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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類科 2011 National Commerce-relatedskills Competition of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籌備委員會議資料 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20 日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商業類科 學生技藝競賽 · (三)本學年度競賽職種,計有商業廣告、網頁設計、程式設計、文書處理、電 腦繪圖、會計資訊、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商業簡報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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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業類科 學學生生技技藝藝競競賽賽學學年年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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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全國國高高級級中中等等學學校校

    籌備委員會議資料

    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20 日

  • 目次

    籌備委員會議紀錄 .............................................. 1

    附件1 93~99 學年度參賽學生人數統計表........................ 8

    附件2 99 學年各職種參賽學生人數及得獎比率分析表.............. 9

    附件3 99 學年度抽籤職種參賽學生人數及得獎比率分析表......... 10

    附件4 重要日程表 ........................................... 11

    附件5 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檢討會決議事項彙整表..... 13

    附件6 99 學年度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總檢討會決議事項彙整表..... 16

    附件7 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修正會議決議事項彙整表 ..... 17

    附件8 99 學年度競賽人數、得獎人數、考試時間、成績比例一覽表. 18

    附件9 籌備委員會組織章程 ................................... 19

    附件10 執行工作小組 ......................................... 20

    附件11 籌備委員會委員名單 ................................... 25

    附件12 競賽實施要點 ......................................... 27

    附件13 學科競賽須知 ......................................... 30

    附件14 術科競賽須知 ......................................... 31

    附件15 成績複查處理注意事項 ................................. 32

    附件 16-1 99 學年度「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職種觀摩賽競賽規則 ... 33

    附件 16-2 99 學年度「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職種觀摩賽競賽流程圖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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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籌備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0 年 04 日 20 日(三)下午 2 時 30 分 貳、地點:豐原高商圖書館一樓 參、主席致詞:(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黃副主任 新發) 紀錄:夏秀苓

    首先,代表教育部吳部長清基及中部辦公室藍主任順德,感謝各位親自參加本

    次會議,同時感謝林教授尚平答應擔任試務工作,更感謝李校長述藺及豐原高商團

    隊承辦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技藝競賽的工作。

    技藝競賽已實施多年,讓高中職學生基於學習的過程,得到鼓勵並同時找回自

    信。一直對高職的課程有個期待,期待在職場上有成就的人,於明片上寫著「公元

    20XX 年商業類技藝競賽金手獎」的得主,及期待在國外遇到一位「公元 20XX 年工

    業類科技藝競賽金手獎」的得主,也許這是 10 年、20 年甚至 30 年之後。也就是

    說職業學校學生把得到金手獎當作是一輩子的榮耀,而且伴隨其往後的學習,並非

    常有自信地曾經擁有。但目前所見到的,只是在頒獎時聽到「恭喜你!有學校可以

    讀」、「恭喜你!可以進入國立大學」」的呼喊聲,這只是附加價值而不是核心價值。

    職業學校教育的目標應藉由技藝競賽回到基本面,並不反對職業學校學生繼續

    升學,追求更高學習的機會。然以支持發展心理學觀點來看,每一發展階段皆有其

    發展任務,如果高職階段的技藝對職業傾向有需要的學生,應於現階段就要給他該

    有的,而不要延後至技專院校才給,使其失去學習的興趣與動機,導致技藝學得不

    好。每年技藝競賽都是帶著這樣的心情,並親自主持籌備會、頒獎及檢討會議,無

    非是希望從這裏找到心目中職業教育可以在現階段對學生有很大幫助的區塊。坦白

    說,曾經否決「專題製作全國性競賽」,雖然專題製作有其必要性,但不應由中央

    政府親自出面辦理,那是為升學導向而有的機制,是否過度解讀辦理者的想法?雖

    然專題製作是教育中要有的任務,卻是進入技專院校才有需要的競賽。

    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今天的決定將是整個競賽工作的開始,期待藉由每年

    的競賽讓學生的能力發揮得更淋漓盡致! 肆、來賓致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林教授 尚平)

    每年協助競賽的召集人及評判委員工作是非常辛苦的,且飽受各方的質疑。但

    大家都很敬佩教育部的想法,並支持職業教育的特性與特色,是需要透過各種方

    式,而不是單一選擇題式的入學考試。提供更多元的管道,讓學生於三年學習的過

    程中,除了認知的提升外,並習得各領域特殊的專長。正如黃副主任新發所說,將

    來可以帶著一身的經驗及好的紀錄進入職場。因此,各職種召集人會盡量邀請業界

    共同參與命題及相關工作,試圖讓學生所表現的不是科技大學教授所認為應該有的

    技藝,而讓技藝特性充分反應於企業界,並對於將來,與職場的表現有直接關連,

    我們會秉持這樣的精神持續發展。

    會前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特別交待這樣的工作要盡量做好,無論是在企業或

    學校都要互相串連與銜接,非常感佩長官所付予的態度與精神,並盡量將工作做好。 伍、承辦學校致歡迎詞:(豐原高商 李校長 述藺)

    非常榮幸承辦本項業務!今年校內適逢活動中心增建,視聽大樓、德智大樓及

    女生宿舍三棟建築物補強工程,預計 8/27 開學前才能完成,所以時間的調配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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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難,無法依往例提前開學。雖然有些許惶恐,不過本校所有團隊皆已全面動員,

    且去年松山家商讓本校於競賽期間至該校觀摩,特別感謝松山家商張校長耀中、 柳主任景沅無私地傾囊相授。辦理過程如遇有困難必盡所能克服,更期盼各位不吝

    予以賜教。 中餐烹飪、餐飲服務及烘培三職種術科將在慈明高中舉行,感謝楊校長叔夏慨

    允協助,其餘各職種將在本校舉行。 陸、工作報告:

    一、上學年度(99)承辦學校報告:(松山家商 柳主任 景沅)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99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於99年12月7~9日(二

    ~四)辦理完畢,由衷感謝上級長官的支持;總召集教授及各職種監評教授的辛勞;高雄市三信家商經驗傳承以及臺北市育達高職全力協助辦理餐飲類三個職

    種。 謹就 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辦理狀況報告如下:

    (一)參賽學校、參賽人數統計、入圍人數、金手獎人數統計: (1)本學年度共辦理正式賽 10 個競賽職種(含:商業廣告、網頁設計、程式

    設計、文書處理、電腦繪圖、會計資訊、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

    商業簡報等),以及觀摩賽 1 個職種(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 (2)正式賽總計有三重商工等 177 所學校、1012 位選手報名參賽。相較 98

    學年度參賽校數、人數及競賽職種,共計增加 4 所學校、40 位選手,參賽校數、選手數再創新高。有關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

    賽 93-99 學年度參賽學生人數統計表,請參閱附件 1(頁 8)說明。 (3)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職種觀摩賽,於 99 年 11 月 01 日舉行,共邀請 8

    校,16 位選手參賽。 (4)正式賽及觀摩賽共頒發個人獎 808 座(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各 404 座,內

    含學生金手獎 121 座)、團體獎 36 座,共頒 844 座,較 98 學年 792 座共增加 52 座。有關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各職種參賽學生人數及得獎比率分析表,請參閱附件 2(頁 9)說明。

    (二)本學年度商業廣告、文書處理、餐飲服務等三抽籤職種,參賽學生人數及得獎比率,請參閱附件 3(頁 10)說明。

    (三)10 個職種學科測驗題數如下: 競賽 職種

    商業 廣告

    網頁 設計

    程式 設計

    文書 處理

    電腦 繪圖

    會計 資訊

    餐飲 服務

    中餐 烹飪 烘焙

    商業 簡報

    學科 題數 40 40 25 50 50 40 50 50 50 50

    (四)本學年度辦理特色:

    (1)訂定大會主題: 主題標語:菁英齊聚躍松商,商科競技威名揚。

    (2)結合公私立雙校資源,由松山家商承辦、育達高職協辦。 (3)競賽期間適逢花博展期,主辦學校規劃 12/8(三)下午,於術科競賽後安

    排半天的花博巡禮活動,供各校自由報名參加,感受花博美麗的力量。 (4)結合贊助廠商策劃 6 場教師研習,讓指導老師在選手入場競技的等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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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間,亦能參加研習、精進教學知能。 A.教學成效檢測暨乙丙級術科評分系統教學實務應用研習 B.中英文看打測驗專案研習 C.丙檢術科大帳省 ERP 系統專案研習 D.松山家商「影像處理與數位手繪風」研習 E.臺北市松山家商 99 學年度丙級技術士檢定「會計資訊」專案研習 F.臺北市立松山家商 99 年乙級技術士檢定「電腦軟體應用」專案研習。

    (5)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系統作業。 (6)特別聘請專業攝影師全程拍攝頒獎時之「個人照」及頒獎後之「團體照」,

    並將拍攝照片掛載於松山家商網站首頁「99 學年全國商科技藝競賽」,提供得獎者下載使用。

    (7)提供下屆承辦學校(豐原高商)觀摩機會,以達經驗傳承與創新。 (8)邀請業界設攤展覽,服務參賽師生,並運用社會資源,提供各職種第一

    名選手一部智慧型手機,以資鼓勵。 (9)為豐富頒獎典禮內容,今年頒獎典禮更規劃抽獎活動,以鼓勵各校全程

    參與頒獎典禮,使活動更臻圓滿。 二、本學年度(100)承辦學校報告:(豐原高商 周主任 美珠)

