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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 Web view2018/07/19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表 项目名称 : 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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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表

项目名称: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4月

前言

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共和县光伏发电产业园内。光伏电站地处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约12km处的塔拉滩,G214国道东侧,距离国道约2.5km。工程于2017年3月5日开工,于2017年6月18竣工。工程实际总投资10003.04万元,环保实际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0.26%。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与建设单位积极协作,共同开展了工程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等工作,于2018年3月对项目所在地调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生态恢复状况、水土保持情况、工程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人员收集并详细参阅了工程设计资料及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认真听取了地方环保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在本调查表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环保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编制依据

1.1 环保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5) 《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NB32001-2012)

2. 调查目的及原则

2.1调查目的

(1)调查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对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2)通过工程所在区域的噪声影响调查、监测,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污染控制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3)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角度论证该工程是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2调查原则

本次环境影响调查坚持以下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对工程建设前期、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全过程分析的原则

2.3调查方法

(1)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中的要求执行,并参照《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2)环境影响分析采用资料调研、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3)重点调查与生态影响密切相关的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噪声治理及污水治理措施等内容。

(4)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本次验收调查的工作程序见图1。

图1 验收调查的工作程序流程图

表1 项目总体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杨存龙

联系人

杨军

通信地址

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

联系电话

13709753768

传真

/

邮编

810001

建设地点

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

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D4415

太阳能发电

环评报告表名称

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环评单位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部门

海南州环境保护局

文号

南环发【2017】7号

时间

2017年1月23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青海黄河新能源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青海一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投资总概算(万元)

14141.19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5

环保投资

0.25%

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03.04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6

实际投资

0.26%

设计生产能力

(万kw·h)

15MWp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7年3月5日

实际生产能力

(万kw·h)

15MWp

建设项目运行日期

2017年6月25日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

(项目立项~试运行)

《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园区2016-2#15MWp光伏电站投资主体招标项目登记备案表》,2016年12月28日;

2016年11月,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7年1月23日 海南州环境保护局 南环发[2017] 7号 《关于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7年12月,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配合下,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生态恢复状况、水土保持情况、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表2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调查

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与环评报告表评价范围基本相同,即本项目光伏电站区、事故油池、厂区道路等所涉及的影响区域。

(1)生态环境:

主要为进场道路两侧200m范围、光伏组件方阵区及开关站周围200m范围等;

(2)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的处置、废旧电池块的综合利用;事故废油的安全存储及处置;

(3)水环境:

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的处置情况;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及电池板清洗废水的处置情况;

(4)声环境:

进场道路两侧100m及项目所在地周边100m。

调查

因子

工程建设和试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的各项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必要时提出环保补救措施或改进措施建议。调查重点是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

(1)项目所在地为戈壁荒漠,调查工程占地情况,建设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了减少占地及减轻地表扰动的方案;

(2)调查进场公路建设是否设有取、弃料场、施工营地、临时占地及电站厂区的恢复情况;

(3)调查光伏组件安装过程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弃方去向。

声环境

(1)调查进场道路沿线有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与声环境敏感点的距离、对敏感点的影响等;

(2)调查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

(1)施工期生活污水的去向,污水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运营期电站管理区污水的来源、排放情况、排放去向,处置措施等;

(3)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措施变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环境空气

(1)对施工期建筑物基础开挖、进场道路建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其效果;

(2)电站管理区采用的取暖方式。

固体废物

(1)调查施工期间基础开挖弃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的去向;

(2)试运营期电站管理区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去向及对环境的影响;

(3)运行期电站危险废物的去向及对环境的影响;

(4)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环境

保护

目标

生态环境

通过现场调查,本次验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占地及周边影响区、进场道路沿线、施工营地临时占地。生态保护目标同环评阶段生态保护目标一致。

表2-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敏感目标

相对项目地理位置

敏感点情况

验收标准

生态环境

土壤

植被

光伏电场占地及周边间接影响区域内、进场道路沿线

荒漠戈壁

生态环境无明显恶化

调查

重点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重点是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工程变更情况调查。

表3 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本次验收调查采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所采用的环境标准。

1.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项目区植被覆盖度约为20%,主要分布的植物为芨芨草和针毛等,植被覆盖度中等,项目区主要生态问题是水力侵蚀,且为轻度侵蚀,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为2000t/km2·a,土壤侵蚀评价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其中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3-1风力侵蚀强度分级

级别

床面形态

植被覆盖度

风蚀厚度

侵蚀模数

微度

固定沙丘、沙地和滩地

>70

<2

<200

轻度

固定沙丘、半固定沙丘、沙地

70-50

2-10

200~2500

中度

半固定沙丘、沙地

50-30

10-25

2500~5000

强度

半固定沙丘、流动沙丘、沙地

30-10

25-50

5000~8000

极强度

流动沙丘、沙地

<10

50-100

8000~15000

剧烈

大片流动沙丘

<10

>100

>15000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 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评价标准二级标准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SO2

0.06

0.15

0.50

NO2

0.04

0.08

0.20

TSP

0.20

0.30

--

3. 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属于3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即昼间不超过65dB(A),夜间不超过55dB(A)。

