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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eb view2020/04/30  ·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电 话:0769-21682660-807 传 真:0769-21682600-806 E- 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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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耐火材料采购项目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

热电厂耐火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DXDY-HD-02-005-009(2020)

招标人: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签发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盖章)

编制人:(签字)

备案单位: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盖章)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耐火材料采购项目

2020年04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8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50

一说明51

1 资金来源51

2 招标人51

3 招标代理机构51

4 合格的投标人51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

6 投标费用51

二招标文件51

7 招标文件构成51

8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及澄清52

9 招标文件的修改5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3

10 投标的语言53

11 投标文件构成53

12 投标文件格式54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54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54

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文件54

16 投标保证金54

17 投标有效期55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5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56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6

20 投标截止时间56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57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7

23 评标委员会57

五开标与评标57

24 开标57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57

26 评标57

27 资格后审61

28 评标结果公示61

六授予合同61

29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61

30 中标通知书61

31 签订合同61

32 预付款保函62

33 履约担保62

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63

第四章合同格式64

第五章附件97

(一、商务技术文件)98

1.投标书99

2.承诺书10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04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05

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07

7.投标人情况一览表108

8.经营业绩一览表109

9.货物说明一览表110

10.技术规格偏离表111

11.商务条款偏离表112

12.项目管理113

13.具体技术方案114

14.公司情况说明书115

15.售后服务计划116

16.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117

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内容118

18.不可撤销履约保函119

19.不可撤销预付款保函120

20.退保证金声明函121

(二、价格文件)122

第一章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DXDY-HD-02-005-009(2020)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耐火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投标人可就以下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和技术服务范围

本项目设备成套招标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此):3台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耐火材料系统设计、采购及施工。本次招标为EPC模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焚烧炉耐火材料图、余热锅炉耐火材料图为基础进行深化设计,提供完整的耐火保温材料砌筑设计、制造、送检、施工、调试、培训等全套产品及服务。

总价包干。中标通知书发出7天内,须完成设备提资,并提供相关提资资料及图纸。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仟零玖拾陆万元整(¥10,960,000.00)。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www/index.jsp)首页招标采购栏目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人须为耐火材料的生产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

4、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要求:

1、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www/index.jsp)首页招标采购栏目下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4日。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不进行实名登记报名。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于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www/index.jsp)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807

5、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需在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25日(北京时间)14:00~14:3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25日14: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3、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交承诺书:

我方已完整阅读了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耐火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www/index.jsp)及代理网站(http://www.sfcx.cn/)发布。

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述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联系人:邱先生、尹小姐

电话:076928822380/28822381

传真:076928822398

邮编:52300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联系人:梁锡恩、李学明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电  话:0769-21682660-807

传  真:0769-21682600-806

E- mail:[email protected]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人须为耐火材料的生产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

4、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2

投标报价

1、本招标项目为总价承包项目,合同价款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

2、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3、投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予以说明,并与投标报价表一同密封,否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均将不予考虑。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式

公开招标

★5

工期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时间:从投标人收到签订合同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1#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的耐火材料供货,单台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耐火材料绝对施工周期为40个日历日。合计总工期时间不超过120个日历日。投标人须保证交货进度满足工程安装进度。

投标

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1份电子文件(U盘,须含盖章版PDF投标文件和WORD版投标文件各一版)。

文字采用WORD文档,计算表格采用 EXCEL文档。

★7

质保期

质保期:合同设备通过72+24小时运行达到相关验收标准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耐火材料剥落、炉墙损坏等,均由投标人免费负责维修,耐火保温材料施工金属件由投标人供货及施工。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00)。

★9

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经双方签字7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中标人完成提资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招标人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

3、中标人第一台锅炉筑炉材料到达现场,并安装完毕后,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后20天内,招标人支付到该批货款的80%(含该批货物定金);

4、中标人第二台锅炉筑炉材料到达现场,并安装完毕后,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后20天内,招标人支付到该批货款的80%(含该批货物定金);

5、中标人第三台锅炉筑炉材料到达现场,并安装完毕后,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后20天内,招标支付到该批货款的80%(含该批货物定金);

6、项目通过72+24小时运行,在招标人组织的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2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5%,中标人提供至合同结算总价格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7、5%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按本合同第六条质量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的约定支付给乙方。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11

特别说明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关键参数或指标,对这些关键参数或指标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同时,为方便评委评标,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前页制作评标指引。

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以下简称海心沙项目)3x750t/d垃圾焚烧炉所采用耐火保温材料的相关技术性能、施工工艺、供货范围和资料提供、技术服务等提出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要求,综合考虑所招标材料的适应性,选择满足设计要求的、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应为技术成熟可靠、满足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规范的产品。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3x750t/d垃圾焚烧炉和余热锅炉配套的耐火保温材料,它提出了这部分材料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验收、培训、安装、实验、质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规范,也是本工程验收的依据。

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采购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全新的优质产品。

3.投标人所提供的耐火保温材料及其各组成部分必须是经过运行实践证明的成熟可靠的产品。投标人对所供货范围内的材料以及其他附件负有全责。

4.如因投标人所负责的耐火保温材料及其附件的选型、设计、制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整体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并满足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5.投标人须执行与耐火材料有关的各项现行(国内、国外)标准。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的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在此期间若颁布有更新、更高要求的标准、规范时,则应按更新、更高要求的标准、规范执行。

6.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采购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响应和符合招标人和本采购规范书的要求。

7.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定或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所提出的问题由需、供二方共同商定,但投标人必须解决。

8.本技术规范书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

2.项目业主: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处理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2250吨,年处理垃圾82.125万吨,设置3条日处理能力为750吨的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飞灰螯合稳定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等),2台4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用地总面积为6.96公顷。

4.项目厂址条件:

4.1气象条件

东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长夏无冬,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差振幅小,季风明显。1996~2000 年,年平均气温为23.1℃。最暖为1998 年,年平均气温为23.6℃;最冷为1996年,年平均气温为22.7℃。一年中最冷为1月份,最热为7 月份。年极端最高气温37.8℃(出现在1999年8 月20日),年极端最低气温3.1℃(出现在1999 年12 月23 日)。日照时数充足,1996~2000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73.7 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42%。其中,2000年,日照时数最多,达2059.5 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46%;最少是1997年,仅有1558.1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35%。一年中2~3月份日照最少,7月份日照最多。雨量集中在4~9月份,其中4~6月为前汛期,以锋面低槽降水为多。7~9月为后汛期,台风降水活跃。1996~2000年年平均雨量为1819.9 毫米。最多为1997 年,年雨量2074.0 毫米;最少为1996 年,只有1547.4 毫米。

本项目地震设防烈度:7度;加速度值:0.10g。

三、执行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2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GB/T18750-2008

3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T 5047—95

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厂焊接篇)

DL/T 5007—92

5

火电施工质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

建质(1996)111号

6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建(1996)159号

7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建质(1996)111号

8

电力建设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9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1-92

10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647-1998

13

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

14

不定形耐火材料(致密和隔热)分类

GB/T 4513-1984

15

耐火制品堆放、取样、验收、保管和运输规则

GB/T 10325-1988

16

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 10326-1988

17

不定形耐火材料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15545-1995

18

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16546-1996

19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的分类

GB/T 16763-1997

20

耐火原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取样

GB/T 17617-1998

21

普通磨料白刚玉

GB/T 2479-1996

22

粘土质隔热耐火砖

GB/T 3994-1983

23

硅藻土隔热制品

GB/T 3996-1983

24

高铝质耐火泥浆

GB/T 2994-1994

25

粘土质耐火泥浆

GB/T 14982-1994

26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显气孔率、吸水率、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 2997-1982

27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 2998-1982

28

耐火制品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

GB/T 3001-1982

29

耐火制品高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

GB/T 3002-1982

30

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

GB/T 3003-1982

31

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容重试验方法

GB/T 3004-1982

32

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加热线收缩试验方法

GB/T 3005-1982

33

普通硅酸铝耐火纤维毡检验制样规定

GB/T 3008-1982

34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重烧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 3997.1-1998

