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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政工程建设管

理中心委托,开展浦红路(明华东港~南六公路)新建工程的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及规定,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

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布环评内

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

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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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由于武警上海总队增加武警编制人员,需扩建营房,确定规划用地范围位于

浦东新区宣桥镇北部,距离宣桥镇中心仅 3km,东部为三灶工业园组团,南部为

宣桥城镇居住组团,北部为六灶镇区。目前,该武警基地已完成专项控详规及批

复。

根据《武警上海总队整编部队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东、西和北侧

分别被红三港、明华东港和过凤港合围,仅南侧有一条规划道路—浦红路,是该

武警基地出入仅有的交通要道,故该地块内市政基础设施欠缺,这对该地区的发

展有很大的制约作用。

浦红路(武警基地~南六公路)新建工程位于宣桥镇北部,南六公路以西,

全长约 573m。该路主要为拟建道路北侧武警上海总队基地服务。该路规划等级

为城市次干路,东临南六公路,北临 S32,南侧距 16号线上海野生动物园站约

5km,交通条件良好。从地理位置上分析浦红路为宣桥镇内 S32与下盐公路之间

一条重要的东西向次干路。为配合武警基地以及周边地块的开发建设,浦红路的

建设对推动地区的开发有着重要意义。

为确保市政项目与武警基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

用”,本项目已率先提上建设议程,对道路沿线两侧开发利用起到推动作用。

拟建道路沿线以农田为主,起终点处分布少量农宅和居民楼。道路沿线无雨

污水管道,不具备纳管功能。在拟建道路北侧有条东西走向的水泥路--王家宅路,

可以作为本项目施工便道使用。

道路沿线共有杰隆小区2栋4层小楼以及三灶村的3栋2层小楼位于红线范

围内,需要在项目建设前动迁

1.2 建设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浦红路(明华东港~南六公路)新建工程

(2)项目地点:浦东新区宣桥镇北部,武警上海总队以南

(3)项目所属行业: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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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内容:工程项目西起明华东港,东至南六公路,道路全长约 573m,

规划红线 40m,在近期只修建规划道路的北半幅,近期实施宽度为 19m。项目建

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以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

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及前期征地动拆迁工程。

1.3 选线合理性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线较全面考虑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

态环境,设计单位较好地做到环境选线,从工程、环境、社会综合影响的角度出

发,拟建线位符合区域发展规划,有效减少了占用城市建设用地,不涉及居民拆

迁,对所涉及的环境问题可通过采用一定的措施予以减缓、防范。从环境保护角

度来看,项目选线基本合理。

1.4 规划相符性

从规划角度分析,拟建浦红路为规划武警基地的市政配套工程,为进出武警

基地的主要通道。本项目的建设按照《武警上海总队整编部队专项控制性详细规

划》建设,符合区域用地和路网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将武警基地的建设创造条件,

方便了交通出行,对道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的土地进一步开发利用起到推动作用。

因此,工程与区域规划总体上相容。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声环境现状

根据各监测点的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不能完全满

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和 1 类标准。

(2)环境振动现状

根据各监测点监测数据,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

动标准》中的“居民、文教区(昼间 70dB,夜间 67dB)”标准,沿线各监测点

振动现状均达标。

(3)环境空气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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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测数据显示,项目沿线 NO2、CO 小时值和 PM10日均值均能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2.5日均值略有超标,区域环

境空气质量一般。

(4)水环境

本项目穿过现状河道红三港,根据取水断面的监测结果显示,河道 COD 和氨

氮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余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V 类水质标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亟待改善和提高。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要求和实际经验,结合本工程眼前的环境特

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如表 2.2-1。

表 2.2-1 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声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 200m 内带状区域

环境空气 道路中线两侧各 200m 内带状区域

环境振动 道路红线外两侧 30m 内带状区域

地表水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 200m 范围之内带状区域,仅考虑施工期废水和营运期路面径流

社会环境 道路中线两侧 200m 范围,调查范围扩大到项目直接影响区

生态环境 道路中心线路两侧 200 米内带状区域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3.1 主要污染物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可分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

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车辆噪声和振动污染;物料装卸、运输、堆放

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和施

工人员生活垃圾。

营运期: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振动和尾气;雨水地表径流

3.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三处大气和噪声保护目标,分别为项目起点和终

点处三灶村的农宅以及中途穿过的杰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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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北侧规划武警基地将作为规划敏感目标考虑,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距离

