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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群聚共同輔導提案作業規範(公告版)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106 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1
一、 目標說明
近年來受大家關注的產業群聚發酵現象,提供了一套有助於同質或異質性之
企業彼此相互依賴的思維模式,因而帶動了微型及個人事業的群起仿效,奠定在
一定的信任基礎下尋找商業合作夥伴,共組團隊一起發展新事業、開拓新商機;
有鑒於此,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委託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執行之「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自 104 年起即開
始推動微型企業群聚輔導,並且聚焦於「知識密集型產業」,旨在建立持續運作
之群聚商業合作機制,期待藉由本計畫服務平台的協助而能夠穩固群聚成員的商
業聯繫關係,進而產出實際可行之創新商業效益,促使群聚成員對內能凝聚長期
合作關係,對外則能共同創造新市場。
二、 輔導對象
(一) 群聚定義
每一群聚至少由 10 家(含)微型企業(員工人數未滿 5 人)或個人工作
室或免辦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組成。
三、 輔導內涵
本計畫提供個別的創新型微型企業,以經營創新社群的模式運作,
持續掌握企業升級轉型的需求,催化異質企業間群聚效應的產生,在服
務過程尋找適合發展群聚的群體,除主動提供群聚輔導相關資訊,鼓勵
廠商以群聚方式共同合作外,並強化群聚廠商之間的多向互動交流。
由本計畫團隊暨群聚策盟共同發揮所長,依照群聚成員實際狀況,
提供引導業務發展、建立共同營運模式,以及建立成員間信任度及凝聚
向心力的催化等協助,促進成員發展為獨立自主運作群體,可帶領群聚
內其他微型企業成員,藉由產業經驗的傳承、自有資源的分享及經管能
量的挹注,協助群聚內其他微型企業成員提升經管知能,發揮升級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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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連結及市場拓展等效果。
另透過調查與訪談方法,找出高知識含量與技術密集群聚之需求,
分別針對知識與技術密集型為主之群聚,投以輔導資源,並建構群聚服
務網絡,進行資訊分享及資源整合,凝聚輔導單位與群聚業者及成員,
共同達到輔導計畫目標,期以群聚輔導方式提升微型企業競爭力,達到
「1+1>2」的群聚整合效益,進一步運用共通平台交流、商務應用。
(一) 輔導時程
自提案評選通過並完成簽約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20 日止。
(二) 輔導主題選定
依計畫針對微型企業之樣態調查與需求分析,擬分為以下六大輔導主
題:
主題 內容
資金募集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參與國內外募資平台(如嘖嘖、Flying
V、Kickstarter、京東眾籌等),或協助申請政策性貸款、
媒合投融資機會並取得資金挹注。
創新研發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研提政府創新研發相關補助(聯盟型
尤佳),或媒合供應鏈協力廠商共同合作開發新產品、
服務或製程等,強化企業創新研發能力。
品牌通路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強化設計、品質及行銷能力(如 CI 建
置或調整),提升品牌創新價值,進行國內外實體及虛
擬通路佈建,拓展市場。
產品設計整
合服務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結合設計能量,媒合具設計能量之廠
商開發適合進入網實整合通路之新商品或商品組合,進
而提升企業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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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內容
科技應用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應用 ICT 相關數位科技與技術,進行
資源整合,促成電子商務或行動商務應用與合作。
跨境電商整
合服務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透過跨境電商 (例如 AMAZON、
ebay 、 LAZADA 、 LELONG 、 11ST 、 LOGON 、
GemFive、i-Pmart 與 Easyshop 等電商)運用跨境系統
服務、串接各大平台代營運、物流配送等前進國際市
場,共同取得接單,拓展海外市場。
(三) 輔導作法
確認輔導群聚後,由本計畫團隊暨群聚策盟與專責顧問共同統籌帶
領群聚成員透過例行會議、企業個別診斷輔導、主題式專業輔導活動、
商機媒合,以及其他依各群聚輔導主題所規劃的各項輔導工作來協助群
聚成員共同發展,達到輔導目標,經由業師之陪伴,逐步建立群聚之共
同溝通平台與合作機制,並於過程中導引各企業發揮經營與技術專業,
進行群聚內資源整合。過程中除促進群聚內企業了解其他參與企業之發
展重點與商業模式外,亦經由有經驗之顧問業師帶領,釐清各企業本身
之發展目標與群聚共同可完成之目標,發展具商業聯繫與獲利能力之可
行創新商業模式。
(四) 輔導工作項目
提案輔導單位須於提案階段提出年度輔導目標、工作時程規劃與預
計達成之輔導成效,並說明具體執行作法:
共同輔
導項目
群聚成員例會 依群聚實際需求辦理,自 4 月起至 10 月底,
總計場數不得低於 3(含)場次。