35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 3997.2-1998

36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 5072-1985

37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重烧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 5988-1986

38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导热系数试验方法(热线法)

GB/T 5990-1986

39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试验的制样规定

GB/T 7321-1987

40

耐火材料导热系数试验方法(平行热线法)

GB/T 17106-7997

41

粘土、高铝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重量法测定灼烧减量

GB/T 6900.1-1986

42

硅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 6901.2-1986

43

优质高铝矾土熟料

44

全天然料烧结莫来石(原ZBD 52003-90)

YB/T 5267-1999

45

JB/T 7986-1995铬刚玉技术条件

(原GB 5996-86)

46

粘土质和高铝质致密耐火浇注料

YB/T 5083-1997

47

高强度耐火浇注料

JC/T498-1992(96)

48

钢纤维增强耐火浇注料

JC/T499-1992(96)

49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

YB/T 5115-1993

50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试样制备方法

YB/T 5116-1993

51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线变化率试验方法

YB/T 5117-1993

52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强度试验方法

YB/T 5118-1993

53

耐火泥浆冷态抗折粘结强度试验方法

YB/T 5123-1993

54

致密耐火浇注料显气孔率和体积密度试验方法

YB/T 5200-1993

55

致密耐火浇注料常温抗折强度和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YB/T 5201-1993

56

致密耐火浇注料线变化率试验方法

YB/T 5203-1993

57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1-87

58

《工业锅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09-92

59

《耐火材料的保管、堆放、运输及验收规范》

GB10325-88

60

《火力发电厂耐火材料技术条件与检验方法》

SDJ66-82

61

《中级筑炉工艺学》

6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2

四、耐火材料的使用性能要求

4.1设计条件

4.1.1焚烧炉工作条件

(1) 最高使用温度焚烧区 1200℃

炉排上部1000℃

(2) 运行温度900~1050℃

(3) 焚烧炉外表面温度≤50℃,(当环境温度≤25℃及以下);

~环境温度+30℃,(当环境温度>25℃时)

(4) 焚烧炉内温度分布不均匀

(5) 焚烧炉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连续运行(或按合同要求)

(6) 焚烧炉内压力平均–100 Pa

4.2耐火砖、保温砖的性能参数

4.2.1耐火砖(含空冷砖)的性能参数,见“表一”:

表一耐火砖(含空冷砖)技术特性表

名称

单位

SiC-85

SiC-50

SK-34

SK-30

AL-60C

Si3N4-

SiC

灼烧前

灼烧后

SiO2

%

≤5.0

≤10.0

≤36.0

≤55.0

≤69.0

≤32.0

≤3.0

AL2O3

≤3.0

≤3.0

≤12.0

≥42.0

≥28.0

≥63.0

(Si3N4+

Si2ON2)

14~25

Fe2O3

≤2.0

≤2.0

≤2.0

≤2.5

≤2.5

≤2.0

≤1.0

SiC

≥90.0

≥85.0

50.0

-

-

MgO

≥1.2-

73~82

耐火度

(SK)

-

≥40

(理论值)

≥37

(理论值)

≥34

≥30

-

-

气孔率

%

≤16.0

≤18.0

≤25.0

≤26.0

≤21.0

≤15.0

体积密度

g/cm3

≥2.60

≥(2.55)*2

≥2.40

≥2.05

≥1.85

≥2.30

≥2.65

耐压强度

MPa

≥98.1

≥58.8

≥24.5

≥19.6

≥58.8

≥147.1

荷重软化温度

(19.6N/cm2T2℃)

≥1600

≥1550

≥1400

≥1320

≥1430

≥1600

重烧线变化率

(1000℃ )

%

≤0.48

≤0.50

≤0.62

≤0.62

≤0.50

≤0.45

重烧永久线变化率

%

±0.1

(1600℃)

±0.2

(1500℃)

±0.25

(1400℃)

±0.3

(1300℃)

±0.05

(1400℃)

±0.1

(1600℃)

抗裂

(1000℃淬水)

≥30

≥25

≥10

≥8

≥25

≥30

导热系数*1

at 20℃

at 350℃

at 850℃

W/m·K

18.6

18.0

15.6

10.8

10.5

9.2

0.67

0.93

1.28

0.63

0.81

1.08

-

*1:导热系统的数值仅供参考。

*2:括号中数值是指空冷砖。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4.2.2保温砖性能参数,见“表二”:

表二

名称

单位

B-1

B-2

B-3

体积密度

g/cm3

<0.70

<0.70

<0.75

耐压强度

MPa

>2.45

>2.45

>2.45

重烧收缩率

%

<2

(900℃时)

<2

(1000℃时)

<2

(1100℃时)

导热系数 *1

(350℃±10℃时)

W/m·K

<0.198

<0.209

<0.233

*1:导热系统的数值仅供参考。最终数值由耐火材料供货商提供并确认。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4.2.3用于焚烧炉的不定型材料性能参数,见“表三”:

表三

名称

单位

耐火浇注料

RF-D80X-RE

耐火浇注料

T/#5923

耐火浇注料

T/#5914

保温浇注料

T/#5900

可塑浇注料

T/#5942

可塑耐火浇注料

PAPCH90

导热系(在500℃时)

W/mK

~10

~0.6

~0.5

~0.15

~0.9

~2

体积密度

kg/m3

2620

2000

1900

880

2470

2850

断裂模量/

抗震稳定性

(1000℃时)

MPa

>14

>5

>2

~ 0.7

>2

>20

Al2O3

%

~10

~37

~28

~30

~67

~87

SiO2

%

~6

~50

~59

~40

~25

~6

Fe2O3

%

~6(SiO2)

~80(SiC)

~2

~3

~4

-

-

允许最高温度

-

1400

1300

1050

1600

-

烟气平均温度

950

950

300

500

950

950

烟气温度范围

900~1000

900~1000

80~300

400~600

900~1000

900~1000

使用部位

空冷墙下半部分

水冷壁及集箱

炉排下部

退料器侧墙及后墙

顶部侧墙

空冷砖缝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4.2.4其他材料性能参数,见“表四”:

表四

名称

最高允许温度(℃)

体积密度(kg/m3)

导热系数(W/mK)

岩棉

650

120

≤0.044

(平均温度70±5℃)

硅酸盐板

650

220

≤0.062

(平均温度70±5℃)

散棉

硅酸铝纤维棉

1300

60~250

0.27

(160 kg/m3,1000℃)

陶瓷纤维布

1000

-

-

陶瓷纤维绳

硅酸铝纤维绳

800

-

-

陶瓷纤维板

(隔热纸)

1300

250

0.16

(1000℃)

硅酸铝纤维板

硅酸铝纤维毯

1300

280

-

粘合剂

600

3100

-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4.2.5用于余热锅炉的第一烟道的浇注料性能参数,详见附件二:余热锅炉炉墙

项目指标

单位

高铝耐火浇注料

碳化硅耐火浇注料

高温微膨胀耐火浇注料

保温浇注料

碳化硅纤

维板

耐火度

>1650

>1650

>1650

>1200

/

体积密度

g/cm3

>2.7

2.6

2.2

<0.8

0.128

常温耐压强度

MPa

≥60

≥50

≥15

/

/

耐磨度

c.c

≤8

≤8

≤6

/

/

导热系数

W/m.K

2

>10

/

<0.38

≤0.156(平均500℃)

重烧线性变化率

1100℃x3h

%

±0.5

0~-0.5

±0.3

<-0.8(1000℃x3h)