建议。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沿线穿过的现状河道红三港。

3.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主要噪声影响主要是土建工程施工产生的施工噪声。本项目

的土建施工主要为地面道路施工。地面道路施工中同时开挖道路两侧进行雨污水

管、电力排管、通信导管等各类市政管线的施工。施工机械主要为钻孔机、推土

机、挖掘机、空压机、装载机、平地机、振动式压路机、混凝土搅拌车等及运输

车辆等施工机械,这些机械施工噪声源强较大,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本项目施工噪声影响除道路作业施工外,项目施工运输车辆(如运输车和混

凝土搅拌车等)行驶对噪声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营运期:根据初步预测可知,本项敏感点的临路首排建筑均可满足《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标准,第二排建筑噪声预测值不能完全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

(2)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以扬尘污染为主,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行

驶导致的二次扬尘等,同时包括路面铺设产生的沥青烟气。

清理地面产生的垃圾、路基挖方产生的泥土、管道敷设产生的临时堆土如果

不及时清运,将因风起尘,产生污染。另外路面基层也往往会采用容易起尘的二

灰土。施工现场装卸等施工活动也会增加扬尘。

施工车辆沿途洒落尘土,导致车辆行驶路线上扬尘增加,尤其是进出施工现

场的出入口以及行驶在未完工的路面上将产生较大的扬尘污染。因此减少尘土洒

落,及时清扫洒落的尘土是首要的抑尘方式。减少尘土洒落的办法主要有封闭运

输,保持现场地面清洁,减少轮胎粘土等,同时需对未完工路面车辆的行驶路线

常采取洒水以抑制扬尘。

工程道路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设。铺设施工中沥青产生的烟气主要包含

HC,粉尘和 3,4-苯并芘等污染物。项目施工中,项目施工期不涉及沥青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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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施工区域地形开阔,空气流动条件较好,因此沥青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

较小。

营运期:大气影响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影响。经预测分析,各敏感点在营运

远期较大污染源强条件下,其全年气象条件下的项目废气小时浓度、24 小时平

均浓度,年均浓度均达标。项目产生大气影响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振动影响

施工期:项目将使用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施工中

可能会对较近的建筑产生影响,因此施工中应对强振动施工机械要加强控制和管

理,注意维护施工场地周边的建筑安全,施工期须严密关注临路建筑是否有墙体

开裂等状况,制定完善的临路建筑保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开挖临时隔振沟或改进

施工工艺等措施减缓施工期振动影响。

另外,由于施工机械的振动影响具有短暂性的特点,随着施工结束,这类影

响也随之消失。

营运期:振动主要为地面道路车辆的交通振动影响。经预测分析,拟建道路

红线处振动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交通干线两侧(昼间 75dB,

夜间 72dB)”标准,道路两侧规划敏感点也能满足相应标准。

(4)地表水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水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废

水。

施工场地的泥浆废水产生于浆砌块石护坡等混凝土浇筑和块石砌筑、料罐冲

洗以及部分混凝土的养护排水。此外,机械设备的维修和清洗过程中,也会产生

一些含油废水,主要污染物是 SS、COD、石油类。建设单位须设置三级沉淀池和

隔油池,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用于道路洒水降尘,沉淀池的污泥定期

外运处理。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 COD、BOD5、NH3-N、动植物油和 SS 等。拟建

道路不具备纳管条件,因此施工营地需设置移动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收集

后由环卫定期外运处理,不得排向周边河道。

本项目桥梁施工采用标准化跨径的装配式结构,使用机械化、工厂化施工,

一次性实施整体桥梁的施工计划,不分段实施。通过支架混凝土浇注、起重机架

设桥梁主体等施工方法进行桥梁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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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对桥梁水中墩施工时,应设置围堰施工,对水中钻孔施工的油污水进

行抽取隔油处理,避免油污水直接进入河道,影响水质;同时钻孔产生的废渣,

建议运至指定的堆放地点,不得随意抛弃在河岸上,钻渣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

液排入市政管网,沉渣与工程渣土一起外运处理;使用预制梁、板,力求现场施

工标准化、装配化。建设单位须加强水中施工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少石料、

建材散落河道,对桥梁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营运期:地表水污染物主要来自路面径流,通常从降雨初期到形成地面径流

