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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EWS都市新闻2018年3月29日 星期四 责编:宋智明 美编:黄财武
有奖报料:968820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全市各企业用工单位、广大企业员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党
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一切以宪法为活动根本准则,宪法跟每一个组织、每一个个人息息相关,企业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受到宪法的保护。习近平主席就职时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极大鼓舞社会公众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为此我们倡议:
一、积极宣传宪法。全市各企业用工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灵活多样、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进车间、进班组、进网络,深入宣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宪法的精神、原则以及核心要义,努力营造普遍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环境。
二、自觉遵守宪法。此次宪法修改,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符合国情、符合实际,呼应党的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实践,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每家企业、每位员工要坚定宪法自信,把尊崇宪法内化为自己的人生态度、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从内心里坚定遵守宪法信仰。在行动上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严格约束自己,规范自身行为,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用美好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使宪法内化于心,以宪法精神外化于行。
三、坚定捍卫宪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每家企业、每位员工都要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捍卫宪法尊严,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带头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筑牢宪法根基,释放宪法伟力,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抵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砥砺前行!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8年3月
本报讯(记者 何无痕 通讯员 厦纪宣)“请把新圩镇相关人员的自查报告递给我一下。”“自查退款的都是被巡察单位的吗?”
近段时间,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的几间办公室因为翔安区委2个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入驻而显得格外忙碌。继 3月 9日该区启动对新圩镇和区交通局的常规巡察后,短短10天时间,便有31人自查整改,两个单位共收到自查退款总额达6.26万余元。
多次参加巡察工作的翔安区委巡察二组组员蔡金标直言不讳:“之所以在短短几天内就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与巡察
持续发力带来的震慑不无关系。”“这一两年巡察所到之处,无不把问
题查了个遍,看到巡察组来我们单位,我如芒在背、夜不能寐,与其最终被查,不如主动承认错误。”说起退款缘由,一名干部坦诚道。
有这样想法的干部不在少数。“我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实在不该!”就在巡察公告发出的第二天,区交通局一个下属单位的领导就主动汇报了一起前几年该单位报销套现1万余元的违规行为。
在厦门,“巡察”已成为关注度极高的“热词”。以今年3月为例,厦门市、区两级共派出17个巡察组,运用常规巡察、
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对全市21个党组织进行“体检”,并加强巡察反馈和整改情况在主流媒体上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知晓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让曾经涉及违规行为的公职人员“闻风而动”,实现从“思想触动”到“自觉行动”,及时自查整改,正是厦门市、区两级巡察释放的震慑效应。
据悉,市委巡察办还将巡察发现的典型事例、整改进展等在一定范围内印发《厦门巡察通报》。各级各部门对照通报内容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此基础上,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若干意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况分别通报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约谈机制,并强化督办问责。翔安区、集美区领导就巡察发现的问题,约谈、问责相应镇、街、部门领导。同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达整改意见书。
“下一步,我们将着眼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巡察+’制度体系,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形成震慑。”厦门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厦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
于晓强接受审查调查本报讯(记者 何无痕)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纪
委监委了解到,厦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于晓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晓强,男,汉族,黑龙江桦南县人,大专文化程度,1959年6月出生,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厦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处助理调研员;2003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厦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所长;2008年3月至2012年7月任厦门市第二看守所所长;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厦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政委(2013年4月确定为副局级);2015年11月至今任厦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
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原政委
曾春晖接受审查调查本报讯(记者 何无痕)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纪
委监委了解到,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原政委曾春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曾春晖,男,汉族,福建厦门人,高中文化程度,1956 年 10 月出生,1975 年 12 月参加工作,1986 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至1995年2月任厦门市公安局治安处民警、科员、科长;1995年2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厦门市公安局治安处副政委;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厦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处副处长;2003年8月至2014年8月任厦门市第二看守所政委;2014年8月退休。
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海沧街道囷瑶村第七小组原组长林亚青贪污征地青苗补偿款……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结合该区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杨惠云用身边的案例给在座的村民小组长等敲响了警钟,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牢记一句话,监察法施行: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