/

热震稳定度

水冷

≥25

≥40

≥30

/

/

抗压

强度

110℃x24h烘干

MPa

60

≥65

≥16

≥3

/

1100℃x3h洪后

MPa

80

≥80

≥20

/

/

抗折

强度

110℃x24h烘干

MPa

10

≥10

≥5

/

/

1100℃x3h洪后

MPa

13

≥14

≥7

/

/

化学

成分

Al2O3

%

75

>14

≥60

≥35

/

FeO3

%

2

≤1.5

≤1.5

≤2.5

/

SiC

%

/

≥75

/

/

/

显湿气孔率

%

/

/

/

/

/

可塑性指标

%

/

20~40

30~50

/

/

最高使用温度

/

/

/

/

/

加热永久线变化率

%

/

/

/

/

≤5.0

冷态坑折粘结强度

MPa

/

/

/

/

/

湿球含量

%

/

/

/

/

≤20

4.2.6砖用灰泥

每种砖彻筑用灰泥应与上表(表一、表二)中所述砖的性能参数相匹配,且要用自然硬化。

4.2.7耐火砖、保温砖的尺寸公差范围

各种型式砖的制造尺寸参照砖块的详图。制造公差范围见“表六”:

表六

标准型

异型砖

重要尺寸

其他尺寸

SiC-85

SiC-50

Si3N4-SiC

长度

±2.0mm

100mm及以下

±1.0mm

±1.0mm

宽度

±1.0mm

101mm及以上

±1.0%

±1.0%

厚度

±1.0mm

变形

热压成型

±1.0mm

±1.0mm

变形

±1.0mm

人工造型

±1.5mm

±1.5mm

AL-60C

SK-34

SK-30

长度

±2.0mm

100mm及以下

+1.0mm

-1.5mm

+2.0mm

-2.5mm

宽度

±1.0mm

101 ~ 200mm

+1.0%

-2.0mm

+(1.0%+1.0)mm

-3.0mm

厚度

±1.0mm

201mm及以上

±1.0%

+(1.0%+1.0)mm

变形

±1.0mm

变形

±1.5mm

±3.0mm

B-1

B-2

B-3

按相关标准

备注:

(1)上述尺寸单位的数字以0.5mm为单位,第二位小数以后四舍五入。※第2位小数的计算,0、1、2忽略不计,3、4计为0.5单位,5、6、7计为0.5单位,8、9进1个单位

(2)标准SK30耐火砖公差限值为+1.5mm~-15.mm。批量生产时,根据JIS标准,对耐火砖的测量可采用平均值判断。

(3)临时安装的耐火砖不适用于上述公差范围。

五、供货及施工范围

5.1一般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为全新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虽然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投标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规范书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材料、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等补齐,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5.2供货界限

5.2本项目的筑炉范围包括三台(套)焚烧线(余热锅炉及焚烧炉)的深化设计、炉墙的耐火、耐磨、保温材料、抓钉及耐火材料外防磨金属件供货、施工、烘炉直至交付使用,以及售后的维护、维修。即供方负责三台焚烧炉及余热锅炉从焚烧炉风室(不含风室)至省煤器出口灰斗(含灰斗)的所有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前后拱、第一通道、第二三通道灰斗、第四烟道灰斗、检修门、检修孔、焚烧炉内外护板间夹层、余热锅炉密封、接触烟气的集箱等)。

5.2.2其中焚烧炉、余热锅炉的外保温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所有焚烧炉的金属件供货及施工,余热锅炉的金属件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负责详细设计及布置和施工

5.2.3本项目的筑炉采用EPC模式,耐火材料总量见附件(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核实后分别按重量和体积统计的数据,作为合同签订时的数据,发生变化时不牵涉商务条款变化),由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完成概念设计,由投标人进行转化设计,出具施工图(必须满足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的技术要求,且需要经过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设计审查)、材料制造(含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材料运输、保管、筑炉施工、烘炉(包括所有烘炉所需工具的提供,烘炉用天然气招标人提供。)和售后服务等。

5.3筑炉用金属件(焚烧炉部分)、耐火胶泥、沥青、高温粘接剂、模板和其它所有辅材。

5.4单台炉正常使用两年的备品备件(含所有送检用料)等。

5.5施工电源、临时生活区电源、施工水源和生活用水源从买方提供的指定位置引接,水表、电表由卖方提供。水费、电费按月直接上交买方。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价格如下:

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为:5.0元/t(当总表和分表有差时按各自用水量分摊);

施工用电单价为:1元/kW.h(计费电量=表计量+铜损量+铁损量);(当总表和分表有差时按各分表用电量分摊)。水费、电费按上述单价及用量以现金的方式每月上交供水、供电方。

5.6施工期间人员的食宿等生活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5.7投标人向招标人总承包单位支付该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1%作为承包人的总承包服务费用。该费用按3阶段进行支付,第1阶段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定金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包服务费30%,第2阶段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第一次进度款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包服务费30%,第3阶段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包服务费40%。

六、性能验收实验(性能测试)

在筑炉材料生产、施工、烘炉过程中,根据招标人和投标人确定的验收标准对其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应由投标人提供。其价格和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含在总价内。

6.1一般要求

6.1.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性能是否达到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6.1.2投标人投料生产时提前10天通知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送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1.3性能验收试验期间投标人应派人参加,如不能前来,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性能验收试验结果。

6.1.4在性能验收试验期间所发生的供货商设备质量问题和设计问题,投标人应无偿负责解决。

6.1.5性能验收试验结果在每项试验结束时双方共同签认。

6.2性能验收

6.2.1每批次材料都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及投标人所在地(或就近)的检验部门出具的理化性能报告书。

6.2.2各种耐火材料在到货后、施工过程中以及烘炉后招标人组织送检。投标人参加送检并按相关规定制作必要的材料和试块,并负责一切送检费用。

6.2.3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6.2.4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名盖章。

6.2.5验收依据

6.2.5.1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2.5.2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6.2.5.3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6.2.5.4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都已提交。

6.2.5.5设备在交由招标人使用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6.2.5.6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6.2.5.7以上各项的测定以国家认可的MA资质的权威机构的正式报告为准。

七、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7.1设计

投标人筑炉配套技术服务,包括详细设计、材料生产、材料运输、筑炉施工、烘炉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图纸提供AutoCAD2004版电子图纸,技术文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本。与设计院有关的图纸需经设计院确认,其余图纸需经招标人确认。

7.2 技术资料的提交

提交的图纸文件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并清楚,完整。若无特殊说明每批图纸资料共提供一式8套(电子版1份)。

7.2.1技术协议签订后十天内需提供设计院需要的文件一式2套(另加电子版一份,但不限于以下):

7.2.1.1详细的耐火材料施工优化设计图纸;

7.2.1.2耐火材料、保温材料、锚固钉、固定件及辅助用料的清单、规范、说明;

7.2.1.3各区域耐火衬层的传热计算;

7.2.1.4耐火衬层的锚固钉和固定件的强度计算;

7.2.1.5耐火衬层的热膨胀计算;

7.2.1.6烘炉方案及升温曲线;

7.2.1.7详细的耐火材料砌筑及施工优化设计安装图、设计说明书;

7.2.1.8所有增补锚固钉及支撑件的零部件图和支撑装配图。

7.2.2出厂前需提供的文件:

产品出厂时,投标人向招标人至少提供下列文件和图纸:

7.2.2.1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每批产品);

7.2.2.2抽样检测的产品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检测报告(每批产品);

7.2.2.3详细的材料供货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7.2.2.4垃圾焚烧炉排炉及余热锅炉耐火材料安装说明书;

7.2.2.5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耐火材料运行维护手册;

7.2.2.6详细的现场施工组织方案、烘炉方案或曲线。

7.2.2.7安装图及发运清单。

7.2.2.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7.3施工

7.3.1货到达目的地后,投标人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卸货,并与招标人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清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和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果发现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投标人责任后由投标人处理解决。

7.3.2本工程施工由投标人进行。投标人应派遣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并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经理应常驻现场,全面管理施工,有责任解决投标人设计和供货范围内出现的设计、生产、运输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7.3.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表安排详细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工艺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施工方案须取得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7.3.4投标人根据安装单位提交的资料及时参与验收并进行交安手续,包括检查中心线、标高、偏移量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便施工进度计划的顺利进行。

