,

請 公決案。

(由總經理室呂協理報告 102 年度經營狀況及 103 年度營運計畫。)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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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案由:為擬具 102 年度虧損撥補表,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為擬訂於本年 6月 24 日召開 103 年股東常會,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為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即將屆滿,擬於本年股東常會

開會時依法改選,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第 13 條及第 21 條,是否可行?

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請股東常會議決。

第六案

案由:為配合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之選舉改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擬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第 5條,是否可

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請股東常會議決。

第七案

案由:爲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 公決

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八案

案由:爲遵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 年 12 月 30 日金管證發字

第 1020053073 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 準則」之規定,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 第 1條、第 3 條、第 7 條、第 12 條、第 14 條、

第 26 條及第 34 條,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請股東常會議決。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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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案

案由:為遵照證券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

制度處理準則」規定,茲擬具本公司 102 年度「內部控制

制度聲明書」,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十案

案由:為配合營業需要及有效運用資金,擬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

他人作業辦法有關規定,以本公司 102 年 9 月底合併財務

報告為基礎,訂定本公司 103 年第 2季資金貸與之對象、

金額及計息方式,請 公決案。

(本案董事長及出席董事王文淵等 2 人因擔任華亞汽電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職務,故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獨立董事王政一

暫代主席。)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十一案

案由:本公司為配合業務需要,透過合格廠商公開招標方式,擬

讓售設備予關係人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總價款新

台幣 196 萬 8,291 元,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本案董事長,出席董事張家鈁、湯安得及列席稽核主管呂連瑞

等 4 人因分別擔任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職

務詳如書面說明,故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獨立董事王政

一暫代主席。)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十二案

案由:為配合業務需要,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

所買賣有價證券,擬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

規定,授權董事長視公司資金需求及市場狀況全權辦理,

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3.103 年 5 月 12 日 103 年第 2次董事會

案由:為本公司持股 1%以上股東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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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案。

審查結果:符合規定,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4.103 年 6 月 24 日 103 年第 3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推選本公司董事長,請 公決案。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推選吳嘉昭先生為董事長。

第二案

案由:為擬委任獨立董事王政一先生、獨立董事侯伯烈先生及獨

立董事詹德和先生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是否可行?

請 公決案。

(本案出席獨立董事王政一、侯伯烈及詹德和等 3 人為當事人,

故應予迴避。)

決議:除上述獨立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

通過。

5.103 年 8 月 11 日 103 年第 4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參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 2 月 10

日保結稽字第 10300015112 號公告修正「股務單位內部控

制制度標準規範」之內容,擬修正本公司股務作業之「內

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等相關規範,是否可

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為擬定本公司現任董事、監察人薪酬,請 公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本案出席獨立董事王政一、侯伯烈及詹德和等 3 人為當事人,

故應予迴避。)

決議:除上述獨立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

通過。

第三案

案由: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薪酬標準與結構詳如說明,擬繼續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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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公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考核制度詳如說明,擬繼續沿用,請

公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案

案由:本公司經理人 103 年調薪幅度,擬比照全體員工,請 公

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六案

案由:本公司經理人 103 年 3~6 月業績獎勵辦法,擬比照全體員

工辦理,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七案 案由:為配合營業需要及有效運用資金,擬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

他人作業辦法有關規定,以本公司 103 年 3 月底合併財務

報告為基礎,訂定本公司 103 年第 4季資金貸與之對象、

金額及計息方式,請 公決案。

(本案董事長及出席董事王文淵等 2 人因擔任台朔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職務,故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獨立董事王政一

暫代主席。)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6.103 年 11 月 11 日 103 年第 5次董事會

案由: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及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經參

照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所制定之相關規範,擬訂定本公司「公司

治理守則」及「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是否可行?請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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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7.103 年 12 月 25 日 103 年第 6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遵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 年 9 月 22 日金管證審字

第 1030036318 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

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

稽核實施細則,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茲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

擬訂本公司 104 年度稽核計畫,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本公司為配合營運需要,擬更新向各金融機構洽訂授信額

度,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為配合營業需要及有效運用資金,擬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

他人作業辦法有關規定,以本公司 103 年 9 月底合併財務

報告為基礎,訂定本公司 104 年第 1季資金貸與之對象、

金額及計息方式,請 公決案。

(本案董事長,出席董事王文淵、張家鈁及湯安得等 4 人,因分

別擔任借款公司董事主席或董事職務詳如書面說明,故應予迴

避,並由董事長指定獨立董事王政一暫代主席。)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五案

案由:為擬定本公司經理人年終獎金發放標準,請 公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本案出席董事張家鈁、湯安得及列席會計主管江文楓等 3 人為

當事人,故應予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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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8.104 年 3 月 24 日 104 年第 1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造具 103 年度決算表冊,並訂定 104 年度營運計畫,

請 公決案。

(由總經理室呂協理報告 103 年度經營狀況及 104 年度營運計

畫。)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為擬具 103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為擬定於 104 年 6 月 17 日召開 104 年股東常會,

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為遵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

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茲擬具本公司「內部控制制

度聲明書」,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案

案由: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 1 月 28 日臺

證治理字第 1040001716 號函公告修正「股東會議事規

則」、「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及「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

德行為準則」之參考範例,擬配合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

事規則」、「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及「董事、監察人暨

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等相關條文,是否可行?請 公決

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將「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

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提請股東常會議決;另「董事、監察

人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提股東常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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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案

案由:本公司擬捐贈明志科技大學新台幣 89 萬 6,000 元,

請 公決案。

(本案董事長,出席董事王文淵等 2 人,因擔任明志科技大學董

事職務,故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獨立董事王政一暫代主

席。)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七案

案由:本公司為配合業務需要,透過合格廠商公開招標方式,擬

讓售設備予關係人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總價款新

台幣 917 萬 2,541 元,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本案董事長,出席董事張家鈁、湯安得及列席稽核主管呂連瑞

等 4人,因分別擔任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或董事、

監察人職務詳如書面說明,故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獨立

董事王政一暫代主席。)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9.104 年 5 月 11 日 104 年第 2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擬捐贈明志科技大學閒置燃料電池製程設備,

請 公決案。

(本案董事長,出席董事王文淵等 2 人,因擔任明志科技大學董

事職務,故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獨立董事王政一暫代主

席。)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本公司為配合業務需要,透過合格廠商公開招標方式,擬

讓售設備予關係人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總價款新

台幣 864 萬 3,009 元,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本案董事長,出席董事張家鈁、湯安得及列席稽核主管呂連瑞

等 4人,因分別擔任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或董事、

監察人職務詳如書面說明,故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獨立

董事王政一暫代主席。)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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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

案由:為參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 4 月 7 日

保結稽字第 10400070012 號公告修正「股務單位內部控制

制度標準規範」之內容,擬修正本公司股務作業之「內部

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等相關規範,是否可行?

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為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

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

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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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查核期間 備 註

安侯建業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吳秋華 陳蓓琪 103.01.01~103.12.31 無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 計

1 低於 2,000 仟元 0 635 635

2 2,000 仟元(含)~4,000 仟元 2,105 0 2,105

3 4,000 仟元(含)~6,000 仟元 0 0 0

4 6,000 仟元(含)~8,000 仟元 0 0 0

5 8,000 仟元(含)~10,000 仟元 0 0 0

6 10,000 仟元(含)以上 0 0 0 (ㄧ)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

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ㄧ以上者:無。

事務所

名 稱

會計師

姓 名

審計

公費

非審計公費 會 計 師

查核期間 備 註 制度

設計

工商

登記

人力

資源

其他

(註2)小 計

安侯

建業

聯合

會計

師事

務所

吳秋華

陳蓓琪 2,105 0 0 0 635 635

103.01.01

~

103.12.31

1.英文四季財

報 440 仟元。

2.移轉訂價稅

務諮詢175仟

元。

3.年報複核 20

仟元。 註 1: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

欄說明更換原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

註 2:非審計公費請按服務項目分別列示,若非審計公費之「其他」達非審計公費合計金額

25%者,應於備註欄列示其服務內容。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

之審計公費減少者:無。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無。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無。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

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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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

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ㄧ)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職稱 (註1)

姓名

103年度 當年度截至4月19日止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董 事 長 吳嘉昭 0 0 0 0

董 事 南亞公司 0 0 0 0

王文淵 0 0 0 0

董 事 南亞公司 0 0 0 0

鄒明仁 0 0 0 0

董 事 南亞公司 0 0 0 0

劉元珊 0 0 0 0

董 事

兼總經理 張家鈁 0 0 0 0

董 事

兼副總經理 湯安得 0 0 0 0

獨立董事 王政一 0 0 0 0

獨立董事 侯伯烈 0 0 0 0

獨立董事 詹德和 0 0 0 0

監 察 人 培仁公司 0 0 0 0

林豐欽 0 0 0 0

監 察 人 侯忠榮 0 0 0 0

監 察 人 葉明忠 0 0 0 0

財務主管 雷震霄 0 0 0 0

會計主管 江文楓 0 0 0 0

持股超過10%

之大股東 南亞公司 0 0 0 0

註 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 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以下資訊。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超過百分之十股東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

係人者:無。

(三)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超過百分之十股東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

係人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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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單位:股、%;104 年 4 月 19 日

姓名(註 1)

本人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 3)

備註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南亞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432,744,977 66.97 0 0 0 0

無 無 無

代表人:吳嘉昭 2,982 - 0 0 0 0

國泰人壽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宏圖

15,379,000 2.38 0 0 0 0 無 無 無

富邦人壽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本源

12,900,600 2.00 0 0 0 0 無 無 無

臺銀保管馬仕

投資基金公司

投資專戶

9,587,320 1.48 0 0 0 0 無 無 無

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

委員會

8,507,870 1.32 0 0 0 0 無 無 無

新制勞工退休

基金 8,166,700 1.26 0 0 0 0 無 無 無

匯豐銀行託管

霓虹自由羅瑞

基特主基金合

夥戶

6,318,000 0.98 0 0 0 0 無 無 無

匯豐銀行託管

霓虹自由新興

市場基金合夥

5,303,000 0.82 0 0 0 0 無 無 無

渣打託管梵加

德新興市場股

票指數基金專

4,378,521 0.68 0 0 0 0 無 無 無

新光人壽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東進

4,019,551 0.62 0 0 0 0 無 無 無

註 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 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

比率。

註 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

間之關係。

註 4:持股比率未達 0.01%以上,則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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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

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

比例 單位:股、%、 103 年 12 月 31 日

轉投資事業

(註1)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

經理人及直接

或間接控制事

業之投資

綜合投資

股數 持股

比例 股數

持股

比例 股數

持股

比例

南亞電路板

(香港)有限公司 1,223,820,000 100 0 0 1,223,820,000 100

南亞電路板

(昆山)有限公司 不適用 0 不適用 100 不適用 100

南亞電路板

(美國)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0 0 1,000,000 100

台塑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 11,958,300 0.13 0 0 11,958,300 0.13

註: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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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募集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單位:股;元;截至 104 年 4 月 19 日

年月

每股

發行

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他

86.10 10 200,000,000 2,000,000,000 050,000,000 500,000,000創立時資本 無 註1

87.04 10 2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0 現金增資 無 註2

88.05 20 500,000,000 5,0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0 現金增資 無 註3

89.08 10 500,000,000 5,000,000,000 351,000,000 3,510,000,000 盈餘轉增資 無 註4

89.09 40 500,000,000 5,0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0 現金增資 無 註5

90.08 10 500,000,000 5,000,000,000 464,000,000 4,640,000,000 盈餘轉增資 無 註6

91.09 10 500,000,000 5,000,000,000 482,560,000 4,825,600,000 盈餘轉增資 無 註7

93.09 10 504,825,600 5,048,256,000 487,385,600 4,873,856,000 盈餘轉增資 無 註8

94.09 10 621,700,000 6,217,000,000 516,628,736 5,166,287,360 盈餘轉增資 無 註9

95.01 27.3 621,700,000 6,217,000,000 519,924,736 5,199,247,36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5.04 250 621,700,000 6,217,000,000 599,924,736 5,999,247,360 現金增資 無 註11

95.04 27.3 621,700,000 6,217,000,000 600,305,736 6,003,057,36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5.07 27.3 621,700,000 6,217,000,000 600,318,736 6,003,187,36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6.02 21.3 621,700,000 6,217,000,000 601,448,736 6,014,487,36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6.03 21.3 621,700,000 6,217,000,000 601,508,736 6,015,087,36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6.06 21.3 621,700,000 6,217,000,000 601,518,736 6,015,187,36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6.09 21.3 621,700,000 6,217,000,000 601,525,736 6,015,257,36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6.10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17,163,403 6,171,634,030 盈餘轉增資 無 註12

96.12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17,928,403 6,179,284,03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7.03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18,013,403 6,180,134,03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7.05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18,092,403 6,180,924,03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7.08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18,145,403 6,181,454,03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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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每股

發行

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他

97.12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18,157,403 6,181,574,03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8.09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30,398,531 6,303,985,310 盈餘轉增資 無 註13

99.03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30,399,531 6,303,995,31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0

99.08 - 700,000,000 7,000,000,000 624,298,531 6,242,985,310 庫藏股註銷 無 註14

100.08 10 700,000,000 7,000,000,000 643,027,487 6,430,274,870 資本公積

轉增資 無 註15

100.08 75.4 700,000,000 7,000,000,000 644,450,487 6,444,504,87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6

100.12 75.4 700,000,000 7,000,000,000 646,164,487 6,461,644,87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6

101.03 75.4 700,000,000 7,000,000,000 646,165,487 6,461,654,870 員工認股權

憑證轉增資 無 註16

註 1:86 年 10 月創立時股本 500,000,000 元。

註 2: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證期會 87 年 3月 5日(87)台財證(一)第 22608 號函。

註 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證期會 88 年 3月 19 日(88)台財證(一)第 27431 號函。

註 4: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證期會 89 年 7月 7日(89)台財證(一)第 58813 號函。

註 5: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證期會 89 年 7月 7日(89)台財證(一)第 58814 號函。

註 6: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證期會 90 年 7月 18 日(90)台財證一字第 146720 號函。

註 7: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證期會 91 年 8月 6日台財證一字第 0910143096 號函。

註 8: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金管會 93 年 8月 5日金管證一字第 0930134967 號函。

註 9: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金管會 94 年 8月 12 日金管證一字第 0940133208 號函。

註 10: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購發行新股核准文號:證期會 92 年 6月 25 日台財證一字第 0920127845 號函。

註 1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金管會 95 年 3月 1日金管證一字第 0950106446 號函。

註 1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金管會 96年 9月 13 日金管證一字第 0960015115 號函。

註 13: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金管會 98年 7月 10 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34347 號函。

註 14:庫藏股註銷核准文號:證交所 99 年 8 月 27 日臺證上字第 09900255301 號函。

註 15: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核准文號:金管會 100 年 7 月 5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0866 號函。

註 16: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購發行新股核准文號:證期會 98 年 6月 9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28576 號函。

單位:股

股份

種類

核定股本 備 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計

記名式普通股 646,165,487 53,834,513 700,000,000 均為上市股票

(二)股東結構 截至 104 年 4 月 19 日

股東結構

數量

政府

機構

金融

機構 其他法人 個人

外國機構

及外人 合計

人數 1 3 108 20,840 185 21,137

持有股數 54 32,299,151 464,133,201 85,055,111 64,677,970 646,165,487

持股比例(%) 0.00 5.00 71.83 13.16 10.01 100.00

註: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揭露其陸資持股比例;陸資係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

資許可辦法第 3條所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

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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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數分散情形

1.普通股分散情形: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至 999 5,883 599,971 0.09

1,000至 5,000 11,863 22,744,692 3.52

5,001至 10,000 1,793 12,975,785 2.01

10,001至 15,000 539 6,468,996 1.00

15,001至 20,000 286 5,167,369 0.80

20,001至 30,000 252 6,186,239 0.96

30,001至 50,000 198 7,875,920 1.22

50,001至 100,000 152 11,275,346 1.75

100,001至 200,000 75 10,604,720 1.64

200,001至 400,000 46 12,666,430 1.96

400,001至 600,000 13 6,483,706 1.00

600,001至 800,000 7 5,024,760 0.78

800,001至 1,000,000 4 3,512,998 0.54

1,000,001以上 26 534,578,555 82.73

合計 21,137 646,165,487 100.00

2.特別股分散情形:本公司未發行特別股。

(四)主要股東名單 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股數

持股比例

(%)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32,744,977 66.97%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5,379,000 2.38%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2,900,600 2.00%

臺銀保管馬仕投資基金公司投資專戶 9,587,320 1.48%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8,507,870 1.32%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8,166,700 1.26%

匯豐銀行託管霓虹自由羅瑞基特主基金合夥戶 6,318,000 0.98%

匯豐銀行託管霓虹自由新興市場基金合夥戶 5,303,000 0.82%

渣打託管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專戶 4,378,521 0.68%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4,019,551 0.62%

104年 4月 19日

104年 4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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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兩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

年度

項目 102年度 103年度

當年度截至

104年3月31日

每股

市價

(註1)

最 高 45.80 58.20 52.10

最 低 30.70 34.60 40.65

平 均 38.08 45.76 46.00

每股

淨值

分 配 前 53.39 59.79 58.99

分 配 後 53.39 58.49 -

每股

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 646,165,487 646,165,487 646,165,487

每股盈餘(註3) -1.29 2.50 0.87

每股

股利

現金股利 0 0 -

無償配股 盈餘配股 0 0 -

資本公積配股 0 0 -

累積未付股利(註4) 0 0 -

投資報

酬分析

本 益 比(註5) - 17.45 -

本 利 比(註6) - 33.55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7) - 2.98 - *若有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時,並應揭露按發放之股數追溯調整之市價及現金股利

資訊。

註 1: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註 2:請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註 3: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註 4: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

揭露截至當年度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註 5: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6: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 7: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平均收盤價:102 年 36.24 元/股、103 年 43.62 元/股)

註 8: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

;其餘欄位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註 9:每股淨值=股東權益/(普通股股數+特別股股數(股東權益項下)+預收股款(股東權益

項下)之約當發行股數-母公司暨子公司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

註 10:上表「每股市價」資料係以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資料為準。

註 11:上表「每股股利」數字係為當年度股利分派餘次年度發放。

註 12:103 年度盈餘分配案尚未經 104 年股東常會通過。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本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

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

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

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全部股

利之百分之五十。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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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現金股利每股 1.3 元,股票股利每股 0元,合計每股股利 1.3 元。

3.預期股利政策有重大變動:無。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運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不適用(本公司並未編製財務預測)。

(八)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1)股利政策:

本公司股利政策秉持著穩定、不稀釋股本為原則,主要以現金

股利的方式,回饋給投資者,本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如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再提 10%

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當

年度如尚有盈餘(以下稱扣息後可分配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

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

決議分派之。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

一、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

二、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三、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之淨評價收益,惟其累積數減少時

,應同額調減特別盈餘公積,並以本項已提列數為限。

四、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應按當年度扣息後可分配盈餘,提撥 0.1%至 1%之員工

紅利,其提撥金額並作為當年度費用。

(2)員工分紅政策:

本公司員工分紅政策秉持著公司治理的精神,以激勵員工表

現、不稀釋股本來保障股東權益之雙重原則下,主要以現金方

式發放。

2.本期估列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配發股

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

計處理: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對員工紅利之認列已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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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於員工提供勞務之會計期間依過去經驗就員工紅利可能發放

之金額做適當估計,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損益。

3.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分紅等資訊:

本公司 104 年 3 月 24 日董事會通過: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2,751,028 元、股票紅利 0元、董監事

酬勞 0元,與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為 0,占本期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

益、員工紅利總額合計數之比例均為 0。

(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 2.5 元。

4.上年度盈餘用以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情形:

本公司 103 年 6 月 24 日股東常會通過及實際配發情形:

(1)實際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0元、股票紅利 0元,董監事酬勞 0

元。

(2)實際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為 0,占本期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

益、員工紅利總額合計數之比例均為 0。

(3)實際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29

元。

(4)以上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實際配發金額與原董事會通過之

擬配發情形相同,並無差異。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一)尚未償還之公司債:無。

(二)辦理中之公司債: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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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一)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截至年報刊登日止辦理情形

104 年 4 月 19 日

員工認股權憑證種類 98 年第一期 員工認股權憑證

98 年第二期 員工認股權憑證

申報生效日期 98 年 06 月 09 日 98 年 06 月 09 日

發行(辦理)日期 98 年 06 月 23 日 99 年 03 月 25 日

發行單位數 9,912 單位 1,588 單位

發行得認購股數占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1.53 0.25

認股存續期間 八年 八年

履約方式 發行新股 發行新股

限制認股期間及比率(%) 屆滿 2年,可行使認股比例:50%(累計) 屆滿 3年,可行使認股比例:75%(累計) 屆滿 4年,可行使認股比例:100%(累計)

已執行取得股數(股) 3,138,000 0

已執行認股金額(元) 236,605,200 0

未執行認股數量(股) 6,774,000 1,588,000

未執行認股者其每股認購價格 新台幣 72.2 元 新台幣 111 元

未執行認股數量占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1.05 0.25

對股東權益影響 對原股東股權 稀釋比例為 1.05%

對原股東股權 稀釋比例為 0.25%

(二)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憑證可

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 104年4月19日

發行期別

職稱 (註1)

姓名 取得認股數量 (仟股)

取得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已執行 未執行

已執行認股數量(仟股)

已執行認股 價格

(元/股)

已執行認股 金額 (仟元)

已執行 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未執行 認股 數量 (仟股)

未執行 認股 價格

(元/股)

未執行認股 金額 (仟元)

未執行 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98

經 理 人

總經理 張家鈁 73 0.01 0 0 0 0 73 72.2 5,271 0.01

副總經理 湯安得

執行副總 李祐慶 (退休)

311 0.05 108 75.4 8,143 0.02 203 72.2 14,657 0.03

經理 王鵬峯 (退休)

經理 何信芳

經理 張錦章

副經理 林永基

副經理 張念民

特別助理 呂連瑞

廠 長 江國春

組 長 洪志王

廠 長 黃俊晴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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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4月19日

