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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eb view2021. 3. 25. · 9.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图纸(如有)和踏勘现场(如有)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各磋商供应商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方式(落款盖章的扫描版、可编辑的word版同时发送)或直接以纸质文件(附电子文件)递交磋商采购单位,截止时间之后的提问磋商采购单位有权不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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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自主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苏轨运磋(01)2021-4号

项目名称:

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类别:

服务类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资金来源:该项目的资金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集并已落实,将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2

采购日程安排:

2020年3月25日-4月1日

9:30-11:00,13:30-16:00

(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

2021年4月2日(星期五)9:30

现场踏勘

集合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广济南站4号口(地面)

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6:00之前

各供应商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方式(落款盖章的扫描版、可编辑的word版同时发送)或直接以纸质文件(附电子文件)递交采购人,截止时间之后的提问采购人不作解答

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7:00之前

采购人会发出采购文件的补充通知(如有)

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8:30-9:00

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00

第一阶段磋商(技术商务部分磋商)

注:第二阶段磋商(报价部分磋商)场所及时间在第一阶段磋商(技术部分磋商)现场通知

磋商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天平车辆段,1号楼北楼1271会议室。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伍拾贰万零陆佰伍拾壹元壹角伍分

磋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3

采购文件中前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

4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180 个日历日

5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1万元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的形式(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帐户开出)提交至以下账户,并至采购人处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至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到账)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公司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阊支行

账号:526160261031

备注:磋商供应商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及用途。

6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套、副本5套,

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共计两包。

如采购单位需要,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后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

7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8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22

25

总目录

前附表1

第一章 磋商邀请4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8

第三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

第四章 磋商采购内容4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70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80

第七章 附件87

第一章 磋商邀请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最高限价(含税):伍拾贰万零陆佰伍拾壹元壹角伍分(¥520,651.15),磋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在OCC大楼中央系统维护工班设置监控室,监控室内配置9块49寸的工业级显示屏组成3*3的监控大屏及电脑操作台;在每个中央机房增设视频监控设备、温湿度传感设备,视频及温湿度监控信息统一接入并投放到大屏;并对设备室、监控室等各办公用房加装可视化管理看板(安全标示、各条块管理制度、宣传栏等)。

服务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30日,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磋商供应商须承诺服从磋商采购单位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提其最近一年的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2)磋商供应商至少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磋商供应商近5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具有独立承担了单笔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采购或安装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授权代理人的申请;

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批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磋商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批次竞争性磋商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磋商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见前附表。

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

方式:网上获取;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必须将报名表(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填写完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email protected]

注:(1)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本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报名材料发至磋商采购单位后请与磋商采购单位电话联系(0512-65683192),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6:00时止。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见前附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所有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应携带“健康码”绿色码、身份证。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径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2)为尽可能减少人员参与,一家磋商供应商只能有一名授权代理人进入磋商现场参加磋商。为避免意外情况发生,磋商供应商可多准备人员,且该人员“健康码”为绿色码人员,以备授权代理人不满足要求条件下代替进入磋商现场,但不行使授权代理人权力。

(3)参与磋商活动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磋商场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等其他事宜。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园路880号

联 系 人:陈 达

电 话:0512-65683192

传 真:0512-65683297

邮政编码:215101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1.说明

1.1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磋商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2.1磋商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或由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

2.2磋商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成交供应商:由磋商采购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的磋商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5响应: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采购单位发布的磋商采购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磋商的行为。

2.6磋商采购文件:由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本文件、附件、资料及本文件的补充文件;

2.7合同:采供双方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8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9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10货物:系指乙方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11服务:系指本次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2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3天:日历日。

2.14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2.15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6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7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8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9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20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磋商过程

3.1本次采购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采购公告、资格审查、领取采购文件、现场踏勘(如果有)、采购文件答疑及补充、评审及磋商、成交公示、授标前澄清、发出成交通知及签订合同。

3.2本次采购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如磋商采购单位对以上内容有所改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3.3供应商与磋商采购单位之间与采购活动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资格要求

4.1所有符合资格条件并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具体资格条件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报名的单位磋商时单位名称应与报名时单位名称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需更改,则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其响应。