7.3.5投标人施工进度满足招标人工程进度要求,对工程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及时调整。

7.3.6投标人应制定施工安全、质量目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7.3.7投标人应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如施工图纸、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7.3.8投标人项目经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参与由招标组织的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会议,整理图纸会审纪要。

7.3.9投标人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包括项目组织机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等。

7.3.10投标人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的工程检测、计量仪器俱检定证书及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并对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工程基线进行复核。

7.3.11投标人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的工程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对用于工程施工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以及主要浇筑部位等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抽检,经检验合格后使用。

7.3.12投标人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检查:

7.3.12.1检查进场的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求;

7.3.12.2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检查,是否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有无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

7.3.13投标人应检查施工场地的清障工作和场地是否满足工程开工条件。

7.3.14投标人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报告。检查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机具、施工人员是否进场,主要工程材料是否落实,“三通一平”工作是否满足开工要求等。

7.3.15投标人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材料、施工方法、检测仪器及施工环境条件等(即人、机、料、法、仪、环)是否均处在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工程质量的要求。

7.3.16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对部分重要部位、环节应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7.3.17投标人各道工序、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上道工序完工后,先由投标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书面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监理人员予以签认。

7.3.1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投标人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项目经理部填写报验申请表,通知现场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监理人员予以签认。检验合格后方可隐蔽。如果在检查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之处,应立即进行纠正,纠正后再进行验收,直至合格止。

7.3.19工程(设计)变更和处理:工程变更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招标人、投标人、监理三方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变更。

7.3.20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投标人应及时整改至符合要求。

7.3.21投标人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停工整改,并报送招标人。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经项目总监签署工程复工令后及时复工。

7.3.2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投标人应报送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招标人认可后,由项目总监批准实施,投标人对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

7.3.23建立施工日记:现场人员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对当日现场施工情况逐一作记录;

7.3.24投标人参加工地有关的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等)。

7.3.25投标人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会,对特殊部位的工序做施工技术交底。

7.3.26投标人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经自检合格后,参加由监理人员项目总监组织的工程竣工预验收。投标人应报送的竣工资料。对检查出的问题,投标人及时进行整改。

7.3.27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施工资料。

7.3.28在项目监理部的组织下,完成竣工图、并整理归档资料。

7.3.29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明确岗位职责。安全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

7.3.30投标人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项目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7.3.31投标人应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夏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7.3.32 安全控制以预防为主,坚持“三不”措施:无安全措施不施工,隐患不排除不施工,无安全条件不施工。

7.3.33投标人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机械设备。

7.3.34投标人应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7.3.35投标人在建工程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宜使用五芯电缆。

7.3.36投标人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7.3.37投标人应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3.38投标人及时制止施工中的违规作业等现象,对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可下施工暂停令,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7.3.39投标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责任原因分析和处理。

7.3.40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牌。

7.3.41施工临时设施投标人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设置,不得使用石棉瓦和易燃材料搭设。

7.3.42投标人工程施工对地下管线、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坏的,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3.43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

7.3.44投标人应当按照《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全过程做好保洁工作。

7.3.45存放和加热沥青等材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

7.3.46投标人必须将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和生活区分隔设置,不得在宿舍生火煮食。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有产品合格证。

7.3.47投标人应督促和检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考核培训。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人员禁止进场施工,无特殊工种作业合格证的人员禁止从事特殊作业,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

7.3.48投标人的事故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阶段的施工任务,提出安全工作重点,督促提前做好事故的预测、预防、预控工作。

7.3.49任何施工项目施工前投标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重要的施工项目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部审查、签署意见。

7.3.50投标人应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建立安全教育区,设置安全宣传栏,组织施工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认真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开好工作前的站班会,并做好活动记录和交底记录。

7.3.51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文件:

7.3.51.1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技术协议。

7.3.51.2本工程项目审批文件、经过审查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7.3.51.3施工过程有关文件(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纪要、工程例会与协调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工程联系单等)。

7.3.51.4建设单位与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的有关文件。

7.3.51.5本工程项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7.3.51.6工程机组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30天内提供工程竣工图纸等8套/炉,另有一套电子版。

7.3.52投标人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具备下列的资质要求:

7.3.5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2.5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7.3.5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多个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7.3.5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7.3.52.5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7.3.52.6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7.4烘炉

7.4.1投标人派遣具有丰富经验和能力的服务人员,提供烘炉温升曲线,全面配合制订烘炉计划和方案,并进行烘炉,有责任解决投标人设计和供货范围内出现的调试过程中的问题。

7.4.2投标人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具备下列的资质要求(见6.3.52条款)。

7.4.3投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烘炉所需的设备供招标人使用。

7.5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服务:

7.5.1由投标人负责筑炉用金属件的安装工作。

7.5.2产品的质保期定为机组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后两年,单台炉正常使用两年的备品备件由投标人负责保存。质保期后,投标人指定维修工程师定期的回访招标人,解决设备与系统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疑虑,排除潜在的故障,使设备与系统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7.5.3质保期内的制造及施工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传真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派遣有资格的经验丰富的维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修理或更换,材料和施工、运输等费用已含本次合同的总价内。在此期间后的制造及施工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传真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派遣有资格的经验丰富的维修工程师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修理或更换。

7.5.4由于设计、生产、施工、材料的缺陷所造成的任何设备故障,由投标人无偿排除,并承担设修复或调换部件的全部费用。因招标人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造成的故障,投标人负责排除故障,并收取一定合理费用。

7.5.5调试期间若出现异常情况需要投标人提供材料援助时,投标人要立即采取措施满足招标人需要。

7.6设计联络会

7.6.1设计联络会暂定二次,一次在项目地召开(此次具体日程由招标人安排),一次在投标人所在地召开(此次具体日程由投标人安排)。

7.6.2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根据工程需要需召开工程专题联络会。

八、筑炉材料交货进度

8.1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情况调整具体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以商务合同条款为准。

1)第一台炉用耐火砌筑材料(含砌筑、保温用金属件)应于2020年6月20日前交付到招标人项目现场;

2)第二台炉用耐火砌筑材料(含砌筑、保温用金属件)应于2020年7月20日前交付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3)第三台炉用耐火砌筑材料(含砌筑、保温用金属件)应于2020年8月20日前交付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8.2投标人保证交货进度和施工进度满足招标人工程进度需要。

8.3 从水压试验合格、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计,单台炉的绝对施工工期为52天(筑炉保温施工40天;炉墙养护5天;烘炉7天)。

8.3交货地点: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现场(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

8.4交货方式:项目中耐火保温材料必须购买运输保险,妥善包装,负责卸货、保管。包装材料、装箱以及固定方法等应达到运输标准,防止运输及库存过程中损坏或受潮现象。耐火保温材料运输费、保险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九、附图资料

招标人提供的概念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以下图纸仅作为投标参考,若中标后,需投标单位进行转化设计,完成施工图。

(用来确定材料、焚烧炉部分筑炉局部尺寸及余热筑炉尺寸)

图号

内容

一、焚烧炉

TI 03 04 000

图纸目录

TI 03 04 001 A

焚烧炉炉墙

TI 03 04 001 B

焚烧炉炉墙金属件

TI 03 04 002

炉墙耐火保温材料的性能设计要求

FD 03 04 002

耐火砖、保温砖的设计要求

FD 03 04 002

耐火砖、保温砖的检验和检测

PS 03 04 001

炉墙金属件材料表

PS 03 04 002

炉墙耐火砖保温砖材料表

PS 03 04 003

炉墙辅材材料表

二、余热锅炉

PS 03 04 004

余热锅炉耐火材料表

55R00-5-0

余热锅炉砌砖图(含清单)

注: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为工程预估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根据图纸进行核实,后续发生变化时不可牵涉商务条款变化。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图纸目录

文件编号:

TI 03 04 000

图号

名称

张数

备注

TI 03 04 000

图纸目录

3

TI 03 04 002

炉墙耐火保温材料的性能设计要求

9

PS 03 04 001

炉墙金属件材料

2

PS 03 04 002

耐火砖保温砖材料表

2

PS 03 04 003

炉墙辅材材料表

1

FD 03 04 002

耐火砖、保温砖的设计要求

4

FD 03 04 003

耐火砖、保温砖的检测和检测

6

总计:

27

炉墙

/

见“说明”

TI 03 04 001 A01

焚烧炉侧墙

2

TI 03 04 001 A02

前墙

1

TI 03 04 001 A03

推料器落差墙

1

TI 03 04 001 A04

干燥炉排,燃烧炉排落差墙

1

TI 03 04 001 A05

燃烬炉排落差墙

1

TI 03 04 001 A06

后墙

1

TI 03 04 001 A07

出渣口

1

TI 03 04 001 A08

炉排下部浇注料

2

包含炉排支撑梁保温示意图

TI 03 04 001 A09

前壁下集箱

1

TI 03 04 001 A10

炉排支撑梁

1

TI 03 04 001 A11

焚烧炉双层护板间保温典型图

1

TI 03 04 001 A12

焚烧炉侧墙金属固定件分布图

1

总计:

14

炉墙金属件

/

TI 03 04 001 B01

金属固定件详图

1

TI 03 04 001 B02

角钢 L=50X50X6

1

TI 03 04 001 B03

槽钢 C100

1

TI 03 04 001 B04

YS双杆抓钉详图

1

TI 03 04 001 B05

燃烧炉排下部密封板详图

1

TI 03 04 001 B06

保温钉

1

TI 03 04 001 B07

干燥炉排落差墙固定件支架

1

TI 03 04 001 B08

燃烧炉排落差墙固定件支架

1

TI 03 04 001 B09

燃烬炉排落差墙固定件支架

1

总计:

9

砖的制造详图

/

FD 03 04 001 01

标准耐火砖

1

FD 03 04 001 02

拉伸耐火砖1#

1

FD 03 04 001 03

拉伸耐火砖2#

1

FD 03 04 001 04

拉伸耐火砖3#

1

FD 03 04 001 05

膨胀耐火砖1#

1

FD 03 04 001 06

膨胀耐火砖2#

1

FD 03 04 001 07

调整砖(燃烬炉排侧墙底部)

1

FD 03 04 001 08

耐火砖(出渣口)

1

FD 03 04 001 09

异型砖(出渣口)

1

FD 03 04 001 10

异型砖(出渣口)

1

FD 03 04 001 11

异形砖(干燥段、燃烧段、燃烬段上部)

1

FD 03 04 001 12

异形砖(推料器落差墙底部)

1

FD 03 04 001 13

异形砖(推料器落差墙底部)

1

FD 03 04 001 14

异形砖(干燥、燃烧炉排落差墙顶部)

1

FD 03 04 001 15

异形砖(炉排落差墙底部)

1

FD 03 04 001 16

异形砖(炉排落差墙底部)

1

FD 03 04 001 17

异形砖(燃尽炉排落差墙顶部)

1

FD 03 04 001 18

长条砖

1

FD 03 04 001 19

保温砖

1

总计:

19

PS 03 04 004

余热锅炉耐火材料表

1

55R00-5-0

余热锅炉砌砖图

2

总计:

3

说明:

“炉墙”设计是一种概念设计,不可作为施工厂家的施工图用。

施工图由耐火材料厂家或者筑炉厂家提供。

文件编号:TI 03 04 002

炉墙耐火保温材料的性能设计要求

项目说明:本《说明》仅适用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

1. 设计条件

1.1 焚烧炉工作条件

(1) 最高使用温度焚烧区1200℃

炉排上部1000℃

(2) 运行温度900~1200℃

(3) 焚烧炉外表面温度≤50℃,(当环境温度≤25℃及以下);

~环境温度+30℃,(当环境温度>25℃时)

(4) 焚烧炉内温度分布不均匀

(5) 焚烧炉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连续运行

(6) 焚烧炉内压力平均–100 Pa

1.2 烟气成分

名称

单位

平均

最大

N2

vol %(湿基)

60.07 ~ 67.25

-

O2

vol %(湿基)

6.97 ~ 7.58

-

CO2

vol %(湿基)

7.17 ~ 8.21

-

H2O

vol %(湿基)

17.00~ 25.78

-

HCl

mg/m3N (Dry O2 11%)

-

1200

SOx

mg/m3N (Dry O2 11%)

-

700

HF

mg/m3N (Dry O2 11%)

10

粉尘

mg/m3N

4000

备注:垃圾中所含的水份自动蒸发,部分蒸汽被垃圾层带走。

1.3 飞灰

烟气中一定数量的半熔融状态的飞灰会粘结在焚烧炉耐火砖的表面。

飞灰在 900℃及以上开始熔化。

2. 耐火砖的性能参数及制造公差

2.1 耐火砖(含空冷砖)的性能参数,见“表一”:

表一耐火砖(含空冷砖)技术特性表

名称

单位

SiC-85

SiC-50

SK-34

SK-30

AL-60C

Si3N4-

SiC

灼烧前

灼烧后

SiO2

%

≤5.0

≤10.0

≤36.0

≤55.0

≤69.0

≤32.0

≤3.0

AL2O3

≤3.0

≤3.0

≤12.0

≥42.0

≥28.0

≥63.0

(Si3N4+

Si2ON2)

14~25

Fe2O3

≤2.0

≤2.0

≤2.0

≤2.5

≤2.5

≤2.0

≤1.0

SiC

≥90.0

≥85.0

50.0

-

-

MgO

≥1.2-

73~82

耐火度

(SK)

-

≥40

(理论值)

≥37

(理论值)

≥34

≥30

-

-

气孔率

%

≤16.0

≤18.0

≤25.0

≤26.0

≤21.0

≤15.0

体积密度

g/cm3

≥2.60

≥(2.55)*2

≥2.40

≥2.05

≥1.85

≥2.30

≥2.65

耐压强度

MPa

≥98.1

≥58.8

≥24.5

≥19.6

≥58.8

≥147.1

荷重软化温度

(19.6N/cm2T2℃)

≥1600

≥1550

≥1400

≥1320

≥1430

≥1600

重烧线变化率

(1000℃ )

%

≤0.48

≤0.50

≤0.62

≤0.62

≤0.50

≤0.45

重烧永久线变化率

%

±0.1

(1600℃)

±0.2

(1500℃)

±0.25

(1400℃)

±0.3

(1300℃)

±0.05

(1400℃)

±0.1

(1600℃)

抗裂

(1000℃淬水)

≥30

≥25

≥10

≥8

≥25

≥30

导热系数 *1

at 20℃

at 350℃

at 850℃

W/m·K

18.6

18.0

15.6

10.8

10.5

9.2

0.67

0.93

1.28

0.63

0.81

1.08

-

-

*1:导热系统的数值仅供参考。

*2:括号中数值是指空冷砖。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2.2 保温砖性能参数,见“表二”:

表二

名称

单位

B-1

B-2

B-3

体积密度

g/cm3

<0.70

<0.70

<0.75

耐压强度

MPa

>2.45

>2.45

>2.45

重烧收缩率

%

<2

(900℃时)

<2

(1000℃时)

<2

(1100℃时)

导热系数 *1

(350℃±10℃时)

W/m·K

<0.198

<0.209

<0.233

*1:导热系统的数值仅供参考。最终数值由耐火材料供货商提供并确认。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2.3 用于焚烧炉的不定型材料性能参数,见“表三”:

表三

名称

单位

耐火浇注料

RF-D80X-RE

耐火浇注料

T/#5923

耐火浇注料

T/#5914

保温浇注料

T/#5900

可塑浇注料

T/#5942

可塑耐火浇注料

PAPCH90

导热系数

(在500℃时)