發行期別

職稱 (註1)

姓名 取得認股數量 (仟股)

取得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已執行 未執行

已執行認股數量(仟股)

已執行認股 價格

(元/股)

已執行認股 金額 (仟元)

已執行 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未執行 認股 數量 (仟股)

未執行 認股 價格

(元/股)

未執行認股 金額 (仟元)

未執行 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98

經 理 人

總經理 張家鈁 0 0 0 0 0 0 0 111.0 0 0

副總經理 湯安得

廠長 江國春

182 0.03 0 0 0 0 182 111.0 20,202 0.03

廠長 高國乾

研發資深

工程師 林賢傑

廠長 黃茂松

研發資深

工程師 葉昌倖

副廠長 吳家彬

廠長 林桂順

品保資深

工程師 曾俊明

副廠長 王寬立

外銷銷售

資深管理

陳朝元

註 1:包括經理人及員工(已離職或死亡者,應予註明),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

總方式揭露其取得及認購情形。

註 2: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係指經理人以外之員工。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七、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之

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ㄧ)計畫內容

1.95 年度現金增資:

(1)主管機關之核准日期及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5 年 3 月

1日金管證一字第 095010646 號函。

(2)計畫變更之日期:無。

(3)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 20,601,254 仟元。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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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金來源:

①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

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50元,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

20,000,000仟元。

②其餘新台幣601,254仟元以自有資金因應。

(5)資金運用:本次募集資金用途係作為 IC 載板擴建所需,其運

用進度如下: 單位:仟元

計畫項目 預計完

成日期

所須資

金總額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95 年 96 年 97 年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購置機

器設備

一期 95.07 4,407,555 3,526,044 881,511 - - - - -

二期 96.03 3,404,164 - - 2,723,331 680,833 - - -

三期 97.03 10,881,308 - - - - 2,176,200 2,720,400 2,992,354 2,992,354

擴建

廠房 三期 96.03 1,908,227 - 636,076 636,076 636,075 - - -

合 計 20,601,254 3,526,044 1,517,587 3,359,407 1,316,908 2,176,200 2,720,400 2,992,354 2,992,354

(6)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站日期:95 年 4 月

14 日。

(二)執行情形

1.將前款之計畫之用途,逐項分析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104Q1)

止,其執行情形及與原預計效益之比較:

執行狀況

計畫項目 累計支用金額(仟元) 累計執行進度(%)

預定 實際 預定 實際

IC載板擴建 20,601,254 16,164,090 100 78.46

2.執行進度或效益未達預計目標者,應具體說明其原因、對股東權

益之影響及改進計畫:

本公司 95 年度至 104 年度第 1 季止,原預定支用金額為

20,601,254 仟元,實際支用金額為 16,164,090 仟元,資金支出

達成比率為 78.46%,資金執行進度較原預定進度落後,主要原因

係客戶產品設計規劃變更及市場之影響,重新評估整體景氣趨勢

調整機器設備購置需求,致擴建時程亦需配合調整並研擬規劃未

來新產品及新生產技術需求,已配合客戶需求依新時程規劃陸續

購置機台設備,以較佳及高階之生產技術投入生產。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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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C01090 電池製造業。

(3)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營業比重: 103 年 12 月 31 日

業務內容 營業收入(仟元) 占營業額比例(%)

印刷電路板製造及銷售 34,243,507 97.93

其他營業收入 724,015 2.07

合 計 34,967,522 100.00

3.公司目前之主要商品(服務)項目:印刷電路板。

4.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新世代各式高階電路板。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1)一般電路板:

一般電路板因技術門檻較低,且在中國大陸政策鼓勵下,製造

廠商眾多,價格競爭激烈,故同業多擴充產能,藉經濟規模降

低生產成本,以維持獲利,然造成整體市場供過於求,致一般

電路板平均售價持續下降,惟車用電子與雲端運算屬利基市

場,應用產品利潤較佳,為一般電路板供應商積極切入之目標。

(2)IC 載板:

智慧型行動裝置銷售量雖持續增加,然成長動能已逐漸趨緩,

且中低價產品為銷售主力,相關應用之 IC 載板面臨價格壓

力,故 IC 載板廠商配合終端市場趨勢,積極切入成長快速之

穿戴式裝置、物聯網及通訊網路設備等應用產品市場,以爭取

龐大商機與提振獲利。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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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印刷電路板係提供 IC 晶片封裝及電子零組件安裝與互連時的主

要載體,為所有電子產品不可或缺的基礎零件,故其下游產業包

括資訊、通訊、網路、光電、消費性電子、汽車、精密儀器、醫

療設備、航太軍用及各式工業產品等產業。銅箔基板與基材為印

刷電路板上游材料,其原料為銅箔、玻纖布、玻纖紗、環氧樹脂,

國內供應鏈發展健全完整。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1)一般電路板:

因終端電子產品輕、薄、短、小之趨勢不變,一般電路板持續

朝高層數、細線路發展,然同業持續擴充產能,致市場嚴重供

過於求,衝擊一般電路板平均售價;此外,過去智慧型手機市

場快速成長,眾多廠商大幅增加 HDI 產能以爭取商機,造成

HDI 供給過剩,售價不斷下滑。

(2)IC 載板:

伴隨物聯網興起,聯網晶片需求大幅增加,有利 IC 載板銷售,

且因技術門檻較高,雖陸續有競爭者進入 IC 載板製造領域,

但能提供個人電腦、行動裝置、網通設備及高階數位家庭產品

晶片等 IC 載板之廠商數量仍少,且高階 IC 載板供過於求程度

較輕,故售價比一般電路板穩定。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本公司持續投注資源於技術研發,目前已取得多項專利權,並仍積

極研發中,茲將各項開發成功之產品說明如下:

1.一般電路板:

(1)高密度 HDI 板:

主要為高階盲埋孔、Any layer 疊孔填孔電鍍之技術開發與其

相應對使用基板材料,產品包括手持型產品,如平板電腦、智

慧型手機及掌上型遊戲機,或是高階筆記型電腦等。

(2)高層板:

主要為多層板層間對位,高縱橫比電鍍及阻抗匹配之技術開

發,產品包括伺服器與工作站等。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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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C 載板:

以製程形式可分成 PP 載板(PP Substrate)與 ABF 載板(ABF

Substrate),不論封裝形式,其設計趨勢皆是朝更細線路,更薄

及更高層數設計。

(1)PP 載板(PP Substrate):

已量產 Wire bonding 及 FC 封裝方式之載板,目前發展無核

心載板與埋入式技術,應用於高階堆疊式封裝與多核心晶片,

並同時發展超薄載板,主要應用於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電

視晶片、邏輯運算晶片。另外 SIP 封裝產品也已進入成熟量產

階段,應用在手機用射頻模組晶片(RF module)、網路通訊晶

片、穿戴式裝置、記憶卡控制晶片,提供更多元之產品需求。

(2)ABF 載板(ABF Substrate):

產品朝向輕、薄、短、小的設計,今年著重於高層數與大尺寸

基板開發,並針對高階通訊載板,研發高層板精密對位技術,

並朝向高速度 I/O 數及 120um 錫球 pitch 技術開發,根據未來

產品之技術挑戰,除建立關鍵製程短中長期研發專案,以確保

未來技術持續領先外,新材料開發導入如高信賴性基材與油

墨、低表面粗度及高尺寸安定性基板、低訊號損失增層絕緣

膜,以符合未來高速通訊產品需求。

3.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截至104年

3 月 31 日

研發

費用 823,117 710,116 643,937 705,175 613,598 137,886

(註)研發費用包含研究、開發及改善類費用。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由於車用電子、通訊網路、資料儲存設備等需求增加,且個人電

腦與行動裝置厚度持續減少,故將著重於高密度、薄型化電路板

與 IC 載板之技術能力提升與潛在客戶開發;配合消費者對於終端

產品的喜好改變,持續調整產品組合,加速製造高附加價值產品

之設備提升與產能擴充,提升產值及獲利。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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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因應市場未來成長趨勢主要仍朝向於通訊網路與物聯網裝置應用

產品為主,本公司秉持著永續經營、持續創新之經營理念,致力

於投入產品之研發與產能擴充,並持續開發新客戶,以品質技術

領先為優勢,作為長期業務發展之主軸。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ㄧ)市場分析

1.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目前本公司主力客戶皆為美、日、歐等世界級電腦、通訊、網路、

消費性電子及汽車零件大廠,故產品銷售遍及世界各地組裝廠。

茲將 102 及 103 年度銷售區域分布比例及金額列示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102年度 103年度

金額 % 金額 %

台 灣 7,517,793 23.24 9,967,454 28.50

大 陸 12,085,110 37.36 13,133,042 37.56

美 國 2,631,355 8.13 2,631,561 7.53

其他國家 10,117,319 31.27 9,235,465 26.41

合 計 32,351,577 100.00 34,967,522 100.00

2.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展望 104 年,美國景氣逐漸復甦,且歐洲與日本持續推動貨幣寬

鬆政策,並在物聯網、穿戴式裝置及車用電子市場蓬勃發展下,

相關需求增加,客戶訂單數量可望持續成長;此外,本公司積極

拓展新客戶與持續研發高利基之產品,以提高利潤,並引導大陸

昆山廠提升技術層次,導入高階 IC 載板量產。

3.競爭利基:

本公司身為台塑集團之一份子,透過集團內垂直整合的佈局,除

掌握電路板上游基板工業外,亦擁有更上游之環氧樹脂、銅箔、

玻纖布等電路板相關材料之穩定供應來源,成為本公司持續發展

電路板產業之深厚基礎。

除此之外,本公司兩岸佈局已陸續完成,產能彈性調度與產品均

衡發展等層面均顯著提升,提供客戶全方位之電路板產品需求,

多年來紮根之品質及技術能力,在價格與技術具有優勢,實為本

公司之競爭利基。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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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展遠景之有利因素:

(1)優異的技術品質及量產能力

本公司切入 IC 載板產業時間較早,持續累積各式產品之開發

經驗,且於兩岸佈局完善,在品質、技術及量產能力上,深獲

國際一流大廠肯定,為目前世界少數能全方位供應各類電路板

產品之主要供應商之ㄧ。

(2)紮實的客戶基礎

本公司往來之客戶均為世界知名廠商,且產品銷售遍及全球,

品質深獲客戶信賴,客我關係良好,且因本公司可滿足客戶對

產品信賴性及產能需求,故客戶皆願與本公司合作開發新產

品,有助本公司搶占市場商機。

(3)承襲台塑企業良好的管理體制

本公司隸屬於台塑企業之ㄧ員,其管理制度及經營理念均承襲

集團內良好的經營管理風格,秉持著嚴謹之生產管理系統及成

本控制,並透過集團企業資源整合與有效分工之效益,取得穩

定之原料供應來源與對外採購之議價能力。

5.發展遠景之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提升良率與技術,並配合客戶發展各項高利基產品,持續推動

專案改善,以降低成本提高獲利率;另致力於加強各項製程能

力研發工作,強化生產效能,以確保技術與成本領先之優勢。

(2)持續投入先進技術的開發,並積極拓展新客源,以爭取利基產

品與進一步提高產能利用率,達成提升營業額與降低成本之雙

重目標。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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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產品名稱 重要用途

一般電路板

為各項電子設備中的關鍵零組件,其用途乃做為各電子

元件之承載(Carrier),並做為組成零件間訊息溝通之媒

介(Interconnection)。應用產品包括有:桌上型個人電

腦、筆記型電腦、工作站、伺服器、行動電話、平板電

腦、遊戲機等。

IC 載板

應用於 IC 晶片(Chip)產品之承載,使得晶片的輸出/輸

入訊號透過基板上的內、外引腳和系統溝通,並可協助

晶片散熱。產品應用於各類電子商品中,包括電腦中央

處理器(CPU)、晶片組、3G 手機、手機用射頻模組晶片

(RF module)、網路通訊晶片及數位電視及機上盒晶片

組等產品。

2.產製過程: 一般電路板生產流程圖

IC 載板生產流程圖

內層線路裁板 機械鑽孔 雷射鑽孔 壓合

PTH/電鍍去膠渣 防焊 文字 外層線路

成型 表面處理 外觀檢查電測 包裝

機械鑽孔裁板 表面粗化 絕緣層貼膜內層線路

外層線路雷射鑽孔 綠漆 表面處理 電鍍

切割 錫凸塊 導電測試 包裝 外觀檢查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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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1.原料供應狀況:

本公司最重要的原料係銅箔基板、基材(增層膜)、銅箔、鑽針、

乾膜、油墨等,均為長期合作的廠商,且皆為產業的領導廠商,

大部分材料均有 2家(含)以上之合格供應商,因此供貨穩定。

2.採購機制:

本公司已透過網際網路電子平台進行採購作業以確保採購過程之

公平及公正,並防止採購弊端發生,採購案件於網路上進行公開

詢價,供應商於電子簽章確認身分後進行報價,以確保整體作業

安全公平及縮短採購作業時效,達成本公司與供應商雙贏,目前

此電子平台已加入網路報價廠商超過 1萬家。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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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 10%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

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主要進貨廠商: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年 103年 104年度截至第一季止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進貨淨額比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南亞電子材料 (昆山) 公司

2,752,413 14.55

負責

人為

同一

南亞電子材料(昆山)公司

1,720,465 9.03

負責

人為

同一

南亞電子材料 (昆山) 公司

456,471 11.22

負責

人為

同一

其他 16,170,411 85.45 其他 17,334,045 90.97 其他 3,610,966 88.78

進貨 淨額 18,922,824 100.00

進貨淨額 19,054,510100.00

進貨 淨額 4,067,437100.00

增減變動說明:

103 年進貨金額較 102 年增加,其中向其他廠商進貨增加

1,163,634 仟元,向南亞電子材料(昆山)公司進貨減少 1,031,948

仟元。

2.主要銷貨客戶: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年 103年 104年度截至第一季止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甲客戶

6,036,990 18.66 無甲客戶

4,438,418 12.69 無 甲客戶

1,185,110 14.75 無

2 乙客戶

3,828,578 11.83 無乙客戶

5,614,407 16.06 無 乙客戶

1,311,358 16.32 無

3 無 丙客戶

3,873,711 11.08 無 無

其 他 22,486,009 69.51

其他 21,040,986 60.17

其 他 5,539,190 68.93

銷 貨淨額

32,351,577 100.00

銷貨淨額

34,967,522 100.00

銷 貨淨額

8,035,658 100.00

增減變動說明:

1.103 年度甲客戶銷貨減少,係因甲客戶產品調整,致訂單較 102

年度減少。

2.103 年度乙、丙客戶銷貨增加,係因乙、丙客戶產品需求增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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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單位:仟平方英呎、新台幣仟元

生產 年度 量值

主要 商品

102年度 103年度

產能 產量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值

電路板 31,440 20,499 29,678,075 31,440 21,713 31,416,796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仟平方英呎、新台幣仟元

銷售 年度 量值

主要 商品

102 年度 103 年度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電路板 3,151 7,416,795 21,139 24,190,566 4,135 9,891,675 24,759 24,351,832

其他 - 100,998 - 643,218 - 75,779 - 648,236

合計 3,151 7,517,793 21,139 24,833,784 4,135 9,967,454 24,759 25,000,068

三、從業員工 人力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如何讓每一位員工能安心工作並願意全力

發揮,是每一公司所應努力追求的目標,因此為吸引優秀人才,本公

司提供穩定且具競爭力的薪酬與完善的福利措施,再配合完整的訓練

與晉升發展體系,以達到人力資源充分發揮的基本政策。

年度(民國) 102年度 103年度 截至

104年3月31日

員工

人數

男 8,352 8,431 8,447

女 4,826 4,784 4,801

合計 13,178 13,215 13,248

平均年歲 29.86 29.72 29.4

平均服務年資 6.22 6.34 6.35

學歷

分布

比率

(%)

博士 0.03 0.03 0.03

碩士 2.42 2.26 2.20

大專 7.40 7.41 7.21

高中 56.64 59.46 59.97

高中以下 33.51 30.84 30.59

合計 100.00 100.00 100.00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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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及處分之總額

年度 項目

103年度 截至104年3月31日

污染狀況(種類、程序)

無 無 賠償對象或處分單位 賠償對象或處分情形 其他損失

(二)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

1.未來擬採行之改善措施及對策:

本公司設廠以來莫不以實際行動,響應政府之環保政策,向來對

污染防治不遺餘力,不斷投下鉅資,積極謀求改善,今後將本著

下列各項策略,繼續竭盡全力,更進一步改善環境品質:

(1)針對製程產生之污染物,依過去污染防治操作及改善經驗,設

立最有效之污染防制設備,並採取最佳之管制方式,以提升防

制設備之處理能力。

(2)妥善操作維護水污染防治設施,提升全廠廢水處理之緩衝應變

能力,以根絕異常事件發生。

(3)持續推動節能減廢,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提升回收用水率,

節省水資源耗用,製程源頭廢棄物減量,提高廢棄物回收再利

用比率為目標。

(4)落實 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追求持續改善污染防制及清潔

生產之績效,使製程生產更清潔、更環保,減少對環境的衝擊,

達到永續經營之目標。

2.未來可能之支出: 年度

項目 104年度

擬購置之防治污染

設備或支出內容

(1)能源使用效率改善

(2)節水方案改善

(3)廢水處理單元改善

預計改善情形

(1)將製程餘熱回收,減少能源消耗

(2)改善公用設備及製程整合,降低能源使用量

(3)提升製程水回收利用率,以減少水資源耗用

(4)廢水處理單元之處理能力提升

金 額 16,341仟元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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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應歐盟有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之實施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

響:

基於永續發展與對環境友善並重之經營理念,本公司持續重視各項

環保議題。其中又以歐盟 RoHS 指令的公布對全球產業造成的影響

最廣。致使各國廠商紛紛制訂綠色採購規範,要求供應商提出符合

有害物質限用要求的證明。而建立「綠色供應鏈」也成為本公司最

重要的議題。

本公司除了致力於滿足客戶需求及強化產品競爭力外,從設計產

品、零組件選購、選擇合適供應商到各項檢驗…等流程,均以達成

綠色需求為出發點,並依 RoHS 指令,已制訂公司內部規範,於設

計、採購及生產端建立相關作業。每年依規範內容或客戶其他要求

執行相關作業與檢測,以確保產品符合 RoHS 指令之要求且對環境

友善,至目前為止均能符合客戶需求,對財務業務無造成影響。

(四)本公司推行之環保政策:

本公司依循著台塑企業所訂定之安全衛生環境保護政策,除對外宣

誓本公司保護環境與維護社區安全的決心外,對內則砥礪所有員工

須充實自己的專業,以安全衛生環保為做任何決定的最基本考量,

每一個人皆應以身作則、從我做起,將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視為自己

的責任。

台塑企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政策

我們深信環境保護與工業發展並重;確保產品安全、確保員工、包

商、廠區與社區安全是企業社會責任,更是企業競爭力的一部分。

我們認為每一件災害、事故,不論多大多小都是可以避免防範的;

透過企業的價值觀,運用組織與制度的力量,讓企業內各廠的工作

水平達到可接受之標準;要達到此目標,所有主管都必須對制度有

適度的參與和了解,提供足夠的訓練、要求制度徹底的執行與不斷

改善來確保政策與目標之達成。

所有同仁必須隨時充實自己的專業、以安全衛生環保為做任何決定

的最基本考量,徹底了解制度精神並貫徹制度的執行,對問題以追

根究柢的態度面對並以業界最佳作業模式不斷改善進步。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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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作則、從我做起,維護同事、鄰居、自我的安全;維護自然環

境的清潔;維護公司資產;以永續經營為目標,這是我們每一個人

的責任。

1.環境永續發展的承諾

為強化公司環保管理及永續經營需要,本公司深知環境對人類生

活之重要性,我們一直秉持著「環保與經濟並重」的理念,積極

參與及推動各項環保計畫,內容涵蓋綠色原料採購、產品設計、

製程改善、工廠管理、包裝出貨等系列流程,透過嚴格管控能、

資源耗用,設定績效指標及年度目標,持續追求改善以落實創辦

人「止於至善」的理念,並致力風險管控、節能減碳、友善環境

及環保相關事務之推動,善盡社會責任,以期許在環保業務之管

理上,能達到環境保護零污染之目標。

2.溫室氣體減量推動

(1)依循企業內溫室氣體減量推動作業辦法,逐年檢討並設定能源

耗用目標,並設置專人推行專案改善及獎勵制度等措施,以持

續進行用料及能耗降低之改善。

溫室氣體減量作法

項次 類別 內容

① 廠處逐年檢討並

設定能源耗用目標

各廠處每年編列年度預算時,均檢討

設訂能源耗用目標並每月比較執行成

效,另亦針對能源特定議題進行專案

改善及提報。

② 廠處設置製程改善

專人 持續進行用料及能源耗用降低改善。

③ 獎勵專案改善 推行專案改善獎勵制度,依等級給予

300~20,000 元提案獎金。

④ 鼓勵個人創意 已推行 IE 改善提案獎勵制度,依等級

給予 300~20,000 元提案獎金。

設訂單位產品溫室

氣體排放量管制基

以瞭解各廠處溫室氣體實際與基準排

放量差異情形,並要求所轄廠處檢討

改善,目前執行情形均較國際標準為

佳。

(2)每年透過溫室氣體盤查及查驗系統,確認本公司全年度之溫室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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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發生量及溫室氣體減量方案之執行成效。103 年度全公司

溫室氣體減量提案共 39 件,每日可減少 6,898 仟度之用電量,

約為減少 2,405 噸溫室氣體之發生量,計畫持續推動至 104

年尚有溫室氣體減量提案 22 件,將再投資 1,969 仟元,每年

約可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約 3,071 噸。

103 年南電公司溫室氣體減量成效

減量提案件數 減少用電量(仟度) 溫室氣體減量(噸 CO2e)