污染物排放标准

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分别为65dB、55dB。

2、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旧光伏组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为清洁能源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表4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附地理位置图)

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约12km处的塔拉滩,G214国道东侧,距离国道约2.5km,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MWp。

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

本工程实际总装机容量为15MWp,由2#-1、2#-2两个区块构成。2#-1区块6个1.25MWp子方阵,共7.5MWp;2#-2区块6个1.25MWp子方阵,共7.5MWp。全部选用335Wp单晶硅电池组件48780块。逆变器选用50kW组串式逆变器共342台,35kV箱变12台。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2#-1区块、2#-2区块均采用平单轴支架安装,支架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平单轴选择方位角为±45°。

35kV汇集站位于2#-1区块的东南角,为长方形布置,35kV汇集站内主要布置有生产楼和集装箱式SVG、SVG连接变压器、10kV站用变、避雷针等室外电气设备。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场址区位于海南州共和县城以南约12 km,G214 国道东侧的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内,总占地面积为0.276km2。装机容量为15MWp。场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地面多为半退化草场。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4-1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审批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环评审批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光伏阵列

本项目装机规模为15MWp,选用335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13个子方阵共计48780块,其中2#-1区块7个1.25MWp子方阵,2#-2区块1个1.25MWp子方阵,5个1MWp子方阵。2#-1区块和2#-2区块均采用平单轴支架安装方式,平单轴选择方位角为±45°。

本工程实际总装机容量为15MWp,由2#-1、2#-2两个区块构成。2#-1区块6个1.25MWp子方阵,共7.5MWp;2#-2区块6个1.25MWp子方阵,共7.5MWp。全部选用335Wp单晶硅电池组件48780块。

合理变更,电站内光伏子方阵减少,工程总装机容量不变

逆变器

50kW组串式逆变器共364台。

华为50kW组串式逆变器共342台。

合理变更,组串式逆变器数量减少

35kV箱式变电站

采用美式箱变共计13台。

采用美式箱变共计12台。

合理变更,35kV箱变数量减少

35kV汇集站

汇集站里主要建设有生产楼、SVG基础、SVG连接变基础、10kV站用变、室外避雷针。

汇集站里主要建设有生产楼、SVG基础、SVG连接变基础、10kV站用变、室外避雷针。

与环评审批建设内容一致

公用工程

排水

场地雨水采用无组织排水,利用场地坡度自流至场外。

场地雨水采用无组织排水,利用场地坡度自流至场外。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供电

阵列区采用自供电方式。在35kV箱变低压侧设6kVA/0.315/0.4/kV辅助变压器为阵列区负荷供电。

阵列区采用自供电方式。在35kV箱变低压侧设6kVA/0.315/0.4/kV辅助变压器为阵列区负荷供电。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场区道路

生产区内设纵横方向道路,箱式变压器位于道路一侧,在生产区周围环道和内部形成一个场内道路系统。场内道路路面为粒料路面,宽度4m。

生产区内设纵横方向道路,箱式变压器位于道路一侧,在生产区周围环道和内部形成一个场内道路系统。场内道路路面为粒料路面,宽度4m。

与环评审批建设内容一致

围栏

场区四周布置高速公路钢丝网围栏,高1.80m,总长2440m。

场区四周布置高速公路钢丝网围栏,高1.80m,总长2440m。

与环评审批建设内容一致

综合楼

本项目利用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综合楼。(包括职工办公管理和生活住宿)

本项目利用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综合楼。(包括职工办公管理和生活住宿)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110kV升压站

依托园区3#110kV升压站。

依托园区3#110kV升压站。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环保

工程

水土流失治理

工程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后,控制原地貌的水土流失,减少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量。

工程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后,控制原地貌的水土流失,减少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量。

与环评阶段内容一致

生活污水治理

项目施工期设置防渗旱厕和沉淀池;运行期电站内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故不产生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设置防渗旱厕和沉淀池;运行期电站内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故不产生生活污水。

与环评审批建设内容一致

固体废物治理

运营期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电器元件存储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本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设一座20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

运行期本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2016-1#地块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新建的一座37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

合理变更,危废库面积满足项目需求

事故油池

本工程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单个事故油池容积为2.0m3,共13座。采用防渗混凝土整体浇注一体化建造结构。

运行期电站内共建设12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事故油池,单个容积为2.5m3,并铺设了碎石。

合理变更,事故油池容量满足项目需求

3、 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内,工程总占地面积0.276km2,35kV汇集站占地面积244.4m2。光伏电站分为生产区和35kV汇集站两部分。光伏发电生产区由2#-1、2#-2两个区块构成,包括光伏阵列、组串式逆变器、交直流汇流箱、35kV箱式变压器及检修通道等;35kV汇集站位于2#-1区块的东南角,为长方形布置,汇集站里主要建设有生产楼、SVG基础、SVG连接变基础、10kV站用变、室外避雷针。阵列区内设纵横方向道路,箱式变压器位于道路一侧,在生产区周围环道和内部形成一个场内道路系统,便于较大设备的运输,满足日常巡查和检修的要求。