W/mK

~10

~0.6

~0.5

~0.15

~0.9

~2

体积密度

kg/m3

2620

2000

1900

880

2470

2850

断裂模量/

抗震稳定性

(1000℃时)

MPa

>14

>5

>2

~ 0.7

>2

>20

Al2O3

%

~10

~37

~28

~30

~67

~87

SiO2

%

~6

~50

~59

~40

~25

~6

Fe2O3

%

~80(SiC)

~2

~3

~4

-

-

允许最高温度

-

1400

1300

1050

1600

1750

烟气平均温度

950

950

300

500

950

950

烟气温度范围

900~1000

900~1000

80~300

400~600

900~1000

900~1000

使用部位

空冷墙下半部分

水冷壁及集箱

炉排下部

投料器侧墙及后墙

顶部侧墙

空冷砖缝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2.4 其他材料性能参数,见“表四”:

表四

名称

最高允许温度

体积密度

导热系数

kg/m3

W/mK

硅酸盐板

650

220

≤0.062

(平均温度70±5℃)

散棉

硅酸铝纤维棉

1300

60~250

0.27

(160 kg/m3,1000℃)

陶瓷纤维布

1000

-

-

陶瓷纤维绳

硅酸铝纤维绳

800

-

-

陶瓷纤维板

(隔热纸)

1300

250

0.16

(1000℃)

硅酸铝纤维板

硅酸铝纤维毯

1300

280

-

粘合剂

600

3100

-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2.5 用于余热锅炉的第一烟道的浇注料性能参数,见“表五”:

表五

名称

单位

SiC30%耐火可塑料

高Al2O3耐火可塑料

SiC60%耐火可塑料

允许最高温度

1400

1500

1300

导热系数

(在500℃时)

W/mK

~2.9

~3.2

~6.0

体积密度

kg/m3

2350

2600

2300

断裂模量/

抗震稳定性

(1000℃时)

MPa

>5

>10

>12

Al2O3

%

~36

~54

~20

SiO2

%

-

~11

-

SiC

%

~32

~28

~59

管内介质温度

≤300

≤300

≤300

烟气平均温度

950

950

950

烟气温度范围

1000~850

1000~900

1000~850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说明:

* 余热锅炉部分的炉墙材料的性能要求以锅炉厂家资料为准。

** 如锅炉厂家资料中未提供要求,可参考本《设计要求》。

2.6 耐火砖、保温砖的制造公差允许范围

各种型式砖的尺寸按照砖的详图。制造公差允许范围见“表六”:

表六

标准型

异型砖

重要尺寸

其他尺寸

SiC-85

SiC-50

Si3N4-SiC

长度

±2.0mm

100mm及以下

±1.0mm

±1.0mm

宽度

±1.0mm

101mm及以上

±1.0%

±1.0%

厚度

±1.0mm

变形

热压成型

±1.0mm

±1.0mm

变形

±1.0mm

人工造型

±1.5mm

±1.5mm

AL-60C

SK-34

SK-30

长度

±2.0mm

100mm及以下

+1.0mm

-1.5mm

+2.0mm

-2.5mm

宽度

±1.0mm

101 ~ 200mm

+1.0%

-2.0mm

+(1.0%+1.0)mm

-3.0mm

厚度

±1.0mm

201mm及以上

±1.0%

+(1.0%+1.0)mm

变形

±1.0mm

变形

±1.5mm

±3.0mm

备注:上述尺寸单位的数字以0.5mm为单位,第二位小数以后四舍五入。

※第2位小数的计算

0、1、2忽略不计

3、4计为0.5单位

5、6、7计为0.5单位

8、9进1个单位

标准SK30耐火砖公差限值为+1.5mm~-15.mm。

批量生产时,耐火砖的测量应符合相关标准,采用平均值判断。

临时安装的耐火砖不适用于上述公差范围。

3. 耐火保温材料的执行标准

3.1 国内标准,见“表七”:

表七

标准目录

标准号

1

不定形耐火材料分类

GB/T 4513-2000

2

定型耐火制品验收抽样检验规则

GB/T 10325-2012

3

定型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 10326-2001

4

不定形耐火材料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15545-1995

5

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16546-1996

6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分类

GB/T 16763-2012

7

耐火原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取样

GB/T 17617-1998

8

普通磨料棕刚玉

GB/T 2478-2008

9

普通磨料白刚玉

GB/T 2479-2008

10

粘土质隔热耐火砖

GB/T 3994-2005

11

硅藻土隔热制品

GB/T 3996-1983

12

高铅质耐火泥浆

GB/T 2994-2008

13

粘土质耐火泥浆

GB/T 14982-2008

14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实验方法

GB/T 2997-2000

15

定形隔热耐火材料制品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实验方法

GB/T 2998-2001

16

耐火制品常温抗折强度实验方法

GB/T 3001-2007

17

耐火制品高温抗折强度实验方法

GB/T 3002-2004

18

耐火材料陶瓷纤维及制品

GB/T 3003-2006

19

耐火材料陶瓷纤维制品试验方法

GB/T 17911-2006

20

耐火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 5988-2007

21

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实验方法

GB/T 5072-2008

22

耐火材料导热系数实验方法(热线法)

GB/T 5990-2006

23

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 7321-2004

24

铝硅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 6900-2006

25

硅制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 6901-2008

26

电熔莫来石

YB/T 104-2005

27

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

YB/T 4032-2010

28

铬精矿

YB/T 4066-1991

29

高铝矾土熟料

YB/T 5179-2005

30

结莫来石

YB/T 5267-2013

31

普通磨料铬刚玉

JB/T 7986-2001

32

热风炉用高铝砖

YB/T 5016-2000

33

粘土质和高铝质致密耐火浇注料

YB/T 5083-1997

34

高强度耐火浇注料

JC/T 498-2013

35

钢纤维增强耐火浇注料

JC/T 499-2013

36

轻质耐碱浇注料

JC/T 807-2013

37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

YB/T 5115-1993

38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试样制备方法

YB/T 5116-1993

39

致密耐火浇注料显气孔率和体积密度实验方法

YB/T 5200-1993

备注:上述标准如有更新或替代,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3.2 国外标准,见“表八”:

表八

标准目录

标准号

1

耐火粘土及高铝耐火材料熔锥当量试验方法(P.C.E)

ASTM C24-2009

2

有关耐火材料的术语

ASTM C71-2012

3

耐火材料冷碎强度和断裂模量试验方法

ASTM C133-1997(2008)e1

4

耐火砖及隔热耐火砖的尺寸、尺寸测量及体积密度的试验方法

ASTM C134-1995(2010)

5

耐火塑料和搪炉料样品的干燥及焙烧线性变化的试验方法

ASTM C179-2011

6

绝热耐火砖导热性测试方法

ASTM C182-1988(2009)

7

耐火材料导热性试验方法

ASTM C201-1993(2009)

8

混凝土养护用液态成膜混合物规格

ASTM C309-2011

9

铝和硅酸铝熔铸材料的分类

ASTM C401-2012

10

未经煅烧的整体耐火材料热导率试验方法

ASTM C417-2005(2010)e1

11

高温下耐火材料断裂模数试验方法

ASTM C583-2010

12

耐火土与高铝塑性耐火材料及搪炉料的分类

ASTM C673-1997(2008)

13

室温下耐火材料耐磨性试验

ASTM C704/C704M-2012

14

用真空压力法测定耐火异型砖的表观气孔率、吸水性、表观比重和体积重量的试验方法

ASTM C830-2000(2011)

15

测量负载下耐火材料热膨胀和蠕变的试验方法

ASTM C832-2000(2010)

16

用手中球法测定可铸耐火材料密度的试验方法

ASTM C860-2010

17

耐火混凝土样品烧制规程

ASTM C865-2002(2007)