的 30 分钟内,雨水中的悬浮物和油类物质的浓度较高,半小时后,其浓度随着

降雨历时的延长下降较快,40 分钟以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路面径流污染物

的浓度相对稳定在较低水平,经格栅后通过市政配套雨水管道自流排放,对水环

境产生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弃渣土

和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上海市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的相关要求处置施工期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放

于指定的垃圾箱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路面固体废物经路面清扫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固体废物不会对

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料场、搅拌场等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道路征地范围内,不占

用其他场地。使用荒地或其他闲散地时,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

防止水土流失。

临时用地范围内若有树木,尽量不砍或者少砍。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不准

砍伐征地以外的林木,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灌木丛的损坏。

施工期间,部分表土裸露在外,如不采取防护措施,降雨时,表土经过雨水

冲刷进入附近排水沟渠中进入沉淀池。建设单位应在堆场周围设置围墙,做好防

护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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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拟建道路两侧敷设有相应绿化带。另外评价范围内不存在珍惜动物

栖息地、繁殖地等特殊敏感点,野生动植物较少,因此总体来说本工程建设对动

植物影响较少。

3.4 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生活饮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定环

境敏感区。

3.5 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

(1)按照《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要求进行文明施工,施工前封

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 2m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

部声级过高

(3)根据施工期影响分析,夜间高噪声施工影响较大,因此,需合理安排施

工计划。若夜间 22:00-次日 6:00需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上海市新建工程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市政府令第 48号)和《上海市新建工程夜间施工

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1]164号)的要求,向市政管理部门办

理夜间施工备案手续,在获得夜间施工许可后严格遵循办法中的要求,禁止高噪

声的作业,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及设备;

(4)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

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可从根本上降低噪声影响。同时应合理安

排设备位置,确保在施工厂界处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5)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保持润滑、紧固各部

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

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他噪声;

(6)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场地的形式线路和时间,对工程车辆加强管理,

禁止鸣号、注意限速行驶,文明驾驶以减少交通噪声。施工期应尽量减少夜间

22:00-次日 6:00的运输量,并避开居民区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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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和沟通,避免施工期噪声扰民;

(7)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注明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

位在街道投诉后,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营运期:

(1) 优化路面材料

本项目在路面结构设计时采用 SBS改性沥青路面的实施方案。项目道路设

计行车速度为 30~40km/h,该路面在以上设计车速下不具备降噪的功能。因此,

建议建设单位优化路面材料,可以选择低噪声路面。

(2) 隔声窗措施

对于拟建道路两侧超标敏感目标,且超现状值 0.5dB(A)以上的,需根据要求

采取隔声窗措施

(3) 工程管理措施

工程管理措施是从噪声源头上寻求尽可能降低噪声源强的措施方案,本工程

需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

① 定期对道路进行勘察和养护,保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

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的增加;

② 与交管部门协调,在规划居民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限速及禁鸣标志;

(4) 规划控制要求

对项目北侧规划敏感目标武警基地建设用地:具体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前单独

办理环评手续,充分考虑本项目交通噪声影响,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敏感建筑退界

距离,做好地块开发的建筑布局合理性分析,并制定必要的建筑隔声措施。

在此前提下,各规划敏感点均可满足达到相应声环境标准要求。

2、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

上海关于施工扬尘防治的规定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办法》、《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方法》、“关于印发《贯彻<上海市扬尘

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

定》等,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上述办法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有效防

治扬尘污染。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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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上海市新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根据 2010年 10月 30日上海

市人民政府令第 48号修正)的要求,在施工工区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 2m的固定

式硬质围栏,以防止施工区扬尘对外界的影响;

(2)按照《市建设交通委等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

通知》(沪建交联〔2007〕886号)和《上海市新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

在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搅拌砂浆、混凝土作业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

(3)按照《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施工及高架道路保洁作业防尘的有关要求》

(2004年 9月 27日)要求,落实道路管线施工扬尘污染;

(4)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定期巡视,并做好清洁养护工

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

(5)施工机械在管道施工等施工过程中涉及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

当采用洒雾状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6)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

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

散落。

(7)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建设单位

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自备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和大