4.2磋商采购单位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的,在磋商开始后有由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4.3如果磋商供应商需对资格预审时磋商采购单位已经审查过的证明文件(原件)进行补充,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需补充的文件交磋商采购单位,由磋商小组审查。

5.磋商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第三章)。

6.磋商费用

6.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8.磋商采购文件

8.1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由磋商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以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可能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电子文件,如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书面文件为准。

8.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须知、说明、合同条款、格式、用户需求书、说明、清单、附录。如果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而造成响应无效和瑕疵,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

8.3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采购文件中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参考资料(如有)仅作为磋商供应商对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参考。磋商采购单位并不保证所提供的参考文件准确地反映现场的实际状况,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现场的性质及项目地质和水文地质特点作出自己的判断和推测,并对此负责。

8.4以上资料如磋商采购单位向磋商供应商收取了图纸和资料押金,磋商供应商应妥善包管好有关资料(不包括磋商采购文件)不得缺损和丢失。押金在磋商供应商退回有关资料后退还。未经磋商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复印、涂改、遗缺、污染图纸。

8.5磋商采购文件中前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无效响应而被拒绝参加磋商。

8.6磋商采购单位的任何工作人员对磋商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磋商供应商参考,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8.7磋商采购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磋商采购单位处获得的,磋商采购单位对磋商采购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负责。

9.磋商采购文件的答疑

9.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图纸(如有)和踏勘现场(如有)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各磋商供应商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方式(落款盖章的扫描版、可编辑的word版同时发送)或直接以纸质文件(附电子文件)递交磋商采购单位,截止时间之后的提问磋商采购单位有权不作解答。

9.2磋商采购单位在前附表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磋商供应商要求答疑的问题,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磋商采购单位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9.3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磋商采购文件内容的澄清或修改,由磋商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以补充通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

10.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磋商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采购文件用补充通知(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www.sz-mtr.com)对外进行发布。

10.2对于补充通知(更正公告),磋商供应商通过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www.sz-mtr.com)的“更正公告”自行查看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更正公告)。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补充通知中的内容与磋商采购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时间在后的补充通知其效力优先于其前的补充通知。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磋商采购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补充通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不足3日的,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

10.4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11.勘察现场

11.1磋商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需要可能组织磋商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向磋商供应商介绍项目现场和相关及费用环境的有关情况,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应由磋商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成交,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11.2磋商采购单位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其中一个磋商供应商进行踏勘现场,应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因故不能参加不再另外组织。磋商供应商若认为必要,也可经磋商采购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磋商采购单位不参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

11.3磋商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磋商采购单位对磋商供应商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11.4在现场考察中由磋商采购单位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磋商供应商参考。磋商采购单位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2.提示与要求

12.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2无论是否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都应将磋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3.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3.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磋商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磋商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4.1.1磋商响应函;

14.1.2.1磋商报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

14.1.2.2磋商报价表(其他票据);

14.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1.4.1磋商报价表(二次报价单)(增值税专用发票);

14.1.4.2磋商报价表(二次报价单)(其他票据)。

注:二次报价单请磋商供应商带至评审现场进行单独填写,无须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14.2 磋商响应文件二(技术商务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4.2.1磋商一览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4.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4.2.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4.2.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格式见第三章)

14.2.4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4.2.6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7磋商供应商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4.2.8磋商供应商须提其最近一年的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

14.2.9磋商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2.10磋商供应商证明其满足合格磋商供应商特殊条件的资料;

(1)磋商供应商至少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14.2.11类似项目经验

14.2.12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见第三章);

(1)总体施工方案

(2)设备性能指标

(3)技术控制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5)资源供应情况

(6)应急处置预案

注: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14.2.13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并应体现相关的人员资质、人员职称、工作年限、所任职务等(格式见第三章);

注: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

14.2.14《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14.2.15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14.2.15.1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注: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4.1.1—14.2.14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而被拒绝。

14.3磋商响应文件由14.1、14.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5.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5.1磋商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磋商响应文件二(技术商务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

16.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所供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安装、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报价为最后报价,且单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磋商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磋商供应商未填单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

16.2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总价,该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磋商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6.3磋商供应商应对磋商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的,则磋商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6.4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6.5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6.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7.磋商保证金

17.1磋商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磋商供应商的名义,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以非现金形式缴纳至磋商文件指定账户。磋商采购单位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开据“磋商保证金收据”。