39 6,898 2,405

(3)本公司亦辦理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教育訓練、溫室氣體排放邊

界釐定、溫室氣體排放源釐定、溫室氣體排放量彙整,委託經

環保署認可第三公證單位查證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最近 2

年度盤查結果,101 年度本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為 363,983 噸

CO2e,102 年度為 404,531 噸,另 103 年度盤查作業預計 104

年 08 月前完成。

3.空氣污染防制管理措施

本公司依循台塑企業累積相當豐富之污染防制經驗,以嚴格之規

範規劃各項完善的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並訂定相關管理規範如下:

(1)空氣污染防制規劃及許可

本公司視製程與廢氣特性,規劃以密閉集氣、局部集氣、圍籬

式集氣等系統,搭配填充式洗滌塔、袋式集塵器、活性碳吸附

塔及 UV-C 反應塔等各項設備,收集處理製程所產生之空氣污

染物。達成優於空氣污染物管道排放標準的穩定處理成效。此

外,並依法進行相關的許可申請與操作。本公司更於 96 年起

投資增設洗滌液流量計、固定式 pH 計、pH 值記錄器、壓差計

及超限警報系統等連續監控設施,能即時監控維持防制設備於

原設計最佳處理狀態下操作。並自 96 年起針對後續新擴建之

製程,新增規劃垂直線生產機台之空氣門、塗佈機台之活性碳

吸附塔及增層貼膜機台之 UV-C 反應塔等,進一步提升廢氣收

集效率與自主建置揮發性有機物之防制處理減少排放量。

(2)空氣污染防制運作管理

依規定進行各項空污防制設備之污染物排放檢測,確保污染物

防制效果達到法定標準,日常亦執行各項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

操作、檢點、維護,確保空污防制效能維持於正常避免影響製

程作業及廠區外環境。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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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導與檢核

為求落實相關空污防制措施,本公司對於廠區空氣污染管制執

行每日環保自主檢查、每月環保自主檢查、企業環保外部稽核

等各項督導與檢核,以期迅速掌握潛在異常以反應相關廠處進

行改善,致力維護廠區周遭之環境及工作安全。

4.水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為使本公司各廠區水污染防治作業有所遵循,俾能符合環保法令

規定,並推行廢水減廢、經濟有效處理廢水及做好廢(雨)水放

流管制等,本公司依據政府法令規定,訂定水污染防制相關管理

措施,如下:

(1)廢水源分類管理

針對電路板業廢水多樣特性,本公司訂定廢水分類基準區分廢

水性質,對各分類廢水污染物特性做最適當之規劃處理,並每

日檢測追蹤廢水原水水質,以經濟有效的方法妥善處理全廠區

廢水。

(2)訂定廢水處理流程相關規定,如下:

①處理設施規劃設置及排放許可規定:包括 A.規劃設置部

門、B.廢水處理設施設置、C.廢水排放許可。本公司自 96

年起,投資進行廢水處理改善擴建,以提升廢水處理成效及

建構原水變化之緩衝處理能力,達成廢水排放零異常之目

標。

②廢水處理設施運轉操作管理規定,包括:A.廢水處理作業規

定、B.廢水放流作業規定、C.廢水處理紀錄及輸入、D.廢水

處理日報、E.廢水處理定期申報、F.廢水處理功能評鑑分

析、G.法定異常報備作業等。

③廢水處理成本管理規定,包括:A.處理成本範圍、B.廢水成

本中心設訂、C.處理成本比較單位設訂、D.廢水成本項目設

訂、E.處理成本分攤作業、F.廢水代處理計價收費、G.處理

成本彙總檢討等。

④雨水收集排放管理,包括:A.收集輸送及前處理設施:廠處

雨水收集排放設施、公共區域雨水排放系統及雨水排放口報

備作業等、B.管理措施:雨水排放導入口設置管制、各廠處

雨水收集排放管制及公共區域雨水渠道及閘門之檢查維護

及操作。

⑤廢(雨)水排放監(檢)測管理,包括:A.廢水放流自動監測、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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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廢(雨)水排放檢測。

(3)廢水減量作業推動

①推動製程源頭改善,降低用水量。

②專案推動廢水 COD 減廢。

(4)節水推動工作

①用水管理:每月節能會議追蹤全廠之總用水量、日用水量及

單位用水量,提升用水管制率,藉以快速反應異常並改善。

②製程節水之推動:以開源節流之觀念,推動各製程機台間之

節水方案,並分享執行成果及成效。

③製程廢水回收之推動:清查廠房內同性質之製程廢水,統一

收集處理後,以作為補充公用設備之水源,降低原水取水量。

④廢水場綜合廢水回收:增設管線系統,將處理後之合格放流

水直接轉為補充空污防制設備用水,或再經純化程序後,作

為純水系統之取水源。

103年度全公司用水減量提案共10件,合計每日減少122.00噸之

用水量。

103 年南電公司減少用水成效

減量提案件數 減少用水量(噸/日)

10 122.00

(5)督導與檢核作業,包括:

①督導。

②檢核作業。

③稽核作業。

④異常反應及改善處理。

5.廢棄物管理措施

為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並管制廢棄物清理費用,本公司對於廢棄物

的管理以製程減廢為主,其次再考量委外妥善處理,而委外處理

方式順序則以再利用與資源化處理為優先,其次為焚化與掩埋。

有關本公司廢棄物分類、貯存、再利用與清除處理等管理措施,

如下:

(1)廢棄物產出後分類與貯存:

配合廢棄物清除處理需要,並考量廢棄物清理法令規定,將一

般垃圾、製程廢棄物及工程廢棄物再分類後,分別以收集桶(袋)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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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適當容器貯存,並管制貯存容器應保持完整良好,不得有髒

污、鏽蝕、破漏、凹凸變形,且廢棄物貯存場所則依法定規定

設置防水(雨)設施、廢水、臭氣防制設施與標識。並推動垃圾

分類,將可回收及可再利用廢棄物分類收集,送交回收或再利

用處理,使得資源得以再利用,降低環境資源耗用。此外各項

管理作業均透過各項環保自主檢查與外部稽核,確保落實廢棄

物分類與妥善貯存。

(2)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

為確保所有事業廢棄物均合法再利用或清理,本公司已建置廢

棄物管理電腦系統,包括:

①清理廠商資料庫,以管理廢棄物承攬商環保資料。

②網路申報管理作業,以確保廢棄物出廠均已完成申報作業。

③清理計畫書管理作業,以確保出廠之廢棄物項目與數量符合

申報資料。

再者,本公司為掌握廢棄物流向,除要求承攬廠商配合網路申

報、亦要求廢棄物廠商請領廢棄物清理費用時,需檢附法定上

網三聯單與妥善處理文件,避免廢棄物違法清理造成二次污

染。

(3)廢棄物處理績效管理:

本公司各部門均設有:

①廢棄物清運量基準。

②廢棄物外包費用基準。

③廢棄物自行處理基準。

針對超出管制基準之部門每月均出表反應檢討並提報改善措

施。

6.104 年推動目標方案:

為落實推動上述各項節能節水活動,提升企業社會責任價值,追

求持續改善與永續經營,規劃 104 年推動目標方案如下:

(1)烘箱加裝節能機,回收熱能達到節能改善。

(2)製程熱水洗餘熱回收節能改善。

(3)廢水處理單元專案改善,提升單元處理能力。

(4)減少製程清潔保養用水、非製程清洗用水,以節省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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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資關係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

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員工褔利措施:

(1)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規程」及「職工

福利社設立辦法」等法規,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提撥職工

福利金辦理職工福利事項包括福利社、員工餐廳、理髮部、洗

衣部、飲食部、圖書室、醫務室、體育設施、電影欣賞、年節

福利品發給、生日禮券、員工旅遊補助、生活講座及健行等社

團活動。

(2)年終獎金發給辦法。

(3)從業人員撫卹辦法。

(4)婚喪賀奠辦法。

(5)從業人員及眷屬就醫長庚醫院優待辦法。

(6)勞工保險及全民健保保險。

(7)作業服裝管理辦法。

(8)宿舍(含單身及眷屬) 管理辦法。

(9)獎勵從業人員持股辦法。

(10)部門基金及年終聚餐補助。

(11)住院慰問、資深人員紀念金幣及表揚。

2.員工關懷:

持續推動許多員工關懷計畫以激勵員工、增進員工福利,促使員

工在工作、健康、生活等方面獲得平衡發展。

(1)多元的員工福利:除依法令應具備之項目外,另提供員工及其

眷屬至長庚醫院的就醫優待、子女獎學金、員工購股獎勵金、

生日禮券、婚喪賀奠金、三節福利品(券)、廠區週全的生活設

施、優於法令之病假給薪、死亡撫卹等,並為員工舉辦各項休

閒活動,如運動會、國內旅遊活動和各種社團活動。

(2)薪酬:依據勞動市場訂定合理且具競爭力之薪資報酬,並提供

穩定的調薪政策,以及每年視營運狀況核發端午、中秋、年終

等獎金。

(3)溝通架構:定期舉辦各級主管溝通會,每季發行企業雜誌,員

工也可以透過員工意見箱或反應專線來表達意見。

(4)創新激勵:設立 IE 提案獎金,鼓勵員工發掘工作上的異常,

提出良好改善計畫,公司採行後視改善成效及期間發給獎金;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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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設立創新平台網站,供員工討論專業議題,對於提供良

好的創新想法者,給予適當獎勵。

(5)員工協助方案(EAPs):透過縣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諮詢資

源,單位主管及各級同仁可針對管理、心理、家庭、感情等問

題尋求專業社工、諮商師提供危機處理協助,以降低因人為、

天然因素、處理不當所造成之傷害。

3.進修及訓練:

本公司對於新進人員規劃有一套完整的訓練體系,並塑造出良好

的工作學習環境,期全力培養出具有積極性、創新觀念之專業人

才。與此同時,並透過在整個職業生涯各階段的完整培訓計畫,

讓每一位員工均能在循序漸進、自我超越的成長歷練下,成為兼

具專業與管理實務的之優秀人才。完整的訓練項目包括:大專儲

備幹部培訓、職務基礎訓練、職務專業訓練、幹部儲備訓練、中

高階主管訓練等,並搭配網路教學、工作輪調、外訓機會,以及

不定期的邀請外部專家授課,提供一個持續學習與發展的工作環

境。

各級從業人員專業及管理知識開班授課。本公司規劃有大專儲備

幹部培訓、職務基礎訓練、職務專業訓練和幹部儲備訓練、員工

語言能力訓練、遣外訓練等完整的訓練體系,並塑造良好的工作

學習環境,以期全力培養具有積極性、創新觀念之專業人才。同

時透過職業生涯各階段完整之培訓計畫,促使每一位同仁均能在

循序漸進培訓之下自我成長,成為兼具專業及管理實務之優秀人

才。

4.退休制度:

(1)申請退休: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得申請退休:

①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者。

②工作年資滿 25 年以上。

③工作年資滿 1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者。

(2)命令退休: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得命令退休:

① 年齡滿 65 歲者,但經營主管(含)以上主管得延任至年滿 70

歲。年滿 70 歲後,如仍有必要得另簽報延任。

②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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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休金之計算標準:

①73 年 7 月 31 日以前之工作年資依「台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

則」核算基數,並按退休前 3個月之平均工資計算。73 年 8

月 1 日以後之工作年資依「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規定核算

基數,並按退休前 6個月之平均工資計算。但兩者合計最高

以 45 個基數為限。

②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給付制度者,其適用該條

例前在公司之保留年資以退休時之平均工資按第①項規定

計算,並於退休時發給。適用該條例後之工作年資依「勞工

退休金條例」第 24 條規定於 60 歲始得向勞保局請領。

③正式人員如因執行職務致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

務而命令退休者,其退休金之計算按第①項規定再加發

20%。適用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工作年資,除依第②

項後段適用新制計算退休金外,每滿 1年加發 0.5 個月平均

工資,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 1年者依比例計給,年資未滿 1

年之部分,每滿 1 個月以 12 分之 1 計,未滿 1 個月者,每

日再以 30 分之 1計給,最高以加發 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5.員工行為及倫理守則:

(1)本公司爲明確規範勞資雙方之權力與義務關係,且維護工作場

所之就業秩序,依法訂有「工作規則」並經主管機關核備後公

開揭示,已使本公司從業人員之管理有所遵循,於工作規則內

對於同仁之任用及遷調、工作時間、工資、應遵守之紀律及獎

懲相關規定、免職、資遣、退休、訓練及考核、職業災害傷病

補償及撫恤、福利措施等項目均有明確之規定。

(2)另外加強公司主管人員之行為及倫理規範,針對工程師及管理

師以上主管均要求簽定「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遵行營

運政策聲明書」,其內容摘要如下:

①禁止不正當競爭(反托拉斯)政策:員工需完全遵行公平交易

法之規定,鼓勵以合法正當手段獲致利潤,採取一切作為均

應遵照法律相關規定。

②規範利益衝突政策:要求員工從事與公司有關之業務時,不

得損及公司之權益,且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公司任一進

(銷)貨客戶或競爭者,要求禮物、招待或其他方式之利益;

亦不得接受對方提供任何不當之禮物、招待或其他方式之利

益。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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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內部資料政策:公司內部資料員工非經公司書面許可,不得

揭露公司機密資料或其他未經公布之任何資訊,亦不得供作

個人利益或其他與公司業務無關之用途,員工離職時並應繳

還全部個人保管有關之技術資料。

④政治活動政策: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以公司之金錢、勞務或

其他有價物品,捐贈給任何候選人及政黨,或相關法規所禁

止之行為。員工亦不得對立法人員等政治人物或政府官員施

以不正當利益以影響履行職務。

6.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1)爲使各部門之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及實施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有

所遵循,俾防止發生安全意外事故,並建立與維持安全衛生之

工作環境,達到「零災害」之安全管理目標,以保障從業人員

與鄰近居民之安全健康及維護公司設備、財物之完整,使各項

作業順利運作,增進整體經營績效,訂定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規

則。

(2)適用範圍包括安全衛生管理組織系統與各部門工作職責、各類

安全衛生防護設施設置、各項作業之安全作業標準制定、定期

安全衛生自動檢查及檢核、人員安全衛生及消防教育訓練、安

全衛生績效評核等管理作業、緊急應變處理計畫、災變模擬演

練及意外事故處理作業。

(3)定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宣導,確定所有員工均接受適當

及必要之訓練,且具備執行份內工作之能力,各部門應將公司

安全衛生政策張掛於出入明顯處所。

(4)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例如一般健康(體格)檢查、特殊健康

檢查、外籍員工檢查(體格)檢查、供膳人員檢康檢查及醫療衛

生單位設置管理,例如醫療衛生單位配置、藥品器材管理、急

救人員、藥品配置及救護車設置及管理等。

7.員工褔利措施、退休制度實施情形:良好。 8.員工進修、訓練實施情形:

103 年度本公司各項訓練課程,除由各部門自行於工作崗位上辦

理外,另由總經理室訓練部門統籌辦理共通性之職務專業訓練及

幹部儲備訓練,共計 274 班次訓練,參訓人數為 6,112 人,總訓

練時數為 15,779 小時,總費用 21 萬 8,575 元。 9.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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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員工申訴制度以改進勞資關係。

(2)制定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規則,將有關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事項

及管理事宜,予以明確規定,使員工充分瞭解,並維護自身權

益。

(3)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規定,定期辦理員工身體健康檢查,

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制定各項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規則,避

免意外災害發生,以維護員工安全。 10.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良好。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

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無。

六、重要契約 契約 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技術合

作契約

NGK Spark Plug

Co.,Ltd. 99.1~108.12

覆晶封裝載板

產品技術合作 無

長期

借款

彰化商業銀行

等聯合授信銀

行團

100.1-105.1

為南電(香港)公司向銀行辦

理長期借款,

南電公司提供

連帶保證。

授信存續期間,保

證人各年度之年

底負債比率應維

持 150%以下,流

動 比 率 應 維 持

100%以上,均以年

度會計師財務簽

證為準。

長期

借款

彰化商業銀行

等聯合授信銀

行團

102.8-107.8

南電 (昆山 )公司擴建需要,

向銀行辦理之

長期借款

1.流動比率:即流

動資產對流動

負債之比率,不

得低於 100%。

2.負債比率:即負

債總額對淨值

之比率,不得高

於 150%。

3.淨值:不得低於

美金參億元。

長期

借款 中國銀行 98.8-103.8

南電(昆山)公司擴建需要,

向銀行辦理之

長期借款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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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ㄧ)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合併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註1) 當年度截至

104年3月31日

財務資料(註4)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流動資產

本公司自102年起採用國

際財務報導 準則,99-100

年度財務資料請另參考

下表3採用我國財務會計

準則之財務資料。

20,155,453 22,433,667 28,224,774 27,948,06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955,030 19,332,727 18,013,785 17,415,719

無形資產 60,073 53,377 12,066 11,462

其他資產 1,610,872 1,647,694 1,603,511 1,583,170

資產總額 41,781,428 43,467,465 47,854,136 46,958,414

流動

負債

分配前 5,565,913 5,149,649 5,014,788 4,598,842

分配後 5,565,913 5,149,649 (註3) (註3)

非流動負債 3,813,258 3,819,714 4,208,184 4,240,584

負債

總額

分配前 9,379,171 8,969,363 9,222,972 8,839,426

分配後 9,379,171 8,969,363 (註3) (註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2,402,257 34,498,102 38,631,164 38,118,988

股本 6,461,655 6,461,655 6,461,655 6,461,655

資本公積 21,845,183 21,910,181 21,916,582 21,916,582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6,186,276 5,350,061 6,964,832 7,425,424

分配後 6,186,276 5,350,061 (註3) (註3)

其他權益 (2,090,857) 776,205 3,288,095 2,315,327

庫藏股票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權益

總額

分配前 32,402,257 34,498,102 38,631,164 38,118,988

分配後 32,402,257 34,498,102 (註3) (註3)

註 1: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最近五年度個體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註 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 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

財務資料。

註 3:103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註 4:104 年 3 月 31 日止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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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簡明資產負債表-個體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註1、2)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流動資產

本公司自102年起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99-100年度財務資料

請另參考下表3採用我國財務會

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16,707,164 18,722,630 24,092,89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731,630 8,592,859 6,964,657

無形資產 60,072 53,377 12,066

其他資產 12,069,523 12,921,388 13,863,086

資產總額 38,568,389 40,290,254 44,932,702

流動

負債

分配前 3,707,825 3,221,984 3,519,551

分配後 3,707,825 3,221,984 (註3)

非流動負債 2,458,307 2,570,168 2,781,987

負債

總額

分配前 6,166,132 5,792,152 6,301,538

分配後 6,166,132 5,792,152 (註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2,402,257 34,498,102 38,631,164

股本 6,461,655 6,461,655 6,461,655

資本公積 21,845,183 21,910,181 21,916,582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6,186,276 5,350,061 6,964,832

分配後 6,186,276 5,350,061 (註3)

其他權益 (2,090,857) 776,205 3,288,095

庫藏股票 - - -

非控制權益 - - -

權益

總額

分配前 32,402,257 34,498,102 38,631,164

分配後 32,402,257 34,498,102 (註3)

註 1: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最近五年度個體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註 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 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

財務資料。

註 3:103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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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註1)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流動資產 20,523,138 21,200,799 16,888,294

102-103年度請參考(一)表1及

表 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

財務資料

基金及投資 7,164,073 8,980,037 9,164,566

固定資產 11,092,965 10,937,353 9,731,630

無形資產 74,492 66,768 60,072

其他資產 3 3,841 9,092

資產總額 38,854,671 41,188,798 35,853,654

流動

負債

分配前 4,728,055 4,917,782 3,707,825

分配後 4,965,288 6,210,114 3,707,825

長期負債 - - -

其他負債 1,310,117 1,437,974 1,219,080

負債

總額

分配前 6,038,172 6,355,756 4,926,905

分配後 6,275,405 7,648,088 4,926,905

股 本 6,242,985 6,461,645 6,461,655

資本公積 21,728,877 21,842,563 21,845,183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5,654,694 8,582,837 5,226,623

分配後 5,417,461 7,290,505 5,226,623

金融商品

未實現損益 (163,650) (1,627,580) (1,839,565)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646,407) (426,423) (767,147)

庫 藏 股 - - -

股東

權益

總額

分配前 32,816,499 34,833,042 30,926,749

分配後 32,579,266 33,540,710 30,926,749

註 1: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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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簡明綜合損益表

1.簡明綜合損益表-合併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2) 當年度截至

104年3月31日

財務資料(註3)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營業收入

本公司自102年起

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99-100年

度財務資料請另

參考下表3採用我

國財務會計準則

之財務資料。

29,726,100 32,351,577 34,967,522 8,035,658

營業毛利 (1,087,695) 409,211 1,859,351 727,090

營業損益 (2,832,743) (1,521,679) (72,628) 260,202

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 511,361 769,782 2,070,065 388,832

稅前淨利 (2,321,382) (751,897) 1,997,437 649,034

繼續營業單位 本期淨利 (2,085,687) (836,215) 1,614,771 563,431

停業單位損失 - - - -

本期淨利(損) (2,085,687) (836,215) 1,614,771 563,431

本期其他綜合 損益(稅後淨額) (463,277) 2,867,062 2,511,890 (972,768)

本期綜合損益 總額 (2,548,964) 2,030,847 4,126,661 (409,337)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2,085,687) (836,215) 1,614,771 563,431

淨利歸屬於 非控制權益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 (2,548,964) 2,030,847 4,126,661 (409,337)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每股盈餘 (3.23) (1.29) 2.50 0.87

註 1: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最近五年度個體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

表。

註 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五個年度,故另編製下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之財務資料。

註 3:104 年 3 月 31 日止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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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簡明綜合損益表-個體財務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2)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營業收入

本公司自 102年起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99-100 年度財務

資料請另參考下表 3採用我國

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28,803,692 31,724,495 34,219,709

營業毛利 (2,050,047) (349,595) 1,034,909

營業損益 (3,417,532) (1,871,898) (441,974)

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 932,169 1,040,950 2,312,526