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证路面无扬尘。

(8)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

放等全部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及减少扬尘。

营运期:

(1)通过与交通部门的协调,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严格禁止不符合环保

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同时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避免车辆集中进入道路造成交

通堵塞,减少因此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2)为减轻道路扬尘污染,建议项目营运期应加强道路清扫、洒水,确保道

路路面清洁。

(3)加强道路营运期环境空气监测,以便采取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

3、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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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废水

根据《上海市新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市政府令第 48号),施

工单位应当对工地泥浆进行三级沉淀后予以排放,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

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本项目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沟和沉砂池对泥浆水和冲洗废水进行预处理,再

经三级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经处理达标后排向河道,沉淀池的固废定期清理

外运,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单位需在施工工地设置流动厕所,布置收集池,由环卫定期收集外运处

理,不得向道路周边河道排放。

(3)雨污水管道施工废水

雨污水管道施工废水严禁随意外排,避免污染周围环境水质。在管线施工过

程中应维护污水管材质量,不使用出现裂纹、接口缺损的管材,接口处施工保持

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污水管线投入使用后出现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系。取弃

土的临时堆场需定点定位,采取防尘措施。

(4)填浜作业泥浆水

本项目在填浜工程抽出的泥浆水,与施工废水一并进入沉淀池中,经三级沉

淀处理达标后排向河道;

(5)施工材料、建筑固废和生活垃圾堆放的位置须经地方环保部门同意,严

禁乱堆乱放,物料堆场须配以遮盖隔挡措施,防止受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

地块水体。

(6)桥梁施工产生的废水

本项目桥梁施工采用标准化跨径的装配式结构,使用机械化、工厂化施工,

一次性实施整体桥梁的施工计划,不分段实施。通过支架混凝土浇注、起重机架

设桥梁主体等施工方法进行桥梁施工作业。

因此在对桥梁水中墩施工时,应设置围堰施工,对水中钻孔施工的油污水进

行抽取隔油处理,避免油污水直接进入河道,影响水质;同时钻孔产生的废渣,

建议运至指定的堆放地点,不得随意抛弃在河岸上,钻渣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

液排入市政管网,沉渣与工程渣土一起外运处理;使用预制梁、板,力求现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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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标准化、装配化。建设单位须加强水中施工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少石料、

建材散落河道,对桥梁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7)管理措施

施工产生的泥浆或其他施工废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排放,对施工中产生的

大量泥浆水,应理顺排放通道,不得直接向工程区域内河流排放。工程区域内的

清洗水、雨水地表径流等也应排入排水明沟,统一收集处置。

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滴漏,

若出现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理。同时应尽量要求施

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

(8)注意事项

①项目施工机械、车辆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

工场地的泥浆废水等必须集中收集处理,严禁向周边河道排放废水。

②为防止工程区域临时堆放的散料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散料堆场四周

需要砖块砌出高 50cm的档墙,作为临时性挡护措施,避免其径流流入河道。

③在施工中严禁乱扔杂物,以免阻塞周边河道,阻碍水流,污染水体。同时

也要避免机动车泄漏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水体。

营运期: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在雨天地表径流对路面冲刷作用下产生的废水,其

中含有大量的可悬浮颗粒物。根据预测,降雨初期路面径流的污染浓度较高,降

雨历时 30min后,污染物浓度随之降低,历时 40~60min后,路面上污染物基本

被冲刷干净。因此,路面径流污染主要发生在降雨初期。路面径流在自然散排过

程中,污染物得到降雨稀释、泥沙吸附、沉降等,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浓度会进

一步降低。因此路面径流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

渣土处置管理规定》(2010年 11月 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0号公布)的相关

要求及时外运、合理处置: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 5日向渣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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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和渣土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

②施工单位应当持市容绿化部门核发的处置证明,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

圾、工程渣土托运手续;

③运输单位应当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施工

现场管理要求做好运输车辆封闭起运和清洗工作;

④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统一标识,随车携带处置证,并按照交

通运输、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规定的线路、时间行驶;

⑤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实行综合利用,优先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填

充物用于填浜工程。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根据《上海市新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市政府令第 48号)

新建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工程渣土的,堆放高度应当低于围栏高度,并且不得影响

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4)在工程完工后 1个月内,应当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干

净,不得占用道路来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5)雨污水管道施工弃土作为道路用土回填,不对外运送。