17.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前附表。

1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17.4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磋商采购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磋商采购单位凭本单位出具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磋商采购单位凭本单位出具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联系电话:0512-65683192)

1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5.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5.4成交人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7.5.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8.1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8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8.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但磋商保证金仍予退还。

19.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19.3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9.4若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的份数和签署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磋商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磋商响应文件二(技术商务部分))分别封装。封袋封口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封袋上应注明:

(1)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2)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

(3)标段号:第 标段(如有);

(4) (磋商供应商名称与地址);

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20.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21.截止时间

21.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地点。

21.2磋商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磋商采购单位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磋商开始后经磋商所作的澄清、说明、更正和承诺除外,以下同)。磋商供应商的原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

22.2磋商供应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磋商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22.3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磋商采购单位。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磋商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2.4磋商开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磋商程序

23.1磋商采购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3.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23.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向磋商采购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保证金收据原件或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至磋商截止时间,送达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个的,应停止磋商,采购单位应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或其他方式定标。

23.4磋商

23.4.1第一阶段(技术商务部分)磋商

(1)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技术商务部分磋商,工作人员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接收,确定其是否按时送达。采购人将在技术商务部分评审结束以后组织报价部分磋商。第二阶段(报价部分)磋商日期、时间和地点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2)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磋商,磋商前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由采购人验证确认。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到场并证明其身份,将视为其默认本次磋商过程和结果,并在磋商记录中注明其未到场。

(3)磋商由采购人主持并邀请有关部门参加。首先由工作人员检查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等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进行现场封存,然后启封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交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进行唱标。磋商供应商名称、投标撤回书(如有的话)以及采购人认为需要唱出的其他内容均在唱标时宣布。

在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作磋商记录。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对磋商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在唱标结束后当场公开提出,否则作为没有异议并确认磋商结果处理。

(4)对已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磋商。

(5)如磋商供应商宣读的结果与磋商响应文件不符时,采购人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磋商响应文件。

23.4.2资格审查

(1)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公告、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对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属于磋商公告中资格审查不合格条件之一及以上的;

2)不满足磋商公告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的。

23.4.3第二阶段(报价部分)磋商

(1)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第一阶段评审结束以后组织第二阶段(报价部分)磋商。磋商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在第一阶段磋商现场通知。

(2)第二阶段磋商时,所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均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如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出席磋商,将视同默认本次磋商过程和结果,并在磋商记录中注明其未到场。

(3)第一阶段评审最终得分及排名情况将于第二阶段磋商现场予以公布。首先检查所有报价部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入围单位数量,然后宣布第一阶段评审结果及进入第二阶段报价部分开评标的磋商供应商名单,之后开启所有入围第二阶段磋商供应商的报价部分,并由磋商供应商进行唱标。磋商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认为需要唱出的其他内容均在唱标时宣布。未进入第二阶段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部分磋商响应文件不启封,也不退回。

注:

确定入围单位数量具体抽取方法为:首先从所有磋商供应商中随机抽取“抽取人”,然后由“抽取人”按照推荐进入第二阶段报价部分开评标的磋商供应商规则在信封中随机抽取淘汰单位数量,确定入围单位数量;

(4)在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作磋商记录,包括采购文件规定公开唱出的内容。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对磋商记录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在唱标完后当场提出,否则理解为没有异议并确认磋商结果。

(5)价格磋商结束后,所有磋商供应商相关人员不得在磋商场所滞留,打听相关评审信息。

23.5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23.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3.8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10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3.11本项目接受二次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合同单价按最后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二次报价作为最终的磋商报价,且不得高于首次磋商报价(二次报价的税率、发票种类须与首次报价保持一致)。

二次报价单未递交的,首次报价视同为最终谈判报价。

23.12最后报价超采购预算者不成交;

23.1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1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15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24.磋商小组

24.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专家磋商小组各成员组成。

24.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4.2.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4.2.2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4.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4.2.4向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

24.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4.3.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3.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4.3.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4.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4.3.6配合磋商采购单位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5.评审内容的保密

25.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5.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5.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

26.对磋商响应文件初审

26.1开始磋商后,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磋商小组认为在磋商承诺函中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

26.1.1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6.1.3与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

26.1.4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错误;

