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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科〔2018〕1259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绿色交通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的通知
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省
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
按照新时代广东发展的“两个重要窗口”的总目标和“四个走在
全国前列”的总任务要求,全面推进我省绿色交通发展,促进行
业转型升级,服务交通强国广东新实践,制定《广东省交通运输
厅绿色交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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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8 年 12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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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绿色交通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
按照新时代广东发展的“两个重要窗口”的总目标和“四个走在
全国前列”的总任务要求,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运输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
见》和《关于加快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打
赢蓝天保卫战2018 年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节
能减排“十三五”发展规划》《广东建设绿色交通指导意见
(2018-2020 年)》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省绿色交通发展,促
进行业转型升级,服务交通强国广东新实践,特制定《广东省交
通运输厅绿色交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
思想,按照新时代广东发展的“两个重要窗口”的总目标和“四
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总任务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省交通
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
排和能耗“双控”,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绿色交通
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切实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和提
— 4—
质增效,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省绿色交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
省绿色交通建设,确保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省交通运
输厅决定成立绿色交通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 静 厅党组书记、厅 长
副组长: 杨俊波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贾绍明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富民
章 权
陆亚兴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厅长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黄成造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郑顺潮 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美龙
陆明生
省公路事务中心局长
省航道事务中心书记
劳潮惠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局长
成 员: 黄冠城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 新 厅综合规划处处长
翁兴根 厅综合运输处处长
陈明星 厅基建管理处处长
— 5—
许桂宣 厅公路路政处处长
邹德华 厅航道管理处处长
刘永忠
蒋炽军
付伦香
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
厅地方铁路处处长
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徐海波 厅收费管理处处长
李 斌 厅科技处处长
黄 展 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务副局长
童本标 厅港航局水运处处长
林本炎
史焕杰
厅港航局港口处处长
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三)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通过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交通运输
组织、升级交通运输装备,实现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能
耗“双控”取得新成效,使交通运输污染综合防治能力得到有效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明显加强,资源集约循
环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绿色交通综合治理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进
一步增强,基本建成我省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二、主要行动
(一)运输结构优化行动
一)主要目标
基本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内联外通、衔接顺畅、服务高效的
— 6—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道路、水路等客运方式的比较优势,
推进道路、水路与轨道交通、民航等客运系统的有机衔接。进一
步调整优化货运结构,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各展其长、良性竞争、
整体更优。
二)主要任务
1.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进一步优化公路、水运规划布局,完
成《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5 年)》《广东省航道发展
规划(2018-2035 年)》《广东省港口布局规划(2018-2035 年)》
修编。加快推进珠江口过江通道规划建设,加快汕湛高速公路等
省内骨干网络建设,有序实施高速公路瓶颈路段改扩建,加强国
省道升级改造,切实推进“四好农村路”规划建设,构建层次分
明、功能互补的快速交通网、干线交通网和集散交通网,打造一
体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提升我省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组合优势。
加快高等级航道网与沿海主要港口出海航道建设,推进西江、北
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等港口
航道和地方铁路项目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牵头部门:厅
综合规划处,配合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综合运输处、厅港口
处、厅航道管理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
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2.优化旅客运输结构。推进道路、水路等多种客运系统有机