稅前淨利 (2,485,363) (830,948) 1,870,552

繼續營業單位 本期淨利 (2,085,687) (836,215) 1,614,771

停業單位損失 - - -

本期淨利(損) (2,085,687) (836,215) 1,614,771

本期其他綜合 損益(稅後淨額) (463,277) 2,867,062 2,511,890

本期綜合損益 總額 (2,548,964) 2,030,847 4,126,661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2,085,687) (836,215) 1,614,771

淨利歸屬於 非控制權益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 (2,548,964) 2,030,847 4,126,661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每股盈餘 (3.23) (1.29) 2.50

註 1: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最近五年度個體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

表。

註 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五個年度,故另編製下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之財務資料。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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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營業收入 35,809,432 37,868,959 28,803,692

102-103年度請參考(二)表1

及表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財務資料

營業毛利 3,285,573 3,509,245 (2,050,047)

營業(損)益 1,717,494 1,885,306 (3,429,394)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1,010,982 1,909,857 1,128,875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427,602 25,721 158,573

繼續營業部門

稅前損益 2,300,874 3,769,442 (2,459,092)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2,058,892 3,165,377 (2,063,882)

停業部門損益 - - -

非常損益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

累積影響數 - - -

本期損益 2,058,892 3,165,377 (2,063,882)

每股盈餘(元) 3.30 4.91 (3.19)

註 1:最近五年度之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年度 姓名 所屬單位名稱 查核意見 更換

原因

99年度 吳秋華

寇惠植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修正式

無保留意見 無

100年度 吳秋華

寇惠植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修正式

無保留意見 無

101年度 吳秋華

陳蓓琪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修正式

無保留意見

事務所

內部職務調整

102年度 吳秋華

陳蓓琪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修正式

無保留意見 無

103年度 吳秋華

陳蓓琪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修正式

無保留意見 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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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ㄧ)財務分析-合併財務報告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1、2) 當年度截至

104年3月31日

(註 3)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財務

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本公司自 102 年

起採用國際財務

報 導 準 則 ,

99-100 年度財

務資料請參考下

表(三)採用我國

財務會計準則之

財務資料

22.45 20.63 19.27 18.8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比率 168.86 184.61 222.13 226.27

償債

能力

(%)

流動比率 362.12 435.63 562.83 607.72

速動比率 292.75 367.74 490.13 525.48

利息保障倍數 (49) (23) 47 86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4.70 4.76 4.74 4.56

平均收現日數 78 77 77 80

存貨週轉率(次) 6.83 8.82 9.41 8.04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15 16 17 16

平均銷貨日數 53 41 39 4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

率(次) 1.44 1.65 1.87 1.81

總資產週轉率(次) 0.67 0.76 0.77 0.68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4.62) (1.92) 3.59 1.19

權益報酬率(%) (6.08) (2.50) 4.42 1.47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註4) (35.93) (11.64) 30.91 10.04

純益率(%) (7.02) (2.58) 4.62 7.01

每股盈餘(元) (3.23) (1.29) 2.50 0.87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27.92 20.17 79.17 18.56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43.34 47.55 98.62 106.28

現金再投資比率 0.42 1.53 5.27 1.14

槓桿

營運槓桿度 (2.65) (6.09) (157.25) 9.79

財務槓桿度 0.99 0.99 0.73 1.01

註 1: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公司個體財務比率分析。

註 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 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

則之財務資料。

註 3:104 年 3 月 31 日止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核閱。

註 4: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 10 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

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註 5: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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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

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

期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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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分析-個體財務報告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1、2)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財務

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本公司自102年起採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99-100年度財務資料

請參考下表(三)採用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

財務資料

15.99 14.38 14.0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比率 332.96 401.47 554.67

償債

能力

(%)

流動比率 450.59 581.09 684.54

速動比率 382.49 515.88 623.87

利息保障倍數 (2,721) (3,171) 3,598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4.59 4.68 4.67

平均收現日數 80 78 78

存貨週轉率(次) 9.63 14.00 15.94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13.25 15.44 16.98

平均銷貨日數 38 26 2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週轉率(次) 2.79 3.46 4.40

總資產週轉率(次) 0.70 0.80 0.80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5.08) (2.12) 3.79

權益報酬率(%) (6.08) (2.5) 4.42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註3) (38.46) (12.86) 28.95

純益率(%) (7.24) (2.64) 4.72

每股盈餘(元) (3.23) (1.29) 2.50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7.19 (21.24) 80.56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0.41 (12.18) 65.02

現金再投資比率 (1.82) (1.14) 4.31

槓桿

營運槓桿度 (3.89) (8.28) (41.12)

財務槓桿度 1.00 1.00 1.00

註 1: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公司個體財務比率分析。

註 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 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

則之財務資料。

註 3: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 10 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

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註 4: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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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

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

期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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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1)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財務 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15.54 15.43 13.74

102-103年度請參考

表(一)及表(二)採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

財務資料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295.83 318.48 317.80

償債

能力

(%)

流動比率 434.07 431.10 455.48

速動比率 349.22 351.18 387.38

利息保障倍數 8,074 6,534 (2,692)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5.10 5.36 4.59

平均收現日數 72 68 80

存貨週轉率(次) 9.95 8.70 9.63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13.26 12.99 13.25

平均銷貨日數 37 42 38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3.23 3.46 2.96

總資產週轉率(次) 0.92 0.92 0.80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5.22 7.91 (5.36)

股東權益報酬率(%) 6.07 9.36 (6.28)

占實收資本

比率(%)

營業利益 27.51 29.18 (53.07)

稅前純益 36.86 58.34 (38.06)

純益率(%) 5.75 8.36 (7.17)

每股盈餘(元) 3.30 4.91 (3.19)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52.54 125.35 7.19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81.43 81.05 79.06

現金再投資比率 (1.71) 10.61 (1.91)

槓桿

營運槓桿度 10.55 10.13 (3.88)

財務槓桿度 1.00 1.00 1.00

註 1:最近五年度之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款項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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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

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

他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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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茲 准

董事會造送 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盈餘分派之議案及經會計師

審核完竣之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業經查核完竣,

所有決算表冊尚無不合,爰依公司法第 219 條規定繕具報告,

敬請 鑒察。

此 上

本公司 104 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

中 華 民 國 1 0 4 年 3 月 2 4 日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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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請詳閱第134~186頁)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請詳閱第187~233頁)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

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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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 (前後期變動達 20%

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 1,000 萬元者)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

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年度

項目 102 年度 103 年度

差 異

金額 %

流動資產 22,433,667 28,224,774 5,791,107 25.81

長期投資 689,025 670,510 (18,515) (2.69)

固定資產 19,332,727 18,013,785 (1,318,942) (6.82)

無形資產 53,377 12,066 (41,311) (77.39)

其他資產 958,669 933,001 (25,668) (2.68)

資產總額 43,467,465 47,854,136 4,386,671 10.09

流動負債 5,149,649 5,014,788 (134,861) (2.62)

長期負債 1,191,984 1,382,886 190,902 16.02

其他負債 2,627,730 2,825,298 197,568 7.52

負債總額 8,969,363 9,222,972 253,609 2.83

股本 6,461,655 6,461,655 - -

資本公積 21,910,181 21,916,582 6,401 0.03

保留盈餘 5,350,061 6,964,832 1,614,771 30.18

其他權益 776,205 3,288,095 2,511,890 323.61

股東權益總額 34,498,102 38,631,164 4,133,062 11.98

說明:

1.流動資產增加,係因現金及約當現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其他

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所致。

2.無形資產減少,係因 103 年度技術權利金減少所致。

3.保留盈餘增加,係為 103 年度本期淨利。

4.其他權益增加,係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增加所致。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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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績效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一)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2 度 103 度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總額 32,768,085 35,430,256 2,662,171 8.12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416,508 462,734 46,226 11.10

營業收入淨額 32,351,577 34,967,522 2,615,945 8.09

營業成本 31,942,366 33,108,171 1,165,805 3.65

營業毛利 409,211 1,859,351 1,450,140 354.37

營業費用 1,930,890 1,931,979 1,089 0.06

營業利益 (1,521,679) (72,628) 1,449,051 (95.2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69,782 2,070,065 1,300,283 168.92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751,897) 1,997,437 2,749,334 (365.65)

所得稅(費用)利益 (84,318) (382,666) (298,348) 353.84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 (836,215) 1,614,771 2,450,986 (293.10)

說明:

1.營業毛利、營業利益、稅前淨利及稅後淨利增加,係因本公司

配合產品市場趨勢,除持續擴大個人電腦高階應用產品市佔

率,更致力於提高網路通訊與消費性電子應用產品營收比重;

另,車用電路板產品受益於汽車市況穩定與零組件電路板需求

增加,銷售量顯著成長,在較佳的產品組合下,使 103 年獲利

狀況得以大幅改善。

2.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增加,主要係處份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利益

及外幣兌換利益淨額增加所致。

3.所得稅費用增加,主要係本期獲利增加所致。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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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業特殊性的關鍵績效指標(KPI)

本公司財務績效指標(KPI)係以營收、負債比、營業週期、固定

資產週轉率、股東權益報酬率、淨利率及 EPS 等財務指標定期與

同業間進行評估分析。

負債占資產比率(%) 19.27 營業週期 116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

比率(%) 222.13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1.87

流動比率(%) 562.83 總資產週轉率(次) 0.77

速動比率(%) 490.13 股東權益報酬率(%) 4.42

利息保障倍數(倍) 47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1.12)

應收帳款週轉天數 77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30.91

應付帳款週轉天數 22 純益率(%) 4.62

存貨週轉天數 39 每股稅後盈餘(元) 2.50

三、現金流量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

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一)103 年度現金流量情形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

餘額(1)

全年來自營

業活動淨現

金流量(2)

全年現金

流出量(3)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1)+(2)-(3)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3,653,692 3,970,230 2,671,619 4,952,303 - -

說明:

1.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本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3,970,230 仟元,主要係不影響現金流出折舊費用 2,894,470

仟元、應收帳款減少影響現金流入 638,995 仟元及其他應付款

項增加影響現金流入 359,177 仟元。

2.全年現金流出量:主要係投資活動現金流出 2,609,856 仟元、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 260,921 仟元及匯率影響數有利 199,158 仟

元。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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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1.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本年度無現金不足額情形。

2.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如下: 年 度

項 目 102 年度 103 年度 增(減)比例(%)

現金流量比率(%) 20.17 79.17 292.51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47.55 98.62 107.40

現金再投資比率(%) 1.53 5.27 244.44

增減比例變動達 20%以上者分析說明:

(1)現金流量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主要係因營業活動淨

現金流量增加2,931,435仟元所致。

(2)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主要係因近五年營業活動淨現金流

量增加3,970,230仟元所致。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

餘額(1)

全年來自營

業活動淨現

金流量(2)

全年現金

流出量(3)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1)+(2)-(3)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4,952,303 3,261,708 3,641,675 4,572,336 - -

說明:

未來一年預計來自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約為 32.62 億元,全年

現金流出量 36.42 億元,主要係購置機器設備等資本支出及發放

股利。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一)重大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年3月31日

計畫項目

實際或

預期資

金來源

實際

或預

期完

工日

預計所需

資金之總額

實際支用

資金

實際或預期資金運用情形

95年度 96年度 97年度

電路板產能

擴建(一期)

現金

增資 95.12 4,407,555 4,919,697 4,545,131 126,630 247,936

電路板產能

擴建(二期)

現金

增資 97.06 3,404,164 3,594,623 1,142,865 1,364,297 1,074,653

電路板產能

擴建(三期)

現金

增資 105.12 12,789,535 7,649,770 438,768 528,388 443,307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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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104年3月31日

計畫項目

實際或預期資金運用情形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預計)

電路板產能

擴建(一期) 0 0 0 0 0 0 0

電路板產能

擴建(二期) 10,462 2,346 0 0 0 0 0

電路板產能

擴建(三期) 210,776 2,603,135 570,216 1,471,792 867,794 420,090 2,225,000

資金運用將依整體景氣趨勢及配合新產品及新技術所需,適時調整機

器設備購置時程。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年度 計畫項目 生產量(年)

(仟平方英呎)

銷售量(年)

(仟平方英呎)

銷售值

(仟元)

毛利

(仟元)

104 電路板產能擴建 1,559 1,559 7,334,622 357,688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

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ㄧ)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無。

(二)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風險事項 (ㄧ)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

針對本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包含浮動利率計息公司債),為

規避利率波動風險,本公司經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於利率處

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利率交換合約,承作利率

皆較投資計畫預估融資成本低。

2.匯率變動:

本公司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分,均於市場匯率有利時買入即

期或遠期外匯支應。對外幣長期負債,於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

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長天期遠期外匯或換匯換利合約,俾使本

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收獲利之影響減到最低。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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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貨膨脹情形: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 103 年度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 1.20%及核

心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 1.26%,通貨膨脹風險低,對本公司年度

損益無重大影響。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

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1.高風險、高槓桿投資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

措施:

本公司係專業之電路板生產公司,而電路板產業已屬成熟穩定之

產業,故本公司主要專注於本業之發展,並未跨足其他高風險產

業之投資,且本公司一向穩健經營財務健全,不作高槓桿投資。

2.從事資金貸與他人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

施: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對象,原則上為資金統一調度之關係企

業,可貸放額度除依公司法第 15 條規定辦理外,並經董事會通過

後實施。由於貸與目的多為短期資金調度,貸與對象又為母子公

司及關係企業,且關係企業財務健全、穩健經營,故從未發生呆

帳損失。

3.從事背書保證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原則為母子公司或有業務關聯之關係企業,

背書保證之相關作業程序悉依董事會核准之「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辦理,背書保證項目原則以融資及進口稅捐保證為主。由於關係

企業財務健全、穩健經營,故從未因背書保證發生損失。

4.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

措施:

本公司目前並未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未來如有除按主管機

關頒布之相關法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外,悉依公司制

定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及本企業內規定之「外匯

交易及風險管理辦法」辦理。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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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產品,皆需配合客戶設計,執行各項研發及試製認證通過

後,客戶才會下單導入量產,目前各項高階電路板皆持續開發中。

未來研發計畫將持續配合客戶研發更高層、更細線、更薄之下一代

高階電路板。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占每年營業額約 2%。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平時對國內外政經情勢、重大政策制定與法律變動等保持高

度密切注意,並視需要安排人員接受專業課程訓練。103 年至 104

年 2 月 28 日止與本公司財務業務有關之重要法令變動如下:

1.民國 103 年 8 月 13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9342 號令,配合我國將於 104 年全面升級採用 2013 年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 IFRSs),修訂 IFRSs 公報相關規定,

並配合國內目前實施 IFRSs 情形檢討現行規定以提升財務報告透

明度,故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並自 104 年會計

年度施行,本公司將配合規定辦理相關財務報告之編製。

2.政府行政或立法單位刻正研議環保相關法令(例如:能源法及溫室

氣體減量法等),由於法令內容尚未確定,目前無法判斷相關法令

通過實施後對本公司之具體影響,但可能增加公司營運成本。

3.除前述法令外,其他相關政策及法令變動對本企業財務業務未造

成重大影響。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近年來電子產品因應市場需求變化需不斷加入最新技術才可占得

一席之地,為因應未來發展,一直以來本公司持續投入大量研發人

力、設備及經費,加上配合國內外技術領先,以及上、下游廠商支

援,對於掌握電路板相關技術之變化有其敏感性,足以應付科技改

變及產業之變化。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秉持著「勤勞樸實、止於至善、永續經營、奉獻社會」經營

理念,已建立良好之企業形象,今後亦將持續貫徹理念,精益求精,

對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有併購他公司之計畫,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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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若有併購之計畫時,將秉持審慎評估之態度,考量合併綜效,

以確實保障股東之權益。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詳見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之第四項-最

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進貨:本公司目前對單一廠商進貨比重達 10%以上僅有南亞電子

材料(昆山)公司,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100%持股之子

公司,故供料及品質穩定無虞;且本公司與其他主要供應

商維持良好關係,所存在風險皆在可承受控制內。

2.銷貨:本公司配合消費者對於電子產品需求改變,持續不斷努力

開發新客戶,增加全球其他地區的客源,因以適當分散銷

貨過於集中之風險。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

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ㄧ)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

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

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

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

理情形:無。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電腦資訊系統全數自行開發,為公司組織編制及各項制度

量身訂做,因此特別強調分工及相互制衡,如採購與發包、資金

調度與財務前後檯風險控管等皆分別獨立作業且相互勾稽,以避

免作業風險,本公司管理電腦作業系統分為人事管理、營業管

理、生產管理、工程管理、資材管理與財務及會計管理等六大管

理機能,彼此相互串連、環環相扣,且資料經一次輸入後,可多

層次傳輸應用,避免錯誤,另針對異常進行管理,將管理報表轉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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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為「會說話的報表」主動顯示異常,使本公司之作業管理機能

間有風險控制及經營管理之特色。

(十四)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

風險評估事項 風險管理單位 風險審理

1.利率、匯率變動及

通貨膨漲

財務部、台塑集團總管

理處及本公司總經理

室、會計處

電腦稽核及定期之自主

檢查、財務主管聯席會

議、董事會

2.高風險、高槓桿投

資、資金貸與他

人、背書保證及衍

生性商品交易

財務部、台塑集團總管

理處及本公司總經理

室、會計處

電腦稽核及定期之自主

檢查、財務主管聯席會

議、董事會、稽核室

3.研發計畫 總經理室、研發處、

台塑集團總管理處

經營績效會、研發專案

會議、董事會、專利推

動會議

4.國內外重要政策

及法律變動

總經理室、研發處、

台塑集團總管理處、

法務室

經營績效會、董事會、

稽核室

5.科技改變 總經理室、研發處、

台塑集團總管理處

經營績效會、研發專案

會議、董事會

6.企業形象改變 總經理室、台塑集團

總管理處

經營績效會、CSR 會議

、董事會

7.進行併購或轉投

總經理室、台塑集團

總管理處

經營績效會、董事會、

稽核室

8.擴充廠房 總經理室、台塑集團

總管理處

經營績效會、董事會

9.進貨或銷貨集中 總經理室、台塑集團

總管理處、採購部

產銷會、經營績效會

10.董監及大股東股

權移轉

總經理室、法務室、

財務部、股務組

董事會、稽核室

11.經營權之改變 總經理室、法務室、

財務部、股務組

董事會、稽核室

12.訴訟或非訟事件 總經理室、法務室 個案檢討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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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ㄧ)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組織圖:

南亞電路板(香港)有限公司

投資金額:5,020,900 仟元

持有股數:1,223,820,000 股

持有比率:100%

南亞電路板(美國)公司

投資金額:3,479 仟元

持有股數:1,000,000 股

持有比率:100%

南亞電路板(昆山)有限公司

投資金額:5,017,721 仟元

持有比率:100%

註1:本公司為上述各公司之控制公司(持股數及持股比率係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

註 2:投資金額係指原始投資成本,單位新台幣仟元。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單位:仟元

企業名稱 設立日期 地址 實收資本額

(註)

主要營業或

生產項目

南亞電路板

(香港)有限公司 88.08.04

香港銅鑼灣威菲路

道 18 號國寶通中

心 7 樓

港幣

1,223,820

電子產品

買賣

南亞電路板

(昆山)有限公司 89.08.07

中國江蘇省昆山經

濟技術開發區長江

南路 201 號

美金

156,800

印刷電路板

之製造產銷

南亞電路板

(美國)公司 91.06.13

401 West Baseline

Road Suite #203

Tempe, AZ 85283,

USA

美金

100 客戶推廣

註:上述實收資本額係截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於中國大陸設立之關係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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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其資本額係為註冊之資本額。

3.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5.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單位:股;%

企業名稱 職稱(註1) 姓名或代表人 持有股份(註2)(註3)

股數 持股

比例

南亞電路板(香港)

有限公司

董事主席 南亞電路板公司 (代表人:張家鈁)

1,223,820,000 100.00董事

南亞電路板公司 (代表人:湯安得)

南亞電路板(昆山)

有限公司

董事長 南亞電路板(香港)公司(代表人:吳嘉昭)

出資額 156,800仟美元

100.00

董事 兼總經理

南亞電路板(香港)公司(代表人:張家鈁)

董事 南亞電路板(香港)公司(代表人:湯安得)

董事 兼副總經理

南亞電路板(香港)公司(代表人:張錦章)

董事 南亞電路板(香港)公司(代表人:林永基)

監事 南亞電路板(香港)公司(代表人:呂連瑞)

南亞電路板(美國)公司

董事長 南亞電路板公司 (代表人:張家鈁)

1,000,000 100.00董事

南亞電路板公司 (代表人:張念民)

註 1:關係企業如為外國公司,列其職位相當者。

註 2:被投資公司如為股份有限公司請填股數及持股比例,其他請填出資額及出資比

例並予以註明。持有股數及比例係截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

註 3:董事、監察人為法人時,應另加揭露代表人之相關資料。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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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關係企業營運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企業名稱 資本額 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 淨值 營業收入營業

利益

本期

損益

(稅後)

每股

盈餘

(元)

(稅後)

南亞電路板

(香港)

有限公司

5,020,900 13,136,386 818,479 12,317,907 - (91) 335,770 0.27

南亞電路板

(昆山)

有限公司

5,017,721 16,439,990 4,131,868 12,308,122 13,341,450 348,000 336,594 -

南亞電路板

(美國)

有限公司

3,479 10,185 - 10,185 32,388 1,700 1,202 1.20

註 1:關係企業如為外國公司,相關數字係以報告日之兌換率換算為新台幣列示。

(1)港幣兌換新台幣匯率:資產負債表科目1:4.0664、損益表科目1:3.8951

(2)人民幣兌換新台幣匯率:資產負債表科目1:5.1834、損益表科目1:4.9460

(3)美元兌換新台幣匯率:資產負債表科目1:31.718、損益表科目1:30.382

註 2:上述關係企業中,南亞電路板(昆山)公司係經由南亞電路板(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轉投資,故南亞電路板(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損益資料係包含南亞電路板(昆山)公司。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同財務報告(請詳閱第134~186頁)。

(三)關係報告書

1.聲明書:

聲 明 書

本公司一○三年度(自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一○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之關係報告書,係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編製,且所揭露資