26.1.5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6.1.6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6.1.7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6.1.8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26.2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报价表》中不含税报价乘以(1+增值税税率)后不等于含税报价时,应以不含税报价、增值税税率修正含税报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7.2的规定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确认,其响应无效。

注:磋商采购单位对在评审时未校正出的报价算术性差错,一旦成交,将按照上述原则对该算术性差错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前后较低的价格认定。

27.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28.项目的终止

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8.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29.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9.1磋商小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将在响应最后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中,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条件、合格性评审办法,对磋商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9.2.1磋商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29.2.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9.2.3磋商供应商的实施方案;

29.3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按合格性评审办法(见第六章)进行评审和评价。

29.4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且不超采购预算的磋商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29.5最低的磋商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30.成交单位的确认

30.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向磋商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30.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磋商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磋商供应商未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磋商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磋商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2.成交通知书

32.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磋商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被接受。在成交通知书中给出成交单位的成交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32.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磋商采购单位及时将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磋商响应单位。

32.5磋商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3.合同的签订

33.1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

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4.未尽事宜

按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 ,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活动。

授权代理人在在以上项目的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所供服务、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安装、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天。

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9、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磋商供应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10、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公司电子邮箱: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磋商一览表

磋商一览表(技术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1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1万元)

2

服务期限

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磋商报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

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价格单位:元

序号

内容

金额

备注

1

磋商报价(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2

增值税

税率( )%

3

磋商报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注:1、磋商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成本(含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以及管理成本、劳保费用、设备设施、工器具使用费、耗材、配件费、安装调试、办公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用户需求书》涉及的各项应有费用,即磋商采购单位不在中标价外支付任何费用。

2、磋商供应商的评标价以磋商报价表中的可抵扣增值税的磋商报价(不含税)作为评标价,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税率计算得出。即,对于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磋商供应商,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对于不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磋商供应商,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磋商报价(含税)=磋商报价(不含税)×(1+增值税税率)

*4、表4-1(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表4-2(其他票据)两种报价模式,磋商供应商仅可选择一种方式填报,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缺项漏项的将否决其投标。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磋商报价表(其它票据)

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价格单位:元

序号

内容

金额

备注

1

磋商报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注:1、磋商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成本(含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以及管理成本、劳保费用、设备设施、工器具使用费、耗材、配件费、安装调试、办公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用户需求书》涉及的各项应有费用,即磋商采购单位不在中标价外支付任何费用。

2、磋商供应商的评标价以磋商报价表中的可抵扣增值税的磋商报价(不含税)作为评标价,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税率计算得出。即,对于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磋商供应商,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对于不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磋商供应商,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表4-1(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表4-2(其它票据)两种报价模式,磋商供应商仅可选择一种方式填报,否则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4、缺项漏项按无效磋商处理。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磋商报价分析表

5-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展示大屏设备

1

030507014001

显示设备

1、名称:拼接显示单元2、规格:49寸3.5mm拼接单元,分辨率1920×1080;支持色温调节,具备选屏功能,抗干扰。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1

9

2

030502009007

跳线

1、名称:HDMI 线缆2、类别:10米-4K

9

3

030505004001

电视墙

1、名称:49寸拼接屏落地式支架(标准直立式)

1

4

030504003001

通信接口输入输出设备

1、名称:拼接处理器8口HDMI输出卡模块2、规格:设备支持热插拔,采用插卡式机箱设计;兼容不同视频信号,切换画面时间≤0.3s。

2

5

030504003002

通信接口输入输出设备

1、名称:拼接处理器8口HDMI输入卡模块2、规格:设备支持热插拔,采用插卡式机箱设计;兼容不同视频信号,切换画面时间≤0.3s。

2

6

030501003003

控制设备

1、名称:2U视频拼接处理器2、规格:设备支持热插拔,采用插卡式机箱设计;兼容不同视频信号,切换画面时间≤0.3s。

1

7

030501003001

控制设备

1、名称:综合显示控制设备2、规格:支持走廊模式,自定义电视墙布局;自定义调整分辨率,显示时延≤1ms;设备温度超值、设备内风扇异常报警提示。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3

1

分部小计

机房视频监控

8

030507008001

监控摄像设备

1、名称:球型网络摄像机2、规格:球机不小于1100TVL;码流1920×1080,60帧/s,2Mbps;电源电压在范围内变化时,球机能正常工作。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4