衔接和差异化发展。落实《关于继续平稳有序推进道路客运改革
— 7—
试点工作及规范互联网城际客运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
道路客运行业改革,合理调整道路客运运营网络和运营车型,提
高道路客运舒适性和可靠性,提升行业竞争力。严格执行《广东
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延续工作方案》,加强线路资源优
化组合,逐步减少800公里以上超长线路省际客运班线。以提升
道路客运“门到门”服务能力为重点,鼓励开展定制班车等个性
化服务,完善省际接驳、市际配载站点布局。支持汽车客运站设
立旅游集散中心,推进“站、运、游”一体化衔接,引导旅游包
车企业联盟化、联合化发展,实现规模效益。(牵头部门:厅综合
运输处,配合部门:厅水运处、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3.优化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区域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货运量,
增加铁路、水路货运量。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
离运输中的比重。配合推进我省港口疏港铁路建设,提升疏港铁
路在港口大宗物资中远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借助西江、北江
等高等级航道扩能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内河航运,提高和优化沿
线港口码头靠泊、装卸等服务能力,提升内河水路货运占比。(牵
头部门:厅综合运输处、厅水运处,配合部门:厅港口处、省道
路运输事务中心)
(二)运输组织优化行动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整体公共交通网络,
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加快推动物流信息
— 8—
化,加强推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实现货运物流绿色发展。
二)主要任务
4.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落实《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
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加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力度,鼓励各
地开行跨市公交,推进不同公共交通体系之间无缝衔接,完善城
市公共交通网络,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公交线网。充分利用珠三
角水网完善水运公共出行系统,健全水陆转运衔接体系。强化智
能化手段在公共交通中的应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监管系统
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加大推广移
动支付、电子客票在公共交通领域中的应用。指导推进佛山等国
家公交都市建设。严格执行《关于市际公交化客运班线运营的管
理规范》,加强对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班线管理。加大公交出行宣传
力度。(牵头部门:厅综合运输处,配合部门:厅水运处、厅港口
处、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5.推进货运物流绿色发展。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
联运实施方案》,加快构建“铁、公、水、空”一体化衔接的多式
联运系统,加强江海联运、水铁联运和水水中转货物运输推动力
度,探索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引
入铁路专用线,依托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打造多式联运国际物流
基地。指导推进广州、深圳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建设,发
展高效城市配送模式。加快建设广东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积极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探索“传统货运+互联网”“互
— 9—
联网+物流”等新发展模式,提升物流信息化、集约化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厅综合运输处、厅水运处,配合部门:厅综合规划
处、厅港口处、厅地方铁路处、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三)运输装备升级行动
一)主要目标
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重点领域电动汽车及其他领域
新能源汽车应用,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
持新能源客(渡)船使用,引导内河LNG船舶、电动船舶使用,
推进港口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优先使用电能或天然气动力。
二)主要任务
6.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
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我厅《关于加快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要求完
成公交电动化任务,以及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中的应用比例要求;
推动物流领域车辆电动化;引导珠三角地区客运企业开通珠三角
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客运班线;在道路客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程
度较高的地区,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将区域内运行的中短途客运班
线、客运包车应用新能源汽车,逐步实现辖区内运行的客运车辆
全面电动化;在发展机场、高铁、轻轨的集疏运班线及毗邻地市
的公交化客运班线时,优先应用新能源车型。落实《广东省高速
公路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案(2018-2020 年)》要求,加强高
速公路服务区与客货运输站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2020年我省高
— 10—
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牵头部门:厅综合运输处,配合部门:
厅综合规划处、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7.推进港航运输设备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制定有关财政
资金补助政策,优先安排新能源客(渡)船新建及新能源动力系
统改造项目,支持水路客(渡)船更新改造,鼓励新能源船舶优
先进入航运市场。引导内河LNG船舶、电动船舶使用。推进全省
内河LNG加气站码头布局规划研究,加快推进西江干线水上服务
区试点建设。推进港口装卸机械改造,在港口装卸机械和运输装
备中优先使用电能或天然气等作为动力。(厅水运处、厅港口处、
厅安全监督处、厅综合规划处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任务)
(四)交通污染综合防治行动
一)主要目标
综合治理移动源排放,有效防治交通水污染,强化治理扬尘
污染,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危废运输监管,使交通运输领域
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8.加强移动源排放综合治理。
(1)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
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大对夜间进城、物流园区、货
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区域的公交、客运、货运等重
型柴油车的监管力度,对排放超标的车辆进行查处,对新进入运