輔導群聚辦理活動 輔導期間舉辦符合輔導主軸之專業活動,專
題講座、參訪、跨群交流等全年度共計須 3(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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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次,每場次至少 2 小時。
診斷輔導
輔導期間需安排群聚內每家企業成員至少 3
次以上顧問或業師進行個別診斷輔導;所有
輔導項目應於 10 月 15 日前完成,並提交執
行成果報告書。
計畫活動 群聚成員須參與本計畫舉辦大型推廣活動,
至少 2 次。
群聚策
盟輔導 商機交流媒合
群聚策盟請依照成員需求針對個別廠商進行
商機媒合交流。
(五) 權利與義務
1. 群聚策盟及專責顧問應出席提案會議(3/14)、期初共識會議(3/28)、
及期中/末會議等 4 次行政會議,並代表群聚其他企業成員提供各
項數據或執行概況,以及佈達重要事項。
2. 群聚策盟應配合本計畫進行不定期查訪。
3. 群聚成員須配合本計畫所安排實地訪視事宜。
4. 群聚成員須依規定配合參與本計畫執行之各類型免費推廣或輔導
活動,參與狀況將列入計畫評核項目之一。
5. 為瞭解群聚輔導執行成效,群聚成員應配合群聚策盟調查,提供如
活動滿意度、輔導滿意度、員工人數、年度營業額,以及訂單金額
等數據資料予本計畫團隊彙整呈報,其數據若有不實情形,相關法
律責任由群聚策盟及所屬成員負責。
6. 群聚成員同意接受本計畫團隊不定期追蹤關懷,以利掌握企業現況
並提供適當協助或連結有效資源。
7. 群聚成員應加入本計畫以促進微型企業商機媒合為目的之「微微通」
線上虛擬社團,並鼓勵成員交流發言與互動。
8. 群聚成員得免費享受本計畫所提供之媒體曝光服務,但應配合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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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廣宣等相關活動,以作為計畫成果發表宣傳、案例叢書編印或
其他服務推廣所需之相關資料。
9.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已經通過實施,群聚策盟因本計畫而獲知之商
業模式、機密或個人資料,非經當事人許可,不得擅自加工使用或
對外發佈。
10. 群聚成員同意本會運用其個人資料進行聯繫,並提供予各縣市中小
企業協會及其他合作夥伴,以傳遞相關商情資訊;其隱私權均遵守
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
11. 群聚策盟若有任何違約或違法情事,經查證屬實,本會得依合約或
法律規定進行處置並追回輔導款。
12. 每群至少須搭配背景資歷與該群輔導主題契合之兩名專責顧問(其
中一位可為提案人),並簽訂合作同意書,以利資源導入,發揮群
聚輔導效益。
13. 期末審查會議決議要求修正輔導報告書內容,群聚策盟應依委員意
見修正後始得結案。
14. 群聚策盟暨群聚成員依輔導成果,填寫滿意度調查表及結案同意
書。
15. 群聚成員於輔導結案後次 3 年內,需配合本處及本計畫團隊,填報
成效追蹤表,參與成果發表、展示與廣宣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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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3月8日
提案規範公告
106年3月8日
提案計畫書 截止受理
106年3月14日
評選會議召開
106年3月17日
群聚入選 名單公告
四、提案作業
(一) 公告時間
群聚共同輔導之提案作業規範從即日起公告至 106年 3月 8日(三)
17:30 止。
(二) 受理期間
請將提案計畫書及提案簡報之電子檔案(Microsoft Word及PPT格
式),取名「106 年微個計畫群聚輔導提案_《群聚名稱》」後,於 106
年 3 月 8 日(三)17:30 前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逾時
視同棄權。
(三) 評選會議
群聚提案輔導單位應配合參加 106 年 3 月 14 日(二)提案評選會議
(詳細評選時間、地點及流程由本會另行通知)。
(四) 結果公告
群聚輔導入選名單將於 106 年 3 月 17 日(五)統一公告於本計畫官
方網站( http://micro.sme.gov.tw/ ),並由本會另行通知及說明期初共識
會相關細節。
五、審查流程機制
考量政府資源有限,故將於群聚輔導啟動前規劃期初審查會議,邀請專家學
者擔任評審委員,針對提供輔導團隊意見與回饋,藉此完整審查機制,投入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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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手法與預期效益之適切性。若於期初審查之後有其他企業個案擬加入既有群
聚,則需經計畫團隊內部審核通過,並取得群聚核心企業同意且無其他成員反對
後始得加入。
(一) 資格審查
1. 由本會檢核提案文件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以及確認群聚成員之資
格產業屬性與成立年資,群聚與群聚之間,成員原則上不得重
複。
2. 群聚成員不應與當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相關輔導計畫之受輔
業者重覆。
3. 曾接受群聚輔導者,得於今年度以同一群聚及成員提案延續深化,
至多二群。
(二) 提案計畫審查
由本會聘請專家擔任委員,於評選會議中負責審查各項提案。
(三) 評選項目
評選分數達 70 分者,始得群聚輔導,詳細評分項目說明如下:
項目 說明 權重
群聚發展與
效益
群聚效益性:企業成員間是否具有產業關聯性、且與
其他事業體互動程度高。
群聚發展性:群聚是否能展現經營管理特色、與競爭
者之差異化、特殊發展歷程等。
具群聚優勢之項目:其他有助於發展群聚關係,並帶