    (一)奉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指示,本校承接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但因本校未設置餐飲類科,故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等3職種,委請台中市慈明高中協助辦理,感謝台中市慈明高中大力幫忙。

    (二)本校為瞭解競賽相關準備工作,援例於 99 年 12 月 7、8、9 日前往松山家商現場觀摩,俾利本學年度競賽之各項籌備事宜。在此,感謝松山家商、

    台北市育達高職熱忱招待與分享承辦經驗。亦期盼各位長官及各校今年能

    繼續給予指導與支持,讓本校承辦此項業務能圓滿順利完成。 (三)本學年度競賽職種,計有商業廣告、網頁設計、程式設計、文書處理、電

    腦繪圖、會計資訊、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商業簡報等 10 個職種。其中(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為新增競賽職種,99 學年度松山家商已列入觀摩賽,並於 99 年 11 月 01 日舉辦。因相關配套方案尚未周延,為考量競賽的公平性,實仍有討論的空間,今年是否再列入觀摩賽,擬提會討論。

    (四)學術科競賽場地: (1)學科競賽場地:豐原高商 (2)術科競賽場地:

    A、豐原高商:商業廣告、網頁設計、程式設計、文書處理、電腦繪圖、會計資訊、商業簡報等 7 個職種。

    B、慈明高中: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等 3 個職種。 (五)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重要工作日程表,請參閱附件 4(頁

    11-12)。 (六)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檢討會決議事項,請參閱附件 5(頁 13-15)。 (七)99 學年度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總檢討會決議事項及實施要點修正會議決議

    事項,請參閱附件 6(頁 16)及附件 7(頁 17)。其中(頁 13)案由第三案、第九案、第十案、第十三案(二)~(五)去年松山檢討會時決議,移到本屆籌備委員會討論,但這非通案,擬移至各職種修正會議再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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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依據本校觀摩後的心得、相關規定、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檢討會及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總檢討會決議事項執行 100 學年度競賽工作。

    (九)100 學年度各職種競賽規則修訂辦理時程規劃如下: (1)05/03(二)以前:完成意見調查及彙整工作。 (2)05/25(三) ~06/16 日(四):辦理各職種競賽規則修訂會議。 (3)06/20(一)前完成各職種競賽規則修訂並公告上網。

    (十)有關 99 學年度本競賽參賽人數、得獎人數、考試時間、成績比例一覽表,參閱附件 8(頁 18)。

    (十一)本學年度競賽報名作業,仍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有關網路報名作業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另以專函通知各校辦理。

    (十二)其他: (1)今年命題製卷的方式,各職種皆採「闈外命題,闈內製卷」方式辦理,

    並秉持公平、誠信原則進行試務工作。 (2)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等 3 個職種,術科競賽場地將在學科競賽完

    後開放,於 12/06(二)下午請指導老師及競賽選手搭乘專車至慈明高中熟悉場地。

    (3)本屆擬延續上屆作法,將歷屆試題及模擬試題公布於本校技藝競賽專屬網站,供各校參賽選手於賽前先行模擬與練習。

    柒、提案討論 案由一:有關「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籌備委員會組

    織及籌備委員名單」草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本屆籌備委員會組織章程草案,請參閱附件 9(頁 19)。 二、執行工作小組草案,請參閱附件 10(頁 20-24)。 三、籌備委員名單草案,請參閱附件 11(頁 25-26)。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檢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草

    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本屆競賽實施要點草案,請參閱附件 12(頁 27-29)。 二、競賽職種為:商業廣告、網頁設計、程式設計、文書處理、電腦繪圖、會

    計資訊、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商業簡報等 10 職種。其中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擬敬邀慈明高級中學協辦。預估總經費以新台幣四十萬元

    委辦。 三、競賽日期:100 年 12 月 06 日(二)至 08 日(四)三天舉行。 四、報名費:中餐烹飪、烘焙職種報名費為 2800 元,其他職種報名費為 1700

    元。(100 學年度是否仍維持原報名費) 決 議:照案通過。

  • -5-

    案由三:檢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學、術科競賽須知」草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援 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學、術科競賽須知修訂辦理。 二、100 學年度學科競賽須知草案,請參閱附件 13(頁 30)。 三、100 學年度術科競賽須知草案,請參閱附件 14(頁 31)。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檢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成績複查處理

    注意事項」草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援 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成績複查處理注意事項修訂辦理。 二、100 學年度成績複查處理注意事項草案,請參閱附件 15(頁 32)。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檢附「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重要工作日程」草案,請參閱附

    件 4(頁 11),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12 月 06 日:08:00~12:30 各校辦理報到並召開領隊會議 13:00~14:00 各職種學科測驗 14:00~17:00 術科設備安裝 14:20 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抽出場順序籤 15:30 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乘車至慈明高中參觀術科場

    地。 二、12 月 07 日:07:45 起術科競賽

    13:00~17:00 巡禮活動(餐飲類職種除外) 三、12 月 08 日:08:30~12:00 頒獎典禮、作品展示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經費預算建議案,提

    請 討論。 說 明:經費分擔比例擬援往例辦理。

    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分擔 30%,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分擔 20%,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分擔 10%,100 學年度輪為主辦單位者(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再分擔 40%。

    二、由各參賽學校繳交報名費支應。 三、不足部分則由承辦學校自行籌措。

    決 議:照案通過。

  • -6-

    案由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命題暨評判委員如何聘請,提請 討論。

    說 明:敦聘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林教授 尚平等教授擔任命題暨評判工作會議總召集人及各職種召集人;並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總召集人及各

    職種召集人共同聘請各職種命題暨評判委員。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八:有關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辦理「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職種

    乙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已辦理「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職種觀摩賽,100 學年度是否再列入觀摩賽,提請 討論。

    二、「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職種名稱長度與其他職種不同,造成技藝競賽文編

    困擾,建議修改為「職場英文」。 決 議:

    一、100 學年度持續辦理觀摩賽,並針對 99 學年度試辦結果尚待解決之問題,進行調整,再提 100 學年度檢討會討論未來發展方向。

    二、「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修改名稱為「職場英文」。

    案由九: 提案學校:鶯歌工商(99 檢討會)

    一、有關成績複查或申訴表的期限是否可以往後一些時日。申請覆查或申訴有

    時間性,那回覆答案時是否也應該有時間性。而申訴時委員的回答是否也

    可以給申訴的學校。 二、競賽日程安排可否如工科競賽一樣。

    說 明: 1-1.有關於大會手冊上的成績覆查申請表及申訴申請表皆在頒獎日當日晚上 12

    點前要回傳,頒獎日要等頒獎、拆機器,又要趕回校,尤其外縣市的學校,

    回校後可能都很晚了。而國內的基測、大學學測、各項技能檢定等似乎也都

    沒在成績單收到當日要覆查完畢,所以有關於這二個申請表部分,是否有修

    正的空間。 1-2.申請成績覆查或申請表若能有個回覆的期限,相信對主辦學校來說也可以減

    少很多電話的詢問。 1-3.有關於申訴表上的"申訴回覆說明與決議"及職種命題召集教授、命題總召

    集教授的核章是否也可以一併回覆給申訴學校。 2-1.商科技藝競賽的報到日即有學科測試和安裝機器,整個行程都是"趕"一字

    可以形容,而且每年是南北中不同的學校辦理競賽場地,所以有時南北跑,

    時間上都相當的緊。若能像工科技藝競賽的日程表一樣,第一天報到時間是

    下午,領隊會議也在第一天下午,更可以加開各職類的會議,不僅大家不用

    很趕,而且又可以加開各職類的賽前會議,可以降低一些賽後的爭議。 建 議:

  • -7-

    一、可否延長成績複查及申訴申請表的時間。 二、建議改成像工科技藝競賽的日程安排。

    決 議: 一、100 學年度申請複查競賽學科、術科測驗成績,應於頒獎典禮活動當日下

    午 5 時前,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二、至於競賽日程安排提交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檢討會討論。

    提案學校:松山家商(99 檢討會)

    案由十:建請取消「文書處理」職種抽籤選手乙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文書處理」職種,由於包含抽籤選手,向來是所有職種中參賽人數最多者。

    以 97 學年度為例,計有 225 人,98 學年度 213 人,99 學年度 215 人。 二、由於該職種參賽人數眾多,需要安排許多競賽場地,並使用大量的電腦和