“心放在群众身上,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每当杨惠云讲到重要节点,网格员贾晓旭总会拿起笔把要点记录在笔记本上,不一会儿,笔记本内页已被记录得满满当当的,在她看来,村干部官不大,却是保障基层群众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这堂意义非凡的普法课,贞庵村村委会的微信公众号“魅力贞庵”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直播”,对全村8000多名常住人口广而告之,并在推送文章末尾附上该村的监督电话。“监察法首次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明确纳入监察范围,对我们村干部实现监察全覆盖,真正从制度上让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贞庵村党委书记江金笔说,今年也是村(居)基层组织的换届年,而监察法无形中为广大群众赋予了法律的尚方宝剑,让基层行使公权力的腐败蝇贪无所遁形,让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提升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市检察院驻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设立
本报讯(记者 殷磊 通讯员 陈鸿荣)昨日,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设立。检察联络室将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监督制约,进一步构筑合力,长效推动提升我市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
检察联络室由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指定一名检察官、一名检察辅助人员专门负责,市河长办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对接联络。办公地点就设在市河长办。按要求,联络室检察人员每月两次,每次半天,固定在市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工作。
检察联络室工作职责共有九大项,均是针对河长制的全面深入推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目的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升厦门市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根据职责要求,结合涉河涉水生态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及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检察联络室要适时组织开展
“小专项联合打击”活动,及时遏制不良违法犯罪行为高发势头;对河长办成员单位查处的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案件、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涉众面广的案件、跨多行政区划的案件等,检察联络室将提前介入,督促引导公安机关、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正确处理案件;对河长办成员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检察联络室将依法调查核实,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
主办:海沧区纪委监委
委
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
监察法宣讲目标对准村民小组长
本报记者 薄 洁通讯员 刘 晶 陈慧娟
刘茂尧纪委书记当老师,
村民小组长做起了学生,昨日下午的海沧嵩屿街道贞庵村村委会里,一堂别开生面的普法课让二楼会议室“热”了起来。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这堂课的主题,村民小组长则唱起了“主角”。
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海沧区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清风村居”活动,并以嵩屿街道贞庵村为试点,召开了以监察法宣讲为主题的村民小组长专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国家监察范围,我们在推进开展‘清风村居’的基础上,也将把这部分监察对象作为重点,通过宣传让他们知道自己被纳入监察法管辖范围,从而树立他们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的培训教育活动将持续展开,逐步实现对全区4个街道39个村居的全覆盖,“破冰”村级监督难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为了上好这堂普法课,贞庵村纪委书记杨惠云忙活了几天,通过分析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同以往法律的不同,查找选取有针对性的案例,制作了图文并茂的讲义,就是为了能通过深入浅出的宣讲,在“家门口”上好这堂普法课,让村民小组长等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真正受到触动,起到法律知识普及和警示震慑的效果。
不仅是村民小组长,贞庵村的村两委、网格员等近 50 名村干部也列席“听课”,他们当中既有从事村务工作40年的村民小组长,也有刚接触村居事务的“新兵”。记者也从贞庵村村委会了解到,以
前的教育培训主体主要集中在村两委、党员小组长,这也是首次对村民小组长进行培训,这是监察法出台后监察对象扩大的直接体现。
课时不长,却收获颇丰。“学习监察法以后,作为村民小组长,明白了自己也是被监督的对象,今后在为村民办事过程中,要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认真履行作为一名行使公权力工作人员的职责,守住底线。”李解放是贞庵村第二村民小组的组长,他说做村民小组长已经有 40 年了,通过这堂课也让他更加坚定,只有监督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去服务别人。
厦门巡察持续发力形成震慑
“与其最终被查,不如主动承认错误”两单位10天31人主动整改,共收到自查退款总额达6.26万余元
监察对象扩大首次对村民小组长进行培训
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举村民之力监督
市人社系统3家单位向9万多家用工企业和190多万员工倡议:
从我做起 弘扬宪法精神本报记者 何无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当前,厦门正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作为一家企业、一个普通员工,宪法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今日,市人社局下属的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向全市9万多家用工企业和 190多万员工发出倡议,号召大家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宣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坚定捍卫宪法。
截至昨日,厦门全市共有登记用工企业 9.1 万家,就业登记在岗职工 195.66万人。3家单位表示,其实宪法跟每一个组织、每一个个人息息相关,企业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都受到宪法的保护。
接下来,三家单位将通过多个渠道广泛动员厦门各用工企业和企业员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
欢迎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可获取倡议书电子版,还可获得最新的人社资讯、最权威最易懂的政策解读。
倡仪书
海沧区以贞庵村为试点,召开了以监察法宣讲为主题的村民小组长专场。(通讯员 陈蕾 摄)
到海沧法院立案可手机缴纳诉讼费
本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海法宣)昨日上午,海沧区人民法院率先全市法院正式启用“诉讼费专用收款二维码”,当事人在缴交诉讼费时,只需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客户端“扫一扫”功能,便可完成诉讼费缴款。
此举极大程度地方便了当事人,减少其排队等待时间,也提高了办事窗口效率。“以往到法院立案,只能在柜台刷卡缴费;如果没带银行卡,还得专门跑到银行去交钱,再返回完成立案手续。”来法院办事的赵律师告诉记者,“现在来海沧法院立案可以直接手机付款,方便程度大大提高不说,节省下来的时间也非常可观。”
手机支付诉讼费的手续非常便捷,记者在海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看到,当事人完成其他立案步骤后,用手机扫一扫柜台旁的二维码,即可进入支付页面。就像买东西一样,填入支付金额,备注案号、当事人姓名,点击“付款”即可完成支付。支付过程中并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
据了解,此次在全市率先启动手机扫码缴纳诉讼费服务,是海沧法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的又一创举。此前该院先后推出了包括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电子换押、远程网络调解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打造智慧法院诉讼服务升级版。
▲学习宪法,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
▲“魅力贞庵”在“直播”。
厦门检验检疫局
销毁160支不合格艾滋病检测卡
本报讯(记者 崔昊 通讯员 汪东风 杨坤宇)近日,共计160支艾滋病检测卡在厦门检验检疫局的监督下实施销毁。据了解,该批艾滋病检测卡是厦门检验检疫局邮快办在入境快件查验时截获的。该批检测卡来自美国,每盒内装40支,共计4盒,用于检测人体血液中的艾滋病抗体。
艾滋病检测卡属出入境特殊物品,入境时需由收货人主动申报,提交《特殊物品审批单》,并经卫生检疫合格才予放行。经检疫不合格的,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退运或销毁。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收发货人,特殊物品入境时应依法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接受检验检疫查验,确保物品卫生安全和人类健康安全。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免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海沧区持续开展“清风村居”活动,以嵩屿街道贞庵村为试点,举行别开生面的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