4、劳动定员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均依托青海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一期320MWp并网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本项目工程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器,箱式变电站、光伏子阵列到开关站的电缆等。光伏电站采用自动化控制,光伏发电厂区采取每天巡视的办法管理,采取24小时值班的制度来及时处理对内对外的各项事务。

工程实际总投资10003.04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0.26%。

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3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概况

1、验收情况说明

龙羊峡水光互补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320MWp,采用245Wp多晶硅电池组件共计1344000块,同时安装640台500kW逆变器、321台箱式变电站,建设综合楼,场区道路,321个2.27m³事故油池等。一期项目于2014年12月16日取得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龙羊峡水光互补3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青环函【2014】530号);

一期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一期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详见附件。

2、环保设施运行状况

一期工程环保设施主要由化粪池、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危废临时贮存设施、油浸式箱式变压器事故池组成。根据现场调查,一期工程环保设施均投入运行。

(1)化粪池

一期工程管理区已建好16m3钢筋混凝土结构化粪池,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保洁公司吸运至共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价认为该措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环保要求,措施可行。

(2)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一期工程管理区内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由保洁公司定期清运至共和县垃圾填埋场。

(3)危险废物贮存库

一期已建一座20m2危险废物贮存库,现场勘查期间无危废存放,后期产生的危废首先存放在危废临时贮存室,之后由相关企业回收。

(4)变压器事故油池

一期共有321台箱式变电站,建设有321个2.27m3钢筋混凝土结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可贮存各箱式变压器内全部油量。事故油池由钢筋混凝土浇筑,具有防渗作用。

本项目运行维护人员、生活设施均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依托内容及依托可行性分析见下表。

表4-2本期建设项目与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的依托情况

序号

名称

依托工程概况

依托符合性

1

运行维护人员

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为50人,本期不新增人员,依托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

本期工程运行维护人员不新增,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有50人,满足本期要求,依托可行。

2

给水

从园区管线接入

完全满足用水需要,依托可行。

3

排水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化粪池一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成一座16m3钢筋混凝土结构化粪池,满足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规模,依托可行。

4

办公、生活设施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设办公生活区,本期不新增人员,依托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原有人员

目前,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办公生活人员50人,本期工程工作人员不新增,运行维护均依托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人员,依托可行。

5

危废临时贮存室

2016-1#地块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危废临时贮存库,建筑面积37m2。

废电子元器件、事故油等危险废物仅在危废临时贮存库内临时存放,定期由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故满足需求,依托可行。

工程变更情况调查

本工程建成后所在位置、总平面布置、建设规模等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要求进行施工,本工程基本无变更。

表4-3 工程变更一览表

项目

环评中设计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光伏子方阵

环评阶段电站由2#-1、2#-2两个区块构成,其中2#-1地块7个1.25MWp子方阵,2#-2区块1个1.25MWp子方阵,5个1MWp子方阵,共13个子方阵。

运行期电站由2#-1、2#-2两个区块构成,2#-1区块6个1.25MWp子方阵,共7.5MWp;2#-2区块6个1.25MWp子方阵,共7.5MWp,共12个子方阵。

合理变更,

电站内光伏子方阵减少,工程总装机容量不变

逆变器

50kW组串式逆变器共364台。

实际运行期50kW组串式逆变器共342台。

合理变更,组串式逆变器数量减少

35kV箱式变电站

采用美式箱变共计13台。

实际运行期35kV美式箱变共12台。

合理变更,35kV箱变数量减少

事故油池

建设13座2m3箱变事故油池

已建12座2.5m3事故油池

合理变更,容量满足需求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

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设一座20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

依托2016-1#地块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危废临时贮存库,建筑面积37m2。

合理变更,容量满足需求

环保投资

环评设计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整

本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为26万元整

合理变更

工程环保投资明细

本项目建设实际总投资10003.04万元,环保实际投资2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6%。

1.垃圾处理:本工程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故无生活垃圾产生;

2.污水处理:本工程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故无生活污水产生;光伏组件镜面冲洗废水不含任何清洁剂,可就地散排。

3.危险废物处置:本工程依托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1#地块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电站产生的废电子元件经37㎡的危险废物贮存库临时贮存后均由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回收。

4.事故油池:电站共12台箱式变压器,共建设12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事故油池,容量为2.5m3,事故废油回收利用。

表4-4 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表

工程名称

项目

环评投资

(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备注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护工程

施工降尘(洒水以及遮盖篷布等)

7

4

主要包括临时围栏、遮拦、施工营地洒水降尘等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废油处置等)

18

16

箱变事故油池数量减少

施工期废水处置(施工期建设临时旱厕一座,一座沉淀池)

2

1

废水处置费用降低

水土保持(施工弃渣的平整、垫路,临时堆放土石方遮盖、边沟排水等)

8

5

水土保持费用减少

合计:

35

26

总体来说,本项目对环境保护工作投入的资金到位,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落实,符合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从资金投入上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生产工艺流程:

(1)施工期

本项目光伏电站的施工流程主要为:道路和场地平整(包括道路建设、电力引入、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包括太阳能电池板基础施工以及光伏组件安装、道路铺设),建筑施工(包括混凝土施工、综合楼结构施工以及生产设备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详见图4-1。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破坏场地土壤植被,大风天气场地的扬尘以及雨天造成的水土流失,车辆运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

(2)运行期

本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利用技术成熟的单晶硅电池板组件进行发电。发电工艺流程可见图4-2所示。

场地平整

基础施工

设备安装

工程验收

投入运营

噪声

扬尘

建筑垃圾

地表扰动

噪声

扬尘

弃土

噪声

扬尘

建筑弃渣

生活废水

生活垃圾

主要环境影响

图4-1 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4-2 本项目发电工艺图

本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主要由太阳能电池组串、汇流设备、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组成,其作用分别是:

(1)光伏阵列

光伏阵列主要是利用电池板进行发电。其发电原理主要是利用“光伏效应”进行发电。“光伏效应”为“光生伏特效应”的简称,指光照使不均匀半导体或半导体与金属结合的不同部位之间产生电位差的现象。首先是由光子(光波)转化为电子、光能量转化为电能量的过程;其次是形成电压过程,就会形成电流的回路。 本项目2#-1区块和2#-2区块均采用平单轴支架安装方式,电池组件选用335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48780块,支架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平单轴选择方位角为±45°。

(2)逆变器

太阳能电池组件经日光照射后,形成低压直流电,电池组件并联后的直流电采用电缆送至汇流箱;经汇流箱汇流后采用电缆引至组串式逆变器,共设置50kW 组串式逆变器342台。

(3)箱式变电站

箱式变电站是一种高压开关设备、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按一定接线方案排成一体的工厂预制户内、户外紧凑式配电设备,即将高压受电、变压器降压、低压配电等功能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安装在一个防潮、防锈、防尘、防鼠、防火、防盗、隔热、全封闭、可移动的钢结构箱体内,机电一体化,全封闭运行。本期采用油浸式箱式变压器12台。

(4) 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76092 m2,电站包括生产区及35kV汇集站,生产区包括光伏阵列、组串式逆变器、交直流汇流箱、35kV箱式变压器及检修通道等。35kV汇集站内设生产楼、集装箱式SVG、SVG连接变压器、10kV站用变、避雷针室、室外电气设备等设施。本项目没有临时占地,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材料等均堆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有效减小了对地表的扰动面积。

表5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如下:

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环境的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平整土地、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等过程中。根据有关资料,施工扬尘主要是运输车辆行驶形成的,约占扬尘总量的60%。扬尘量的大小与天气干燥程度、道路路况、车辆行驶速度、风速大小有关。本期气候干燥,多大风天气,扬尘影响范围预计在200m左右,随着风速的增加,扬尘量及影响范围将有所扩大。此外,施工中的砂土料等,若堆放时覆盖不当或装卸运输时散落,也都会造成扬尘污染,影响范围也在100m左右。施工期间扬尘污染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2、 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是主要污染源。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拌料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由于废水产生量较小,污染成分单一,在施工场地设置1座容积为6m3的防渗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环节或场区抑尘,不外排。该防渗沉淀池为塑料布底部防渗做成的简易防渗沉淀池,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后续对该沉淀池进行规范化建设,实施混凝土硬化防渗,在采取措施后,施工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对该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氨氮等。施工期安排施工人员按300人计,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按40L/人计,用水量为12m3/d,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施工期限为4个月,生活用水量共计为1440m3;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排放量为9.6m3/d,则施工期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152m3,主要污染物是COD、SS、BOD5、氨氮等。生活污水主要由工作人员的洗漱废水与粪便污水组成。其中,洗漱废水由于污染物含量较低,收集后可用作施工场地地面降尘洒水;施工营地设置1座临时旱厕收集粪便污水,施工结束后清掏填埋,清掏产生的粪便经沤肥后可用作厂区绿化肥料。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固废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少量建筑垃圾及废旧包装。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土石方等。建筑垃圾量很小,用来场地平整。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施工人员300人,施工期4个月,则施工期生活垃圾总量18t。定期清运至共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卫生填埋处置。通过采取上述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活动会对场址周边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噪声主要是由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在运转时产生的,如场地开挖、场地平整、打夯、混凝土搅拌、建材运输等,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流动性等特点。

为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具体如下:

(1)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使用,深夜(翌日22:00~次日6:00)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

(2)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

(3)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

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应采用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由于当地人口稀少,厂址附近没有敏感目标,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光伏发电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工作人员的办公地点和生活场所全部采用电采暖设备,因此本项目在营运期没有废气产生。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是组件清洗废水,本项目所在地气候干燥,空气中颗粒物容易附着于光伏组件上影响光电的转化效率,可采用定期对光伏组件进行冲洗以降低影响。每个光伏子阵光伏组件清洗用水量取10m3/次清洗水量计算,清洗用水量130m3/次,冲洗周期为90d,每年清洗4次,年清洗水量520.0m3/a。光伏组件清洗不添加任何清洗剂,清洗废水自然沉降后用于光伏阵列区周边绿化,因此本项目在运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旧电子元件