4

9

030507012001

视频传输设备

1、名称:综合监控一体化平台2、规格:支持双BIOS模式,支持扩展解码卡;支持配额存储功能,支持数据保护功能;支持内外置解码器回放、实况轮巡播放。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5

1

10

030501012001

交换机

1、名称:互联交换机2、规格:支持802.3x流控及半双工背压流控;支持G.8032以太网环保护协议ERPS,切换时间≤50ms。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6

1

11

030501004001

存储设备

1、名称:4T监控级硬盘2、规格:满足5路4M码流存储90天,做RAID5阵列组,预留热备盘。3、应支持视频存储90天要求

6

12

030501003002

控制设备

1、名称:监控系统工作站2、规格:Inter i5处理器及以上,128SSD+500GHDD。

9

13

030507009001

视频控制设备

1、名称:数字KVM切换器2、路数:16口

1

14

030411001001

配管

1、名称:扣压式镀锌电线管2、规格:KBG 203、配置形式:吊顶内

m

1000

15

030411001002

配管

1、名称:黑色软管2、规格:DN203、配置形式:吊顶内

m

800

16

030502005001

双绞线缆

1、名称:超5类网络线

m

300

17

030411004001

配线

1、名称:电源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RVV2*1.5

m

750

18

030502007001

光缆

1、名称:12芯单模光纤2、敷设方式:管内穿线

m

750

19

030502014001

光纤连接

1、方法:光纤熔接

1

20

030502009008

跳线

1、名称:网络跳线

5

21

030404017001

配电箱

1、名称:电源箱2、规格:200*300*150

5

22

030404019001

控制开关

1、名称:空气开关2、型号:2P

5

23

011302001001

吊顶天棚

1、名称:嵌入式铝合金方板天棚面层拆除及恢复

m2

30

24

030507017001

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

1、名称:监控系统调试

系统

1

分部小计

机房环境监控

25

030501017001

软件

1、名称:DTCT动环集中监控中心软件V1.0.02、规格:支持用户权限管理以及多种报警方式;具备动环监控主机分布式部署功能;可查询某个传感器某段时间内的温湿度数值;动环监控系统具备第三方评测报告。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7

1

26

030904008001

模块(模块箱)

1、名称:温湿度系统软件模块2、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7

1

27

030501003004

控制设备

1、名称:动环集中监控入门服务器2、规格:基于处理器Intel双核2.3G、内存4G、硬盘500G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7

1

28

030501003005

控制设备

1、名称:动环监控主机S款2、规格:主机19英寸标准机架式安装,双电源设计,2个10/100M网络接口,不低于处理器Intel双核2.3G、内存4G、硬盘500G配置, 10路独立RS485信号输入端口,内置短信报警模块,提供远程管理。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7

4

29

030503006001

传感器

1、名称:数显温湿度传感器2、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7

16

30

030501012002

交换机

1、名称:传感连接交换机2、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4.7

1

31

030502005002

双绞线缆

1、名称:超5类网络线

m

600

32

030505009001

光端设备安装、调试

1、名称:动环安装调试

1

分部小计

房间配套设施

33

080703003001

控制台(盘)、操作台、应急台

1、名称:监控电脑操作台2、规格:l=6m,W=0.8m,H=0.9m,材料关键部位采用2mm以上冷轧钢板,普遍采用优质冷轧1.5mm厚钢板,表面喷塑处理

1

34

011207001001

墙面装饰板

1、名称:石膏板包边

m2

30

分部小计

办公室日常管理看板

35

011207001002

墙面装饰板

1、名称:雪弗板+广告纸+亚克力板2、规格:120*240*13mm

5

36

011207001003

墙面装饰板

1、名称:雪弗板+广告纸+亚克力板2、规格:600*900*13mm

5

37

011207001004

墙面装饰板

1、名称:广告纸2、规格:600*900

5

38

011207001005

墙面装饰板

1、名称:白板+广告纸2、规格:120*240*2mm

2

分部小计

分部分项合计

1

031301017001

脚手架搭拆

1

单价措施合计

合 计

5-2、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500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210

2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3

031302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4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5

03130200800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6

031302012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7

031302501001

苏安码管理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5-3、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5-4、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5-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00.000