18

高温纤维毡隔热材料规格

ASTM C892-2010

19

用蜡浸渍法测定固体耐火材料容积密度和体积的试验方法

ASTM C914-2009

20

用热线(铂电阻温度计技术)测定耐火材料热传导性试验方法

ASTM C1113/C1113M-2009

21

定量测量热冲击和热循环对耐火材料影响的试验方法

ASTM C1171-2005(2011)

22

用比较技术校准热电偶的试验方法

ASTM E220-2007a

23

用沸水测定煅烧耐火砖和型材表面气隙率、吸水率、表观比重及体积密度的试验方法

ASTM C20-2000(2010)

备注:上述标准如有更新或替代,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3.3 施工标准,见“表九”:

表九

标准目录

标准号

1

电力建设施工第2部分锅炉机组篇

DL/T5190.2-2012

2

火力发电厂绝热材料

DL/T 776-2012

3

火力发电厂锅炉耐火材料

DL/T 777-2012

4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

HSEMS标准

备注:上述标准如有更新或替代,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文件编号:FD 03 04 002

耐火砖、保温砖的设计要求

项目说明:本《设计要求》仅适用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

4. 设计条件

4.1 焚烧炉工作条件

(1) 最高使用温度焚烧区1200℃

炉排上部1000℃

(2) 运行温度900~950℃

(3) 焚烧炉外表面温度≤50℃,(当环境温度≤25℃及以下);

~环境温度+30℃,(当环境温度>25℃时)

(4) 焚烧炉内温度分布不均匀

(5) 焚烧炉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连续运行(或按合同要求)

(6) 焚烧炉内压力平均–100 Pa

4.2 烟气成分

名称

单位

平均

最大

N2

vol %(湿基)

60.07 ~ 67.25

-

O2

vol %(湿基)

6.97 ~ 7.58

-

CO2

vol %(湿基)

7.17 ~ 8.21

-

H2O

vol %(湿基)

17.00~ 25.78

-

HCl

mg/m3N (Dry O2 11%)

-

1200

SOx

mg/m3N (Dry O2 11%)

-

700

HF

mg/m3N (Dry O2 11%)

10

粉尘

mg/m3N

4000

备注:垃圾中所含的水份自动蒸发,部分蒸汽被垃圾层带走。

4.3 飞灰

烟气中一定数量的半熔融状态的飞灰会粘结在焚烧炉耐火砖的表面。

飞灰在 900℃及以上开始熔化。

5. 耐火砖、保温砖的性能参数

5.1 耐火砖(含空冷砖)的性能参数,见“表一”:

表一耐火砖(含空冷砖)技术特性表

名称

单位

SiC-85

SiC-50

SK-34

SK-30

AL-60C

Si3N4-

SiC

灼烧前

灼烧后

SiO2

%

≤5.0

≤10.0

≤36.0

≤55.0

≤69.0

≤32.0

≤3.0

AL2O3

≤3.0

≤3.0

≤12.0

≥42.0

≥28.0

≥63.0

(Si3N4+

Si2ON2)

14~25

Fe2O3

≤2.0

≤2.0

≤2.0

≤2.5

≤2.5

≤2.0

≤1.0

SiC

≥90.0

≥85.0

50.0

-

-

MgO

≥1.2-

73~82

耐火度

(SK)

-

≥40

(理论值)

≥37

(理论值)

≥34

≥30

-

-

气孔率

%

≤16.0

≤18.0

≤25.0

≤26.0

≤21.0

≤15.0

体积密度

g/cm3

≥2.60

≥(2.55)*2

≥2.40

≥2.05

≥1.85

≥2.30

≥2.65

耐压强度

MPa

≥98.1

≥58.8

≥24.5

≥19.6

≥58.8

≥147.1

荷重软化温度

(19.6N/cm2T2℃)

≥1600

≥1550

≥1400

≥1320

≥1430

≥1600

重烧线变化率

(1000℃ )

%

≤0.48

≤0.50

≤0.62

≤0.62

≤0.50

≤0.45

重烧永久线变化率

%

±0.1

(1600℃)

±0.2

(1500℃)

±0.25

(1400℃)

±0.3

(1300℃)

±0.05

(1400℃)

±0.1

(1600℃)

抗裂

(1000℃淬水)

≥30

≥25

≥10

≥8

≥25

≥30

导热系数 *1

at 20℃

at 350℃

at 850℃

W/m·K

18.6

18.0

15.6

10.8

10.5

9.2

0.67

0.93

1.28

0.63

0.81

1.08

-

-

*1:导热系统的数值仅供参考。

*2:括号中数值是指空冷砖。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5.2 保温砖性能参数,见“表二”:

表二

名称

单位

B-1

B-2

B-3

体积密度

g/cm3

<0.70

<0.70

<0.75

耐压强度

MPa

>2.45

>2.45

>2.45

重烧收缩率

%

<2

(900℃时)

<2

(1000℃时)

<2

(1100℃时)

导热系数 *1

(350℃±10℃时)

W/m·K

<0.198

<0.209

<0.233

*1:导热系统的数值仅供参考。最终数值由耐火材料供货商提供并确认。

注:本表数值为标准值。

5.3 砖用灰泥

每种砖彻筑用灰泥应与上表(表一、表二)中所述砖的性能参数相匹配,且要用自然硬化。

6. 耐火砖、保温砖的尺寸公差范围

各种型式砖的制造尺寸参照砖块的详图。制造公差范围见“表六”:

表六

标准型

异型砖

重要尺寸

其他尺寸

SiC-85

SiC-50

Si3N4-SiC

长度

±2.0mm

100mm及以下

±1.0mm

±1.0mm

宽度

±1.0mm

101mm及以上

±1.0%

±1.0%

厚度

±1.0mm

变形

热压成型

±1.0mm

±1.0mm

变形

±1.0mm

人工造型

±1.5mm

±1.5mm

AL-60C

SK-34

SK-30

长度

±2.0mm

100mm及以下

+1.0mm

-1.5mm

+2.0mm

-2.5mm

宽度

±1.0mm

101 ~ 200mm

+1.0%

-2.0mm

+(1.0%+1.0)mm

-3.0mm

厚度

±1.0mm

201mm及以上

±1.0%

+(1.0%+1.0)mm

变形

±1.0mm

变形

±1.5mm

±3.0mm

B-1

B-2

B-3

按相关标准

备注:上述尺寸单位的数字以0.5mm为单位,第二位小数以后四舍五入。

※第2位小数的计算

0、1、2忽略不计

3、4计为0.5单位

5、6、7计为0.5单位

8、9进1个单位

标准SK30耐火砖公差限值为+1.5mm~-15.mm。

批量生产时,根据JIS标准,对耐火砖的测量可采用平均值判断。

临时安装的耐火砖不适用于上述公差范围。

文件编号:FD 03 04 003

耐火砖、保温砖的检验和检测

项目说明:本《检验和检测》仅适用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

1. 质检标准及抽样数量

各类砖的抽样、检查项目和检测方法(标准),见各下表:

如检测方法(标准)如与下表不一致,则请业主与耐火材料供应商商议确定,但拟采用标准不应低于原标准。

(1)耐火砖

检查项目

检测方法(标准)

每批抽样数量

化学成分

JIS R 2212

《耐火砖和耐火泥浆化学分析方法》

(备注①)

1

耐火度

JIS R 2204

《耐火材料和原料耐火度试验方法》

(备注②)

1

显气孔率

JIS R 2205

《耐火砖显气孔率、吸水率和比重试验方法》

2

体积密度

JIS R 2205

《耐火砖显气孔率、吸水率和比重试验方法》

2

耐压强度

JIS R 2206

《耐火砖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2

荷重软化温度

JIS R 2209

《耐火砖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

1

重烧线膨胀率

JIS R 2207

《耐火砖热膨胀试验方法》

1

重烧永久线变化率

JIS R 2208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2

抗裂

通用标准/耐火材料供应商标准

1

备注:

SiC材质的化学分析可按照耐火材料供应商的标准执行。(JIS未有相关标准。)