输市场的柴油车开展排放核查。(牵头部门: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 11—
配合部门:厅综合运输处)
(2)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制度。积极推进汽车检测与维护
制度,研究制定《广东省道路运输行业面向节能减排的I/M制度
实施方案》。强化高排放营运车辆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排
放超标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大力查处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督促在用营运车辆提高车辆性能,减少车辆燃油消耗,降低尾气
污染物排放。(牵头部门: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配合部门:厅综
合运输处)
(3)加强船舶排放控制。严格落实各阶段船舶大气污染物
排放控制区管理措施,大力推进我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推动
内河船舶改造,严格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禁止达到报
废年限的内河船舶进入航运市场。严格执行超龄船舶市场准入制
度,引导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牵头部门:厅港口
处、水运处,配合部门:厅政策法规处、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
心)
(4)推进港口岸电建设使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
岸电布局方案》,加快推进我省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全面推
进全省内河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到 2020 年,实现全省主要港口
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集装箱、客滚和邮
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牵头部门:厅港口处,
配合部门: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5)加强公路水路施工机械污染防治。鼓励加快高排放及
— 12—
老旧公路水路施工机械淘汰,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
施工机械,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在各地市城市建城区划定的低排放
控制区内,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公路水路施工机械,如推土
机、压路机、摊铺机、挖掘机等。(牵头部门:厅工程质量管理处,
配合部门:厅基建管理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
9.推进水污染防治。
(1)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督促各地市完成《港口和船舶
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落实,协调省有关部
门共同做好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全面推行河
长制,加大港口经营许可环节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的核查,确保
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牵头部门:厅港口处,配合部门:省交通运
输规划研究中心)
(2)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养过程水污染防治。加强公路水
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水环境敏感区域的安全防护。完
善施工现场和驻地污水收集处理和循环利用,推行涉水构造物桩
基环保施工。强化公路服务区、管理区的污水处理设计,鼓励采
用污水再生利用技术,实现污水资源化。积极推进公路服务区、
港口码头、枢纽站场等污水生态处理和循环利用。(厅基建管理处、
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厅港口处、厅综合运输处、
厅收费管理处、厅工程质量管理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等部门根据
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任务)
— 13—
10.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1)加强码头扬尘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干散货码头扬尘污
染专项整治,力争2020年全省煤炭、矿石码头实现挡风抑尘墙建
设和运输系统密闭。条件成熟的码头实施防风抑尘网或密闭装卸
运输系统,未完成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的1000吨级以下(不含)码
头采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2018年完成
对广州新沙港码头和东莞海昌码头的综合整治。(牵头部门:厅港
口处,配合部门:厅综合行政执法局)
(2)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推行工地
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要求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地预制场、拌合
站及钢筋加工厂等“三集中”场区范围内的地面使用混凝土硬化,
施工便道出入口、“三集中”场区出入口优先设置洗车装置,公共
道路与施工现场交界处设置防尘网、隧道施工采用降尘措施等。
督促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施工扬尘项目清单,加
强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我
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牵头部门:厅工程质量管
理处,配合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地方铁路处、省公路事务中
心、省航道事务中心)
(3)加强运输扬尘污染控制。推行交通运输领域建筑垃圾
和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规范和优化车辆运输过程、装卸流
程中的扬尘控制要求。联合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运输车
辆超限超载、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
— 14—
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力度。(牵头部门: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配
合部门:厅综合运输处、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厅基建管理处)
(4)加强公路扬尘污染控制。公路管养中,推行公路机械
化清扫等低尘养护作业方式,加大公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
及时清除公路路面及附属设施泥沙、灰尘、车辆轮胎橡胶粉尘等
污染物,降低和控制路面扬尘。(牵头部门:厅基建处,配合部门:
省公路事务中心)
11.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过程中施工噪音防治,加强施
工现场规范化管理,鼓励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积极推广应用降噪路
面、降噪绿化林、生态声屏障等降噪新技术、新方法,按规定落
实公路、地方铁路等项目沿线噪声敏感区域的隔音设施建设。(牵
头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地方铁路处,配合部门:厅工程质量
管理处、省公路事务中心)
12.加强危废污染治理。
(1)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监管。继续加强运输企业、车辆、
人员的从业许可管理,严格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防范不符合