1.1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2.400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420

1.3

环境保护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

9.000

合 计

6-1、磋商报价表(二次报价单)(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次报价单(二次报价单)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价格单位:元

序号

内容

金额

备注

1

磋商报价(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2

增值税

税率()%

3

磋商报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注:1、磋商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成本(含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以及管理成本、劳保费用、设备设施、工器具使用费、耗材、配件费、安装调试、办公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用户需求书》涉及的各项应有费用,即磋商采购单位不在中标价外支付任何费用。

2、磋商供应商的评标价以磋商报价表中的可抵扣增值税的磋商报价(不含税)作为评标价,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税率计算得出。即,对于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磋商供应商,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对于不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磋商供应商,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磋商报价(含税)=磋商报价(不含税)×(1+增值税税率)

*4、表6-1(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表6-2(其它票据)两种报价模式,磋商供应商仅可选择一种方式填报,否则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5、缺项漏项按无效磋商处

6、二次报价单请磋商供应商带至评审现场进行单独填写,无须封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磋商报价表(二次报价单)(其他票据)

磋商报价表(二次报价单)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价格单位:元

序号

内容

金额

备注

1

磋商报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注:1、磋商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成本(含工资、奖金、福利、社保等)以及管理成本、劳保费用、设备设施、工器具使用费、耗材、配件费、安装调试、办公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用户需求书》涉及的各项应有费用,即磋商采购单位不在中标价外支付任何费用。

2、磋商供应商的评标价以磋商报价表中的可抵扣增值税的磋商报价(不含税)作为评标价,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税率计算得出。即,对于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磋商供应商,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对于不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磋商供应商,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表6-1(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表6-2(其它票据)两种报价模式,磋商供应商仅可选择一种方式填报,否则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4、缺项漏项按无效磋商处理。

5、二次报价单请磋商供应商带至评审现场进行单独填写,无须封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条款偏离表

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条款

响应文件的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供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类似项目经验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监控大屏建设项目(2021年)

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启动/结束时间

合同期内项目金额(元)

备注

注:类似项目是指:详见前附表,并附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服务实施方案

提示:

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供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包括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编写成交后拟采取的实施方案等;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项目组所任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资格

从事本工作时间

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

1

2

3

4

5

6

7

8

9

10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1

姓 名

性 别

2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年 月

3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4

从事专业工作时间:

5

拥有的职称:

6

工作简历:

7

曾获得的奖励情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本公司承诺:

该项目负责人在我单位已任职一年以上且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9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9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仅作参考)

银行资信证明

鉴于(单位名称)将于年月日参加苏轨运磋(01)2021-4号的磋商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年月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元。

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银行名称(业务专用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四章 磋商采购内容

磋商采购内容

一、项目编号:苏轨运磋(01)2021-4号

二、标的物清单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AFC车间中央系统维护工班及车间调度负责1、2、3、4号线中央计算机系统维护,各线路共3500多台AFC终端的文件上传、离线告警状态等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于保障全线网AFC设备、苏e行在线服务状态和票务数据安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使用普通17寸计算机显示屏显示,不利于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故障。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效率,实现设备集中管理的功能,拟通过新增监控大屏以及视频、温湿度监控系统来改善工班现有监控工作方式。本次需要实现的建设内容:

1.新增监控大屏

中央系统维护工班设置监控室,监控室内配置9块49寸的工业级显示屏组成3*3的监控大屏,用于显示设备监控和设备室视频监控信息。监控室设置在604室,各线告警设备、OA办公看板信息(线网图、文件通知、党建看板等)等统一显示。并且支持多个视频源之间的定时、人工切换。

2.新增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在轨道大厦每个中央机房设备室,1号线305,2号线505,3号线705,4号线606,各房间增设球型摄像机1台,合计增设球型摄像机4台,视频监控信息统一接入604室,投放在监控大屏上。设备监控和视频监控手段综合应用,提高故障、抢修应急响应效率。

3.新增设备房温湿度监控及告警系统

在轨道大厦每个中央机房设备室,1号线305,2号线505,3号线705,4号线606,各房间新增温湿度传感设备,将设备房内温湿度情况实时接入到监控大屏上显示。超过标准值进行告警显示。