SiC材质的耐火度测试不作要求。

(2)保温砖

检查项目

检测方法(标准)

每批抽样数量

体积密度

JIS R 2614

《隔热耐火砖比重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2

耐压强度

JIS R 2615

《隔热耐火砖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2

重烧收缩率

JIS R 2613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2

2.尺寸测量和热变形的检查

(1)样砖检查

a)所有临时安装工作中的砖块都应逐块进行检查。

b)所有异形碳化硅(SiC)材质的耐火砖应从受压表面方向进行尺寸测量检查。

用于尺寸测量的砖块记录数量不应少于23块砖。

c)SK34和SK30异形砖

每批砖都应进行抽样。

用于尺寸测量的砖块记录数量不应少于23块砖。

d)标准砖

每种砖块,用于尺寸测量的抽样数量应不少于其总数的10%。

(2)检测方法(标准)

方法应根据:

- JIS R 2202 《耐火砖尺寸测量方法》

- JIS R 2203 《耐火砖扭曲测量方法》

3.外观检查(目测检查)

(1)抽样

所有抽样都应进行外观检查(目测检查)。

(2)裂纹

a)裂纹长度

如砖块只有一处表面有裂纹,则该表面的裂纹长度记为检测裂纹长度。

如砖块在两处表面均有裂纹,则其总长度记为检测裂纹长度。

允许裂纹长度值如下。

(砖的表面划分这:重要面和非重要面,具体请参见砖的制造详图)

类别

重表面的裂纹

其它裂纹

标准耐火砖

不大于10mm

不大于20mm

异形耐火砖

不大于20mm

不大于40mm

保温砖

不大于60mm

b)裂纹数量

长度不超过允许裂纹长度值的一半数值的的裂纹总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允许的裂纹数量

类别

裂纹数量

标准形耐火砖

不多于2条/砖

异形耐火砖

同上

保温砖

同上

备注:被判定不影响使用和运行性能的细裂纹可不视为是裂纹。

(3)棱角缺陷(缺楞、缺角)

a)棱角缺陷(缺楞、缺角)的长度计算

图-1中显示了棱角缺陷(缺楞、缺角)的长度,是根据砖表面的各个缺口的尺寸总各来计算的。

图-1 棱角缺陷(缺楞、缺角)长度

棱角缺陷(缺楞、缺角)允许长度(单位: mm)

(单位: kg)

耐火砖的重要表面

耐火砖的非重要面

保温砖

SiC-85

SiC-50

Si3N4-SiC

SK-34

SK-30

AL-60C

SiC-85

SiC-50

Si3N4-SiC

SK-34

SK-30

AL-70C

B-1

B-2

B-3

B-4

振幅线

10≧

30≧

40≧

50≧

50≧

50≧

10~30

40≧

50≧

60≧

60≧

30~50

40≧

60≧

60≧

70≧

50<

90≧

100≧

10≧

40≧

50≧

60≧

60≧

60≧

10~30

50≧

60≧

70≧

70≧

30~50

50≧

80≧

70≧

90≧

50<

100≧

110≧

备注 :

楞边线的缺陷长度(包括角部处的楞边线缺陷)不应超过该条楞边线总长度的30%。

本计算适用于:

1)标准形砖的每条楞边

2)异形砖长度不小于100mm的楞边

异形砖不大于100mm的边不考虑。

②不超过3mm的楞边线尺寸B不应视为缺陷,但如果在砖的重要面上出现多条不超过3mm的楞边线缺陷,则按总数的1/2计算,且条例下述的“b”条中有要求。

b)标准砖和异形砖的棱角缺陷(缺楞、缺角)超过1/2允许长度的数量,每块砖应在3条以内。

(4)烘烤不足

烘烤不足可通过对砖的内侧和外侧进行外观检查(目测检查)进行。如有必要,可对可接受(数量)范围内的取样进行全部检查。

(5)分层现象(层裂)

用捶打方法进行检测。砖内部的任何层裂都是不允许的。

(6)溶洞和铁斑

a)溶洞

溶洞的最大直径不允许超过4mm,最大深度不允许超过3mm。数量上,砖的向火面上最多一个,所有表面总计最多6个。

b)铁斑

铁斑的平均直径最大不允许超过10mm:

平均直径 = (max. 直径+ min. 直径)/2

其数量不得超过6个/每块砖。

但平均直径不超过5mm的铁斑可不作统计。

4.判定

必须通过以下两条检查的砖方可发送至现场:

(1)质量检查

如果某批砖的抽样检测数据都通过本《检验和检测》的要求,则该批砖通过检测。若某批砖中有任何一块砖未通过检测,则判定该批砖不合格。

(2)尺寸、热变形和外观检查

如果某批砖的抽样都通过本《检验和检测》的要求,则判定该批砖通过检查。若有任何一块砖没有通过,则判定该批砖未通过检测,需要对该批砖的所有砖重新进行检查。

重要说明:

(1)本《检验和检测》采用的是JIS标准。

(2)允许耐火材料供应商采用其他同类型标准。但耐火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标准,应同等或优于的上述各类标准的要求。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炉墙金属件材料表

文件编号:

PS 03 04 001

代号

图号

名称

材料

数量

重量KG

备注

单件

总计

301

TI 03 04 001 B01

固定件

SCH13

398

0.87

346.26

锻件或机加件

302

TI 03 04 001 B01

固定件

SCH13

46

1.3

59.8

锻件或机加件

303

TI 03 04 001 B01

圆钢φ12

SUS316L

86

0.34

29.24

或同等国标牌号

304

TI 03 04 001 B01

圆钢φ12

SUS316L

34

0.41

13.94

或同等国标牌号

305

TI 03 04 001 B01

圆钢φ12

SUS316L

46

0.23

10.58

或同等国标牌号

306

TI 03 04 001 B01

圆钢φ12

SUS316L

28

0.41

11.48

或同等国标牌号

307

TI 03 04 001 B01

钢板 t6

Q235A

326

0.2

65.2

 

308

TI 03 04 001 B01

钢板 t6

Q235A

0

0.32

0

不项目无此项

309

TI 03 04 001 B01

钢板 t6

Q235A

100

0.23

23

 

310

TI 03 04 001 B01

螺栓组 M12x75

碳钢

100

-

-

4.8级/4级

311

TI 03 04 001 B01

销钉φ12 L=75

SUS316L

150

0.07

10.5

或同等国标牌号

312

TI 03 04 001 B01

钢板 t6x38X70

SUS316L

150

0.13

19.5

或同等国标牌号

313

TI 03 04 001 B01

钢板 t6x38X102

SUS316L

300

0.19

57

或同等国标牌号

314

TI 03 04 001 B02

角钢∠50x50x6 L=100m

Q235A

1

 

447

 

315

TI 03 04 001 B03

槽钢[10 L=50m

Q235A

1

 

500

 

316

TI 03 04 001 B04

YS620抓钉

SUS316L

60

0.54

32.4

 

317

TI 03 04 001 B04

YS570抓钉

SUS316L

300

0.51

153

 

318

TI 03 04 001 B04

YS535抓钉

SUS316L

1000

0.49

490

 

319

TI 03 04 001 B04

YS430抓钉

SUS316L

40

0.4

16

 

320

TI 03 04 001 B04

YS380抓钉

SUS316L

210

0.36

75.6

 

321

TI 03 04 001 B04

YS330抓钉

SUS316L

30

0.32

9.6

 

322

TI 03 04 001 B04

YS240抓钉

SUS316L

30

0.26

7.8

 

323

TI 03 04 001 B04

V100抓钉

SUS316L

100

0.1

10

 

324

TI 03 04 001 B04

V60抓钉

SUS316L

100

0.055

5.5

 

325

TI 03 04 001 B05

燃烧炉排下部密

封板

Q235A

2

2.9

5.8

 

326

TI 03 04 001 B06

保温钉

Q235A

6000

0.02

120

 

327

TI 03 04 001 B07

钢板 t4.5

Q23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