光伏电站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营期正常维护产生的废的电子元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电池和电站退役后产生的光伏电池,统一管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换下来的废旧电子元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属于“HW49 其他废物”,代码“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肆意排放将会使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本报告要求此部分应由电子元件提供厂商负责回收,应先向当地主管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申报登记,环保部门同意后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由电器元件提供厂商进行回收和处置,避免电池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为避免废旧电子元件的临时堆放可能会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废旧电子元件临时贮存库,危废库已做好防渗设施。

②变压器油

本项目共有13个油浸式箱式变电站,每个变压器内贮存变压器油1300kg,变压器基础底座旁设2m3事故油池。当发生故障时冷却油从变压器基础底座排油口排到箱变2m3事故油池内。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确定的危险废物,应先向当地主管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申报登记,环保部门同意后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处置。建议事故后直接采取油泵抽出后直接由油罐车装载运出,主要由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处置单位负责实施,变压器油经油泵抽取后直接装入油罐车,油泵以及油罐车停靠地点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待事故解除后再注入洁净的变压器油。在抽取时项目区内应安排油罐车临时停靠点,停靠点地面硬化,同时应避开输电线路和电气设备以防止发生危险。油罐车临时停靠期间应在周围设置警示标识并保证有人职守,临时停靠时间不宜过长。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事故后抽取、更换变压器油对项目区周边环境无影响。

由于本地区渗透能力很强,在建造事故油池时,应重点做好防渗工作,事故油池应采用防渗混凝土整体浇注为一体的建造结构,混凝土外墙和地板厚度不应小于25cm,内墙(包括低角)应采取圆滑度45°斜角过渡,内表面应贴衬玻璃钢防渗层,上部应采取防止雨水渗入池内的遮蔽措施。

针对油类物质的排放特点和物理化学性质,根据现场踏勘现状,对事故油池的设计要求和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以下环保要求:

a、便于油浸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及时排出油类,事故油池应布设在变压器底部,并且事故油池各边均比变压器各边宽1m,四周高出地面100mm,并铺设卵石层,卵石层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为50-80mm。由于变压器连接高压输电线路,因此在事故油池内的油类物质清理前,严禁变电站内电器运行;

b、事故油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检查事故油池内表面是否有裂纹和泄漏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泄漏,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危险废物直接排入外环境;

c、事故油池采取措施避免风吹、日晒和雨淋;

d、禁止在变压器正常运行期间将事故油池作为储水池或其它贮存空间;

e、事故油从事故油池及时清理出后交给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运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4、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场区附近没有噪声敏感目标。光伏发电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发电场地逆变器与35kV箱变等,但由于噪声源强较小,约60dB(A)。采用预测模式计算时不考虑地面效应引起的附加隔声量、空气吸收造成的衰减及站界围墙隔声量。预测结果见表5-3。

表5-3最大声源衰减值

距声源距离(m)

1

5

10

15

20

LA(r)

60

46

40

36.5

34.0

由表5-3可知,由于项目噪声源强较小,在距离35kV升压变、逆变器等噪声源10m外既衰减到40dB(A)以下。由于35kV箱变、逆变器均布置在光伏阵列区中间,远离厂界,运营期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3、 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光伏电站在运营期满后,主要设备光伏组件的转化效率降低80%。光伏电站不再发电。根据其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的影响为光伏组件的拆除回收、电气设备的拆除回收以及各类建(构)筑物的拆除。

1、回收光伏组件

本项目营运期满后,光伏组件的转化效率降低80%,需进行拆除。拆除后的废旧光伏组件总计48780块,应全部由光伏组件提供厂商负责进行回收。通过厂商回收,光伏组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拆除电气设备

本项目电气设备主要为逆变器364台和13台箱式变压器,电气设备经过运营期的使用和维护,其损耗较小,可全部由设备生产商回收进行维护和大修后再次使用。可就地进行拆解后运回原厂进行维修。

3、拆除建(构)筑物

除各类设备以外,本项目在运营期满后需要对已建设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全部拆除,以利于恢复原地表和植被。本项目主要的建(构)筑物有光伏组件基础、逆变站和开关站等建筑和设施,大部分都为混凝土等结构的建筑。经拆成小块后的建筑垃圾就地利用,用于建设道路以及场地低洼处填埋。拆除后光伏电站占用土地应全部恢复成原有状态。

环评提出的结论及建议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持续时间较短,且对于各个环境污染源都进行了合理的防治措施,整个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很小。

施工期的主要影响体现在施工过程对生态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补偿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助于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虽然不能完全消除影响,但可以将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使当地的生态系统可以较快恢复到原有水平。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没有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的产生和排放,正常运营过程中主要为光伏组件冲洗废水。冲洗废水仅含有少量SS,可直接散排场地,自然蒸发。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营运期的噪声源很少,主要为变压器、逆变器等噪声,且噪声源强较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在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电子元件、废变压器绝缘油等,二者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先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经主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就近委托拥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运输和处置。