4.加装办公室日常管理看板

对轨道大厦1、2、3、4号线设备室、监控室等各办公用房加装可视化看板(安全标示、各条块管理制度、宣传栏等)进行加装。

(二)、工程范围

2.1概述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实现控制中心AFC专业设备集中管理的功能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大屏,视频、温湿度监控系统硬/软件、球型摄像机、光电转换器、编码器、交换机、数字KVM切换器、所有线缆和配线(含成端材料、插头、插座等必需的材料及附件)、存储设备等。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的系统设计、方案优化、内外部接口协调与管理、出厂检验、装配、运输、到货验收、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开通、授权、培训、技术文件、质保责任期、售后服务等全套技术服务,并纳入投标总价中。调试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系统、新增视频监控系统、新增温湿度监控系统、新增KVM切换器、新增监控大屏以及相关接口的配置和调试。磋商供应商对监控大屏、视频监控终端、现有系统、设备房温湿度监控系统、OA办公系统接入监控大屏的功能完整性全面负责。

本项目内部接口以及与现有系统、OA办公信息系统的兼容性的协调和实施均由磋商供应商完全负责,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磋商采购单位协助进行外部接口协调。

磋商供应商须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总责,并接受磋商采购单位的协调和管理。

磋商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所提供系统的成套设备/软件供货清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

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具有配套的完整性,本招标文件没有列入的单项设备、材料或成套设备的内容,又是工程所需要的,磋商供应商一并提供。

磋商供应商对投标内容和提供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磋商采购单位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磋商供应商承诺一切由于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诉讼、裁决及其费用均与磋商采购单位无关。

对于磋商供应商选择的外购设备及主要器材的品牌和数量,磋商采购单位经市场调研后认为可行的给予认同,否则磋商采购单位可行使否决权。

2.2主要工程数量表

2.2.1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工程数量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LCD拼接显示单元

49寸3.5mm拼接单元,分辨率1920×1080;

支持色温调节,具备选屏功能,抗干扰。

9

详细规格参数描述见4.4.1

2

拼接处理器

设备支持热插拔,采用插卡式机箱设计;

兼容不同视频信号,切换画面时间≤0.3s。

1

详细规格参数描述见4.4.2

3

综合显示控制设备

支持走廊模式,自定义电视墙布局;

自定义调整分辨率,显示时延≤1ms;

设备温度超值、设备内风扇异常报警提示。

1

详细规格参数描述见4.4.3

4

球型网络摄像机

球机不小于1100TVL;

码流1920×1080,60帧/s,2Mbps;

电源电压在范围内变化时,球机能正常工作。

4

详细规格参数描述见4.4.4

5

综合监控一体化平台

支持双BIOS模式,支持扩展解码卡;

支持配额存储功能,支持数据保护功能;

支持内外置解码器回放、实况轮巡播放。

1

详细规格参数描述见4.4.5

6

互联交换机

支持802.3x流控及半双工背压流控;

支持G.8032以太网环保护协议ERPS,切换时间≤50ms。

1

详细规格参数描述见4.4.6

7

动环监控系统

支持用户权限管理以及多种报警方式;

具备动环监控主机分布式部署功能;

可查询某个传感器某段时间内的温湿度数值;

动环监控系统具备第三方评测报告。

1

详细规格参数描述见4.4.7

8

4T监控级硬盘

满足5路4M码流存储90天,做RAID5阵列组,预留热备盘。

6

应支持视频存储90天要求

9

监控系统工作站

Inter i5处理器及以上,128SSD+500GHDD。

9

10

数字KVM切换器

16口

1

11

监控电脑操作台

1

12

辅材

BNC头、胶带、标签带、丝杆、膨胀管、缠绕管、骑马卡等。

1

13

施工及调试

1

完成上述设备的安装以及接入调试;完成现有系统接入调试。

2.2.2 说明及要求

以上主要工程数量表及设备材料表所列数量仅供参考,作为磋商供应商报价参考的基础,请磋商供应商将具体种类和数量细化。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系统的完整性。