訊與上開期間之財務報告附註所揭露之相關資訊無重大不符。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吳 嘉 昭

日 期:民國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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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針對聲明書所出具之意見書:

關係報告書會計師複核意見

受文者: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度關係報告書,業經

本會計師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八十八年十一

月三十日台財證(六)字第○四四四八號函之規定予以複核。此項

複核工作,係針對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度關係

報告書是否依照「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

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之規定編製,且所揭露資訊與本會計

師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附註所

揭露之相關資訊有無重大不符,出具複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複核結果,並未發現上述關係報告書之編製有違

反「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

書編製準則」之規定,亦未發現前述關係報告書所揭露資訊與同

期間財務報表附註所揭露之相關資訊有重大不符之情事。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

民 國 一 ○ 四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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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從屬公司與控制公司間之關係概況: 截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單位:股;%

控制公司名稱 控制原因 控制公司之持股與設質情形

控制公司派員

擔任董事、監察人

或經理人情形

持有股數 持有比例 設質股數 職稱 姓名

南亞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控制 432,744,977 66.97% -

董事長董 事董 事董 事

吳嘉昭王文淵鄒明仁劉元珊

4.交易往來情形:

(1)進、銷貨交易:

單位:新台幣仟元;%

與控制公司間交易情形

與控制

公司間

交易條件

一般交易

條件

差異

原因

應收(付)帳款、票據 逾期應收

帳款

註進

(銷)

金額

占總

(銷)

貨之

比率

銷貨

毛率

單價

(元)

授信

期間

單價

(元)

授信

期間餘額

占總應

收(付)

帳款、

票據之

比例

進貨 1,297,318 5.54 - -

次月

15

- -

與一般交

易條件無

顯著不同

(90,761) (4.92) - - - -

(2)財產交易:無。

(3)資金融通情形:無。

(4)資產租賃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類型

(出租或

承租)

標的物 租賃期間

租賃

性質

租金

決定

依據

收取

(支付)

方法

與一般租

金水準之

比較情形

本期租金

總額

本期

收付

情形

其他

約定

事項名稱 座落地點

承租

廠房

及辦

公室

桃園市蘆竹

區南崁路一

段 338 號

103.1.1

~

103.12.31

營業

租賃-

每月以

現款一

次支付

無顯著

差異 166,005

已付

清無

(5)背書保證情形:無。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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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

情形:無。

四、其他必補充說明事項:無。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

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亦

應逐項載明:無。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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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8046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1之36號3樓

電 話:(02)2712-2211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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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34

二、目 錄 135

三、聲 明 書 136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137-138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139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40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41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42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43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3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3-145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45-156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56

(六)重大會計項目之說明 156-178

(七)關係人交易 179-180

(八)質押之資產 18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8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18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181

(十二)其 他 18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81-183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84

3.大陸投資資訊 184

(十四)部門資訊 184-186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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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自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

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吳嘉昭

日 期:民國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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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

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有關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

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台塑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認列對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670,510千元及689,025千元,分別

占資產總額之1.40%及1.59%,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認列之採

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1,381千元及33,715千元,分別占稅前淨利(損)之

0.57%及(4.48)%。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所

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

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

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

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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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民 國 一○四 年 三 月 二十四 日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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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

電路板股份

有限

公司及其子

公司

合併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

○三

年及一○二

年十二月三

十一

單位

:新台幣

千元

(請詳

閱後附

合併財務報

告附註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

管:

103.

12.3

110

2.12

.31

資 產

金 額

%金 額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

註六(一

))

$ 4,

952,

303

10

3,

653,

692

9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動(附

註六

(二)(十六

))

9,

966,

531

21

6,

826,

333

16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附註六(三

)(十六

))

7,

174,

849

15

7,

569,

787

17

1180

應收帳款-關

係人淨額(附

註六(十

六)及

七)

6,

448

-

15

,746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

註六(三

)(十六))

33

8,49

3

1

110,

465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

係人(附

註六(十

六)及

七)

2,

034,

340

4

58

9,45

5

1

1310

存貨淨額(附

註六(四

))

3,

590,

450

8

3,

445,

384

8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6

1,36

0

-

222,

805

1

動資產合計

28

,224

,774

59

22

,433

,667

52

非流動

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

註六(五

))

67

0,51

0

1

689,

025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

註六(六

))

18

,013

,785

38

19

,332

,727

44

1780

無形資產

12

,066

-

53

,377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

註六(十

))

86

0,32

5

2

905,

514

2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72

,676

-

53

,155

-

流動資產合計

19

,629

,362

41

21

,033

,798

48

資產總計

$ 47

,854

,136

10

0

43,4

67,4

65

100

103.

12.3

1 10

2.12

.31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

註六(七

)(十六))

$ 51

6,29

3

1

858,

785

2

2170

應付帳款(附

註六(十

六))

1,

362,

445

3

1,

587,

860

4

2180

應付帳款-關

係人(附

註六(十

六)及

七)

43

7,61

3

1

513,

149

1

2200

其他應付款(附

註六(十

六))

1,

792,

213

4

1,

349,

325

3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

係人(附

註六(十

六)及

七)

86

,628

-

16

8,80

9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2

0,59

9

-

22,8

40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5

3,44

9

-

118,

773

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附註六

(八)(十六

))

54

5,54

8

1

530,

108

1

流動負債合計

5,

014,

788

10

5,

149,

649

1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

註六(八

)(十六))

1,

382,

886

3

1,

191,

984

3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

註六(十

))

1,

372,

794

3

1,

181,

999

3

264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

註六(九

))

1,

398,

752

3

1,

372,

181

3

2645

存入保證金

53

,752

-

73

,550

-

非流動負債合計

4,

208,

184

9

3,

819,

714

9

負債總計

9,

222,

972

19

8,

969,

363

21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

註六(十) (

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6,

461,

655

14

6,

461,

655

15

3200

資本公積

21

,916

,582

46

21

,910

,181

50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

240,

724

9

4,

240,

724

10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67

2,51

0

1

2,72

6,51

2

6

3350

累積盈(虧

)

2,05

1,59

8

4

(1,6

17,1

75)

(4)

3400

其他權益

3,

288,

095

7

77

6,20

5

2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合計

38

,631

,164

81

34

,498

,102

79

36xx

非控制權益

-

-

-

-

權益總計

38

,631

,164

81

34

,498

,102

79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7

,854

,136

10

0

43,4

67,4

65

100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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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3年度 102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營業收入(附註七):

4110 銷貨收入 $ 35,430,256 102 32,768,085 102

4170 減:銷貨退回 265,063 1 224,178 1

4190 銷貨折讓 197,671 1 192,330 1

營業收入淨額 34,967,522 100 32,351,577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七) 33,108,171 95 31,942,366 99

營業毛利 1,859,351 5 409,211 1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716,852 2 739,535 2

6200 管理費用 1,215,127 4 1,191,355 4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931,979 6 1,930,890 6

6900 營業淨損 (72,628) (1) (1,521,679)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五)(六)(十五)):

7010 其他收入 187,474 1 101,507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898,635 5 657,220 2

7050 財務成本 (27,425) - (22,660)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1,381 - 33,715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070,065 6 769,782 2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 1,997,437 5 (751,897) (3)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 382,666 1 84,318 -

本期淨利(淨損) 1,614,771 4 (836,215) (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十一)(十四)):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淨額 648,002 2 546,709 2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利益 1,974,048 6 2,413,293 7

8399 減: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10,160 - 92,940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511,890 8 2,867,062 9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126,661 12 2,030,847 6

本期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614,771 4 (836,215) (3)

8620 非控制權益 - - - -

$ 1,614,771 4 (836,215) (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4,126,661 12 2,030,847 6

8720 非控制權益 - - - -

$ 4,126,661 12 2,030,847 6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三)) $ 2.50 (1.29)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三)) $ 2.50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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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

後附合

併財務報告

附註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

主管:

南亞電

路板

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

合併權

益變

動表

民國一○三年

及一○二年

一月

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

台幣千

屬於母

公司

業主之

權益

其他

權益

項目

保留

盈餘

國外

營運

機構

備供

出售

歸屬

於母

普通

資本

公積

法定

餘公

特別

餘公

累積

盈(虧

)

財務

報告

換算

之兌

換差

金融

資產

未實

現(損

)益

公司

業主

權益

總計

非控

制權

權益

總計

民國

一○

二年

一月

一日餘

$ 6,

461,

655

21

,845

,183

4,

240,

724

2,

726,

512

(7

80,9

60)

(251

,292

) (1

,839

,565

) 32

,402

,257

-

32

,402

,257

本期淨

-

-

-

-

(8

36,2

15)

-

-

(836

,215

) -

(8

36,2

15)

本期其

他綜

合損益

-

-

-

-

-

453,

769

2,

413,

293

2,

867,

062

-

2,

867,

062

本期綜合

損益

總額

-

-

-

-

(8

36,2

15)

453,

769

2,

413,

293

2,

030,

847

-

2,

030,

847

股份基礎

給付

交易

(附註六

(十二

))

-

64

,998

-

-

-

-

-

64

,998

-

64

,998

民國

一○

二年

十二

月三十

一日

餘額

6,

461,

655

21

,910

,181

4,

240,

724

2,

726,

512

(1

,617

,175

) 20

2,47

7

573,

728

34

,498

,102

-

34

,498

,102

本期淨

-

-

-

-

1,

614,

771

-

-

1,

614,

771

-

1,

614,

771

本期其

他綜

合損益

-

-

-

-

-

537,

842

1,

974,

048

2,

511,

890

-

2,

511,

890

本期綜合

損益

總額

-

-

-

-

1,

614,

771

53

7,84

2

1,97

4,04

8

4,12

6,66

1

-

4,12

6,66

1

股份基礎

給付

交易

(附註六

(十二

))

-

6,

401

-

-

-

-

-

6,

401

-

6,

401

特別盈餘

公積

迴轉

(附註六

(十一

))

-

-

-

(2

,054

,002

) 2,

054,

002

-

-

-

-

-

民國

一○

三年

十二

月三十

一日

餘額

$ 6,

461,

655

21

,916

,582

4,

240,

724

67

2,51

0

2,05

1,59

8

740,

319

2,

547,

776

38

,631

,164

-

38

,631

,164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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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3年度 10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1,997,437 (751,897)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2,894,470 2,999,930

攤銷費用 6,695 6,695

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 (4,211) 16,397

利息費用 27,425 22,660

利息收入 (85,105) (51,452)

股利收入 (51,900) (17,828)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6,401 64,99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11,381) (33,71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3,010 11,009

處分投資利益 (1,102,200) (20,055)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250,225) (99,933)

存貨未實現回升利益 (43,923) (46,984)

減損損失 120,666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509,722 2,851,72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含關係人) 638,995 (1,505,377)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220,738) 187,208

存貨(增加)減少 (104,788) 394,606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65,012 41,16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378,481 (882,4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含關係人) (307,356) 214,845

其他應付款項增加(減少)(含關係人) 359,177 (298,219)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34,676 (39,325)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26,571 9,20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13,068 (113,49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491,549 (995,892)

調整項目合計 2,001,271 1,855,83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998,708 1,103,933

收取之利息 78,556 46,717

收取之股利 81,796 20,937

支付之利息 (26,180) (21,413)

支付之所得稅 (162,650) (111,37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970,230 1,038,79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1,444,885) (589,455)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增加數 (4,900,000) (300,0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4,836,050 1,752,993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96,504) (1,867,52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004 4,395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9,521) 3,81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609,856) (995,77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342,492) 26,245

長期借款增加(減少) 101,369 (345,885)

存入保證金減少 (19,798) (4,75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60,921) (324,399)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99,158 (21,64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298,611 (303,03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653,692 3,956,72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952,303 3,653,692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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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奉經濟部核

准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1之36號3樓。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之組成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稱「合併公司」)及合併

公司對關聯企業與聯合控制個體之權益。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經營印刷電路板之製造

銷售,請詳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三年四月三日金管證

審字第1030010325號令,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

融工具」)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較

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2010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固定日期之移除」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

抵」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2014年1月1日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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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經評估後合併公司認為除下列各項外,適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

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1.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並用其取

代準則修訂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損益得採「緩衝區法」

或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定精算損益應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

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不再於符合既得條件前之平均期間內

按直線法分攤認列為費用,另企業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

組成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非僅於已明確承諾相關離職事件時,始應認列離

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揭露規定。

合併公司預估將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全數認列,及配合「緩衝區法」之刪除

將未認列之精算損失全數認列,於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調增應計退休金負債

106,003千元,並調減保留盈餘87,982千元;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調增應計

退休金負債18,541千元及調減保留盈餘15,389千元,調減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

二月三十一日退休金費用641千元。

2.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合併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該準則整合各號準則對企業所持有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

財務報告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之揭露規定,並要求揭露相關資訊。合併公司將依該

準則增加有關合併個體及未合併個體之資訊揭露。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

露。經評估該準則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加公

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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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2013年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

出售或投入」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處理聯合營運

權益之取得」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

「闡明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

「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

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

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

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

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

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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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

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不再

具有控制力之日為止。歸屬於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損益應歸屬於非控制權益,即使

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均

已消除。

所有權權益之變動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

益交易處理。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3.12.31 102.12.31 說明

本公司 南電美國公司 客戶推廣及其他相關服務 100% 100% -

本公司 南電香港公司 電子產品買賣及投資業務 100% 100% -

南電香港公司 南電昆山公司 印刷電路板之製造銷售 100% 100%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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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

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

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

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

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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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

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

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

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

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依交

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

日),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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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

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

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

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損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

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

約。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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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

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

者。合併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大

影響力。

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

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合併公司對該被投資公

司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

減損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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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此

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有效而自

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

為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25~35年

(2)機器設備 3~15年

(3)運輸設備 4~15年

(4)其他設備 3~15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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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租 賃

承租人

合併公司之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在營業租賃下,所有給付均作為租賃支出。

(十二)無形資產

1.其他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衡量之。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

之。

3.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

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技術合作費 10年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分類

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生物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

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

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

列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

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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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而

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

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

該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

續期間迴轉。

(十四)收入認列

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已

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售協

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

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

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

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點交

貨,風險及報酬係於港口將貨品運裝上船時移轉予買方;對於內銷交易,風險及報酬

則通常於商品送達客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

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

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

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

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

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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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本公司所有確定福利計畫續後產生之精算損益,其超過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或計

畫資產公允價值(如果有)兩者較高之10%的部分,以參加該計畫之員工預期平均剩

餘服務年限予以攤銷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前未

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指本公司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某一員工或員工團體之聘僱契約,或

為鼓勵員工自願接受資遣而提供離職福利。離職福利係當本公司已明確承諾詳細之

正式終止聘雇計畫且該計畫實際上無撤銷之可能時,或在鼓勵自願資遣下,員工很

有可能接受資遣提議,且接受之員工人數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

於報導期間之十二個月後方支付時,應予折現。

4.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5.國外子公司員工福利

南電美國公司之退休金係採確定提撥制之退休計畫,每年依計畫規定提撥一定

數額之退休基金,並計入當期相關成本及費用。

南電香港公司因為聘雇固定人員,故無退休金負債之認列。

南電昆山公司於大陸地區受當地相關規定約束,依當地政府規定按月依工資總

額之20%提列職工退休養老基金,並繳納至相關主管機關。

(十六)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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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

者,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於

各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費

用。

(十七)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

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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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八)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之股票選擇權 。

(十九)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損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

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一)附註六(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評估

(二)附註六(十),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12.31 102.12.31 現 金 $ 15 13

銀行存款 4,374,598 2,207,269

約當現金-短期票券 63,945 235,240

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 513,745 1,211,170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4,952,303 3,653,692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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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金融資產

1.明細如下: 103.12.31 102.12.3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9,966,531 6,826,333

103.12.31 102.12.31

金 額 持股% 金 額 持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Antig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 5.48 - 5.48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股票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

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合併公司投資成本為32,864千元,因評估

Antig Technology Corporation之股票認為其投資價值確已減損,故已於民國九十七

年度全數認列減損損失。

合併公司已於附註六(十六)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

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2.敏感度分析-權益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報導日證券價格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上漲1% $ 54,013 45,373

下跌1% $ (54,013) (45,373)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3.12.31 102.12.31

應收帳款 $ 7,246,933 7,646,404

其他應收款 338,493 110,465

減:備抵呆帳 (72,084) (76,617)

$ 7,513,342 7,68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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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3.12.31 102.12.31

逾期60天以下 $ 174,455 105,720

逾期61~90天 22,039 9,302

逾期91~120天 7,656 4,644

逾期121天~1年 34,910 50,614

$ 239,060 170,280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

呆帳變動表如下: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103年1月1日餘額 $ - 76,617 76,617

認列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回升利益 - (4,211) (4,211)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351) (351)

外幣換算損益 - 29 29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 72,084 72,084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102年1月1日餘額 $ - 60,194 60,194

認列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減損損失 - 16,397 16,397

外幣換算損益 - 26 26

102年12月31日餘額 $ - 76,617 76,617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90~120天。於決定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可

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日信用品質之任何

改變。依過往歷史經驗,合併公司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回收情況良好,除了對於有外

部證據顯示無法收回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已認列100%備抵呆帳外,合併公司備抵

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四)存 貨

103.12.31 102.12.31

製成品 $ 1,205,921 1,009,520

在製品 1,456,701 1,533,748

原 料 675,175 684,574

物 料 252,653 217,542

$ 3,590,450 3,44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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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33,108,171千元及31,942,366千元。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因有證據顯示經濟情

況改善,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減少認列銷貨成本分別為43,923千元及46,984千元。另,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均無存貨沖減之迴轉。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3.12.31 102.12.31

關聯企業 $ 670,510 689,025

1.關聯企業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所投資之關聯企業具有公

開報價者其帳面金額分別為670,510千元及689,025千元,公允價值分別為821,535千

元及978,189千元。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所享有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彙總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合併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本期淨利之份額 $ 11,381 33,715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其財務資訊彙總如下,未依合併公司持有之所有權比例作

調整: 103.12.31 102.12.31

總 資 產 $ 473,045,156 482,226,907

總 負 債 $ 233,489,178 241,855,120

103年度 102年度

收 入 $ 913,085,277 931,333,890

本期淨利 $ 9,065,576 26,858,263

合併公司並無任何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承擔關聯企業之或有負債,或對關聯企業

之負債負有個別責任而產生之或有負債。

合併公司關聯企業將資金移轉予合併公司之能力並未受有重

大限制。

2.擔 保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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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

細如下: 房屋設備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什項設備 未完工程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3,866,091 39,795,949 15,810 4,003,110 1,431,750 49,112,710

增添 - 264,709 1,615 22,496 807,684 1,096,504

處分 - (710,250) (1,578) (11,384) - (723,212)

重分類 - 765,775 518 4,245 (770,538) -

匯率變動之影響 94,853 826,950 201 9,322 75,966 1,007,292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3,960,944 40,943,133 16,566 4,027,789 1,544,862 50,493,294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3,778,920 38,242,579 14,524 3,991,772 842,795 46,870,590

增添 1,505 755,540 674 (23,653) 1,133,463 1,867,529

處分 - (444,578) (17) (5,488) - (450,083)

重分類 2,483 553,782 481 32,840 (589,586) -

重分類至其他應收款 - (364) - - - (364)

匯率變動之影響 83,183 688,990 148 7,639 45,078 825,038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3,866,091 39,795,949 15,810 4,003,110 1,431,750 49,112,710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1,456,321 25,329,030 10,544 2,984,088 - 29,779,983

本年度折舊 167,269 2,505,271 916 221,014 - 2,894,470

減損損失 - 85,179 184 687 - 86,050

處 分 - (693,098) (1,576) (10,524) - (705,198)

重分類 - 745 518 (1,263)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41,588 375,327 108 7,181 - 424,204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665,178 27,602,454 10,694 3,201,183 - 32,479,509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1,256,244 22,941,175 9,463 2,708,678 - 26,915,560

本年度折舊 169,053 2,568,497 1,027 261,353 - 2,999,930

處 分 - (429,337) (17) (5,325) - (434,679)

重分類 - (13,879) - 13,879 - -

重分類至其他應收款 - (328) - - - (328)

匯率變動之影響 31,024 262,902 71 5,503 - 299,500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1,456,321 25,329,030 10,544 2,984,088 - 29,779,983

帳面價值: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2,295,766 13,340,679 5,872 826,606 1,544,862 18,013,785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2,409,770 14,466,919 5,266 1,019,022 1,431,750 19,332,727

民國102年1月1日 $ 2,522,676 15,301,404 5,061 1,283,094 842,795 19,9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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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佔總資產相當高的比例,且於資產評估過程中,

合併公司需仰賴主觀判斷並依據現在及預期未來資產使用狀況及電路板產業特性,決

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及回收期間。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

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經減損評估後,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

度及一○二年度分別認列減損損失86,050千元及0千元。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分別依1.1350%~2.0607%及0.9868%~1.0939%資

本化利率計算,與土地取得及新廠房興建有關之資本化借款成本分別為16,014千元及

9,594千元。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3.12.31 102.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 516,293 858,785

尚未使用額度 $ 2,000,000 3,300,000

利率區間 1.29%~1.49% 1.32%~2.00%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於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償還之金額為

342,492千元。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均無重大發行、再買回或償還之情

形,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十五)。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合併公司之短期借款未有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

(八)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3.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尚未使用額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 美金 0.85%~1.73% 104 $ - 545,548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 美金 0.85%~1.73% 105 - 272,774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 美金 1.55%~2.35% 107 2,611,299 1,110,112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545,548

合 計 $ 1,382,886 102.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尚未使用額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 美金 0.6385%~0.8659% 103 $ 314,462 $ 14,974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 美金 0.8256%~0.8633% 103 - 515,134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 美金 0.8256%~0.8633% 104~105 - 772,701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 美金 1.66%~2.30% 107 3,094,605 419,283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530,108

合 計 $ 1,191,984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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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於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發行之金額為

635,924千元,利率為1.55%~2.35%,到期日為民國一○七年五月六日;償還之金

額為534,555千元。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發行之金額為419,283

千元,利率為1.66%~2.30%,到期日為民國一○七年五月六日;償還之金額為

839,530千元。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十五)。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合併公司之長期借款未有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