    雷射印表機等設備,耗費人力、物力甚鉅,因此,近年來各承辦學校皆需

    投入大量經費,用以改善電力系統。此外,競賽後作品審閱評核也是曠日

    費時的工作。 三、依 99 學年度該職種 215 位參賽人數中,正選手就有 117 位,已是職校五大

    類科技藝競賽各職種人數之冠,其重要性與代表性顯已足夠,因此,是否

    仍需保有抽籤選手,值得思索。 四、承上,若該職種參賽人數減少,可以讓評審委員有較寬鬆的時間來審慎評

    閱,對於承辦學校後續競賽成績處理與獎狀製作等,也有更充足的時間,

    可以避免錯誤發生。 五、查技藝競賽抽籤選手設置之目的,主要為維持教學正常化。在資訊時代,「文

    書處理」能力早已成為學生必備技能。此外,本職種早已有相對應之檢定

    設置,例如:TQC、電腦軟體應用丙檢、乙檢等等,從報檢學校資料分析可知,大多數學校學生均已能積極參與檢定,顯見「文書處理」技能已達

    推廣及教學正常化目的,實無設置抽籤選手、勞師動眾之必要。 決 議:

    一、自 100 學年度起,文書處理職種取消抽籤選手。 二、商業廣告及餐飲服務尚有抽籤選手,請 100 學年度承辦單位抽訪本年度參

    賽抽籤選手之參賽學校意願,提交 100 學年度檢討會報告。

    提案學校:鹿港高中(99 檢討會) 案由十一:感謝主辦學校今年為副選手提供參賽證明,讓不能入選之副選手稍感欣

    慰,能做為升學備審資料之用。而商業類科競賽職種指導老師名額限定

    一人,建請能參考其他類(如海事類),分設學、術科得獎指導老師。 建 議:是否可比照海事類科分設學、術科得獎指導老師,頒發獎狀及獎座。 決 議:100 學年度維持競賽職種指導老師名額限定一人,至於是否增加指導老師

    名額,提交 100 學年度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總檢討會討論。 捌、臨時動議 無 玖、散會。

  • -8-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 93~99 學年度參賽學生人數統計表

    職種別 93

    學年度 94

    學年度95

    學年度96

    學年度97

    學年度 98

    學年度99

    學年度

    商業廣告 63 60 76 80 86 94 92

    網頁設計 78 81 81 93 90 86 96

    程式設計 53 47 59 62 58 75 66

    文書處理 174 173 191 205 225 213 215

    電腦繪圖 45 45 47 50 59 57 65

    會計資訊 50 51 49 61 73 81 88

    餐飲服務 83 95 99 116 120 142 152

    中餐烹飪 48 54 57 67 65 70 72

    烘焙 38 41 48 57 63 65 67

    商業簡報 89 99

    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

    (觀摩賽) (16)

    合計 (不含觀摩賽) 632 647 707 791 839 972 1012

    合計 (含觀摩賽)

    1028

  • -9-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2 99 學年度各職種參賽學生人數及得獎比率分析表

    職種 參賽總人數 總得獎人數(含金手獎) 獲獎率 金手獎 得獎人數

    金手獎 獲獎率

    商業廣告 92 38 41.30% 12 13.04%

    網頁設計 96 38 39.58% 12 12.50%

    程式設計 66 28 42.42% 9 13.64%

    文書處理 215 72 33.49% 16 7.44%

    電腦繪圖 65 28 43.08% 9 13.85%

    會計資訊 88 38 43.18% 12 13.64%

    餐飲服務 152 56 36.84% 16 10.53%

    中餐烹飪 72 32 44.44% 10 13.89%

    烘焙 67 28 41.79% 9 13.43%

    商業簡報 99 38 38.38% 12 12.12%

    職場英文寫作與簡

    報(觀摩賽) 16 8 50.00% 4 25.00%

    合計 (不含觀摩賽) 1012 396 39.13% 117 11.56%

    合計 (含觀摩賽)

    1028 404 39.30% 121 11.77%

  • -10-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3 99 學年度抽籤職種參賽學生人數及得獎比率分析表

    職種 參賽總人數 總得獎人數 (含金手獎) 獲獎率 金手獎 得獎人數

    金手獎

    獲獎率

    正選手 51 33 64.71% 12 23.53%

    抽籤選手 41 5 12.20% 0 0.0%

    告 合計 92 38 41.30% 12 13.04%

    正選手 117 52 44.44% 14 11.97%

    抽籤選手 98 20 20.41% 2 2.04%

    理 合計 215 72 33.49% 16 7.44%

    正選手 85 40 47.06% 13 15.29%

    抽籤選手 67 16 23.88% 3 4.48%

    務 合計 152 56 36.84% 16 10.53%

  • -11-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4 重要日程表

    項次 暫訂時程 工作內容 相關組別

    1 100/3/31 前 商科技藝競賽專屬網站公佈(開始並隨時上載各項有

    關資料)。 資訊組、外包公司、秘書組

    2 100/4/13(三) 召開籌備會之會前會 總召、總幹事、執行秘書、各組組

    長及副組長、各職種負責人

    3 100/4/20(三)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籌備委員會議。

    總幹事、總召、主管機關、執行秘

    書、競賽組、職種負責人、秘書組

    4 100/5/3(二) 完成各職種競賽規則意見調查及彙整工作。

    召開各職種競賽規則修訂校內籌備會議。

    總幹事、執行秘書、秘書組、競賽

    組、各職種負責人

    5 100/5/25(三)

    ~6/16(四)

    各職種競賽規則修訂會議。

    6 月 20 日前完成各職種競賽規則修訂並公告上網。

    總幹事、總召、各職種分召、主管

    機關、執行秘書、競賽組、各職種

    負責人、秘書組

    6 100/7 月份 試題、命題資料收集

    7 100/8 上旬 各職種學科競賽教科書版本調查。 秘書組

    8 100/8 下旬 函送正式競賽報名表、抽籤學生名冊及相關資料給設

    有商科(學程)學校,開始網路報名。

    秘書組、競賽組、職種負責人、資

    訊組、外包資訊公司

    9 100/9/6(二)

    ~9/15(四) 受理網路報名紙本核章(以郵戳為憑)。 秘書組

    10 100/8 月下旬

    ~9月中 命題暨評分會議(大學開學前一週)

    11 100/9/6(二)

    ~9/15(四)

    函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

    政府教育局派員主持公開抽籤選手及座位事宜,並函

    請監督學校代表派員監督公開抽籤事宜。

    資訊組、秘書組

    12 100/9 下旬 函送各參賽學校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各職種競賽所需軟

    體。 秘書組、競賽組、職種負責人

    13 100/10/4(二) 抽籤選手暨競賽選手座位公開抽籤作業。 資訊組、外包資訊公司、秘書組

    14 100/10/12(三) 抽籤選手暨競賽選手座位抽籤結果公告上網。 資訊組、外包資訊公司、秘書組

    15 100/10/13(四)

    ~10/26(三)

    受理各校繳交:網頁設計職種競賽所需軟體、程式設

    計職種競賽所需軟體(非本校提供者)、電腦繪圖職

    種競賽所需軟體、商業簡報職種所需軟體。

    秘書組、各職種負責人

    16 100/10/14(五) 函送抽籤選手名冊、抽籤選手報名表、報名費收據、

    正式競賽活動時間表及相關資料給參賽學校。 秘書組

    17 100/10/17(一)

    ~10/20(四)

    受理各參賽學校抽籤選手三選一回報(抽籤選手網路

    報名)、校旗一面。 資訊組、外包資訊公司、秘書組

    18 100/11 月初 各報名學校車輛、服務事項調查。 服務組

    19 100/11 月份 公告模擬試題 秘書組、競賽組

    20 100/11/28(一)

    ~12/1(四) 受理各參賽學校寄送電腦代收服務。 服務組

  • -12-

    項次 暫訂時程 工作內容 相關組別

    21 100/12/6(二)

    ~12/8(四)

    舉行正式比賽:

    1.12/6:08:00~12:30 各校辦理報到並召開領隊會議

    13:00~14:00 各職種學科測驗

    14:00~17:00 術科設備安裝

    14:20 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抽出場順

    序籤

    15:30 乘車至慈明高中參觀術科場地

    2.12/7:07:45~ 術科競賽

    13:00~17:00 巡禮活動(餐飲類職種除外)

    3.12/8:08:30~12:00 頒獎典禮、作品展示

    1.執行工作小組總動員 2.詳細參考競賽活動日程表

    22 101/1 月份 函送各職種成績一覽表給各有關上級單位、技優保送

    甄選委員會、各參賽學校。 秘書組

    23 101/2 月份 召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

    藝競賽」檢討會。 秘書組

    24 101/5 月份 函送「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

    藝競賽實錄」給各有關上級單位及參賽學校。 秘書組

  • -1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5 99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檢討會決議事項彙整表

    提案 案由 決議

    第一案 「商業簡報」職種的軟體安裝是否統一規定每一

    安裝階段蓋完章後才能繼續下一階段的安裝? 照案通過。

    第二案 建議「餐飲服務」職種將身心障礙學生及學習障

    礙學生不列入抽籤選手名單?

    為使教學正常化,並秉持教育機會均等原

    則,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及學習障礙學生參賽

    機會,仍將身心障礙學生及學習障礙學生列

    入「餐飲服務」職種抽籤名冊。

    第三案 「電腦繪圖」職種應著重於該職種的技術、創

    意,而非軟體安裝層面?