(3)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拆除的废光伏组件等生产设备全部由生产厂家回收,建筑物基础全部清理干净,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植物及时对场区进行植被恢复,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影响。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海南州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请示》(黄河中型工程[2016]163号)及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关于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意见》(共政环林[2017]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本项目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本工程规划装机规模为15MWp,主要建设光伏阵列基础安装、35kV箱变、35kV汇集站、事故油池和厂区道路等。该项目已取得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ZB-16612950)。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2、 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光伏阵列基础开挖及电缆的埋设等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减少占地范围和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范围及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以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物料运输应加盖篷布,同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混凝土搅拌、土石方开挖等活动。

(2)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第三方定期清运。

(3)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区和道路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收集,施工结束后清掏填埋,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第三方定期清运。

(4) 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 事故油池应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防渗漏、防污染、防流失等工程措施,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危废库。

(6) 项目建设期结束前,应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及覆土绿化,并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进行景观恢复,使工程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在试运行3个月期限内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4、 项目经批复后如发生变更,你公司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5、 请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17年1月23日

表6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表6-1 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序号

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1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光伏阵列基础开挖及电缆的埋设等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减少占地范围和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范围及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以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物料运输应加盖篷布,同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混凝土搅拌、土石方开挖等活动。

①光伏阵列依原始地形布置,没有大范围的平整开挖,减少了地表扰动;

②光伏组件支架采用平单轴支架,施工扰动面积小,破坏植被面积小;

③运输车辆沿规划的检修道路行驶,避免随意行驶碾压植被;

④施工过程土石方工程量少,通过区间调配就地平衡,无取土、弃土产生;

⑤施工结束前,施工单位对散落在场区内的废旧材料、建筑垃圾等进行了全面清理;

⑥35kV集电线路为电缆敷设,开挖的土石方已及时回填;

⑦堆放的土石方、砂石料采用土工布遮盖和洒水降尘措施;

⑧粉状物料运输用篷布遮盖,进场道路碎石铺设,并减速慢行。

环保措施已落实

2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第三方定期清运。

①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就地利用(用于铺设道路或者低洼处填埋),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运至共和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②本期运行期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故不产生生活垃圾。

环保措施已落实

3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区和道路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收集,施工结束后清掏填埋,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第三方定期清运。

①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了临时防渗旱厕及沉淀池,施工结束后粪便用于项目绿化施肥,旱厕及沉淀池已掩埋。

②运营期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故运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

环保措施已落实

4

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施工期降噪措施:

①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施工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切割机)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②施工活动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没有施工;

③施工场地较为空旷,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运营期降噪措施:

①组串式逆变器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采用的35kV箱式变压器,属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降噪;

③运行期场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环保措施已落实

5

事故油池应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防渗漏、防污染、防流失等工程措施,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危废库。

①事故油池贮油设施内铺设卵石层,厚度大于250mm,卵石直径为50~80mm),共12个2.5m3防渗钢筋混凝土事故油池。

②本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1#地块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已建设一座37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容量满足,地面混凝土防渗,具备防雨、防晒、防风功能。

③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1#地块100MWp光伏电站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台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④光伏电站承诺将废旧电子元器件移交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环保措施已落实

6

项目建设期结束前,应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及覆土绿化,并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进行景观恢复,使工程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①施工结束前,施工单位对光伏电站的场地进行了平整,阵列区道路均为低级泥结碎石路面;

②35kV集电线路为电缆敷设,开挖的土石方已及时回填;

③光伏场区已经平整完,生产阵列区植被为自然恢复。

环保措施已落实

表6-2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

阶段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设计

阶段

生态

影响

光伏组件采用平单轴布置方案。

项目设计采用平单轴支架进行安装。

可减轻对地面的扰动

污染

影响

本期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

本项目运行期依托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1#地块100MWp光伏电站新建的一座37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容量满足,地面混凝土防渗,具备防雨、防晒、防风功能。

合理变更,容量满足需要

施工期

生态

影响

强化施工管理,努力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杜绝因对施工人员的流动管理不善及作业方式不合理而产生对植被和土地资源的人为影响和破坏。

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

无人为破环现象发生

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

施工期间,先建设了铁丝网围栏,再在围栏范围内施工。

没有对围墙范围以外区域造成明显生态破坏。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基础及缆沟开挖应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并尽快进行土方回填,弃土及时处置,将土壤受风蚀、水蚀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土石方工程施工避开了大风天气和雨季,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回填,并已平整压实。

降低了土壤受风蚀、水蚀影响程度。

厂区道路路面铺设碎石,防止因开挖扰动引起风沙危害。

施工结束后,对场内检修道路全部铺设碎石,有效防止风沙危害。

减轻了因开挖扰动引起风沙危害。

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定点堆存,进行分类、回填、筑路等再利用。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堆放,施工结束后回用于场内检修道路路基填筑。

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无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现象。

施工期内人员、机械、营地等应严格按设计集中在有限范围内,严禁随意扩大挠动范围,将对植被和土体结构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施工临时占地均集中在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