条件的运输企业超范围经营。指导各地交通主管部门配合生态环
境部门打击机动车维修行业等重点领域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
白色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厅综合行政
执法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任务)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指导、督促全省交通运
— 15—
输综合执法机构配合生态环境、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固体废物、
白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公路治超检测站、交通稽查站、水
上检查站等交通执法站点,加大对过往车辆、船舶货物运输过程
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部门:厅综合行政执法局)
(3)加强海漂垃圾防治。加强港口经营管理,严禁码头非
法装卸垃圾。联合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防联控,
杜绝有关船舶或水路运输经营者,参与水上违法运输倾倒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牵头部门:厅港口处,配合部门:厅水运处)
(五)资源集约循环利用行动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公路水路通道资源和港口岸线资源有效统筹和
集约利用,进一步提升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用地效率,推进交通运
输领域废旧材料、可再生能源、水资源等综合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13.集约利用通道岸线资源。统筹集约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
源,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综合运输通道共用共享。
推动改扩建和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利用既有走廊。合理有序开发港
口岸线资源,优先将港口岸线用于专业化、公用码头建设。推进
珠三角、粤东、粤西港口群协同发展,加强珠江口航道、锚地和
引航等资源共享共用。(牵头部门:厅综合规划处,配合部门:厅
港口处、厅基建管理处)
— 16—
14.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效率。按照集约节约原则,推进
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科学选线布线,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减少
耕地占用,严格控制互通立交规模,有效利用既有基础设施,统
筹布设临建设施,减少重复建设,最大限度保护土地资源。大力
推行适应节约土地要求的工程技术,提高公路水路建设用地效率。
(牵头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综合规划处,配合部门:厅工程
质量管理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
15.强化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广路面材料、施工废料等资
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提升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推进
钢结构桥梁建设,鼓励使用机制砂等资源丰富、质量可控的资源
节约材料。推广拌合站“油改气”应用和温拌沥青技术,大力推
进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
营中的使用,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节能、循环技术改造。推动高
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客运枢纽等开展水资源循环利用。(厅
基建管理处、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厅综合运输处、厅港口处、省
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任
务)
(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一)主要目标
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公路,推进旅游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
口、绿色枢纽场站建设。实现全省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公用港
口码头可绿化区域绿化全覆盖。打造生态廊道,促进交旅融合。
— 17—
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修复,恢复自然生态。
二)主要任务
16.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到交
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养全过程。按《广东省推进绿
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公路示范工程,积极推
进惠清高速公路部级绿色公路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我省重点公路
建设项目实现绿色建造。推进滨海旅游公路、南岭生态旅游公路
等旅游公路建设。以内河高等级航道为重点,推进绿色航道建设,
加快航道节能环保技术和助航设施推广应用,提升航道服务能力
和服务水平。以重点区域沿海、内河港口为重点,推进绿色港口
建设,加快港口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技术推广应用。以大型枢纽
场站为重点,推进绿色枢纽场站建设,推广站场节能环保和智慧
化技术,提升站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厅基建管理处、厅综合
规划处、厅港口处、厅航道管理处、厅工程质量管理处、省公路
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任务)
17.实施交通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国省
道路域、干线航道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沿线绿化美化建设,
打造生态廊道,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从单一运输功能向运输、生态、
旅游等复合功能发展,促进交旅融合。推进规模港口港容港貌治
理提升,加强港区绿化带、防尘林带建设和维护管理,减少裸地
扬尘污染,着力提升港区绿化质量,改善港区生态环境。开展高
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大力推广公路边坡植被防护,实现高速公
— 18—
路互通、中央分隔带、收费站、服务区等区域绿色植被全覆盖。
(牵头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港口处、省航道事务中心,配合
部门: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厅航道管理处、省公路事务中心)
18.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生态恢复。积极推进取弃土与改地、
造地、复垦等综合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植被与表土资源保护
和利用,做好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
持要求。推进港口码头场地及岸坡的生态修复,在珠三角港航产
业区域应用滩涂湿地恢复、生境营造、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技术,
在北江等干线航道扩能升级改造中实施生态护岸、人工鱼巢等航
道生态恢复措施。(牵头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港口处、省航道
事务中心,配合部门: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厅航道管理处、厅地
方铁路处、省公路事务中心)