    由於比賽之防弊仍為必要考量,100學年度

    將提前公告競賽規則及監試單,並將本案移

    請下屆籌備會之會前會與籌備委員會研議

    辦理。

    第四案 餐飲服務職種術科出場順序,建議改為電腦抽籤

    方式。 本案移請下屆競賽規則修訂會議研議辦理。

    第五案 餐飲服務職種是否能明確規範手套穿戴時機? 本案移請下屆競賽規則修訂會議研議辦理。

    第六案

    網頁設計、商業簡報等職類比賽時,Office 2003

    軟體之原版光碟因原廠已經停止生產,不再供應

    便無法再取得Office 2003軟體之原版光碟,參

    賽學校可否自行由原版光碟複製一份,並提供授

    權書與切結書,供辦理學校查核。

    為兼顧防弊及各校採購問題,建請下屆主辦

    學校提早公告各職種之軟體版本。並請主辦

    學校聯絡微軟公司,洽詢提供軟體供非營利

    使用之可能性。

    第七案 「商業簡報」職種學科題目稍嫌簡單,無鑑別

    度,選手多半的分數都較接近。術科考試建議廢

    除選手自行安裝作業系統及軟體之流程。

    本案移請下屆競賽規則修訂會議研議辦理。

    第八案

    「烘焙」職種頒獎後,經大會複查烘焙職種學科

    成績,因核算錯誤,依規定應重新排名,造成原

    本得獎之學生,經重新排名後,變成無法得獎,

    讓學生心靈受到傷害。

    一、 根據「全國高級中等學校99學年度商業

    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成績複查處理注意

    事項」第五條規定:複查結果發現成績

    登記或核算錯誤時,應重新核算申請人

    學科、術科總成績,並依下列規定處

    理:(一)原計成績未達各組入圍最低分

    數,而重計後成績達最低分數者,應報

    請主辦主管教育機關核定後,同一職種

    有一至二個個案時補行並列排名錄

    取,如為三個以上個案時應重新排名,

    並依相關要點辦理之。

    二、 依規定「烘焙」職種應重新排名。

    三、 在此主辦學校謹向各校致歉,並請老師

    能多予學生心理輔導。

    第九案 「商業簡報」職種學科試題,送分題太多,術科

    評分方式未依競賽辦法執行。

    一、 就商業簡報職種學科試題部份,將再作

    檢討。

    二、 學科考試鑑別程度之高低,須再行討

    論,凝聚共識,本案移請下屆籌備委員

    會研議辦理。

    第十案 餐飲服務職種成績公告方式建議公告細項分數。為達公佈成績之效度,宜所有職類有一致的

    公告標準,本案移請下屆籌備委員會研議辦

    理。

  • -14-

    提案 案由 決議

    第十一案 建請發給參賽選手成績證明(含成績、名次),俾

    利學生申請四技二專技優甄審成績之採計。

    獎狀已明列選手之名次,故不另發放成績證

    明。

    第十二案

    (一)今年度程式設計職種術科考題分為五類,十

    個子題並無解決去年M型分佈的問題。

    (二)商業簡報文書處理職種100年競賽用OFFICE

    軟體版本請儘速公告。

    (三)會計資訊職種在本年度競賽前已預知題目

    比往年難度加深,但以今年選手學科平均

    43.51的成績看來,在過於艱難已超過高三

    學生之能力,反而因猜猜看而測不出實力。

    本案移請下屆競賽規則修訂會議研議辦理。

    第十三案

    (一)有關成績複查或申訴表的期限是否可以往

    後一些時日。申請覆查或申訴有時間性,那

    回覆答案時是否也應該有時間性。而申訴時

    委員的回答是否也可以給申訴的學校。

    (二)有關於學科出題方面,可否請在出題的範圍

    內,以增加客觀公正之處。

    (三)程式設計職類的測試資料可否再早點公

    告,今年比賽學生的作品有很早就公佈,但

    無測試資料,無法知曉錯在哪邊。

    (四)有關於各個職類的規則修訂會議的會議紀

    錄是否可以再詳盡,以免造成未參加會議的

    學校不能知曉會議內有討論的內容過程。

    (五)職類若有需要電腦安裝的部分,可否請具電

    腦專業的檢查工作人員在現場,以降低現場

    的爭議。

    (六)競賽日程安排可否如工科競賽一樣。

    本案移請下屆籌備委員會研議辦理。

    第十四案 建請商科技藝競賽之「餐飲服務」、「烘焙」、「中

    餐烹飪」三個職種改由家事類科技藝競賽辦理。

    本案移請100年3月技藝競賽總檢討會研議

    辦理。

    第十五案 建請取消「文書處理」職種抽籤選手乙案,提請

    討論。 本案移請下屆籌備委員會研議辦理。

    臨時動議

    針對100學年度商科技藝競賽餐飲服務、烘焙、

    中餐、烹飪三職種若由家事類科技藝競賽承辦,

    本校礙於場地、人力有限,恐難支應,且「中餐

    烹飪」與家事類之「烹飪」雷同,場地不足,若

    真的於100學年度做出改變,則場地則需協尋友

    校協助,建議由101學年度開始實施,較能有充

    分時間準備。

    本案移請100年3月技藝競賽總檢討會研議

    辦理。

    臨時動議

    感謝主辦學校今年為副選手提供參賽證明,讓不

    能入選之副選手稍感欣慰,能做為升學備審資料

    之用。而商業類科競賽職種指導老師名額限定一

    人,建請能參考其他類(如海事類),分設學、術

    科列指導老師,讓協助指導的老師都能有一個名

    份。

    本案移請下屆籌備委員會研議辦理。

    臨時動議

    三 烘焙職種及中餐烹飪職種相關建議事項。 本案移請下屆競賽規則修訂會議研議辦理。

  • -15-

    提案 案由 決議

    臨時動議

    100 年 商 業 簡 報 改 採 Office2007 , 而 微 軟

    Office2007修補程式已至SP2,與採購之原版光

    碟版本不符,但比賽場地內不提供網路,以致無

    法線上更新,建議主辦單位研議。

    本案移請下屆競賽規則修訂會議研議辦理。

  • -16-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6 99 學年度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總檢討會決議事項彙整表

    提案 案由 決議、執行情形

    第一案

    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實用技能學程之烘

    焙食品科提請准予參加100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

    校農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食品加工及食品檢驗分析

    二項職種。

    回歸課程綱要及學校類科歸屬的精

    神,另召開競賽實施要點修正會議討

    論。

    第二案 有關各職種競賽術科競賽中之攝、錄影事宜,請討論。為減少選手比賽之干擾及尊重當時

    評判委員專業之決定,仍遵循考場規

    則不予錄影。

    第三案 為提昇競賽品質及有效運用經費,建請將部分職種固

    定辦理單位,提請討論。

    請承辦學校依實施計畫備妥設備,如

    需主辦單位協助商借場地及設備,則

    由業務科積極配合辦理。

    第四案 建請商業類科技藝競賽增加「室內設計」職種乙案,

    提請 討論。

    回歸課程綱要及學校類科歸屬的精

    神,另召開競賽實施要點修正會議討

    論。

    第五案

    (一)建請商科技藝競賽之「餐飲服務」、「烘焙」、「中

    餐烹飪」三個職種改由家事類科技藝競賽辦理,

    提請 討論。

    (二)針對100 學年度商科技藝競賽餐飲服務、烘焙、

    中餐烹飪三職種若由家事類科技藝競賽承辦,稻

    江護家礙於場地、人力有限,恐難支應,且「中

    餐烹飪」與家事類之「烹飪」雷同,場地不足,

    若真的於100 學年度做出改變,則場地則需協尋

    友校協助,建議由101 學年度開始實施,較能有

    充分時間準備,提請 討論。

    回歸課程綱要及學校類科歸屬的精

    神,另召開競賽實施要點修正會議討

    論。

    第六案 修訂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提請 討論。 回歸課程綱要及學校類科歸屬的精

    神,另召開競賽實施要點修正會議討

    論。

    臨時動議

    (一)本年度為統整各類科實施要點格式及內容,訂在

    3月底前召開專案小組會議,邀請近幾年承辦單

    位學校及有提案的學校出席與會討論。

    (二)各類科評判工作委員總召集人請於3月4日前決

    定,並知會三科。

    (三)100學年度海事類科技藝競賽日期:11月8、9、

    10日(3天),由國立澎湖海事水產職業學校承辦。

    農業類科技藝競賽日期:11月16、17、18(3天),

    由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

    家事類科技藝競賽日期:11月22、23、24(3天),

    由私立稻江護理家事職業學校承辦。

    工業類科技藝競賽日期:11月29、30及12月1日

    (3天),由國立海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承辦。

    商業類科技藝競賽日期:12月6、7、8日(3天),

    由國立豐原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承辦。

  • -17-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7 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修正會議決議事項彙整表

    提案 案由 決議、執行情形

    第一案 建請商業類科技藝競賽增加「室內設計」職種乙案,

    提請 討論。

    具有爭議的職種是否需移至其他類

    科競賽辦理,提到群科中心研議;不

    管群科中心研議結果是否要變動,

    100年度技藝競賽仍維持往例辦理,

    如果職種有所調整,也是從101年度

    開始辦理。

    第二案 建請商科技藝競賽之「餐飲服務」、「烘焙」、「中餐烹

    飪」三個職種改由家事類科技藝競賽辦理,提請 討

    論。

    具有爭議的職種是否需移至其他類

    科競賽辦理,提到群科中心研議;不

    管群科中心研議結果是否要變動,

    100年度技藝競賽仍維持往例辦理,

    如果職種有所調整,也是從101年度

    開始辦理。

    第三案 統一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格式,提請 討論。

    一、各類科實施要點統一格式

    範例:1.依據 2.目的 3.組織 4.