没有对场地以外土地造成占用。

施工结束后对厂区适宜绿化的地方进行绿化,恢复地表植被。

企业在电站四周已进行了场地平整,生产阵列区植被为自然恢复。

合理绿化。

施工期

污染

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水泥、砂石等材料应轻装轻卸,运输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减速慢行并覆盖蓬布进行有效遮掩;

②建筑所用的各类砂石料通过集中堆放场进行堆放,堆放场地必须全部采取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③施工现场气候干燥应定期安排洒水降尘;

④对暂不进行土石方工程的区域避免人员和机械进入,对土石方施工完成的区域地表压实,通过压实来降低场地扬尘量;

⑤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方式,尽量采用场地平整、电池板基础安装等土石方项目集中进行,减少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可能产生的扬尘。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对施工废水加强管理,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道路及施工场地的降尘;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临时旱厕收集处理。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施工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高噪声设备应在白天使用,深夜禁止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尽量就地消化利用,主要回用于建设道路以及场地低洼处填埋;施工现场配备生活垃圾收集箱,定期清运至共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已落实

具体见表6-1第1条。

①堆放的土石方、砂石料采用土工布遮盖和洒水降尘措施。

②粉状物料运输用篷布遮盖,进场道路碎石铺设,并减速慢行。

③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用于厂区的平整和道路的修建,无剩余建筑垃圾,施工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已清运至共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④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土方临时堆场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已落实

具体见表6-1第3条。

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了临时防渗旱厕及沉淀池,施工结束后粪便用于项目绿化施肥,旱厕及沉淀池掩埋。

3、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已落实

具体见表6-1第4条

①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施工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切割机)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②施工活动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没有施工;

③施工场地较为空旷,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已落实

本项目施工期挖填平衡,无弃土。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共和县垃圾填埋场。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环境影响均随着施工的结束已经得到了消除。项目现场没有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运行期

生态

影响

运行期设置简易铁丝网式围栏以降低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同时也避免野生动物误入厂区。禁止工作人员诱捕野生动物,对误入厂区的野生动物应及时放归。

本项目设置了铁丝网围栏,降低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同时也避免野生动物误入厂区。

场区工作人员环保意识提高,自觉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场内道路铺设石子层后压实,以降低道路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

场内检修道路全部铺设碎石,有效降低了水土流失。

减轻了水土流失

污染

影响

1、废水

①光伏组件清洁采取人工清水擦洗的方式,产生废水直接用作场内绿化。

2、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变压器、逆变器运行噪声,噪声源强较小,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

①变压器油:箱式变压器下方设置13个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0m3事故油池。

②电池板、设备元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项目更换的废旧电子元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危险废物全部由厂家进行回收,本期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已建危废库,库房采用钢筋混凝土全封闭结构,具备防雨、防渗功能,危险废物的进出均建立了台帐进行管理。

1、废水处理措施

已落实

具体见表6-1第3条。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已落实

见表6-1第4条。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变压器油:已落实,见表6-1第5条。

②电池板、设备元件:已落实,见表6-1第5条。

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落实,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表7 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

1、 工程项目土方开挖12777.43m3,土方回填12777.43m3,采用夯实方式减少风蚀强度。本项目没有产生弃方,没有弃土场,光伏电站建设、进场道路及场内管护道路建设所用砂石料从现有料场购买,没有新建料场;工程施工用地、施工营地建设、材料堆放均在本项目的占地范围之内,没有新增临时占地,没有对永久占地以外的区域造成影响,施工时的进场道路作为建成后永久道路使用,减少了临时占地。

2、 场地平整、土方开挖与混凝土基础浇筑进度按比例进行;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采取合理施工、优化布置减轻了对原有土地的扰动。具体措施如下:项目施工便道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施工开挖等采取湿式作业操作,土方回填后的剩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及方阵基础加固,控制作业场地面积,并采用夯实方式减少风蚀强度。施工及运输的路面进行硬化和高频洒水,限制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扬尘和飞灰。

3、 项目施工使用砂石均为共和县砂石料场进行采购。因此该项目没有料场。

二、污染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对环境的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平整土地、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等过程中。根据有关资料,施工扬尘主要是运输车辆行驶形成的,约占扬尘总量的60%。扬尘量的大小与天气干燥程度、道路路况、车辆行驶速度、风速大小有关。本项目气候干燥,多大风天气,扬尘影响范围预计在200m左右,随着风速的增加,扬尘量及影响范围将有所扩大。此外,施工中的砂土料等,若堆放时覆盖不当或装卸运输时散落,也都会造成扬尘污染,影响范围在100m左右。施工期间扬尘污染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通过采取对建筑材料轻装轻卸、不露天堆放、分区域进行施工并及时回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车辆加盖篷布、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扬尘对空气的影响降低。同时由于项目施工期持续时间短,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目前施工已经结束,环境影响已经消除。经过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没有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2、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m3/d。施工人员洗漱等较清洁废水直接用于场内抑尘等。施工期修建临时旱厕收集工作人员的粪便污水,施工期结束后,临时旱厕清掏后填埋处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场地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等,经施工现场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养护混凝土等,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短,用水量少,废污水排放量很少。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不会影响水环境。