(九)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已認列確定福利義務之組成如下: 103.12.31 102.12.31

未提撥義務現值 $ - -

已提撥義務現值 2,056,926 1,994,915

義務現值總計 2,056,926 1,994,915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553,981) (536,303)

計畫短絀 1,502,945 1,458,612

精算損益未攤銷餘額 (104,193) (86,431)

已認列之確定福利義務負債 $ 1,398,752 1,372,181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103.12.31 102.12.31

確定福利計畫 $ 1,398,752 1,372,181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553,981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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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994,915 1,833,996

計畫支付之福利 (34,452) (35,839)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75,266 68,061

精算損(益) 21,197 128,697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056,926 1,994,915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03年度 102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36,303 515,462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37,615 37,208

計畫資產已支付之福利 (32,490) (22,962)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9,118 8,769

精算(損)益 3,435 (2,174)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53,981 536,303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37,429 37,845

利息成本 37,837 30,216

精算(損)益 3,435 (2,174)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12,553) (6,595)

$ 66,148 59,292

營業成本 $ 57,609 51,657

推銷費用 1,652 1,608

管理費用 6,887 6,027

$ 66,148 59,292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 12,553 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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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精算假設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主要精算假設(以加權平

均表達)如下: 103.12.31 102.12.31

折現率 2.00% 1.90%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2.00% 1.65%

未來薪資增加 2.50% 2.5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三年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37,966千元。

預期長期資產報酬率係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基礎,而非加總個別資產類別之報

酬。

(6)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103.12.31 102.12.31 101.12.31 101.1.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2,056,926 1,994,915 1,833,996 1,823,666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553,981) (536,303) (515,462) (490,252)

精算損益未攤銷餘額 (104,193) (86,431) 44,440 -

確定福利義務淨負債 $ 1,398,752 1,372,181 1,362,974 1,333,414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 21,197 128,697 (48,024)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 (3,435) 2,174 3,584 -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金額至勞

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213,247千元及188,898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各國外子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按確定提撥退休計畫或當地相關

規定約束所提列之退休基金分別為233,850千元及189,960千元,並繳納至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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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利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237,506 79,051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19,336 5,267

256,842 84,318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25,824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382,666 84,318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

用(利益)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0,160 92,940

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稅前淨利(損) $ 1,997,437 (751,897)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396,850 (85,506)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48,029 23,296

其他依稅法調整數 (81,549) (7,387)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 - 148,648

核定差 19,336 5,267

$ 382,666 84,318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並無未認列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3.12.31 102.12.31 虧損扣抵 $ 148,648 148,648

虧損扣抵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於未來是否很有可能有足

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仍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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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確定福

利計畫

國外投資

收 益

其他

合計

民國103年1月1日 $ - 758,149 423,850 1,181,999

借記損益表 - 57,285 23,350 80,635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110,160

110,160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 815,434 557,360 1,372,794

民國102年1月1日 $ - 715,833 363,190 1,079,023

借記損益表 - 42,316 19,189 61,505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41,471

41,471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 758,149 423,850 1,181,999

遞延所得稅資產: 確定福

利計畫

國外投資

收 益

其他

合計

民國103年1月1日 $ 236,087 - 669,427 905,514

貸記(借記)損益表 4,850 - (50,039) (45,189)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240,937 - 619,388 860,325

民國102年1月1日 $ 232,346 - 663,133 895,479

貸記損益表 3,741 - 57,763 61,504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51,469)

(51,469)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236,087 - 669,427 905,514

3.本公司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與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之適用範圍,業經國稅

局核准,並由本公司選定免稅開始日,連續五年就其相關所得,免納營利事業所得

稅,核准免稅明細資料如下: 免稅類別 核准函號 獎勵項目 免稅期間

增資擴展 101.01.16北經工字

第1001784030號

IC構裝軟硬基板(BGA基板) 102.1.1~1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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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年度。依所得稅法

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

稅。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扣除之虧損及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 2,750,144民國一一一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申報數) 1,285,305民國一一二年度

合 計 $ 4,035,449

5.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3.12.31 102.12.31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2,051,598 (1,617,175)

$ 2,051,598 (1,617,175)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517,276 97,643

103年度(預計) 102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20.48%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一)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7,000,000

千元皆保留115,480千元供認股權憑證使用,每股面額10元,均為700,000千股,已

發行股份均為普通股646,166千股。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3.12.31 102.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21,666,025 21,666,025

員工認股權 250,434 244,033

其 他 123 123

$ 21,916,582 21,910,181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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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盈餘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

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

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3.12.31 102.12.31

股東權益-其他權益負數轉列 $ - 2,054,002

其 他 672,510 672,510

$ 672,510 2,726,512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辦理,另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當

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

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

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除前項依法令規定

提列外,特別盈餘公積尚包含:

A.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

B.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C.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之淨評價收益,惟其累積數減少時,應同額調減特別盈餘

公積,並以本項已提列數為限。

(3)盈餘分配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再提百分

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

餘(以下稱扣息後可分配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

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另,本公司應按當年度扣息後可分配

盈餘,提撥百分之零點一至百分之一之員工紅利,其提撥金額並作為當年度費用。

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

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50%以

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

年全部股利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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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員工紅利估列

金額分別為2,751千元及0千元,係以本公司截至各該段期間止之稅後淨利乘上本

公司章程所訂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配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各該段期間之

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嗣後股東會決議分配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

為估計變動,列為分配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會決議,因民國一○二年度發生

虧損,故不予分配股利及員工紅利;並承認特別盈餘公積因提列原因消滅而迴轉

之議案,相關資訊可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會決議,因民國一○一年度發生虧

損,故不予分配股利及員工紅利。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之股利及員工紅利,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

決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

投 資

合 計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202,477 573,728 776,205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

之兌換差額

537,842 - 537,84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974,048 1,974,04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740,319 2,547,776 3,288,095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251,292) (1,839,565) (2,090,857)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

之兌換差額

453,769 - 453,76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2,413,293 2,413,293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202,477 573,728 776,205

(十二)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及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證分別為9,912單位及1,588單位,每一單位可認購普通股1,000股,每股認購價格分

別為新台幣89元及124.5元。民國一○○年八月五日為資本公積轉增資之基準日,依員

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調整後之每股認購價格分別為新台幣75.4元及116元。民

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為分派現金股利之基準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法調整後之每股認購價格分別為新台幣72.2元及111.1元。給與對象皆以本公司正式編

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可行使認股比例累

計50%,屆滿三年可行使認股比例累計75%,屆滿四年可行使認股比例累計100%,認

股權證之存續期間為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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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本公司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

價值,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98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證

99年度第二次

員工認股權證

股利率 - -

預期價格波動率 42.89% 39.77%

無風險利率 1.0102% 0.9584%

預計存續期間 5.375 年 5.375 年

預估未來離職率 13.01% 23.43%

2.員工認股權計畫之相關資訊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讓辦法之詳細資訊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以千單位表達)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認股權

數 量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認股權

數 量

1月1日流通在外數量 $ 79.59 8,362 79.59 8,362

12月31日流通在外數量 $ 79.59 8,362 79.59 8,362

12月31日可行使數量 8,362 7,965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酬勞性員工認股權

計畫流通在外之資訊如下: 103.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元)

之 範 圍

流通在外

之 數 量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元)

可行使

之數量 行使價格(元)

$ 72.2 6,774 2.48 72.2 6,774 72.2

$ 111.1 1,588 3.24 111.1 1,588 111.1

102.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元)

之 範 圍

流通在外

之 數 量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元)

可行使

之數量 行使價格(元)

$ 72.2 6,774 3.48 72.2 6,774 72.2

$ 111.1 1,588 4.24 111.1 1,19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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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員工費用及負債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所產生之費用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因員工認股權憑證所產生之費用 $ 6,401 64,998

(十三)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

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損)分別為1,614,771千元及(836,215)千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股數均為646,166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03年度 102年度 繼續營

業單位

停 業

單 位

合 計

繼續營

業單位

停 業

單 位

合 計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損) $ 1,614,771 - 1,614,771 (836,215) - (836,215)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之淨利(損)

$ 1,614,771

-

1,614,771

(836,215)

-

(836,215)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單位:千股 103年度 102年度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646,166 646,166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646,166 646,166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2.50 (1.29)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三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為

1,614,771千元,與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為646,232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103年度 102年度

繼續營

業單位

停 業

單 位

合 計

繼續營

業單位

停 業

單 位

合 計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淨利(基本)

$ 1,614,771

-

1,614,771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

持有人淨利(稀釋)

$ 1,614,771

-

1,614,771

-

-

-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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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03年度 102年度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646,166 -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66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646,232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2.50 -

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包含稀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計算之選擇權,因其具反稀釋作用。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

平均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權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十四)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

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當年度產生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 3,076,248 2,433,348

公允價值淨變動數重分類至損益 (1,102,200) (20,055)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 1,974,048 2,413,293

(十五)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85,105 51,452 股利收入 51,900 17,828 呆帳回升利益 4,211 - 其他 46,258 32,227 $ 187,474 101,507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 553,032 263,391 處分投資及金融負債損益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1,102,200 20,05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3,010) (11,009) 處分材料、廢料收益 390,749 414,697 減損損失 (120,666) - 其他 (23,670) (29,914) $ 1,898,635 65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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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利息費用 $ 43,439 32,254 減:利息資本化 (16,014) (9,594) 不含利息資本化之利息費用 $ 27,425 22,660

(十六)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1)金融資產 103.12.31 102.12.3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9,966,531 6,826,333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4,952,303 3,653,692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9,554,130 8,285,453

合 計 $ 24,472,964 18,765,478

(2)金融負債 103.12.31 102.12.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516,293 858,785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3,678,899 3,619,143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928,434 1,722,092

合 計 $ 6,123,626 6,200,020

2.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扣除擔保金額後,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三

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6,124,797千元及

6,478,996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

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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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0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擔保銀行短期借款 $ 516,293 516,861 516,861 - - - -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928,434 1,994,549 275,557 275,557 275,557 1,167,878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800,058 1,800,058 1,800,058 - - - -

$ 4,244,785 4,311,468 2,592,476 275,557 275,557 1,167,878 -

102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擔保銀行短期借款 $ 858,785 861,325 861,325 - - - -

無擔保銀行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722,092 1,782,615 262,107 277,140 524,215 719,153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101,009 2,101,009 2,101,009 - - - -

$ 4,681,886 4,744,949 3,224,441 277,140 524,215 719,153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4.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3.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323,770 31.7180 10,269,323

歐 元 8 38.5310 318

日 幣 3,164 0.2650 838

港 幣 128 4.0664 522

人民幣 223,208 5.1834 1,156,97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08,267 31.7180 3,434,012

歐 元 2 38.5310 81

日 幣 141,438 0.2650 37,481

港 幣 - 4.0664 -

人民幣 88,996 5.1834 46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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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02.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281,389 29.9500 8,427,598

歐 元 - 41.2410 -

日 幣 1,868 0.2846 532

港 幣 153 3.8397 587

人民幣 180,345 4.9121 885,87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25,203 29.9500 3,749,833

歐 元 7 41.2410 309

日 幣 466,998 0.2846 132,908

港 幣 - 3.8397 -

人 民 幣 76,281 4.9121 374,702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

其他應收款、銀行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

若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值1%,而

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

別增加或減少56,733千元及38,825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5.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利率的

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利率的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稅後淨利將減少或增加553千元及523千元,主因係

合併公司之浮動利率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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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6.公允價值

(1)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除詳列於下表者外,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合併財務報表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103.12.31 102.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9,966,531 9,966,531 6,826,333 6,826,333

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928,434 1,928,434 1,722,092 1,722,092

(2)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合併公司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上市(櫃)公司股票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利率多數接近市場利率,故以其借款金額為其公

允價值。

(3)公允價值層級

下表按評價方式,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各公允價值層級定義如

下: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

格)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103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及共同基金 $ 9,966,531 - - 9,966,531 102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及共同基金 $ 6,826,333 - - 6,82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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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七)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之制定,係遵行主管機關法令與企業政策執行。面

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深知評估與控管風險的能力為企業經營重要的一環,因

此,透過嚴謹的內部控制與周詳的風險管理制度之建立,以有效管控企業經營時可

能遭遇之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市場風險,以達企業永續經營之目標。

合併公司內部稽核部門,不定期檢核各項避險交易之成效與允當性,作成稽核

報告呈報董事會。

3.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及財務金融投資

(包括銀行存款、固定收益之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

(1)應收帳款

為確保帳款之回收,合併公司建立了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包括營業目標

管理、授信管理、應收帳款之管理等作業,隨時注意客戶經營狀況,掌握客戶經

營動態,適時採取必要措施,預防帳款減損情事之發生。

且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對象,大部分均為信用良好之國際知名公司,分散於

不同產業及地理區域。惟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銷貨額達合併公司營業收

入10%之客戶收入分別約佔39.83%及30.49%,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

不重大。

(2)財務金融投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商品之信用風險,依據合併公司之財務

風險架構。為避免因交易對象之信用異常而產生違約風險,主要以長期信用評等

等級、規模較大,流動性較佳等指標,依據所承作金融商品之風險與期間,明訂

不同之可交易對象信用等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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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的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

動性之有價證券及足夠之銀行融資額度,以確保合併公司有充足的財務彈性。合併

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含信用狀借款)為

4,611,299仟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

風險。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

幣、美元、港幣、人民幣、日幣及歐元。

合併公司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份,均於市場匯率有利時買入即期或遠期

外匯支應。對外幣長期負債,於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長

天期遠期外匯或換匯換利合約,俾使合併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收獲利之影響減到

最低。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借款係採浮動利率政策,且合併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為規

避利率波動風險,合併公司將經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於利率處於相對低檔時

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利率交換合約,承作利率皆較預估融資成本低。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因此合併

公司將暴露於市場價格變動之風險。

(十八)資本管理

由於合併公司須維持大量資本,以支應擴建及提升廠房及設備所需。因此合併公

司之資本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畫,以支應未來十二個月所需之

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 103.12.31 102.12.31

負債總額 $ 9,222,972 8,969,363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4,952,303) (3,653,692)

淨負債 $ 4,270,669 5,315,671

權益總額 $ 38,631,164 34,498,102

調整後資本 $ 38,631,164 34,498,102

負債資本比率 11.0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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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合併公司之母公司同時為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持有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

股份之66.97%,並已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財務報表。

(二)其他關係人交易

1.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關聯企業 $ 61,544 101,215

2.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3.12.31 102.12.31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關聯企業 $ 6,448 15,746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之銷貨條件係以成本加成利益為報價基準。其收款期

限一般為次月十五日前收款。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

須提列呆帳費用。

3.進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母公司 $ 1,444,342 1,630,868

關聯企業 1,871,026 2,886,309 $ 3,315,368 4,517,177

4.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3.12.31 102.12.31

應付帳款-關係人 母公司 $ 136,663 160,471

應付帳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 300,950 352,678

$ 437,613 513,149

合併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合併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

同。其付款期限分別為次月十五日前、月結90天、月結60天及請款核決後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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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5.財產交易

(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分別向關聯企業南亞電子材料(昆山)

公司購買蒸汽水電等公用流體總金額分別為766,985千元及798,640千元。截至民

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別尚有86,628千元及160,262千元未

支付,帳列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度分別向關聯企業文方實業(股)公司及南亞電氣(南通)

公司購入固定資產,取得金額分別為36,183千元及68,224千元。截至民國一○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別尚有0千元及8,547千元未支付,帳列其他應付款-關

係人。

6.對關係人放款

合併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實際動支情形如下: 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03年度 102年度 關聯企業 $ 2,034,340 589,455

7.保證情形

合併公司向彰化銀行聯貸之長期借款係由母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負連帶保證

責任。

8.不動產租賃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向母公司承租座落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338號之

廠房、員工宿舍及台北辦公室等。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

益之費用分別為166,005千元及160,664千元。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1.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103年度 102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7,020 15,920 股份基礎給付 162 646 $ 17,182 16,566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十二)。

八、質押之資產:無。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財務報表及附註另有說明及列示者外,合併公司尚有

下列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合併公司為進口原物料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為8,156千元。

(二)由銀行為合併公司保證計有保稅保證54,500千元及進口保證65,100千元。

(三)合併公司因銀行授信額度背書保證之金額為818,324千元(USD25,800千元)。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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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03年度 102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6,555,403 562,543 7,117,946 5,877,305 475,149 6,352,454

勞健保費用 554,462 53,173 607,635 481,270 49,135 530,405

退休金費用 468,349 44,896 513,245 397,369 40,781 438,150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45,158 23,689 368,847 254,527 15,641 270,168

折舊費用 2,888,261 6,209 2,894,470 2,994,603 5,327 2,999,930

攤銷費用 6,695 - 6,695 6,695 - 6,695

註: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間員工分紅費用化列入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分

別為2,422千元及329千元;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間未認列員工紅

利。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

為關

董事會決議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呆帳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資金貸與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係人 最高金額 (董事會決

議額度)

期末餘額 區間 性質

(註一)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限 額 總限額

0 本公司 南電(香港)公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50,000 50,000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7,726,233

(註二) 15,452,466(註三)

0 本公司 華亞汽電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2,000,000 2,000,000 1,000,000 1.625%

~1.642%2 - 營運週轉 - 無 - 7,726,233

(註二) 15,452,466(註三)

0 本公司 台朔重工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2,000,000 2,000,000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7,726,233

(註二) 15,452,466

(註三)

1 南電(香港)

公司

南電(昆山)公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1,363,871 818,322 818,322

(註四) 0.895% ~1.646%

2 - 營運週轉 - 無 - 2,989,893 (註五)

4,983,155 (註六)

2 南電(昆山)

公司

福欣特殊鋼

(福建)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622,013 - - 3.920% 2 - 營運週轉 - 無 - 4,911,464

(註五) 4,911,464

(註六)

2 南電(昆山)

公司

必成玻璃纖維

(昆山)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1,138,009 1,034,340 1,034,340 1.233%

~3.920%2 - 營運週轉 - 無 - 4,911,464

(註五) 4,911,464

(註六)

註一:1.為有業務往來者。

2.為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註二:對關係企業及有業務往來者之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以淨值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其他對象

以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註三: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以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其中貸與無業務往來但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

者之總額以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四:此項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五:南電(昆山)及南電(香港)公司對關係企業及有業務往來者之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分別以淨

值之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六十為限,其他對象皆以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六:南電(昆山)及南電(香港)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皆以淨值之百分之百為限,其中貸與無業

務往來但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總額皆以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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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背書保證

餘 額

書保證

餘 額

支金額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證最高

限 額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地區背書

保 證

0 本公司 南電(香港)公司 2 (註一)

25,110,257(註二)

1,363,874 818,324 818,324 - 2.12% 50,220,513 (註二)

Y - -

註一: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如下: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註二: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1.3倍,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前述總額之二分

之一。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期中最高持股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或出資情形 備註

本公司 台灣塑膠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母公司為該公司之

法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7,011 506,869 0.11 % 506,869 0.11% -

本公司 台化纖維公司股票 本公司董事為該公司董事長 〃 15,432 1,032,391 0.26 % 1,032,391 0.26% -本公司 華亞科技公司股票 關聯企業南亞科技公司採權

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76,933 3,862,045 1.18 % 3,862,045 2.01% -

本公司 兆豐國際寶鑽貨幣市場基金 - 〃 232,664 2,863,238 - 2,863,238 - - 本公司 中國信託華盈貨幣市場基金 - 〃 73,908 800,022 - 800,022 - - 本公司 富蘭克林華美貨幣市場基金 - 〃 88,964 901,966 - 901,966 - - 本公司 Antig Technology Corporation股票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1,132 - 5.48 % - 5.48%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期 初 買 入 賣 出 期 末

之公司 種 類 及

名 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

成本

處分

損益

股數

金額

本公司 第一金全家福貨

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8,140 1,418,802 - - 8,140 1,420,420 1,418,802 1,618 (註一)

- -

本公司 第一金台灣貨幣

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7,498 111,973 - - 7,498 112,107 111,973 134 (註二)

- -

本公司 未來資產所羅門

貨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24,099 297,103 - - 24,099 298,125 297,103 1,022 (註三)

- -

本公司 華頓平安貨幣市

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26,666 301,146 - - 26,666 302,856 301,146 1,710(註四)

- -

本公司 富蘭克林華美貨

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 - 138,164 1,400,000 49,200 498,800 498,539 261 88,964 901,461(註六)

本公司 兆豐國際寶鑽貨

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13,077 159,999 219,587 2,700,000 - - - - 232,664 2,859,999(註七)

本公司 中國信託華盈貨

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 - 73,908 800,000 - - - - 73,908 800,000(註八)

本公司 華亞科技公司股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121,667 2,676,678 - - 44,734 2,203,742 984,149 1,219,593(註五)

76,933 1,692,529(註九)

註一: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利益17,693千元。

註二: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利益1,963千元。

註三: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利益2,103千元

註四: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利益1,146千元。

註五: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損失145,043千元。

註六:上述期末損益金額不包含未實現評價利益505千元。

註七:上述期末損益金額不包含未實現評價利益3,239千元。

註八:上述期末損益金額不包含未實現評價利益22千元。

註九:上述期末損益金額不包含未實現評價利益2,169,516千元。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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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進(銷)貨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進

(銷) 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母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進貨 1,297,318 5.54% 次月15日 - - (90,761) (4.92)% -

本公司 南電(昆山)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進貨 12,556,192 53.58% 次月15日 - - (1,202,174) (65.18)% 註

南電(昆

山)公司

母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進貨 147,024 1.79% 次月15日 - - (45,902) (3.94)% -

南電(昆

山)公司

南亞電子材料(昆

山)公司

負責人為同一人 進貨 1,720,465 20.95% 月結60天 - - (295,205) (25.34)% -

註: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本公司 華亞汽電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000,000 註 - - -

南電(香港)公司 南電(昆山)公司(註1) 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818,322 註 - 271,372 -