营运期:

由环卫部门清理道路沿线各类垃圾。

(5) 生态保护措施

(1)尽量减少临时用地

道路施工期料场、搅拌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占用时间较长,

应采取如下措施:施工期料场、搅拌场等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道路征地范围内,

不占用其他场地。使用荒地或其他闲散地时,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

被,防止水土流失。

(2)植被保护措施

临时用地范围内若有树木,尽量不砍或者少砍。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不准

砍伐征地以外的林木,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灌木丛的损坏。

(3)取弃土影响缓解措施

挖土前应该收集表层优质土方,用作工程绿化用土或其它区域耕植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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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法在区域范围内平衡的工程取土将主要采取外购的形式,对于需要外

购的砂、石料,建设单位应注意采石场、采砂场的合法性。

施工产生弃土和部分建筑垃圾等将由上海市渣土管理处统一调配,在渣土处

理过程中,应遵循《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2010年 11月

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0号公布)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前 5日向上海市

渣土管理处或相关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计

划,并与渣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得随意排放处置。

弃土的临时堆放场要设置围墙,做好防护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

(4)水土流失缓解措施

施工时期雨量充沛,因此雨季水土保持工作显得相当重要。根据现场实际情

况,通过制定雨季施工实施计划加以明确和强调。该计划应包括以下一些重点:

①施工单位应事先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以便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②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畅通,地质不良地段的路基施工避开雨季。

③雨季填筑路堤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以保证路堤的质量。每层

填土表面成 2~5%的横坡,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不致积水。

④当暴雨来临时应使用一些防护物,如使用草席等进行覆盖,同时每隔一定

距离设置沉沙池,这两项措施同时实施的效果相当好。

⑤在堆场周围,应设土工布围栏,以减少建材随雨水流失,造成环境影响。

3.6 环境风险

本项目将跨越现状河道红三港,因此营运期需加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防

止道路事故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

1. 事故防范应急措施

设计、施工、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事故风险的重视,做好工程防护措施和

管理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火灾、爆炸、水质污染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1) 加强运输管理

①在人口密集的路段设标志牌予以警示,提示过往车辆和附近居民注意。

②事故易发路段重点设置监控设施,以便交通部门随时监控、及时发现险情

予以救援。

(2) 制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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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项目纳入上海市和浦东新区风险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后处置责任,

制定各类事故的处置措施,应急救援程序;并建立现场救援专业组,明确其职责,

定时进行演练。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危险。预案制定原则为:

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

的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做为首要任务。

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协调下,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③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

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7 环保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本项目施工期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噪声、施工废水、扬尘污染防治等措施,

营运期主要措施包括为环境交通噪声而采取道路铺装低噪声路面和加强绿化等

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可减轻或消除项目施工和运营可能会对沿线环境造成的不

良影响。

3.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的施工和运营可能会对沿线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但采取一定的

环保措施后,这些不良影响可以得以减轻或消除,从而使得项目建设产生巨大社

会效益。

3.9 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情况

经过现场踏勘,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共有 2户杰隆小区居民楼及临近南六公路

3户三灶村农宅涉及到动迁。动迁人数及动迁方案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核实。

3.10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作为本项目施工期的环保管理机构。应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并协调

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项目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交通噪声,为了实施对道路的长期污染监控,

需要制定一个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具体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实施。

4. 公众参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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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发布于 2014 年 8月 11日,通过上海环境热

线网站公开发布,对项目的基本概况和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作了介绍。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发布于 2014 年 10月 9日,通过上海环境热

线网站公开发布,对项目的情况和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进一步作了介绍,并同时

链接公布了本报告书简本。

第三次公示为报批前公示,将对本项目最终环评工作结果进行总结和公布,

并同时连接公布本报告书全本。

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公众参与的对象包括工程沿线所有敏感目标,公众可在网上公示期间向建设

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发表意见。

4.3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众意见调查的形式开展。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交通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工程

建设受到沿线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

工程实施给沿线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采

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后,工程沿线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或者满足国家相

关环保标准。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联系方式

6.1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 1238弄恒越大厦 3号 6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50760839

6.2 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18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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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158号北区 4楼

评价机构联系人:宣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65090016,[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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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1.拟建道路近期周边情况图和监测点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