(七)绿色交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一)主要目标
开展我省绿色交通相关规划、制度、标准建设,完善我省绿
色交通规划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色交通监测监管
体系,形成绿色交通监管合力,逐步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能耗
排放统计工作。
二)主要任务
19.完善绿色交通规划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我省绿色交通中
长期发展战略,逐步开展我省交通运输分领域的绿色发展专项规
划,鼓励地市和交通运输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绿色发展专项规
— 19—
划或实施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纳入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完
善我省绿色交通管理制度体系,配合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监测、碳排放核查等制度建设。(牵头部门:
厅科技处,配合部门:厅综合规划处、厅综合运输处、厅基建管
理处、厅港口处、厅水运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20.建立绿色交通标准规范体系。开展广东省交通运输地方
标准体系技术路线图研究,研究制定我省绿色交通标准体系框架。
逐步推进公路、水路、运输等领域绿色技术、绿色服务和绿色评
价等标准的研究制定。建立我省绿色交通技术专家库。(牵头部门:
厅科技处,配合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综合运输处、厅港口处、
厅水运处、厅收费管理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21.健全绿色交通监测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色交通部门
协调机制,通过试点示范,积极引导交通运输重点企业逐步完善
绿色生态运行管理体系。落实国家能耗“双控”目标,逐步推进
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业务能力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建设交通运输能耗排放监测平台。协助
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工作。(牵头部门:厅科技处,
配合部门:厅综合运输处、厅综合规划处、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
中心)
(八)绿色交通科技创新行动
— 20—
一)主要目标
研发形成一批绿色交通成熟适用先进技术,切实推进绿色技
术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和应用,大力提升我省绿色交通基
础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22.强化绿色交通科技研发。组织开展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
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研发,开展
我省高速公路绿色建造技术体系、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等重
点科技攻关项目研究,推动绿色交通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组织
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能耗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及绿色交通建
设评价方法研究,尝试开展部分领域绿色生态实施效果评价。(牵
头部门:厅科技处,配合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港口处、厅综
合运输处、厅水运处、厅收费管理处、厅航道管理处、省公路事
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23.推进绿色交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进一步完善绿色交
通科技创新成果评价与转化机制,结合绿色交通科技研发成果和
我省绿色交通试点示范,形成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技术及成果
名录,通过行业发布、示范应用、交流宣传等手段,以点带面形
成辐射效应,加快推进先进成熟适用的绿色技术在全行业的推广
和应用。(牵头部门:厅科技处,配合部门:厅基建管理处、厅综
合运输处、厅港口处、厅水运处、厅收费管理处、厅航道管理处、
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 21—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绿色交通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领
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密
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厅机
关相关业务处室、有关直属单位应进一步细化内容、实化措施,
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委)、省交通运输企事业
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细化
目标,分解任务,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
务按期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研究制定和完善我省交通绿色发
展配套政策和相关引导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对我省
绿色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好我省交通运
输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争取绿色交通税收优惠力度,鼓励
交通运输企业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和采用低碳环保运输工具
和技术工艺。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重点项目的
融资支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在绿色交通领域
的应用。加强政策协调衔接,强化试点示范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
广。
(三)强化指导落实
加强行业指导和任务落实。加大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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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绿色交通建设工作的行业指导,实现绿色交
通工作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同完成。完善督促考核,明确目
标责任,强化任务落实,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负其责、
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业务优势,形成合力,有
效推进全省绿色交通工作。
(四)培育绿色文化
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积极推进我省绿色交通宣传引导
和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绿色理念与业
务素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
碳的交通运输消费方式,培育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绿色交通文化,
营造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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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8 年 12月 19日印发