動整體經營發展之群聚特色,如價值鏈整合、共同行
銷…等。
35%
創新營運
知識密集性:群聚之主要核心產品或服務是否具備創
新性,或從事其他研發投入與規劃。
專利數量:群聚之主要核心產品或服務是否曾有申請
國內外相關之專利。
具獨特創新成就之項目:其他有助於展現創新性與前
瞻性之具體事蹟,如共同研發、O2O加值、行動商務平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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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說明 權重
台發展…等。
輔導能量
政府/民間資源接軌:群聚之主要核心產品或服務是否
曾有申請或取得過政府/民間資源或資金協助。
外部合作經驗:群聚之主要核心產品或服務是否有與
其他產業或學界合作之相關經驗。
足堪作為典範之項目:其他在群聚發展過程中具故事
性、獨特性、得獎紀錄,或有助於外部連結,透過合
作、結盟帶動整體產業發展之重要事蹟,如群聚內企
業知名度、核心技術涵量、社會公益(需與欲發展之
核心服務有關)或其他相關亮點事項…等。
25%
其它 所屬群聚策盟及專責顧問的執行能力與群聚成員的投
入程度。 10%
(四) 評選方式
1. 同一輔導單位,對於群聚輔導主題至多以提 1 案為原則。
2. 評選會議中,由提案單位就群聚輔導主軸、作法以及預定輔導
績效等內容進行 15 分鐘口頭報告及 10 分鐘答詢(採統問統答
方式計時),並由評選委員依據提案計畫書及簡報內容進行評
分,主席得視評選委員提出問題之情形酌予延長時間。
3. 由各評選委員依評選項目、權重之評定方式,選出 106 年欲輔
導之群聚。
4. 採序位法納入評選: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加總並換算為序位,
且欲輔導之群聚須平均得分達 70 分(含)以上,方可列入 106
年輔導群聚。
(五) 名額與經費
1. 本計畫預計至少徵選 7 個群聚。
2. 群聚入選與執行經費依委員審查結果評定。
3. 每群辦理例會、輔導、各式活動之場租、顧問出席與講酬等支出之
費用上限為新台幣 30 萬元整。
106 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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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計畫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聯絡電話:02-2366-0812 分機 435 施先生/451 蔡先生
聯絡傳真:02- 2367-2615
E-mail 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 95 號 2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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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群聚共同輔導提案計畫書
中華民國 106 年○月
群聚名稱:○○○○○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提案單位:○○○○○
附件資料
106 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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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聚共同輔導提案計畫書
一、 群聚概述
(一) 群聚名稱
說明:群聚名稱全銜,可扣連輔導主軸,創意命名群聚名稱
(二) 群聚緣起
說明:群聚組成背景、籌組概念、共同需求與發展願景
(三) 群聚特色
說明:群聚成員產業分布概況、特殊表現與預期整合綜效
二、 群聚輔導目標
(一) 共同目標
說明:
1. 群聚年度營業額每家企業平均提升 60 萬元以上。
2. 群內成員合作案次至少 3 案(含),並有具體績效,如載明營業收
入、與第三方簽訂合約、投資金額等。
(二) 質化目標
說明:依輔導主軸訂立今年度具體質化目標,(如協助成員既有品牌
提升或再造,輔導藉此開發新客群、新市場或建立新通路,有效提升
品牌價值與能見度。)
(三) 量化目標
說明:除合作協議書內須完成之量化指標外,依輔導主軸訂立其他有
助於群聚成員優化發展之量化指標
三、 群聚成員介紹
(一) 提案單位介紹
說明:單位介紹,包括過往輔導經驗與實績
106 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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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群聚成員簡介
說明:每家重點約 300 字,如主要產品或服務、創業歷程、經營現
況或未來業務發展方向等。
(三) 專責顧問及群聚成員角色及職責分工簡述
四、 群聚輔導內容
(一) 輔導主題
□資金募集 □創新研發 □跨境電商整合服務
□品牌通路 □科技應用 □產品設計整合服務
(二) 輔導內容
說明:為達到群聚輔導目標,期間所運用之輔導資源、協助企業方式,
及串連彼此資源互通有無之模式等。內容應涵蓋:必要之輔導工作項
目、視實際需求辦理例會、共同輔導活動、群內企業成員進行顧問或
業師個別診斷輔導、參與本計畫舉辦大型推廣活動等。
以上所有會議或活動,每次活動應有 2/3 以上成員參與;每位成員參與
群聚活動之總出席率不得低於 2/3。
五、預定工作執行進度(甘特圖)
月份
工作項目
106 年度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合計
1.
2.
3.
4.
每月工作進度 % - % % % % % % % % 100 %
累計工作進度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