    參賽對象 5.競賽職種及參賽

    資格 6.決賽地點 7.參加學

    生遴選方式 8.報名方式 9.

    競賽方式 10.命題範圍 11.

    競賽項目 12.競賽日程 13.

    優勝名額及獎勵 14.成果展

    示 15.成績複查 16.經費

    17.檢討 18.本要點經籌備委

    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各類科參賽對象

    統一為:各類科參賽對象

    農業類及海事水產類之實

    用技能班改為「實用技能學程」

    三、各類科競賽職種及資格

    各類科競賽職種及資格改

    為「各類科競賽職種及參賽資

    格」;科別改為「可參賽科別」

  • -18-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8 99 學年度競賽人數、得獎人數、考試時間、成績比例一覽表

    考試時間 成績比例 編號 職種別 選手別 競賽

    人數

    得獎總人數

    (含金手獎)金手獎

    得獎人數 學科(分) 術科(分) 學科(%)術科(%)

    正選手 51 1 商業廣告

    抽籤選手 41 38 12 60 240 15% 85%

    2 網頁設計 正選手 96 38 12 60 240 15% 85%

    3 程式設計 正選手 66 28 9 60 180 30% 70%

    正選手 117 4 文書處理

    抽籤選手 98 72 16 60 60 15% 85%

    5 電腦繪圖 正選手 65 28 9 60 240 15% 85%

    6 會計資訊 正選手 88 38 12 60 100 50% 50%

    正選手 85 7 餐飲服務

    抽籤選手 67 56 16 60 100 30% 70%

    8 中餐烹飪 正選手 72 32 10 60 120 20% 80%

    9 烘 焙 正選手 67 28 9 60 180 30% 70%

    10 商業簡報 正選手 99 38 12 60 240 30% 70%

    11 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

    (觀摩賽) 正選手 16 8 4 40 製作簡報 60 口頭報告 5 40% 60%

    合計(不含觀摩賽) 1012 396 117

    合計(含觀摩賽) 1028 404 121

  • -19-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9 籌備委員會組織章程

    一、名稱:本會定名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籌備委員

    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組織:

    (一)本會置主任委員 1 人,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員 3 人,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

    兼任;指導委員 2 人由教育部技職司司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主任兼任;委員若干人,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遴聘有關之學者專家、行政主管

    及學校校長兼任之。 (二)本會設執行工作小組,置總幹事 1 人由承辦學校校長兼任,執行秘書 1 人,

    分設秘書、競賽、資訊、典儀、服務、總務、場務、文宣、公關、會計出納

    等 10 組,工作人員依實際需要由總幹事聘用之。 三、職掌:

    (一)主任委員與副主任委員綜理本會會務,委員協助督導本會會務。 (二)執行工作小組負責本會各項工作之籌劃、協調、聯絡並執行上級各項交辦事

    宜。 (三)本會執行工作小組各組職掌如表列:附件 10(頁 20)。

    四、本會委員、執行工作小組及相關工作人員均係聘兼,一律為無給職。 五、本會組織經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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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0 執行工作小組

    組 別 職 稱 姓名 學 校 職 稱 執 行 工 作 職 掌

    總幹事 副總幹事

    李述藺 楊叔夏

    豐原高商校長 慈明高中校長 督導執行全部競賽事宜。

    執行秘書 副執行秘書

    周美珠 陳瓊榆

    豐原高商實習主任 慈明高中實習主任

    (1) 協助督導工作籌備會、檢討會之召開。 (2) 協助督導工作計劃及任務分配。 (3) 協助督導掌握校內各組工作進度。 (4) 經費預算之編列及執行。

    01 秘書組

    組長 副組長

    呂佩樺 林時雍

    豐原高商實習組長 豐原高商就業組長

    (1) 擬訂工作計劃、召開技藝競賽工作會議及執行小組任務分配。

    (2) 協調掌握校內執行小組之工作進度。 (3) 規劃工作籌備會、檢討會之召開。 (4) 校際間之連絡及有關會議資料函送。 (5) 受理報名工作(報名回條、收據、座次表等

    資料整理)。 (6) 辦理抽籤選手抽籤事宜及競賽選手座位號

    次抽籤事宜。 (7) 辦理抽籤選手報名工作。 (8) 受理報到手續,並受理更換選手之申請。(9) 簽報總召集教授及各職種召集教授名單,報

    部核定並函聘之。 (10) 簽報評分教師名單,報部核定並函聘之。(11) 召開總領隊會議。 (12) 各項會議資料之審查、函送。 (13) 各職種競賽規則、競賽須知、實施要點之修

    訂、彙整、函送。 (14) 編製工作實錄。 (15) 成績複查、申訴相關處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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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 別 職 稱 姓名 學 校 職 稱 執 行 工 作 職 掌

    組長 副組長

    孫嘉偉 盧思靜

    豐原高商教務主任 豐原高商資處科主任

    (1) 執行各職種競賽事宜,負責各職種之連繫及協調相關事宜。

    (2) 編製競賽手冊。 (3) 各項競賽資料查核、裝訂。 (4) 研訂各相關競賽活動改進方案。 (5) 研究評估競賽職種之增刪合併事宜。 (6) 研擬新增職種競賽規則。 (7) 各職種競賽場地、設備、人力之規劃安排。(8) 競賽場地總檢查。 (9) 協助召開總領隊會議。

    (10) 召開監試工作人員會議。 (11) 召開各職種評分會議。 (12) 協助召開檢討會議。 (13) 成績公布及安排優良作品展示。 (14) 函寄競賽成績。 (15) 其他有關競賽事宜。

    試務組 組長 副組長

    李燕坪 糜萍萍

    豐原高商教學組長 慈明高中實習組長兼廣

    設科主任

    (1) 聯絡職種召集教授及命題教授命題相關事宜(試卷簽收、存放、領取、清點)。

    (2) 協調製卷方式及工作時程。 (3) 其他有關試務工作事宜

    評分組 組長 副組長

    徐立安 林雅欣

    豐原高商註冊組長 慈明高中餐飲科主任

    (1) 簽報評分教師名單、報局核定並函聘之(秘書組)。

    (2) 協調召開各職種評分會議(秘書組、競賽組)。

    (3) 函寄競賽成績(秘書組)。 (4) 各項獎狀之套印(資訊組)。 (5) 安排優良作品展示。(文宣組、資訊組) (6) 成績複查(秘書組)。 (7) 其他有關評分事宜(秘書組、競賽組、資訊

    組)。

    文書處理 楊惠英 豐原高商資處科教師 程式設計 莊瑞賢 豐原高商資處科教師 網頁設計 蔡孟妤 豐原高商資處科教師 商業廣告 王綺雯 豐原高商特教組長 電腦繪圖 蘇柏豪 豐原高商設備組長 會計資訊 陳智足 豐原高商商經科主任 商業簡報 楊素圓 豐原高商國貿科主任 職場英文 寫作與簡報 陳素梅 豐原高商應外科主任

    餐飲服務 林麗玲 林雅芳

    豐原高商教師 慈明高中教師

    中餐烹飪 林麗玲 潘嘉如

    豐原高商教師 慈明高中教師

    02 競賽組

    烘焙 林麗玲 賴泯儒

    豐原高商教師 慈明高中教師

    (1) 職種所需場地、設備、人力之規劃安排。(2) 參與各職種規則修訂及職種之連繫及協調

    相關事宜。 (3) 陪同前往闈場領取試卷。 (4) 各職類競賽場地之檢查。 (5) 協助職種領隊會議及評分會議之召開。 (6) 參加檢討會議。 (7) 其他有關各職種競賽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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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 別 職 稱 姓名 學 校 職 稱 執 行 工 作 職 掌

    03 資訊組

    組長 副組長

    吳幼賓

    豐原高商圖書館主任 委外電腦工程師

    (1) 協助辦理抽籤選手抽籤電腦作業及競賽選手座位號次抽籤電腦作業。

    (2) 各相關業務電腦化之程式設計與電腦處理。(3) 協同競賽組安裝、測試會場所用之電腦軟

    體。 (4) 協助檢查電腦相關職種之電腦設備並彌封。(5) 競賽成績之輸入、計算、排序、統計、分析、

    列印。 (6) 各項獎狀、參賽證明之套印。 (7) 建構商科技藝競賽專屬網站。 (8) 於商科技藝競賽專屬網站上公告競賽資

    訊、競賽成績及作品。 (9) 其他有關電腦網管事宜。

    04 典儀組

    組長 副組長

    許文烱 謝府昌

    豐原高商學務主任 豐原高商訓育組長

    (1) 頒獎典禮之程序規劃及座位安排。 (2) 頒獎典禮表演節目之規劃、安排。 (3) 頒獎典禮司儀選派、訓練。 (4) 協同場務組佈置頒獎典禮會場。 (5) 頒獎典禮彩排。 (6) 典禮服務學生之遴選、訓練、調派事宜。(7) 擬訂競賽選手巡禮之參觀計畫,並隨行引