南電(昆山)公司 必成玻璃纖維(昆山)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034,340 註 - 154,255 -

註:其他應收款-關係人無週轉率之計算。

註1:該項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與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 之

關 係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1 南電昆山公司 本公司 2 銷貨 12,556,192 次月15日前 35.91%

1 南電昆山公司 本公司 2 應收帳款 1,202,174 次月15日前 2.51%

2 南電香港公司 南電昆山公司 3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818,322 - 1.71%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僅揭露銷貨及應收帳款之資料,其相對之

進貨及應付帳款不再贅述。

註三、係以交易金額除以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或合併總資產。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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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三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或出資情形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南電(香港)公司 香港 電子產品買賣 5,020,900 5,020,900 1,223,820,000 100.00% 12,317,907 100.00% 335,770 335,770 註

本公司 南電(美國)公司 美國 客戶推廣 3,479 3,479 1,000,000 100.00% 10,185 100.00% 1,202 1,202 註

本公司 台塑石化公司 台灣 石化製品產銷 654,868 654,868 11,958,300 0.13% 670,510 0.13% 9,065,576 11,381

註: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期中最高持股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或出資情形 損 益 價 值 投資收益

南電(昆山)公司 印刷電路板

製銷

5,017,721 (註一) 5,017,721 - - 5,017,721 336,594 100.00% 100.00% 336,594(註二)

12,308,122 -

註一: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二:依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認列損益。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5,017,721 5,017,721 23,178,698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三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以及「母子公司間業務

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係屬經營印刷電路板製造銷售之單一產業,依營運決策者所使用之資訊

以地區別為管理架構分別管理,分為三個應報導部門:國內部門、美洲部門及亞洲部

門。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

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由於所得稅、

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故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

用(利益)、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應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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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報導部門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

用之報告一致。

每一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3年度

國內

美洲

亞洲

所有其

他部門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34,182,265 - 785,257 - - 34,967,522

部門間收入 37,444 32,389 12,556,192 - (12,626,025) -

利息收入 35,919 2 49,184 - - 85,105

收入總計 $ 34,255,628 32,391 13,390,633 - (12,626,025) 35,052,627

利息費用 $ 520 - 26,905 - - 27,425

折舊與攤銷 $ 1,832,982 36 1,087,885 - (19,738) 2,901,165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11,381

-

-

-

-

11,381

應報導部門損益 $ 1,870,552 1,706 462,152 - (336,973) 1,997,437

資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 670,510 - - - - 670,510

應報導部門資產 $ 44,932,702 10,186 16,543,260 - (13,632,012) 47,854,136

應報導部門負債 $ 6,301,538 - 4,130,455 - (1,209,021) 9,222,972

102年度

國內

美洲

亞洲

所有其

他部門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31,680,111 - 671,466 - - 32,351,577

部門間收入 44,384 28,104 11,189,568 - (11,262,056) -

利息收入 12,274 - 39,180 - (2) 51,452

收入總計 $ 31,736,769 28,104 11,900,214 - (11,262,058) 32,403,029

利息費用 $ 262 - 22,400 - (2) 22,660

折舊與攤銷 $ 2,013,498 44 1,012,774 - (19,691) 3,006,625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33,715

-

-

-

-

33,715

應報導部門損益 $ (830,948) 1,443 326,527 - (248,919) (751,897)

資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 689,025 - - - - 689,025

應報導部門資產 $ 40,290,254 8,433 15,697,428 - (12,528,650) 43,467,465

應報導部門負債 $ 5,792,152 - 4,267,845 - (1,090,634) 8,969,363

上述應報導部門資訊重大調節項目說明如下: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應報導部門收入合計數分別應銷除部門間收入

336,973千元及248,919千元。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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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產品及勞務名稱 103年度 102年度

電 路 板 $ 34,243,507 31,607,361

其 他 724,015 744,216

合 計 $ 34,967,522 32,351,577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

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 區 別 103年度 102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臺 灣 $ 9,967,454 7,517,793

美 國 2,631,561 2,631,355

大 陸 13,133,042 12,085,110

其他國家 9,235,465 10,117,319

$ 34,967,522 32,351,577

非流動資產:

臺 灣 $ 7,651,392 9,340,687

美 國 136 146

大 陸 11,117,509 10,787,451

合 計 $ 18,769,037 20,128,284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惟不包含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退職福利之資產及由保險合約產生之權利之

非流動資產。

(五)主要客戶資訊

銷售額達合併公司營業收入10%以上之客戶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甲客戶 $ 4,438,418 6,036,990

乙客戶 $ 5,614,407 3,828,578

丙客戶 $ 3,873,711 -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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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8046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1之36號3樓

電 話:(02)2712-2211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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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87

二、目 錄 188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189

四、資產負債表 190

五、綜合損益表 191

六、權益變動表 192

七、現金流量表 193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94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94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94-196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7-206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06

(六)重大會計項目之說明 207-227

(七)關係人交易 227-229

(八)質押之資產 23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23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23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230

(十二)其 他 23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30-233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233

3.大陸投資資訊 233

(十四)部門資訊 233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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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之投資中,有關台塑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

體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

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對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

之投資金額分別為670,510千元及689,025千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1.49%及1.71%,民國一○三年

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認列之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

額分別為11,381千元及33,715千元,分別占稅前淨利(損)之0.61%及(4.06)%。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所

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

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

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個體

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南亞電路板股

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與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

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民 國 一○四 年 三 月 二十四 日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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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

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

○三

年及一○二

年十二月三

十一

單位

:新台幣

千元

(請詳

閱後附

個體財務報

告附註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

管:

103.

12.3

110

2.12

.31

資 產

金 額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

註六(一

))

$ 3,

654,

243

8

2,

136,

959

5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動(附

註六(二)(十四))

9,

966,

531

22

6,

826,

333

17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

註六(三

)(十四))

7,

098,

339

16

7,

531,

612

19

1180

應收帳款-關

係人淨額(附

註六(十

四)及

七)

13

,294

-

23

,806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

註六(三

)(十四))

22

5,15

2

1

100,

844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

係人(附

註六(十

四)及七)

1,

000,

000

2

2,

002

-

1310

存貨淨額(附

註六(四

))

2,

089,

909

5

2,

073,

600

5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45

,425

-

27

,474

-

動資產合計

24

,092

,893

54

18

,722

,630

46

非流動

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

註六(五

))

12

,998

,602

29

12

,010

,448

3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

註六(六

))

6,

964,

657

15

8,

592,

859

21

1780

無形資產

12

,066

-

53

,377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

註六(八

))

86

0,32

5

2

905,

514

2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4,

159

-

5,

426

-

流動資產合計

20

,839

,809

46

21

,567

,624

54

資產總計

$ 44

,932

,702

10

0

40,2

90,2

54

100

103.

12.3

1 10

2.12

.31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70

應付帳款(附

註六(十

四))

$ 54

5,62

6

1

850,

816

2

2180

應付帳款-關

係人(附

註六(十

四)及

七)

1,

298,

680

3

1,

212,

800

3

2200

其他應付款(附

註六(十

四)及

七)

1,

484,

433

4

1,

104,

124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1

0,62

1

-

-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80

,191

-

54

,244

-

流動負債合計

3,

519,

551

8

3,

221,

984

8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

註六(八

))

1,

372,

794

3

1,

181,

999

3

264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

註六(七

))

1,

398,

752

3

1,

372,

181

3

2645

存入保證金

10

,441

-

15

,988

-

非流動負債合計

2,

781,

987

6

2,

570,

168

6

負債總計

6,

301,

538

14

5,

792,

152

14

權益

(附註六(八

)(九)):

3110

普通股股本

6,

461,

655

14

6,

461,

655

16

3200

資本公積

21

,916

,582

49

21

,910

,181

54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

240,

724

9

4,

240,

724

1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67

2,51

0

1

2,72

6,51

2

7

3350

累積盈(虧

)

2,05

1,59

8

5

(1,6

17,1

75)

(4)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74

0,31

9

2

202,

477

1

3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

2,

547,

776

6

57

3,72

8

1

其他權益合計

3,

288,

095

8

77

6,20

5

2

權益總計

38,6

31,1

64

86

34,4

98,1

02

86

負債及權益總

$ 44

,932

,702

10

0

40,2

90,2

54

100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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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3年度 102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營業收入(附註七):

4110 銷貨收入 $ 34,654,448 102 32,085,939 102

4170 減:銷貨退回 237,068 1 169,114 1

4190 銷貨折讓 197,671 1 192,330 1

營業收入淨額 34,219,709 100 31,724,49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七) 33,186,757 97 32,074,622 101

營業毛利(損) 1,032,952 3 (350,127) (1)

5910 減: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附註七) 1,340 - 1,138 -

5920 加:聯屬公司間已實現銷貨毛利(附註七) 3,297 - 1,670 -

營業毛利(損)淨額 1,034,909 3 (349,595) (1)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32,999 2 662,020 2

6200 管理費用 843,884 2 860,283 3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476,883 4 1,522,303 5

6900 營業淨損 (441,974) (1) (1,871,898) (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五)(六)(十三)):

7010 其他收入 116,369 - 50,925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848,324 5 707,652 2

7050 財務成本 (520) - (262)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348,353 1 282,635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312,526 6 1,040,950 3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 1,870,552 5 (830,948) (3)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八)) 255,781 1 5,267 -

本期淨利(淨損) 1,614,771 4 (836,215) (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八)(九)(十二)):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淨額 648,002 2 546,709 2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利益 1,974,048 6 2,413,293 8

8399 減: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10,160 - 92,940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511,890 8 2,867,062 10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126,661 12 2,030,847 7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一)) $ 2.50 (1.29)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一)) $ 2.50 -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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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

後附個

體財務報告

附註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

主管:

南亞電路板股

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

○三

年及一○二

年一月一日

至十

二月三十一

單位:新

台幣

千元

其他

權益

項目

保留

盈餘

國外

營運機構

備供

出售

普通

資本

公積

法定

餘公

特別

餘公

累積

盈(虧

)

財務

報告換

之兌

換差額

金融

資產

未實

現(損

)益

權益

總計

民國

一○

二年一

月一日餘

$ 6,

461,

655

21

,845

,183

4,

240,

724

2,

726,

512

(7

80,9

60)

(251

,292

) (1

,839

,565

) 32

,402

,257

本期淨

-

-

-

-

(8

36,2

15)

-

-

(836

,215

)

本期其

他綜

合損益

-

-

-

-

-

453,

769

2,

413,

293

2,

867,

062

本期綜

合損益

總額

-

-

-

-

(8

36,2

15)

453,

769

2,

413,

293

2,

030,

847

股份基

礎給付

交易

(附註

六(十

))

-

64

,998

-

-

-

-

-

64

,998

民國

一○

二年十

二月三十

一日餘

6,

461,

655

21

,910

,181

4,

240,

724

2,

726,

512

(1

,617

,175

) 20

2,47

7

573,

728

34

,498

,102

本期淨

-

-

-

-

1,

614,

771

-

-

1,

614,

771

本期其

他綜

合損益

-

-

-

-

-

537,

842

1,

974,

048

2,

511,

890

本期綜

合損益

總額

-

-

-

-

1,

614,

771

53

7,84

2

1,97

4,04

8

4,12

6,66

1

特別盈

餘公積

迴轉

(附註

六(九

))

-

-

-

(2

,054

,002

) 2,

054,

002

-

-

-

股份基

礎給付

交易

(附註

六(十

))

-

6,

401

-

-

-

-

-

6,

401

民國

一○

三年十

二月三十

一日餘

$ 6,

461,

655

21

,916

,582

4,

240,

724

67

2,51

0

2,05

1,59

8

740,

319

2,

547,

776

38

,631

,164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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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3年度 10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1,870,552 (830,948)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826,287 2,006,803

攤銷費用 6,695 6,695

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 (4,211) 16,397

利息費用 520 262

利息收入 (35,919) (12,274)

股利收入 (51,900) (17,828)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6,401 64,99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348,353) (282,63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28,081) (21,040)

處分投資利益 (1,102,200) (20,055)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利益 1,340 1,138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銷貨利益 (3,297) (1,67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250,225) (99,933)

存貨未實現回升利益 (49,564) (42,176)

資產減損損失 120,666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88,159 1,598,68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含關係人) 678,573 (1,488,883)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120,799) 14,745

存貨減少 33,255 475,562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14,384) (8,11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576,645 (1,006,69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減少(含關係人) (225,715) (22,425)

其他應付款項增加(減少) 380,309 (453,256)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25,947 (5,502)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26,571 9,20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07,112 (471,97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783,757 (1,478,669)

調整項目合計 871,916 120,01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2,742,468 (710,935)

收取之利息 34,412 12,531

收取之股利 81,796 20,937

支付之利息 (520) (262)

支付之所得稅 (22,903) (6,51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835,253 (684,24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1,000,000) -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增加數 (4,900,000) (300,0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4,836,050 1,752,993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87,707) (869,64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915 3,922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1,267 3,66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1,338,475) 590,93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減少 (5,547) (32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547) (322)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6,053 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517,284 (93,62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136,959 2,230,58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654,243 2,136,959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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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奉經濟部核

准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1之36號3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經營印

刷電路板之製造銷售。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三年四月三日金管證

審字第1030010325號令,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

融工具」)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較

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2010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固定日期之移除」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

抵」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2014年1月1日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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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經評估後本公司認為除下列各項外,適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

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1.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並用其取

代準則修訂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損益得採「緩衝區法」

或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定精算損益應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

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不再於符合既得條件前之平均期間內

按直線法分攤認列為費用,另企業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

組成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非僅於已明確承諾相關離職事件時,始應認列離

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揭露規定。

本公司預估將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全數認列,及配合「緩衝區法」之刪除將

未認列之精算損失全數認列,於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調增應計退休金負債106,003

千元,並調減保留盈餘87,982千元;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調增應計退休金

負債18,541千元及調減保留盈餘15,389千元,調減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退休金費用641千元。

2.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本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該準則整合各號準則對企業所持有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

財務報告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之揭露規定,並要求揭露相關資訊。本公司將依該準

則增加有關合併個體及未合併個體之資訊揭露。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

露。經評估該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加公允

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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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2013年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

出售或投入」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

例外規定之適用」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處理聯合營運

權益之取得」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

「闡明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

「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

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

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

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

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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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

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

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

千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

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

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

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

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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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

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

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

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

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依交

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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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並

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

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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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

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

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

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損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

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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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者。本

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大影響力。

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

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

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損

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此

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有效而自

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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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25~35年

(2)機器設備 3~15年

(3)運輸設備 4~15年

(4)其他設備 3~15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一)租 賃

承租人

本公司之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在營

業租賃下,所有給付均作為租賃支出。

(十二)無形資產

1.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衡量之。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

之。

3.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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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

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技術合作費 10年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分類

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生物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

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

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

列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

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本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而受

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

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

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

期間迴轉。

(十四)收入認列

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已

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售協

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

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

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

項。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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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點交

貨,風險及報酬係於港口將貨品運裝上船時移轉予買方;對於內銷交易,風險及報酬

則通常於商品送達客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

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

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

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

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

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本公司所有確定福利計畫續後產生之精算損益,其超過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或計

畫資產公允價值(如果有)兩者較高之10%的部分,以參加該計畫之員工預期平均剩

餘服務年限予以攤銷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前未

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指本公司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某一員工或員工團體之聘僱契約,或

為鼓勵員工自願接受資遣而提供離職福利。離職福利係當本公司已明確承諾詳細之

正式終止聘雇計畫且該計畫實際上無撤銷之可能時,或在鼓勵自願資遣下,員工很

有可能接受資遣提議,且接受之員工人數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

於報導期間之十二個月後方支付時,應予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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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六)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

者,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於

各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費

用。

(十七)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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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

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八)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之股票選擇權 。

(十九)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報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損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一)附註六(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評估

(二)附註六(八),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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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12.31 102.12.31 現 金 $ - 6

銀行存款 3,076,553 690,543

約當現金-短期票券 63,945 235,240

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 513,745 1,211,170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3,654,243 2,136,959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四)。

(二)金融資產

1.明細如下: 103.12.31 102.12.3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9,966,531 6,826,333

103.12.31 102.12.31

金 額 持股% 金 額 持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Antig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 5.48 - 5.48

本公司所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股票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

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本公司投資成本為32,864千元,因評估Antig

Technology Corporation之股票認為其投資價值確已減損,故已於民國九十七年度全

數認列減損損失。

本公司已於附註六(十四)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

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2.敏感度分析-權益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報導日證券價格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上漲1% $ 54,013 45,373

下跌1% $ (54,013) (45,373)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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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3.12.31 102.12.31

應收帳款 $ 7,169,855 7,607,690

其他應收款(不含關係人) 225,152 100,844

減:備抵呆帳 (71,516) (76,078)

$ 7,323,491 7,632,456

本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3.12.31 102.12.31

逾期60天以下 $ 174,455 105,720

逾期61~90天 22,039 9,302

逾期91~120天 7,656 4,644

逾期121天~1年 34,910 50,614

$ 239,060 170,280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呆

帳變動表如下: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103年1月1日餘額 $ - 76,078 76,078

認列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回升利益 - (4,211) (4,211)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351) (35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 71,516 71,516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 計

102年1月1日餘額 $ - 59,681 59,681

認列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減損損失 - 16,397 16,397

102年12月31日餘額 $ - 76,078 76,078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90~120天。於決定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可回

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

變。依過往歷史經驗,本公司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回收情況良好,除了對於有外部證

據顯示無法收回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已認列100%備抵呆帳外,本公司備抵呆帳係

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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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 貨

103.12.31 102.12.31

製成品 $ 990,020 760,544

在製品 736,693 903,774

原料 273,316 323,503

物料 89,880 85,779

$ 2,089,909 2,073,600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33,186,757千元及32,074,622千元。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因有證據顯示經濟情

況改善,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減少認列銷貨成本分別為49,564千元及42,176千元。另,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均無存貨沖減之迴轉。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

擔保之情形。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3.12.31 102.12.31

子公司 $ 12,422,991 11,438,016

關聯企業 670,510 689,025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94,899) (116,593)

$ 12,998,602 12,010,448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關聯企業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投資關聯企業具有公開報

價者之帳面金額分別為670,510千元及689,025千元,公允價值分別為821,535千元及

978,189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所享有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彙總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本期淨利之份額 $ 11,381 3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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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其財務資訊彙總如下,未依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比例作調

整: 103.12.31 102.12.31

總 資 產 $ 473,045,156 482,226,907

總 負 債 $ 233,489,178 241,855,120

103年度 102年度

收 入 $ 913,085,277 931,333,890

本期淨利 $ 9,065,576 26,858,263

3.擔 保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

如下: 房屋設備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什項設備 未完工程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2,148,777 25,588,513 12,382 3,833,968 200,579 31,784,219

增添 - 255,594 1,359 17,006 13,748 287,707

處分 - (660,127) (1,570) (7,698) - (669,395)

重分類 - 182,843 518 3,740 (187,101) -

聯屬公司已實現處分利益 - (19,738) - - - (19,73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2,148,777 25,347,085 12,689 3,847,016 27,226 31,382,793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2,144,789 25,209,570 11,918 3,805,127 159,409 31,330,813

增添 1,505 685,938 - 6,242 175,957 869,642

處分 - (393,133) (17) (4,358) - (397,508)

重分類 2,483 104,866 481 26,957 (134,787) -

聯屬公司未實現處分利益 - 962 - - - 962

聯屬公司已實現處分利益 - (19,690) - - - (19,690)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2,148,777 25,588,513 12,382 3,833,968 200,579 31,784,219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771,935 19,547,775 8,883 2,862,767 - 23,191,360

本年度折舊 88,377 1,529,478 564 207,868 - 1,826,287

減損損失 - 85,179 184 687 - 86,050

處 分 - (676,623) (1,570) (7,368) - (685,561)

重分類 - 745 518 (1,263)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860,312 20,486,554 8,579 3,062,691 - 24,418,136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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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設備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什項設備 未完工程 總 計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679,565 18,305,110 8,170 2,606,338 - 21,599,183

本年度折舊 92,370 1,666,912 730 246,791 - 2,006,803

處 分 - (410,368) (17) (4,241) - (414,626)

重分類 - (13,879) - 13,879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771,935 19,547,775 8,883 2,862,767 - 23,191,360

帳面價值: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1,288,465 4,860,531 4,110 784,325 27,226 6,964,657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1,376,842 6,040,738 3,499 971,201 200,579 8,592,859

民國102年1月1日 $ 1,465,224 6,904,460 3,748 1,198,789 159,409 9,731,630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佔總資產相當高的比例,且於資產評估過程中,本

公司需仰賴主觀判斷並依據現在及預期未來資產使用狀況及電路板產業特性,決定特

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及回收期間。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

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經減損評估後,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

○二年度分別認列減損損失86,050千元及0千元。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均

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已認列確定福利義務之組成如下: 103.12.31 102.12.31

未提撥義務現值 $ - -

已提撥義務現值 2,056,926 1,994,915

義務現值總計 2,056,926 1,994,915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553,981) (536,303)

計畫短絀 1,502,945 1,458,612

精算損益未攤銷餘額 (104,193) (86,431)

已認列之確定福利義務負債 $ 1,398,752 1,372,181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103.12.31 102.12.31

確定福利計畫 $ 1,398,752 1,372,181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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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553,981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994,915 1,833,996

計畫支付之福利 (34,452) (35,839)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75,266 68,061

精算損(益) 21,197 128,697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056,926 1,994,915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03年度 102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36,303 515,462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37,615 37,208

計畫資產已支付之福利 (32,490) (22,962)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9,118 8,769

精算(損)益 3,435 (2,174)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53,981 536,303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37,429 37,845

利息成本 37,837 30,216

精算(損)益 3,435 (2,174)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12,553) (6,595)

$ 66,148 59,292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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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 102年度

營業成本 $ 57,609 51,657

推銷費用 1,652 1,608

管理費用 6,887 6,027

$ 66,148 59,292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 12,553 6,595

(5)精算假設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主要精算假設(以加權平

均表達)如下: 103.12.31 102.12.31

折現率 2.00% 1.90%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2.00% 1.65%

未來薪資增加 2.50% 2.5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三年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37,966千元。