以上主要工程数量表中各监控终端的配套线缆包括电源线、数据线。线缆敷设包括开盘、检查、划线、固定,钻孔、线缆布放、芯线校通、封线缆头、与设备连接等。

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与所有系统的接口转换、测试费用。

本项目新增监控大屏设备拟采用的主要设备设施的参考品牌为:宇视、威创VTRON、巴可等,磋商供应商选用的设备设施应征得磋商采购单位同意。

本项目新增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拟采用的主要设备设施的参考品牌为:海康威视、大华、索尼、英飞拓、松下、霍尼韦尔等,磋商供应商选用的设备设施应征得磋商采购单位同意。

本项目新增温湿度监控系统设备拟采用的主要设备设施的参考品牌为:西门子、欧姆龙、霍尼韦尔等,磋商供应商选用的设备设施应征得磋商采购单位同意。

2.3工期计划

总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布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如下,相对工期保持不变:

日期

实施内容

2021年5月

进场办理,施工准备

2021年6月

现场勘察,方案细化

2021年7月—9月

现场施工

2021年10—11月

测试调整,完成施工

(三)、通用技术要求

3.1概述

3.1.1总体要求

本项目确定的磋商供应商承担项目总集成工作,对项目所辖工程的实现负总责。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视频监控终端设备的设计、系统及设备的软、硬件开发与制造、供货、运输、仓储、系统安装;系统及设备的调试、测试。确保系统设备按要求时间开通,在质量保证期内做好维保等服务。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拟供设备的性能特点,在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系统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和描述,对系统构成、功能的实现等做出详细描述,保证所供设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系统方案(技术建议)应明确但不限于:系统构成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性能、各种参数、规格、设计图纸等。

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监控大屏终端与现有系统、新增设备房温湿度监控系统、新增视频监控系统兼容性的接口关系以及实现方式。

磋商供应商承担确保本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适用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的全部责任。磋商供应商确保本系统所有接口的解决与实现。

磋商供应商承诺针对本项目开发、定义的相关协议及接口标准,其知识产权归磋商采购单位所有,向磋商采购单位提供与产品配套的应用软件及开放接口协议。

在整个项目实施工程中,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应负责由此引起的民事赔偿。

3.1.2系统基本要求

鉴于监控大屏、设备房温湿度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网线、电源等应独立设置。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线缆需包含中间接头、端头、连接接头等附件。

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自身设备安装所需的所有附件,并根据现场条件的变化免费进行相关调整。

磋商供应商根据系统方案,认为有必要增加的项目,应提供详细报价,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监控大屏终端应能实现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功能,且磋商供应商有永久使用权,并无需交纳特许使用费和版税。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视频监控终端应能实现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功能,且磋商供应商有永久使用权,并无需交纳特许使用费和版税。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支持连续不间断运行,即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运行,每年使用365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满足对既有线AFC等系统等运行无影响,磋商供应商需详细描述实施方案。

具体的用户设备配置、功能需求、系统构成及接口要求描述详见随后的章节。

3.1.3设备基本要求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及设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应从系统及设备整体表现出发,提供本招标文件未涉及的其它系统及设备性能指标供磋商采购单位考虑。如技术规范内有相关指标发生矛盾时,则采用要求更为严格的技术指标执行。

系统和设备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应满足所有相关的最新版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其他行业标准和规范。

系统和设备须符合最新版的国家关于电磁兼容的有关标准,磋商供应商须考虑通信线布置的电磁环境,选取适当的缆线类型,以防止信号被相连或相邻设备或附近电源线/通信线产生的电磁干扰,或对相连/相邻设备产生电磁干扰,确保与轨道交通其它自动化系统间不会因电磁干扰而使各系统的功能受影响。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系统设备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基本要求:

1)硬件

设备之间的连接配线一般应采用下部走线方式;对于只能采取上走线方式的,磋商供应商需考虑改为下走线方式的费用或自行提供走线架的费用;

安装的设备应考虑自然散热。

2)软件

采用模块化设计;

将来如软件版本升级,磋商供应商应对本工程所提供产品免费升级;

人机界面均应为中文图形化人机界面,若因系统自身原因,不能提供中文人机界面,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详细说明;

当电源不正常或中断时,所有以前的软件设定、配置及寄存数据应在电源正常后不需人工干预而自动恢复;

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并提供软件许可证以证明所提供软件为正版;

除口令管理外,软件系统均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加密方式。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设计先进,采用经过验证的新工艺、新技术,并已有成功应用的实例和供货历史。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设备供应商(厂家)生产该设备经验方面的资料。

4)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其设备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