    導。 (8) 洽商住宿旅館名錄、調查並彙整代訂旅館人

    數。 (9) 洽請並協助醫院醫生護士駐校提供緊急醫

    護服務。 (10) 各場地及校園清潔工作。

    05 服務組

    組長 副組長

    王家琪 魏細華

    豐原高商主任教官 豐原高商生輔組長

    (1) 調查並彙整代訂用餐人數、印製競賽日午餐換領卷。

    (2) 安排交通車往返有關旅館接送(含競賽第1、3 天車站往返接送)。

    (3) 各校休息區之服務學生安排。 (4) 遴選、培訓服務學生,支援各組調派學生勤

    務工作。 (5) 導引車輛進出、停放工作。 (6) 協助各參賽學校將參賽設備就定位及撤回。(7) 各場地之服務工作(接待、引導、糾察、分

    發便當)。 (8) 競賽期間校園安全維護及秩序維護。 (9) 協助秘書組辦理報到。

    (10) 協助場務組佈置場地、安置設備、桌椅及復原工作。

    (11) 其他有關服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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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 別 職 稱 姓名 學 校 職 稱 執 行 工 作 職 掌

    06 總務組

    組長 副組長

    尤慶吉 黃麗鳳

    豐原高商總務主任 豐原高商庶務組長

    (1) 行文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競賽期間勿停電、停水。

    (2) 有關資料之繕印或送印。 (3) 負責公文收發、保管、協助各式聘書、表格

    之用印。 (4) 有關資料之寄送或領取。 (5) 獎品、獎牌、獎章、獎杯之採購事宜。 (6) 代訂競賽當日中午餐盒。 (7) 所需設備、用品之購置。 (8) 校園環境及各項場地之美化。 (9) 停車場規劃及設置。

    (10) 會議場所之茶水供應。 (11) 協助各競賽場地之場地佈置、設備安置、桌

    椅擺置及賽後復原工作。 (12) 洽訂巡禮活動之交通車。 (13) 各項場地標示牌、路標、海報佈置及各校校

    旗之插掛。 (14) 頒獎典禮安排廠商攝、錄影事宜。 (15) 其他有關總務事宜及臨時交辦事項。

    07 場務組

    組長 副組長 副組長

    傅幼民 李政龍 林雅芳

    豐原高商文書組長 豐原高商教師 慈明高中教師

    (1) 規劃各職種競賽場地、各項會議、評分、頒獎等場地,及各校休息區之規劃及佈置。

    (2) 競賽用桌椅之預估、申請、商借。 (3) 競賽及試務場地佈置、設備安置、桌椅擺放

    及賽後復原工作。 (4) 各會場所用設備之測試及故障排除、維修。

    (總務組協助) (5) 協助各場地電源配線設計。(總務組協助) (6) 申購配線及督導安裝。(總務組協助) (7) 各項場地標示牌、路標、海報、各校校旗之

    插掛規劃及統計。 (8) 其他有關場務事宜。

    08 文宣組

    組長 副組長 副組長

    陳進銓 古蕊禎 李瓊文

    豐原高商進校主任 豐原高商進校教學組長

    豐原高商進校訓育組長

    (1) 競賽海報、競賽標誌、競賽手冊封面。 (2) 精神堡壘及各項場地標示牌、路標、海報、

    看板設計、製作。 (3) 各項獎狀、獎盃、獎牌之設計請購。 (4) 各項識別證、工作證之設計請購。 (5) 支援各組美工設計工作。 (6) 典禮場地之文宣佈置。 (7) 發行競賽期間之快報等刊物、活動花絮採

    訪。 (8) 競賽期間之攝、錄影事宜。 (9) 其他有關文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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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 別 職 稱 姓名 學 校 職 稱 執 行 工 作 職 掌

    09 公關組

    組長 副組長 副組長

    趙福增 蔡信道 孫智明

    豐原高商輔導主任 豐原高商人事主任 豐原高商教師

    (1) 擬訂邀請函。 (2) 擬訂長官來賓名單及邀請、聯繫、接待。(3) 下屆承辦學校連繫與接待 (4) 各職類召集教授接待。 (5) 新聞蒐集及發佈。 (6) 工作人員差假登錄事宜。 (7) 辦理活動有功人員敍獎相關事宜。 (8) 其他有關公關事宜。

    10 會計出納組

    組長 副組長

    范瑞琴 陳麗芬

    豐原高商會計主任 豐原高商出納組長

    (1) 編審經費預算表。 (2) 印妥所需各類收據。 (3) 各項經費支付、報領。 (4) 預算之使用及管控。 (5) 大會帳務之審核。 (6) 各類帳表之編審。 (7) 各項收據及支付憑證之收集處理與審核。(8) 各項經費核銷事宜。 (9) 各項經費之發放。

    (10) 各項工作津貼發放事宜。 (11) 其他有關會計、出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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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1 籌備委員會委員名單

    編號 職稱 姓名 服務單位名稱

    01 主任委員 藍順德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 02 副主任委員 康宗虎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03 副主任委員 蔡清華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04 副主任委員 黃新發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 05 指導委員 李彥儀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 06 指導委員 林宏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主任 07 委員 賴清標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08 委員 謝淑貞 教育部技職司第一科科長 09 委員 韓春樹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第三科科長 10 委員 林尚平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授 11 委員 戴正雄 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12 委員 陳世程 國立羅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13 委員 張銘華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 14 委員 黃贇瑾 台北市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15 委員 張耀中 台北市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校長 16 委員 劉育仨 台北市私立育達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校長 17 委員 張水明 台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校長 18 委員 林恭煌 國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 19 委員 倪靜貴 國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 20 委員 歐宗智 新北市私立清傳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21 委員 徐明廷 國立中壢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22 委員 李麗花 國立中壢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23 委員 張湘君 桃園縣私立振聲高級中學校長 24 委員 陳永盛 桃園縣私立育達高級中學校長 25 委員 魏宏恩 桃園縣私立新興高級中學校長 26 委員 林銘毅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27 委員 姚清煇 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28 委員 楊寶琴 台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校長 29 委員 鍾克修 國立台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30 委員 汪大久 台中市私立明道高級中學校長 31 委員 施溪泉 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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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號 職稱 姓名 服務單位名稱 32 委員 蔡慧登 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 33 委員 鐘長生 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34 委員 劉澤宏 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35 委員 許維純 彰化縣私立達德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 36 委員 何景標 國立土庫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 37 委員 徐銘存 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代理校長 38 委員 郭義騰 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39 委員 柯朝塗 國立華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40 委員 余慶暉 國立台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41 委員 陳志隆 台南市私立南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 42 委員 張福祥 國立曾文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43 委員 洪彩雲 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44 委員 廖萬成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 45 委員 蔡文賢 屏東縣私立屏榮高級中學校長 46 委員 江銘鉦 國立台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47 委員 黃琇意 高雄市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48 委員 陳藝昕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49 委員 張輝正 高雄市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50 委員 趙豐成 高雄市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長 51 委員 潘福照 高雄市私立三信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52 委員 黃端溶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53 委員 陳德松 高雄市私立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長 54 委員 朱怡達 高雄市私立高苑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長 55 委員 陳國清 高雄市私立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校長

    56 委員

    兼副總幹事 楊叔夏 台中市私立慈明高級中學校長

    57 委員

    兼總幹事 李述藺 國立豐原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共計 五十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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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2 競賽實施要點

    壹、依據:職業學校規程第八條。 貳、目的: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提昇技藝水準,培養學生參加競賽之興趣與榮譽感,

    期使所學技能精益求精,並藉機相互觀摩切磋,以促進商業職業教育之發展。 參、組織:本會定名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籌備委員

    會」(以下簡稱本會)。置主任委員 1 人,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員 3 人,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兼任;指導委員 2 人由教育部技職司司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主任兼任;委員若干人,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遴聘有關之學

    者專家、行政主管及學校校長兼任之。 肆、參賽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設有商業類科學校在校應屆之商業類科畢(結)

    業學生(含進修學校學生)或綜合高中修習商業職業學程在校應屆之畢(結)業生。

    伍、競賽職種及參賽資格: 一、競賽職種:商業廣告、網頁設計、程式設計、文書處理、電腦繪圖、會計資訊、

    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商業簡報等十職種。 二、參賽資格:

    競賽職種 群別 商業廣告 設計群

    網頁設計 商業與管理群 設計群

    程式設計 商業與管理群

    文書處理 商業與管理群

    電腦繪圖 設計群 商業與管理群

    會計資訊 商業與管理群

    餐飲服務 餐旅群 中餐烹飪 餐旅群 烘焙 餐旅群 商業簡報 商業與管理群 說明:依據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各競賽職種之參賽資格其群、科別均未設限。