目前施工已经结束,环境影响已经消除。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没有对水环境造成影响,没有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3、声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活动会对场址周边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噪声主要是由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产生的,如场地开挖、场地平整、混凝土搅拌、建材运输等,一般声级在70-85dB(A)之间,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流动性等特点。

项目施工期短,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采取了定期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进行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禁止夜间强噪声设备施工等措施来降低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

目前施工已经结束,环境影响已经消除。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没有扰民事件的发生,没有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尽量就地消化利用,回用于建设进场道路以及场地低洼处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期统一收集后送至共和县垃圾填埋场处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故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几乎没有影响。

目前施工已经结束,环境影响已经消除。经过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没有遗留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没有施工遗留问题。

运营期

1、 生态影响

1、工程施工期弃渣用于项目区内道路铺设和场地平整及方阵基础加固,减少了水土流失,防止扬尘。

2、工作人员和车辆应在站内铺筑的检修道路上行走。

3、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避免人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本项目电站四周已进行了场地平整,生产阵列区植被为自然恢复。

太阳能光伏板

进场道路 阵列区维护道路

光伏场区植被恢复情况 35kV汇集站

箱式变压器 组串式逆变器

管理区依托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随着项目建设和收益,植被恢复、绿化等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的实施,项目区将形成合理的人工生态系统,增加植被种类、覆盖面积。

二、污染影响

1、生活、生产污水调查:项目污水主要包括厂区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本期不新增人员,故无生活污水产生。电池板清洗用水:项目区气候干燥,空气中的颗粒物容易附着在光伏组件上,影响光电转化效率,因此应定期对光伏组件进行清洗。清洗方式为冲洗为主,并在冬季辅助采用气力吹吸方案,将产生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不含清洗剂,对环境无害,采用自然散排。经调查,项目自运行以来,未进行冲洗,无冲洗水产生。

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 固体废物调查: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故无生活垃圾产生。

②变压器油:本项目35kV变压器为油浸式,事故油池贮油设施内铺设卵石层,厚度大于250mm,卵石直径为50~80mm),共12个2.5m3防渗钢筋混凝土事故油池。

③电池板、设备元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项目更换的废旧电子元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危险废物全部由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本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1#地块100MWp光伏电站新建的一座37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临时贮存库地面和裙脚已做硬化处理,地面混凝土防渗,已具备防雨、防晒、防风功能,容量满足,并且已在室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间要求。经调查,目前暂时无废旧电子元件临时存放。

依托2016-1#地块100MWp光伏电站危险废物贮存库

经现场调查,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均已经得到落实,能够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3、噪声调查:

(1)厂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逆变器、箱式变压器、主变压器等设备。项目共有50kW组串式逆变器342台。12台箱式变压器。由于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布置比较分散,加上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噪声源距离厂界均较远,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基本不会对厂界噪声产生影响。

类比青海省同类建设项目,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2)敏感点声环境调查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光伏电站四周100m范围内,重点调查村庄、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点受噪声影响的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光伏电站厂界位于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园区,厂界周围无敏感点,不会造成声环境影响。

调查结论与建议

一、根据对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调查与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和环评报告表阶段提出了较为合理、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大部分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和运营期已基本落实。工程施工时采用避开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洒水抑制扬尘、收集污水集中处理、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2、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时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使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对弃渣进行了合理利用,减少了弃渣量,对施工期噪声、扬尘、水土流失进行有效的控制,在交通路口设置交通标志,对污泥和垃圾进行了集中清运处置,由于环保工作在施工期得到落实,施工期未造成大的环境及社会影响,群众对此类问题没有投诉。

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的兴建和人类活动的增加不可避免地会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本工程项目土方开挖12777.43m3,土方回填12777.43m3,开挖量与回填量保持平衡。通过项目区植被恢复、绿化等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的实施,项目区将形成合理的人工生态系统,增加了植被种类、覆盖面积,植被覆盖度可基本达到20%。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地貌为半退化草场,且远离居住区,因此无需移民。项目区内未发现受国家保护的动植物,周围无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多种有效环保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调查

调查中,工程施工时避开夜间高噪声施工,项目本身离市区较远,保证了工程施工期不扰民。工程运营期主要噪声为发电机组噪声,噪声排放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故无生活污水产生。

6、固体废弃物调查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故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依托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1#地块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新建的一座37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废旧电子元件临时贮存后由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回收,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绿化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保证厂区内地表硬化和绿化面积。

(2)加强管理,保证高噪声设备的治理效果;加强检修,使设备运行最优化。

综上所述,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 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各级环境保护主管机关的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对于存在的环境问题调查表中已明确了补救措施,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附件

附件1 竣工验收环保调查工作委托书;

附件2 海南州环境保护局 南环发〔2017〕7号《关于青海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产业园区2016-2#地块15MWp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3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青环函[2014]530号 《关于龙羊峡水光互补3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附件4 光伏板回收承诺函;

附件5 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 35kV汇集站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项目在园区的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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