預期長期資產報酬率係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基礎,而非加總個別資產類別之報

酬。

(6)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103.12.31 102.12.31 101.12.31 101.1.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2,056,926 1,994,915 1,833,996 1,823,666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553,981) (536,303) (515,462) (490,252)

精算損益未攤銷餘額 (104,193) (86,431) 44,440 -

確定福利義務淨負債 $ 1,398,752 1,372,181 1,362,974 1,333,414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 21,197 128,697 (48,024)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金額之經驗調整 $ (3,435) 2,174 3,584 -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金額至勞

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213,247千元及188,898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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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利益)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110,621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19,336 5,267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25,824 -

所得稅費用 $ 255,781 5,267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利益)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0,160 92,940

本公司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稅前淨利(損) $ 1,870,552 (830,948)

依稅前淨損計算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 317,994 (141,261)

其他依稅法調整數 (81,549) (7,387)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 - 148,648

核定差 19,336 5,267

$ 255,781 5,267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並無未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負債。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3.12.31 102.12.31

虧損扣抵 $ 148,648 148,648

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司於未來是否很有可能有足夠

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仍存在不確定性。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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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確定福

利計畫

國外投資

收 益

其 他

合 計

民國103年1月1日 $ - 758,149 423,850 1,181,999

借記損益表 - 57,285 23,350 80,635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110,160 110,160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 815,434 557,360 1,372,794

民國102年1月1日 $ - 715,833 363,190 1,079,023

借記損益表 - 42,316 19,189 61,505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41,471 41,471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 758,149 423,850 1,181,999

遞延所得稅資產: 確定福

利計畫

國外投資

收 益

其 他

合 計

民國103年1月1日 $ 236,087 - 669,427 905,514

貸記(借記)損益表 4,850 - (50,039) (45,189)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240,937 - 619,388 860,325

民國102年1月1日 $ 232,346 - 663,133 895,479

貸記損益表 3,741 - 57,763 61,504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51,469) (51,469)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236,087 - 669,427 905,514

3.本公司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與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之適用範圍,業經國稅

局核准,並由本公司選定免稅開始日,連續五年就其相關所得,免納營利事業所得

稅,核准免稅明細資料如下: 免稅類別 核准函號 獎勵項目 免稅期間

增資擴展 101.01.16北經工字

第1001784030號

IC構裝軟硬基板(BGA基板) 102.1.1~106.12.31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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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年度。依所得稅法

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

稅。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扣除之虧損及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 2,750,144 民國一一一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申報數) 1,285,305 民國一一二年度

合 計 $ 4,035,449

5.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3.12.31 102.12.31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2,051,598 (1,617,175)

$ 2,051,598 (1,617,175)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517,276 97,643

103年度(預計) 102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20.48%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九)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7,000,000

千元皆保留115,480千元供認股權憑證使用,每股面額10元,均為700,000千股,已

發行股份均為普通股646,166千股。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3.12.31 102.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21,666,025 21,666,025

員工認股權 250,434 244,033

其 他 123 123

$ 21,916,582 21,910,181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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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盈餘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

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

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3.12.31 102.12.31

股東權益-其他權益負數轉列 $ - 2,054,002

其 他 672,510 672,510

$ 672,510 2,726,512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辦理,另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

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

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

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除前項依法令規定

提列外,特別盈餘公積尚包含:

A.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

B.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C.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之淨評價收益,惟其累積數減少時,應同額調減特別盈餘

公積,並以本項已提列數為限。

(3)盈餘分配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再提百分

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

餘(以下稱扣息後可分配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

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另,本公司應按當年度扣息後可分配

盈餘,提撥百分之零點一至百分之一之員工紅利,其提撥金額並作為當年度費用。

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

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50%以

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

年全部股利之50%。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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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員工紅利估列

金額分別為2,751千元及0千元,係以本公司截至各該段期間止之稅後淨利乘上本

公司章程所訂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配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各該段期間之

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嗣後股東會決議分配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

為估計變動,列為分配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會決議,因民國一○二年度發生

虧損,故不予分配股利及員工紅利;並承認特別盈餘公積因提列原因消滅而迴轉

之議案,相關資訊可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因民國一○一年度發生

虧損,故不予分配股利及員工紅利。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之股利及員工紅利,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

決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

投 資

合 計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202,477 573,728 776,205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537,842 - 537,84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974,048 1,974,04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740,319 2,547,776 3,288,095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251,292) (1,839,565) (2,090,857)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453,769 - 453,76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2,413,293 2,413,293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202,477 573,728 776,205

(十)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及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證分別為9,912單位及1,588單位,每一單位可認購普通股1,000股,每股認購價格分

別為新台幣89元及124.5元。民國一○○年八月五日為資本公積轉增資之基準日,依員

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調整後之每股認購價格分別為新台幣75.4元及116元。民

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為分派現金股利之基準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法調整後之每股認購價格分別為新台幣72.2元及111.1元。給與對象皆以本公司正式編

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可行使認股比例累

計50%,屆滿三年可行使認股比例累計75%,屆滿四年可行使認股比例累計100%,認

股權證之存續期間為八年。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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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本公司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

價值,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98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證

99年度第二次

員工認股權證

股利率 - -

預期價格波動率 42.89% 39.77%

無風險利率 1.0102% 0.9584%

預計存續期間 5.375 年 5.375 年

預估未來離職率 13.01% 23.43%

2.員工認股權計畫之相關資訊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讓辦法之詳細資訊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以千單位表達)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認股權

數 量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認股權

數 量

1月1日流通在外數量 $ 79.59 8,362 79.59 8,362

12月31日流通在外數量 $ 79.59 8,362 79.59 8,362

12月31日可行使數量 8,362 7,965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酬勞性員工認股權

計畫流通在外之資訊如下: 103.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元)

之 範 圍

流通在外

之 數 量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元)

可行使

之數量 行使價格(元)

$ 72.2 6,774 2.48 72.2 6,774 72.2

$ 111.1 1,588 3.24 111.1 1,588 111.1

102.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元)

之 範 圍

流通在外

之 數 量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元)

可行使

之數量 行使價格(元)

$ 72.2 6,774 3.48 72.2 6,774 72.2

$ 111.1 1,588 4.24 111.1 1,191 111.1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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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員工費用及負債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所產生之費用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因員工認股權憑證所產生之費用 $ 6,401 64,998

(十一)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損)分別為1,614,771千元及(836,215)千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均為646,166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03年度 102年度

繼續營

業單位

停 業

單 位

合 計

繼續營業

單 位

停 業

單 位

合 計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損) $ 1,614,771 - 1,614,771 (836,215) - (836,215)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

持有人之淨利(損)

$ 1,614,771

-

1,614,771

(836,215)

-

(836,215)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單位:千股 103年度 102年度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646,166 646,166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646,166 646,166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2.50 (1.29)

2.稀釋每股盈餘

民國一○三年度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為

1,614,771千元,與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為646,232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103年度 102年度

繼續營

業單位

停 業

單 位

合 計

繼續營

業單位

停 業

單 位

合 計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

人淨利(基本)

$ 1,614,771

-

1,614,771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

持有人淨利(稀釋)

$ 1,614,771

-

1,614,771

-

-

-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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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03年度 102年度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646,166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66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646,232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2.50 -

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包含稀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股數計算之選擇權,因其具反稀釋作用。於計算股票選擇權之稀釋效果時,平均

市場價值係以本公司股份於該選擇權流通在外期間之市場報價為基礎。

(十二)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明

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當年度產生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 3,076,248 2,433,348 公允價值淨變動數重分類至損益 (1,102,200) (20,055)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 1,974,048 2,413,293

(十三)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35,919 12,274 股利收入 51,900 17,828 呆帳回升利益 4,211 - 其他 24,339 20,823 $ 116,369 50,925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 517,205 277,131 處分投資及金融負債損益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1,102,200 20,05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28,081 21,040 處分材料、廢料收益 340,654 409,691 減損損失 (120,666) - 其他 (19,150) (20,265) $ 1,848,324 707,652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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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520 262

(十四)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1)金融資產 103.12.31 102.12.3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9,966,531 6,826,333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3,654,243 2,136,959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8,336,785 7,658,264

合 計 $ 21,957,559 16,621,556

(2)金融負債 103.12.31 102.12.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3,328,739 3,167,740

2.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扣除擔保金額後,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三

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6,048,287千元及

6,440,821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本公司的客戶大部分均為信用良好之國際知名公司,分散於不同產業及

地理區域,並未顯著集中於少數特定客戶進行交易,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

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

3.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0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1,844,306 1,844,306 1,844,306 - - - -

$ 1,844,306 1,844,306 1,844,306 - - -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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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02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2,063,616 2,063,616 2,063,616 - - - -

$ 2,063,616 2,063,616 2,063,616 - -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4.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3.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284,494 31.7180 9,023,570

歐 元 5 38.5310 192

日 幣 3,164 0.2650 83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47,094 31.7180 1,493,726

歐 元 2 38.5310 81

日 幣 141,438 0.2650 37,481

人民幣 53 5.1834 273

102.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239,901 29.9500 7,185,034

歐 元 - 41.2410 -

日 幣 1,868 0.2846 53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50,289 29.9500 1,506,168

歐 元 7 41.2410 309

日 幣 466,998 0.2846 132,908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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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其

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若民國一○

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

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

少62,498千元及47,135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5.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由於本公司並無金融負債且受利率風險影響之金融資產係短期投資,若利率增

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

○二年度之稅後淨利影響不大。

6.公允價值

(1)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除詳列於下表者外,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及金融負債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103.12.31 102.12.31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9,966,531 9,966,531 6,826,333 6,826,333

(2)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本公司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上市(櫃)公司股票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銀行借款之利率多數接近市場利率,故以其借款金額為其公允價值。

(3)公允價值層級

下表按評價方式,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各公允價值層級定義如

下: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

格)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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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103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及共同基金 $ 9,966,531 - - 9,966,531

102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及共同基金 $ 6,826,333 - - 6,826,333

(十五)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之制定,係遵行主管機關法令與企業政策執行。面對

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深知評估與控管風險的能力為企業經營重要的一環,因此,

透過嚴謹的內部控制與周詳的風險管理制度之建立,以有效管控企業經營時可能遭

遇之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市場風險,以達企業永續經營之目標。

本公司內部稽核部門,不定期檢核各項避險交易之成效與允當性,作成稽核報

告呈報董事會。

3.信用風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及財務金融投資

(包括銀行存款、固定收益之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

(1)應收帳款

為確保帳款之回收,本公司建立了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包括營業目標管

理、授信管理、應收帳款之管理等作業,隨時注意客戶經營狀況,掌握客戶經營

動態,適時採取必要措施,預防帳款減損情事之發生。

且本公司應收帳款之對象,大部分均為信用良好之國際知名公司,分散於不

同產業及地理區域。惟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銷貨額達本公司營業收入10%之

客戶收入分別約40.70%及31.10%,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不重大。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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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務金融投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商品之信用風險,依據本公司之財務風

險架構。為避免因交易對象之信用異常而產生違約風險,主要以長期信用評等等

級、規模較大,流動性較佳等指標,依據所承作金融商品之風險與期間,明訂不

同之可交易對象信用等級範圍。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的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

性之有價證券及足夠之銀行融資額度,以確保本公司有充足的財務彈性。本公司於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含信用狀借款)為2,000,000仟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

險。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

日幣、歐元及人民幣。

本公司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份,均於市場匯率有利時買入即期或遠期外

匯支應。對外幣長期負債,於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長天

期遠期外匯或換匯換利合約,俾使本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收獲利之影響減到最

低。

(2)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借款係採浮動利率政策,且本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為規避利

率波動風險,本公司將經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於利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

國際知名銀行簽訂利率交換合約,承作利率皆較預估融資成本低。

(3)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從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因此本公司

將暴露於市場價格變動之風險。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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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資本管理

由於本公司須維持大量資本,以支應擴建及提升廠房及設備所需。因此本公司之

資本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畫,以支應未來十二個月所需之營運

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 103.12.31 102.12.31

負債總額 $ 6,301,538 5,792,152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3,654,243) (2,136,959)

淨負債 $ 2,647,295 3,655,193

權益總額 $ 38,631,164 34,498,102

調整後資本 $ 38,631,164 34,498,102

負債資本比率 6.85% 10.60%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子公司間關係 業主權益(持股%)

設立地 103.12.31 102.12.31

南亞電路板(香港)公司 香港 100.00% 100.00%

南亞電路板(美國)公司 美國 100.00% 100.00%

南亞電路板(昆山)公司 大陸 100.00% 100.00%

(二)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之母公司同時為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持有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

份之66.97%,並已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財務報表。

(三)其他關係人交易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關聯企業 $ 61,544 101,215

子公司 37,444 44,383 $ 98,988 145,598

2.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3.12.31 102.12.31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關聯企業 $ 6,448 15,746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子公司 6,846 8,060

$ 13,294 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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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之銷貨條件係以成本加成利益為報價基準。其收款期限

一般為次月十五日前收款。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

提列呆帳費用。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因銷貨予子公司南電(昆山)公司所產

生之順流交易已(未)實現銷貨利益金額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順流未實現銷貨利益 $ (1,340) (1,138)

順流已實現銷貨利益 3,297 1,670

合 計 $ 1,957 532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日止,因順流交易累積所產生

尚未轉銷之未實現銷貨利益分別計1,340千元及3,297千元,列為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的減項。

3.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母公司 $ 1,297,318 1,401,908

關聯企業 150,561 133,896

子公司 12,556,192 11,189,568 $ 14,004,071 12,725,372

4.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3.12.31 102.12.31

應付帳款-關係人 母公司 $ 90,761 125,120

應付帳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 5,745 7,108

應付帳款-關係人 子公司 1,202,174 1,080,572

$ 1,298,680 1,212,800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分別為次月十五日前、月結90天、月結60天及請款核決後次日。

5.對關係人放款 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03年度 102年度

關聯企業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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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財產交易

(1)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度出售印刷電路板生產設備予子公司南電(昆山)公司,交

易總價計有1,968千元,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2,002千元尚

未收訖,表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項下。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因出售生產設備予子公司南電(昆山)

公司所產生之順流交易已(未)實現處分固定資產利益金額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順流未實現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 - (962)

順流已實現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19,738 19,690

合 計 $ 19,738 18,728

截至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未實現處分固定資產利

益沖抵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計93,558千元及113,296千元,列為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的減項。

(2)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度向關聯企業文方實業(股)公司購入固定資產,取得金額

為36,183千元。截至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業已全數付訖。

7.不動產租賃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向母公司承租座落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338號之廠

房、員工宿舍及台北辦公室等。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

之費用分別為166,005千元及160,664千元。

8.背書保證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為818,324

千元(USD25,800千元)。

9.其 他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因委請子公司南電(美國)公司代為收集

商情、徵信調查及介紹客戶等事項,而支付其佣金支出分別為32,389千元及28,105

千元,期末應付費用均已支付。

(四)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103年度 102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7,020 15,920

股份基礎給付 162 646

$ 17,182 16,566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十)。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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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質押之資產:無。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財務報表及附註另有說明及列示者外,本公司尚有下

列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公司為進口原物料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為8,156千元。

(二)由銀行為本公司保證計有保稅保證54,500千元及進口保證65,100千元。

(三)本公司因銀行授信額度背書保證之金額為818,324千元(USD25,80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03年度 102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4,894,085 421,477 5,315,562 4,478,631 357,989 4,836,620

勞健保費用 424,962 40,973 465,935 376,763 38,370 415,133

退休金費用 252,516 26,879 279,395 223,190 25,000 248,190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15,196 8,123 123,319 119,576 7,605 127,181

折舊費用 1,822,736 3,551 1,826,287 2,004,196 2,607 2,006,803

攤銷費用 6,695 - 6,695 6,695 - 6,695

註: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間員工分紅費用化列入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分

別為2,422千元及329千元;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間未認列員工紅

利。

註1: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6,957人及7,078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三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

為關

董事會決議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呆帳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資金貸與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係人 最高金額 (董事會決

議額度)

期末餘額 區間 性質

(註一)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限 額 總限額

0 本公司 南電(香港)

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50,000 50,000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7,726,233

(註二)

15,452,466

(註三)

0 本公司 華亞汽電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2,000,000 2,000,000 1,000,000 1.625%

~1.642%2 - 營運週轉 - 無 - 7,726,233

(註二)

15,452,466

(註三)

0 本公司 台朔重工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2,000,000 2,000,000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7,726,233

(註二)

15,452,466

(註三)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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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編號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

為關

董事會決議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呆帳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資金貸與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係人 最高金額 (董事會決

議額度)

期末餘額 區間 性質

(註一)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限 額 總限額

1 南電(香港)

公司

南電(昆山)

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1,363,871 818,322 818,322

0.895% ~1.646%

2 - 營運週轉 - 無 - 2,989,893

(註四)

4,983,155

(註五)

2 南電(昆山)

公司

福欣特殊鋼

(福建)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622,013 - - 3.920% 2 - 營運週轉 - 無 - 4,911,464

(註四) 4,911,464(註五)

2 南電(昆山)

公司

必成玻璃纖維

(昆山)公司

其他應收

款-關係人 是 1,138,009 1,034,340 1,034,340 1.233%

~3.920%2 - 營運週轉 - 無 - 4,911,464

(註四) 4,911,464(註五)

註一:1.為有業務往來者。

2.為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註二:對關係企業及有業務往來者之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以淨值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其他對象

以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註三: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以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其中貸與無業務往來但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

者之總額以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四:南電(昆山)及南電(香港)公司對關係企業及有業務往來者之個別對象資金融通限額分別以淨

值之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六十為限,其他對象皆以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五:南電(昆山)及南電(香港)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皆以淨值之百分之百為限,其中貸與無業

務往來但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總額皆以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背書保證

餘 額

書保證

餘 額

支金額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證最高

限 額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地區背書

保 證

0 本公司 南電(香港)公司 2

(註一)

25,110,257

(註二)

1,363,874 818,324 818,324 - 2.12% 50,220,513

(註二)

Y - -

註一: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如下: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註二: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1.3倍,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前述總額之二分

之一。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註

本公司 台灣塑膠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母公司為該公司之法

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流動

7,011 506,869 0.11 % 506,869 -

本公司 台化纖維公司股票 本公司董事為該公司董事長 〃 15,432 1,032,391 0.26 % 1,032,391 -

本公司 華亞科技公司股票 關聯企業南亞科技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76,933 3,862,045 1.18 % 3,862,045 -

本公司 兆豐國際寶鑽貨幣市場基金 - 〃 232,664 2,863,238 - 2,863,238 -

本公司 中國信託華盈貨幣市場基金 - 〃 73,908 800,022 - 800,022 -

本公司 富蘭克林華美貨幣市場基金 - 〃 88,964 901,966 - 901,966 -

本公司 Antig Technology

Corporation股票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1,132 - 5.48 % - -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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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期 初 買 入 賣 出 期 末

之公司 種 類 及

名 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

成本

處分

損益

股數

金額

本公司 第一金全家福貨

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8,140 1,418,802 - - 8,140 1,420,420 1,418,802 1,618 (註一)

- -

本公司 第一金台灣貨幣

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7,498 111,973 - - 7,498 112,107 111,973 134(註二)

- -

本公司 未來資產所羅門

貨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24,099 297,103 - - 24,099 298,125 297,103 1,022(註三)

- -

本公司 華頓平安貨幣市

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26,666 301,146 - - 26,666 302,856 301,146 1,710

(註四)

- -

本公司 富蘭克林華美貨

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 - 138,164 1,400,000 49,200 498,800 498,539 261 88,964 901,461 (註六)

本公司 兆豐國際寶鑽貨

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13,077 159,999 219,587 2,700,000 - - - - 232,664 2,859,999(註七)

本公司 中國信託華盈貨

幣市場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 - 73,908 800,000 - - - - 73,908 800,000 (註八)

本公司 華亞科技公司股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 121,667 2,676,678 - - 44,734 2,203,742 984,149 1,219,593

(註五)

76,933 1,692,529 (註九)

註一: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利益17,693千元。

註二: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利益1,963千元。

註三: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利益2,103千元。

註四: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利益1,146千元。

註五:上述處分損益金額不包含已實現評價損失145,043千元。

註六:上述期末金額不包含未實現評價利益505千元。

註七:上述期末金額不包含未實現評價利益3,239千元。

註八:上述期末金額不包含未實現評價利益22千元。

註九:上述期末金額不包含未實現評價利益2,169,516千元。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進(銷)貨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進

(銷) 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母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進貨 1,297,318 5.54% 次月15日 - - (90,761) (4.92)% -

本公司 南電(昆山)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進貨 12,556,192 53.58% 次月15日 - - (1,202,174) (65.18)% -

南電(昆

山)公司

母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進貨 147,024 1.79% 次月15日 - (45,902) (3.94)% -

南電(昆

山)公司

南亞電子材料(昆

山)公司

負責人為同一人 進貨 1,720,465 20.95% 月結60天 - (292,205) (25.34)% -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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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本公司 華亞汽電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000,000 註 - - -

南電(香港)公司 南電(昆山)公司 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818,322 註 - 271,372 -

南電(昆山)公司 必成玻璃纖維(昆山)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034,340 註 - 154,255 -

註:其他應收款-關係人無週轉率之計算。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三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南電(香港)公司 香港 電子產品買賣 5,020,900 5,020,900 1,223,820,000 100.00% 12,317,907 335,770 335,770

本公司 南電(美國)公司 美國 客戶推廣 3,479 3,479 1,000,000 100.00% 10,185 1,202 1,202

本公司 台塑石化公司 台灣 石化製品產銷 654,868 654,868 11,958,300 0.13% 670,510 9,065,576 11,381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損 益 價 值 投資收益

南電(昆山)公司 印刷電路板製銷 5,017,721 (註一) 5,017,721 - - 5,017,721 336,594 100.00% 336,594 (註二)

12,308,122 -

註一: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二:依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認列損益。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5,017,721 5,017,721 23,178,698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項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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