    本表係參考實際參賽之主要群、科別提列。 陸、決賽地點:國立豐原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校址: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 50 號 電話:(04)25283556 分機 250、251、252、253、254 傳真:(04)25220084 (04)25290910 網址:http://www.pfyvs.tcc.edu.tw

    柒、參加學生遴選方式:由各校按規定參加職種人數自行選拔。 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00 年 9 月 06 日(二)至 9 月 15 日(四),網路報名紙本核章(以郵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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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憑) 二、座位及抽籤選手抽籤:100 年 10 月 04 日(二),於國立豐原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舉

    行公開抽籤。 三、採用網路報名,請進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線

    上報名系統,線上填寫正選手及候補選手資料,並上傳抽籤選手名冊,列印紙

    本核章,並同時繳交報名費(中餐烹飪、烘焙職種每名參賽選手為新台幣貳仟捌佰元整,其餘各職種每名參賽選手為壹仟柒佰元整,含抽籤選手參賽人數),於規定報名日期內逕寄國立豐原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逾期恕不受理。請以「中等

    學校基金-豐原高商 401 專戶」為抬頭之支票或郵局匯票寄款,或直接匯款:「臺灣銀行豐原分行,帳號:030-036-07010-7,戶名:中等學校基金-豐原高商 401專戶」。

    四、10 月 17~20 日:受理抽籤選手三選一網路報名作業,列印紙本核章後郵寄本校。 玖、競賽方式:

    一、學科測驗:100 年 12 月 06 日(二)舉行,命題、測驗方式與佔總成績比例,按各職種之競賽規則規定。

    二、術科測驗:100 年 12 月 07 日(三)舉行,命題、測驗方式與佔總成績比例,按各職種之競賽規則規定。

    拾、命題範圍:依據各職種競賽規則修訂會議決議之。 拾壹、競賽項目:由各職種命題暨評判委員會決定。 拾貳、競賽日程:

    一、報到日期:100 年 12 月 06 日(二)上午 8 時至 12 時 30 分止辦理各校報到並召開領隊會議。

    二、競賽日期: 學科:100 年 12 月 06 日(二)下午 1 時至 2 時。 術科:100 年 12 月 07 日(三)上午 7 時 45 分起。

    三、頒獎日期:100 年 12 月 08 日(四)上午 8 時 30 分起。 拾參、優勝名額及獎勵

    一、個人獎: 各職種 競賽人數

    錄取入圍人數 (含金手獎)

    金手獎人數 各職種 競賽人數

    錄取入圍人數 (含金手獎)

    金手獎人數

    9 名以下 5 3 80-99 38 12 10-19 8 4 100-119 44 14 20-29 12 5 120-139 50 16 30-39 16 6 140-159 56 16 40-49 20 7 160-189 64 16 50-59 24 8 190-219 72 16 60-69 28 9 220 名以上 76 16 70-79 32 10 ※金手獎人數至多錄取 16 名

    備註:參照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職種技藝競賽優勝學生參加甄審分配一覽表(98 年 10 月 29日教育部台技(二)字第 0980181610C 號令修正發布)

    二、團體獎:有抽籤選手之競賽職種(商業廣告、餐飲服務等二職種),設置團體獎(錄

    取正選手與抽籤選手合計總成績排列前六分之一的優勝學校,頒發團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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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優勝學生除由大會頒獎外,並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

    送入學實施要點」取得甄審及保送資格。 四、各競賽職種名稱與全國技能競賽職類相同者前三名優勝學生,由承辦學校按名

    次順序繕造名冊函報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參辦,且得報名參加全國技能競

    賽決賽。 五、優勝學生之指導老師,由大會頒發獎狀,並得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權責或依

    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予以敘獎;未得獎部分,由各校自行獎

    勵。 拾肆、成果展示:各職種競賽作品得由承辦學校整理,出版、影印及發布各職種錄取名

    額之作品並予展示。 拾伍、成績複查:申請複查成績須由領隊或指導老師以書面向總幹事提出,由總幹事交

    由競賽組會同命題暨評判工作委員會依成績複查處理注意事項處理之。 拾陸、經費:

    一、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分擔。 二、由參加競賽學校繳交之報名費支應。 三、不足額由承辦學校自行籌措。

    拾柒、檢討:舉辦競賽後,由承辦學校召集有關學校人員舉行工作檢討會,將辦理情形

    及改進或建議事項編輯成報告書,供下學年度舉辦競賽之參考。 拾捌、本要點經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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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3 學科競賽須知

    一、參加競賽學生,一律穿著校服(有校徽之運動服視同校服),始得出入競賽試場,違

    反規定者一律不准進場參賽。 二、參加競賽學生,須配戴大會製發之選手證,並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於競賽開始前

    10 至 20 分鐘進入競賽試場核驗身分,競賽開始前 10 分鐘尚未入場者作棄權論。 三、競賽開始後 30 分鐘內不得離場。離場後不得再入場。 四、學科競賽使用之 2B 鉛筆、原子筆和橡皮擦等文具用品自備,入場時須經監試委員

    檢查後,始可攜入。 五、對監試委員之宣布、說明有疑問時,得於原位置舉手,俟監試委員許可後,始可發

    問。 六、競賽時間,參加競賽學生如有下列情形者,依規定予以扣分:

    (一)未經監試委員許可,擅自離開或變動作業位置者,分別扣學科成績 20 分。 (二)攜帶行動電話、呼叫器、其他通訊攝錄器材進入試場者,扣學科成績 20 分。 (三)其他不軌情事,經監試委員共同認定者,依情節輕重予以扣減學科成績。

    七、競賽時間,參加競賽學生如有下列情形者,依照規定不予計分: (一)未依規定時間離場者。 (二)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者。 (三)不聽勸阻將試題或答案卡(紙)攜出試場者。 (四)學生於測驗時間結束鈴(鐘)響畢,監試委員宣布測驗結束,仍未停止作答者。 (五)其他情節重大,經監試委員共同認定者,得令其出場。

    八、答案卡(紙)如有劃記不明顯、書寫不清或污損等情事,其責任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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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4 術科競賽須知

    一、參加競賽學生,除餐飲服務、中餐烹飪、烘焙等職種需依其競賽規則規定服裝穿著

    外,其餘職種一律穿著校服(有校徽之運動服視同校服),始得出入競賽試場,違反規定者一律不准進場參賽。

    二、參加競賽學生,須配戴大會製發之選手證,並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於競賽開始前

    20 至 30 分鐘(或視各職種競賽規則規定時間)進入競賽試場核驗身分,競賽開始前10 分鐘尚未入場者作棄權論,競賽時間結束或作品繳交後,應立即離開試場。

    三、依規定攜帶必需用具進場,競賽時間內,不得由場外補送任何物品進場。 四、競賽時參加競賽學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規定予以扣分:

    (一)高聲叫喊者扣術科成績 5 分。 (二)傳遞夾帶、竊視他人操作與參觀人員談話,均分別扣術科成績 10 分。 (三)未經監試委員許可,擅自離開或變動競賽位置者,扣術科成績 20 分。 (四)攜帶行動電話、呼叫器、其他通訊攝錄器材進入試場者,扣術科成績 20 分。 (五)其他不軌情事,經主、監試委員共同認定者,依情節輕重予以扣減術科成績。 (六)情節重大者,經主、監試委員共同認定者,得取消其競賽資格。

    五、競賽學生於競賽中修理工具,所耗用時間,不予折計。 六、競賽學生於競賽中途,如因突發狀況須離開試場時,須經監試委員核准,並派員陪

    同始得離開,時間不可超過 15 分鐘,離開時間,不予折算。 七、競賽場所除監試委員、巡視人員及服務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經監試委員認為有需

    要者方得入場,事畢應即出場,各校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不得在競賽場所附近

    參觀競賽進行。 八、其他事項依各職種競賽規則規定之。 九、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技藝競賽籌備委員會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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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5 成績複查處理注意事項

    一、本注意事項依競賽實施要點第拾伍條規則訂定之。 二、申請複查競賽學科、術科測驗成績,應於頒獎典禮活動當日下午 5 時前,以書面方

    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複查成績應由各校領隊以大會規定之書面申請表向總幹事提出,由總幹事交由

    競賽組會同評判工作委員會處理。 四、成績複查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學科採用電腦測驗題,應調出申請人答案卡後核對號碼無訛、檢查作答方式是否符合規定,並以讀卡設備高低不同感度各重讀一次,確認無誤後,將答對題

    數及實得分數連同計分方式一併覆知。 (二)術科採實作測驗,應將申請人之原始成績評分表全部調出,詳細核對號碼、各

    項評分及評分總和後將結果覆知。 (三)成績複查如發現因申請人作答方式或使用工具不符規定或有違規行為以致被

    扣分或不能正確計分,亦應將原因覆知。 五、複查結果發現成績登記或核算錯誤時,應重新核算申請人學科、術科總成績,並依

    下列規定處理: (一)原計成績未達各組入圍最低分數,而重計後成績達最低分數者,應報請主辦主

    管教育機關核定後,同一職種有一至二個個案時補行並列排名錄取,如為三個

    以上個案時應重新排名,並依相關要點辦理之。 (二)原計成績與重計成績後成績均未達入圍最低分數,由承辦學校逕行覆知。

    六、申請複查成績不得要求重新評審術科實作作品或申請閱覽,亦不得要求告知命題委

    員、評審委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 七、參賽學校對閱卷評分有疑義時,可向「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八、本注意事項經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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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6-1 99 學年度「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職種觀摩賽競賽規則

    一、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設有商管群及外語群在校應屆畢(結)業之商業

    類科或語文類科(含進修學校學生)在校生。從小學至高中階段曾在英語系國家居住滿 2 年(含)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賽。

    二、競賽人數:每校指派代表一人參加。 三、競賽內容:

    (一)學科測驗:採英文寫作,佔競賽總成績 40%。 (二)術科測驗:採職場英語簡報。根據提供的書面資料,當場製作 PowerPoint 簡報檔

    (限 10 頁之內),佔競賽總成績 60%。

    四、競賽命題範圍: (一)學科測驗:以英文寫作論說文(exposition/argumentation)為限。 (二)術科測驗:商業相關活動(如產品介紹、公司行銷等議題)之英文書面資料。

    五、評分標準與成績計算方式: (一)評分標準:

    1. 學科測驗:內容 30%,組織 30%,文法與字彙 40%(含標點與拼字)。 2. 術科測驗:PowerPoint 的內容呈現 50%,口語表達能力 50%。

    (二)最後成績評定標準:以學、術科比例合計為個人總成績,依參賽者總成績高低決定名次,若總成績相同則以術科成績較高者為先。

    六、競賽方式

    (一)學科測驗: 1.採紙筆方式測驗,依題目規定寫一篇至少 120 字(含)之英文文章,比賽時間為

    40 分鐘。未達規定字數者由閱卷委員斟酌扣分。 2.限使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液等文具。

    (二)術科測驗: 1.請參賽者於 60 分鐘內整理、組織、分析所提供的英文書面資料,當場製作簡報檔案,簡報內容(含封面、文字敘述與圖表在內)以 10 頁為限。

    2.上台作 5 分鐘英語口頭報告。報告時間以 5 分鐘為限,4 分半為一短鈴,5 分鐘為一長鈴立即結束。

    3.競賽選手應於規定之時間內,至指定地點抽出參賽序號。 4.以口頭報告呈現,上台時不得使用輔助紙本、圖片或道具。 5.由承辦學校提供英英、英漢雙解字典及紙筆(擬稿用但不得攜帶上台)。

  • -34-

    七、競賽設備:由主辦單位提供之軟硬體如下:

    場地 主辦單位提供選手使用之軟硬體

    學科試場 1.競賽桌

    2.競賽椅

    準備室

    1.無線簡報器樣本

    2.無線簡報器說明書(每位選手 1份)

    3.隨身碟(每位選手 1 只)

    簡報製作試場

    1.電腦 12 部(安裝有 PowerPoint 軟體)

    2.英英、英漢雙解字典 12 本

    3.選手擬稿用 A4 紙每人 10 張

    4.選手擬稿用筆每人 1 枝

    英語口頭報告試場 1.電腦主機與單槍投影機各 2 部

    2.無線簡報器 2個

    八、注意事項

    (一)學科測驗: 1.應準時入場。 2.測驗開始 10 分鐘後不得入場。 3.測驗開始 30 分鐘內不得出場。 4.攜帶物品:

    (1)文具(包括藍、黑原子筆、鋼筆、墨水等)。 (2)學生證或國民身分證。

    5.試場內應行注意事項: (1)進場後應先將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放置桌面左上角。 (2)坐定後應先核對答卷上之號碼。 (3)答案卷不得裁割或污損,不得撕去卷面浮籤,不得簽名蓋章或做任何與答題

    無關之記號。 (4)不得擅離座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窺視他人答卷或有舞弊情事。 (5)不得吸煙或有其他妨礙公共秩序之舉動。 (6)如有違犯上列注意事項者,監試人應視情節輕重,停止其比賽或依試場規則

    之規定處理。 (7)不得攜帶任何書刊紙張進場。 (8)不得將試題與答案卷攜出場外。

    6.由評審委員統一命題密封,並由承辦比賽事務學校製發試卷。 7.承辦學校應於評審後公佈評審委員名單,並請評審委員於成績表上簽名。

    (二)術科測驗: 1.參加競賽學生,不得穿著顯示該生學校字樣與圖案之制服,違反規定者,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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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場參賽。 2.參加競賽學生,需配戴大會製發之選手證,並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於競賽開始前 20 至 30 分鐘進入競賽試場核驗身分,競賽前十分鐘尚未入場者以棄權論。術科簡報完畢同學,可於主辦單位提供之賽後休息室休息或自行離場。

    3.比賽進行中,不得在會場內隨意走動,並應保持安靜。 4.術科比賽當天,除了參賽學生,其餘人等不得進入會場。 5.術科比賽當天,承辦學校得錄音錄影,以供作品展覽。 6.比賽使用電腦軟體版本:限用 Microsoft office 2003 中文版(至少含 word、excel、

    powerpoint)。 (三)比賽時參賽者不得將任何通訊器材(手機、呼叫器、無線對講機)或隨身掌上型設

    備(PDA、翻譯機或任何有儲存記憶功能機器)攜進試場,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比賽場中參賽人員賽後可於主辦單位提供之賽後休息室休息或自行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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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附件 16-2 99 學年度「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職種觀摩賽競賽流程圖

    競賽

    上午

    學科測驗【學科試場】

    1.學科測驗 40 分鐘

    2.學科測驗完抽術科出場順序籤

    注意事項

    1.比賽時間為 40 分鐘。

    2.限使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液等文具。

    3.學科測驗完,請選手留在原場地,辦理術科出場順序抽籤。

    競賽

    下午

    等候【準備室】

    1.選手依術科出場順序就座

    2.競賽試務說明

    3.無線簡報器的操作說明

    4.配發每位選手隨身碟一只

    注意事項

    1.所有選手集中於準備室,工作人員依出場順序引領選手逐一前

    往簡報製作試場。

    2.隨身碟係供參賽選手將簡報製作試場所作的檔案存取,攜至英

    語口頭報告試場播放使用。

    3.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選手等候室派員陪同。

    競賽

    下午

    簡報製作【簡報製作試場】

    1.閱讀試題

    2.簡報製作

    3.選手自行存取簡報檔至隨身碟

    注意事項

    1.場內設有電腦 12 部(需安裝有 PowerPoint 軟體)與英英、英漢

    雙解字典 12 本,以及適量紙筆供選手擬稿用。

    2.簡報製作時間為 60 分鐘,包含檔案存取時間,不另加時。

    3.前一位選手進入簡報製作試場後,七分鐘後再引導下一位選手

    進入簡報製作試場。

    4.時間結束後,由工作人員引導該選手進入英語口頭報告試場。

    5.選手工作中的檔案限存於桌面,不得儲存於其他路徑下,檔

    名: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第****號

    6.選手進入英語口頭報告試場後,即由工作人員將其留存於電腦

    桌面的檔案刪除。

    7.存取簡報檔案至隨身碟之動作由選手自行操作、檢核。

    競賽

    下午

    英語口頭報告

    【英語口頭報告試場】

    1.選手自行開啟簡報檔案

    2.英語口語報告

    4 分半為一短鈴,

    5 分鐘為一長鈴立即結束。

    3.回收隨身碟

    注意事項

    1.場內設有電腦主機與單槍投影機各二部,電腦主機連接單槍投

    影機。並設有錄影機拍攝比賽過程。

    2.前一位選手報告結束與下一位選手開始報告,間隔 2分鐘,以

    供選手開啟檔案及評審老師打分數、寫評語。

    3.英語口頭報告 4分半為一短鈴,5分鐘為一長鈴時間到,由評

    審告知選手立即結束。

    4.以口頭報告呈現,上台時不得使用輔助紙本、圖片或道具。

    5.工作人員依序收回隨身碟。

    6.報告結束工作人員引導選手離場。

  • 商業類科 學學生生技技藝藝競競賽賽學學年年度度

    22001111 NNaattiioonnaall CCoommmmeerrccee--rreellaatteeddsskkiillllss

    CCoommppeettiittiioonn ooff SSeenniioorr HHiigghh SScchhooooll SSttuuddeennttss

    全全國國高高級級中中等等學學校校

    指指導導單單位位::教教育育部部 主主辦辦單單位位::教教育育部部中中部部辦辦公公室室 協協辦辦單單位位::臺臺北北市市政政府府教教育育局局、、高高雄雄市市政政府府教教育育局局 承承辦辦學學校校::國國立立豐豐原原高高級級商商業業職職業業學學校校

    電電話話::((0044))22552288--33555566##225500、、225511、、225522 傳傳真真::((0044))22552299--00991100 地地址址::442200 臺臺中中市市豐豐原原區區圓圓環環南南路路 5500 號號 網網址址::hhttttpp::////wwwwww..ppffyyvvss..ttcccc..eedduu..tt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